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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 疗 事 故(纠纷)的 防 范 及 措 施.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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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事故(纠纷)的 防范 及 措 施

    * 医疗行业是一个高技术、高风险行业。因为疾病的种类繁多,病情复杂且多变,而病人的个体差异大,对医务人员及医疗技术的期望值很高。所以,其工作的好坏,可直接影响到病人的治疗效果、生存质量、甚至生命安危。

    * 医疗工作具有独立性、直接性、连续性等方面的特点。如何增强医务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及抗风险能力,首要任务是必须提高医务人员的综合素质、法律意识、以及自我保护能力,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与其所承担的工作相适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

    什么是医疗事故

    *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治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伤害的事故。

    * 特别提示:

    病人享有的权利:保健权、认知同意权、保密权、自主权、赔偿权、生命健康权、受尊重权等。

    一、新的举证规则给医疗机构提出挑战

    * 举证倒置,发生医疗纠纷时,医院没有提供证明自己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无因果关系时,要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 医疗行为和因果关系的解释受到医学科学发展的限制,许多医疗方面的问题是无法解释和预料的。

    例:

    (1) 药物或药物联合使用的副作用。如:药物过 敏、肝、肾功能损害等。

    (2) 医疗器械产生的危害。如:设备潜在故障、产品质量、操作不当、系统停水、停电等;

    (3) 输血有可能造成的感染。如:乙肝、艾滋病等。

    (4) 住院期间发生的院内感染等。

    * 医疗机构提供的病案证据具有局限性。病人及家属在住院期间的不配合可能导致医疗机构举不能或举证不完全。如:抢救、必要的检查 、用药、手术等,家属拒绝签字(北京某医院就因为一产妇家属拒绝签字作剖腹产手术,导致病人死亡的医疗纠纷)。

    * 涉及其他伤害案的医疗纠纷可能面临举

    证规则不同的问题。特别是病人在住院期间外出发生的事情无法提供证据(如:病情恶化、车祸、刑事案件等)。所以,住院病人外出一定要写请假条。

    二、影响医患关系的因素

    (一)、社会方面:

    * 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不到位,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与配套措施不完善。如:医保、低保、下岗职工等的住院费用自负比例增大,就把不满发泄在医护人员身上。

    * 不恰当的新闻舆论导向。有的媒体为了增加看点、卖点,在医疗纠纷尚未弄清事实之前,就片面地加以炒作和失实的报道,给医院带来极坏的负面影响,导致有的医务人员人身安全都得不到保障,严重影响了医务人员的工作热情及医院的正常工作次序。

    * 医院的欠费严重。如:无名氏、流浪者、无业游民、残疾人等住院后欠费严重。还有赖帐、恶意欠账等情况也时有发生。具统计,有的医院每年欠费上百万,给医院的建设和发展带来影响。

    * 有黑社会介入医疗纠纷。有人组织 "职业医闹"专门为对治疗效果不满意的病人打官司,伪装成家属到医院披麻戴孝拉横幅,造成极坏的影响,严重干扰了医院的正常工作。有的甚至使用暴力威胁医院给予赔偿;有的还伪装病人向医生诈骗钱财。对此,我们要注意以下几种人:

    (1)自报病情,并主动要求静脉注射容易发生过敏的药品(青霉素类)。

    (2)发生输液反应后,病人自觉症状与医生体检的实际情况不符。

    (3)发生输液反应后主动要求和医院私了者。

    (4)家属关心赔偿胜过关心病人的病情。

    (二)、病人方面:

    * 公民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各种权利的索求增高。医护人员不经意的一句话或过去一些约定的工作方法,就可能被看作是无法忍受的侵权行为。如:未经病人同意的检查、照片、用药,手术等。

    * 病人对医疗行为的特殊性不了解。缺乏医疗知识,对医疗护理的期望值过高,一旦发生死亡、功能障碍、残疾等就不理解,就要赔偿。

    * 病人对住院条件、医疗技术、服务态度等的要求增高,而医疗护理跟不上。因病人的年龄、性别、爱好、性格、修养的不同,要求也不一样,加上对医院的规章制度不了解,稍有不慎,即可引起误解,造成医疗纠纷。

    * 医疗收费问题:所有医疗纠纷都涉及经济问题。从过去的公费医疗,到现在的自费比例增多,病人意见很大。而医院要生存,要发展,又不可能免费住院。

    (三)、医院方面存在的问题:技术、质量、管理、服务、收费等都存在一定的隐患

    *个别医务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时注意力不集中,粗枝大叶,疏于查对,观察处理病人不及时、不认真、自以为是、主观臆断,不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造成开错刀、弄错病人、打错针、发错药。一旦发生问题也不及时处理、不汇报,以致于延误最佳治疗和抢救时机。

    * 急诊不急。急诊病人到医院后,医务人员处理不及时,或抢救设备准备不足,如:抢救药品、氧气、吸引器、电源等。

    * 医疗收费不规范。错记、漏记、重复记费、无医嘱记费等情况时有发生。

    * 医护工作协调不够。医生尽量不要开难以执行的医嘱(如:每10-15分钟测生命体征、血糖一次等)。否则护理记录中没有检测数据,一旦发生医疗纠纷就无法出示相关证据。

    * 病人入院时医生给病人体检、交代病情、治疗方案、原有疾病的程度、预后等不祥细,不严谨,有的问题没有记录在病程录中。护士未给病人作入院介绍,健康教育等(医院有告知义务,病人有知情权)。

    * 作各种检查或手术前后,医生都要给病人及家属作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包括目的、有可能出现的问题,注意事项、体位、饮食等。说话要客观、要留有余地,不要打包票,否则出了问题无法交代。特别是严重多发伤、严重脑外伤、严重心血管疾病、晚期癌症、病情特别复杂、诊断不明确的病人。

    例:(1)一中学生车祸致多发伤:多处肋骨骨折、双肺严重损伤、血气胸伴失血性休克等。医生给病人家属交待病情时说:保证孩子一个月内背起书包上学。十几天后病人经抢救无效死亡,后来造成很大的医疗纠纷。

    (2)一皮肤过敏的患儿出院当天,余有一支葡萄糖酸钙,医生叫护士给注射后再出院,护士错将10%的氯化钾给静脉注射,造成患儿死亡。

    (3)输液瓶上写错病人姓名,输液途中被病人发现后投诉,医院赔偿几千元。

    (4)妇产科护士给婴儿洗澡时,不小心将其烫伤,却故意隐瞒事实,没有主动给家属赔礼道歉,争取得到家属的谅解,结果造成医疗纠纷。

    (5)一冠心病病人夜间感觉心前区不适,家属几次请值班护士叫医生来处理,护士说医生太累了,就未及时通知医生起来查看,不久病人病情突然恶化,经抢救无效死亡。因此造成的医疗纠纷属于护士的责任。

    (6)一医务人员用空盐水瓶盛开水,未撕标签放在治疗桌上,另一护士误当成盐水给病人输入,造成病人严重输液反应,抢救费用数万元。

    (7)一护士给病人发口服降压药时,未交代服用方法及剂量,病人多服药几倍,造成低血压抢救。

    * 规章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认真,缺乏逐级管理、监督和指导,导致医规护人员的行为缺乏约束。

    例 : 一病人家属晚上到医院送饭时,将病房的灯全部打开后未关灯(其中包括未作任何标识的紫外线灯),夜班护士查房也没有发现,第二天早上病人感觉双眼灼伤疼痛、流泪。家属投诉医院管理不善,造成医疗纠纷。

    *

    * 医生护士查房不及时,交接班不严格。对危重、新入、手术、特检等病人的病情、治疗、引流管、伤口渗血等情况未作详细观察及交接。

    *不重视医疗文件的书写,法制观念不强,工作中为省事而不记录或记录不准确、不及时、不客观、不完整。

    * 未正确履行签字同意手续。如:手术、检查、药品、特殊物品、外出请假等。

    * 服务态度差,解释不耐心,语言生硬,训斥、冷落、嘲讽病人。

    例:

    (1)发生医疗纠纷时,不作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有的还故意激化矛盾。

    (2)治疗护理时不与病人沟通,病人不理解而引起误会。

    (3)医生交代病情、治疗、用药、预后等不及时、不详细,对病人提出的疑问解释不耐心。

    (4)在病人面前议论过去的治疗或其他医院的治疗方案。抢救病人时不严肃,作事不严谨,说一些与抢救无关的话,缺乏责任精神,引起病人或家属的反感,诱发医疗纠纷。

    (5)医疗问题已成为民众关心的热点,每年全国人大开会时,提交有关医疗方面的议案比例很大,涉及医疗体制、医疗质量、医疗服务、医疗收费等。

    * 抢救病人时,医生可以下口头医嘱,但护士必须复述一遍再执行,事后(6小时内)要补开医嘱。护士可以拒绝执行一般口头医嘱、床上医嘱。

    * 有的记录不能如实反映病情变化。记录时不认真,不及时,随意涂改。造成医嘱与护理记

    录中的病人死亡时间、药物剂量、浓度、时间、方法等不相符。特别要重视抢救及死亡病人的记录,各种记录一定要和医嘱单、特护单、体温单、病程录一致。

    * 医院管理不善引发纠纷。如:规章制度、医疗服务、医疗技术、住院环境、医疗收费等管理缺乏执行力度。

    * 缺乏医患沟通,操作时应和病人多交流,取得病人及家属的理解和配合。

    * 病历管理不善。不明原因丢失病历、化验单、照片单、特护单等。

    * 发生医疗纠纷时,要立即收回相关证据,妥善保管,及时记录抢救经过。解释工作最好

    由经管医生和科主任负责,护理问题由护士长出面解释,要统一口径,以免节外生枝。

    * 急救设备、物品、药品要定位置、定数量、定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以备急用。

    * 后勤保障工作不到位。物品供应、设备检修、水电维修不及时等。

    * 三、影响医疗质量的其它因素

    随着医学科学的发展,以及高新技术的应用,由于护理岗位人员配置不合理,导致护士工作量增加,护理难度和风险增高,操作技术难度增大。如:各种抢救设备、新仪器的使用和维护,各种新业务、新技术的开展, 加上医

    护之间缺乏默契,对一些无法按时完成的医嘱执行不到位,造成护士整天忙于记录,疏于对病情的观察和作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

    * 未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医疗常规,病历书写规范等。

    * 由于护士经常上夜班,生活没有规律,丈夫孩子照顾不周,护士工作既劳累风险又高,报酬也不合理,直接影响了护理队伍的稳定性和工作积极性。而频繁的更换护士,造成个别护士经验不足,应急能力相对较差,增加了医疗工作的不安全因素。

    * 有的医院病人太多,无限制的加床不加工作人员,根本无法保证医疗质量。

    * 有的护士在编不在岗,个别护士出工不出力。

    * 必须投入的各种培训,继教等人力、物力保障不够。

    *节假日、年休假、产假、喂奶时间延长等,导致上班的人员紧缺。

    * 护工管理不善。有的护工没有经过专业培训,无证上岗。有的护工乱收费或收费过高,有的一人照顾多个病人,导致工作质量、病人安全得不到保障。病人出了钱又得不到应有的照顾,就会认为医院管理不到位,这也是医疗隐患之一。

    * 有的医务人员依赖护工、陪伴做事,有些生活护理工作由护工代替了。

    医疗工作的特点

    * 医疗工作的高风险性。如:医疗纠纷、特大疾病流行、大型灾害事故等。非典时期医护人员死亡数十人。健康报曾经给予高度评价:"一群女人挽救了一个民族"。

    * 医患关系的特殊性。病人住进医院就和医院成为法律关系。

    * 医疗行为的二重性。正确与错误的医疗行为可以给病人的康复带来不同的效果。

    * 医疗行为的直接性和具体性。每天都要做具体的工作,直接给病人诊疗、手术、护理等。护士还要充当哨兵、天使的角色。

    * 服务对象的高需求性。病人既想少花钱,又要治好病。

    医疗工作中的法律问题

    * 侵权行为与犯罪。

    (1)侵权行为-指对人身权利受到不应有的侵犯。一般可以通过民事调解、赔礼、赔物、赔款等方式解决。如:打错针、吃错药、收错费、不尊重病人等。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

    (2)犯罪-指触犯国家刑法的行为。

    案例:

    一产妇产后数小时诉下腹疼痛、心慌、出冷汗,家属找医生检查,而当班的医生护士无一人掀开被子查看产妇有无产后大出血的发生,也未作其它任何处理,结果导致产妇失血性休克死亡。

    (3)疏忽大意与渎职罪-指不专心致志地履行职责,因一时粗心或遗忘而造成客观上的过失行为。

    例 :(1)医疗方面:不认真执行规章制度所造成的差错。

    (2)护理方面:病人坠床、烫伤、压疮等。

    (3)交接班不认真:因停电导致早产儿在暖箱内死亡等。

    (4)擅离职守:1)老鼠咬伤婴儿。2)一精神病人将另一病人的双眼抓瞎。3)值班医生脱岗,病人病情突然恶化死亡。

    输血注意事项:

    ( 1)查对输血通知单病人姓名、床号、住院号、病人是否签字等。

    (2)输血前血液标本要作五项检测。

    (3)检验结果要保密。

    (4)血液袋上的标签要保留,贴在输液张贴单上。

    (5)严格查对血液来源和质量。

    (6)输完血后空血袋放冰箱内保留72小时。

    * 执行医嘱的合法性。医嘱是进行治疗及护理的依据,具有法律效力。在一般情况下,护士应当不折不扣地执行医嘱,随意不执行或故意不执行医嘱属违法行为。

    * 病历记录的法律意识。各种记录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它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病人在住院期间的诊断、检查、治疗、护理、病情变化等的全过程。

    * 医护人员与病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病人一住院就和医护人员成为一种法律关系,双方都享有自己的权利和一定的法律义务,医务人

    员的行为代表医院的行为,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 医院工作人员之间的法律关系。医生、护士、药剂师、检验师等,在医疗工作中的医疗行为都具有法律效力(医嘱、药品、检查报告)。

    * 护理人员之间的法律关系。

    (1)护士在进行护理工作时,要明确自己的职责范围,如果给病人造成伤害,要负法律责任。

    (2)实习生只能在执业护士的指导和监督下工作,否则属违法行为。

    四、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控制易发生医疗纠纷的薄弱环节......(后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