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师们的写作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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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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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们的写作课是作家舒明月写的作品,主要从内容篇,技能篇,拓展篇三个角度论述了写作的技巧,内容十分详细,帮助读者快速提高写作水平。

大师们的写作课内容简介
好文笔是读出来的?不是所有的人都真的会读,但真正会读的人一定会写!《大师们的写作课》让你通过读就能迅速地提升写作能力,从48位文学大师的笔下,找到关于写作的密码——【内容篇】从“颜色”到“情色”,你的笔下也可以写出10万种活色生香;【技能篇】从“标点”到“收束”,为你深度解码大师们的写作密码;【拓展篇】从传统文学、外国语言、前人新秀、自媒体大众那里,为你开辟更多提升写作的路径。你也可以成为一个真正会写的人,写出你宝藏一样丰富的内心,写出你强大的影响力!
大师们的写作课作者简介
舒明月,豆瓣阅读人气作者,写作社群领导者。毕业于南京大学-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中美文化研究中心,曾在政协全国委员会工作。现为自由撰稿人、译者、文学评论人。对语言文字高度敏感,有甄别汉语写作的火眼金睛,擅长文本精读。2014年起于豆瓣阅读开设精读专栏,读者评分9.4,为全平台罕见高分,获“小雅奖·最佳专栏奖”。发起组织各类写作项目,开讲系列课程,引导数千人取得写作的实质进步。本书中,作者以庖丁解牛般的细致和娴熟,分析点评48位顶级作家的经典文本,力求为读者奉上精准且行之有效的一套写作技法。
大师们的写作课目录
序言1 —— 文字,不只是一小部分人的爱好
序言 2—— 好文笔是读出来的
Part 1 ——内容篇——
在文学世界里看见10万种活色生香
【颜色】除了灰绿红蓝,我们还能写出什么? (上)
【颜色】除了灰绿红蓝,我们还能写出什么? (下)
【花事】化“景语”为“情语”的四步法
【美食】各种普通食物好吃的时刻
【萌物】汪曾祺的“鸡教”与杨绛家的猫
【童真】真 ≠ 善——撕破孩童世界的隐讳
【容貌】千万别将外貌与性格过多联结
【男色】张爱玲为什么从来不写美男子?
【情色】如何写出韩国情色电影一样的唯美
【云雨】像剥开一个珍美的桔子似的
Part 2 ——技能篇——
深入解码,寻找大师们的写作密码
【标点】天才笔下的标点不同凡响
【造语】出奇制胜,才能“惊”艳于人
【比喻】善用比喻是一种基因突变 (上)
【比喻】善用比喻是一种基因突变 (下)
【通灵】菲茨杰拉德化平庸为神奇的法力
【情感】“冷”心肠写不出“热”文章
【血书】高手对决,比的是情感浓度
【匮乏】“黄金时代”请你放下文艺范儿
【节制】冯唐是如何毁在没有节制上的?
【雅俗】正确添加方言俗语的姿势
【收束】散文要“度尾”,小说多“煞尾”
Part3 ——拓展篇——
为写作开辟每一种可能
【传承】好一朵牡丹花,谁来接过去?
【译言】你为什么不必读翻译文学?
【互文】语言的杂交,掌控得好就是创意
【模仿】先模仿艺术,再模仿生活
【新秀】与安妮宝贝相比,莫言差在哪里?
【社会】所有的写作,都是为了被阅读
【文艺】我们不能拥有才华,而是才华将我们用作容器
后记:写作是一种具有杀伤力的梦
大师们的写作课截图


大师们的写作课 舒明月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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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1:好文笔是读出来的
序言2:文字,不只是一小部分人的爱好
01 内容篇:在文学世界里看见十万种活色生香
【颜色】除了灰绿红蓝,我们还能写出什么?(上)
【颜色】除了灰绿红蓝,我们还能写出什么?(下)
【花事】化“景语”为“情语”的四步法
【美食】各种普通食物最好吃的时刻
【萌物】汪曾祺的“鸡教”与杨绛家的猫
【童真】真≠善——撕破孩童世界的隐讳
【容貌】千万别将外貌与性格过多联结
【男色】张爱玲为什么从来不写美男子?
【情色】如何写出韩国情色电影一样的唯美
【云雨】像剥开一个珍美的小橘子似的
02 技能篇深入解码,寻找大师们的写作密码
【标点】天才笔下的标点不同凡响
【造语】出奇制胜,才能“惊”艳于人
【比喻】善用比喻是一种基因突变(上)
【比喻】善用比喻是一种基因突变(下)
【通灵】菲茨杰拉德化平庸为神奇的法力
【情感】冷心肠写不出热文章【血书】 高手对决,比的是情感浓度
【匮乏】“黄金时代”请你放下文艺范儿
【节制】冯唐是如何毁在没有节制上的?
【雅俗】正确添加方言俗语的比例
【收束】散文要“度尾” ,小说多“煞尾”
03 拓展篇为写作开辟每一种可能
【传承】好一朵牡丹花,谁接过去?
【译言】你为什么不必读翻译文学?
【互文】语言的杂交,掌控得好就是创意
【模仿】先模仿艺术,再模仿生活
【新秀】 与安妮宝贝相比,莫言差在哪里?
【社会】所有的写作,都是为了被阅读
【文艺】我们不能拥有才华,而是才华将我们用作容器
后记:写作是一种具有杀伤力的梦序言1:好文笔是读出来的
好文笔是读出来的?之所以用了这么个标题,意在旗帜鲜明地反对
如下观点:好文笔是写出来的。
我认为在提升文笔的训练中,读比写重要。只读不写,写作仍旧可
以提升;但只写不读就未必了。“熟能生巧”这个词只适用于简单的手眼
配合、肌体平衡活动,而任何一门艰深的学科,后起之秀再怎样天赋异
禀也是在前人的基础上才好开拓。语言文字何其精微复杂,埋头硬写绝
难对以搞定。必须阅读经典作品,取乎法上,写作才有可能获得实质提
升。
怎样取法呢?一个基本的判断是,坚决不要跟从多年来统治着中学
语文课堂、在高校文学系也占据半壁江山的那种陈词滥调:使用了什么
手法,寄托了什么感情,表现了什么精神,传达了什么思想……分析文
章完全踩不到点上,简直像神婆在摇铃跳舞,自欺欺人。可怕的是,体
制已批量产出了成千上万个神婆,戕害了或正戕害着无数青少年的审美
品位。
举个例子说明,且看鲁迅《秋夜》的著名起段:
在我的后园,可以看见墙外有两株树,一株是枣树,还有一株也是
枣树。
中学教案是怎么讲解的呢——“这是运用反复的修辞手法,指出赞
颂对象,使读者有一个突出而强烈的印象。”是不是感到牵强敷衍,隔
靴搔痒,解释力弱到令人过目就忘?咱还是来看看台湾的小说奇才张大
春的说法吧:
(如果将鲁迅的原句)修剪成“在我的后园,可以看见墙外有两株
枣树”这样的两个句子,乃至于“我的后园有两株枣树”这样的一个句
子……一旦修剪下来,读者将无法体会那种站在后园里缓慢转移目光、逐一审视两株枣树的况味。修剪之后的句子也将使《秋夜》的首段变成
描写“枣树”的准备;然而鲁迅根本没准备描写枣树呢——或者应该这么
说:枣树只是鲁迅为了铺陈秋夜天空所伏下的引子,前面那四个“奇怪而冗赘”的句子竟是写来为读者安顿一种缓慢的观察情境,以便进入接
下来的五个句子:“这(按:指枣树)上面的天空,奇怪而高,我生平
没有见过这样的奇怪而高的天空。他仿佛要离开人间而去,使人们仰面
不再看见。”
张的解释令人信服。为什么信服?因为任何读者,只要用心跟随鲁
迅的文字,他的大脑里呈现出的情境——镜头的转移以及画面的切换,一定和张大春所言如出一辙。只不过普通读者难以像小说家那样感觉锐
敏而得于心,文字娴熟而应于手,因此只能一面朦胧觉得教案的解释不
对劲,一面却又口中嗫嚅说不出所以然。而得到真正通透的解释后,除
了恍然大悟的智力愉悦外,倘若读者有心,就很可以从中学到一些关于
文章起承转合、控制节奏的技法了。
在本书中,我将试着以一个世故读者的犀利的眼,看穿貌似浑然天
成的作品下作者的匠心,并将它们条陈出来。这些作者包括但不止于鲁
迅、张爱玲、沈从文、汪曾祺、胡兰成、余光中、金庸、白先勇、阿
城、琦君、朱天文、简媜、张大春、安妮宝贝、严歌苓、李娟、冯唐、郭敬明、大咕咕咕鸡……希望我的发现能够给执著于提升文笔的人们一
点启发和助益。
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读者还可以向我的微信公众号——文字
Geek(wenzigeek)后台发送“颜色”“花事”“美食”等关键词,获取对应篇
目的推荐阅读材料。序言2:文字,不只是一小部分人的爱好
以前我并不知道很多人对于文笔这回事有着深沉的执念。我以为关
注此事的大约只有中小学生以及他们的家长——要过高考独木桥嘛,直
到有个旧日同窗写了一封邮件给我,倾诉他因文笔不佳而产生的种种纠
结烦恼。起初我不以为意,心想他一介社会学博士候选人,文章只需有
理有据逻辑分明就好,要那些个花哨玩意作甚?依此思路我回复了邮
件,劝他放下心中执念,发展自己真正的长处以成就自己云云。之后的
一阵子,出于无事不探求、时时爱分析的作风,和各色朋友聊天时我都
会提到这一话题:你希望自己有很出色的文笔吗?你曾经因为文笔平平
而体验过很深的挫败感吗?
答案各式各样,但有一致的走向,那就是:这事比我想象中的更是
个事。尤其几位素来不大有文艺气息的朋友,在诚挚交流之下竟纷纷摇
头叹息,沧桑地说起年少时为写好作文很是下了些不为人知的力气。可
惜收效甚微,愈挫愈颓,最终失望放弃,关上一扇门不再打开。
这些交谈震到了我。我本以为对文字的重量、质感与明暗的讲究,只是很小一撮人的爱好,那性质跟北京爷们玩核桃论“质、形、色、个”也不差太多:非关经济不涉民生,玩儿几把切莫当真。这些天的小
范围调查让我意识到自己错了。想想古时候写了字的纸张都不可轻慢,得一齐拿到孔庙中烧化;仓颉作书,天雨粟、鬼夜哭。文字所能承载
的,说到底,核桃怎么能够比拟?
不过,且先不管文字能不能通上灵,它能通往人类的心灵则是毫无
疑问的。通过和诸多朋友的交谈,我深深领受到自我表达是每个人心底
根深蒂固的渴求,它一点也不亚于对食与色的追逐。口头表达有局限之
处,要是能够轻松驾驭文字,精确传神地写出自己的所感所思,那自然
是极好的。相反,有苦乐而难诉诸文字,心中欢腾喧嚣笔下却一片死
寂,该有多么地憋屈。自幼写作顺溜常被师长教唆“将来当个作家”的
我,还真是没太体贴过这一群人的心理。要不然也不会在别人郑重其事
来讨教的时候,说出“文笔不好就随他去鸟,发展自己真正的长处”这样
的话来。这就好比心理咨询师说出“婚姻不好就随他去鸟,埋头专注事
业吧”或者“拖延症就随他去鸟,散漫一点的人生何尝不好”之类的屁话
来。亏得我同学有涵养,没有跟我认真计较。其实,我太应该理解他的心境了。我难道没有体验过和他一样求之
不得的痛苦彷徨吗?将时光拉回三年多前,那时我还是个中重度拖延
者,明明万般渴望妥善安排各项事宜,却架不住屡屡拖延,将生活过得
滞重不已。我不知道是哪里出了问题,只能绝望久了就挣扎一下子,挣
扎完了再绝望一阵子。本以为将在这样的轮回中耗尽光阴,谁知误入豆
瓣的战拖小组,学到些番茄工作法之类的小技巧,一试之下,效果竟然
好得惊人。于是在战拖的正道上就一路狂奔、所向披靡了,一面读书译
书丰富理论,打通心理的任督二脉,一面积极应用各样技巧各色软
件……到今天俨然战拖达人了,时不时发个文章放送下战拖心得,动不
动解答下新一代拖友的战拖疑虑。在应付人生重要事项时,我已基本根
绝了拖延旧习,生活开始呈现一些月朗风清的眉目了。
这个世界上有天生行事利落,对时间的感觉精准,轻轻松松就能有
条不紊安排生活的人,也有很多始终在一片混乱中延捱度日的人。你本
以为两者之间隔着不可逾越的深沟巨壑,到最后却发现相隔的只是番茄
工作法、晨间日记、Do it软件以及一周三次跑步而已。同样的道理,这
世上有“文章如万斛泉水不择地而出”的苏东坡,有斗酒诗百篇的李白,也有从来提笔就犯难、挠破头皮多少回的芸芸大众,我们斗胆猜想一
下,其间相隔的大概也不会是吓死人的天堑吧?一定有某些技巧和窍门
能够帮助他们架起桥梁,只是目前在这一领域开拓的人还寥寥无几罢
了。现有关于写作技法的书多是教人编织故事,关注的是如何构思情节
人物,如何熟谙大众心理、运用编剧理论缀、以流行元素写出一部受欢
迎的小说或剧本。专注于提升文笔,探讨如何增加文字的密度,以丰富
的词汇和句式织造出锦绣文章的,目前我还没看到。而依据常识以及与
朋友们的交谈,大多数人其实并不有志有闲于写小说或剧本,他们只是
想使写下的日记和游记更流畅生动,富有趣味,使书面呈现的感慨或议
论足以匹配他们思想和灵魂的深度。
写到这里,我要引用闻一多先生的诗了:
我来了,因为我听见你叫我:
鞭着时间的罡风,擎一把火!
深深受益于互联网分享文化的我,想到终于也可以有一些东西拿出
来分享给他人,简直欢喜雀跃。但愿我根据多年经验整理出的这套文章
精读术能和番茄工作法一样有奇效。当然,战拖经验提醒我,凡事不可
开头设想得过于美好,先踏踏实实地写吧,哪怕最终只有五个人结实地受益,也不为枉写了。01 内容篇:在文学世界里看见十万种活色生香
文字描摹了美好的物态,但很多时候我们发现真实生活因为有文字
的呼应显得更美了。【颜色】除了灰绿红蓝,我们还能写出什么?
(上)
胡兰成在《禅是一枝花》里记过这样的一件事:
那同学道:我二哥去年到日本去开学会,去看能乐练习,有一女子
姓中司,是中学教员,每周也来学舞,她在能乐的舞台上执扇而舞,束
发的押发针的宝石红,随着身体的旋转一闪一闪,给我二哥非常的女性
的感觉。中司生得纤弱秀丽,人前进退应对有礼仪,我二哥说她真是个
小小可怜娘,像田塍上的槿花。我二哥就被她头上押发针的一点宝石红
迷住了。中司因师父介绍,随众认识了我二哥,回去搭电车恰好有几站
是同路,她在电车上应对,极敬重我二哥,且觉得亲近,也不过是这
样。惟有那晚她舞时押发针闪动的宝石红,听我二哥讲起来,我都为之
神往了。那仅仅是一个颜色呵,可是古今来女色的色都在这里了。
这是本篇的绝妙引子。色彩之令人目眩而神惑,想必大家都有体
会。一个极好的颜色,即便不能达到上文中铭心刻骨的效果,也至少会
令它所附着的事物显得更为可爱。因此,若以文字再造一个世界,无论
写景状物、记事言情,都应该像设计师或电影导演那样孜孜于色彩的运
用。哪怕对于颜色不十分敏感,酌量在文章中加入一些,也总能收获积
极的效果。正如品位一般的女人不可轻易自化浓妆,但简单涂些粉底、抹个唇彩,妥妥地可以提升美丽指数,不大容易出差错。
鲁迅就是个善于运用颜色的大家,他特别懂得在寒冽清冷的底子上
涂绘鲜明的色彩,印象最深的是《野草》中的一段:
雪野中有血红的宝珠山茶,白中隐青的单瓣梅花,深黄的磬口的腊
梅花;雪下面还有冷绿的杂草。蝴蝶确乎没有……但我眼前仿佛看见冬
花开在雪野中……
仔细研究一下会发现,在色彩之外,鲁迅对景和物的“形”并没有着
笔太多,不过是“单瓣”、“磬口”几个词而已。之所以给人以难以抹灭的
印象,设色之妙占据了七八成。他在这一段中使用的全都是饱和度相当
高的色彩。雪的纯白晶莹与花的鲜艳夺目互相映衬,带来强烈的视觉冲击。相同的手法在小说《在酒楼上》中也有使用:
几株老梅竟斗雪开着满树的繁花,仿佛毫不以深冬为意;倒塌的亭
子边还有一株山茶树,从暗绿的密叶里显出十几朵红花来,赫赫的在雪
中明得如火,愤怒而且傲慢,如蔑视游人的甘于远行。
其实鲁迅曾经说过:“对于自然美,自恨并无敏感,所以即便恭逢
良辰美景,也不甚感动”,但是他写景状物仍旧当得起顾随形容的“一笔
一个花”,全然大家水准,这其中奥妙,就在善于用色。当然他对于色
彩一定有天生的敏锐,但后天的自我培养也不可忽略。记得萧红回忆鲁
迅的文章中就提到说他留日时曾经读过不少美学方面的书籍。诸位看客
实在应该效仿他老人家,即便自认格高,也不惮精益求精。
以“一株是枣树,还有一株也是枣树”而闻名的《秋夜》中,亦有一
段深可赏玩:
那罩是昨晚新换的罩,雪白的纸,折出波浪纹的叠痕,一角还画出
一枝猩红色的栀子。……那老在白纸罩上的小青虫,头大尾小,向日葵
子似的,只有半粒小麦那么大,遍身的颜色苍翠得可爱,可怜。
有人曾评论:这样的设色和构图,是一幅标准的齐白石小品。简直
要为此评论点一百个赞,太得风人深致了!
雪白、猩红与翠绿,仍旧一派明艳,没有对自身笔力的高度自信,不敢如此大胆使用色彩。写到这里,我陡然联想到了第一夫人彭女士出
访时的着装,很多也是这样的用色思路。据说被《名利场》杂志评为年
度最佳着装,足见此种风格的征服力。
鲁迅说了许多,就此打住吧。接下来可以说说岁月静好的爱玲了。
我对张爱玲小说的总体评价是“明艳端方,光彩照人”。与鲁迅的清冷凄
艳不同,她笔下是一片彩绣辉煌,流光溢彩,像撒了金粉一样,有人民
群众喜闻乐见的富贵气象。且看著名的《金锁记》片段:
1. 那扁扁的下弦月,低一点,低一点,大一点,像赤金的脸盆,沉
了下去。
2. 那曹七巧且不坐下,一只手撑着门,一只手撑了腰,窄窄的袖口
里垂下一条雪青洋绉手帕,身上穿着银红衫子,葱白线镶滚,雪青闪蓝如意小脚裤子……
赤金、银红和闪蓝——又是金,又是银,又如宝石般闪耀,此等色
泽,谁人不爱?《金锁记》里还有一句,“敝旧的太阳弥漫在空气里像
金的灰尘,微微呛人的金灰,揉进眼睛里去,昏昏的……”,连灰尘都
是金的,张小姐果然造境不遗余力。
张爱玲写颜色还有一招绝活,即不知从哪里搜罗来各种名词作为色
彩的前缀,这当然是承袭的红楼笔法,不过也有她自己的创造在里头。
比如《金锁记》里随意扫扫就有雪青、蟹壳青、竹根青、佛青、藏青等
各种青,搜了搜中国传统色彩名录,发现并没有什么“竹根青”和“佛
青”,大概都是张小姐的发明。现代人也还在延续着这种发明,比如造
了“太空灰”或者“科技灰”等词,不过,失去了无数古典文本层层晕染的
美感,这些词总是让人觉得怪怪的。由此牵连出一个大问题,即——任
何现时的写作都与已有的文本存在着呼应,有意识地运用这种呼应,可
以增加写作的魅力。
张爱玲是个感官异常敏锐的人,这一点绝大多数人都望尘莫及。但
技法层面还是有很多可以学习的,比如心中想到某种色彩笔下却只有干
巴巴的灰绿红蓝,完全不知如何向细处描摹时,可以发动联想,找日常
事物中相似的颜色。从前我教一个小孩写作文,每天留了20分钟给他做
这项训练,效果非常好。我拿裁缝店里的那种布料卡的大厚本来,随手
翻一页,指一个给他,问他:
“这是什么颜色?”
“呃……”
“好好想想,有什么东西和它颜色一样的?”
“咖啡……”
“那它就是咖啡色。聪明!”
实在咬着手指想不出来的,就叫他记住了,哪天看到了或想到了告
诉我。那段时间这小孩对颜色格外留意,有点走火入魔的感觉……哈哈
哈!对颜色的详细观察与联想,以川端康成的《花未眠》中一段最为令
人称绝:
去年岁暮,我在京都观察晚霞,就觉得它同长次郎使用的红色一模
一样。我以前曾看见过长次郎制造的称之为夕暮的名茶碗。这只茶碗的
黄色带红釉子,的确是日本黄昏的天色,它渗透到我的心中。我是在京
都仰望真正的天空才想起茶碗来的。观赏这只茶碗的时候,我脑中不由
地浮现出场本繁二郎的画来。那是一幅小画。画的是在荒原寂寞村庄的
黄昏天空上,泛起破碎而蓬乱的十字型云彩。这的确是日本黄昏的天
色,它渗入我的心。场本繁二郎画的霞彩,同长次郎制造的茶碗的颜
色,都是日本色彩。在日暮时分的京都,我也想起了这幅画。于是,繁
二郎的画、长次郎的茶碗和真正黄昏的天空,三者在我心中相互呼应,显得更美了。
是的,文字描摹了美好的物态,但很多时候我们发现真实生活因为
有文字的呼应显得更美。这大约就是许多人存有对文笔的执念,抱有对
艺术的向往的原因。人对于尘世的痴迷一至于斯。【颜色】除了灰绿红蓝,我们还能写出什么?
(下)
《老残游记》是本有趣的书,作者刘鹗是个有趣有故事的人。难得
的是,他既有传统文人的精妙感觉又不耽于其中,对时局颇具识见,主
张修铁路开煤矿;而且还是个实干家,经商、行医、治河、赈饥样样上
手。虽然我今天要说的是他对于色彩的感觉和描摹能力,但因为这人太
过有看点,文理工商医诸科通吃,有才干有情怀,完全符合我的男神想
象,实在没忍住还是再仰慕了一番。
鲁迅称赞《老残游记》“写景状物,时有可观”,黑妞白妞说书的一
段也选入了中学语文教材。刘鹗善作譬喻,他形容黑妞说书“如新莺出
谷,乳燕归巢”,而对白妞说书的摹写就更是实力派大炫技了。下面的
这一段是写千佛山的景色,里头也有妙喻:
到了铁公祠前,朝南一望,只见对面千佛山上,梵字僧楼,与那苍
松翠柏,高下相间,红的火红,白的雪白,青的靛青,绿的碧绿,更有
那一株半株的丹枫夹在里面,仿佛宋人赵千里的一幅大画,做了一架数
十里长的屏风。正在叹赏不绝,忽听一声渔唱,低头看去,谁知那明湖
业已澄净的同镜子一般。那千佛山的倒影映在湖里,显得明明白白,那
楼台树木,格外光彩,觉得比上头的一个千佛山还要好看,还要清楚。
这湖的南岸,上去便是街市,却有一层芦苇,密密遮住。现在正是开花
的时候,一片白花映着带水气的斜阳,好似一条粉红绒毯,做了上下两
个山的垫子,实在奇绝。
我头一次读到时就觉目眩神迷。鲁迅擅点绘,张爱玲惯撒金,刘鹗
呢?大概就是以大块的晕染出色了。两个奇崛恢弘的比喻让瑰丽的色彩
充塞宇宙,人被罩入其中,有一种陶醉的感觉。王国维说:“有造境,有写境,此理想与写实二派之所由分。然二者颇难分别。因大诗人所造
之境,必合乎自然,所写之境,亦必邻于理想故也。”刘鹗这一段是在
描写济南千佛山的实景,王国维说得太对了,它美到不真实,美到令我
联想至一篇日本童话——安房直子的《狐狸的窗户》:拐了一个弯,突然,我觉得天空特别耀眼,就像是擦亮了的蓝玻
璃……这时,地面也有点淡蓝。
“咦?”
我悚立了,眨了两下眼睛。啊,那儿不是往常见惯了的杉树林,而
是宽广的原野,同时,还是一片蓝色桔梗花的花田。……
那景色过于美丽,使我有些害怕了。
但是,那儿吹着很好的风,桔梗花田一望无际,就这样返回去,未
免太可惜了。
也是大块的晕染,创造出一个摄人心魄的理想境界。因为是童话,可以理直气壮地造境,任性地只挑最喜欢的一个色使用。桔梗花的蓝色
贯穿始终,大片的色彩晕染和低徊的忧伤情绪相得益彰。这篇的奇特之
处在于色彩不仅造境,还构成了核心情节,作者的浪漫想象力或曰穿针
引线的织缀能力令人咋舌,令人无比羡慕嫉妒恨。自打读了这篇,我对
童话这种文体的颜色定义都变成蓝色了。
蓝色的梦境,在汪曾祺的小说里也邂逅过一回:
喝,这一大片马兰!马兰他们家乡也有,可没有这里的高大。长齐
大人的腰那么高,开着巴掌大的蓝蝴蝶一样的花。一眼望不到边。这一
大片马兰!他这辈子也忘不了。他像是在一个梦里。
除以上的三段之外,闭眼搜索,文字中就再想不出这样的用色了。
大约古诗中还有,比如李贺的“桃花满陌千里红”。某些电影里有,比如
张艺谋的《英雄》,可是我总觉得电影比起音乐和文字来要欠着一层,审美空间都被导演给挤占了。文字的锦绣世界对我们这个民族似乎向来
有一种特别的吸引力,多少人沉沦其中。就像汪曾祺小说《徙》中所
写:阅读时仿佛周围一切都不存在了,天地间只有这字字珠玑的好文
章……
言归正传。鲁迅、张爱玲、刘鹗,虽手法不同,但总的说来都
是“重口味”。古代诗人里头最“重口味”的非李贺莫属了,汪曾祺对他有著名的评断:“别人的诗都是画在白底子上的画,李贺的诗是画在黑底
子上的画,故颜色特别浓烈”。李贺的色彩运用已经不是奇崛而是诡谲
了,有点超过了我的承受限度。我喜爱的他的色彩,还是一些在不那么
黑的底子上的,比如“琉璃钟,琥珀浓,小槽酒滴珍珠红” “况是青春日
将暮,桃花乱落如红雨”,咸淡合宜,滋味丰富,用东坡的话来说,“可
养吾之老饕”。
中国的文章家们运用色彩的主流还是轻灵派,讲求含蓄蕴藉,要清
真本雅,这大概是与儒家的教诲一脉相承,所谓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凡事适度。而上面提到的这几位,都是个性中含有一股奇气,所以笔下
的色彩也与主流的范式大不相同。
并不是说轻灵派不好,像汪曾祺惯用的透明水彩色(马兰那段属于
汪的特例),照样美呆了:
英子跳到中舱,两只桨飞快地划起来,划进了芦花荡。芦花才吐新
穗。紫灰色的芦穗,发着银光,软软的,滑溜溜的,像一串丝线。有的
地方结了蒲棒,通红的,像一枝一枝小蜡烛。青浮萍,紫浮萍。长脚蚊
子,水蜘蛛。野菱角开着四瓣的小白花。惊起一只青桩(一种水鸟),擦着芦穗,扑鲁鲁鲁飞远了。 ……
这一段估计很多人都有印象,是他成名作《受戒》的结尾。你看他
描摹色彩全然不用力,青就是青,紫就是紫,白就是白,不再另加形容
词。他写景状物都很“萌”,为什么?一颗童心。儿童没有特别多的形容
词,但是他的眼睛很亮,什么东西都要细细看一看。这一段里他写了多
少东西,就有多少种色泽。如果你想要写出一段五彩斑斓的萌文字,学
一学汪曾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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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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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及花的词作中,我最喜欢的是苏东坡的《贺新郎·夏景》:
乳燕飞华屋。悄无人,桐阴转午,晚凉新浴。手弄生绡白团扇,扇
手一时似玉。渐困倚,孤眠清熟。帘外谁来推绣户,枉教人、梦断瑶台
曲。又却是,风敲竹。
石榴半吐红巾蹙。待浮花浪蕊都尽,伴君幽独。秾艳一枝细看取,芳心千重似束。又恐被秋风惊绿。若待得君来向此,花前对酒不忍触。
共粉泪,两簌簌。
石榴花是很常见的,算不得超级美丽,然而东坡写石榴花的“秾艳
一枝细看取,芳心千重似束”一句却冠绝古今。其实,在文字Geek的世
界中,最动心沉醉的不是大自然的物色,而向来是摄取了自然物色的文
字的美。那些五色相宣、八音协畅的文字,是真的能够极耳目之娱的,如《老残游记》里所说,令人“五脏六腑里,像熨斗熨过,无一处不伏
贴;三万六千个毛孔,像吃了人参果,无一个毛孔不畅快”。而时髦的
语汇里,这又叫做“审美的巅峰体验”。
除了上面的《贺新郎》,另有周邦彦的《六丑·蔷薇谢后作》:
正单衣试酒,怅客里、光阴虚掷。愿春暂留,春归如过翼。一去无
迹。为问家何在?夜来风雨,葬楚宫倾国。钗钿坠处遗香泽。乱点桃
蹊,轻翻柳陌。多情为谁追惜。但蜂媒蝶使,时叩窗隔。
东园岑寂,渐蒙笼暗碧。静绕珍底,成叹息。长条故惹行客。似牵
衣待话,别情无极。残英小、强簪巾帻。终不似一朵,钗头颤袅,向人
欹侧。漂流处、莫趁潮汐。恐断红、尚有相思字,何由见得?
中国古代的文学虽说长于抒情,但抒发的多是类型化的情感,伤
春、悲秋、怀远、怀怨等等。不过,车轱辘话倒回来重说,则是:在高
度类型化的题材下却能千百年来翻陈出新、始终佳作不绝,汉语这门语
言不可谓不惊人地发达,古人驾驭文字的能力不可谓不极端强悍。你看东坡的《贺新郎》,美人与花的相互映衬比拟,本是词之套路,可东坡
却能在下阕写花时几乎句句都含双关,将美人的心思嵌在花之情状中
(比如“芳心千重似束”,既是指花心,也是指美人心),再交由时间来
叙事,巧思玲珑无人能及,大约也只有余光中的《珍珠项链》差可比
拟。并且,直接状物的三句毫不含糊,初开时的“石榴半吐红巾蹙”、全
盛期的“秾艳一枝细看取,芳心千重似束”,色泽、质感、形态都描摹得
地道,你简直想不通凭这寥寥几个字是怎么做到的。再看周邦彦写蔷
薇,这种植物的特点如枝条柔曼、盛开时花朵坠重等,也都得以呈现。
尽管王国维说“一切景语皆情语”,尽管很多人都触景生情,感到过
自身与天地之间有某种神奇的关联,但艺术的表达究竟有其规矩和技
巧,不是“好美啊好美,我好开心啊开心”就能打发过去的。你看周邦彦
通篇主观那么浓烈,但并不沦于马锦涛式的浮夸嘶喊和现代后现代艺术
的空洞自恋,就是因为与他浓烈的情感相伴共舞的,是一个与诸多客观
要素互动的过程:
【图014】
如果不关注对象,不斟酌语言,不在意形式,不追溯古典,只知道
一股脑地将情绪倾倒在花花草草上,结果往往不会很妙,十有八九要落
入一种造作的拟人俗套,也就是中学课本偏爱的那一类文章。以宗璞的
《紫藤萝瀑布》为例:
这里春红已谢,没有赏花的人群,也没有蜂围蝶阵。有的就是这一
树闪光的、盛开的藤萝。花朵儿一串挨着一串,一朵接着一朵,彼此推
着挤着,好不活泼热闹!
“我在开花!”它们在笑。
“我在开花!”它们嚷嚷。
喧宾夺主。除非剧情是往《聊斋》的方向走,接下来将有其中一朵
思凡,变作容貌姝丽、眼波流转的紫衣少女,否则这么写花,它真不堪
重负。状物时的拟人手法在过去的几十年里用得太泛滥了,再用该剁手
了。除非啊——你能整点出奇的效果,像汪曾祺写栀子花那样:
栀子花粗粗大大,又香得掸都掸不开,于是为文雅人不取,以为品
格不高。栀子花说:“去你妈的,我就是要这样香,香得痛痛快快,你们他妈的管得着吗!”
读完大家都失笑。微博上有评论:很摇滚!很朋克!
但拟人法也只偶一见之,汪曾祺写花卉,大多数时候是忠实地在走
传统的路子,承继的是《植物名实图考长编》这些古代植物学著作的那
种准确、简洁而蕴藉的说明文风(汪曾祺几次在文章中提到这本书,闲
暇时常会翻看)。可惜《图考》不在手头,另找到一本《群芳谱》,作
者为明代王象晋,摘录其中对山茶花的介绍:
山茶,一名曼陀罗树……花有数种,十月开至二月,有鹤顶茶,(大如莲,红如血,中心塞满如鹤顶,来自云南,曰滇茶。)玛瑙茶,(红、黄、白、粉为心,大红为盘,产自温州。)宝珠茶,(千叶攒
簇,色深少态。)杨妃茶,(单叶,花开早,桃红色。)焦萼白宝珠,(似宝珠而蕊白,九月开花,清香可爱。)正宫粉,赛宫粉,(皆粉红
色。)石榴茶,(中有碎花。)海榴茶,(青蒂而小。)菜榴茶,踯躅
茶,(类山踯躅。)真珠茶,串珠茶,(粉红色。)又有云茶,磬口
茶,茉莉茶,一稔红,照殿红,(郝经诗注云,山茶大者曰月丹,又大
者曰照殿红。)千叶红,千叶白之类,(叶各不同,或云亦有黄者。)
不可胜数,就中宝珠为佳,蜀茶更胜。虞衡志云,广州有南山茶,花大
倍中州,色微淡,叶薄有毛,结实如梨,大如拳,有数核,如肥皂子
大。于若瀛云,宝珠山茶,千叶,含苞历几月而放,殷红若丹,最可
爱,闻滇南有二、三丈者,开至千朵,大于牡丹,皆下垂,称绝艳矣。
再看汪曾祺的笔法是不是一脉相承:
1. 凡花大都是五瓣,栀子花却是六瓣。山歌云:“栀子花开六瓣
头。”栀子花粗粗大大,色白,近蒂处微绿,极香……
2. 秋葵也命薄。瓣淡黄,白心,心外有紫晕。风吹薄瓣,楚楚可
怜。
3. 凤仙花有单瓣者,有重瓣者。重瓣者如小牡丹……
其实不仅汪曾祺,很多名家都沿用的这个路子。比如张恨水:
山野间有小花,紫瓣黄蕊,似金钱菊而微小。叶长圆……一雨之
后,花怒放,乱草之中,花穿蓬蓬杂叶而出,带水珠以静植,幽丽绝伦。
比如鲁迅:
旋花一名鼓子花,中国也到处都有的。自生原野上,叶作戟形或箭
镞形,花如牵牛花,色淡红或白,午前开,午后萎,所以日本谓之昼
颜。
这些文字不也十分耐读吗?如果怀有描写花卉的诚意,那么先把这
个路子学起来吧。也就是说,止于上文图示中的b步,先不要着急进入
到c,非得抓住突出的点以及夹缠进纷繁的情思什么的。就先面面俱到
来交待吧,什么形什么色,花几瓣叶几片,何时开何时败。好比绘画中
的写生与临摹,这些属于基本功,基本功都不扎实,就别整那些个幺蛾
子了。
其实娇妍的花朵本来就很美,哪怕没有奇崛的主观来配合,施施然
写进文章里,也是一件讨巧而容易出彩的事。不妨多摘录老汪的几段:
1. 浙江永嘉多木芙蓉。……芙蓉有一特别处,红白相间。初开白
色,渐渐一边变红,终止整个的花都是桃红的。花期长,掩映于手掌大
的浓绿野丛中,欣然有生意。
2. 紫穗槐我认识,枝叶近似槐树,抽条甚长,初夏开紫花,花似紫
藤而颜色较紫藤深,花穗较小,瓣亦稍小。风摇紫穗,姗姗可爱。
3. 牡丹的特点是花大、型多、颜色丰富。我们在李集参观了一丛浅
白色的牡丹,花头之大,花瓣之多,令人骇异。大队的支部书记指着一
丛花说:“昨天量了量,直径六十五公分”,古人云牡丹花大盈尺,不为
过分。他叫我们用手掂掂这朵花。掂了掂,够一斤重!苏东坡诗云“头
重欲人扶”,得其神理。牡丹花分三大类:单瓣类、重瓣类、千瓣类;
六型:葵花型、荷花型、玫瑰花型、平头型、皇冠型、绣球型;八大
色:黄、红、蓝、白、黑、绿、紫、粉。通称:“三类、六型、八大
色”。姚黄、魏紫,这里都有。紫花甚多,却不甚贵重。古人特重姚
黄,菏泽的姚黄色浅而花小,并不突出,据说是退化了。园中最出色的
是绿牡丹、黑牡丹。绿牡丹品名豆绿,盛开时恰如新剥的蚕豆。挪威的
别伦·别尔生说花里只有菊花有绿色的,他大概没有看到过中国的绿牡
丹。黑牡丹正如墨菊一样,当然不是纯黑色的,而是紫红得发黑。菏泽
用“黑花魁”与“烟笼紫玉盘”杂交而得的“冠世墨玉”,近花萼处真如墨染。堪称菏泽牡丹的“代表作”的,大概还要算清代赵花园园主赵玉田培
育出来的“赵粉”。粉色的牡丹不难见,但“赵粉”极娇嫩,为粉花上品。
传至洛阳,称“童子面”,传至西安,称“娃儿面”,以婴儿笑靥状之,差
能得其仿佛。
4. 我家的后园有四棵很大的腊梅。这四棵腊梅,从我记事的时候,就已经是那样大了。很可能是我的曾祖父在世的时候种的。这样大的腊
梅,我以后在别处没有见过。主干有汤碗口粗细,并排种在一个砖砌的
花台上。这四棵腊梅的花心是紫褐色的,按说这是名种,即所谓“檀心
磬口”。腊梅有两种,一种是檀心的,一种是白心的。我的家乡偏重白
心的,美其名曰:“冰心腊梅”,而将檀心的贬为“狗心腊梅”。腊梅和狗
有什么关系呢?真是毫无道理!因为它是狗心的,我们也就不大看得起
它。
宗璞的《紫藤萝瀑布》之所以读起来怪怪的,欠缺的就是汪氏这样
的状物基本功。写花本来就写得不甚高明,再加上情绪太过饱满(当时
她处于获知亲人得癌症的悲痛之中),情语不得不扭作景语,最终结果
就是让花和读者两厢都“吃弗消”。
突然冒了句上海话,是因为实力派主将张爱玲要压轴登场了。张爱
玲不像汪曾祺那样具有一种博物的雅趣,单纯为了状物而状物。因此,她的小说里要是出现花啊草的,通常不会只到b这一步,一定是走完全
程,当然,在小说这种体裁里,d步要处理的几大关系有所变化,主要
是思维与文字、文字与时间、虚构与现实等。
《沉香屑——第一炉香》里有两段写到象牙红花:
定了船票回来,天快晚了,风沙啦沙啦吹着矮竹子,很有些寒意。
竹子外面的海,海外面的天,都已经灰的灰,黄的黄,只有那丈来高的
象牙红树,在暮色苍茫中,一路上高高下下开着碗口大的红花。……薇龙走到转弯的地方,回头望一望,他的车依旧在那儿。天完
全黑了,整个的世界像一张灰色的圣诞卡片,一切都是影影绰绰的,真
正存在的只有一朵一朵挺大的象牙红,简单的,原始的,碗口大,桶口
大。
这才是“一切景语皆情语”的正面示例。有评论家指出这小说根本是篇鬼话,“说一个少女,如何走进‘鬼
屋’里,被吸血鬼迷上了,做了新鬼。‘鬼’只和‘鬼’交往,因为这世界既
丰富又自足的,不能和外界正常人互通有无的。”你看张爱玲对象牙红
花的描写,晦暗的底幕上幽异的硕大的红花,是不是与整篇故事的氛围
贴合到极致?
要把景语成功地化作情语,在具体手法上,除了别滥用幼稚的拟人
外,还忌文艺腔的拟人,硬把人的文艺情绪往山川万物上安,造作极
了:寂寞的河流、愤怒的蔷薇、沉默的青山。这大概是郭敬明开辟的一
派写法,很是风行过一阵子。但它同样也不属于上乘的表达。
你看张爱玲写象牙红,可曾用了阴森啊诡异等字眼?不着一字,但
全然给人那样的感觉。
此方为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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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前我在机关里工作,对人生兴味索然的表征之一就是胃口奇
差,有一阵子每天只能“量出为入”,估摸着一天的活动大概需要多少能
量,换算成几片肉、几根菜、几团饭,分三顿逼自己吃下去。包里常备
巧克力一类高脂肪高糖零食,一旦额外被领导吩咐了跑腿,奔走的同时
就要及时补充能量。精刮算计地努力活下去,而这份努力本身,也成为
我活着的一大慰藉。
我开始琢磨怎么能让自己馋一点儿。那年月机关里宴请还很普遍,我常有机会置身参翅燕鲍的珍馐丛中,口舌与美食交缠得并不少。只是
福薄不足以承富贵,吃什么都木然而难以下咽。并且还总有煞不住的小
家子气,面对一席佳肴却想着,这得是多少人辛苦一天的收入,愈发惶
惶不可终餐。由此看来,砸钱吃好的这条道是走不通的。
后来又想到“氛围感染法”,即观察胃口好的人吃饭如何香甜,听他
们咂嘴的声音,看他们喜孜孜的表情,期冀受到感染、胃口大增。实行
了几天,略有效果,却不料某天饭桌上同事说了句:“哎呀,真不喜欢
和你一起吃饭,吃得那么勉强,害得我也吃不下了。”心里一凉,自卑
不已,把氛围感染的一条道也从此绝了。
最后化解这场进食危机的竟然还是文学。尽管过去二十来年在坎坷
世间多靠文学救难,但我还是没料想到它竟能如观音般现千手千面,说
诸多法门。那个长夏的午后我去机关图书馆乱翻书,翻到从前借阅过的
一本汪曾祺的集子,因为无事可做,就专拣印象不大深的篇目来重读。
其中一篇《安乐居》——
酒菜不少。煮花生豆、炸花生豆。暴腌鸡子。拌粉皮。猪头肉,——单要耳朵也成,都是熟人了!猪蹄,偶有猪尾巴,一忽的工夫就卖
完了。也有时卖烧鸡、酱鸭,切块。最受欢迎的是兔头。一个酱兔头,三四毛钱,至大也就是五毛多钱,喝二两酒,够了。……这些酒客们吃
兔头是有一定章法的,先掰哪儿,后掰哪儿,最后磕开脑绷骨,把兔脑
掏出来吃掉。没有抓起来乱啃的,吃得非常干净,连一丝肉都不剩。安
乐居每年卖出的兔头真不老少。这个小饭馆大可另挂一块招牌:“兔头酒家”。……
一块喝酒的买了兔头,常要发一点感慨:“那会儿,兔头,五分钱
一个,还带俩耳朵!”老吕说:“那是多会儿?——说那个,没用!有兔
头,就不错。”……
他爱吃豆制品。熏干、鸡腿、麻辣丝……小葱下来的时候,他常常
用铝饭盒装来一些小葱拌豆腐。有一回他装来整整两饭盒腌香椿。……
他(上海老头)从提包里摸出一个小饭盒,里面有一双截短了的筷
子,多半块熏鱼、几只油爆虾、两块豆腐干。要了一两酒,用手纸擦擦
筷子,吸了一口酒。
读着读着,我突然感到一种辽远的、空虚的况味自腹中升起,一路
涌至舌根处的腺体,然后在嘴巴里疑惑地打了个转,最终随着一声唾液
的吞咽,又消褪回去,流落腹中。起初我没大留意,不曾想在接下来的
十几分钟内,身体里各处更肆意地此呼彼应,很快就形成了淹然之势。
我心烦意乱,放回书,匆匆走出图书馆。可怜的我一直走出了那幢楼,走到了无遮无拦的瓦蓝天空下,才猛然意识到:我这是——想吃东西
了!
此前数月,我常常饿到腹内一片哀鸣,然而并不想吃东西。消化系
统万马齐喑,只有胃这名最后的勇士在绝望呐喊。而那一天,喑没的部
分终于蠢蠢而动,与胃君同声连气了。人在狂喜之下反而会生出克制
来,我于是:迈开一名机关干部的沉稳步伐,亲切走访了附近的小街,视察了小街上的德州扒鸡店。
开了胃,吃了鸡,回去把汪曾祺谈吃的文字统统搜罗来读。有《黄
油烙饼》——
三级干部会开了三天,吃了三天饭。头一天中午,羊肉口蘑臊子蘸
莜面。第二天炖肉大米饭。第三天,黄油烙饼。晚饭倒是马马虎虎的。“社员”和“干部”同时开饭。社员在北食堂,干部在南食堂。北食堂
还是红高粱饼子,甜菜叶子汤。北食堂的人闻到南食堂里飘过来的香
味,就说:“羊肉口蘑臊子蘸莜面,好香好香!”“炖肉大米饭,好香好
香!”“黄油烙饼,好香好香!”
萧胜每天去打饭,也闻到南食堂的香味。羊肉、米饭,他倒不稀
罕:他见过,也吃过。黄油烙饼他连闻都没闻过。是香,闻着这种香
味,真想吃一口。
《讲用》:
剧团外出,他不吃团里的食堂。每次都是烙了几十张烙饼,用包袱
皮一包,带着。另外带了好些卤虾酱、韭菜花、臭豆腐、青椒糊、豆儿
酱、芥菜疙瘩、小酱萝卜,瓶瓶罐罐,丁零当啷。他就用这些小菜就干
烙饼。一到烙饼吃完,他就想家了,想北京,想北京的“吃儿”。他说,在北京,哪怕就是虾米皮熬白菜,也比外地的香。“为什么呢?因为,——五味神在北京!”“五味神”是什么神?至今尚未有人考证过,不见
于载籍。
在搜罗的过程中我又发现了王世襄这么个人物,他和汪曾祺风格接
近,一颗童心,一世玩主。王老自己说:“我自幼及壮,从小学到大
学,始终是玩物丧志,业荒于嬉。秋斗蟋蟀,冬怀鸣虫……挈狗捉獾,皆乐之不疲。而养鸽飞放,更是不受节令限制的常年癖好。”王老写吃
的文字和汪老的有相同的开胃功效。且看《春菰秋蕈总关情》一文:
当年从道县去江华的公路尚未修通,要步行两天才能到达。中途走
到桥头铺,眼看一位大娘提着半篮刚刚采到的钮子蕈送进一家小饭铺,我顿时不禁垂涎三尺。不过普查队的队长是一位“左”的十分可爱的同
志,非常强调组织性、纪律性,还时时警告队员要注意影响。像我这样
出身不好,受帝国主义教育毒害又很深的人,她自然觉得有责任对我进
行监督改造,如果我不进行请示批准,擅自进小饭铺吃碗粉,晚上的生
活会就不愁没有内容了。好在一路之上我走在最前面,队长落在后头至
少三五里之遥,我乍着胆子进去吃了碗蕈子粉。哈哈!这是我在整个普
查中吃到的最好的野蕈子!我很想来个第二碗,生怕被队长看见而没有
吃,抹了抹嘴走出了小铺的门。
还有台湾琦君[1]
的一篇散文,写的是赌徒阿兴的乖巧女儿小花和香
菇的故事:“四朵香菇,妈妈带走两朵,回去烧给弟弟的爸爸吃。说他年纪大
了,要吃补品,还有两朵,炒了米粉丝给我爸爸下酒,妈妈叫我等爸爸
回来一同吃,妈妈把香菇蒂摘下来熬了汤给我喝,好香啊。妈妈说香菇
蒂跟香菇一样补。”
“你没有吃香菇炒米粉丝吗? ”
“爸爸回来,一面用拳头捶桌子,一面喝酒,一面大口大口吃粉
丝。他连看也没看我,我不敢走过去。他一会儿就吃光了。我就用香菇
蒂汤泡饭吃。”
正因为读了这些写菌类的文章,向来对菌类无感,甚至觉得多数蘑
菇(尤其是香菇)都有股怪味的我,也开始尝试着耐心仔细一些去品味
了。不敢说以我的“笨嘴拙舌”能感受到如何精妙的滋味,但至少见蘑菇
而欣喜的心情有了,甚至等不及就要下箸。
这些美食文字,效果好到有些匪夷所思。我略感不安,因为联想到
青春期常会出于某一隐秘的连接就狂热地爱好某物。不过还是甄别出了
两者的差异:青春期的爱好更多是一种“标榜”,是为了凸显自我而以某
物(或某人物)来装饰,其实有表演的意味在;如今,“阅己无数”之
后,我的思索行为显然真诚得多,因而也明智得多,大可不必再警惕地
防范了。
我想,文学之所以在我身上持续地发生神奇效力,是因为很久以
前,生存条件、天资禀赋、教养方式等种种外力就一齐导引我,将生命
的热情贯注到了文学当中,此后多年这一“我与文学的共同体”有幸一直
受到涵养蕴育,于是形成一个巨大的能量库。当遭遇生活困境时,我能
够有意识地调用其中的能量,但也许更多时候,是无意识地神不知鬼不
觉就用上了。这也就可以解释对我来说为什么《舌尖上的中国》的开胃
效果远不如美食文字,因为并不存在一个“我与纪录片的共同体”。我还
想到了为什么古人会说“人无癖不可与之交也”,因为癖好正是一个人生
命力之所在。
文学的审美多属于一种移情作用,经由情感,某些重要的心理内容
被投射到对象之中,但是,审美的主体不会意识到这种投射,他只会觉
得那经过移情的对象,对他而言显得富有生气,仿佛是在生动地和他说
话一样。这是荣格的一篇论文里的观点。确实如此啊!那经过移情的安
乐居兔头,铝饭盒里的香椿、熏鱼,还有新采的野蕈烧出的一碗米粉,真的就是在我眼前飘香四溢,美味招摇,令我那冥顽不灵的感官们瞬间
就灵了。
最近又读到一篇神作,题目叫《各种普通食物最好吃的时刻》,作
者是“犀牛故事”的主编张春:
鸭脖子用手撕着一条条吃是最好吃的。吃完可以撕的肉以后,再把
骨头一节节分开,仔细吃缝里面的肉,啃到只剩白骨,最后一口吃白骨
上的软骨,才最美。吃鸭脖子应该持续地吃下去,以免要洗手擦手,由
于麻烦而扫兴。我曾经独自连续四小时不动弹地吃鸭脖子,在一个正在
装修地面满是灰尘的空房间里,坐在唯一一张能坐的小板凳上。真乃奇
女子。
这和上文汪曾祺的那段吃兔头有一样的妙处。我发现,对待食物的
珍重态度特别能够打动人,感染人,从而开胃。不过也得适度,像《棋
王》里王一生火车上吃饭的那一大段描述,虽然写得足够精彩,但因为
穷形尽相,只令人皱眉唏嘘,完全不开胃。倒是众知青吃蛇的那几段,我早年读过之后,就一直对长条节状有骨的肉食(包括黄鳝、鸭颈、鹅
颈等)抱有好感:
蛇肉到了时间,端进屋里,掀开锅,一大团蒸气冒出来,大家并不
缩头,慢慢看清了,都叫一声好。两大条蛇肉亮晶晶地盘在碗里,粉粉
地冒蒸气。我又将切好的茄块儿放进锅里蒸。……
我将酱油膏和草酸冲好水,把葱末、姜末和蒜末投进去,叫
声:“吃起来!” 大家就乒乒乓乓地盛饭,伸筷撕那蛇肉蘸料,刚入嘴
嚼,纷纷嚷鲜。……
不一刻,蛇肉吃完,只剩两副蛇骨在碗里。我又把蒸熟的茄块儿端
上来,放小许蒜和盐拌了。再将锅里热水倒掉,续上新水,把蛇骨放进
去熬汤。大家喘一口气 ,接着伸筷,不一刻,茄子也吃净。我便把汤
端上来,蛇骨已经煮散,在锅底刷拉刷拉地响。这里屋外常有一二处小
丛的野茴香,我就拔来几棵,揪在汤里,立刻屋里异香扑鼻。大家这时
饭已吃净,纷纷舀了汤在碗里,热热的小口呷,不似刚才紧张,话也多起来了。
张春的文章里还有一段写嫩蚕豆的,因为还有颜色的美,是我敏感
的方面,所以更添了一层喜欢:
蚕豆丰收也在春天,出来混的小孩每个人都要有一串蚕豆项链,特
别豪华的还有蚕豆手镯。大人们用蒸锅焖熟,用线穿起来做成项链,我
们挂在脖子和手上,想吃就拉一个下来。所有的小孩都挂着蚕豆无所事
事地坐在各处,你吃一个我的,我还你一个。焖熟的蚕豆皮很软,一捏
就挤出来了,小孩子吃它会发出mia mia享受的声音。我注意到最近人
们常常提起“薄荷色”,其实要是叫“嫩蚕豆色”好像会更美,那两种颜色
非常接近。因为蚕豆的颜色好像更厚和柔软一点。这样感觉没什么道
理,就是胡乱一说。
无比感激这些善于写吃的作者们。他们的笔开疆拓土,而我的胃口
也随之延展,文字刻骨铭心到什么程度,我对文字里的美食的情结就深
到什么程度。《黄油烙饼》是汪曾祺小说中的佳作,由于这篇绝妙的小
说,坝上风光和黄油烙饼都成为了我的心头所好。哪怕没有烙饼,烤面
包涂黄油也可以吃出满满的欢喜。而《各种普通食物最好吃的时刻》一
文写到了好几十种常见食物,每一种又都写得那样细、那样真,简直可
以用作我的“日常开胃大全”了。
在吃货当道的年代里,真希望能再多出几位这样有才的作者,以造
福于先天不足的弱势群体——像我这样的非吃货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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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春:《各种普通食物最好吃的时刻》【萌物】汪曾祺的“鸡教”与杨绛家的猫
文字可以萌动人心,在我,最初的体验来自冯骥才的《珍珠鸟》。
那时这篇文章还没选入课本,语文考试行进到阅读部分,毫无防范就被
萌中了:
它小,就能轻易地由疏格的笼子钻出身。瞧,多么像它的父母:红
嘴红脚,灰蓝色的毛,只是后背还没生出珍珠似的圆圆的白点;它好
肥,整个身子好像一个蓬松的球儿。……
有一天,我伏案写作时,它居然落到我的肩上。我手中的笔不觉停
了,生怕惊跑它。呆一会儿,扭头看,这小家伙竟趴在我的肩头睡着
了,银灰色的眼睑盖住眸子,小红脚刚好给胸脯上长长的绒毛盖住。我
轻轻抬一抬肩,它没醒,睡得好熟!还呷呷嘴,难道在做梦?
隔了多年再细打量这篇文字,觉得除了对鸟儿的形貌观察入微外,其他也并无特别出彩处,而且文章结尾“我笔尖一动,流泻下一时的感
受:信赖,往往创造出美好的境界”,也嫌造作说教,有失散文家风
采。看来,此文令人难以忘怀,说到底是因为描摹对象本身就具萌态,因此只需配以平实准确的文字,即可杀伤力十足。
由此引出一个作家们(包括编剧们)百试不爽的技巧:虚构作品中
酌量添加萌物可大大增加阅读趣味。这方面最成功的例子莫过于沈从文
的《边城》了。那里面的汪星人有个朴实的名字——“狗”。最精彩的一
段是这样的:
黄狗坐在船头,每当船拢岸时必先跳上岸边去衔绳头,引起每个过
渡人的兴味。有些过渡乡下人也携了狗上城,照例如俗话说的,“狗离
不得屋”,一离了自己的家,即或傍着主人,也变得非常老实了。到过
渡时,翠翠的狗必走过去嗅嗅,从翠翠方面讨取了一个眼色,似乎明白
翠翠的意思,就不敢有什么举动。直到上岸后,把拉绳子的事情作完,眼见到那只陌生的狗上小山去了,也必跟着追去。或者向狗主人轻轻吠着,或者逐着那陌生的狗,必得翠翠带点儿嗔恼的嚷着:“狗,狗,你
狂什么?还有事情做,你就跑呀!”于是这黄狗赶快跑回船上来,且依
然满船闻嗅不已。翠翠说:“这算什么轻狂举动!跟谁学得的!还不好
好蹲到那边去!”狗俨然极其懂事,便即刻到它自己原来地方去,只间
或又象想起什么似的,轻轻的吠几声。
评论家李健吾赞叹《边城》:“一切准乎自然,而我们明白,在这
种自然的气势之下,藏着一个艺术家的心力。”你看上面一段写狗,绝
无一厢情愿给狗虚拟出多少情绪与心理,就是本本分分地为现实制作拓
本。这得有多么纯熟的技艺、老到的手法、举重若轻的气度,才拓得出
如此纤毫不差、浓淡相宜。我想到村上春树说他在国外时由于浪迹漂泊
无法养猫,便只好逗一逗附近的猫以缓解强烈的“猫饥饿”状态;爱狗的
同学们要是无法养狗,附近又无可逗之狗,强烈推荐读一读《边城》,绝对有缓解“狗饥饿”的功效。
沈从文有一种神奇的本领无人能及,就是于同一笔墨中蕴含层次,或者说善于制造一种暧昧的分殊对立。他写汪星人,写主人如何得了它
的陪伴与它欢乐互动,可是整体上却使人觉得“狗吠人愈静”,其实更强
化了翠翠的孤雏身份。从《边城》全篇来说,黄狗的神态、少女的心
思、船夫的盘算、茶峒的风俗……统统真实无比,但无一不真的细处聚
合起来,却烘托出一个如梦似幻的纯美乌托邦。这大概就是李健吾所谓
的“心力”了,即以执着的理想扭曲现实的魄力。与沈从文相比,弟子汪
曾祺虽然创作数量过之,质量也更均衡,却因缺乏这种蛮横的心力,到
底不大抢得过老师的风头去。
不过汪曾祺状写萌物还是颇有一手的,西南联大系列里有一篇《鸡
毛》,其中当然写到鸡:
每天一早,文嫂打开鸡窝门,这些鸡就急急忙忙,迫不及待地奔出
来,散到草丛中去,不停地啄食。有时又抬起头来,把一个小脑袋很有
节奏地转来转去,顾盼自若,——鸡转头不是一下子转过来,都是一顿
一顿地那么转动。到觉得肚子里那个蛋快要坠下时,就赶紧跑回来,红
着脸把一个蛋下在鸡窝里。随即得意非凡地高唱起来:“郭格答!郭格
答!”文嫂或她的女儿伸手到鸡窝里取出一颗热烘烘的蛋,顺手赏了母
鸡一块土坷垃:“去去去!先生要用功,莫吵!”这鸡婆子就只好咕咕地
叫着,很不平地走到草丛里去了。到了傍晚,文嫂抓了一把碎米,一面
撒着,一面“咕咕”叫着,这些母鸡就都即即足足地回来了。它们把碎米
啄尽,就鱼贯进入鸡窝。进窝时还故意把脑袋低一低,把尾巴向下耷拉一下,以示雍容文雅,很有鸡教。鸡窝门有一道小坎,这些鸡还都一定
两脚并齐,站在门坎上,然后向前一跳。这种礼节,其实大可不必。进
窝以后,咕咕囔囔一会,就寂然了。于是夜色就降临抗战时期最高学府
之一,国立西南联合大学的新校舍了,阿门。
原谅我一生放纵不羁笑点低,当读到“雍容文雅,很有鸡教”时,足
足笑了小半宿。汪曾祺在此段中有意调侃,所以用了些拟人语,但点到
为止,绝不过分YY。写动物虽免不了要揣度其心理,但切切忌讳没有
节制,自作多情。说到这里忍不住吐槽当下语文教材里的一篇课文,沈
石溪的《斑羚飞渡》,说一群斑羚被猎人追到山崖边,对崖太远跳不过
去,羊群中的中老年羊乃舍身取义,与年轻羚羊两两配对同时起跳,在
半空中甘当跳板,叫后生踩着它的身体跃上对崖,自己则坠入山谷万劫
不复。读完我只想说:太没节操了!如果是让羚羊们说话,全然当作寓
言或者童话来写还罢了,偏偏又拿腔作调地摆出一副纪实的架势。正如
鲁迅所言:幻灭之来,多不在假中见真,而在真中见假。
【颜色】一篇里提到过,汪曾祺一片童心,眼睛很亮,什么东西都
要细细看一看。读他的文字,简直可以想见他入神看鸡的模样。他看到
鸡“把一个小脑袋很有节奏地转来转去”——鸡就是那样子转头的,留意
过的人觉得他写得真是对,没留意过的人心想原来这样子啊——文学之
永恒价值,就在于不厌其烦地传达最细微的人类经验,令阅读者生发出
共鸣,且觉知到差异。而求同存异,正是造就和谐世界的关键。
阿城也擅作细笔。他的名篇《孩子王》里有一段写小猪的:
教室前的场子没了学生,显出空旷。阳光落在地面,有些晃眼。一
只极小的猪跑过去,忽然停下来,很认真地在想,又思索着慢慢走。我
便集了全部兴趣,替它数步。小猪忽然又跑起来,数目便全乱了。
够萌吧?小猪的形象,替猪数步的“我”的形象,简直如“照花前后
镜,花面交相映”一般,来回地反射着萌态,叫人忍俊不禁。阿城的小
说里遍布着此种微景观,成为他文字魅力的一大源头。
中国现当代文学里最出名的猪自然非小波笔下那只特立独行的猪莫
属了。文章显然真假掺半,和《斑羚飞渡》一样,有作者自己的发挥在
里头,但那是政治生态下不得不使用的曲笔,高妙而用心良苦,境界远
非《斑》文可比。特立独行的猪兄野性勃勃,王小波行文精炼,值得品
鉴,但因为这篇写的是“萌物”,在此就不转录。川端康成也擅于将动物写得可爱,小说《禽兽》里有一段写鸱鸺[2]
的,也就是猫头鹰:
鸱鸺一见他的脸,气得瞪圆双眼,不住地摇晃着瑟缩的脖颈,啾啁
鸣啭,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在他的注视之下,这只鸱鸺绝不吃食。每
当他用手指夹着肉片一靠近它,它就气鼓鼓的,把肉叼住挂在嘴边,不
想咽下。有时他偏同它比赛耐性,固执地一直等到天明。他在旁边,鸟
儿连瞅也不瞅碎食一眼,纹丝不动地呆在那里。待到天色微微发白,它
终于饿了,可以听见鸟爪横着向栖木上放鸟食的地方移动的声音。回头
看去,鸟儿耸起头上的羽毛,眯缝着眼睛,那副表情无比阴险,无比狡
猾。一只往饵食方向探头的鸟儿,猛然抬起头来,憎恶地吹了口气,又
装作不认识他的样子。过了片刻,他又听见鸱鸺的爪声。双方的视线碰
在一起以后,鸟儿又离开了饵食。这样反复折腾了好几次,伯劳鸟已经
吱吱喳喳地唱起了欢快的晨曲。
这一段里写到人和鸟视线的相碰,就令我想到了台湾联合报文学奖
获奖作品《鸟》,作者是费滢:
这一只脚上扣了线,没办法飞走,只是展展翅膀,然后歪头看他。
这和他在以前于十五秒内就擦肩而过的动物们不一样,眼神碰在一起,又分开,而不仅是匆匆闪过的一瞬。
大陆最年轻一代的作者们,似乎颇受日本作家的影响,存在显著的
物哀倾向。《鸟》中还有这样的句子:他拿近了瞧,鸟的眼睛像一枚细
小的黑钮扣,看不见瞳孔的,眼圈那里带出点机灵与俏皮,嘴部一层嫩
壳还没剥落,翅膀那儿的绒毛也未褪去。……他平举树枝,快步走回
家……鸟儿在枝子上的每次跳动都传到手心里,催化着从指尖到耳后的
一阵酸涩感。——精细的审美力,异常敏锐的感官,像极了川端康成。
而且,笼罩全篇的哀伤以及人物性格的天真与残忍并存,也与《禽兽》
一篇十分相似。
絮絮叨叨说了许多,还没提到喵星人。可惜,爱猫的文人众多,写
喵星人的文字也很是不少,特别出色的倒是没想出来。杨绛在《我们
仨》里提到过家里的小猫,可惜着力点全在其明星老公身上,猫咪不过
跑了跑龙套。王蒙也爱猫,说在新疆养的一只猫是谦谦君子,从不偷
嘴,遇到好吃的还避嫌绕道。这就又属于改不了他耍嘴皮子的习性了。
倒是看到网上流传的一篇猫文,作者是淡豹,可以摘出些精彩段落,作
为本篇的收尾:到家里来不久,她就学会了开柜子门,常钻进钻出,脖子上的铃
铛,隔了柜门,远远响得生动。不知她究竟在黑洞洞的柜子里找到了什
么欢愉,我猜她大概是想要一间自己的房间。一个女权主义猫。可能她
在柜子里写诗。梅花瓣迹下的诗,一行行,打开门就散了。
她的好奇伴着耐心。我洗澡出来,她总是等在门口。她迷那种会发
出巨大声音的机器,我吹头发、用吸尘器,她就机伶伶在旁边守着看,但拿近了她又怕,噗地跳开。把吹风机架在洗手台上,她一步步谨慎移
到旁边,伸爪子探探,看那东西究竟会不会动、能不能闹起来。伸爪拨
弄一下,不动,她滴溜溜着眼睛又挪近些,再迅疾一拨,吹风机的平衡
打破了,掉下来,她倏地飞跳开,好似那一声巨响全在意料之内,而她
终于戳破了吹风机的伪装。
又,想起自己也写过猫:
这猫也有安静的时段,通常是在晚饭后。我倚在床头看书看电视,它跳上床往人怀里黏,就知道它是困了。取一块软毛巾,婴孩一般褓抱
起,轻拍轻哄。看着它的眼睛,眯起来,眯起来,渐渐变成一条缝。要
是停了轻拍,就又睁开,带点疑惑地看你,轻喵一声。于是用指尖点点
它的额头,要它快睡,继续抱着,摇着……这时节,总会滋生出一
点“初为人母”的喜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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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端康成:《禽兽》【童真】真≠善——撕破孩童世界的隐讳
20世纪80年代中期成名的先锋派作家们,比如莫言、余华、苏童等
等,据说擅于呈现童年感觉。莫言至今最好的作品还被认为是早期的
《透明的红萝卜》,讲一个小孩子在饥馑的年代里居然拔掉一地的萝
卜,只因为几天前他于铁匠的砧板上见到一只(由于炉火的映射显得)
晶莹透明、带有金色光芒的美丽红萝卜。拔萝卜的场景是这样的:
他用手背揉揉眼睛,抽泣了一声,继续向前走。走了一会,他趴
下,爬进萝卜地。那个瘦老头不在,他直起腰,走到萝卜地中央,蹲下
去,看到萝卜垅里点种的麦子已经钻出紫红的锥芽,他双膝跪地,拔出
了一个萝卜,萝卜的细根与土壤分别时发出水泡破裂一样的声响。黑孩
认真地听着这声响,一直追着它飞到天上去。天上纤云也无,明媚秀丽
的秋阳一无遮拦地把光线投下来。黑孩把手中那个萝卜举起来,对着阳
光察看。他希望还能看到那天晚上从铁砧上看到的奇异景象,他希望这
个萝卜在阳光照耀下能像那个隐藏在河水中的萝卜一样晶莹剔透,泛出
一圈金色的光芒。但是这个萝卜使他失望了。它不剔透也不玲珑,既没
有金色光圈,更看不到金色光圈里苞孕着的活泼的银色液体。他又拔出
一个萝卜,又举出阳光下端详,他又失望了。以后的事情就变得很简单
了。他膝行一步。拔两个萝卜。举起来看看。扔掉。又膝行一步,拔,举,看,扔……
莫言对生命早期那种强烈而奇特感觉的抓取确实值得称道。但是,好的作家应当具备两方面素质,除了“能感之”,还必须“能写之”。而莫
言的软肋正在于不大能写。上面的一段,行文杂糅,语感也不甚佳,让
人觉得成年莫言对待文字,远不如笔下的少年倾听细跟断裂的声音那般
醉心。
从小孩子的角度感受世界,据此叙事,往往造成一种远近交错的暧
昧氛围,令读者产生“既熟悉又陌生”的奇妙感觉。将这一技法运用到炉
火纯青地步的,有沈从文的《萧萧》,林海音的《城南旧事》,以及费
滢的《鸟》。
且看《萧萧》,一个童养媳的故事:天晴落雨日子混下去,每日抱抱丈夫,也帮同家中作点杂事,能动
手的就动手。又时常到溪沟里去洗衣,搓尿片,一面还捡拾有花纹的田
螺给坐在身边的小丈夫玩。到了夜里睡觉,便常常做这种年龄人所做过
的梦,梦到后门角落或别的什么地方捡得大把大把铜钱,吃好东西,爬
树,自己变成鱼到水中各处溜,或一时仿佛身子很小很轻,飞到天上众
星中,没有一个人,只是一片白,一片金光,于是大喊“妈!”人就吓醒
了。醒来心里还只是跳。
吵了隔壁的人,不免骂着:“疯子,你想什么!白天玩得疯,晚上
就做梦!”
萧萧听着却不作声,只是咕咕地笑。也有很好很爽快的梦,为丈夫
哭醒的事情。那丈夫本来晚上在自己母亲身边睡,吃奶方便,但是吃多
了奶,或因另外情形,半夜大哭,起来放水拉稀是常有的事。丈夫哭到
婆婆无可奈何,于是萧萧轻脚轻手爬起床来,睡眼迷蒙,走到床边,把
人抱起,给他看月光,看星光;或者仍然啵啵的亲嘴,互相觑着,孩子
气的“嗨嗨,看猫呵!”那样喊着哄着,于是丈夫笑了。玩一会会,困倦
起来,慢慢的阖上眼。人睡定后,放上床,站在床边看着,听远处一传
一递的鸡叫,知道天快到什么时候了,于是仍然蜷到小床上睡去。天亮
后,虽不做梦,却可以无意中闭眼开眼,看一阵在面前空中变幻无端的
黄边紫心葵花,那是一种真正的享受。
记得小时候常闭眼看黑暗中windows屏保似的变幻图形,但这一体
验太过隐幽琐屑,从未和人交流过,年岁渐长也就淡忘了,不意料却在
沈从文的小说中又与它打了个照面,当时真是讶异惊喜无比。多亏了作
家特异的感受力、记忆力与描摹力,不然哪里会有这样的重逢。
一般来说,描摹孩童的懵懂心理和费解行状,采取上帝视角(全知
视角)来叙事比较合适。这样可以适时切换,不至于因为叙事的缜密秩
序而削弱了孩童的无理性混沌感。《城南旧事》虽说也是少有的佳作,可惜臻于完美的情节安排使得作者难以隐没(以惠安馆篇为例),扰乱
了小说由头至尾苦心经营的小女孩口吻,算是白璧微瑕的一点。
但文字还是好啊,必须摘录:
妞儿犹豫了一会儿,伏在我的耳旁小声而急快地说:“我不是我妈
生的,我爸爸也不是亲的。”她说得那样快,好像一个闪电过去那么快,跟着就像一声雷打进了
我的心,使我的心跳了一大跳。她说完后,把附在我耳旁的手挪开,睁
着大眼睛看我,好像在等着看我听了她的话,会怎么个样子。我呢,也
只是和她对瞪着眼,一句话也说不出。
我虽然答应妞儿不讲出她的秘密,可是妞儿走了以后,我心里一直
在想着这件事,我越想越不放心,忽然跑到妈妈面前,愣愣地问:
妈,我是不是你生的?
下面再说说费滢的《鸟》,这篇小说曾获得台湾的重要文学奖项联
合报文学奖。也许因为作者写作时才不过二十出头,童年的记忆还真切
未泯,整篇小说有逼人而来的浓郁童真,而意识流式的写法避免了《城
南旧事》的叙事心机,文字的流转妩媚又将先锋派甩过十八条大街去。
一气读完,心中不知暗暗喝了多少个彩。这小说真是当得起评委给出
的“浑然天成”四个字。
一直到鸡爪槭的树干上黏了微小鸟蛋一样的虫茧,夹竹桃开得繁
重,他掐下一朵,汁液里一股子苦味,随手就擦在自己肥大的校服上。
然后,转眼是虫茧里爬出多刺毛虫的时节,夹竹桃已经谢了,学校正忙
着锯树翻新操场,毛虫随枝桠碎片掉下来,在煤灰上缓缓蠕动,被他用
石头砸死一条,又从角落里围过来无数。他还是没长高,校服下摆空荡
得厉害,没气概,没强壮,笑起来没骨气。D君已成城墙堵在身后,一
双手在他背上移动,说是要帮他打通穴道,却弄痒他,两人一起嘿嘿笑
到抽。最后,用巨大死去树枝做的弓箭,他小心藏在施工砖后面,原是
打算偷袭D君的石头屁股的,也随时间一齐消失也。
是不是读起来特别顺畅?作者不过就是撷取了小孩子生活中的一些
琐碎事,能够写到如此耐读,形式之美占了七八成。就好比乐曲,所谓
主题压根不重要,重要的是音符的调度配合,众星拱月般地烘托出氛
围。这一段两百来字,简直无一字不和谐。节奏就像昆曲,一板三眼,有轻有重,长短相间,缓急相成。大家有兴趣可以去听《牡丹亭·幽
媾》一出,里头杜丽娘自荐枕席的“宜春令”就是这么个味儿。唱词如
下:
(旦)斜阳外,芳草涯,再无人有伶仃的爹妈。奴年二八,没包弹
风藏叶里花。为春归惹动嗟呀,瞥见你风神俊雅。无他,待和你翦烛临
风,西窗闲话。《鸟》中还有兄妹电话聊天的一段,也精确抓取了无厘头童趣。
妹妹小F仍在乡间,电话来说,天太热了,茅坑里又生蛆啦。他回
答曰,长刺爬虫也很讨厌,刺很硬哪。
“西瓜像行星,瓜田是太阳系。”
“讨厌照相机,喜欢军刀与模型。”
“车前草能止血,蚂蝗缩起来变成一个球。”……
“阿婆买给我只小狗。起了和你一样的名字。”
《鸟》的结局是孩子杀死了小鸟。童真混沌,未分善恶,但我们写
起小孩子来常常会落入“真=善”的窠臼,忍不住要为幼者讳。莫言等人
的先锋派小说之所以在80年代文坛中声名鹊起,正在于撕破生活里一层
又一层的隐讳。只不过他们撕扯的是某种更冠冕堂皇也更令人窒息的东
西罢了。
如果不要求感觉和文字双美合璧,单找文学里的可爱又窝心的萌
娃,台湾作家琦君笔下的小花一定要提:
我和小花并排坐在青石台阶上,猜着豆子拳(乡下孩子的一种游
戏)。小花是赌徒阿兴的女儿,已经七岁了,却长得好小好矮,大家都
说她只有三块豆腐干那么高。她细眉细眼的,小鼻子、小嘴巴,皮肤细
滑得跟糯米捏出来似的,跟她妈妈一模一样,说话口齿又清楚。我好喜
欢她,她也常常跑来跟我玩。……
五叔婆又去搅拌香菇了。小花喊道:“婆婆,给我两朵香菇好不
好?”她把两个小指头一伸。五叔婆朝她看一眼,把嘴瘪了一下,却大
方地给她四朵,拣了小小的四朵。小花高兴地喊:“那么多呀!”她的手
太小,一只手两朵都捏不下,就双手捧着,急急跑回家去。
还有王鲁彦笔下的菊英:菊英幼时是何等的好看,何等的聪明,又是何等的听娘话!她才学
会走路,尚不能说话的时候,一举一动已很可爱了。来了一位客,娘喊
她去行个礼,她便过去弯了一弯腰。客给她糖或饼吃,她红了脸不肯去
接,但看着娘,她说“接了罢,谢谢!”她便用两手捧了,弯了一弯腰。
她随后便走到她的身边,放了一点在自己的口里,拿了一点给娘吃,娘
说,“娘不要吃,”她便“嗯”的响了一声,露出不高兴的样子,高高的举
着手,硬要娘吃,娘接了放在口里,她便高兴得伏在娘的膝上嘻嘻的笑
了。
【童真篇】就写到这里。推荐大家去读上面这一篇《菊英的出
嫁》,小说后面有个惊心动魄的大反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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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我在朋友圈开过一个微专栏叫“明月谈文学”,其中一期谈到眼
型。以张爱玲的小说集《传奇》为例:
《金锁记》里的曹七巧是“三角眼,小山眉”;
《倾城之恋》的白流苏是“眉心很宽,一双娇滴滴,滴滴娇的清水
眼”,印度公主是“影沉沉的大眼睛”;
《茉莉香片》男主角是“淡眉毛,吊梢眼”,女主角是“眉眼浓秀”;
《沉香屑——第一炉香》的葛薇龙是“眼睛长而媚,双眼皮的深痕
直扫入鬓角里去”;
《心经》里是“极长极长的黑眼睛,眼角向上剔着”;
《花凋》里的川嫦“清炯炯的大眼睛,长睫毛”……
张爱玲笔下人物的亮相方式是我喜欢的,寥寥几笔,非常传神。且
就貌而写貌,不将面部特征与人物性格作过多牵强的联系。那种“峻直
的鼻梁显出他个性的坚毅”的写法最讨厌了,外国小说老爱整这一套。
我觉得吧,除非精研面相多年,很少有人可以在面部特征与性格之间作
直觉式的连接。小说里有新人物登场,描写起外貌来,最大的功能是抛
出一点引子,让读者在此素材的基础上随着小说叙事的展开而一路脑
补,塑造出一个属于他她自己的貌与神和谐的人物形象。因此,所谓
引子,是既要有那么一点倾向性,但又适可而止,留出足够空间。很多
国外的小说,属于引过了头,有点啰里吧唆,惹人腻烦。以屠格涅夫的
《猎人笔记》为例:
他的脸像球一样圆肥,表现出羞涩、和善而温顺的神情;鼻子也很
圆肥,上面全是青筋,表明他是一个好色之徒。他的头上,前面一根头
发也不剩了,后面簇着稀疏的淡褐色发卷;一双小眼睛好像是用芦苇叶
子切出来似的,亲切地眨动着;红润的嘴唇甜蜜地微笑。果不其然,又开始给人相面:鼻露青筋,说明好色。其他地方呢,则跟古典油画似的面面俱到,笔笔认真,写实到无趣。阅读中遇到类似
段落,我基本都是一目十行地略过。得到同样待遇的还有许多描写风景
的片段,很多小说家,哪怕是某些一流的小说家,作品中也常常会出现
大段琐碎无趣的人物外貌和自然风光描写,究其原因,大概因为这既能
满足创造欲望,且又不像塑造性格和罗织情节那么困难,所以作者们往
往觉得过瘾,忘记了节制。
中国话本小说里的外貌描写也同样不怎么高明。与西方小说相比,辞藻倒是稍华丽一些,对文字老饕们大约有些价值,可是手法上千篇一
律,写起美人来左不过眉如什么、眼如什么、肤如什么、体如什么,再
叫出历史上的几个大美女比如西施飞燕来帮衬一番。《西游记》里写女
儿国国王就属典型的一例:
眉如翠羽,肌似羊脂。脸衬桃花瓣,鬟堆金凤丝。秋波湛湛妖娆
态,春笋纤纤妖媚姿。斜红绡飘彩艳,高簪珠翠显光辉。说什么昭君美
貌,果然是赛过西施。柳腰微展鸣金珮,莲步轻移动玉肢。月里嫦娥难
到此,九天仙子怎如斯。宫妆巧样非凡类,诚然王母降瑶池。
西方小说虽然啰唆,好歹张三李四都不一样,美女也各有各的美
法。话本小说则一概模糊了特点,从固定词库中略加挑选,一组装就成
了。总之美得不能再美就对了,您自个儿发挥去。这种情况一直到了
《红楼梦》那里才有了明显的突破。尽管曹雪芹采用的仍然是话本小说
里的套语形式,但实质上他已向俗套里贯注了不一样的精神,表达出他
特异的艺术家心性。他写黛玉:
两弯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露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
一身之病。泪光点点,闲喘微微。闲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
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
烟眉泪目,愁容病体,而心思灵秀。我们看到此后曹雪芹正是在
泪、病和灵这三个互相缠绕的面向上丰富黛玉的形象。因此这一段可算
作是完美引子的例证。其实除却黛玉、宝钗这些重中之重的主角,红楼
一众人物的外貌描写颇多可圈可点之处,我印象较深的还有一段写尤三
姐的:
这尤三姐松松挽着头发,大红袄子半掩半开,露着葱绿抹胸,一痕
雪脯。底下绿裤红鞋,一对金莲或翘或并,没半刻斯文。两个坠子却似打秋千一般,灯光之下,越显得柳眉笼翠雾,檀口点丹砂。本是一双秋
水眼,再吃了酒,又添了饧涩淫浪……
历来女人腮边两颗坠子,因其特具女性气质且晶亮着摇摇晃晃,最
能撩拨男人心弦。读现代诗时,常常会发现诗人们的目光流连于此,遐
想联翩。而美人的脚,相比于手,也同样更具想象空间,因此也被男性
赋予了较多的情色意味。想想西门大官人与金莲小娘子的惊世恋情,正
是始于足下的呢。
还是回到张爱玲吧。张氏有一篇小说《琉璃瓦》,写姚家三个美丽
女儿的嫁娶之事,三部分篇幅大致相等,恰如三折扇的屏风一般精巧别
致。写外貌的文字实在是好,不可不录。
大女儿琤琤:
三朝回门,卑卑褪下了青狐大衣,里面穿着泥金缎短袖旗袍。人像
金瓶里的一朵栀子花。淡白的鹅蛋脸,虽然是单眼皮,而且眼泡微微的
有点肿,却是碧清的一双妙目。
二女儿曲曲:
曲曲比筝筝高半个头,体态丰艳,方圆脸盘儿,一双宝光璀璨的长
方形的大眼睛,美之中带着点犷悍。
三女儿心心:
心心把头发往后一撩,露出她那尖尖的脸来。腮上也不知道是不是
胭脂,一直红到鬓角里去。乌浓的笑眼,笑花溅到眼睛底下,凝成一个
小酒涡。
有趣的一点是,这三个女儿的容貌气质恰与张爱玲小说的几种不同
风格相契合。大女儿琤琤,“人如金瓶里的一朵栀子花”,这是《金锁
记》等描写上海大家族篇目的风格;二女儿曲曲,“一双宝光璀璨的长
方形的大眼睛”,这是写战前香港亚热带浓郁生活《沉香屑》《连环
套》等等的风格;三女儿心心,“下颔尖尖,有些单薄相”,这是解放后
的《小艾》以及后来的《秧歌》、《赤地之恋》,由于取材变化,不具
备红楼梦式的富贵气象,但终究是姚家的女儿,仍有乌浓的笑眼和笑花
凝成的小酒涡。我在通考《传奇》各篇中的容貌写法时,还有一个意外的发现。张
爱玲写白种人外貌的文字都不算很出色,再一次印证了我的观点,创新
乃是对传统文学语言高度熟稔基础上的大胆尝试和灵活应用。古典文学
里没有西洋美人,因此张爱玲无可继承,一切都靠自己平地而起,自然
艰难得多。
总的说来,中文小说中写人物外貌的上乘文字,即便其中夹缠些情
色的成分、肉欲的感觉,基本运用的也都还是东方的写意笔法(比如上
文的尤三姐一段),与西方的油画式描写法大异其趣。想要体味中西之
差异,可以来看曹禺的《雷雨》剧本中四凤亮相的一段:
四凤约有十七八岁,脸上红润,是个健康的少女,她整个的身体都
很发育,手很白很大,走起路来,过于发育的乳房很明显地在衣服底下
颤动着。她穿一件旧的白纺绸上衣,粗山东绸的裤子,一双略旧的布
鞋。她全身都非常整洁,举动虽然很活泼,因为经过两年在周家的训
练,她说话很大方,很爽快却很有分寸。她的一双大而有长睫毛的水凌
凌的眼睛能够很灵敏地转动,也能敛一敛眉头,很庄严地注视着。她有
大的嘴,嘴唇自然红艳艳的,很宽,很厚,当着她笑的时候,牙齿整齐
地露出来,嘴旁也显着一对笑涡,然而她面部整个轮廓是很庄重地显露
着诚恳。她的面色不十分白,天气热,鼻尖微微有点汗,她时时用手绢
揩着。她很爱笑,她知道自己是好看的,但是她现在皱着眉头。
按照剧情,四凤该是个十分惹人爱的姑娘,不然何以周家的两个少
爷都为她倾倒。可是读了这段亮相,却觉得怪怪的,哪里不对劲呢?我
皱眉苦想。
最后还是胡适的评论启发了我。胡博士对《雷雨》很看不顺眼,说
它“实不成个东西”,“里面的人物都是外国人物,没有一个中国人物,事情也不是中国事”。这话一针见血,令我恍然大悟。四凤是个东方少
女,但这一段亮相作者描绘出来的是一个经典的西方少女形象,油画里
比比皆是的那种——手大嘴大,体态丰腴,这些东方文学中的少女一般
不具备的特征,给人带来了审美上的凌乱。
有了摄影之后,西方现代的绘画遭到巨大挑战,画家们不得不开始
探索绘画在逼真写实之外的可能性和表达路径。其实文学也是一样,头
头脚脚全方位多角度地刻苦写真已是吃力不讨好的法子。文学若想在诸
多有现代技术撑腰的艺术(如电影)之前不至于失色,就一定要懂得扬
长避短。要以东方式的敏感心灵,去谛听万物的妙音,抓住它的精魂,呈现给读者。
沈从文在《边城》中这样写翠翠:
翠翠在风日里长养着,把皮肤变得黑黑的,触目为青山绿水,一对
眸子清明如水晶。自然既长养她且教育她,为人天真活泼,处处俨然如
一只小兽物。人又那么乖,如山头黄麂一样,从不想到残忍事情,从不
发愁,从不动气。平时在渡船上遇陌生人对她有所注意时,便把光光的
眼睛瞅着那陌生人,作成随时皆可举步逃入深山的神气,但明白了人无
机心后,就又从从容容的在水边玩耍了。
这样的审美愉悦度,电影大概很难达到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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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从文:《边城》【男色】张爱玲为什么从来不写美男子?
闲话不说,先扔出一个美男来:
程参谋朝着钱夫人,立了正,利落的一鞠躬,行了一个军礼。他穿
了一身浅泥色凡立丁的军礼服,外套的翻领上别了一副金亮的两朵梅花
中校领章,一双短筒皮靴靠在一起,乌光水滑的。钱夫人看见他笑起来
时,咧着一口齐垛垛净白的牙齿,容长的面孔,下巴剃得青光,眼睛细
长上挑,随一双飞扬的眉毛,往两鬓插去,一杆葱的鼻梁,鼻尖却微微
下佝,一头墨浓的头发,处处都抿得妥妥帖帖的。他的身段颀长,着了
军服分外英发,可是钱夫人觉得他这一声招呼里却又透着几分温柔,半
点也没带武人的粗糙。
这是白先勇的《游园惊梦》。白先勇毕竟是张派大弟子,写起容貌
来纯然是爱玲小姐的路子。不过,张爱玲笔下却始终未见这等英挺俊美
的男人,究其原因,大概是成长经历、两性际遇令她对男性始终难消负
面情感,因此吝于笔墨。她小说里的翩翩佳公子,至多是这个样子:
他(乔琪乔)比周吉婕还要没血色,连嘴唇都是苍白的,和石膏像
一般。在那黑压压的眉毛与睫毛底下,眼睛像风吹过的早稻田,时而露
出稻子下的水的青光,一闪,又暗了下去了。人是高个子,也生得停
匀,可是身上衣服穿得那么服帖、随便,使人忘记了他的身体的存在。
两相对照,明显就感觉白先勇的眼睛贼得多,头头脚脚一应细节都
看到,掩不住叹赏。小说里还有一句,“他的马裤把两条修长的腿子绷
得滚圆,夹在马肚子上,像一双钳子”,一句话把线条、质感和力感都
交代到了,写男色到这个份上,算得上极致了。
那么张爱玲呢?按小说中的设定,乔琪乔是风月场上的拔尖人物,能将老少交际花们一网打尽,且引起葛薇龙“不可理喻的蛮暴的热情”,饶是这样,张爱玲都不肯耐下性子来,将自己对男性的失望厌恶略略克
制,泼洒点出色文字以飨粉丝。眼巴巴地读着,却看她敷衍完事,潦草
交差,心中真是恨恨然。啧啧啧,“身体的存在”都忘记了,还有什么看
头?别说白先勇,哪怕取向主流没表露过爱慕同性苗头的汪曾祺,写起
美好男子来,也知道不能忘记身体的存在。《大淖记事》里的小锡匠是
这个样子的:
老锡匠有个徒弟,也是他的侄儿,在家大排行第十一,小名就叫个
十一子,外人都只叫他小锡匠。这十一子是老锡匠的一件心事。因为他
太聪明,长得又太好看了。他长得挺拔厮称,肩宽腰细,唇红齿白,浓
眉大眼,头戴遮阳草帽,青鞋净袜,全身衣服整齐合体。天热的时候,敞开衣扣,露出扇面也似的胸脯,五寸宽的雪白的板带煞得很紧。走起
路来,高抬脚,轻着地,麻溜利索。锡匠里出了这样一个一表人才,真
是鸡窝里飞出了金凤凰。老锡匠心里明白:唱“小开口”的时候,那些挤
过来的姑娘媳妇,其实都是来看这位十一郎的。
扇面也似的胸脯!这比喻新鲜又形象,带来南朝文学“玉体正横
陈”一般的视觉冲击。其实写男人,身体非但不能忘记,相较于写女
人,还应当更突出一层。正所谓美女要盘亮(脸蛋),帅哥看条顺(身
材)。再看看《羊舍一夕》里的运动型帅哥:
接着,这小子,好像遭了掐脖旱的小苗子,一朝得着足量的肥水,嗖嗖地飞长起来,三四年工夫,长成了一个肩阔胸高腰细腿长的,非常
匀称挺拔的小伙子。一身肌肉,晒得紫黑紫黑的。照一个当饲养员的王
全老汉的说法:像个小马驹子。
不知大家有无贴近观察过赛马,那一种肌肉的匀实,皮毛的光亮紧
绷,身姿的英挺,着实给人以非常男性的感觉,令人倾慕。汪曾祺的比
喻贴切得很。
汪曾祺不同于白先勇的地方在于不特别关注人物的服饰。当然,这
也是取材差异所致。白先勇(包括张爱玲),笔端常流连于上流社会,他们的小说向来富贵迷眼,对服饰器物的描摹不厌繁复,承接的乃是红
楼传统。且看白先勇另一篇小说《一把青》中美男的亮相,也是五分之
三的篇幅都花费在衣装上:
郭轸全身都是美式凡立丁的空军制服,上身罩了一件翻领镶毛的皮
夹克,腰身勒得紧峭,裤带上却系着一个Ray-Ban太阳眼镜盒儿。一顶
崭新高耸的军帽帽檐正压在眉毛上;头发也蓄长了,渗黑油亮的发脚子
紧贴在两鬓旁。才是一两年工夫,没料到郭轸竟出挑得英气勃勃了。而汪曾祺所写则多为社会中下阶层,如前文里解放前的小锡匠,解
放后的农场职工,能有什么华丽装束?至多也就衣衫整齐合体罢了。可
是俗话说人靠衣装佛靠金装,既然没有太好的衣装,要造成一个美人的
印象,就必须以侧笔烘托了。上面列举的两段,最后一句都是侧写。
《受戒》里写小英子母女仨的一段也不例外,最后的一句是:……这两个丫头,这一头的好头发!通红的发根,雪白的簪子!娘
女三个去赶集,一集的人都朝她们望。
大家不妨把这一招学起来。沈从文也这么用,《边城》里的二佬傩
送:
傩送美丽得很,茶峒船家人拙于赞扬这种美丽,只知道为他取出一
个诨名为“岳云”。虽无什么人亲眼看到过岳云,一般的印象,却从戏台
上小生岳云,得来一个相近的神气。
近代以后,大概由于西方审美的渐染,文学中的男色向着阳刚的方
向迈进了一大步,英气陡增,不复昆曲小生斯文儒雅的作派,与魏晋时
期“熏香敷粉,行步顾影”的情态更是相隔千里。汪曾祺虽说和西方文化
不甚亲昵,但他写起美男子来,感觉也是在照着大卫像的模子脱。白先
勇笔下的美男似乎更合东方审美,不过又都从了军,仍然是在阴柔与阳
刚,文气与英气间调和着。由“他的身段颀长,着了军服分外英发,可
是钱夫人觉得他这一声招呼里却又透着几分温柔,半点也没带武人的粗
糙”这一句,我们即可窥见他在阴阳天平上处心积虑的调控。想来艺术
家真是不容易啊。
然而,几千年的审美心理毕竟不容完全取缔。有的时候,我还是不
禁会万分怀想那些貌比朝霞,风姿俊秀,带有阴柔美的古代美男。比如
大家都熟悉的宝玉:
面若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鬓若刀裁,眉如墨画,面如桃瓣,目若秋波。虽怒时而若笑,即瞋视而有情。……越显得面如敷粉,唇若
施脂;转盼多情,语言常笑。天然一段风骚,全在眉梢;平生万种情
思,悉堆眼角。
比如晋代有名的美男子周小史:
可怜周小童,微笑摘兰丛。鲜肤胜粉白,曼脸若桃红。挟弹雕陵下,垂钩莲叶东。脸动飘香榭,衣轻任好风。
我竟不知道原来大可不必消极地“怀想”了;青春偶像换了一茬又一
茬,于更迭中审美也悄然复归,如今少女们消费的男色,已然是鲜肤曼
脸的现代周小史了。老到不追星的我,终于在肯德基的广告牌上惊为天
人地认识了鹿晗。
心中陡然浮现《惊惶庞麦郎》的节奏:那就是我要的滑板鞋……
哦,不,那就是我要的美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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窥浴是文学及影视的经典情色场景,作者和编剧们乐此不疲。要妥
善安排一场窥浴,画面的中心固然该给掬水洗身的被窥者,然而着力的
重心还该在窥视者这头,毕竟内心戏由他担着。“情色”乃“情”字当头,难度系数之高于岛国动作片一类的“色情”,正在于必须向深去挖掘心
理,向细去描摹感觉。想当年,郁达夫以《沉沦》一篇名动天下,正人
君子们虽恨得牙痒,可又无法骂他“诲淫”,不就是因为他把内心戏做足
了,使人无可辩驳?
且看《沉沦》里的“窥浴”:
拿出了一本G. Gissing的小说来读了三四页之后,静寂的空气里,忽然传了几声沙沙的泼水声音过来。他静静儿的听了一听,呼吸又一霎
时的急了起来,面色也涨红了。迟疑了一会,他就轻轻的开了房门,拖
鞋也不拖,幽脚幽手的走下扶梯去。轻轻的开了便所的门,他尽兀自的
站在便所的玻璃窗口偷看。原来他旅馆里的浴室,就在便所的间壁,从
便所的玻琉窗看去,浴室里的动静了了可看。他起初以为看一看就可以
走的,然而到了一看之后,他竟同被钉子钉住的一样,动也不能动了。
那一双雪样的乳峰!
那一双肥白的大腿!
这全身的曲线!
呼气也不呼,仔仔细细的看了一会,他面上的筋肉,都发起痉挛来
了。愈看愈颤得厉害,他那发颤的前额部竟同玻琉窗冲击了一下。被蒸
气包住的那赤裸裸的“伊扶”便发了娇声问说:
“是谁呀?……”
他一声也不响,急忙跳出了便所,就三脚两步的跑上楼上去了。他跑到了房里,面上同火烧的一样,口也干渴了。一边他自家打自
家的嘴巴,一边就把他的被窝拿出来睡了。他在被窝里翻来覆去,总睡
不着, 便立起了两耳,听起楼下的动静来。他听听泼水的声音也息
了,浴室的门开了之后,他听见她的脚步声好像是走上楼来的样子。用
被包着了头,他心里的耳朵明明告诉他说:
“她已经立在门外了。”
他觉得全身的血液,都在往上奔注的样子。心里怕得非常,羞得非
常,也喜欢得非常。然而若有人问他,他无论如何,总不肯承认说,这
时候他是喜欢的。
他屏住了气息,尖着了两耳听了一会,觉得门外并无动静,又故意
喀嗽了一声,门外亦无声响。他正在那里疑惑的时候,忽听见她的声
音,在楼下同她的父亲在那里说话。他手里捏了一把冷汗,拚命想听出
她的话来,然而无论如何总听不清楚。停了一会,她的父亲高声笑了起
来,他把被蒙头的一罩,咬紧了牙齿说:
“她告诉了他了!她告诉了他了!”
这一天的晚上他一睡也不曾睡着。第二天的早晨,天亮的时候,他
就惊心吊胆的走下楼来。洗了手面,刷了牙,趁主人和他的女儿还没有
起来之先,他就同逃也似的出了那个旅馆, 跑到外面来。
我相信没有人读这一段会觉得像看岛国动作片一样爽,相反,它令
人难受、紧张,少年人为性的冲动及随之产生的耻辱自卑所裹挟的情
状,简直被郁达夫写绝了。而他写被窥者,不过只用了三个感叹
句:“那一双雪样的乳峰!那一双肥白的大腿!这全身的曲线!”
以前读过一篇评论文章,将郁达夫的这三个感叹句判作“十分扫
兴”,因为“幼稚的白话在这里毁掉了老谋深算的文言所造成的最后一点
间离效果”。不过,对诗词功底绝佳的郁达夫来说,整点文言的间离效
果想必并非难事吧;他的《沉沦》之所以石破天惊,就在于将白话文运
用到了不仅无间离,反而如紧箍咒一般遇肉生根的疼痛效果。记得小学
时我曾不慎撩开窗帘看到一青年男子正洗澡,惊惶瞬间里视觉捕捉到的
正是白长腿和臀部的线条,而瞬间后久久不散的耻辱负罪感亦与《沉
沦》主人公相仿。而且所谓文言的间离效果,大概也就是用几个“蓓蕾”“金茎”的习语
喻称,貌似比“雪白的大腿”隐讳,可是因为被用得滥俗了,愈显猥琐喔
啮。文言里也有著名的窥浴场面,《长生殿》有专门的一出“窥浴”,瞧
瞧是个什么画风:
【水红花】(合)悄偷窥,亭亭玉体,宛似浮波菡萏,含露弄娇
辉。【浣溪纱】轻盈臂腕消香腻,绰约腰身漾碧漪。【望吾乡】(老
旦)明霞骨,沁雪肌。【大胜乐】(贴)一痕酥透双蓓蕾,(老旦)半
点春藏小麝脐。【傍妆台】(贴)爱杀红巾罅,私处露微微。永新姐,你看万岁爷呵,【解三酲】凝睛睇,【八声甘州】恁孜孜含笑,浑似呆
痴。【一封书】(合)休说俺偷眼宫娥魂欲化,则他个见惯的君王也不
自持。【皂罗袍】(老旦)恨不把春泉翻竭,(贴)恨不把玉山洗颓,(老旦)不住的香肩呜嘬,(贴)不住的纤腰抱围,【黄莺儿】(老
旦)俺娘娘无言匿笑含情对。(贴)意怡怡,【月儿高】灵液春风,淡
荡恍如醉。【排歌】(老旦)波光暖,日影晖,一双龙戏出平池。【桂
枝香】(合)险把个襄王渴倒阳台下,恰便似神女携将暮雨归。
效果也并不特别好吧?倘不合并昆曲极致讲究的唱念做舞,单看文
本,很难为它点赞。
文言(包括旧小说、戏曲的语言体系)的确有充足的辞藻与形式的
美感,但对婉转曲折的心理和精微复杂感觉的观照还太过欠缺,因此写
及性爱,不想沾染上猥琐腌臜感,唯一能采取的策略就是:如同燕子在
水面上一掠而过。比如《牡丹亭·寻梦》:
他兴心儿紧咽咽,呜着咱香肩。俺可也慢掂掂做意儿周旋。等闲间
把一个照人儿昏善,那般形现,那般软绵。
已然是古代文学金字塔尖的水平了。不过汤显祖在这里还是露了个
破绽——“香肩”。男作者们请记住,写情色文字,女性角色自思或自述
时,千万别用什么酥胸、香肩、皓腕、玉臂等等。这一类香艳的词语,不觉得只有被撩拨起情欲的男人才会用吗?一具天天见、隔天还要搓洗
的自家的身体,哪来那么多肉麻的词汇?说得学术点,情色文学里的女
性总免不了“自我色情化”,十分讨厌。
旧的语言资源不够用,幸而有五四的新小说家们为汉字的文学拓开
了局面,此后作者们写起情色来,果然有了点清新的风味。当代作家张
贤亮《男人的一半是女人》中也写到窥浴:她整个身躯丰满圆润,每一个部位都显示出有韧性、有力度的柔
软。阳光从两堵绿色的高墙中间直射下来,她的肌肤象绷紧的绸缎似地
给人一种舒适的滑爽感和半透明的丝质感。尤其是她不停地抖动着的两
肩和不停地颤动着的乳房,更闪耀着晶莹而温暖的光泽。而在高耸的乳
房下面,是两弯迷人的阴影。……
她全神贯注地在享受洗澡的快乐,她在一心一意地洗涤着自己,好
像要把五脏六腑、把灵魂都翻出来洗似的。
她忘记了自己,我也忘记了自己。开始,我的眼睛总不自觉地朝她
那个最隐秘的部位看。但一会儿,那整幅画面上仿佛升华出了一种什么
东西打动了我。这里有一种超脱了令人厌恶的生活,甚至超脱了整个尘
世的神话般的气氛,世界因为她而光彩起来;我的劳改生活因为见着了
这幅生动的画面而有了一种戏剧性的幸运,一种辛酸的幽默感。我非常
想去和她作友好的谈话,想笑谚她一番,但我又怕打扰了她,使她吓得
逃跑,从而使梦境般的奇遇、幻觉般的画面全部被破坏掉。
我只是呆呆地看着。
可能受奥威尔《1984》影响,作者有一种将性奉为极权政治突破口
的明显意图。画风倒是不猥琐了,却有点牵强,分析性语言突兀地杵在
那里,阻断了读者的审美。小说的空间里最忌讳有几根观念的提线,叫
本该鲜活动脱的人物都成了僵硬的傀儡。情色文学呼唤内心戏,但得贴
着人物写,不能扯着人物写。
“贴着人物写”不是我的发明,这是汪曾祺对他老师沈从文的崇高评
价。沈从文写情色才是真的好呢!有一篇《采蕨》,讲的是少男少女的
亲昵暧昧,通篇都是妙句,简直不知道该怎么摘录。勉强地舍弃了许
多,留下这几段:
他要撒野,她是知道的。一到近乎撒野的举动将做出时,阿黑就说
她“要告”,告五明的爹,因此一来,这小鬼就“茅苞”了。到他茅苞不知
所措时,阿黑自然会笑,用笑把小鬼的心安顿下来。……可是五明这小子,人小胆小,说是“要告”,就缩手不前。女子
习惯是口同手在心上投降以后也还是不缴械的。须要的是男子的顽强固执。若五明懂得这学理,稍稍强项,说是“要告就告去吧。准备挨一顿
打好了。” ……用了虽回头转家准备挨打在所不辞的牺牲精神,一味强
到阿黑,阿黑是除了用双手蒙脸一个凡事不理,就是用手来反搂五明两
件事可作。这只能怪五明了,糟蹋了这么一个好春天。……
天气的确太好了。这天气,以及花香鸟鸣,都证明天也许可人在这
草坪上玩一点新鲜玩意儿。五明的心因天气更活泼了一点。
他箍了她的腰,手板贴在阿黑的胸前,轻轻的抚摩着。这种放肆使
阿黑感到受用,使五明感到舒服。
阿黑故意把脸扭过去,不作声,装成十分生气。其实一切全见到
了,心在跳,跳得不寻常。……
过了不久,阿黑哧的笑了,睁开眼回过头来,一只手就拧了五明的
脸。
“小鬼,你真是作孽害人,你人还那么小小的,就学会了使坏到这
样子?谁教你这一手?”
这小鬼,得了胜利,占了上风,他慌张得像赶夜鱼,深怕鱼溜脱
手。……
五明这小子,说是蠢,才真不蠢!不知从什么地方学来这些铺排,作的事,竟有条有理,仿佛是养过孩子的汉子,这样那样,湾里坳上,于是乎请了客,自己坐主席,毫不谦逊的执行了阿黑的夫的职务。
读完《采蕨》,有种“倚天一出,谁与争锋”的兴叹感。沈从文贴着
人物写,笔力强悍,把初涉性事山路十八弯的少女心都写尽了。比如小
女生对性总是少去主动了解,因而初恋男友往往可算作*****,学
生不正是常常惊讶于老师的博学和笃行?一句“不知从什么地方学来这
些铺排,作的事,竟有条有理”,可不就是说得既到点子上,又十分有
趣,叫人忍俊不禁?因为贴着人物写,阿黑也就半点没有前文论及的“自我色情化”。沈从文一不被“欲望书写的一整套固定角度、场景和
语汇”扯着走,陷作品于污泥;二也不会被某些政治或哲学观念扯着
走,悬作品于半空。
郁达夫固然也是贴着人物写,但贴的是男人,差不多算自传,这就
差了一点;而且抒情主体太怯弱了,在封闭的社会里被自身的欲望和他
人的目光推来搡去。比不上沈从文的顽勇,管你什么雨打来风吹去,他
自有定力。他像超能洗衣粉一般,涤尽了禁忌与压抑的污渍,交给读者
一段崭新洁净、散发香味的情色文本。弥足珍贵。
沈从文写情色的自然大方,还体现在不特别费心思去做隐语。特别
费心思做隐语的例子出在老舍的《骆驼祥子》:
屋内灭了灯。天上很黑。不时有一两个星刺入了银河,或划进黑暗
中,带着发红或发白的光尾,轻飘的或硬挺的,直坠或横扫着,有时也
点动着,颤抖着,给天上一些光热的动荡,给黑暗一些闪烁的爆裂。有
时一两个星,有时好几个星,同时飞落,使静寂的秋空微颤,使万星一
时迷乱起来。有时一个单独的巨星横刺入天角,光尾极长,放射着星
花;红,渐黄;在最后的挺进,忽然狂悦似的把天角照白了一条,好象
刺开万重的黑暗,透进并逗留一些乳白的光。余光散尽,黑暗似晃动了
几下,又包合起来,静静懒懒的群星又复了原位,在秋风上微笑。地上
飞着些寻求情侣的秋萤,也作着星样的游戏。
写的是天上星,然而与男女旖旎的节奏流程完美吻合。你无法不惊
叹于他的巧思,可是又觉得如此耗费艺术家的匠心似无必要。就像在核
桃上雕出一条小舟,舟上还立着姿态甚至神色都各异的人,巧夺天工是
没错,可是,为着什么呢?
情色既然是人生的重大面相,就一定是小说的永恒主题之一。我提
倡的态度是,写作者既无须逢迎,也不该闪躲,人物关系的发展到了情
色这一步,那就像对待任何重要场景一样,殚精竭虑地写好它就是了。
关注是否贴合人物,关注是否推动情节,要是抱负更大些,就再关心美
感的造成,想想如何令读者心灵沉醉一回。老舍那样的文字游戏,新手
常会耽溺进去,自以为写得绝妙,其实读者遇到类似段落很多是跳过不
看的(除非你真能写到老舍那种地步)。乳房么就是乳房,大大方方用
这个词就好了,郁达夫的“乳峰”也还能接受,就别变着花样地想什么桃
李梨杏的比喻了。张爱玲那么善比喻的人,也没见她把心思费在这上
头,《色戒》里的那段,不就好极了?一(在汽车里)坐定下来,他就抱着胳膊,一只肘弯正抵在她乳房
最肥满的南半球外缘。这是他的惯技,表面上端坐,暗中却在蚀骨销
魂,一阵阵麻上来。
小说里还有很妙的一句,可以佐证前头提到的“自我色情化”:
知道他在看,更软洋洋地凹着腰。腰细,婉若游龙游进玻璃门。
请注意“知道他在看”五个字。一定要有男人看,要带着很强的功利
目的,女人才会凹出种种的风流情态来。无利不起早,无利不凹腰。情
色文本的一大看点不就是情色关系如何塑造人的行为?如果对现实没有
敏锐的洞察力,在这些细微的地方区分不出,呈现不了,女人没事就凹
腰,动辄以“酥胸”“玉颈”自怜,那种情色文本一定高明不到哪儿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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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从文:《采蕨》
郁达夫:《沉沦》
张爱玲:《色戒》【云雨】像剥开一个珍美的小橘子似的
和一个作者交流写作经验,把近半年写的两篇小说拿给她瞧了瞧,本以为能得到些许赞赏,却不料被她大大嘲笑了一番。原来其中语涉性
事,有一句“将唇呜咂[3]
着两颗樱桃”,她乐不可支,问:“这是什么声
口?明清诲淫小说吗?”
我一面尴尬,一面也佩服她好眼力。当即在脑中搜索出处,很快定
位在了《三言二拍》以及一本叫《蜃楼志》的小说上。《三言二拍》不
必介绍,《蜃楼志》的作者则是清朝的“庾岭劳人”,作品也是一本世情
小说。那是我纯洁童年里仅见的一本色情场面不被大段“□□”遮蔽的旧小
说,虽然看得半懂不懂,但架不住强烈好奇翻阅多遍,一些字句已无可
抹灭地存在于我的脑海里,终至十来年后在写作中隐现。
叫朋友看出端倪的,除却现代汉语中不太常用的“呜咂”二字外,更
主要的是“樱桃”这一譬喻手法。所谓的“明清诲淫小说”里都是这么个味
儿,对于身体的各个器官,文人们不抖落几个喻称就煞不了浑身的痒痒
似的,再不济也要在前面加个金或者玉——比如金沟、玉茎。《肉蒲
团》里则多称“玉麈[4]” 。
还是在此摘录一段典型的段落说明一下吧:
一头说,已将素馨揿在榻上,将口对着樱桃,以舌送进,就如渴龙
取水,搅得素馨津唾汩汩,身体酥麻。一手便扯他裙带。原来素馨向与
笑官欢会,单系上裙带,不用裤带的。岱云只一扯,早已裙裤齐下,露
出个嫩红桃子来。腰间挺了这根丈八蛇矛,便思冲锋陷阵。
其实我那句“将唇呜咂着两颗樱桃”还模仿地有点不伦不类。照古人
的套路,一说樱桃,必指小口,我大概是因为活了这么多年还没见到哪
个女人的嘴能小成那副怪样的,对此说法早有腹诽,所以不声不响移作
他用了。但再怎么说,这一句和什么“含葩豆蔻”“直捣花心”“嫩蕊娇香
蝶恣采”云云仍在同一个师门。
明清世井小说中的情色或色情场面描写,总有挥之不去的猥琐气息。这大概是缘于作者的三观不正,或者干脆说缘于他们的精分。明明
是导淫之作,靠色情来打开销路,偏偏还要在明面上讽刺一番,在开头
或是结尾处教诲几段。更有甚者,小说里的男女方在紧妙处,他突然又
来几句画外音,感慨一回世风日下。如此精分,压抑不下又宣泄不得,写出来的文字自然难舒展,挤眉弄眼地面貌可恶。
再者,中国古代的文学固然可以说长于抒情,然而多抒发的是类型
化的情感,比如伤春悲秋啊,闺妇思远啊,处士怀怨啊,最最情真意切
的也就是一些悼亡的诗文了。倘若要表达更婉转曲折的心思,更精微复
杂的感觉,语言资源明显不够用。我觉得古人说什么“不著一字,尽得
风流”,大概也有“生写”太考验才力耗费心力,所以才由躲懒发展出一
套讲求意境的美学。五四之前的白话文小说,虽然在摹写世态方面已属
缤纷摇曳,但对于心理和感觉的挖掘还太欠缺。不是不想挖掘,而是因
为缺少趁手的语言工具,要么想不到去挖掘,要么想挖掘也不得力,最
终导致绝大多数人物不过是岛国动作片演员,按脚本作浮夸的表演,无
个性,无内心戏。
照理说五四之后,语言资源有了不小的丰富,当代的作家完全应该
据此追求更精彩的笔法。可是偏偏有人,就钟情于匮乏年代的莽文字,以此为乐,以此自得。
且看《废都》片段:
女人一上床,就扭着身子要周敏为她脱,偏不肯自己动手。周敏除
去奶罩,借了月光,见一对热烘烘的奶子如白兔般脱跳而出,便一头扎
下,噙着乳头呜咂起来。妇人忍不住一声欢叫,死死抱住周敏,侧身将
另一只奶子也挤过来。周敏在女人乳沟里一阵乱拱。一会儿,妇人便急
切地叫道:“我湿了,你进来吧!”接着抬起腰身,自行将裤头褪了一截
下去。周敏弓起一只脚插在妇人光滑的腿间,顺势轻轻一蹬,裤头就滑
落床下。女人先是攥了周敏,接着却又将周敏按倒,起身骑了上去。周
敏说:“你今天好威猛!要倒插栀子花吗?”妇人说:“你个没良心的,跑了一天,我怕累着你。”说着把周敏套了进去。周敏便不再吭声,只
挺身去迎合女人。女人下身早已湿透,冲撞起来就叭叭地响,且不住地
颤声浪叫着,周敏被撩拨得火起,忍不住一阵狂颠,二人便大呼小叫着
同时过了,各躺在床上喘粗气……
聒噪不已的文字。好像金庸在写打斗场面,贾平凹着意的是动作:
跳脱,扎下,死死抱住,挤,乱拱,蹬……这不是性爱当事人的视角,也谈不上是小说经常使用的上帝视角,因为如果采用此种视角应该动作
与感觉并重。略不怀好意地说,这完全是窥私视角嘛。有个叫李静的评
论家,是某届“华语传媒文学大奖”的“年度评论家”,她对贾平凹的这种
刻意的浮世绘笔法就十分反感,大加批判,说他的作品被“琐碎、肮脏
和丑陋的意象充满”。其实当代男作家的作品都差不离,而贾平凹是在
这一统的琐碎、肮脏和丑陋之外又杂烩以明清小说的市侩腔调,呈现出
来的画面太怪异我不忍看。
贾平凹在写性事中运用的比喻也差劲。比如上文里的“热烘烘的奶
子如白兔般跳脱”,还有其他几处形容女人的屁股像氢气球,大腿像老
葱,都只是抓了一点相似而作牵强的联系。有一些感官体验又一味夸
大,YY过度,比如“感觉里这不是在床上,不是在楼房里。是一颗原子
弹将他们送上了高空。在云层之上粉碎;是在华山日出之巅,望着了峡
谷的茫茫云海中出现的佛光而纵身跳下去了,跳下去了。”这是做爱
吗?八成是嗑猛药吧……
男作家里也有写性事写得好的,顾城的《英儿》就很不错:
在茫茫晨光中我抢掠她的秘密,分开她的缝隙,那缝隙陷陷的,那
么饱满,合拢时几乎什么也看不见,分开时,我就看见了那酒色的唇
瓣,和细小的一点茎蕊。它由于羞辱,微微膨胀起来,我有点好奇地看
着,像剥开一个珍美的小桔子似的,看她的小蕊微微鼓起,变得甜润,当触及它的时候就触及了那遥远的叫喊。我用手指探寻它,感到了那紧
张真空的吸吮。她由于害羞把自已的脸遮了。
顾城用了个很别致的比喻,“像剥开一个珍美的小橘子似的”,令人
叹赏。其他花瓣茎蕊的代称看似入了俗套,其实与整体氛围契合,与诗
人好奇凝视而小心触碰的姿态契合,因此绝无油滑声腔,也一点不显刺
目。当代诗人与小说家果然是截然不同的两个路子,真怨不得德国汉学
家顾彬厚此薄彼。
不过看来看去,还是觉得祖师奶奶张爱玲最为高明。这个人精,拥
有出类拔萃的感官直觉,视觉、嗅觉、听觉、触觉样样敏锐,又能投以
精准无偏差的文字。尽管经验未必丰盛,下笔照样无人能及。《小团
圆》里的一段是这样子的:
他眼睛里闪著兴奋的光,像鱼摆尾一样在她里面荡漾了一下,望著
她一笑。他忽然退出,爬到脚头去。
“嗳,你在做什麼?”她恐惧的笑著问。他的头发拂在她大腿上,毛
毵毵的不知道什麼野兽的头。
兽在幽暗的岩洞里的一线黄泉就饮,泊泊的用舌头卷起来。她是洞
口倒挂著的蝙蝠,深山中藏匿的遗民,被侵犯了,被发现了,无助,无
告的,有只动物在小口小口的啜著她的核心。暴露的恐怖揉合在难忍的
愿望里:要他回来,马上回来——回到她的怀抱里,回到她眼底——
“有只动物在小口小口啜著她的核心”——凭此一句,就轻松胜却贾
大叔冗冗杂杂的数万字。那么奇妙精微的感觉,竟被她如照相一般地摄
取了,毫厘不差,又说不出地新鲜可爱。顾城也许感觉上不逊于她,但
遣词用字不及她巧妙,不及她有古典的意象。
张爱玲成名于二十世纪40年代,顾城、贾平凹则成名于40余年后。
40余年里现代汉语大大地倒退了,倒退到连像话的情色文字都找不到几
段。五四大家们辛勤丰赡了的语言,当代小说家们还未及运用它来弥补
前人世情小说的缺憾,就那么深可惋惜地又凋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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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力要靠具体的词与句来承载,每一词都有其明暗色泽,每一句
都讲究快慢节律,句与句之间还有彼此的应和反复。【标点】天才笔下的标点不同凡响
有一次有人找我看作品,她写了个系列小短篇,情景剧式样,对话
占主体。我看了半宿,觉得构思也不能说不妙,料也不可谓不足,字词
句上也没有大弊病,但怎么读起来就蔫蔫的呢?
又看了两篇,突然牵动了一桩年深日久的记忆。高中时学《史
记》“荆轲刺秦”,语文老师见大家无甚兴致,就点了班中大美女的名,让她站起来回答“场面是不是很惊险”。谁知该大美女偏偏不配合,犟着
说“感觉不到啊”,弄得老师十分下不来台。
年少的我是这样解读的:美果然是一种权势。换作别人这么答老师
一定怒了,但对着美女,只能把反应软化成尴尬。
唉,当年只顾妒蛾眉,却忽略了自己心上飘过的一丝念头:我其实
也没感觉到有多惊险哪。
节录《史记·刺客列传》里荆轲的一小段:
轲既取图奏之,秦王发图,图穷而匕首见。因左手把秦王之袖,而
右手持匕首揕之。未至身,秦王惊,自引而起,袖绝。拔剑,剑长,操
其室。时惶急,剑坚,故不可立拔。荆轲逐秦王,秦王环柱而走。
文气本该峻急,但读了之后却只剩内心的焦急,好比跑车被堵在了
四环上,司马迁的好文叫这该死的句读全白瞎了。尤其是“未至身”后面
那十来个短句,节奏简直太糟心了。只有麻溜地将句号去掉几个,变作
连贯的长句,惊险的感觉才出得来:
未至身秦王惊自引而起。袖绝。拔剑剑长操其室。时惶急剑坚故不
可立拔。荆轲逐秦王秦王环柱而走。
司马迁的时代没有句读。后代读司马迁的文,也未必使用的是高中
语文教材那套标点:但凡换了个动词或主语就一定要断句,把个连贯的
语感折损到底。我还记得美女同学她自己作文的语感就颇不赖,想来也是足够敏锐,笃定于自己的判断,才有勇气跟老师那么犟着,倒也不全
是恃美而骄。自古少年多偏狭,回想起暗黑青春期对人对事的理解,实
在羞惭。
把话头再牵回来,我正瞪着的这些小短篇,之所以蔫蔫的,问题也
同样出在标点上。以对话为主的作品,怎么可以满眼只有逗号和句号
呢?感叹号、问号、破折号、省略号这四大护法上哪儿去了?不调遣四
大护法,对话必须呈现的情感和语气从哪里来?
来看看使得一手好标点的鲁迅是怎么做的吧:
我这时很兴奋,但不知怎么说才好,只是说:
“啊!闰土哥,——你来啦?……”
这要是改剧本,对话部分完全不必加什么“惊喜状”“稍作停顿”“欲
言又止状”的说明,演员看一眼就晓得该怎么演。
鲁迅在新中国成立之后地位很高,所以把他那些不符规范的标点也
都保留下来了,不敢擅改。比如,三个感叹号连用:
“道翁!!! ”四铭愤愤地叫。
还有任性的省略号:
灰土,灰土,……………………
灰土……
看着就像是灰土扑面而来。
在互联网时代大放异彩的标点界小公举波浪号也曾经出现在鲁迅的
文章里。而且跟前文中从西方请来的四大护法不同,波浪号属于本土作
家鲁迅的自主创新,《阿Q正传》及《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两篇中都
使用过,为的是表现声音的摇曳。“百草篇”里是这样的:
铁如意,指挥倜傥,一座皆惊呢~~;金叵罗,颠倒淋漓噫,千杯未醉嗬~~
这就令人想到了被网友奉为语言“特师”(“特师”是比“大师”更厉害
的存在)的大咕咕咕鸡。他常常在微博里唱歌,每次都少不了这个波浪
号:
大家好我要唱了!你这样~一个luei人~~
让我欢喜让我忧~~让我甘心为了你~付出我所有~~就请你给我
多一点点时!间!再多一点点温!柔!不要一切都带走!
在我国严肃文学史上,最善用标点的,现代有鲁迅,而当代,从
1949到2016,估计无人能出大咕咕咕鸡其右。读上面那一段,谁还不跟
着心中默唱出来?“时间”和“温柔”两处的感叹号正契合着音乐的高低和
停顿,无比妥帖。
频繁的波浪号与感叹号,诗意浓郁的句号,别出心裁的半边括号,是大咕咕咕鸡在标点运用上的几个显著特色。当然,对于鲁迅或是咕宝
这样的天才,光从标点上来谈论会觉得太不得劲了。因为说到底他们叫
人惊叹的是一种充塞天地的灵活创造力,在此创造力之下,汉字、方
言、英文、日文以及各符号系统,一切的修辞手法,所有的语体风格,都能够得于心而应于手,手到就擒来,任意驱策——政治家里有此等灵
活创造力的大约就是李光耀了吧,不举意识形态,不守传统习俗,不问
亲疏远近,一切谋略和手段都是以实利为上——而顶级作家们则是以文
字的实效为上。
诗词研究大家顾随深爱鲁迅先生的白话文。他对鲁迅有过两段绝妙
的评语:
鲁迅先生白话文上下左右,龙跳虎卧,声东击西,指南打北。他人
则如虫之蠕动。
近代白话文鲁迅收拾得头紧脚紧,一笔一个花。即使打倒别人,打
一百个跟头要有一百个花样,重复算我栽了。
这两段话大咕咕咕鸡也全然当之无愧。神作《武汉某幸福中产家庭
一个狗的波澜壮阔大计划》,正是叫人目不暇接,永远别指望猜出他下
一招是什么:最后的关键时刻了。一个狗爬上沙发靠背,扶墙移动至左侧边
缘,“噌”一下跳到冰箱顶上。转身。猛然发力,“嗷”的叫一声,靠后腿
们直立起来,和猫头鹰并排,激动的开始说:
“我是尤利西斯!
“我是摩西!”
“我是吉庆街边的俄狄浦斯!”
“我是东湖岸边的达摩!”
“我是二人转台上的jim morrison!。”
高速率挥舞双前手。
“我见到过地狱与天堂的婚礼,战舰在猎户座肩旁熊熊燃烧!”
“我注视万丈光芒在天国之门的黑暗里闪耀!看时间枯萎。”
“我驾着疯狂通往智慧的圣殿!”
“在我面前的是一条荆棘路!”
“我放弃舒适安逸的生活,去进行灵魂之旅,”
“去醉日逐舟!”
“去叩开感知的大门!”
“去参加电子葬礼!”
“与众神裸体午餐!”
“这是多么的伟大!”
挥舞。眼神焦点放无限远。迷离。
“一个狗! 伟大!伟大!”“生活! 伟大!伟大!”
“文艺! 伟大!伟大!”
“你必须给我5000块钱!”
声嘶力竭。
“你必须给我5000块钱!”
舔一下嘴唇。
“到南方去!到南方去!到云的南方~”
“寻找!寻找!寻找!寻找自己!”
读完这一篇,我在心中感慨,这才是诗啊!当代诗人总喜欢强
调“诗歌是纯粹的语言艺术,是文学皇冠上的明珠”,但说实在话,他们
那套停滞于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的情感、心智与审美,翻来覆去总共几
个招数几种意象,还有那清高自得的架势,其实并不比沉浸于诗词创作
的老干部们高明到哪里去。我在心中感慨的作品才是“诗”,那时还没有
留意到他微博名称下的小字。有一天突然看到了,原来他也正是自封
为“叙事诗人”呢。
除了整体行文的充沛活力外,读大咕咕咕鸡作品时,也常常会在很
细微的地方,心中一动,想到鲁迅。可惜平常没有随手笔记和摘录的习
惯,只整理出这么几条:
(鲁迅)那夜他很生气,说是连第九个妃子的头发,也没有昨天那
样的黑得好看了。幸而她撒娇坐在他的御膝上,特别扭了七十多回,这
才使龙眉之间的皱纹渐渐地舒展。
(大咕咕咕鸡)隔壁狗出来散步,被一坨狗屎震惊了,看了33秒,闻了五下,转了9圈,惊呆了!
鲁迅:
“来笃话啥西,俺实直头听弗懂!”账房说。“还是耐自家写子出来
末哉。写子出来末,总算弗白嚼蛆一场哉啘。阿是?”书记先生道。大咕咕咕鸡:
今朝黄浦江压力噶堵!浦东几只摩天楼都准备看伊笑话了,千万不
要结冰啊一刚!一结冰周围的话题就都是你了
鲁迅:
1.莫非这就是一点“世界苦恼”么?我有时想。然而大约又不是的,这不过是淡淡的哀愁,中间还带些愉快。我想接近它,但我愈想,它却
愈渺茫了,几乎就要发见仅只我独自倚着石栏,此外一无所有。必须待
到我忘了努力,才又感到淡淡的哀愁。
2.那结果却大抵不很高明。腿上钢针似的一刺,我便不假思索地用
手掌向痛处直拍下去,同时只知道蚊子在咬我。什么哀愁,什么夜色,都飞到九霄云外去了,……,抚摩着蚊喙的伤,直到它由痛转痒,渐渐
肿成一个小疙瘩。我也就从抚摩转成搔,掐,直到它由痒转痛,比较地
能够打熬。
3.此后的结果就更不高明了,往往是坐在电灯下吃柚子。
大咕咕咕鸡:
伟大的敬业精神!鳝鱼麻麻知道小鳝鱼肉质娇嫩,如果一起入水会
造成口感过老,所以坚持在自己熟了以后,才让鳝鱼宝宝入水,让客人
吃到最鲜嫩的口感,这就是职人魂!匠心!满塞~~鳗鱼麻麻塞高!春风
十一里不如你!
鲁迅:
“你们是受了谣言的骗的。其实并没有所谓禹,‘禹’是一条虫,虫虫
会治水的吗?我看鲧也没有的,‘鲧’是一条鱼,鱼鱼会治水水水的
吗?”他说到这里,把两脚一蹬,显得非常用劲。
大咕咕咕鸡:
1.“而且我腿短。” 一个狗补充。再次强调。双前手在胸前外翻,做
了个献宝的动作,手心向上。
2.有一次家里头吃饭我喝大了,回来的路上扶着墙尿尿,我儿子盯着尿液奔流情形若有所思,用右手做了一个波浪起伏的动作,对我
说:“浪潮。爸。时代步伐不可阻挡。”
鲁迅:
不幸就看见了徐志摩先生的神秘谈,——不,“都是音乐”,是听到
了音乐先生的音乐:“……我不仅会听有音的乐,我也会听无音的乐
(其实也有音就是你听不见),我直认我是一个甘脆的Mystic 。我深
信……”
此后还有什么什么“都是音乐”云云,云云云云。总之:“你听不着
就该怨你自己的耳轮太笨或是皮粗”!
我这时立即疑心自己皮粗,用左手一摸右胳膊,的确并不滑;再一
摸耳轮,却摸不出笨也与否。然而皮是粗定了:不幸而“拊不留手”的竟
不是我的皮,还能听到什么庄周先生所指教的天籁地籁和人籁。
大咕咕咕鸡:
1.由冯唐举办的第一届你对冯唐了解多少冯唐小知识大赛冯唐获得
冠军,奖品是冯唐
2.太阳是金色的,我也是。 by冯唐
3.银河映像最新电影《神探2》,讲主角冯唐身上有七个人格,分
别是冯唐、冯唐、冯唐、冯唐、冯唐、冯唐,和冯唐,极其不好对付,影片高潮是发现冯唐秘密的探长李海鹏最后发现冯唐身上不仅仅只有七
个人格,而是九个!以前的推理完全错了,李海鹏痛苦的蹲下,宣布自
己输了。(另外两个人格也是冯唐。)本片由著名作家冯唐出演冯唐。
鲁迅:
“O·K!”一个不拿拄杖的学者说。
“不过您要想想咱们的太上皇,”别一个不拿拄杖的学者道。
“他先前虽然有些‘顽’,现在可是改好了。倘是愚人,就永远不会改
好……”“O·K!”
大咕咕咕鸡:
一个河间驴。宽一米长一米高一米。河北精神的具身化
(embodiment),当代我国小康之家最佳摆件。严肃,深沉。比结婚5
年的老公话还少,一月不超过三句,每句不超过3个字。
存在着两种可能性:一,天才所创略同,鲁迅和大咕咕咕鸡不过是
汉语人群占据的广大疆域上,一百年的时间河流中偶诞的两名略同的天
才;二,大咕咕咕鸡潜心研读过鲁迅的作品,(甚至是鲁迅的粉丝),他萃取了现代白话文顶级篇章的精华。
希望是后者。因为我想到了T.S.艾略特在其恢弘的论文《传统与个
人才能》中的一段话:
我们称赞一个诗人的时候,往往倾向于专注他在作品中和别人最不
相同的地方。我们自以为在这些方面看出了什么是他个人的特质。我们
很满意地谈论诗人和他前辈的异点,竭力挑出可以独立的地方来欣赏。
但实际上,假如我们研究一个诗人,撇开了偏见,却常常会看出:他的
作品中,不仅最好的部分,就是最个人的部分,也是他的前辈诗人最有
力地表明他们的不朽的地方。
T.S.艾略特所指的传统,是一个自荷马以来始终存续,到现当代尤
为异彩纷呈的欧洲文学传统。而我引用这段话的目的,却是希望能够逆
推过去,以当代红人大咕咕咕鸡对现代经典作家鲁迅的继承,来证明我
们已失落掉的无比美好丰赡的文学传统——嗯,其实——还未曾断绝
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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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甫说:“为人性僻耽佳句,语不惊人死不休”,讲他自己是个琢磨
文字的偏执狂。可惜后人引用“语不惊人死不休”时偏离了老杜的本意,通常用这句话来形容故作骇世之论的取宠邀名之辈。看来很多人都不曾
有过耽溺于文字的“心流”体验,因此不了解“语不惊人死不休”是多么的
契合于情境。
如果全面一点来讲,“语不惊人死不休”可以理解为:誓死以精准
的,富有画面感、音乐感和新鲜感的文字惊艳于人。这是文学的永恒准
则,大约也是“文笔好”的定义。任何作品,哪怕受了诺贝尔奖的加冕,获得世界性的赞誉,倘若不符合这些标准,也还是上不了文学的台面。
不过本篇主要是在新鲜感的层面上讲这个“惊”字,直白一点,就是出奇
制胜,靠一点出乎意料的妙趣来令人印象深刻。
大家一定都知道那首著名的打油诗:
天地一笼统,井上黑窟窿。
黑狗身上白,白狗身上肿。
为什么这首诗流传颇广?在百度知道里摘得一段分析如下:
此诗描写雪景,由全貌而及特写,由颜色而及神态。通篇写雪,不
着一“雪”字,而雪的形神跃然。遣词用字,十分贴切、生动、传神。用
语俚俗,本色拙朴,风致别然。格调诙谐幽默,轻松悦人,广为传播,无不叫绝。
读毕我只想翻三个90度的白眼。首先,雪不是小马驹那样的活物,形神跃然从何谈起?其次,这么一大段中,有几句是说到点子上的?说该诗遣词用字十分“贴切、生动、传神”,这和说一个方圆百里有名的美
女十分“漂亮、养眼、可人”有什么区别?说了等于白说,浪费人的期
待。我一向痛恨写文章言不及物言不及义,大而化之,充斥着陈词滥
调。而令人叹息的是,如今的所谓文学评论或作品赏析大多是这样大而
化之的路数,动辄牵强地分析时代背景、挖掘思想深度,而在核心的美
学层面上,却如抓瞎一般,经常是草草扯上几个淡就了事。
其实这首打油诗好就好在我上文所说的一点出乎意料的妙趣。在作
者以无厘头的方式凑出了前面三句之后,第四句会是什么?如果没有一
个漂亮的煞尾,这首诗简直交代不过去。黑狗身上白,白狗身上——还
是白啊,看你如何结尾?就在读者还执着于颜色时,作者志得意满地交
上了答卷:一句“白狗身上肿”真有峰回路转、柳暗花明的效果,出乎意
料却又合情合理,令人哑然失笑。
鲁迅也有类似的出奇制胜策略。他同样写过一首打油诗,题曰《我
的失恋》:
我的所爱在山腰;
想去寻她山太高,低头无法泪沾袍。
爱人赠我百蝶巾;
回她什么:猫头鹰。
从此翻脸不理我,不知何故兮使我心惊。
我的所爱在闹市;
想去寻她人拥挤,仰头无法泪沾耳。
爱人赠我双燕图;回她什么:冰糖壶卢。
从此翻脸不理我,不知何故兮使我糊涂。
我的所爱在河滨;
想去寻她河水深,歪头无法泪沾襟。
爱人赠我金表索;
回她什么:发汗药。
从此翻脸不理我,不知何故兮使我神经衰弱。
我的所爱在豪家;
想去寻她兮没有汽车,摇头无法泪如麻。
爱人赠我玫瑰花;
回她什么:赤练蛇。
从此翻脸不理我。
不知何故兮——由她去罢。
这首诗真当得上顾随评论它的几句话:“上下左右,龙跳虎卧,声
东击西,指南打北”。老虎行动迅疾,身爪利落,你不知道它下一秒从
哪里就扑来了。尽管鲁迅这首诗我已经读过很多遍,再读之下还是觉得
妙趣横生,不落窠臼。顾随又说,除却鲁迅其他人的文章都“如虫之蠕
动”,意思就是行动轨迹完全可预见,哪怕你出门打了趟酱油,回头看它还是在那里不紧不慢地爬着。
前面两例都是旨在搞笑的打油诗,似乎略缺乏说服力。再来看一个
正经点的例子吧。台湾的简媜是个将散文写得如诗一般惊心动魄的作
家。她将女作家惯有的清丽婉约与一种瑰伟卓荦、磅礴丰沛的张扬的生
命力结合在一起,形成自己独具魅力的风格。记得她的不知哪篇散文中
有这样的句子,是写她的“姆妈”(奶奶)的:
我是她胸襟上的丝绣帕,髻上的红彩花,岁月碾过的茅茨土屋里忽
然照见的一只乳燕。
一连三个比喻,前两句相似,都是讲姆妈视长孙女有如乡间妇人难
得的饰品,万般宝爱,意象本已十分出色。第三句神来之笔,突然化静
为动,由短及长,又夹杂以动词造成语法的参差,在各个面相上都与前
两句有别,但仍能以一种欣喜、珍爱的情感,将三个句子统一成规律的
序列。有了出乎意料的第三个譬喻,整个句子就如完睛之龙凌空而来,任谁都会被它的鳞鳞金光击中性灵,引发情思摇曳。我大概是在大学时
读到此句,如今十年过去了,仍念念不忘,不时缱绻唇齿间。
“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最坚定奉行者始终还是诗人,因此他们能够更
新我们的语言。但我一直认为现代诗人在这一条路上走得有点太过了。
大概是自恋的缘故,他们过于重视自己的片羽灵思,常常将通感运用到
昏天黑地的程度,强调特异的感官直觉而忽略审美的基本规律或曰共通
性,忽略了文学的沟通功能。这也许就是现代诗“不好看”,无法得到广
泛阅读的原因。天才的诗人、评论家T.S.艾略特说过,诗人不应该致力
于表现什么个性,而只应该表现寻常的感情,他只是一个工具,寻常的
印象和经验在这个工具里以种种特别的、意想不到的方式结合。这意思
明明白白:诗人的任务是造语,而非寻情。
刚才所举简媜的例子也可佐证艾略特的观点。简媜那句话里的感情
不过是人世间最最普通的舐犊之情罢了,难得之处在于以“特别的、意
想不到的”画面和音乐(节律)结合着来呈现,给读者带来强烈的审美
体验。简媜写的虽是散文,但诗意浓郁,原因也正在于此。
我读现代诗时手持的就是“造语VS寻情”的标准,凡寻情的,在内容
上炫奇立异的一概略过;只有造语的,精工于技艺的部分才细细品咂。
功利地挑拣出诗中的零珠碎玉,企图以诗人的敏锐语句来刺激自己日渐
麻木的文学肌体。这个方法也不妨推荐给大家,读现代诗可以更新我们的语言,拓展我们的造语思路。
当然我说的是优秀的现代诗,不是经常得鲁奖茅奖的某些口水诗,也不是故意的生堆硬造品。据说用翻译软件把几句大白话翻成日语,将
日语翻译成俄语,再依次翻译成法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最后再
翻译成汉语,就能得到一首现代诗。
也许,糟糕的现代诗实在太多了,沙中捡金太耗时间。保险的做法
还是阅读那些深具造语精神的古典诗人的作品吧,比如杜甫、李贺、温
庭筠等。杜甫诚不我欺,他身体力行地留给后人多少佳句!《野人送朱
樱》中有绝妙的一句,“数回细写愁仍破,万颗匀圆讶许同”。“细写”二
字是齐齿呼,令人觉出樱桃之娇嫩以及涤洗时的小心翼翼,“匀圆”二字
撮口呼,果实的圆润形态则呼之而出。通感运用得如此浑然天成不着痕
迹,直接将那些现代诗人甩出十八条街外。
最近为采访一个95后的少女作家,我读了她的许多文章。这孩子初
中时写的作品里就有很多令人过目难忘的奇句了。其中一篇小说写小女
孩翻到父亲记叙恋情的日记,她感慨道:
那对不知来日方长世界之大的恋人,他们从诗的深处,走向诗的更
深处。
这与黑狗白狗句有一样的妙趣。按庸俗的文法,尘封的日记重见天
光,读者一定以为他们要从诗的深处走向眼前,走到近处,可作者偏偏
让他们背道而行,进入诗的更深处。这一逆转,竟造就了无限的圣洁静
穆,意韵绵绵。看到文学界有如此后起之秀,我真是老怀欣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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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媜:《渔父》《解发夫妻》【比喻】善用比喻是一种基因突变(上)
名为比喻篇,实际通感啊、联想啊这些修辞手法都算在内,总之就
是拿一物比一物,由一事关联一事。
最近开了关于提升文笔的微信课程,又在“在行”APP上做一对一的
写作咨询,回想起来,我几乎对每一个学员都强调过:比喻是写作中最
重要的修辞手法。
只要稍微留心就能发现,被评价为“文采斐然”的作者,往往具备擅
用比喻的特质。事实上,神经科学家已经对艺术人群擅用比喻
(Metaphor)的共性进行了深入研究,有一期TED演讲[5]
专门介绍了这
方面研究的成果,科学家们发现:一种基因突变导致了这些人的大脑异
于常人。
我断定,张爱玲在这方面绝对基因突变到一塌糊涂了。且看看她那
些妙喻:
果然,姚先生大大小小七个女儿,一个比一个美,说也奇怪,社会
上流行着古典型的美,姚太太生下的小姐便是鹅蛋脸。鹅蛋脸过了时,俏丽的瓜子脸取而代之,姚太太新添的孩子便是瓜子脸。西方人对于大
眼睛,长睫毛的崇拜传入中土,姚太太便用忠实流利的译笔照样给翻制
了一下,毫不走样。姚家的模范美人,永远没有落伍的危险。亦步亦
趋,适合时代的需要,真是秀气所钟,天人感应。
头一次读这段就被秒杀了,妥帖、新奇到极致。比喻本就是一种勾
连,但这个“忠实流利的译笔”比喻里,本体和喻体又统统是某种勾连,所以交错地结成了网,把读者罩在里头,目瞪口呆。
比喻的大德当然是要妥帖,即本体和喻体确有明显相通处,这是一
条及格线。及格线以下的比喻长这样:
1. 听到这个消息后,哥哥姐姐像青蛙一样哇哇叫,我在地上翻筋
斗。2. 她身体蜷缩着,像一只倒干了粮食的瘪口袋,又像一只钻出了飞
蛾的空茧壳。
3. 陈鼻坐在我家门槛上,灶膛里的火映得他满脸闪光,那个巨大的
鼻子,像一块结了冰的萝卜雕成。
以上几句都出自莫言的《蛙》。我常拿莫言做靶子,实在不是跟他
有什么仇什么怨,而是因为当代文坛的主流作品几乎都读不下去,近两
年也就通读过莫言的《蛙》以及其他几个短篇,要举例只有拿他的举。
莫言的文风向来急躁,上面的几个比喻,根本没有书面文字该有的
考究与斟酌,而完全是一种人来疯式的夸夸其谈、口沫横飞。写作固然
要生动,不可死气沉沉,但总不能沦于躁狂。处理语言时,作者必须沉
静下来,研究语言的质地,思忖如何织染、剪裁、缝接。莫言对于语言
太轻视,又在表演上用力过猛,如评论家李建军所言,他的文字“显示
出一种外向的修辞姿态和浅表化的修辞效果”。他喜欢比喻,可是效果
都不好,本体跟喻体之间一点都不像,有一种挥之不去的胡扯感。
文章里使用比喻这一类修辞手法,第一忌讳生硬,为赋新词强作
比。也就是并没有受到真实感觉的牵引,而纯粹是为了给文字添加点花
样。TED演讲那位脑科学家说,共感是无意识的。读张爱玲的一些日常
随笔,可以体会到这一点。在没有受到叙事的节制、写得较为任性、不
太需要考虑读者时,张爱玲的比喻、通感等手法不是变少了,反而是更
多了,甚至于某些篇章从头到尾遍布着感觉和联想,密不透风,让人读
得十分吃劲。多亏了小说的体裁限制,必须讲求叙事的理性,有人物和
情节来稀释她浓稠的无意识,才能最终给大家呈现出《传奇》里那些恰
到好处、无可挑剔的篇章来。
也就是说,比喻更多是内向的意识流动,而非外向的传达,所以写
作的时候没有感觉就别强行作比,因为那样效果一定是反面的,一定会
成为槽点。
除了极其妥帖之外,张爱玲比喻常常还具备另一个妙处,就是新
奇。比如,她的小说贵气、富气,也洋气,可她往往会冷不丁地整点乡
土的意象,出人意料一番。比如《琉璃瓦》里那位为女儿结婚拟了四六
骈文登报启事的绅士姚先生:
姚先生端起宜兴紫泥茶壶来,就着壶嘴呷了两口茶。回想到那篇文章,不由的点头播脑地背诵起来。他站起身来,一只手抱着温暖的茶
壶,一只手按在口面,悠悠地抚摸着,像农人抱着鸡似的。
再比如中葡混血,香港上流社会交际圈第一美男子乔琪乔:
他比周吉婕还要没血色,连嘴唇都是苍白的,和石膏像一般。在那
黑压压的眉毛与睫毛底下,眼睛像风吹过的早稻田,时而露出稻子下的
水的青光,一闪,又暗了下去了。
混搭感觉的“通感”修辞也会带来强烈的新奇感。古代诗人早就展露
过他们的通感天赋,比如那句著名的“红杏枝头春意闹”,比如苏东坡
的“小星闹若沸”,以及李贺的“银浦流云学水声”,都是将视觉和听觉两
者打通。在通感方面,张爱玲可谓继往开来的集大成者了,她似乎能够
将所有感觉全部打通,简直百无禁忌。后来我看了那集TED演讲,终于
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了:
通感,或称共感、联觉(synesthesia)。婴儿的大脑本一片混沌,各种感觉彼此沟通。这种混沌在发育中被渐渐厘清,大脑分区变得显
著,每个区域有其固定对应的感官。而共感的发生是由于某种基因突
变,导致区域之间仍保留串联(cross-wiring),比如有些视觉区和听觉
区串联的人能感到升C调是绿色或什么色等等。
张爱玲大脑的各区域中,一定广泛而显著地存在串联。且看例句:
1. 日光像个黄蜂在头上嗡嗡转,营营扰扰的,竟使人痒刺刺地出了
汗。
2. 一日午后好天气,两人同去附近马路上走走。爱玲穿一件桃红单
旗袍,我说好看,她道:“桃红的颜色闻得见香气。” (胡兰成《今生今
世》)
3. 屋顶花园里常常有孩子们溜冰,兴致高的时候,从早到晚在我们
头上咕滋咕滋挫过来又挫过去,像瓷器的摩擦,又像睡熟的人在那里磨
牙,听得我们一粒粒牙齿在牙龈里发酸如同青石榴的子,剔一剔便会掉
下来。
4. 柔滑的软缎,像《蓝色的多瑙河》,凉阴阴地匝着人,流遍了全
身。触觉、听觉、视觉、嗅觉、味觉都串起来了。人精啊!
前文虽然说下笔时没有感觉就别强行作比,但并不是说叫大家安于
写不动“声色”的乏“味”文章,我的意思是临时抱佛脚没有用。张爱玲之
后很多人刻意造出的通感,那股矫情劲简直叫人起鸡皮疙瘩。所谓功夫
在诗外,想让自己的文字哪天也能花团锦簇,平日里关注感官和训练大
脑才是正途。还是那句话,光靠埋头硬写搞不定文笔,好文笔是看出来
的,听出来的,熏陶出来的。张爱玲在《天才梦》里说:
我懂得怎么看“七月巧云”,听苏格兰兵吹bagpipe,享受微风中的藤
椅,吃盐水花生,欣赏雨夜的霓虹灯,从双层公共汽车上伸出手摘树顶
的绿叶。在没有人与人交接的场合,我充满了生活的欢悦。
不是要刻奇地模仿,穿个棉布裙、披个长直发去树顶上一脸淡然地
破坏绿化,而是要功利地学她,目光灼灼地看她是怎么做到的。她的最
强大脑也不是全然天生的,后天的训练不可轻视。我在摘录她作品里的
比喻时,发现这些句子恰恰能够最集中凸显她艺术的底子,美术、音
乐、戏剧、舞蹈都有:
1. 墨灰的天,几点疏星,模糊的缺月,像石印的图画,下面白云蒸
腾,树顶上透出街灯淡淡的圆光。
2. 薇龙沿着路往山下走,太阳已经偏了西,山背后大红大紫,金绿
交错,热闹非凡,倒像雪茄烟盒盖上的商标画,满山的棕榈,芭蕉,都
被毒日头烘焙得干黄松鬈,像雪茄烟丝。
3. 那时已是上午四点钟左右,天上还有许多星,只是天色渐渐地淡
了,像一幅青色的泥金笺。
4. 我是中国人,喜欢喧哗吵闹,中国的锣鼓是不问情由,劈头劈脑
打下来的,再吵些我也能够忍受,但是交响乐的攻势是慢慢来的,需要
不少的时间把大喇叭钢琴凡阿林一一安排布置,四下里埋伏起来,此起
彼应,这样有计划的阴谋我害怕。
5. 隔着玻璃窗望出去,影影绰绰乌云里有个月亮,一搭黑,一搭
白,像个戏剧化的狰狞的脸谱。
6. 他穿过砖砌的天井,院子正中生着树,一树的枯枝高高印在淡青的天上,像瓷上的冰纹。
7. 蛮荒的日夜,没有钟,只是悠悠地日以继夜,夜以继日,日子过
得像钧窑的淡青底子上的紫晕,那倒也好。
8. 后宫春色那一幕,初开幕的时候,许多舞女扮出各种姿态,凝住
不动,嵌在金碧辉煌的布景里,那一刹那的确有点像中古时代僧侣手抄
书的插画,珍贵的“泥金手稿”,细碎的金色背景,肉红的人,大红,粉
蓝的点缀。
啧啧啧,真是涉猎广泛。整天这么熏着陶着,下笔能落俗套吗?艺
术修为是系统工程,大家勉力吧。【比喻】善用比喻是一种基因突变(下)
谈到比喻,不少人都举出钱锺书。
钱锺书《围城》里比喻确实很多,但总脱不了抖机灵和掉书袋的感
觉。比如很有名的那段:
她只穿绯霞色抹胸,海蓝色贴肉短裤,镂空白皮鞋里露出涂红的指
甲。……有人叫她“熟肉铺子”,因为只有熟食店会把那许多颜色暖热的
肉公开陈列;又有人叫她“真理”,因为据说“真理是赤裸裸的”。
两个比喻,正是前一个抖机灵,后一个掉书袋。作者并非受到真实
感觉牵引而作比,而更多是在玩文字游戏。所以,他的比喻给人感觉
是“隔”的,本喻体之间隔着一层文字或意识的障碍。如果说张爱玲是大
脑里分管不同感官的区域打通了,钱锺书则大概是大脑中另有一处“中
转站”,不同区域都先连接到那个中转站,尔后才好沟通。
或者说,他的比喻有浓重的段子手气质,这一点从句式上就看得出
来。都是抛出喻体,叫人先摸不着头脑一番,然后才告知本喻体的相通
处,博得哈哈众乐。要是揭晓答案的那半句上有灰色涂层,刮开来看,效果大概更好。除了上面一段,还有其他例子:
1. 她眼睛并不顶大,可是灵活温柔,反衬得许多女人的大眼睛只像
政治家讲的大话,大而无当。
2. 桌面就像《儒林外史》里范进给胡屠夫打了耳光的脸,刮得下斤
把猪油。
我觉得钱锺书属于“不掉书袋会死”的人,看看下面这一段:
这吻的分量很轻,范围很小,只仿佛清朝官场端茶送客时的把嘴唇
抹一抹茶碗边,或者从前西洋法庭见证人宣誓时的把嘴唇碰一碰《圣
经》,至多像那些信女们吻西藏活佛或罗马教皇的大脚趾,一种敬而远
之的亲近。这令人想到了《生活大爆炸》里的Sheldon眉飞色舞地说着火车或
者交通的各种冷门知识……Geek们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也挺好的
吧……
言归正传,上篇说到比喻除妥帖之外,还需新奇,要有辨识度。新
奇的效果可以由本喻体两端的风格悬殊造成,我举的例子是张爱玲作品
中的“洋-土”反差。除了风格悬殊,还可以有空间上的落差与陡转。例
出阿城的《溜索》:
我战战兢兢跨上角框,领队吼一声:“往下看不得,命在天上!”猛
一送,只觉耳边生风,僵着脖颈盯住天,倒像俯身看海。
这比喻一下子海天倒置,当时读着觉得过瘾极了。瞬间叫我明白了
古人为什么说“文章可与造化争功”。诺兰的电影《星际穿越》里的某些
镜头也有这种惊心动魄的壮美感。
还有一类新奇的比喻,是平常惯于拿A比B,如今作者则以B比A。
例子还是出自《溜索》,大家感受一下:
那马平时并不觉得雄壮,此时却静立如伟人,晃一晃头,鬃飘起
来。
向来我们只将厉害的人物比作枭禽猛兽,目光如鹰、迅疾似豹云
云,却绝少见到把临崖淡定的动物比作处变不惊的伟人。类似的以人写
物的句子在老舍的《月牙儿》里面也读到过,同样有种难以言传的妙
趣:
我们的锅有时干净得像个体面的寡妇。
OK,新奇说完了。接下来要说的是张氏比喻的另一特点:同一篇
章中比喻的协同性。张爱玲造境不遗余力,《金锁记》全篇诸多意象,都与题眼中的“金”字成呼应之势:
1. 那扁扁的下弦月,低一点,低一点,大一点,像赤金的脸盆,沉
了下去。
2. 敝旧的太阳弥漫在空气里像金的灰尘,微微呛人的金灰,揉进眼
睛里去,昏昏的……相同的手法在《沉香屑——第一炉香》中益发彰显。小说聊斋式邪
魅氛围的形成,主要得的正是比喻之力。这是从阅读的角度来说,如果
从创作的角度说,主题或曰情绪正如太阳,而比喻丛林中的各种植物,虽姿态万千,却无一不向阳生长,依据光照而改变形态。请看:
1. 薇龙一抬眼望见钢琴上面,宝蓝瓷盘里一棵仙人掌,正是含苞欲
放,那苍绿的厚叶子,四下里探着头,像一窠青蛇,那枝头的一捻红,便像吐出的蛇信子……
2. 她那扇子偏了一偏,扇子里筛入几丝黄金色的阳光,拂过她的嘴
边,正像一只老虎猫的须,振振欲飞。
3. 再回头看姑妈的家,依稀还见那黄地红边的窗棂,绿玻璃窗里映
着海色。那巍巍的白房子,盖着绿色的琉璃瓦,很有点像古代的皇陵。
4. 梁家那白房子黏黏地溶化在白雾里,只看见绿玻璃窗里晃动着灯
光,绿幽幽地,一方一方,像薄荷酒里的冰块。
5. 柔滑的软缎,像《蓝色的多瑙河》,凉阴阴地匝着人,流遍了全
身。
《聊斋》的元素很足吧。有些比喻不那么聊斋,但也足够惶惶然、惨兮兮:
中午的太阳煌煌地照着,天却是金属品的冷冷的白色,像刀子一般
割痛了眼睛。秋深了。一只鸟向山巅飞去,黑鸟在白天上,飞到顶高,像在刀口上刮了一刮似的,惨叫了一声,翻过山那边去了。
由于这种丝丝入扣的写法,全篇读完之后,会感到一种紧张感久久
不散。有些作家的文本也有类似的摄住人心的效果,比如余华,但他们
主要依靠的是大段大段的心理独白。这种小说常常需要背着回忆的壳,才能形成那种咏叹感伤的腔调。
汉语写作大家当中,也就张爱玲一人的比喻卓尔不群,算得上是她
的鲜明特色,是她令人过目难忘处。其他比如沈从文、阿城等,虽然也
时有妙喻,但远不如张那么突出。鲁迅的比喻就更不多,翻了翻《故事
新编》,摘录两条:1. 大风忽地起来,火栓旋转着发吼,青的和杂色的石块都一色通红
了,饴糖似的流布在裂缝中间,像一条不灭的闪电。
2. 他一手拈弓,一手捏着三枝箭,都搭上去,拉了一个满弓,正对
着月亮。身子是岩石一般挺立着,眼光直射,闪闪如岩下电,须发开张
飘动,像黑色火,这一瞬息,使人仿佛想见他当年射日的雄姿。
第一句,女娲炼石补天,多么神圣庄严令人屏息的时刻啊,可是鲁
迅却轻巧巧将那炽热的石浆比作饴糖。《故事新编》中随处可见类似
的“庄-谐”对照。这比喻可以归入上文谈的“新奇”那个条目。
鲁迅文字的魅力,表面的源头是那种精确表达和融炼多种风格的能
力,而再深究下去,则无不源于他特异的心性。他是少有的集敏锐、勇
猛和慈悲于一身的人,因为敏锐,乃得以洞察本质,因为勇猛,才敢于
对抗庸见,因为慈悲,所以在很多事情上怀有责任感。而第二句的“黑
色火”这一比喻,就是他心性宇宙的一个标识物,在他的粉丝读来会有
特殊的意味。
有关他文字的精准和富于变化,倒是有人用了两个极精彩的比喻:
1. 鲁迅先生白话文上下左右,龙跳虎卧,声东击西,指南打北。他
人则如虫之蠕动。
2. 近代白话文鲁迅收拾得头紧脚紧,一笔一个花。即使打倒别人,打一百个跟头要有一百个花样,重复算我栽了。
语出顾随,这是《顾随诗词讲记》里的话。文评家里也有善喻者,顾随和木心是其中翘楚。顾随是当代词学泰斗叶嘉莹的恩师,这本讲记
正是根据叶嘉莹少年时的听课笔记整理。书中妙句太多,且凭记忆再举
一句吧:
杜是排山倒海,李是驾凤乘銮。(杜甫、李白)
木心这两年较热,大概读过他《文学回忆录》的人不少了,也一样
从书中摘两个好比喻吧:
1. 《红楼梦》中的诗,如水草。取出水,即不好。放在水中,好
看。2. 1948年我乘海船经台湾海峡,某日傍晚,暴雨过后,海上出现壮
丽景色:三层云,一层在天边,不动,一层是晚霞,一层是下过雨的
云,在桅顶飞掠——我说,这就是拜伦。
学院派的文评家看不惯这种风格,声称以比喻来阐释观点是“不严
谨”的,鄙薄木心是个“才子”。唉,在文学评论的领域,竟然也敢把“才
子”当作贬义词来使用,就好像这里是划给庸人们的保护区似的。
那些善譬喻的才子们,你奚落也好,诋毁也罢,唯一做不到的就是
记不住他。纳博科夫的《俄罗斯文学讲稿》,翻开第一页就看到他打了
个大开脑洞的比喻,令所有读者从此牢记一条俄罗斯文学史常识,再不
相忘:
十九世纪初至今所产生的被公认为最优秀的俄罗斯小说和诗歌,按
一般印刷算共计大约两万三千页。显然,无论法国还是英国文学,都不
能被浓缩到这样的程度。英法文学绵延好几个世纪,巨著数量之众令人
咋舌……而俄罗斯文学的迷人便利之处在于,如果除去仅有的一本中世
纪著作,所有的作品可以盛进一只容量为一个世纪的双耳细颈瓶——至
于这以后所产生的那点零头,加个小奶罐就够了。
If we exclude one medieval masterpiece, the beautifully commodious
thing about Russian prose is that it is all contained in the amphora of one
round century - with an additional little cream jug provided for whatever
surplus may have accumulated s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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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沉香屑——第一炉香》
阿城:《溜索》【通灵】菲茨杰拉德化平庸为神奇的法力
很多读者问过风景怎么写,先说其中的一个窍门:写风景最好有动
态。
比如我经常提到的汪曾祺代表作《受戒》的结尾:
芦花才吐新穗。紫灰色的芦穗,发着银光,软软的,滑溜溜的,像
一串丝线。有的地方结了蒲棒,通红的,像一枝一枝小蜡烛。青浮萍,紫浮萍。长脚蚊子,水蜘蛛。野菱角开着四瓣的小白花。惊起一只青桩
(一种水鸟),擦着芦穗,扑鲁鲁鲁飞远了。……
前面都是静景,但以动态的一个句子收尾,造成余韵不绝的效果,很妙。
鲁迅他老人家不常写景,我在脑中回顾他最好的景笔,发现恰恰也
是动态的:
我仿佛记得曾坐小船经过山阴道,两岸边的乌桕、新禾、野花、鸡、狗,丛树和枯树、茅屋、塔、伽蓝,农夫和村妇、村女、晒着的衣
裳,和尚、蓑笠,天、云、竹……,都倒影在澄碧的小河中,随着每一
打桨,各各夹带了闪烁的日光,并水里的萍藻游鱼,一同荡漾。诸影诸
物:无不解散,而且摇动、扩大,互相融和;刚一融和,却又退缩,复
近于原形。边缘都参差如夏云头,镶着日光,发出水银色焰。
出自《野草》里的一篇,题目叫《好的故事》。
下面言归正传,开说菲茨杰拉德吧。最擅长写动景的作家大概就是
他了,风景们遇到菲茨杰拉德可算是遭了殃,因为他从不遵循“大事化
小小事化了”的美德,没有动态创造动态也要写,无中生有,兴风作
浪,怎么着都要给搅扰个透。看他在《了不起的盖茨比》里如何写草坪:
The lawn started at the beach and ran toward the front door for a quarter
of a mile, jumping over sundials and brick walks and burning gardens -
finally when it reached the house drifting up the side in bright vines as
though from the momentum of its run. The front was broken by a line of
French windows, glowing now with reflected gold …
草坪从海滩发足奔向大门,一路奔了有四百来米,跨过日晷、砖径
和绚烂的花园——终于奔到房前,像是借助于奔跑的势头,一跃而成绿
油油的常青藤继续向上。迎面,一排法式落地窗破绿壁而出,金光闪
闪……
[6]
人家好端端一个静如处子的草坪,生生被他写得动如脱兔了。菲茨
杰拉德就像个魔法师,有化平庸为神奇的法力。再比如下面这一段,其
实不过是个烧垃圾形成的灰场,没什么特别的,但菲茨杰拉德愣是写得
叫人一读就不能忘记。
This is a valley of ashes - a fantastic farm where ashes grow like wheat
into ridges and hills and grotesque gardens; where ashes take the forms of
houses and chimneys and rising smoke and, finally, with a transcendent
effort, of ash-grey men who move dimly and already cr ......
豆瓣阅读 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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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1:好文笔是读出来的
序言2:文字,不只是一小部分人的爱好
01 内容篇:在文学世界里看见十万种活色生香
【颜色】除了灰绿红蓝,我们还能写出什么?(上)
【颜色】除了灰绿红蓝,我们还能写出什么?(下)
【花事】化“景语”为“情语”的四步法
【美食】各种普通食物最好吃的时刻
【萌物】汪曾祺的“鸡教”与杨绛家的猫
【童真】真≠善——撕破孩童世界的隐讳
【容貌】千万别将外貌与性格过多联结
【男色】张爱玲为什么从来不写美男子?
【情色】如何写出韩国情色电影一样的唯美
【云雨】像剥开一个珍美的小橘子似的
02 技能篇深入解码,寻找大师们的写作密码
【标点】天才笔下的标点不同凡响
【造语】出奇制胜,才能“惊”艳于人
【比喻】善用比喻是一种基因突变(上)
【比喻】善用比喻是一种基因突变(下)
【通灵】菲茨杰拉德化平庸为神奇的法力
【情感】冷心肠写不出热文章【血书】 高手对决,比的是情感浓度
【匮乏】“黄金时代”请你放下文艺范儿
【节制】冯唐是如何毁在没有节制上的?
【雅俗】正确添加方言俗语的比例
【收束】散文要“度尾” ,小说多“煞尾”
03 拓展篇为写作开辟每一种可能
【传承】好一朵牡丹花,谁接过去?
【译言】你为什么不必读翻译文学?
【互文】语言的杂交,掌控得好就是创意
【模仿】先模仿艺术,再模仿生活
【新秀】 与安妮宝贝相比,莫言差在哪里?
【社会】所有的写作,都是为了被阅读
【文艺】我们不能拥有才华,而是才华将我们用作容器
后记:写作是一种具有杀伤力的梦序言1:好文笔是读出来的
好文笔是读出来的?之所以用了这么个标题,意在旗帜鲜明地反对
如下观点:好文笔是写出来的。
我认为在提升文笔的训练中,读比写重要。只读不写,写作仍旧可
以提升;但只写不读就未必了。“熟能生巧”这个词只适用于简单的手眼
配合、肌体平衡活动,而任何一门艰深的学科,后起之秀再怎样天赋异
禀也是在前人的基础上才好开拓。语言文字何其精微复杂,埋头硬写绝
难对以搞定。必须阅读经典作品,取乎法上,写作才有可能获得实质提
升。
怎样取法呢?一个基本的判断是,坚决不要跟从多年来统治着中学
语文课堂、在高校文学系也占据半壁江山的那种陈词滥调:使用了什么
手法,寄托了什么感情,表现了什么精神,传达了什么思想……分析文
章完全踩不到点上,简直像神婆在摇铃跳舞,自欺欺人。可怕的是,体
制已批量产出了成千上万个神婆,戕害了或正戕害着无数青少年的审美
品位。
举个例子说明,且看鲁迅《秋夜》的著名起段:
在我的后园,可以看见墙外有两株树,一株是枣树,还有一株也是
枣树。
中学教案是怎么讲解的呢——“这是运用反复的修辞手法,指出赞
颂对象,使读者有一个突出而强烈的印象。”是不是感到牵强敷衍,隔
靴搔痒,解释力弱到令人过目就忘?咱还是来看看台湾的小说奇才张大
春的说法吧:
(如果将鲁迅的原句)修剪成“在我的后园,可以看见墙外有两株
枣树”这样的两个句子,乃至于“我的后园有两株枣树”这样的一个句
子……一旦修剪下来,读者将无法体会那种站在后园里缓慢转移目光、逐一审视两株枣树的况味。修剪之后的句子也将使《秋夜》的首段变成
描写“枣树”的准备;然而鲁迅根本没准备描写枣树呢——或者应该这么
说:枣树只是鲁迅为了铺陈秋夜天空所伏下的引子,前面那四个“奇怪而冗赘”的句子竟是写来为读者安顿一种缓慢的观察情境,以便进入接
下来的五个句子:“这(按:指枣树)上面的天空,奇怪而高,我生平
没有见过这样的奇怪而高的天空。他仿佛要离开人间而去,使人们仰面
不再看见。”
张的解释令人信服。为什么信服?因为任何读者,只要用心跟随鲁
迅的文字,他的大脑里呈现出的情境——镜头的转移以及画面的切换,一定和张大春所言如出一辙。只不过普通读者难以像小说家那样感觉锐
敏而得于心,文字娴熟而应于手,因此只能一面朦胧觉得教案的解释不
对劲,一面却又口中嗫嚅说不出所以然。而得到真正通透的解释后,除
了恍然大悟的智力愉悦外,倘若读者有心,就很可以从中学到一些关于
文章起承转合、控制节奏的技法了。
在本书中,我将试着以一个世故读者的犀利的眼,看穿貌似浑然天
成的作品下作者的匠心,并将它们条陈出来。这些作者包括但不止于鲁
迅、张爱玲、沈从文、汪曾祺、胡兰成、余光中、金庸、白先勇、阿
城、琦君、朱天文、简媜、张大春、安妮宝贝、严歌苓、李娟、冯唐、郭敬明、大咕咕咕鸡……希望我的发现能够给执著于提升文笔的人们一
点启发和助益。
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读者还可以向我的微信公众号——文字
Geek(wenzigeek)后台发送“颜色”“花事”“美食”等关键词,获取对应篇
目的推荐阅读材料。序言2:文字,不只是一小部分人的爱好
以前我并不知道很多人对于文笔这回事有着深沉的执念。我以为关
注此事的大约只有中小学生以及他们的家长——要过高考独木桥嘛,直
到有个旧日同窗写了一封邮件给我,倾诉他因文笔不佳而产生的种种纠
结烦恼。起初我不以为意,心想他一介社会学博士候选人,文章只需有
理有据逻辑分明就好,要那些个花哨玩意作甚?依此思路我回复了邮
件,劝他放下心中执念,发展自己真正的长处以成就自己云云。之后的
一阵子,出于无事不探求、时时爱分析的作风,和各色朋友聊天时我都
会提到这一话题:你希望自己有很出色的文笔吗?你曾经因为文笔平平
而体验过很深的挫败感吗?
答案各式各样,但有一致的走向,那就是:这事比我想象中的更是
个事。尤其几位素来不大有文艺气息的朋友,在诚挚交流之下竟纷纷摇
头叹息,沧桑地说起年少时为写好作文很是下了些不为人知的力气。可
惜收效甚微,愈挫愈颓,最终失望放弃,关上一扇门不再打开。
这些交谈震到了我。我本以为对文字的重量、质感与明暗的讲究,只是很小一撮人的爱好,那性质跟北京爷们玩核桃论“质、形、色、个”也不差太多:非关经济不涉民生,玩儿几把切莫当真。这些天的小
范围调查让我意识到自己错了。想想古时候写了字的纸张都不可轻慢,得一齐拿到孔庙中烧化;仓颉作书,天雨粟、鬼夜哭。文字所能承载
的,说到底,核桃怎么能够比拟?
不过,且先不管文字能不能通上灵,它能通往人类的心灵则是毫无
疑问的。通过和诸多朋友的交谈,我深深领受到自我表达是每个人心底
根深蒂固的渴求,它一点也不亚于对食与色的追逐。口头表达有局限之
处,要是能够轻松驾驭文字,精确传神地写出自己的所感所思,那自然
是极好的。相反,有苦乐而难诉诸文字,心中欢腾喧嚣笔下却一片死
寂,该有多么地憋屈。自幼写作顺溜常被师长教唆“将来当个作家”的
我,还真是没太体贴过这一群人的心理。要不然也不会在别人郑重其事
来讨教的时候,说出“文笔不好就随他去鸟,发展自己真正的长处”这样
的话来。这就好比心理咨询师说出“婚姻不好就随他去鸟,埋头专注事
业吧”或者“拖延症就随他去鸟,散漫一点的人生何尝不好”之类的屁话
来。亏得我同学有涵养,没有跟我认真计较。其实,我太应该理解他的心境了。我难道没有体验过和他一样求之
不得的痛苦彷徨吗?将时光拉回三年多前,那时我还是个中重度拖延
者,明明万般渴望妥善安排各项事宜,却架不住屡屡拖延,将生活过得
滞重不已。我不知道是哪里出了问题,只能绝望久了就挣扎一下子,挣
扎完了再绝望一阵子。本以为将在这样的轮回中耗尽光阴,谁知误入豆
瓣的战拖小组,学到些番茄工作法之类的小技巧,一试之下,效果竟然
好得惊人。于是在战拖的正道上就一路狂奔、所向披靡了,一面读书译
书丰富理论,打通心理的任督二脉,一面积极应用各样技巧各色软
件……到今天俨然战拖达人了,时不时发个文章放送下战拖心得,动不
动解答下新一代拖友的战拖疑虑。在应付人生重要事项时,我已基本根
绝了拖延旧习,生活开始呈现一些月朗风清的眉目了。
这个世界上有天生行事利落,对时间的感觉精准,轻轻松松就能有
条不紊安排生活的人,也有很多始终在一片混乱中延捱度日的人。你本
以为两者之间隔着不可逾越的深沟巨壑,到最后却发现相隔的只是番茄
工作法、晨间日记、Do it软件以及一周三次跑步而已。同样的道理,这
世上有“文章如万斛泉水不择地而出”的苏东坡,有斗酒诗百篇的李白,也有从来提笔就犯难、挠破头皮多少回的芸芸大众,我们斗胆猜想一
下,其间相隔的大概也不会是吓死人的天堑吧?一定有某些技巧和窍门
能够帮助他们架起桥梁,只是目前在这一领域开拓的人还寥寥无几罢
了。现有关于写作技法的书多是教人编织故事,关注的是如何构思情节
人物,如何熟谙大众心理、运用编剧理论缀、以流行元素写出一部受欢
迎的小说或剧本。专注于提升文笔,探讨如何增加文字的密度,以丰富
的词汇和句式织造出锦绣文章的,目前我还没看到。而依据常识以及与
朋友们的交谈,大多数人其实并不有志有闲于写小说或剧本,他们只是
想使写下的日记和游记更流畅生动,富有趣味,使书面呈现的感慨或议
论足以匹配他们思想和灵魂的深度。
写到这里,我要引用闻一多先生的诗了:
我来了,因为我听见你叫我:
鞭着时间的罡风,擎一把火!
深深受益于互联网分享文化的我,想到终于也可以有一些东西拿出
来分享给他人,简直欢喜雀跃。但愿我根据多年经验整理出的这套文章
精读术能和番茄工作法一样有奇效。当然,战拖经验提醒我,凡事不可
开头设想得过于美好,先踏踏实实地写吧,哪怕最终只有五个人结实地受益,也不为枉写了。01 内容篇:在文学世界里看见十万种活色生香
文字描摹了美好的物态,但很多时候我们发现真实生活因为有文字
的呼应显得更美了。【颜色】除了灰绿红蓝,我们还能写出什么?
(上)
胡兰成在《禅是一枝花》里记过这样的一件事:
那同学道:我二哥去年到日本去开学会,去看能乐练习,有一女子
姓中司,是中学教员,每周也来学舞,她在能乐的舞台上执扇而舞,束
发的押发针的宝石红,随着身体的旋转一闪一闪,给我二哥非常的女性
的感觉。中司生得纤弱秀丽,人前进退应对有礼仪,我二哥说她真是个
小小可怜娘,像田塍上的槿花。我二哥就被她头上押发针的一点宝石红
迷住了。中司因师父介绍,随众认识了我二哥,回去搭电车恰好有几站
是同路,她在电车上应对,极敬重我二哥,且觉得亲近,也不过是这
样。惟有那晚她舞时押发针闪动的宝石红,听我二哥讲起来,我都为之
神往了。那仅仅是一个颜色呵,可是古今来女色的色都在这里了。
这是本篇的绝妙引子。色彩之令人目眩而神惑,想必大家都有体
会。一个极好的颜色,即便不能达到上文中铭心刻骨的效果,也至少会
令它所附着的事物显得更为可爱。因此,若以文字再造一个世界,无论
写景状物、记事言情,都应该像设计师或电影导演那样孜孜于色彩的运
用。哪怕对于颜色不十分敏感,酌量在文章中加入一些,也总能收获积
极的效果。正如品位一般的女人不可轻易自化浓妆,但简单涂些粉底、抹个唇彩,妥妥地可以提升美丽指数,不大容易出差错。
鲁迅就是个善于运用颜色的大家,他特别懂得在寒冽清冷的底子上
涂绘鲜明的色彩,印象最深的是《野草》中的一段:
雪野中有血红的宝珠山茶,白中隐青的单瓣梅花,深黄的磬口的腊
梅花;雪下面还有冷绿的杂草。蝴蝶确乎没有……但我眼前仿佛看见冬
花开在雪野中……
仔细研究一下会发现,在色彩之外,鲁迅对景和物的“形”并没有着
笔太多,不过是“单瓣”、“磬口”几个词而已。之所以给人以难以抹灭的
印象,设色之妙占据了七八成。他在这一段中使用的全都是饱和度相当
高的色彩。雪的纯白晶莹与花的鲜艳夺目互相映衬,带来强烈的视觉冲击。相同的手法在小说《在酒楼上》中也有使用:
几株老梅竟斗雪开着满树的繁花,仿佛毫不以深冬为意;倒塌的亭
子边还有一株山茶树,从暗绿的密叶里显出十几朵红花来,赫赫的在雪
中明得如火,愤怒而且傲慢,如蔑视游人的甘于远行。
其实鲁迅曾经说过:“对于自然美,自恨并无敏感,所以即便恭逢
良辰美景,也不甚感动”,但是他写景状物仍旧当得起顾随形容的“一笔
一个花”,全然大家水准,这其中奥妙,就在善于用色。当然他对于色
彩一定有天生的敏锐,但后天的自我培养也不可忽略。记得萧红回忆鲁
迅的文章中就提到说他留日时曾经读过不少美学方面的书籍。诸位看客
实在应该效仿他老人家,即便自认格高,也不惮精益求精。
以“一株是枣树,还有一株也是枣树”而闻名的《秋夜》中,亦有一
段深可赏玩:
那罩是昨晚新换的罩,雪白的纸,折出波浪纹的叠痕,一角还画出
一枝猩红色的栀子。……那老在白纸罩上的小青虫,头大尾小,向日葵
子似的,只有半粒小麦那么大,遍身的颜色苍翠得可爱,可怜。
有人曾评论:这样的设色和构图,是一幅标准的齐白石小品。简直
要为此评论点一百个赞,太得风人深致了!
雪白、猩红与翠绿,仍旧一派明艳,没有对自身笔力的高度自信,不敢如此大胆使用色彩。写到这里,我陡然联想到了第一夫人彭女士出
访时的着装,很多也是这样的用色思路。据说被《名利场》杂志评为年
度最佳着装,足见此种风格的征服力。
鲁迅说了许多,就此打住吧。接下来可以说说岁月静好的爱玲了。
我对张爱玲小说的总体评价是“明艳端方,光彩照人”。与鲁迅的清冷凄
艳不同,她笔下是一片彩绣辉煌,流光溢彩,像撒了金粉一样,有人民
群众喜闻乐见的富贵气象。且看著名的《金锁记》片段:
1. 那扁扁的下弦月,低一点,低一点,大一点,像赤金的脸盆,沉
了下去。
2. 那曹七巧且不坐下,一只手撑着门,一只手撑了腰,窄窄的袖口
里垂下一条雪青洋绉手帕,身上穿着银红衫子,葱白线镶滚,雪青闪蓝如意小脚裤子……
赤金、银红和闪蓝——又是金,又是银,又如宝石般闪耀,此等色
泽,谁人不爱?《金锁记》里还有一句,“敝旧的太阳弥漫在空气里像
金的灰尘,微微呛人的金灰,揉进眼睛里去,昏昏的……”,连灰尘都
是金的,张小姐果然造境不遗余力。
张爱玲写颜色还有一招绝活,即不知从哪里搜罗来各种名词作为色
彩的前缀,这当然是承袭的红楼笔法,不过也有她自己的创造在里头。
比如《金锁记》里随意扫扫就有雪青、蟹壳青、竹根青、佛青、藏青等
各种青,搜了搜中国传统色彩名录,发现并没有什么“竹根青”和“佛
青”,大概都是张小姐的发明。现代人也还在延续着这种发明,比如造
了“太空灰”或者“科技灰”等词,不过,失去了无数古典文本层层晕染的
美感,这些词总是让人觉得怪怪的。由此牵连出一个大问题,即——任
何现时的写作都与已有的文本存在着呼应,有意识地运用这种呼应,可
以增加写作的魅力。
张爱玲是个感官异常敏锐的人,这一点绝大多数人都望尘莫及。但
技法层面还是有很多可以学习的,比如心中想到某种色彩笔下却只有干
巴巴的灰绿红蓝,完全不知如何向细处描摹时,可以发动联想,找日常
事物中相似的颜色。从前我教一个小孩写作文,每天留了20分钟给他做
这项训练,效果非常好。我拿裁缝店里的那种布料卡的大厚本来,随手
翻一页,指一个给他,问他:
“这是什么颜色?”
“呃……”
“好好想想,有什么东西和它颜色一样的?”
“咖啡……”
“那它就是咖啡色。聪明!”
实在咬着手指想不出来的,就叫他记住了,哪天看到了或想到了告
诉我。那段时间这小孩对颜色格外留意,有点走火入魔的感觉……哈哈
哈!对颜色的详细观察与联想,以川端康成的《花未眠》中一段最为令
人称绝:
去年岁暮,我在京都观察晚霞,就觉得它同长次郎使用的红色一模
一样。我以前曾看见过长次郎制造的称之为夕暮的名茶碗。这只茶碗的
黄色带红釉子,的确是日本黄昏的天色,它渗透到我的心中。我是在京
都仰望真正的天空才想起茶碗来的。观赏这只茶碗的时候,我脑中不由
地浮现出场本繁二郎的画来。那是一幅小画。画的是在荒原寂寞村庄的
黄昏天空上,泛起破碎而蓬乱的十字型云彩。这的确是日本黄昏的天
色,它渗入我的心。场本繁二郎画的霞彩,同长次郎制造的茶碗的颜
色,都是日本色彩。在日暮时分的京都,我也想起了这幅画。于是,繁
二郎的画、长次郎的茶碗和真正黄昏的天空,三者在我心中相互呼应,显得更美了。
是的,文字描摹了美好的物态,但很多时候我们发现真实生活因为
有文字的呼应显得更美。这大约就是许多人存有对文笔的执念,抱有对
艺术的向往的原因。人对于尘世的痴迷一至于斯。【颜色】除了灰绿红蓝,我们还能写出什么?
(下)
《老残游记》是本有趣的书,作者刘鹗是个有趣有故事的人。难得
的是,他既有传统文人的精妙感觉又不耽于其中,对时局颇具识见,主
张修铁路开煤矿;而且还是个实干家,经商、行医、治河、赈饥样样上
手。虽然我今天要说的是他对于色彩的感觉和描摹能力,但因为这人太
过有看点,文理工商医诸科通吃,有才干有情怀,完全符合我的男神想
象,实在没忍住还是再仰慕了一番。
鲁迅称赞《老残游记》“写景状物,时有可观”,黑妞白妞说书的一
段也选入了中学语文教材。刘鹗善作譬喻,他形容黑妞说书“如新莺出
谷,乳燕归巢”,而对白妞说书的摹写就更是实力派大炫技了。下面的
这一段是写千佛山的景色,里头也有妙喻:
到了铁公祠前,朝南一望,只见对面千佛山上,梵字僧楼,与那苍
松翠柏,高下相间,红的火红,白的雪白,青的靛青,绿的碧绿,更有
那一株半株的丹枫夹在里面,仿佛宋人赵千里的一幅大画,做了一架数
十里长的屏风。正在叹赏不绝,忽听一声渔唱,低头看去,谁知那明湖
业已澄净的同镜子一般。那千佛山的倒影映在湖里,显得明明白白,那
楼台树木,格外光彩,觉得比上头的一个千佛山还要好看,还要清楚。
这湖的南岸,上去便是街市,却有一层芦苇,密密遮住。现在正是开花
的时候,一片白花映着带水气的斜阳,好似一条粉红绒毯,做了上下两
个山的垫子,实在奇绝。
我头一次读到时就觉目眩神迷。鲁迅擅点绘,张爱玲惯撒金,刘鹗
呢?大概就是以大块的晕染出色了。两个奇崛恢弘的比喻让瑰丽的色彩
充塞宇宙,人被罩入其中,有一种陶醉的感觉。王国维说:“有造境,有写境,此理想与写实二派之所由分。然二者颇难分别。因大诗人所造
之境,必合乎自然,所写之境,亦必邻于理想故也。”刘鹗这一段是在
描写济南千佛山的实景,王国维说得太对了,它美到不真实,美到令我
联想至一篇日本童话——安房直子的《狐狸的窗户》:拐了一个弯,突然,我觉得天空特别耀眼,就像是擦亮了的蓝玻
璃……这时,地面也有点淡蓝。
“咦?”
我悚立了,眨了两下眼睛。啊,那儿不是往常见惯了的杉树林,而
是宽广的原野,同时,还是一片蓝色桔梗花的花田。……
那景色过于美丽,使我有些害怕了。
但是,那儿吹着很好的风,桔梗花田一望无际,就这样返回去,未
免太可惜了。
也是大块的晕染,创造出一个摄人心魄的理想境界。因为是童话,可以理直气壮地造境,任性地只挑最喜欢的一个色使用。桔梗花的蓝色
贯穿始终,大片的色彩晕染和低徊的忧伤情绪相得益彰。这篇的奇特之
处在于色彩不仅造境,还构成了核心情节,作者的浪漫想象力或曰穿针
引线的织缀能力令人咋舌,令人无比羡慕嫉妒恨。自打读了这篇,我对
童话这种文体的颜色定义都变成蓝色了。
蓝色的梦境,在汪曾祺的小说里也邂逅过一回:
喝,这一大片马兰!马兰他们家乡也有,可没有这里的高大。长齐
大人的腰那么高,开着巴掌大的蓝蝴蝶一样的花。一眼望不到边。这一
大片马兰!他这辈子也忘不了。他像是在一个梦里。
除以上的三段之外,闭眼搜索,文字中就再想不出这样的用色了。
大约古诗中还有,比如李贺的“桃花满陌千里红”。某些电影里有,比如
张艺谋的《英雄》,可是我总觉得电影比起音乐和文字来要欠着一层,审美空间都被导演给挤占了。文字的锦绣世界对我们这个民族似乎向来
有一种特别的吸引力,多少人沉沦其中。就像汪曾祺小说《徙》中所
写:阅读时仿佛周围一切都不存在了,天地间只有这字字珠玑的好文
章……
言归正传。鲁迅、张爱玲、刘鹗,虽手法不同,但总的说来都
是“重口味”。古代诗人里头最“重口味”的非李贺莫属了,汪曾祺对他有著名的评断:“别人的诗都是画在白底子上的画,李贺的诗是画在黑底
子上的画,故颜色特别浓烈”。李贺的色彩运用已经不是奇崛而是诡谲
了,有点超过了我的承受限度。我喜爱的他的色彩,还是一些在不那么
黑的底子上的,比如“琉璃钟,琥珀浓,小槽酒滴珍珠红” “况是青春日
将暮,桃花乱落如红雨”,咸淡合宜,滋味丰富,用东坡的话来说,“可
养吾之老饕”。
中国的文章家们运用色彩的主流还是轻灵派,讲求含蓄蕴藉,要清
真本雅,这大概是与儒家的教诲一脉相承,所谓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凡事适度。而上面提到的这几位,都是个性中含有一股奇气,所以笔下
的色彩也与主流的范式大不相同。
并不是说轻灵派不好,像汪曾祺惯用的透明水彩色(马兰那段属于
汪的特例),照样美呆了:
英子跳到中舱,两只桨飞快地划起来,划进了芦花荡。芦花才吐新
穗。紫灰色的芦穗,发着银光,软软的,滑溜溜的,像一串丝线。有的
地方结了蒲棒,通红的,像一枝一枝小蜡烛。青浮萍,紫浮萍。长脚蚊
子,水蜘蛛。野菱角开着四瓣的小白花。惊起一只青桩(一种水鸟),擦着芦穗,扑鲁鲁鲁飞远了。 ……
这一段估计很多人都有印象,是他成名作《受戒》的结尾。你看他
描摹色彩全然不用力,青就是青,紫就是紫,白就是白,不再另加形容
词。他写景状物都很“萌”,为什么?一颗童心。儿童没有特别多的形容
词,但是他的眼睛很亮,什么东西都要细细看一看。这一段里他写了多
少东西,就有多少种色泽。如果你想要写出一段五彩斑斓的萌文字,学
一学汪曾祺吧。
推荐阅读:
鲁迅:《雪》《秋夜》
张爱玲:《金锁记》
川端康成:《花未眠》
胡兰成:《禅是一枝花》第十九则:俱胝惟竖一指刘鹗:《老残游记》第二回:历山山下古帝遗踪,明湖湖边美人绝
调
安房直子:《狐狸的窗户》
汪曾祺:《黄油烙饼》《受戒》【花事】化“景语”为“情语”的四步法
写及花的词作中,我最喜欢的是苏东坡的《贺新郎·夏景》:
乳燕飞华屋。悄无人,桐阴转午,晚凉新浴。手弄生绡白团扇,扇
手一时似玉。渐困倚,孤眠清熟。帘外谁来推绣户,枉教人、梦断瑶台
曲。又却是,风敲竹。
石榴半吐红巾蹙。待浮花浪蕊都尽,伴君幽独。秾艳一枝细看取,芳心千重似束。又恐被秋风惊绿。若待得君来向此,花前对酒不忍触。
共粉泪,两簌簌。
石榴花是很常见的,算不得超级美丽,然而东坡写石榴花的“秾艳
一枝细看取,芳心千重似束”一句却冠绝古今。其实,在文字Geek的世
界中,最动心沉醉的不是大自然的物色,而向来是摄取了自然物色的文
字的美。那些五色相宣、八音协畅的文字,是真的能够极耳目之娱的,如《老残游记》里所说,令人“五脏六腑里,像熨斗熨过,无一处不伏
贴;三万六千个毛孔,像吃了人参果,无一个毛孔不畅快”。而时髦的
语汇里,这又叫做“审美的巅峰体验”。
除了上面的《贺新郎》,另有周邦彦的《六丑·蔷薇谢后作》:
正单衣试酒,怅客里、光阴虚掷。愿春暂留,春归如过翼。一去无
迹。为问家何在?夜来风雨,葬楚宫倾国。钗钿坠处遗香泽。乱点桃
蹊,轻翻柳陌。多情为谁追惜。但蜂媒蝶使,时叩窗隔。
东园岑寂,渐蒙笼暗碧。静绕珍底,成叹息。长条故惹行客。似牵
衣待话,别情无极。残英小、强簪巾帻。终不似一朵,钗头颤袅,向人
欹侧。漂流处、莫趁潮汐。恐断红、尚有相思字,何由见得?
中国古代的文学虽说长于抒情,但抒发的多是类型化的情感,伤
春、悲秋、怀远、怀怨等等。不过,车轱辘话倒回来重说,则是:在高
度类型化的题材下却能千百年来翻陈出新、始终佳作不绝,汉语这门语
言不可谓不惊人地发达,古人驾驭文字的能力不可谓不极端强悍。你看东坡的《贺新郎》,美人与花的相互映衬比拟,本是词之套路,可东坡
却能在下阕写花时几乎句句都含双关,将美人的心思嵌在花之情状中
(比如“芳心千重似束”,既是指花心,也是指美人心),再交由时间来
叙事,巧思玲珑无人能及,大约也只有余光中的《珍珠项链》差可比
拟。并且,直接状物的三句毫不含糊,初开时的“石榴半吐红巾蹙”、全
盛期的“秾艳一枝细看取,芳心千重似束”,色泽、质感、形态都描摹得
地道,你简直想不通凭这寥寥几个字是怎么做到的。再看周邦彦写蔷
薇,这种植物的特点如枝条柔曼、盛开时花朵坠重等,也都得以呈现。
尽管王国维说“一切景语皆情语”,尽管很多人都触景生情,感到过
自身与天地之间有某种神奇的关联,但艺术的表达究竟有其规矩和技
巧,不是“好美啊好美,我好开心啊开心”就能打发过去的。你看周邦彦
通篇主观那么浓烈,但并不沦于马锦涛式的浮夸嘶喊和现代后现代艺术
的空洞自恋,就是因为与他浓烈的情感相伴共舞的,是一个与诸多客观
要素互动的过程:
【图014】
如果不关注对象,不斟酌语言,不在意形式,不追溯古典,只知道
一股脑地将情绪倾倒在花花草草上,结果往往不会很妙,十有八九要落
入一种造作的拟人俗套,也就是中学课本偏爱的那一类文章。以宗璞的
《紫藤萝瀑布》为例:
这里春红已谢,没有赏花的人群,也没有蜂围蝶阵。有的就是这一
树闪光的、盛开的藤萝。花朵儿一串挨着一串,一朵接着一朵,彼此推
着挤着,好不活泼热闹!
“我在开花!”它们在笑。
“我在开花!”它们嚷嚷。
喧宾夺主。除非剧情是往《聊斋》的方向走,接下来将有其中一朵
思凡,变作容貌姝丽、眼波流转的紫衣少女,否则这么写花,它真不堪
重负。状物时的拟人手法在过去的几十年里用得太泛滥了,再用该剁手
了。除非啊——你能整点出奇的效果,像汪曾祺写栀子花那样:
栀子花粗粗大大,又香得掸都掸不开,于是为文雅人不取,以为品
格不高。栀子花说:“去你妈的,我就是要这样香,香得痛痛快快,你们他妈的管得着吗!”
读完大家都失笑。微博上有评论:很摇滚!很朋克!
但拟人法也只偶一见之,汪曾祺写花卉,大多数时候是忠实地在走
传统的路子,承继的是《植物名实图考长编》这些古代植物学著作的那
种准确、简洁而蕴藉的说明文风(汪曾祺几次在文章中提到这本书,闲
暇时常会翻看)。可惜《图考》不在手头,另找到一本《群芳谱》,作
者为明代王象晋,摘录其中对山茶花的介绍:
山茶,一名曼陀罗树……花有数种,十月开至二月,有鹤顶茶,(大如莲,红如血,中心塞满如鹤顶,来自云南,曰滇茶。)玛瑙茶,(红、黄、白、粉为心,大红为盘,产自温州。)宝珠茶,(千叶攒
簇,色深少态。)杨妃茶,(单叶,花开早,桃红色。)焦萼白宝珠,(似宝珠而蕊白,九月开花,清香可爱。)正宫粉,赛宫粉,(皆粉红
色。)石榴茶,(中有碎花。)海榴茶,(青蒂而小。)菜榴茶,踯躅
茶,(类山踯躅。)真珠茶,串珠茶,(粉红色。)又有云茶,磬口
茶,茉莉茶,一稔红,照殿红,(郝经诗注云,山茶大者曰月丹,又大
者曰照殿红。)千叶红,千叶白之类,(叶各不同,或云亦有黄者。)
不可胜数,就中宝珠为佳,蜀茶更胜。虞衡志云,广州有南山茶,花大
倍中州,色微淡,叶薄有毛,结实如梨,大如拳,有数核,如肥皂子
大。于若瀛云,宝珠山茶,千叶,含苞历几月而放,殷红若丹,最可
爱,闻滇南有二、三丈者,开至千朵,大于牡丹,皆下垂,称绝艳矣。
再看汪曾祺的笔法是不是一脉相承:
1. 凡花大都是五瓣,栀子花却是六瓣。山歌云:“栀子花开六瓣
头。”栀子花粗粗大大,色白,近蒂处微绿,极香……
2. 秋葵也命薄。瓣淡黄,白心,心外有紫晕。风吹薄瓣,楚楚可
怜。
3. 凤仙花有单瓣者,有重瓣者。重瓣者如小牡丹……
其实不仅汪曾祺,很多名家都沿用的这个路子。比如张恨水:
山野间有小花,紫瓣黄蕊,似金钱菊而微小。叶长圆……一雨之
后,花怒放,乱草之中,花穿蓬蓬杂叶而出,带水珠以静植,幽丽绝伦。
比如鲁迅:
旋花一名鼓子花,中国也到处都有的。自生原野上,叶作戟形或箭
镞形,花如牵牛花,色淡红或白,午前开,午后萎,所以日本谓之昼
颜。
这些文字不也十分耐读吗?如果怀有描写花卉的诚意,那么先把这
个路子学起来吧。也就是说,止于上文图示中的b步,先不要着急进入
到c,非得抓住突出的点以及夹缠进纷繁的情思什么的。就先面面俱到
来交待吧,什么形什么色,花几瓣叶几片,何时开何时败。好比绘画中
的写生与临摹,这些属于基本功,基本功都不扎实,就别整那些个幺蛾
子了。
其实娇妍的花朵本来就很美,哪怕没有奇崛的主观来配合,施施然
写进文章里,也是一件讨巧而容易出彩的事。不妨多摘录老汪的几段:
1. 浙江永嘉多木芙蓉。……芙蓉有一特别处,红白相间。初开白
色,渐渐一边变红,终止整个的花都是桃红的。花期长,掩映于手掌大
的浓绿野丛中,欣然有生意。
2. 紫穗槐我认识,枝叶近似槐树,抽条甚长,初夏开紫花,花似紫
藤而颜色较紫藤深,花穗较小,瓣亦稍小。风摇紫穗,姗姗可爱。
3. 牡丹的特点是花大、型多、颜色丰富。我们在李集参观了一丛浅
白色的牡丹,花头之大,花瓣之多,令人骇异。大队的支部书记指着一
丛花说:“昨天量了量,直径六十五公分”,古人云牡丹花大盈尺,不为
过分。他叫我们用手掂掂这朵花。掂了掂,够一斤重!苏东坡诗云“头
重欲人扶”,得其神理。牡丹花分三大类:单瓣类、重瓣类、千瓣类;
六型:葵花型、荷花型、玫瑰花型、平头型、皇冠型、绣球型;八大
色:黄、红、蓝、白、黑、绿、紫、粉。通称:“三类、六型、八大
色”。姚黄、魏紫,这里都有。紫花甚多,却不甚贵重。古人特重姚
黄,菏泽的姚黄色浅而花小,并不突出,据说是退化了。园中最出色的
是绿牡丹、黑牡丹。绿牡丹品名豆绿,盛开时恰如新剥的蚕豆。挪威的
别伦·别尔生说花里只有菊花有绿色的,他大概没有看到过中国的绿牡
丹。黑牡丹正如墨菊一样,当然不是纯黑色的,而是紫红得发黑。菏泽
用“黑花魁”与“烟笼紫玉盘”杂交而得的“冠世墨玉”,近花萼处真如墨染。堪称菏泽牡丹的“代表作”的,大概还要算清代赵花园园主赵玉田培
育出来的“赵粉”。粉色的牡丹不难见,但“赵粉”极娇嫩,为粉花上品。
传至洛阳,称“童子面”,传至西安,称“娃儿面”,以婴儿笑靥状之,差
能得其仿佛。
4. 我家的后园有四棵很大的腊梅。这四棵腊梅,从我记事的时候,就已经是那样大了。很可能是我的曾祖父在世的时候种的。这样大的腊
梅,我以后在别处没有见过。主干有汤碗口粗细,并排种在一个砖砌的
花台上。这四棵腊梅的花心是紫褐色的,按说这是名种,即所谓“檀心
磬口”。腊梅有两种,一种是檀心的,一种是白心的。我的家乡偏重白
心的,美其名曰:“冰心腊梅”,而将檀心的贬为“狗心腊梅”。腊梅和狗
有什么关系呢?真是毫无道理!因为它是狗心的,我们也就不大看得起
它。
宗璞的《紫藤萝瀑布》之所以读起来怪怪的,欠缺的就是汪氏这样
的状物基本功。写花本来就写得不甚高明,再加上情绪太过饱满(当时
她处于获知亲人得癌症的悲痛之中),情语不得不扭作景语,最终结果
就是让花和读者两厢都“吃弗消”。
突然冒了句上海话,是因为实力派主将张爱玲要压轴登场了。张爱
玲不像汪曾祺那样具有一种博物的雅趣,单纯为了状物而状物。因此,她的小说里要是出现花啊草的,通常不会只到b这一步,一定是走完全
程,当然,在小说这种体裁里,d步要处理的几大关系有所变化,主要
是思维与文字、文字与时间、虚构与现实等。
《沉香屑——第一炉香》里有两段写到象牙红花:
定了船票回来,天快晚了,风沙啦沙啦吹着矮竹子,很有些寒意。
竹子外面的海,海外面的天,都已经灰的灰,黄的黄,只有那丈来高的
象牙红树,在暮色苍茫中,一路上高高下下开着碗口大的红花。……薇龙走到转弯的地方,回头望一望,他的车依旧在那儿。天完
全黑了,整个的世界像一张灰色的圣诞卡片,一切都是影影绰绰的,真
正存在的只有一朵一朵挺大的象牙红,简单的,原始的,碗口大,桶口
大。
这才是“一切景语皆情语”的正面示例。有评论家指出这小说根本是篇鬼话,“说一个少女,如何走进‘鬼
屋’里,被吸血鬼迷上了,做了新鬼。‘鬼’只和‘鬼’交往,因为这世界既
丰富又自足的,不能和外界正常人互通有无的。”你看张爱玲对象牙红
花的描写,晦暗的底幕上幽异的硕大的红花,是不是与整篇故事的氛围
贴合到极致?
要把景语成功地化作情语,在具体手法上,除了别滥用幼稚的拟人
外,还忌文艺腔的拟人,硬把人的文艺情绪往山川万物上安,造作极
了:寂寞的河流、愤怒的蔷薇、沉默的青山。这大概是郭敬明开辟的一
派写法,很是风行过一阵子。但它同样也不属于上乘的表达。
你看张爱玲写象牙红,可曾用了阴森啊诡异等字眼?不着一字,但
全然给人那样的感觉。
此方为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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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沉香屑——第一炉香》【美食】各种普通食物最好吃的时刻
四年前我在机关里工作,对人生兴味索然的表征之一就是胃口奇
差,有一阵子每天只能“量出为入”,估摸着一天的活动大概需要多少能
量,换算成几片肉、几根菜、几团饭,分三顿逼自己吃下去。包里常备
巧克力一类高脂肪高糖零食,一旦额外被领导吩咐了跑腿,奔走的同时
就要及时补充能量。精刮算计地努力活下去,而这份努力本身,也成为
我活着的一大慰藉。
我开始琢磨怎么能让自己馋一点儿。那年月机关里宴请还很普遍,我常有机会置身参翅燕鲍的珍馐丛中,口舌与美食交缠得并不少。只是
福薄不足以承富贵,吃什么都木然而难以下咽。并且还总有煞不住的小
家子气,面对一席佳肴却想着,这得是多少人辛苦一天的收入,愈发惶
惶不可终餐。由此看来,砸钱吃好的这条道是走不通的。
后来又想到“氛围感染法”,即观察胃口好的人吃饭如何香甜,听他
们咂嘴的声音,看他们喜孜孜的表情,期冀受到感染、胃口大增。实行
了几天,略有效果,却不料某天饭桌上同事说了句:“哎呀,真不喜欢
和你一起吃饭,吃得那么勉强,害得我也吃不下了。”心里一凉,自卑
不已,把氛围感染的一条道也从此绝了。
最后化解这场进食危机的竟然还是文学。尽管过去二十来年在坎坷
世间多靠文学救难,但我还是没料想到它竟能如观音般现千手千面,说
诸多法门。那个长夏的午后我去机关图书馆乱翻书,翻到从前借阅过的
一本汪曾祺的集子,因为无事可做,就专拣印象不大深的篇目来重读。
其中一篇《安乐居》——
酒菜不少。煮花生豆、炸花生豆。暴腌鸡子。拌粉皮。猪头肉,——单要耳朵也成,都是熟人了!猪蹄,偶有猪尾巴,一忽的工夫就卖
完了。也有时卖烧鸡、酱鸭,切块。最受欢迎的是兔头。一个酱兔头,三四毛钱,至大也就是五毛多钱,喝二两酒,够了。……这些酒客们吃
兔头是有一定章法的,先掰哪儿,后掰哪儿,最后磕开脑绷骨,把兔脑
掏出来吃掉。没有抓起来乱啃的,吃得非常干净,连一丝肉都不剩。安
乐居每年卖出的兔头真不老少。这个小饭馆大可另挂一块招牌:“兔头酒家”。……
一块喝酒的买了兔头,常要发一点感慨:“那会儿,兔头,五分钱
一个,还带俩耳朵!”老吕说:“那是多会儿?——说那个,没用!有兔
头,就不错。”……
他爱吃豆制品。熏干、鸡腿、麻辣丝……小葱下来的时候,他常常
用铝饭盒装来一些小葱拌豆腐。有一回他装来整整两饭盒腌香椿。……
他(上海老头)从提包里摸出一个小饭盒,里面有一双截短了的筷
子,多半块熏鱼、几只油爆虾、两块豆腐干。要了一两酒,用手纸擦擦
筷子,吸了一口酒。
读着读着,我突然感到一种辽远的、空虚的况味自腹中升起,一路
涌至舌根处的腺体,然后在嘴巴里疑惑地打了个转,最终随着一声唾液
的吞咽,又消褪回去,流落腹中。起初我没大留意,不曾想在接下来的
十几分钟内,身体里各处更肆意地此呼彼应,很快就形成了淹然之势。
我心烦意乱,放回书,匆匆走出图书馆。可怜的我一直走出了那幢楼,走到了无遮无拦的瓦蓝天空下,才猛然意识到:我这是——想吃东西
了!
此前数月,我常常饿到腹内一片哀鸣,然而并不想吃东西。消化系
统万马齐喑,只有胃这名最后的勇士在绝望呐喊。而那一天,喑没的部
分终于蠢蠢而动,与胃君同声连气了。人在狂喜之下反而会生出克制
来,我于是:迈开一名机关干部的沉稳步伐,亲切走访了附近的小街,视察了小街上的德州扒鸡店。
开了胃,吃了鸡,回去把汪曾祺谈吃的文字统统搜罗来读。有《黄
油烙饼》——
三级干部会开了三天,吃了三天饭。头一天中午,羊肉口蘑臊子蘸
莜面。第二天炖肉大米饭。第三天,黄油烙饼。晚饭倒是马马虎虎的。“社员”和“干部”同时开饭。社员在北食堂,干部在南食堂。北食堂
还是红高粱饼子,甜菜叶子汤。北食堂的人闻到南食堂里飘过来的香
味,就说:“羊肉口蘑臊子蘸莜面,好香好香!”“炖肉大米饭,好香好
香!”“黄油烙饼,好香好香!”
萧胜每天去打饭,也闻到南食堂的香味。羊肉、米饭,他倒不稀
罕:他见过,也吃过。黄油烙饼他连闻都没闻过。是香,闻着这种香
味,真想吃一口。
《讲用》:
剧团外出,他不吃团里的食堂。每次都是烙了几十张烙饼,用包袱
皮一包,带着。另外带了好些卤虾酱、韭菜花、臭豆腐、青椒糊、豆儿
酱、芥菜疙瘩、小酱萝卜,瓶瓶罐罐,丁零当啷。他就用这些小菜就干
烙饼。一到烙饼吃完,他就想家了,想北京,想北京的“吃儿”。他说,在北京,哪怕就是虾米皮熬白菜,也比外地的香。“为什么呢?因为,——五味神在北京!”“五味神”是什么神?至今尚未有人考证过,不见
于载籍。
在搜罗的过程中我又发现了王世襄这么个人物,他和汪曾祺风格接
近,一颗童心,一世玩主。王老自己说:“我自幼及壮,从小学到大
学,始终是玩物丧志,业荒于嬉。秋斗蟋蟀,冬怀鸣虫……挈狗捉獾,皆乐之不疲。而养鸽飞放,更是不受节令限制的常年癖好。”王老写吃
的文字和汪老的有相同的开胃功效。且看《春菰秋蕈总关情》一文:
当年从道县去江华的公路尚未修通,要步行两天才能到达。中途走
到桥头铺,眼看一位大娘提着半篮刚刚采到的钮子蕈送进一家小饭铺,我顿时不禁垂涎三尺。不过普查队的队长是一位“左”的十分可爱的同
志,非常强调组织性、纪律性,还时时警告队员要注意影响。像我这样
出身不好,受帝国主义教育毒害又很深的人,她自然觉得有责任对我进
行监督改造,如果我不进行请示批准,擅自进小饭铺吃碗粉,晚上的生
活会就不愁没有内容了。好在一路之上我走在最前面,队长落在后头至
少三五里之遥,我乍着胆子进去吃了碗蕈子粉。哈哈!这是我在整个普
查中吃到的最好的野蕈子!我很想来个第二碗,生怕被队长看见而没有
吃,抹了抹嘴走出了小铺的门。
还有台湾琦君[1]
的一篇散文,写的是赌徒阿兴的乖巧女儿小花和香
菇的故事:“四朵香菇,妈妈带走两朵,回去烧给弟弟的爸爸吃。说他年纪大
了,要吃补品,还有两朵,炒了米粉丝给我爸爸下酒,妈妈叫我等爸爸
回来一同吃,妈妈把香菇蒂摘下来熬了汤给我喝,好香啊。妈妈说香菇
蒂跟香菇一样补。”
“你没有吃香菇炒米粉丝吗? ”
“爸爸回来,一面用拳头捶桌子,一面喝酒,一面大口大口吃粉
丝。他连看也没看我,我不敢走过去。他一会儿就吃光了。我就用香菇
蒂汤泡饭吃。”
正因为读了这些写菌类的文章,向来对菌类无感,甚至觉得多数蘑
菇(尤其是香菇)都有股怪味的我,也开始尝试着耐心仔细一些去品味
了。不敢说以我的“笨嘴拙舌”能感受到如何精妙的滋味,但至少见蘑菇
而欣喜的心情有了,甚至等不及就要下箸。
这些美食文字,效果好到有些匪夷所思。我略感不安,因为联想到
青春期常会出于某一隐秘的连接就狂热地爱好某物。不过还是甄别出了
两者的差异:青春期的爱好更多是一种“标榜”,是为了凸显自我而以某
物(或某人物)来装饰,其实有表演的意味在;如今,“阅己无数”之
后,我的思索行为显然真诚得多,因而也明智得多,大可不必再警惕地
防范了。
我想,文学之所以在我身上持续地发生神奇效力,是因为很久以
前,生存条件、天资禀赋、教养方式等种种外力就一齐导引我,将生命
的热情贯注到了文学当中,此后多年这一“我与文学的共同体”有幸一直
受到涵养蕴育,于是形成一个巨大的能量库。当遭遇生活困境时,我能
够有意识地调用其中的能量,但也许更多时候,是无意识地神不知鬼不
觉就用上了。这也就可以解释对我来说为什么《舌尖上的中国》的开胃
效果远不如美食文字,因为并不存在一个“我与纪录片的共同体”。我还
想到了为什么古人会说“人无癖不可与之交也”,因为癖好正是一个人生
命力之所在。
文学的审美多属于一种移情作用,经由情感,某些重要的心理内容
被投射到对象之中,但是,审美的主体不会意识到这种投射,他只会觉
得那经过移情的对象,对他而言显得富有生气,仿佛是在生动地和他说
话一样。这是荣格的一篇论文里的观点。确实如此啊!那经过移情的安
乐居兔头,铝饭盒里的香椿、熏鱼,还有新采的野蕈烧出的一碗米粉,真的就是在我眼前飘香四溢,美味招摇,令我那冥顽不灵的感官们瞬间
就灵了。
最近又读到一篇神作,题目叫《各种普通食物最好吃的时刻》,作
者是“犀牛故事”的主编张春:
鸭脖子用手撕着一条条吃是最好吃的。吃完可以撕的肉以后,再把
骨头一节节分开,仔细吃缝里面的肉,啃到只剩白骨,最后一口吃白骨
上的软骨,才最美。吃鸭脖子应该持续地吃下去,以免要洗手擦手,由
于麻烦而扫兴。我曾经独自连续四小时不动弹地吃鸭脖子,在一个正在
装修地面满是灰尘的空房间里,坐在唯一一张能坐的小板凳上。真乃奇
女子。
这和上文汪曾祺的那段吃兔头有一样的妙处。我发现,对待食物的
珍重态度特别能够打动人,感染人,从而开胃。不过也得适度,像《棋
王》里王一生火车上吃饭的那一大段描述,虽然写得足够精彩,但因为
穷形尽相,只令人皱眉唏嘘,完全不开胃。倒是众知青吃蛇的那几段,我早年读过之后,就一直对长条节状有骨的肉食(包括黄鳝、鸭颈、鹅
颈等)抱有好感:
蛇肉到了时间,端进屋里,掀开锅,一大团蒸气冒出来,大家并不
缩头,慢慢看清了,都叫一声好。两大条蛇肉亮晶晶地盘在碗里,粉粉
地冒蒸气。我又将切好的茄块儿放进锅里蒸。……
我将酱油膏和草酸冲好水,把葱末、姜末和蒜末投进去,叫
声:“吃起来!” 大家就乒乒乓乓地盛饭,伸筷撕那蛇肉蘸料,刚入嘴
嚼,纷纷嚷鲜。……
不一刻,蛇肉吃完,只剩两副蛇骨在碗里。我又把蒸熟的茄块儿端
上来,放小许蒜和盐拌了。再将锅里热水倒掉,续上新水,把蛇骨放进
去熬汤。大家喘一口气 ,接着伸筷,不一刻,茄子也吃净。我便把汤
端上来,蛇骨已经煮散,在锅底刷拉刷拉地响。这里屋外常有一二处小
丛的野茴香,我就拔来几棵,揪在汤里,立刻屋里异香扑鼻。大家这时
饭已吃净,纷纷舀了汤在碗里,热热的小口呷,不似刚才紧张,话也多起来了。
张春的文章里还有一段写嫩蚕豆的,因为还有颜色的美,是我敏感
的方面,所以更添了一层喜欢:
蚕豆丰收也在春天,出来混的小孩每个人都要有一串蚕豆项链,特
别豪华的还有蚕豆手镯。大人们用蒸锅焖熟,用线穿起来做成项链,我
们挂在脖子和手上,想吃就拉一个下来。所有的小孩都挂着蚕豆无所事
事地坐在各处,你吃一个我的,我还你一个。焖熟的蚕豆皮很软,一捏
就挤出来了,小孩子吃它会发出mia mia享受的声音。我注意到最近人
们常常提起“薄荷色”,其实要是叫“嫩蚕豆色”好像会更美,那两种颜色
非常接近。因为蚕豆的颜色好像更厚和柔软一点。这样感觉没什么道
理,就是胡乱一说。
无比感激这些善于写吃的作者们。他们的笔开疆拓土,而我的胃口
也随之延展,文字刻骨铭心到什么程度,我对文字里的美食的情结就深
到什么程度。《黄油烙饼》是汪曾祺小说中的佳作,由于这篇绝妙的小
说,坝上风光和黄油烙饼都成为了我的心头所好。哪怕没有烙饼,烤面
包涂黄油也可以吃出满满的欢喜。而《各种普通食物最好吃的时刻》一
文写到了好几十种常见食物,每一种又都写得那样细、那样真,简直可
以用作我的“日常开胃大全”了。
在吃货当道的年代里,真希望能再多出几位这样有才的作者,以造
福于先天不足的弱势群体——像我这样的非吃货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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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春:《各种普通食物最好吃的时刻》【萌物】汪曾祺的“鸡教”与杨绛家的猫
文字可以萌动人心,在我,最初的体验来自冯骥才的《珍珠鸟》。
那时这篇文章还没选入课本,语文考试行进到阅读部分,毫无防范就被
萌中了:
它小,就能轻易地由疏格的笼子钻出身。瞧,多么像它的父母:红
嘴红脚,灰蓝色的毛,只是后背还没生出珍珠似的圆圆的白点;它好
肥,整个身子好像一个蓬松的球儿。……
有一天,我伏案写作时,它居然落到我的肩上。我手中的笔不觉停
了,生怕惊跑它。呆一会儿,扭头看,这小家伙竟趴在我的肩头睡着
了,银灰色的眼睑盖住眸子,小红脚刚好给胸脯上长长的绒毛盖住。我
轻轻抬一抬肩,它没醒,睡得好熟!还呷呷嘴,难道在做梦?
隔了多年再细打量这篇文字,觉得除了对鸟儿的形貌观察入微外,其他也并无特别出彩处,而且文章结尾“我笔尖一动,流泻下一时的感
受:信赖,往往创造出美好的境界”,也嫌造作说教,有失散文家风
采。看来,此文令人难以忘怀,说到底是因为描摹对象本身就具萌态,因此只需配以平实准确的文字,即可杀伤力十足。
由此引出一个作家们(包括编剧们)百试不爽的技巧:虚构作品中
酌量添加萌物可大大增加阅读趣味。这方面最成功的例子莫过于沈从文
的《边城》了。那里面的汪星人有个朴实的名字——“狗”。最精彩的一
段是这样的:
黄狗坐在船头,每当船拢岸时必先跳上岸边去衔绳头,引起每个过
渡人的兴味。有些过渡乡下人也携了狗上城,照例如俗话说的,“狗离
不得屋”,一离了自己的家,即或傍着主人,也变得非常老实了。到过
渡时,翠翠的狗必走过去嗅嗅,从翠翠方面讨取了一个眼色,似乎明白
翠翠的意思,就不敢有什么举动。直到上岸后,把拉绳子的事情作完,眼见到那只陌生的狗上小山去了,也必跟着追去。或者向狗主人轻轻吠着,或者逐着那陌生的狗,必得翠翠带点儿嗔恼的嚷着:“狗,狗,你
狂什么?还有事情做,你就跑呀!”于是这黄狗赶快跑回船上来,且依
然满船闻嗅不已。翠翠说:“这算什么轻狂举动!跟谁学得的!还不好
好蹲到那边去!”狗俨然极其懂事,便即刻到它自己原来地方去,只间
或又象想起什么似的,轻轻的吠几声。
评论家李健吾赞叹《边城》:“一切准乎自然,而我们明白,在这
种自然的气势之下,藏着一个艺术家的心力。”你看上面一段写狗,绝
无一厢情愿给狗虚拟出多少情绪与心理,就是本本分分地为现实制作拓
本。这得有多么纯熟的技艺、老到的手法、举重若轻的气度,才拓得出
如此纤毫不差、浓淡相宜。我想到村上春树说他在国外时由于浪迹漂泊
无法养猫,便只好逗一逗附近的猫以缓解强烈的“猫饥饿”状态;爱狗的
同学们要是无法养狗,附近又无可逗之狗,强烈推荐读一读《边城》,绝对有缓解“狗饥饿”的功效。
沈从文有一种神奇的本领无人能及,就是于同一笔墨中蕴含层次,或者说善于制造一种暧昧的分殊对立。他写汪星人,写主人如何得了它
的陪伴与它欢乐互动,可是整体上却使人觉得“狗吠人愈静”,其实更强
化了翠翠的孤雏身份。从《边城》全篇来说,黄狗的神态、少女的心
思、船夫的盘算、茶峒的风俗……统统真实无比,但无一不真的细处聚
合起来,却烘托出一个如梦似幻的纯美乌托邦。这大概就是李健吾所谓
的“心力”了,即以执着的理想扭曲现实的魄力。与沈从文相比,弟子汪
曾祺虽然创作数量过之,质量也更均衡,却因缺乏这种蛮横的心力,到
底不大抢得过老师的风头去。
不过汪曾祺状写萌物还是颇有一手的,西南联大系列里有一篇《鸡
毛》,其中当然写到鸡:
每天一早,文嫂打开鸡窝门,这些鸡就急急忙忙,迫不及待地奔出
来,散到草丛中去,不停地啄食。有时又抬起头来,把一个小脑袋很有
节奏地转来转去,顾盼自若,——鸡转头不是一下子转过来,都是一顿
一顿地那么转动。到觉得肚子里那个蛋快要坠下时,就赶紧跑回来,红
着脸把一个蛋下在鸡窝里。随即得意非凡地高唱起来:“郭格答!郭格
答!”文嫂或她的女儿伸手到鸡窝里取出一颗热烘烘的蛋,顺手赏了母
鸡一块土坷垃:“去去去!先生要用功,莫吵!”这鸡婆子就只好咕咕地
叫着,很不平地走到草丛里去了。到了傍晚,文嫂抓了一把碎米,一面
撒着,一面“咕咕”叫着,这些母鸡就都即即足足地回来了。它们把碎米
啄尽,就鱼贯进入鸡窝。进窝时还故意把脑袋低一低,把尾巴向下耷拉一下,以示雍容文雅,很有鸡教。鸡窝门有一道小坎,这些鸡还都一定
两脚并齐,站在门坎上,然后向前一跳。这种礼节,其实大可不必。进
窝以后,咕咕囔囔一会,就寂然了。于是夜色就降临抗战时期最高学府
之一,国立西南联合大学的新校舍了,阿门。
原谅我一生放纵不羁笑点低,当读到“雍容文雅,很有鸡教”时,足
足笑了小半宿。汪曾祺在此段中有意调侃,所以用了些拟人语,但点到
为止,绝不过分YY。写动物虽免不了要揣度其心理,但切切忌讳没有
节制,自作多情。说到这里忍不住吐槽当下语文教材里的一篇课文,沈
石溪的《斑羚飞渡》,说一群斑羚被猎人追到山崖边,对崖太远跳不过
去,羊群中的中老年羊乃舍身取义,与年轻羚羊两两配对同时起跳,在
半空中甘当跳板,叫后生踩着它的身体跃上对崖,自己则坠入山谷万劫
不复。读完我只想说:太没节操了!如果是让羚羊们说话,全然当作寓
言或者童话来写还罢了,偏偏又拿腔作调地摆出一副纪实的架势。正如
鲁迅所言:幻灭之来,多不在假中见真,而在真中见假。
【颜色】一篇里提到过,汪曾祺一片童心,眼睛很亮,什么东西都
要细细看一看。读他的文字,简直可以想见他入神看鸡的模样。他看到
鸡“把一个小脑袋很有节奏地转来转去”——鸡就是那样子转头的,留意
过的人觉得他写得真是对,没留意过的人心想原来这样子啊——文学之
永恒价值,就在于不厌其烦地传达最细微的人类经验,令阅读者生发出
共鸣,且觉知到差异。而求同存异,正是造就和谐世界的关键。
阿城也擅作细笔。他的名篇《孩子王》里有一段写小猪的:
教室前的场子没了学生,显出空旷。阳光落在地面,有些晃眼。一
只极小的猪跑过去,忽然停下来,很认真地在想,又思索着慢慢走。我
便集了全部兴趣,替它数步。小猪忽然又跑起来,数目便全乱了。
够萌吧?小猪的形象,替猪数步的“我”的形象,简直如“照花前后
镜,花面交相映”一般,来回地反射着萌态,叫人忍俊不禁。阿城的小
说里遍布着此种微景观,成为他文字魅力的一大源头。
中国现当代文学里最出名的猪自然非小波笔下那只特立独行的猪莫
属了。文章显然真假掺半,和《斑羚飞渡》一样,有作者自己的发挥在
里头,但那是政治生态下不得不使用的曲笔,高妙而用心良苦,境界远
非《斑》文可比。特立独行的猪兄野性勃勃,王小波行文精炼,值得品
鉴,但因为这篇写的是“萌物”,在此就不转录。川端康成也擅于将动物写得可爱,小说《禽兽》里有一段写鸱鸺[2]
的,也就是猫头鹰:
鸱鸺一见他的脸,气得瞪圆双眼,不住地摇晃着瑟缩的脖颈,啾啁
鸣啭,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在他的注视之下,这只鸱鸺绝不吃食。每
当他用手指夹着肉片一靠近它,它就气鼓鼓的,把肉叼住挂在嘴边,不
想咽下。有时他偏同它比赛耐性,固执地一直等到天明。他在旁边,鸟
儿连瞅也不瞅碎食一眼,纹丝不动地呆在那里。待到天色微微发白,它
终于饿了,可以听见鸟爪横着向栖木上放鸟食的地方移动的声音。回头
看去,鸟儿耸起头上的羽毛,眯缝着眼睛,那副表情无比阴险,无比狡
猾。一只往饵食方向探头的鸟儿,猛然抬起头来,憎恶地吹了口气,又
装作不认识他的样子。过了片刻,他又听见鸱鸺的爪声。双方的视线碰
在一起以后,鸟儿又离开了饵食。这样反复折腾了好几次,伯劳鸟已经
吱吱喳喳地唱起了欢快的晨曲。
这一段里写到人和鸟视线的相碰,就令我想到了台湾联合报文学奖
获奖作品《鸟》,作者是费滢:
这一只脚上扣了线,没办法飞走,只是展展翅膀,然后歪头看他。
这和他在以前于十五秒内就擦肩而过的动物们不一样,眼神碰在一起,又分开,而不仅是匆匆闪过的一瞬。
大陆最年轻一代的作者们,似乎颇受日本作家的影响,存在显著的
物哀倾向。《鸟》中还有这样的句子:他拿近了瞧,鸟的眼睛像一枚细
小的黑钮扣,看不见瞳孔的,眼圈那里带出点机灵与俏皮,嘴部一层嫩
壳还没剥落,翅膀那儿的绒毛也未褪去。……他平举树枝,快步走回
家……鸟儿在枝子上的每次跳动都传到手心里,催化着从指尖到耳后的
一阵酸涩感。——精细的审美力,异常敏锐的感官,像极了川端康成。
而且,笼罩全篇的哀伤以及人物性格的天真与残忍并存,也与《禽兽》
一篇十分相似。
絮絮叨叨说了许多,还没提到喵星人。可惜,爱猫的文人众多,写
喵星人的文字也很是不少,特别出色的倒是没想出来。杨绛在《我们
仨》里提到过家里的小猫,可惜着力点全在其明星老公身上,猫咪不过
跑了跑龙套。王蒙也爱猫,说在新疆养的一只猫是谦谦君子,从不偷
嘴,遇到好吃的还避嫌绕道。这就又属于改不了他耍嘴皮子的习性了。
倒是看到网上流传的一篇猫文,作者是淡豹,可以摘出些精彩段落,作
为本篇的收尾:到家里来不久,她就学会了开柜子门,常钻进钻出,脖子上的铃
铛,隔了柜门,远远响得生动。不知她究竟在黑洞洞的柜子里找到了什
么欢愉,我猜她大概是想要一间自己的房间。一个女权主义猫。可能她
在柜子里写诗。梅花瓣迹下的诗,一行行,打开门就散了。
她的好奇伴着耐心。我洗澡出来,她总是等在门口。她迷那种会发
出巨大声音的机器,我吹头发、用吸尘器,她就机伶伶在旁边守着看,但拿近了她又怕,噗地跳开。把吹风机架在洗手台上,她一步步谨慎移
到旁边,伸爪子探探,看那东西究竟会不会动、能不能闹起来。伸爪拨
弄一下,不动,她滴溜溜着眼睛又挪近些,再迅疾一拨,吹风机的平衡
打破了,掉下来,她倏地飞跳开,好似那一声巨响全在意料之内,而她
终于戳破了吹风机的伪装。
又,想起自己也写过猫:
这猫也有安静的时段,通常是在晚饭后。我倚在床头看书看电视,它跳上床往人怀里黏,就知道它是困了。取一块软毛巾,婴孩一般褓抱
起,轻拍轻哄。看着它的眼睛,眯起来,眯起来,渐渐变成一条缝。要
是停了轻拍,就又睁开,带点疑惑地看你,轻喵一声。于是用指尖点点
它的额头,要它快睡,继续抱着,摇着……这时节,总会滋生出一
点“初为人母”的喜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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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端康成:《禽兽》【童真】真≠善——撕破孩童世界的隐讳
20世纪80年代中期成名的先锋派作家们,比如莫言、余华、苏童等
等,据说擅于呈现童年感觉。莫言至今最好的作品还被认为是早期的
《透明的红萝卜》,讲一个小孩子在饥馑的年代里居然拔掉一地的萝
卜,只因为几天前他于铁匠的砧板上见到一只(由于炉火的映射显得)
晶莹透明、带有金色光芒的美丽红萝卜。拔萝卜的场景是这样的:
他用手背揉揉眼睛,抽泣了一声,继续向前走。走了一会,他趴
下,爬进萝卜地。那个瘦老头不在,他直起腰,走到萝卜地中央,蹲下
去,看到萝卜垅里点种的麦子已经钻出紫红的锥芽,他双膝跪地,拔出
了一个萝卜,萝卜的细根与土壤分别时发出水泡破裂一样的声响。黑孩
认真地听着这声响,一直追着它飞到天上去。天上纤云也无,明媚秀丽
的秋阳一无遮拦地把光线投下来。黑孩把手中那个萝卜举起来,对着阳
光察看。他希望还能看到那天晚上从铁砧上看到的奇异景象,他希望这
个萝卜在阳光照耀下能像那个隐藏在河水中的萝卜一样晶莹剔透,泛出
一圈金色的光芒。但是这个萝卜使他失望了。它不剔透也不玲珑,既没
有金色光圈,更看不到金色光圈里苞孕着的活泼的银色液体。他又拔出
一个萝卜,又举出阳光下端详,他又失望了。以后的事情就变得很简单
了。他膝行一步。拔两个萝卜。举起来看看。扔掉。又膝行一步,拔,举,看,扔……
莫言对生命早期那种强烈而奇特感觉的抓取确实值得称道。但是,好的作家应当具备两方面素质,除了“能感之”,还必须“能写之”。而莫
言的软肋正在于不大能写。上面的一段,行文杂糅,语感也不甚佳,让
人觉得成年莫言对待文字,远不如笔下的少年倾听细跟断裂的声音那般
醉心。
从小孩子的角度感受世界,据此叙事,往往造成一种远近交错的暧
昧氛围,令读者产生“既熟悉又陌生”的奇妙感觉。将这一技法运用到炉
火纯青地步的,有沈从文的《萧萧》,林海音的《城南旧事》,以及费
滢的《鸟》。
且看《萧萧》,一个童养媳的故事:天晴落雨日子混下去,每日抱抱丈夫,也帮同家中作点杂事,能动
手的就动手。又时常到溪沟里去洗衣,搓尿片,一面还捡拾有花纹的田
螺给坐在身边的小丈夫玩。到了夜里睡觉,便常常做这种年龄人所做过
的梦,梦到后门角落或别的什么地方捡得大把大把铜钱,吃好东西,爬
树,自己变成鱼到水中各处溜,或一时仿佛身子很小很轻,飞到天上众
星中,没有一个人,只是一片白,一片金光,于是大喊“妈!”人就吓醒
了。醒来心里还只是跳。
吵了隔壁的人,不免骂着:“疯子,你想什么!白天玩得疯,晚上
就做梦!”
萧萧听着却不作声,只是咕咕地笑。也有很好很爽快的梦,为丈夫
哭醒的事情。那丈夫本来晚上在自己母亲身边睡,吃奶方便,但是吃多
了奶,或因另外情形,半夜大哭,起来放水拉稀是常有的事。丈夫哭到
婆婆无可奈何,于是萧萧轻脚轻手爬起床来,睡眼迷蒙,走到床边,把
人抱起,给他看月光,看星光;或者仍然啵啵的亲嘴,互相觑着,孩子
气的“嗨嗨,看猫呵!”那样喊着哄着,于是丈夫笑了。玩一会会,困倦
起来,慢慢的阖上眼。人睡定后,放上床,站在床边看着,听远处一传
一递的鸡叫,知道天快到什么时候了,于是仍然蜷到小床上睡去。天亮
后,虽不做梦,却可以无意中闭眼开眼,看一阵在面前空中变幻无端的
黄边紫心葵花,那是一种真正的享受。
记得小时候常闭眼看黑暗中windows屏保似的变幻图形,但这一体
验太过隐幽琐屑,从未和人交流过,年岁渐长也就淡忘了,不意料却在
沈从文的小说中又与它打了个照面,当时真是讶异惊喜无比。多亏了作
家特异的感受力、记忆力与描摹力,不然哪里会有这样的重逢。
一般来说,描摹孩童的懵懂心理和费解行状,采取上帝视角(全知
视角)来叙事比较合适。这样可以适时切换,不至于因为叙事的缜密秩
序而削弱了孩童的无理性混沌感。《城南旧事》虽说也是少有的佳作,可惜臻于完美的情节安排使得作者难以隐没(以惠安馆篇为例),扰乱
了小说由头至尾苦心经营的小女孩口吻,算是白璧微瑕的一点。
但文字还是好啊,必须摘录:
妞儿犹豫了一会儿,伏在我的耳旁小声而急快地说:“我不是我妈
生的,我爸爸也不是亲的。”她说得那样快,好像一个闪电过去那么快,跟着就像一声雷打进了
我的心,使我的心跳了一大跳。她说完后,把附在我耳旁的手挪开,睁
着大眼睛看我,好像在等着看我听了她的话,会怎么个样子。我呢,也
只是和她对瞪着眼,一句话也说不出。
我虽然答应妞儿不讲出她的秘密,可是妞儿走了以后,我心里一直
在想着这件事,我越想越不放心,忽然跑到妈妈面前,愣愣地问:
妈,我是不是你生的?
下面再说说费滢的《鸟》,这篇小说曾获得台湾的重要文学奖项联
合报文学奖。也许因为作者写作时才不过二十出头,童年的记忆还真切
未泯,整篇小说有逼人而来的浓郁童真,而意识流式的写法避免了《城
南旧事》的叙事心机,文字的流转妩媚又将先锋派甩过十八条大街去。
一气读完,心中不知暗暗喝了多少个彩。这小说真是当得起评委给出
的“浑然天成”四个字。
一直到鸡爪槭的树干上黏了微小鸟蛋一样的虫茧,夹竹桃开得繁
重,他掐下一朵,汁液里一股子苦味,随手就擦在自己肥大的校服上。
然后,转眼是虫茧里爬出多刺毛虫的时节,夹竹桃已经谢了,学校正忙
着锯树翻新操场,毛虫随枝桠碎片掉下来,在煤灰上缓缓蠕动,被他用
石头砸死一条,又从角落里围过来无数。他还是没长高,校服下摆空荡
得厉害,没气概,没强壮,笑起来没骨气。D君已成城墙堵在身后,一
双手在他背上移动,说是要帮他打通穴道,却弄痒他,两人一起嘿嘿笑
到抽。最后,用巨大死去树枝做的弓箭,他小心藏在施工砖后面,原是
打算偷袭D君的石头屁股的,也随时间一齐消失也。
是不是读起来特别顺畅?作者不过就是撷取了小孩子生活中的一些
琐碎事,能够写到如此耐读,形式之美占了七八成。就好比乐曲,所谓
主题压根不重要,重要的是音符的调度配合,众星拱月般地烘托出氛
围。这一段两百来字,简直无一字不和谐。节奏就像昆曲,一板三眼,有轻有重,长短相间,缓急相成。大家有兴趣可以去听《牡丹亭·幽
媾》一出,里头杜丽娘自荐枕席的“宜春令”就是这么个味儿。唱词如
下:
(旦)斜阳外,芳草涯,再无人有伶仃的爹妈。奴年二八,没包弹
风藏叶里花。为春归惹动嗟呀,瞥见你风神俊雅。无他,待和你翦烛临
风,西窗闲话。《鸟》中还有兄妹电话聊天的一段,也精确抓取了无厘头童趣。
妹妹小F仍在乡间,电话来说,天太热了,茅坑里又生蛆啦。他回
答曰,长刺爬虫也很讨厌,刺很硬哪。
“西瓜像行星,瓜田是太阳系。”
“讨厌照相机,喜欢军刀与模型。”
“车前草能止血,蚂蝗缩起来变成一个球。”……
“阿婆买给我只小狗。起了和你一样的名字。”
《鸟》的结局是孩子杀死了小鸟。童真混沌,未分善恶,但我们写
起小孩子来常常会落入“真=善”的窠臼,忍不住要为幼者讳。莫言等人
的先锋派小说之所以在80年代文坛中声名鹊起,正在于撕破生活里一层
又一层的隐讳。只不过他们撕扯的是某种更冠冕堂皇也更令人窒息的东
西罢了。
如果不要求感觉和文字双美合璧,单找文学里的可爱又窝心的萌
娃,台湾作家琦君笔下的小花一定要提:
我和小花并排坐在青石台阶上,猜着豆子拳(乡下孩子的一种游
戏)。小花是赌徒阿兴的女儿,已经七岁了,却长得好小好矮,大家都
说她只有三块豆腐干那么高。她细眉细眼的,小鼻子、小嘴巴,皮肤细
滑得跟糯米捏出来似的,跟她妈妈一模一样,说话口齿又清楚。我好喜
欢她,她也常常跑来跟我玩。……
五叔婆又去搅拌香菇了。小花喊道:“婆婆,给我两朵香菇好不
好?”她把两个小指头一伸。五叔婆朝她看一眼,把嘴瘪了一下,却大
方地给她四朵,拣了小小的四朵。小花高兴地喊:“那么多呀!”她的手
太小,一只手两朵都捏不下,就双手捧着,急急跑回家去。
还有王鲁彦笔下的菊英:菊英幼时是何等的好看,何等的聪明,又是何等的听娘话!她才学
会走路,尚不能说话的时候,一举一动已很可爱了。来了一位客,娘喊
她去行个礼,她便过去弯了一弯腰。客给她糖或饼吃,她红了脸不肯去
接,但看着娘,她说“接了罢,谢谢!”她便用两手捧了,弯了一弯腰。
她随后便走到她的身边,放了一点在自己的口里,拿了一点给娘吃,娘
说,“娘不要吃,”她便“嗯”的响了一声,露出不高兴的样子,高高的举
着手,硬要娘吃,娘接了放在口里,她便高兴得伏在娘的膝上嘻嘻的笑
了。
【童真篇】就写到这里。推荐大家去读上面这一篇《菊英的出
嫁》,小说后面有个惊心动魄的大反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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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我在朋友圈开过一个微专栏叫“明月谈文学”,其中一期谈到眼
型。以张爱玲的小说集《传奇》为例:
《金锁记》里的曹七巧是“三角眼,小山眉”;
《倾城之恋》的白流苏是“眉心很宽,一双娇滴滴,滴滴娇的清水
眼”,印度公主是“影沉沉的大眼睛”;
《茉莉香片》男主角是“淡眉毛,吊梢眼”,女主角是“眉眼浓秀”;
《沉香屑——第一炉香》的葛薇龙是“眼睛长而媚,双眼皮的深痕
直扫入鬓角里去”;
《心经》里是“极长极长的黑眼睛,眼角向上剔着”;
《花凋》里的川嫦“清炯炯的大眼睛,长睫毛”……
张爱玲笔下人物的亮相方式是我喜欢的,寥寥几笔,非常传神。且
就貌而写貌,不将面部特征与人物性格作过多牵强的联系。那种“峻直
的鼻梁显出他个性的坚毅”的写法最讨厌了,外国小说老爱整这一套。
我觉得吧,除非精研面相多年,很少有人可以在面部特征与性格之间作
直觉式的连接。小说里有新人物登场,描写起外貌来,最大的功能是抛
出一点引子,让读者在此素材的基础上随着小说叙事的展开而一路脑
补,塑造出一个属于他她自己的貌与神和谐的人物形象。因此,所谓
引子,是既要有那么一点倾向性,但又适可而止,留出足够空间。很多
国外的小说,属于引过了头,有点啰里吧唆,惹人腻烦。以屠格涅夫的
《猎人笔记》为例:
他的脸像球一样圆肥,表现出羞涩、和善而温顺的神情;鼻子也很
圆肥,上面全是青筋,表明他是一个好色之徒。他的头上,前面一根头
发也不剩了,后面簇着稀疏的淡褐色发卷;一双小眼睛好像是用芦苇叶
子切出来似的,亲切地眨动着;红润的嘴唇甜蜜地微笑。果不其然,又开始给人相面:鼻露青筋,说明好色。其他地方呢,则跟古典油画似的面面俱到,笔笔认真,写实到无趣。阅读中遇到类似
段落,我基本都是一目十行地略过。得到同样待遇的还有许多描写风景
的片段,很多小说家,哪怕是某些一流的小说家,作品中也常常会出现
大段琐碎无趣的人物外貌和自然风光描写,究其原因,大概因为这既能
满足创造欲望,且又不像塑造性格和罗织情节那么困难,所以作者们往
往觉得过瘾,忘记了节制。
中国话本小说里的外貌描写也同样不怎么高明。与西方小说相比,辞藻倒是稍华丽一些,对文字老饕们大约有些价值,可是手法上千篇一
律,写起美人来左不过眉如什么、眼如什么、肤如什么、体如什么,再
叫出历史上的几个大美女比如西施飞燕来帮衬一番。《西游记》里写女
儿国国王就属典型的一例:
眉如翠羽,肌似羊脂。脸衬桃花瓣,鬟堆金凤丝。秋波湛湛妖娆
态,春笋纤纤妖媚姿。斜红绡飘彩艳,高簪珠翠显光辉。说什么昭君美
貌,果然是赛过西施。柳腰微展鸣金珮,莲步轻移动玉肢。月里嫦娥难
到此,九天仙子怎如斯。宫妆巧样非凡类,诚然王母降瑶池。
西方小说虽然啰唆,好歹张三李四都不一样,美女也各有各的美
法。话本小说则一概模糊了特点,从固定词库中略加挑选,一组装就成
了。总之美得不能再美就对了,您自个儿发挥去。这种情况一直到了
《红楼梦》那里才有了明显的突破。尽管曹雪芹采用的仍然是话本小说
里的套语形式,但实质上他已向俗套里贯注了不一样的精神,表达出他
特异的艺术家心性。他写黛玉:
两弯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露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
一身之病。泪光点点,闲喘微微。闲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
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
烟眉泪目,愁容病体,而心思灵秀。我们看到此后曹雪芹正是在
泪、病和灵这三个互相缠绕的面向上丰富黛玉的形象。因此这一段可算
作是完美引子的例证。其实除却黛玉、宝钗这些重中之重的主角,红楼
一众人物的外貌描写颇多可圈可点之处,我印象较深的还有一段写尤三
姐的:
这尤三姐松松挽着头发,大红袄子半掩半开,露着葱绿抹胸,一痕
雪脯。底下绿裤红鞋,一对金莲或翘或并,没半刻斯文。两个坠子却似打秋千一般,灯光之下,越显得柳眉笼翠雾,檀口点丹砂。本是一双秋
水眼,再吃了酒,又添了饧涩淫浪……
历来女人腮边两颗坠子,因其特具女性气质且晶亮着摇摇晃晃,最
能撩拨男人心弦。读现代诗时,常常会发现诗人们的目光流连于此,遐
想联翩。而美人的脚,相比于手,也同样更具想象空间,因此也被男性
赋予了较多的情色意味。想想西门大官人与金莲小娘子的惊世恋情,正
是始于足下的呢。
还是回到张爱玲吧。张氏有一篇小说《琉璃瓦》,写姚家三个美丽
女儿的嫁娶之事,三部分篇幅大致相等,恰如三折扇的屏风一般精巧别
致。写外貌的文字实在是好,不可不录。
大女儿琤琤:
三朝回门,卑卑褪下了青狐大衣,里面穿着泥金缎短袖旗袍。人像
金瓶里的一朵栀子花。淡白的鹅蛋脸,虽然是单眼皮,而且眼泡微微的
有点肿,却是碧清的一双妙目。
二女儿曲曲:
曲曲比筝筝高半个头,体态丰艳,方圆脸盘儿,一双宝光璀璨的长
方形的大眼睛,美之中带着点犷悍。
三女儿心心:
心心把头发往后一撩,露出她那尖尖的脸来。腮上也不知道是不是
胭脂,一直红到鬓角里去。乌浓的笑眼,笑花溅到眼睛底下,凝成一个
小酒涡。
有趣的一点是,这三个女儿的容貌气质恰与张爱玲小说的几种不同
风格相契合。大女儿琤琤,“人如金瓶里的一朵栀子花”,这是《金锁
记》等描写上海大家族篇目的风格;二女儿曲曲,“一双宝光璀璨的长
方形的大眼睛”,这是写战前香港亚热带浓郁生活《沉香屑》《连环
套》等等的风格;三女儿心心,“下颔尖尖,有些单薄相”,这是解放后
的《小艾》以及后来的《秧歌》、《赤地之恋》,由于取材变化,不具
备红楼梦式的富贵气象,但终究是姚家的女儿,仍有乌浓的笑眼和笑花
凝成的小酒涡。我在通考《传奇》各篇中的容貌写法时,还有一个意外的发现。张
爱玲写白种人外貌的文字都不算很出色,再一次印证了我的观点,创新
乃是对传统文学语言高度熟稔基础上的大胆尝试和灵活应用。古典文学
里没有西洋美人,因此张爱玲无可继承,一切都靠自己平地而起,自然
艰难得多。
总的说来,中文小说中写人物外貌的上乘文字,即便其中夹缠些情
色的成分、肉欲的感觉,基本运用的也都还是东方的写意笔法(比如上
文的尤三姐一段),与西方的油画式描写法大异其趣。想要体味中西之
差异,可以来看曹禺的《雷雨》剧本中四凤亮相的一段:
四凤约有十七八岁,脸上红润,是个健康的少女,她整个的身体都
很发育,手很白很大,走起路来,过于发育的乳房很明显地在衣服底下
颤动着。她穿一件旧的白纺绸上衣,粗山东绸的裤子,一双略旧的布
鞋。她全身都非常整洁,举动虽然很活泼,因为经过两年在周家的训
练,她说话很大方,很爽快却很有分寸。她的一双大而有长睫毛的水凌
凌的眼睛能够很灵敏地转动,也能敛一敛眉头,很庄严地注视着。她有
大的嘴,嘴唇自然红艳艳的,很宽,很厚,当着她笑的时候,牙齿整齐
地露出来,嘴旁也显着一对笑涡,然而她面部整个轮廓是很庄重地显露
着诚恳。她的面色不十分白,天气热,鼻尖微微有点汗,她时时用手绢
揩着。她很爱笑,她知道自己是好看的,但是她现在皱着眉头。
按照剧情,四凤该是个十分惹人爱的姑娘,不然何以周家的两个少
爷都为她倾倒。可是读了这段亮相,却觉得怪怪的,哪里不对劲呢?我
皱眉苦想。
最后还是胡适的评论启发了我。胡博士对《雷雨》很看不顺眼,说
它“实不成个东西”,“里面的人物都是外国人物,没有一个中国人物,事情也不是中国事”。这话一针见血,令我恍然大悟。四凤是个东方少
女,但这一段亮相作者描绘出来的是一个经典的西方少女形象,油画里
比比皆是的那种——手大嘴大,体态丰腴,这些东方文学中的少女一般
不具备的特征,给人带来了审美上的凌乱。
有了摄影之后,西方现代的绘画遭到巨大挑战,画家们不得不开始
探索绘画在逼真写实之外的可能性和表达路径。其实文学也是一样,头
头脚脚全方位多角度地刻苦写真已是吃力不讨好的法子。文学若想在诸
多有现代技术撑腰的艺术(如电影)之前不至于失色,就一定要懂得扬
长避短。要以东方式的敏感心灵,去谛听万物的妙音,抓住它的精魂,呈现给读者。
沈从文在《边城》中这样写翠翠:
翠翠在风日里长养着,把皮肤变得黑黑的,触目为青山绿水,一对
眸子清明如水晶。自然既长养她且教育她,为人天真活泼,处处俨然如
一只小兽物。人又那么乖,如山头黄麂一样,从不想到残忍事情,从不
发愁,从不动气。平时在渡船上遇陌生人对她有所注意时,便把光光的
眼睛瞅着那陌生人,作成随时皆可举步逃入深山的神气,但明白了人无
机心后,就又从从容容的在水边玩耍了。
这样的审美愉悦度,电影大概很难达到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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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琉璃瓦》
沈从文:《边城》【男色】张爱玲为什么从来不写美男子?
闲话不说,先扔出一个美男来:
程参谋朝着钱夫人,立了正,利落的一鞠躬,行了一个军礼。他穿
了一身浅泥色凡立丁的军礼服,外套的翻领上别了一副金亮的两朵梅花
中校领章,一双短筒皮靴靠在一起,乌光水滑的。钱夫人看见他笑起来
时,咧着一口齐垛垛净白的牙齿,容长的面孔,下巴剃得青光,眼睛细
长上挑,随一双飞扬的眉毛,往两鬓插去,一杆葱的鼻梁,鼻尖却微微
下佝,一头墨浓的头发,处处都抿得妥妥帖帖的。他的身段颀长,着了
军服分外英发,可是钱夫人觉得他这一声招呼里却又透着几分温柔,半
点也没带武人的粗糙。
这是白先勇的《游园惊梦》。白先勇毕竟是张派大弟子,写起容貌
来纯然是爱玲小姐的路子。不过,张爱玲笔下却始终未见这等英挺俊美
的男人,究其原因,大概是成长经历、两性际遇令她对男性始终难消负
面情感,因此吝于笔墨。她小说里的翩翩佳公子,至多是这个样子:
他(乔琪乔)比周吉婕还要没血色,连嘴唇都是苍白的,和石膏像
一般。在那黑压压的眉毛与睫毛底下,眼睛像风吹过的早稻田,时而露
出稻子下的水的青光,一闪,又暗了下去了。人是高个子,也生得停
匀,可是身上衣服穿得那么服帖、随便,使人忘记了他的身体的存在。
两相对照,明显就感觉白先勇的眼睛贼得多,头头脚脚一应细节都
看到,掩不住叹赏。小说里还有一句,“他的马裤把两条修长的腿子绷
得滚圆,夹在马肚子上,像一双钳子”,一句话把线条、质感和力感都
交代到了,写男色到这个份上,算得上极致了。
那么张爱玲呢?按小说中的设定,乔琪乔是风月场上的拔尖人物,能将老少交际花们一网打尽,且引起葛薇龙“不可理喻的蛮暴的热情”,饶是这样,张爱玲都不肯耐下性子来,将自己对男性的失望厌恶略略克
制,泼洒点出色文字以飨粉丝。眼巴巴地读着,却看她敷衍完事,潦草
交差,心中真是恨恨然。啧啧啧,“身体的存在”都忘记了,还有什么看
头?别说白先勇,哪怕取向主流没表露过爱慕同性苗头的汪曾祺,写起
美好男子来,也知道不能忘记身体的存在。《大淖记事》里的小锡匠是
这个样子的:
老锡匠有个徒弟,也是他的侄儿,在家大排行第十一,小名就叫个
十一子,外人都只叫他小锡匠。这十一子是老锡匠的一件心事。因为他
太聪明,长得又太好看了。他长得挺拔厮称,肩宽腰细,唇红齿白,浓
眉大眼,头戴遮阳草帽,青鞋净袜,全身衣服整齐合体。天热的时候,敞开衣扣,露出扇面也似的胸脯,五寸宽的雪白的板带煞得很紧。走起
路来,高抬脚,轻着地,麻溜利索。锡匠里出了这样一个一表人才,真
是鸡窝里飞出了金凤凰。老锡匠心里明白:唱“小开口”的时候,那些挤
过来的姑娘媳妇,其实都是来看这位十一郎的。
扇面也似的胸脯!这比喻新鲜又形象,带来南朝文学“玉体正横
陈”一般的视觉冲击。其实写男人,身体非但不能忘记,相较于写女
人,还应当更突出一层。正所谓美女要盘亮(脸蛋),帅哥看条顺(身
材)。再看看《羊舍一夕》里的运动型帅哥:
接着,这小子,好像遭了掐脖旱的小苗子,一朝得着足量的肥水,嗖嗖地飞长起来,三四年工夫,长成了一个肩阔胸高腰细腿长的,非常
匀称挺拔的小伙子。一身肌肉,晒得紫黑紫黑的。照一个当饲养员的王
全老汉的说法:像个小马驹子。
不知大家有无贴近观察过赛马,那一种肌肉的匀实,皮毛的光亮紧
绷,身姿的英挺,着实给人以非常男性的感觉,令人倾慕。汪曾祺的比
喻贴切得很。
汪曾祺不同于白先勇的地方在于不特别关注人物的服饰。当然,这
也是取材差异所致。白先勇(包括张爱玲),笔端常流连于上流社会,他们的小说向来富贵迷眼,对服饰器物的描摹不厌繁复,承接的乃是红
楼传统。且看白先勇另一篇小说《一把青》中美男的亮相,也是五分之
三的篇幅都花费在衣装上:
郭轸全身都是美式凡立丁的空军制服,上身罩了一件翻领镶毛的皮
夹克,腰身勒得紧峭,裤带上却系着一个Ray-Ban太阳眼镜盒儿。一顶
崭新高耸的军帽帽檐正压在眉毛上;头发也蓄长了,渗黑油亮的发脚子
紧贴在两鬓旁。才是一两年工夫,没料到郭轸竟出挑得英气勃勃了。而汪曾祺所写则多为社会中下阶层,如前文里解放前的小锡匠,解
放后的农场职工,能有什么华丽装束?至多也就衣衫整齐合体罢了。可
是俗话说人靠衣装佛靠金装,既然没有太好的衣装,要造成一个美人的
印象,就必须以侧笔烘托了。上面列举的两段,最后一句都是侧写。
《受戒》里写小英子母女仨的一段也不例外,最后的一句是:……这两个丫头,这一头的好头发!通红的发根,雪白的簪子!娘
女三个去赶集,一集的人都朝她们望。
大家不妨把这一招学起来。沈从文也这么用,《边城》里的二佬傩
送:
傩送美丽得很,茶峒船家人拙于赞扬这种美丽,只知道为他取出一
个诨名为“岳云”。虽无什么人亲眼看到过岳云,一般的印象,却从戏台
上小生岳云,得来一个相近的神气。
近代以后,大概由于西方审美的渐染,文学中的男色向着阳刚的方
向迈进了一大步,英气陡增,不复昆曲小生斯文儒雅的作派,与魏晋时
期“熏香敷粉,行步顾影”的情态更是相隔千里。汪曾祺虽说和西方文化
不甚亲昵,但他写起美男子来,感觉也是在照着大卫像的模子脱。白先
勇笔下的美男似乎更合东方审美,不过又都从了军,仍然是在阴柔与阳
刚,文气与英气间调和着。由“他的身段颀长,着了军服分外英发,可
是钱夫人觉得他这一声招呼里却又透着几分温柔,半点也没带武人的粗
糙”这一句,我们即可窥见他在阴阳天平上处心积虑的调控。想来艺术
家真是不容易啊。
然而,几千年的审美心理毕竟不容完全取缔。有的时候,我还是不
禁会万分怀想那些貌比朝霞,风姿俊秀,带有阴柔美的古代美男。比如
大家都熟悉的宝玉:
面若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鬓若刀裁,眉如墨画,面如桃瓣,目若秋波。虽怒时而若笑,即瞋视而有情。……越显得面如敷粉,唇若
施脂;转盼多情,语言常笑。天然一段风骚,全在眉梢;平生万种情
思,悉堆眼角。
比如晋代有名的美男子周小史:
可怜周小童,微笑摘兰丛。鲜肤胜粉白,曼脸若桃红。挟弹雕陵下,垂钩莲叶东。脸动飘香榭,衣轻任好风。
我竟不知道原来大可不必消极地“怀想”了;青春偶像换了一茬又一
茬,于更迭中审美也悄然复归,如今少女们消费的男色,已然是鲜肤曼
脸的现代周小史了。老到不追星的我,终于在肯德基的广告牌上惊为天
人地认识了鹿晗。
心中陡然浮现《惊惶庞麦郎》的节奏:那就是我要的滑板鞋……
哦,不,那就是我要的美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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窥浴是文学及影视的经典情色场景,作者和编剧们乐此不疲。要妥
善安排一场窥浴,画面的中心固然该给掬水洗身的被窥者,然而着力的
重心还该在窥视者这头,毕竟内心戏由他担着。“情色”乃“情”字当头,难度系数之高于岛国动作片一类的“色情”,正在于必须向深去挖掘心
理,向细去描摹感觉。想当年,郁达夫以《沉沦》一篇名动天下,正人
君子们虽恨得牙痒,可又无法骂他“诲淫”,不就是因为他把内心戏做足
了,使人无可辩驳?
且看《沉沦》里的“窥浴”:
拿出了一本G. Gissing的小说来读了三四页之后,静寂的空气里,忽然传了几声沙沙的泼水声音过来。他静静儿的听了一听,呼吸又一霎
时的急了起来,面色也涨红了。迟疑了一会,他就轻轻的开了房门,拖
鞋也不拖,幽脚幽手的走下扶梯去。轻轻的开了便所的门,他尽兀自的
站在便所的玻璃窗口偷看。原来他旅馆里的浴室,就在便所的间壁,从
便所的玻琉窗看去,浴室里的动静了了可看。他起初以为看一看就可以
走的,然而到了一看之后,他竟同被钉子钉住的一样,动也不能动了。
那一双雪样的乳峰!
那一双肥白的大腿!
这全身的曲线!
呼气也不呼,仔仔细细的看了一会,他面上的筋肉,都发起痉挛来
了。愈看愈颤得厉害,他那发颤的前额部竟同玻琉窗冲击了一下。被蒸
气包住的那赤裸裸的“伊扶”便发了娇声问说:
“是谁呀?……”
他一声也不响,急忙跳出了便所,就三脚两步的跑上楼上去了。他跑到了房里,面上同火烧的一样,口也干渴了。一边他自家打自
家的嘴巴,一边就把他的被窝拿出来睡了。他在被窝里翻来覆去,总睡
不着, 便立起了两耳,听起楼下的动静来。他听听泼水的声音也息
了,浴室的门开了之后,他听见她的脚步声好像是走上楼来的样子。用
被包着了头,他心里的耳朵明明告诉他说:
“她已经立在门外了。”
他觉得全身的血液,都在往上奔注的样子。心里怕得非常,羞得非
常,也喜欢得非常。然而若有人问他,他无论如何,总不肯承认说,这
时候他是喜欢的。
他屏住了气息,尖着了两耳听了一会,觉得门外并无动静,又故意
喀嗽了一声,门外亦无声响。他正在那里疑惑的时候,忽听见她的声
音,在楼下同她的父亲在那里说话。他手里捏了一把冷汗,拚命想听出
她的话来,然而无论如何总听不清楚。停了一会,她的父亲高声笑了起
来,他把被蒙头的一罩,咬紧了牙齿说:
“她告诉了他了!她告诉了他了!”
这一天的晚上他一睡也不曾睡着。第二天的早晨,天亮的时候,他
就惊心吊胆的走下楼来。洗了手面,刷了牙,趁主人和他的女儿还没有
起来之先,他就同逃也似的出了那个旅馆, 跑到外面来。
我相信没有人读这一段会觉得像看岛国动作片一样爽,相反,它令
人难受、紧张,少年人为性的冲动及随之产生的耻辱自卑所裹挟的情
状,简直被郁达夫写绝了。而他写被窥者,不过只用了三个感叹
句:“那一双雪样的乳峰!那一双肥白的大腿!这全身的曲线!”
以前读过一篇评论文章,将郁达夫的这三个感叹句判作“十分扫
兴”,因为“幼稚的白话在这里毁掉了老谋深算的文言所造成的最后一点
间离效果”。不过,对诗词功底绝佳的郁达夫来说,整点文言的间离效
果想必并非难事吧;他的《沉沦》之所以石破天惊,就在于将白话文运
用到了不仅无间离,反而如紧箍咒一般遇肉生根的疼痛效果。记得小学
时我曾不慎撩开窗帘看到一青年男子正洗澡,惊惶瞬间里视觉捕捉到的
正是白长腿和臀部的线条,而瞬间后久久不散的耻辱负罪感亦与《沉
沦》主人公相仿。而且所谓文言的间离效果,大概也就是用几个“蓓蕾”“金茎”的习语
喻称,貌似比“雪白的大腿”隐讳,可是因为被用得滥俗了,愈显猥琐喔
啮。文言里也有著名的窥浴场面,《长生殿》有专门的一出“窥浴”,瞧
瞧是个什么画风:
【水红花】(合)悄偷窥,亭亭玉体,宛似浮波菡萏,含露弄娇
辉。【浣溪纱】轻盈臂腕消香腻,绰约腰身漾碧漪。【望吾乡】(老
旦)明霞骨,沁雪肌。【大胜乐】(贴)一痕酥透双蓓蕾,(老旦)半
点春藏小麝脐。【傍妆台】(贴)爱杀红巾罅,私处露微微。永新姐,你看万岁爷呵,【解三酲】凝睛睇,【八声甘州】恁孜孜含笑,浑似呆
痴。【一封书】(合)休说俺偷眼宫娥魂欲化,则他个见惯的君王也不
自持。【皂罗袍】(老旦)恨不把春泉翻竭,(贴)恨不把玉山洗颓,(老旦)不住的香肩呜嘬,(贴)不住的纤腰抱围,【黄莺儿】(老
旦)俺娘娘无言匿笑含情对。(贴)意怡怡,【月儿高】灵液春风,淡
荡恍如醉。【排歌】(老旦)波光暖,日影晖,一双龙戏出平池。【桂
枝香】(合)险把个襄王渴倒阳台下,恰便似神女携将暮雨归。
效果也并不特别好吧?倘不合并昆曲极致讲究的唱念做舞,单看文
本,很难为它点赞。
文言(包括旧小说、戏曲的语言体系)的确有充足的辞藻与形式的
美感,但对婉转曲折的心理和精微复杂感觉的观照还太过欠缺,因此写
及性爱,不想沾染上猥琐腌臜感,唯一能采取的策略就是:如同燕子在
水面上一掠而过。比如《牡丹亭·寻梦》:
他兴心儿紧咽咽,呜着咱香肩。俺可也慢掂掂做意儿周旋。等闲间
把一个照人儿昏善,那般形现,那般软绵。
已然是古代文学金字塔尖的水平了。不过汤显祖在这里还是露了个
破绽——“香肩”。男作者们请记住,写情色文字,女性角色自思或自述
时,千万别用什么酥胸、香肩、皓腕、玉臂等等。这一类香艳的词语,不觉得只有被撩拨起情欲的男人才会用吗?一具天天见、隔天还要搓洗
的自家的身体,哪来那么多肉麻的词汇?说得学术点,情色文学里的女
性总免不了“自我色情化”,十分讨厌。
旧的语言资源不够用,幸而有五四的新小说家们为汉字的文学拓开
了局面,此后作者们写起情色来,果然有了点清新的风味。当代作家张
贤亮《男人的一半是女人》中也写到窥浴:她整个身躯丰满圆润,每一个部位都显示出有韧性、有力度的柔
软。阳光从两堵绿色的高墙中间直射下来,她的肌肤象绷紧的绸缎似地
给人一种舒适的滑爽感和半透明的丝质感。尤其是她不停地抖动着的两
肩和不停地颤动着的乳房,更闪耀着晶莹而温暖的光泽。而在高耸的乳
房下面,是两弯迷人的阴影。……
她全神贯注地在享受洗澡的快乐,她在一心一意地洗涤着自己,好
像要把五脏六腑、把灵魂都翻出来洗似的。
她忘记了自己,我也忘记了自己。开始,我的眼睛总不自觉地朝她
那个最隐秘的部位看。但一会儿,那整幅画面上仿佛升华出了一种什么
东西打动了我。这里有一种超脱了令人厌恶的生活,甚至超脱了整个尘
世的神话般的气氛,世界因为她而光彩起来;我的劳改生活因为见着了
这幅生动的画面而有了一种戏剧性的幸运,一种辛酸的幽默感。我非常
想去和她作友好的谈话,想笑谚她一番,但我又怕打扰了她,使她吓得
逃跑,从而使梦境般的奇遇、幻觉般的画面全部被破坏掉。
我只是呆呆地看着。
可能受奥威尔《1984》影响,作者有一种将性奉为极权政治突破口
的明显意图。画风倒是不猥琐了,却有点牵强,分析性语言突兀地杵在
那里,阻断了读者的审美。小说的空间里最忌讳有几根观念的提线,叫
本该鲜活动脱的人物都成了僵硬的傀儡。情色文学呼唤内心戏,但得贴
着人物写,不能扯着人物写。
“贴着人物写”不是我的发明,这是汪曾祺对他老师沈从文的崇高评
价。沈从文写情色才是真的好呢!有一篇《采蕨》,讲的是少男少女的
亲昵暧昧,通篇都是妙句,简直不知道该怎么摘录。勉强地舍弃了许
多,留下这几段:
他要撒野,她是知道的。一到近乎撒野的举动将做出时,阿黑就说
她“要告”,告五明的爹,因此一来,这小鬼就“茅苞”了。到他茅苞不知
所措时,阿黑自然会笑,用笑把小鬼的心安顿下来。……可是五明这小子,人小胆小,说是“要告”,就缩手不前。女子
习惯是口同手在心上投降以后也还是不缴械的。须要的是男子的顽强固执。若五明懂得这学理,稍稍强项,说是“要告就告去吧。准备挨一顿
打好了。” ……用了虽回头转家准备挨打在所不辞的牺牲精神,一味强
到阿黑,阿黑是除了用双手蒙脸一个凡事不理,就是用手来反搂五明两
件事可作。这只能怪五明了,糟蹋了这么一个好春天。……
天气的确太好了。这天气,以及花香鸟鸣,都证明天也许可人在这
草坪上玩一点新鲜玩意儿。五明的心因天气更活泼了一点。
他箍了她的腰,手板贴在阿黑的胸前,轻轻的抚摩着。这种放肆使
阿黑感到受用,使五明感到舒服。
阿黑故意把脸扭过去,不作声,装成十分生气。其实一切全见到
了,心在跳,跳得不寻常。……
过了不久,阿黑哧的笑了,睁开眼回过头来,一只手就拧了五明的
脸。
“小鬼,你真是作孽害人,你人还那么小小的,就学会了使坏到这
样子?谁教你这一手?”
这小鬼,得了胜利,占了上风,他慌张得像赶夜鱼,深怕鱼溜脱
手。……
五明这小子,说是蠢,才真不蠢!不知从什么地方学来这些铺排,作的事,竟有条有理,仿佛是养过孩子的汉子,这样那样,湾里坳上,于是乎请了客,自己坐主席,毫不谦逊的执行了阿黑的夫的职务。
读完《采蕨》,有种“倚天一出,谁与争锋”的兴叹感。沈从文贴着
人物写,笔力强悍,把初涉性事山路十八弯的少女心都写尽了。比如小
女生对性总是少去主动了解,因而初恋男友往往可算作*****,学
生不正是常常惊讶于老师的博学和笃行?一句“不知从什么地方学来这
些铺排,作的事,竟有条有理”,可不就是说得既到点子上,又十分有
趣,叫人忍俊不禁?因为贴着人物写,阿黑也就半点没有前文论及的“自我色情化”。沈从文一不被“欲望书写的一整套固定角度、场景和
语汇”扯着走,陷作品于污泥;二也不会被某些政治或哲学观念扯着
走,悬作品于半空。
郁达夫固然也是贴着人物写,但贴的是男人,差不多算自传,这就
差了一点;而且抒情主体太怯弱了,在封闭的社会里被自身的欲望和他
人的目光推来搡去。比不上沈从文的顽勇,管你什么雨打来风吹去,他
自有定力。他像超能洗衣粉一般,涤尽了禁忌与压抑的污渍,交给读者
一段崭新洁净、散发香味的情色文本。弥足珍贵。
沈从文写情色的自然大方,还体现在不特别费心思去做隐语。特别
费心思做隐语的例子出在老舍的《骆驼祥子》:
屋内灭了灯。天上很黑。不时有一两个星刺入了银河,或划进黑暗
中,带着发红或发白的光尾,轻飘的或硬挺的,直坠或横扫着,有时也
点动着,颤抖着,给天上一些光热的动荡,给黑暗一些闪烁的爆裂。有
时一两个星,有时好几个星,同时飞落,使静寂的秋空微颤,使万星一
时迷乱起来。有时一个单独的巨星横刺入天角,光尾极长,放射着星
花;红,渐黄;在最后的挺进,忽然狂悦似的把天角照白了一条,好象
刺开万重的黑暗,透进并逗留一些乳白的光。余光散尽,黑暗似晃动了
几下,又包合起来,静静懒懒的群星又复了原位,在秋风上微笑。地上
飞着些寻求情侣的秋萤,也作着星样的游戏。
写的是天上星,然而与男女旖旎的节奏流程完美吻合。你无法不惊
叹于他的巧思,可是又觉得如此耗费艺术家的匠心似无必要。就像在核
桃上雕出一条小舟,舟上还立着姿态甚至神色都各异的人,巧夺天工是
没错,可是,为着什么呢?
情色既然是人生的重大面相,就一定是小说的永恒主题之一。我提
倡的态度是,写作者既无须逢迎,也不该闪躲,人物关系的发展到了情
色这一步,那就像对待任何重要场景一样,殚精竭虑地写好它就是了。
关注是否贴合人物,关注是否推动情节,要是抱负更大些,就再关心美
感的造成,想想如何令读者心灵沉醉一回。老舍那样的文字游戏,新手
常会耽溺进去,自以为写得绝妙,其实读者遇到类似段落很多是跳过不
看的(除非你真能写到老舍那种地步)。乳房么就是乳房,大大方方用
这个词就好了,郁达夫的“乳峰”也还能接受,就别变着花样地想什么桃
李梨杏的比喻了。张爱玲那么善比喻的人,也没见她把心思费在这上
头,《色戒》里的那段,不就好极了?一(在汽车里)坐定下来,他就抱着胳膊,一只肘弯正抵在她乳房
最肥满的南半球外缘。这是他的惯技,表面上端坐,暗中却在蚀骨销
魂,一阵阵麻上来。
小说里还有很妙的一句,可以佐证前头提到的“自我色情化”:
知道他在看,更软洋洋地凹着腰。腰细,婉若游龙游进玻璃门。
请注意“知道他在看”五个字。一定要有男人看,要带着很强的功利
目的,女人才会凹出种种的风流情态来。无利不起早,无利不凹腰。情
色文本的一大看点不就是情色关系如何塑造人的行为?如果对现实没有
敏锐的洞察力,在这些细微的地方区分不出,呈现不了,女人没事就凹
腰,动辄以“酥胸”“玉颈”自怜,那种情色文本一定高明不到哪儿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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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一个作者交流写作经验,把近半年写的两篇小说拿给她瞧了瞧,本以为能得到些许赞赏,却不料被她大大嘲笑了一番。原来其中语涉性
事,有一句“将唇呜咂[3]
着两颗樱桃”,她乐不可支,问:“这是什么声
口?明清诲淫小说吗?”
我一面尴尬,一面也佩服她好眼力。当即在脑中搜索出处,很快定
位在了《三言二拍》以及一本叫《蜃楼志》的小说上。《三言二拍》不
必介绍,《蜃楼志》的作者则是清朝的“庾岭劳人”,作品也是一本世情
小说。那是我纯洁童年里仅见的一本色情场面不被大段“□□”遮蔽的旧小
说,虽然看得半懂不懂,但架不住强烈好奇翻阅多遍,一些字句已无可
抹灭地存在于我的脑海里,终至十来年后在写作中隐现。
叫朋友看出端倪的,除却现代汉语中不太常用的“呜咂”二字外,更
主要的是“樱桃”这一譬喻手法。所谓的“明清诲淫小说”里都是这么个味
儿,对于身体的各个器官,文人们不抖落几个喻称就煞不了浑身的痒痒
似的,再不济也要在前面加个金或者玉——比如金沟、玉茎。《肉蒲
团》里则多称“玉麈[4]” 。
还是在此摘录一段典型的段落说明一下吧:
一头说,已将素馨揿在榻上,将口对着樱桃,以舌送进,就如渴龙
取水,搅得素馨津唾汩汩,身体酥麻。一手便扯他裙带。原来素馨向与
笑官欢会,单系上裙带,不用裤带的。岱云只一扯,早已裙裤齐下,露
出个嫩红桃子来。腰间挺了这根丈八蛇矛,便思冲锋陷阵。
其实我那句“将唇呜咂着两颗樱桃”还模仿地有点不伦不类。照古人
的套路,一说樱桃,必指小口,我大概是因为活了这么多年还没见到哪
个女人的嘴能小成那副怪样的,对此说法早有腹诽,所以不声不响移作
他用了。但再怎么说,这一句和什么“含葩豆蔻”“直捣花心”“嫩蕊娇香
蝶恣采”云云仍在同一个师门。
明清世井小说中的情色或色情场面描写,总有挥之不去的猥琐气息。这大概是缘于作者的三观不正,或者干脆说缘于他们的精分。明明
是导淫之作,靠色情来打开销路,偏偏还要在明面上讽刺一番,在开头
或是结尾处教诲几段。更有甚者,小说里的男女方在紧妙处,他突然又
来几句画外音,感慨一回世风日下。如此精分,压抑不下又宣泄不得,写出来的文字自然难舒展,挤眉弄眼地面貌可恶。
再者,中国古代的文学固然可以说长于抒情,然而多抒发的是类型
化的情感,比如伤春悲秋啊,闺妇思远啊,处士怀怨啊,最最情真意切
的也就是一些悼亡的诗文了。倘若要表达更婉转曲折的心思,更精微复
杂的感觉,语言资源明显不够用。我觉得古人说什么“不著一字,尽得
风流”,大概也有“生写”太考验才力耗费心力,所以才由躲懒发展出一
套讲求意境的美学。五四之前的白话文小说,虽然在摹写世态方面已属
缤纷摇曳,但对于心理和感觉的挖掘还太欠缺。不是不想挖掘,而是因
为缺少趁手的语言工具,要么想不到去挖掘,要么想挖掘也不得力,最
终导致绝大多数人物不过是岛国动作片演员,按脚本作浮夸的表演,无
个性,无内心戏。
照理说五四之后,语言资源有了不小的丰富,当代的作家完全应该
据此追求更精彩的笔法。可是偏偏有人,就钟情于匮乏年代的莽文字,以此为乐,以此自得。
且看《废都》片段:
女人一上床,就扭着身子要周敏为她脱,偏不肯自己动手。周敏除
去奶罩,借了月光,见一对热烘烘的奶子如白兔般脱跳而出,便一头扎
下,噙着乳头呜咂起来。妇人忍不住一声欢叫,死死抱住周敏,侧身将
另一只奶子也挤过来。周敏在女人乳沟里一阵乱拱。一会儿,妇人便急
切地叫道:“我湿了,你进来吧!”接着抬起腰身,自行将裤头褪了一截
下去。周敏弓起一只脚插在妇人光滑的腿间,顺势轻轻一蹬,裤头就滑
落床下。女人先是攥了周敏,接着却又将周敏按倒,起身骑了上去。周
敏说:“你今天好威猛!要倒插栀子花吗?”妇人说:“你个没良心的,跑了一天,我怕累着你。”说着把周敏套了进去。周敏便不再吭声,只
挺身去迎合女人。女人下身早已湿透,冲撞起来就叭叭地响,且不住地
颤声浪叫着,周敏被撩拨得火起,忍不住一阵狂颠,二人便大呼小叫着
同时过了,各躺在床上喘粗气……
聒噪不已的文字。好像金庸在写打斗场面,贾平凹着意的是动作:
跳脱,扎下,死死抱住,挤,乱拱,蹬……这不是性爱当事人的视角,也谈不上是小说经常使用的上帝视角,因为如果采用此种视角应该动作
与感觉并重。略不怀好意地说,这完全是窥私视角嘛。有个叫李静的评
论家,是某届“华语传媒文学大奖”的“年度评论家”,她对贾平凹的这种
刻意的浮世绘笔法就十分反感,大加批判,说他的作品被“琐碎、肮脏
和丑陋的意象充满”。其实当代男作家的作品都差不离,而贾平凹是在
这一统的琐碎、肮脏和丑陋之外又杂烩以明清小说的市侩腔调,呈现出
来的画面太怪异我不忍看。
贾平凹在写性事中运用的比喻也差劲。比如上文里的“热烘烘的奶
子如白兔般跳脱”,还有其他几处形容女人的屁股像氢气球,大腿像老
葱,都只是抓了一点相似而作牵强的联系。有一些感官体验又一味夸
大,YY过度,比如“感觉里这不是在床上,不是在楼房里。是一颗原子
弹将他们送上了高空。在云层之上粉碎;是在华山日出之巅,望着了峡
谷的茫茫云海中出现的佛光而纵身跳下去了,跳下去了。”这是做爱
吗?八成是嗑猛药吧……
男作家里也有写性事写得好的,顾城的《英儿》就很不错:
在茫茫晨光中我抢掠她的秘密,分开她的缝隙,那缝隙陷陷的,那
么饱满,合拢时几乎什么也看不见,分开时,我就看见了那酒色的唇
瓣,和细小的一点茎蕊。它由于羞辱,微微膨胀起来,我有点好奇地看
着,像剥开一个珍美的小桔子似的,看她的小蕊微微鼓起,变得甜润,当触及它的时候就触及了那遥远的叫喊。我用手指探寻它,感到了那紧
张真空的吸吮。她由于害羞把自已的脸遮了。
顾城用了个很别致的比喻,“像剥开一个珍美的小橘子似的”,令人
叹赏。其他花瓣茎蕊的代称看似入了俗套,其实与整体氛围契合,与诗
人好奇凝视而小心触碰的姿态契合,因此绝无油滑声腔,也一点不显刺
目。当代诗人与小说家果然是截然不同的两个路子,真怨不得德国汉学
家顾彬厚此薄彼。
不过看来看去,还是觉得祖师奶奶张爱玲最为高明。这个人精,拥
有出类拔萃的感官直觉,视觉、嗅觉、听觉、触觉样样敏锐,又能投以
精准无偏差的文字。尽管经验未必丰盛,下笔照样无人能及。《小团
圆》里的一段是这样子的:
他眼睛里闪著兴奋的光,像鱼摆尾一样在她里面荡漾了一下,望著
她一笑。他忽然退出,爬到脚头去。
“嗳,你在做什麼?”她恐惧的笑著问。他的头发拂在她大腿上,毛
毵毵的不知道什麼野兽的头。
兽在幽暗的岩洞里的一线黄泉就饮,泊泊的用舌头卷起来。她是洞
口倒挂著的蝙蝠,深山中藏匿的遗民,被侵犯了,被发现了,无助,无
告的,有只动物在小口小口的啜著她的核心。暴露的恐怖揉合在难忍的
愿望里:要他回来,马上回来——回到她的怀抱里,回到她眼底——
“有只动物在小口小口啜著她的核心”——凭此一句,就轻松胜却贾
大叔冗冗杂杂的数万字。那么奇妙精微的感觉,竟被她如照相一般地摄
取了,毫厘不差,又说不出地新鲜可爱。顾城也许感觉上不逊于她,但
遣词用字不及她巧妙,不及她有古典的意象。
张爱玲成名于二十世纪40年代,顾城、贾平凹则成名于40余年后。
40余年里现代汉语大大地倒退了,倒退到连像话的情色文字都找不到几
段。五四大家们辛勤丰赡了的语言,当代小说家们还未及运用它来弥补
前人世情小说的缺憾,就那么深可惋惜地又凋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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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小团圆》02 技能篇深入解码,寻找大师们的写作密码
创造力要靠具体的词与句来承载,每一词都有其明暗色泽,每一句
都讲究快慢节律,句与句之间还有彼此的应和反复。【标点】天才笔下的标点不同凡响
有一次有人找我看作品,她写了个系列小短篇,情景剧式样,对话
占主体。我看了半宿,觉得构思也不能说不妙,料也不可谓不足,字词
句上也没有大弊病,但怎么读起来就蔫蔫的呢?
又看了两篇,突然牵动了一桩年深日久的记忆。高中时学《史
记》“荆轲刺秦”,语文老师见大家无甚兴致,就点了班中大美女的名,让她站起来回答“场面是不是很惊险”。谁知该大美女偏偏不配合,犟着
说“感觉不到啊”,弄得老师十分下不来台。
年少的我是这样解读的:美果然是一种权势。换作别人这么答老师
一定怒了,但对着美女,只能把反应软化成尴尬。
唉,当年只顾妒蛾眉,却忽略了自己心上飘过的一丝念头:我其实
也没感觉到有多惊险哪。
节录《史记·刺客列传》里荆轲的一小段:
轲既取图奏之,秦王发图,图穷而匕首见。因左手把秦王之袖,而
右手持匕首揕之。未至身,秦王惊,自引而起,袖绝。拔剑,剑长,操
其室。时惶急,剑坚,故不可立拔。荆轲逐秦王,秦王环柱而走。
文气本该峻急,但读了之后却只剩内心的焦急,好比跑车被堵在了
四环上,司马迁的好文叫这该死的句读全白瞎了。尤其是“未至身”后面
那十来个短句,节奏简直太糟心了。只有麻溜地将句号去掉几个,变作
连贯的长句,惊险的感觉才出得来:
未至身秦王惊自引而起。袖绝。拔剑剑长操其室。时惶急剑坚故不
可立拔。荆轲逐秦王秦王环柱而走。
司马迁的时代没有句读。后代读司马迁的文,也未必使用的是高中
语文教材那套标点:但凡换了个动词或主语就一定要断句,把个连贯的
语感折损到底。我还记得美女同学她自己作文的语感就颇不赖,想来也是足够敏锐,笃定于自己的判断,才有勇气跟老师那么犟着,倒也不全
是恃美而骄。自古少年多偏狭,回想起暗黑青春期对人对事的理解,实
在羞惭。
把话头再牵回来,我正瞪着的这些小短篇,之所以蔫蔫的,问题也
同样出在标点上。以对话为主的作品,怎么可以满眼只有逗号和句号
呢?感叹号、问号、破折号、省略号这四大护法上哪儿去了?不调遣四
大护法,对话必须呈现的情感和语气从哪里来?
来看看使得一手好标点的鲁迅是怎么做的吧:
我这时很兴奋,但不知怎么说才好,只是说:
“啊!闰土哥,——你来啦?……”
这要是改剧本,对话部分完全不必加什么“惊喜状”“稍作停顿”“欲
言又止状”的说明,演员看一眼就晓得该怎么演。
鲁迅在新中国成立之后地位很高,所以把他那些不符规范的标点也
都保留下来了,不敢擅改。比如,三个感叹号连用:
“道翁!!! ”四铭愤愤地叫。
还有任性的省略号:
灰土,灰土,……………………
灰土……
看着就像是灰土扑面而来。
在互联网时代大放异彩的标点界小公举波浪号也曾经出现在鲁迅的
文章里。而且跟前文中从西方请来的四大护法不同,波浪号属于本土作
家鲁迅的自主创新,《阿Q正传》及《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两篇中都
使用过,为的是表现声音的摇曳。“百草篇”里是这样的:
铁如意,指挥倜傥,一座皆惊呢~~;金叵罗,颠倒淋漓噫,千杯未醉嗬~~
这就令人想到了被网友奉为语言“特师”(“特师”是比“大师”更厉害
的存在)的大咕咕咕鸡。他常常在微博里唱歌,每次都少不了这个波浪
号:
大家好我要唱了!你这样~一个luei人~~
让我欢喜让我忧~~让我甘心为了你~付出我所有~~就请你给我
多一点点时!间!再多一点点温!柔!不要一切都带走!
在我国严肃文学史上,最善用标点的,现代有鲁迅,而当代,从
1949到2016,估计无人能出大咕咕咕鸡其右。读上面那一段,谁还不跟
着心中默唱出来?“时间”和“温柔”两处的感叹号正契合着音乐的高低和
停顿,无比妥帖。
频繁的波浪号与感叹号,诗意浓郁的句号,别出心裁的半边括号,是大咕咕咕鸡在标点运用上的几个显著特色。当然,对于鲁迅或是咕宝
这样的天才,光从标点上来谈论会觉得太不得劲了。因为说到底他们叫
人惊叹的是一种充塞天地的灵活创造力,在此创造力之下,汉字、方
言、英文、日文以及各符号系统,一切的修辞手法,所有的语体风格,都能够得于心而应于手,手到就擒来,任意驱策——政治家里有此等灵
活创造力的大约就是李光耀了吧,不举意识形态,不守传统习俗,不问
亲疏远近,一切谋略和手段都是以实利为上——而顶级作家们则是以文
字的实效为上。
诗词研究大家顾随深爱鲁迅先生的白话文。他对鲁迅有过两段绝妙
的评语:
鲁迅先生白话文上下左右,龙跳虎卧,声东击西,指南打北。他人
则如虫之蠕动。
近代白话文鲁迅收拾得头紧脚紧,一笔一个花。即使打倒别人,打
一百个跟头要有一百个花样,重复算我栽了。
这两段话大咕咕咕鸡也全然当之无愧。神作《武汉某幸福中产家庭
一个狗的波澜壮阔大计划》,正是叫人目不暇接,永远别指望猜出他下
一招是什么:最后的关键时刻了。一个狗爬上沙发靠背,扶墙移动至左侧边
缘,“噌”一下跳到冰箱顶上。转身。猛然发力,“嗷”的叫一声,靠后腿
们直立起来,和猫头鹰并排,激动的开始说:
“我是尤利西斯!
“我是摩西!”
“我是吉庆街边的俄狄浦斯!”
“我是东湖岸边的达摩!”
“我是二人转台上的jim morrison!。”
高速率挥舞双前手。
“我见到过地狱与天堂的婚礼,战舰在猎户座肩旁熊熊燃烧!”
“我注视万丈光芒在天国之门的黑暗里闪耀!看时间枯萎。”
“我驾着疯狂通往智慧的圣殿!”
“在我面前的是一条荆棘路!”
“我放弃舒适安逸的生活,去进行灵魂之旅,”
“去醉日逐舟!”
“去叩开感知的大门!”
“去参加电子葬礼!”
“与众神裸体午餐!”
“这是多么的伟大!”
挥舞。眼神焦点放无限远。迷离。
“一个狗! 伟大!伟大!”“生活! 伟大!伟大!”
“文艺! 伟大!伟大!”
“你必须给我5000块钱!”
声嘶力竭。
“你必须给我5000块钱!”
舔一下嘴唇。
“到南方去!到南方去!到云的南方~”
“寻找!寻找!寻找!寻找自己!”
读完这一篇,我在心中感慨,这才是诗啊!当代诗人总喜欢强
调“诗歌是纯粹的语言艺术,是文学皇冠上的明珠”,但说实在话,他们
那套停滞于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的情感、心智与审美,翻来覆去总共几
个招数几种意象,还有那清高自得的架势,其实并不比沉浸于诗词创作
的老干部们高明到哪里去。我在心中感慨的作品才是“诗”,那时还没有
留意到他微博名称下的小字。有一天突然看到了,原来他也正是自封
为“叙事诗人”呢。
除了整体行文的充沛活力外,读大咕咕咕鸡作品时,也常常会在很
细微的地方,心中一动,想到鲁迅。可惜平常没有随手笔记和摘录的习
惯,只整理出这么几条:
(鲁迅)那夜他很生气,说是连第九个妃子的头发,也没有昨天那
样的黑得好看了。幸而她撒娇坐在他的御膝上,特别扭了七十多回,这
才使龙眉之间的皱纹渐渐地舒展。
(大咕咕咕鸡)隔壁狗出来散步,被一坨狗屎震惊了,看了33秒,闻了五下,转了9圈,惊呆了!
鲁迅:
“来笃话啥西,俺实直头听弗懂!”账房说。“还是耐自家写子出来
末哉。写子出来末,总算弗白嚼蛆一场哉啘。阿是?”书记先生道。大咕咕咕鸡:
今朝黄浦江压力噶堵!浦东几只摩天楼都准备看伊笑话了,千万不
要结冰啊一刚!一结冰周围的话题就都是你了
鲁迅:
1.莫非这就是一点“世界苦恼”么?我有时想。然而大约又不是的,这不过是淡淡的哀愁,中间还带些愉快。我想接近它,但我愈想,它却
愈渺茫了,几乎就要发见仅只我独自倚着石栏,此外一无所有。必须待
到我忘了努力,才又感到淡淡的哀愁。
2.那结果却大抵不很高明。腿上钢针似的一刺,我便不假思索地用
手掌向痛处直拍下去,同时只知道蚊子在咬我。什么哀愁,什么夜色,都飞到九霄云外去了,……,抚摩着蚊喙的伤,直到它由痛转痒,渐渐
肿成一个小疙瘩。我也就从抚摩转成搔,掐,直到它由痒转痛,比较地
能够打熬。
3.此后的结果就更不高明了,往往是坐在电灯下吃柚子。
大咕咕咕鸡:
伟大的敬业精神!鳝鱼麻麻知道小鳝鱼肉质娇嫩,如果一起入水会
造成口感过老,所以坚持在自己熟了以后,才让鳝鱼宝宝入水,让客人
吃到最鲜嫩的口感,这就是职人魂!匠心!满塞~~鳗鱼麻麻塞高!春风
十一里不如你!
鲁迅:
“你们是受了谣言的骗的。其实并没有所谓禹,‘禹’是一条虫,虫虫
会治水的吗?我看鲧也没有的,‘鲧’是一条鱼,鱼鱼会治水水水的
吗?”他说到这里,把两脚一蹬,显得非常用劲。
大咕咕咕鸡:
1.“而且我腿短。” 一个狗补充。再次强调。双前手在胸前外翻,做
了个献宝的动作,手心向上。
2.有一次家里头吃饭我喝大了,回来的路上扶着墙尿尿,我儿子盯着尿液奔流情形若有所思,用右手做了一个波浪起伏的动作,对我
说:“浪潮。爸。时代步伐不可阻挡。”
鲁迅:
不幸就看见了徐志摩先生的神秘谈,——不,“都是音乐”,是听到
了音乐先生的音乐:“……我不仅会听有音的乐,我也会听无音的乐
(其实也有音就是你听不见),我直认我是一个甘脆的Mystic 。我深
信……”
此后还有什么什么“都是音乐”云云,云云云云。总之:“你听不着
就该怨你自己的耳轮太笨或是皮粗”!
我这时立即疑心自己皮粗,用左手一摸右胳膊,的确并不滑;再一
摸耳轮,却摸不出笨也与否。然而皮是粗定了:不幸而“拊不留手”的竟
不是我的皮,还能听到什么庄周先生所指教的天籁地籁和人籁。
大咕咕咕鸡:
1.由冯唐举办的第一届你对冯唐了解多少冯唐小知识大赛冯唐获得
冠军,奖品是冯唐
2.太阳是金色的,我也是。 by冯唐
3.银河映像最新电影《神探2》,讲主角冯唐身上有七个人格,分
别是冯唐、冯唐、冯唐、冯唐、冯唐、冯唐,和冯唐,极其不好对付,影片高潮是发现冯唐秘密的探长李海鹏最后发现冯唐身上不仅仅只有七
个人格,而是九个!以前的推理完全错了,李海鹏痛苦的蹲下,宣布自
己输了。(另外两个人格也是冯唐。)本片由著名作家冯唐出演冯唐。
鲁迅:
“O·K!”一个不拿拄杖的学者说。
“不过您要想想咱们的太上皇,”别一个不拿拄杖的学者道。
“他先前虽然有些‘顽’,现在可是改好了。倘是愚人,就永远不会改
好……”“O·K!”
大咕咕咕鸡:
一个河间驴。宽一米长一米高一米。河北精神的具身化
(embodiment),当代我国小康之家最佳摆件。严肃,深沉。比结婚5
年的老公话还少,一月不超过三句,每句不超过3个字。
存在着两种可能性:一,天才所创略同,鲁迅和大咕咕咕鸡不过是
汉语人群占据的广大疆域上,一百年的时间河流中偶诞的两名略同的天
才;二,大咕咕咕鸡潜心研读过鲁迅的作品,(甚至是鲁迅的粉丝),他萃取了现代白话文顶级篇章的精华。
希望是后者。因为我想到了T.S.艾略特在其恢弘的论文《传统与个
人才能》中的一段话:
我们称赞一个诗人的时候,往往倾向于专注他在作品中和别人最不
相同的地方。我们自以为在这些方面看出了什么是他个人的特质。我们
很满意地谈论诗人和他前辈的异点,竭力挑出可以独立的地方来欣赏。
但实际上,假如我们研究一个诗人,撇开了偏见,却常常会看出:他的
作品中,不仅最好的部分,就是最个人的部分,也是他的前辈诗人最有
力地表明他们的不朽的地方。
T.S.艾略特所指的传统,是一个自荷马以来始终存续,到现当代尤
为异彩纷呈的欧洲文学传统。而我引用这段话的目的,却是希望能够逆
推过去,以当代红人大咕咕咕鸡对现代经典作家鲁迅的继承,来证明我
们已失落掉的无比美好丰赡的文学传统——嗯,其实——还未曾断绝
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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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甫说:“为人性僻耽佳句,语不惊人死不休”,讲他自己是个琢磨
文字的偏执狂。可惜后人引用“语不惊人死不休”时偏离了老杜的本意,通常用这句话来形容故作骇世之论的取宠邀名之辈。看来很多人都不曾
有过耽溺于文字的“心流”体验,因此不了解“语不惊人死不休”是多么的
契合于情境。
如果全面一点来讲,“语不惊人死不休”可以理解为:誓死以精准
的,富有画面感、音乐感和新鲜感的文字惊艳于人。这是文学的永恒准
则,大约也是“文笔好”的定义。任何作品,哪怕受了诺贝尔奖的加冕,获得世界性的赞誉,倘若不符合这些标准,也还是上不了文学的台面。
不过本篇主要是在新鲜感的层面上讲这个“惊”字,直白一点,就是出奇
制胜,靠一点出乎意料的妙趣来令人印象深刻。
大家一定都知道那首著名的打油诗:
天地一笼统,井上黑窟窿。
黑狗身上白,白狗身上肿。
为什么这首诗流传颇广?在百度知道里摘得一段分析如下:
此诗描写雪景,由全貌而及特写,由颜色而及神态。通篇写雪,不
着一“雪”字,而雪的形神跃然。遣词用字,十分贴切、生动、传神。用
语俚俗,本色拙朴,风致别然。格调诙谐幽默,轻松悦人,广为传播,无不叫绝。
读毕我只想翻三个90度的白眼。首先,雪不是小马驹那样的活物,形神跃然从何谈起?其次,这么一大段中,有几句是说到点子上的?说该诗遣词用字十分“贴切、生动、传神”,这和说一个方圆百里有名的美
女十分“漂亮、养眼、可人”有什么区别?说了等于白说,浪费人的期
待。我一向痛恨写文章言不及物言不及义,大而化之,充斥着陈词滥
调。而令人叹息的是,如今的所谓文学评论或作品赏析大多是这样大而
化之的路数,动辄牵强地分析时代背景、挖掘思想深度,而在核心的美
学层面上,却如抓瞎一般,经常是草草扯上几个淡就了事。
其实这首打油诗好就好在我上文所说的一点出乎意料的妙趣。在作
者以无厘头的方式凑出了前面三句之后,第四句会是什么?如果没有一
个漂亮的煞尾,这首诗简直交代不过去。黑狗身上白,白狗身上——还
是白啊,看你如何结尾?就在读者还执着于颜色时,作者志得意满地交
上了答卷:一句“白狗身上肿”真有峰回路转、柳暗花明的效果,出乎意
料却又合情合理,令人哑然失笑。
鲁迅也有类似的出奇制胜策略。他同样写过一首打油诗,题曰《我
的失恋》:
我的所爱在山腰;
想去寻她山太高,低头无法泪沾袍。
爱人赠我百蝶巾;
回她什么:猫头鹰。
从此翻脸不理我,不知何故兮使我心惊。
我的所爱在闹市;
想去寻她人拥挤,仰头无法泪沾耳。
爱人赠我双燕图;回她什么:冰糖壶卢。
从此翻脸不理我,不知何故兮使我糊涂。
我的所爱在河滨;
想去寻她河水深,歪头无法泪沾襟。
爱人赠我金表索;
回她什么:发汗药。
从此翻脸不理我,不知何故兮使我神经衰弱。
我的所爱在豪家;
想去寻她兮没有汽车,摇头无法泪如麻。
爱人赠我玫瑰花;
回她什么:赤练蛇。
从此翻脸不理我。
不知何故兮——由她去罢。
这首诗真当得上顾随评论它的几句话:“上下左右,龙跳虎卧,声
东击西,指南打北”。老虎行动迅疾,身爪利落,你不知道它下一秒从
哪里就扑来了。尽管鲁迅这首诗我已经读过很多遍,再读之下还是觉得
妙趣横生,不落窠臼。顾随又说,除却鲁迅其他人的文章都“如虫之蠕
动”,意思就是行动轨迹完全可预见,哪怕你出门打了趟酱油,回头看它还是在那里不紧不慢地爬着。
前面两例都是旨在搞笑的打油诗,似乎略缺乏说服力。再来看一个
正经点的例子吧。台湾的简媜是个将散文写得如诗一般惊心动魄的作
家。她将女作家惯有的清丽婉约与一种瑰伟卓荦、磅礴丰沛的张扬的生
命力结合在一起,形成自己独具魅力的风格。记得她的不知哪篇散文中
有这样的句子,是写她的“姆妈”(奶奶)的:
我是她胸襟上的丝绣帕,髻上的红彩花,岁月碾过的茅茨土屋里忽
然照见的一只乳燕。
一连三个比喻,前两句相似,都是讲姆妈视长孙女有如乡间妇人难
得的饰品,万般宝爱,意象本已十分出色。第三句神来之笔,突然化静
为动,由短及长,又夹杂以动词造成语法的参差,在各个面相上都与前
两句有别,但仍能以一种欣喜、珍爱的情感,将三个句子统一成规律的
序列。有了出乎意料的第三个譬喻,整个句子就如完睛之龙凌空而来,任谁都会被它的鳞鳞金光击中性灵,引发情思摇曳。我大概是在大学时
读到此句,如今十年过去了,仍念念不忘,不时缱绻唇齿间。
“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最坚定奉行者始终还是诗人,因此他们能够更
新我们的语言。但我一直认为现代诗人在这一条路上走得有点太过了。
大概是自恋的缘故,他们过于重视自己的片羽灵思,常常将通感运用到
昏天黑地的程度,强调特异的感官直觉而忽略审美的基本规律或曰共通
性,忽略了文学的沟通功能。这也许就是现代诗“不好看”,无法得到广
泛阅读的原因。天才的诗人、评论家T.S.艾略特说过,诗人不应该致力
于表现什么个性,而只应该表现寻常的感情,他只是一个工具,寻常的
印象和经验在这个工具里以种种特别的、意想不到的方式结合。这意思
明明白白:诗人的任务是造语,而非寻情。
刚才所举简媜的例子也可佐证艾略特的观点。简媜那句话里的感情
不过是人世间最最普通的舐犊之情罢了,难得之处在于以“特别的、意
想不到的”画面和音乐(节律)结合着来呈现,给读者带来强烈的审美
体验。简媜写的虽是散文,但诗意浓郁,原因也正在于此。
我读现代诗时手持的就是“造语VS寻情”的标准,凡寻情的,在内容
上炫奇立异的一概略过;只有造语的,精工于技艺的部分才细细品咂。
功利地挑拣出诗中的零珠碎玉,企图以诗人的敏锐语句来刺激自己日渐
麻木的文学肌体。这个方法也不妨推荐给大家,读现代诗可以更新我们的语言,拓展我们的造语思路。
当然我说的是优秀的现代诗,不是经常得鲁奖茅奖的某些口水诗,也不是故意的生堆硬造品。据说用翻译软件把几句大白话翻成日语,将
日语翻译成俄语,再依次翻译成法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最后再
翻译成汉语,就能得到一首现代诗。
也许,糟糕的现代诗实在太多了,沙中捡金太耗时间。保险的做法
还是阅读那些深具造语精神的古典诗人的作品吧,比如杜甫、李贺、温
庭筠等。杜甫诚不我欺,他身体力行地留给后人多少佳句!《野人送朱
樱》中有绝妙的一句,“数回细写愁仍破,万颗匀圆讶许同”。“细写”二
字是齐齿呼,令人觉出樱桃之娇嫩以及涤洗时的小心翼翼,“匀圆”二字
撮口呼,果实的圆润形态则呼之而出。通感运用得如此浑然天成不着痕
迹,直接将那些现代诗人甩出十八条街外。
最近为采访一个95后的少女作家,我读了她的许多文章。这孩子初
中时写的作品里就有很多令人过目难忘的奇句了。其中一篇小说写小女
孩翻到父亲记叙恋情的日记,她感慨道:
那对不知来日方长世界之大的恋人,他们从诗的深处,走向诗的更
深处。
这与黑狗白狗句有一样的妙趣。按庸俗的文法,尘封的日记重见天
光,读者一定以为他们要从诗的深处走向眼前,走到近处,可作者偏偏
让他们背道而行,进入诗的更深处。这一逆转,竟造就了无限的圣洁静
穆,意韵绵绵。看到文学界有如此后起之秀,我真是老怀欣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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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媜:《渔父》《解发夫妻》【比喻】善用比喻是一种基因突变(上)
名为比喻篇,实际通感啊、联想啊这些修辞手法都算在内,总之就
是拿一物比一物,由一事关联一事。
最近开了关于提升文笔的微信课程,又在“在行”APP上做一对一的
写作咨询,回想起来,我几乎对每一个学员都强调过:比喻是写作中最
重要的修辞手法。
只要稍微留心就能发现,被评价为“文采斐然”的作者,往往具备擅
用比喻的特质。事实上,神经科学家已经对艺术人群擅用比喻
(Metaphor)的共性进行了深入研究,有一期TED演讲[5]
专门介绍了这
方面研究的成果,科学家们发现:一种基因突变导致了这些人的大脑异
于常人。
我断定,张爱玲在这方面绝对基因突变到一塌糊涂了。且看看她那
些妙喻:
果然,姚先生大大小小七个女儿,一个比一个美,说也奇怪,社会
上流行着古典型的美,姚太太生下的小姐便是鹅蛋脸。鹅蛋脸过了时,俏丽的瓜子脸取而代之,姚太太新添的孩子便是瓜子脸。西方人对于大
眼睛,长睫毛的崇拜传入中土,姚太太便用忠实流利的译笔照样给翻制
了一下,毫不走样。姚家的模范美人,永远没有落伍的危险。亦步亦
趋,适合时代的需要,真是秀气所钟,天人感应。
头一次读这段就被秒杀了,妥帖、新奇到极致。比喻本就是一种勾
连,但这个“忠实流利的译笔”比喻里,本体和喻体又统统是某种勾连,所以交错地结成了网,把读者罩在里头,目瞪口呆。
比喻的大德当然是要妥帖,即本体和喻体确有明显相通处,这是一
条及格线。及格线以下的比喻长这样:
1. 听到这个消息后,哥哥姐姐像青蛙一样哇哇叫,我在地上翻筋
斗。2. 她身体蜷缩着,像一只倒干了粮食的瘪口袋,又像一只钻出了飞
蛾的空茧壳。
3. 陈鼻坐在我家门槛上,灶膛里的火映得他满脸闪光,那个巨大的
鼻子,像一块结了冰的萝卜雕成。
以上几句都出自莫言的《蛙》。我常拿莫言做靶子,实在不是跟他
有什么仇什么怨,而是因为当代文坛的主流作品几乎都读不下去,近两
年也就通读过莫言的《蛙》以及其他几个短篇,要举例只有拿他的举。
莫言的文风向来急躁,上面的几个比喻,根本没有书面文字该有的
考究与斟酌,而完全是一种人来疯式的夸夸其谈、口沫横飞。写作固然
要生动,不可死气沉沉,但总不能沦于躁狂。处理语言时,作者必须沉
静下来,研究语言的质地,思忖如何织染、剪裁、缝接。莫言对于语言
太轻视,又在表演上用力过猛,如评论家李建军所言,他的文字“显示
出一种外向的修辞姿态和浅表化的修辞效果”。他喜欢比喻,可是效果
都不好,本体跟喻体之间一点都不像,有一种挥之不去的胡扯感。
文章里使用比喻这一类修辞手法,第一忌讳生硬,为赋新词强作
比。也就是并没有受到真实感觉的牵引,而纯粹是为了给文字添加点花
样。TED演讲那位脑科学家说,共感是无意识的。读张爱玲的一些日常
随笔,可以体会到这一点。在没有受到叙事的节制、写得较为任性、不
太需要考虑读者时,张爱玲的比喻、通感等手法不是变少了,反而是更
多了,甚至于某些篇章从头到尾遍布着感觉和联想,密不透风,让人读
得十分吃劲。多亏了小说的体裁限制,必须讲求叙事的理性,有人物和
情节来稀释她浓稠的无意识,才能最终给大家呈现出《传奇》里那些恰
到好处、无可挑剔的篇章来。
也就是说,比喻更多是内向的意识流动,而非外向的传达,所以写
作的时候没有感觉就别强行作比,因为那样效果一定是反面的,一定会
成为槽点。
除了极其妥帖之外,张爱玲比喻常常还具备另一个妙处,就是新
奇。比如,她的小说贵气、富气,也洋气,可她往往会冷不丁地整点乡
土的意象,出人意料一番。比如《琉璃瓦》里那位为女儿结婚拟了四六
骈文登报启事的绅士姚先生:
姚先生端起宜兴紫泥茶壶来,就着壶嘴呷了两口茶。回想到那篇文章,不由的点头播脑地背诵起来。他站起身来,一只手抱着温暖的茶
壶,一只手按在口面,悠悠地抚摸着,像农人抱着鸡似的。
再比如中葡混血,香港上流社会交际圈第一美男子乔琪乔:
他比周吉婕还要没血色,连嘴唇都是苍白的,和石膏像一般。在那
黑压压的眉毛与睫毛底下,眼睛像风吹过的早稻田,时而露出稻子下的
水的青光,一闪,又暗了下去了。
混搭感觉的“通感”修辞也会带来强烈的新奇感。古代诗人早就展露
过他们的通感天赋,比如那句著名的“红杏枝头春意闹”,比如苏东坡
的“小星闹若沸”,以及李贺的“银浦流云学水声”,都是将视觉和听觉两
者打通。在通感方面,张爱玲可谓继往开来的集大成者了,她似乎能够
将所有感觉全部打通,简直百无禁忌。后来我看了那集TED演讲,终于
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了:
通感,或称共感、联觉(synesthesia)。婴儿的大脑本一片混沌,各种感觉彼此沟通。这种混沌在发育中被渐渐厘清,大脑分区变得显
著,每个区域有其固定对应的感官。而共感的发生是由于某种基因突
变,导致区域之间仍保留串联(cross-wiring),比如有些视觉区和听觉
区串联的人能感到升C调是绿色或什么色等等。
张爱玲大脑的各区域中,一定广泛而显著地存在串联。且看例句:
1. 日光像个黄蜂在头上嗡嗡转,营营扰扰的,竟使人痒刺刺地出了
汗。
2. 一日午后好天气,两人同去附近马路上走走。爱玲穿一件桃红单
旗袍,我说好看,她道:“桃红的颜色闻得见香气。” (胡兰成《今生今
世》)
3. 屋顶花园里常常有孩子们溜冰,兴致高的时候,从早到晚在我们
头上咕滋咕滋挫过来又挫过去,像瓷器的摩擦,又像睡熟的人在那里磨
牙,听得我们一粒粒牙齿在牙龈里发酸如同青石榴的子,剔一剔便会掉
下来。
4. 柔滑的软缎,像《蓝色的多瑙河》,凉阴阴地匝着人,流遍了全
身。触觉、听觉、视觉、嗅觉、味觉都串起来了。人精啊!
前文虽然说下笔时没有感觉就别强行作比,但并不是说叫大家安于
写不动“声色”的乏“味”文章,我的意思是临时抱佛脚没有用。张爱玲之
后很多人刻意造出的通感,那股矫情劲简直叫人起鸡皮疙瘩。所谓功夫
在诗外,想让自己的文字哪天也能花团锦簇,平日里关注感官和训练大
脑才是正途。还是那句话,光靠埋头硬写搞不定文笔,好文笔是看出来
的,听出来的,熏陶出来的。张爱玲在《天才梦》里说:
我懂得怎么看“七月巧云”,听苏格兰兵吹bagpipe,享受微风中的藤
椅,吃盐水花生,欣赏雨夜的霓虹灯,从双层公共汽车上伸出手摘树顶
的绿叶。在没有人与人交接的场合,我充满了生活的欢悦。
不是要刻奇地模仿,穿个棉布裙、披个长直发去树顶上一脸淡然地
破坏绿化,而是要功利地学她,目光灼灼地看她是怎么做到的。她的最
强大脑也不是全然天生的,后天的训练不可轻视。我在摘录她作品里的
比喻时,发现这些句子恰恰能够最集中凸显她艺术的底子,美术、音
乐、戏剧、舞蹈都有:
1. 墨灰的天,几点疏星,模糊的缺月,像石印的图画,下面白云蒸
腾,树顶上透出街灯淡淡的圆光。
2. 薇龙沿着路往山下走,太阳已经偏了西,山背后大红大紫,金绿
交错,热闹非凡,倒像雪茄烟盒盖上的商标画,满山的棕榈,芭蕉,都
被毒日头烘焙得干黄松鬈,像雪茄烟丝。
3. 那时已是上午四点钟左右,天上还有许多星,只是天色渐渐地淡
了,像一幅青色的泥金笺。
4. 我是中国人,喜欢喧哗吵闹,中国的锣鼓是不问情由,劈头劈脑
打下来的,再吵些我也能够忍受,但是交响乐的攻势是慢慢来的,需要
不少的时间把大喇叭钢琴凡阿林一一安排布置,四下里埋伏起来,此起
彼应,这样有计划的阴谋我害怕。
5. 隔着玻璃窗望出去,影影绰绰乌云里有个月亮,一搭黑,一搭
白,像个戏剧化的狰狞的脸谱。
6. 他穿过砖砌的天井,院子正中生着树,一树的枯枝高高印在淡青的天上,像瓷上的冰纹。
7. 蛮荒的日夜,没有钟,只是悠悠地日以继夜,夜以继日,日子过
得像钧窑的淡青底子上的紫晕,那倒也好。
8. 后宫春色那一幕,初开幕的时候,许多舞女扮出各种姿态,凝住
不动,嵌在金碧辉煌的布景里,那一刹那的确有点像中古时代僧侣手抄
书的插画,珍贵的“泥金手稿”,细碎的金色背景,肉红的人,大红,粉
蓝的点缀。
啧啧啧,真是涉猎广泛。整天这么熏着陶着,下笔能落俗套吗?艺
术修为是系统工程,大家勉力吧。【比喻】善用比喻是一种基因突变(下)
谈到比喻,不少人都举出钱锺书。
钱锺书《围城》里比喻确实很多,但总脱不了抖机灵和掉书袋的感
觉。比如很有名的那段:
她只穿绯霞色抹胸,海蓝色贴肉短裤,镂空白皮鞋里露出涂红的指
甲。……有人叫她“熟肉铺子”,因为只有熟食店会把那许多颜色暖热的
肉公开陈列;又有人叫她“真理”,因为据说“真理是赤裸裸的”。
两个比喻,正是前一个抖机灵,后一个掉书袋。作者并非受到真实
感觉牵引而作比,而更多是在玩文字游戏。所以,他的比喻给人感觉
是“隔”的,本喻体之间隔着一层文字或意识的障碍。如果说张爱玲是大
脑里分管不同感官的区域打通了,钱锺书则大概是大脑中另有一处“中
转站”,不同区域都先连接到那个中转站,尔后才好沟通。
或者说,他的比喻有浓重的段子手气质,这一点从句式上就看得出
来。都是抛出喻体,叫人先摸不着头脑一番,然后才告知本喻体的相通
处,博得哈哈众乐。要是揭晓答案的那半句上有灰色涂层,刮开来看,效果大概更好。除了上面一段,还有其他例子:
1. 她眼睛并不顶大,可是灵活温柔,反衬得许多女人的大眼睛只像
政治家讲的大话,大而无当。
2. 桌面就像《儒林外史》里范进给胡屠夫打了耳光的脸,刮得下斤
把猪油。
我觉得钱锺书属于“不掉书袋会死”的人,看看下面这一段:
这吻的分量很轻,范围很小,只仿佛清朝官场端茶送客时的把嘴唇
抹一抹茶碗边,或者从前西洋法庭见证人宣誓时的把嘴唇碰一碰《圣
经》,至多像那些信女们吻西藏活佛或罗马教皇的大脚趾,一种敬而远
之的亲近。这令人想到了《生活大爆炸》里的Sheldon眉飞色舞地说着火车或
者交通的各种冷门知识……Geek们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也挺好的
吧……
言归正传,上篇说到比喻除妥帖之外,还需新奇,要有辨识度。新
奇的效果可以由本喻体两端的风格悬殊造成,我举的例子是张爱玲作品
中的“洋-土”反差。除了风格悬殊,还可以有空间上的落差与陡转。例
出阿城的《溜索》:
我战战兢兢跨上角框,领队吼一声:“往下看不得,命在天上!”猛
一送,只觉耳边生风,僵着脖颈盯住天,倒像俯身看海。
这比喻一下子海天倒置,当时读着觉得过瘾极了。瞬间叫我明白了
古人为什么说“文章可与造化争功”。诺兰的电影《星际穿越》里的某些
镜头也有这种惊心动魄的壮美感。
还有一类新奇的比喻,是平常惯于拿A比B,如今作者则以B比A。
例子还是出自《溜索》,大家感受一下:
那马平时并不觉得雄壮,此时却静立如伟人,晃一晃头,鬃飘起
来。
向来我们只将厉害的人物比作枭禽猛兽,目光如鹰、迅疾似豹云
云,却绝少见到把临崖淡定的动物比作处变不惊的伟人。类似的以人写
物的句子在老舍的《月牙儿》里面也读到过,同样有种难以言传的妙
趣:
我们的锅有时干净得像个体面的寡妇。
OK,新奇说完了。接下来要说的是张氏比喻的另一特点:同一篇
章中比喻的协同性。张爱玲造境不遗余力,《金锁记》全篇诸多意象,都与题眼中的“金”字成呼应之势:
1. 那扁扁的下弦月,低一点,低一点,大一点,像赤金的脸盆,沉
了下去。
2. 敝旧的太阳弥漫在空气里像金的灰尘,微微呛人的金灰,揉进眼
睛里去,昏昏的……相同的手法在《沉香屑——第一炉香》中益发彰显。小说聊斋式邪
魅氛围的形成,主要得的正是比喻之力。这是从阅读的角度来说,如果
从创作的角度说,主题或曰情绪正如太阳,而比喻丛林中的各种植物,虽姿态万千,却无一不向阳生长,依据光照而改变形态。请看:
1. 薇龙一抬眼望见钢琴上面,宝蓝瓷盘里一棵仙人掌,正是含苞欲
放,那苍绿的厚叶子,四下里探着头,像一窠青蛇,那枝头的一捻红,便像吐出的蛇信子……
2. 她那扇子偏了一偏,扇子里筛入几丝黄金色的阳光,拂过她的嘴
边,正像一只老虎猫的须,振振欲飞。
3. 再回头看姑妈的家,依稀还见那黄地红边的窗棂,绿玻璃窗里映
着海色。那巍巍的白房子,盖着绿色的琉璃瓦,很有点像古代的皇陵。
4. 梁家那白房子黏黏地溶化在白雾里,只看见绿玻璃窗里晃动着灯
光,绿幽幽地,一方一方,像薄荷酒里的冰块。
5. 柔滑的软缎,像《蓝色的多瑙河》,凉阴阴地匝着人,流遍了全
身。
《聊斋》的元素很足吧。有些比喻不那么聊斋,但也足够惶惶然、惨兮兮:
中午的太阳煌煌地照着,天却是金属品的冷冷的白色,像刀子一般
割痛了眼睛。秋深了。一只鸟向山巅飞去,黑鸟在白天上,飞到顶高,像在刀口上刮了一刮似的,惨叫了一声,翻过山那边去了。
由于这种丝丝入扣的写法,全篇读完之后,会感到一种紧张感久久
不散。有些作家的文本也有类似的摄住人心的效果,比如余华,但他们
主要依靠的是大段大段的心理独白。这种小说常常需要背着回忆的壳,才能形成那种咏叹感伤的腔调。
汉语写作大家当中,也就张爱玲一人的比喻卓尔不群,算得上是她
的鲜明特色,是她令人过目难忘处。其他比如沈从文、阿城等,虽然也
时有妙喻,但远不如张那么突出。鲁迅的比喻就更不多,翻了翻《故事
新编》,摘录两条:1. 大风忽地起来,火栓旋转着发吼,青的和杂色的石块都一色通红
了,饴糖似的流布在裂缝中间,像一条不灭的闪电。
2. 他一手拈弓,一手捏着三枝箭,都搭上去,拉了一个满弓,正对
着月亮。身子是岩石一般挺立着,眼光直射,闪闪如岩下电,须发开张
飘动,像黑色火,这一瞬息,使人仿佛想见他当年射日的雄姿。
第一句,女娲炼石补天,多么神圣庄严令人屏息的时刻啊,可是鲁
迅却轻巧巧将那炽热的石浆比作饴糖。《故事新编》中随处可见类似
的“庄-谐”对照。这比喻可以归入上文谈的“新奇”那个条目。
鲁迅文字的魅力,表面的源头是那种精确表达和融炼多种风格的能
力,而再深究下去,则无不源于他特异的心性。他是少有的集敏锐、勇
猛和慈悲于一身的人,因为敏锐,乃得以洞察本质,因为勇猛,才敢于
对抗庸见,因为慈悲,所以在很多事情上怀有责任感。而第二句的“黑
色火”这一比喻,就是他心性宇宙的一个标识物,在他的粉丝读来会有
特殊的意味。
有关他文字的精准和富于变化,倒是有人用了两个极精彩的比喻:
1. 鲁迅先生白话文上下左右,龙跳虎卧,声东击西,指南打北。他
人则如虫之蠕动。
2. 近代白话文鲁迅收拾得头紧脚紧,一笔一个花。即使打倒别人,打一百个跟头要有一百个花样,重复算我栽了。
语出顾随,这是《顾随诗词讲记》里的话。文评家里也有善喻者,顾随和木心是其中翘楚。顾随是当代词学泰斗叶嘉莹的恩师,这本讲记
正是根据叶嘉莹少年时的听课笔记整理。书中妙句太多,且凭记忆再举
一句吧:
杜是排山倒海,李是驾凤乘銮。(杜甫、李白)
木心这两年较热,大概读过他《文学回忆录》的人不少了,也一样
从书中摘两个好比喻吧:
1. 《红楼梦》中的诗,如水草。取出水,即不好。放在水中,好
看。2. 1948年我乘海船经台湾海峡,某日傍晚,暴雨过后,海上出现壮
丽景色:三层云,一层在天边,不动,一层是晚霞,一层是下过雨的
云,在桅顶飞掠——我说,这就是拜伦。
学院派的文评家看不惯这种风格,声称以比喻来阐释观点是“不严
谨”的,鄙薄木心是个“才子”。唉,在文学评论的领域,竟然也敢把“才
子”当作贬义词来使用,就好像这里是划给庸人们的保护区似的。
那些善譬喻的才子们,你奚落也好,诋毁也罢,唯一做不到的就是
记不住他。纳博科夫的《俄罗斯文学讲稿》,翻开第一页就看到他打了
个大开脑洞的比喻,令所有读者从此牢记一条俄罗斯文学史常识,再不
相忘:
十九世纪初至今所产生的被公认为最优秀的俄罗斯小说和诗歌,按
一般印刷算共计大约两万三千页。显然,无论法国还是英国文学,都不
能被浓缩到这样的程度。英法文学绵延好几个世纪,巨著数量之众令人
咋舌……而俄罗斯文学的迷人便利之处在于,如果除去仅有的一本中世
纪著作,所有的作品可以盛进一只容量为一个世纪的双耳细颈瓶——至
于这以后所产生的那点零头,加个小奶罐就够了。
If we exclude one medieval masterpiece, the beautifully commodious
thing about Russian prose is that it is all contained in the amphora of one
round century - with an additional little cream jug provided for whatever
surplus may have accumulated s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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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沉香屑——第一炉香》
阿城:《溜索》【通灵】菲茨杰拉德化平庸为神奇的法力
很多读者问过风景怎么写,先说其中的一个窍门:写风景最好有动
态。
比如我经常提到的汪曾祺代表作《受戒》的结尾:
芦花才吐新穗。紫灰色的芦穗,发着银光,软软的,滑溜溜的,像
一串丝线。有的地方结了蒲棒,通红的,像一枝一枝小蜡烛。青浮萍,紫浮萍。长脚蚊子,水蜘蛛。野菱角开着四瓣的小白花。惊起一只青桩
(一种水鸟),擦着芦穗,扑鲁鲁鲁飞远了。……
前面都是静景,但以动态的一个句子收尾,造成余韵不绝的效果,很妙。
鲁迅他老人家不常写景,我在脑中回顾他最好的景笔,发现恰恰也
是动态的:
我仿佛记得曾坐小船经过山阴道,两岸边的乌桕、新禾、野花、鸡、狗,丛树和枯树、茅屋、塔、伽蓝,农夫和村妇、村女、晒着的衣
裳,和尚、蓑笠,天、云、竹……,都倒影在澄碧的小河中,随着每一
打桨,各各夹带了闪烁的日光,并水里的萍藻游鱼,一同荡漾。诸影诸
物:无不解散,而且摇动、扩大,互相融和;刚一融和,却又退缩,复
近于原形。边缘都参差如夏云头,镶着日光,发出水银色焰。
出自《野草》里的一篇,题目叫《好的故事》。
下面言归正传,开说菲茨杰拉德吧。最擅长写动景的作家大概就是
他了,风景们遇到菲茨杰拉德可算是遭了殃,因为他从不遵循“大事化
小小事化了”的美德,没有动态创造动态也要写,无中生有,兴风作
浪,怎么着都要给搅扰个透。看他在《了不起的盖茨比》里如何写草坪:
The lawn started at the beach and ran toward the front door for a quarter
of a mile, jumping over sundials and brick walks and burning gardens -
finally when it reached the house drifting up the side in bright vines as
though from the momentum of its run. The front was broken by a line of
French windows, glowing now with reflected gold …
草坪从海滩发足奔向大门,一路奔了有四百来米,跨过日晷、砖径
和绚烂的花园——终于奔到房前,像是借助于奔跑的势头,一跃而成绿
油油的常青藤继续向上。迎面,一排法式落地窗破绿壁而出,金光闪
闪……
[6]
人家好端端一个静如处子的草坪,生生被他写得动如脱兔了。菲茨
杰拉德就像个魔法师,有化平庸为神奇的法力。再比如下面这一段,其
实不过是个烧垃圾形成的灰场,没什么特别的,但菲茨杰拉德愣是写得
叫人一读就不能忘记。
This is a valley of ashes - a fantastic farm where ashes grow like wheat
into ridges and hills and grotesque gardens; where ashes take the forms of
houses and chimneys and rising smoke and, finally, with a transcendent
effort, of ash-grey men who move dimly and already c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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