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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问?标本病传论篇第六十五.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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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素问·标本病传论篇第六十五

    ◆ 篇题解释

    本篇是《内经》中集中讨论疾病治疗原则的篇章之一。篇中的前半部分论述了疾病的标本及治法的逆从,后半部分论述了疾病的传变规律和预后,故篇名"标本病传论"。正如马莳《黄帝内经素问注证发微》所说:"本篇前二节论标本,后八节论病传,故名篇。"选文为前半部分。

    ◆ 主题思想

    本篇指出病有标本阴阳之变,治有先后逆从之理,临床有现实指导意义。故本文说:"知标本者,万举万当,不知标本,是谓妄行。"

    指出标本的范围比较广泛,因此,标本的运用,相当灵活,根据具体情况有病在本取之本,有病在本取之标,有病在标取之标,有病在标取之本等的不同,这就是先后缓急的处理方法。总之,运用标本的一个基本原则是"急则治标,缓则治本。"

    最后指出疾病的传变,是以五行配五脏,以其相克关系而定。以相克次序的五脏传变预后多不良,若间隔一脏或二、三脏者,预后良好。

    教学内容

    治病求标求本的意义。

    标本先后的原则。

    目的要求

    掌握标本的概念及其先后的原则。

    掌握腹满与大小不利治其标的机理,并理解脾胃转输作用在治疗中的意义。

    原文解析

    ◆ 辨别标本的标准及施治原则。

    ◆ 标本治则的临证运用示范。

    素问·标本病传论篇第六十五·辨别标本的标准及施治原则

    原文

    黄帝问曰:病有标本,刺有逆从,奈何?岐伯对曰:凡刺之方,必别阴阳,前后相应,逆从得施,标本相移。故曰:有其在标而求之于标,有其在本而求之于本,有其在本而求之于标,有其在标而求之于本。故治有取标而得者,有取本而得者,有逆取而得者,有从取而得者。故知逆与从,正行无问,知标本者,万举万当,不知标本,是谓妄行。

    词解:

    病有标本:标本是一个相对的概念。病有标本,主要指病发先后及主次,先病为本,后病为标。张介宾注:"病之先受者为本,病之后变者为标。生于本者,言受病之原根,生于标者,言目前之多变也。"刺有逆从:指针刺等治法有逆治和从治的不同。逆治为病在本而治标,病在标而治本。从治为病在本而治本,病在标而治标。

    前后相应:治疗时对先发病证与后发病证前后互相照应。 标本相移:先治本病或先治标病,不能固定不变,须视具体情况而定。

    正行无问:自己正确施行,而不必询问他人。

    语译

    黄帝问道:疾病有所谓"标病"和"本病"的区别,针刺方法有所谓"逆治"和"从治"的不同,这是为什么?岐伯回答说:凡是针刺之前,首先必须分辨清楚病变性质是属阴还是属阳,并把病变过程中先出现的症状和后出现的症状的相互关系搞清楚,然后再决定运用合适的治法,或者运用逆治法,或者运用从治法;或者先治疗标病,或者先治疗本病,灵活掌握。因此,有的情况下可以见到标病就先治疗标病;有的情况下见到本病就先治疗本病;有的情况下见到本病却先治疗标病;有的情况下见到标病却先治疗本病。从治疗效果来看:有的采用治疗标病的方法而见效;有的则采用治疗本病的方法而治愈了疾病;有的运用从治的方法而获得效果;有的则运用逆治的方法而使病变痊愈。所以,如果能熟练地掌握逆治和从治的原则方法,那么就可以放手治疗,而不必有所疑虑;如果能透彻地认识疾病的标病和本病,以及疾病的先后、轻重、缓急,治疗时就能屡治屡效,万无一失;如果不懂得标本的道理,治疗时必然是盲目胡乱的。

    释义

    本段集中阐述了辨别标病和本病的标准及其施治原则。

    病有标本一病之中,有本有标。一般说来,本是指先发的、主要的病证,标则是后继出现的较为次要的病证。辨明标本是正确施治的前提,不知标本,治疗就会陷于盲目。

    刺有逆从凡治疾病,既要遵循调节阴阳盛衰之大法,也要注重标本先后的原则。所谓逆治,即病在本先治标或病在标先治本。所谓从治,即病在本先治本或病在标先治标。这种逆治与从治之间的选择,即"标本相移",完全要依据病情的变化和治疗的需要而定。

    按语

    关于标本的含义。本,指草木之根;标,又称为末,为草木枝叶末梢。通常以标本喻相关而又对立的事物。

    标本:《内经》中所用标本的概念,所指代的事物很广泛。如谓六气之标本,则风、热、火、湿、燥、寒为本,三阴三阳为标,是为标本中气之论,见《素问·至真要大论》;医患间的标本,则"病为本,工为标",见《素问·汤液醪醴论》;体内结构间之标本,则内脏为本,肢体为标,见《灵枢·终始》;病脏间的标本,水肿病则称"其本在肾,其末在肺","标本俱病,故肺为喘呼,肾为水肿,肺为逆不得卧,分为相输俱受者,水气之所留也",见《素问·水热穴论》;病发先后主次之标本,即如本篇所述。后世在《内经》的基础上,又进一步扩大了标本的范围,如称正气为本,邪气为标;病因为本,病证为标;里病为本,表病为标;旧病为本,新病为标等。近年,一些学者又运用矛盾运动的法则来认识标本问题。

    标本相移,刺有逆从。本节指出,大凡治病,或用见本治本、见标治标的从治法,或用见本治标、见标治本的逆治法。

    【举例】如《灵枢·终始》说:"病先起于阴者,先治其阴而后治其阳;病先起于阳者,先治其阳而后治其阴。"《灵枢·五色》也说:"病生于内者,先治其阴,后治其阳,反者益甚;其病生于阳者,先治其外,后治其内,反者益甚。"

    病先发先治,后发后治,乃是常规常法。但又要注意病情往往复杂多变,当标病本病的主从关系发生改变的时候,治疗的重点也要随之加以调整,即标本相移,而由从治变为逆治。

    素问·标本病传论篇第六十五·标本治则的临证运用示范

    原文

    夫阴阳逆从标本之为道也,小而大,言一而知百病之害,少而多,浅而博,可以言一而知百也。以浅而知深,察近而知远,言标与本,易而勿及。

    治反为逆,治得为从。先病而后逆者治其本,先逆而后病者治其本。先寒而后生病者治其本,先病而后生寒者治其本。先热而后生病者治其本,先热而后生中满者治其标。先病而后泄者治其本,先泄而后生他病者治其本,必且调之,乃治其他病。先病而后生中满者治其标,先中满而后烦心者治其本。人有客气,有同气。小大不利治其标,小大利治其本。病发而有余,本而标之,先治其本,后治其标;病发而不足,标而本之,先治其标,后治其本。谨察间甚,以意调之,间者并行,甚者独行。先小大不利而后生病者治其本。

    词解:

    小而大、少而多、浅而博:皆谓只要掌握了阴阳逆从标本之理,就能对疾病的认识由小到大,由少到多,由粗浅到广博。言一而知百病之害:一,指阴阳逆从标本之理。疾病种类虽多,不外阴阳;病证虽杂,不外标本;治法虽众,无非逆从。故言一阴阳逆从标本之理,便可触类旁通,尽知多种疾病的危害。

    小而大、少而多、浅而博:皆谓只要掌握了阴阳逆从标本之理,就能对疾病的认识由小到大,由少到多,由粗浅到广博。言标与本,易而勿及:谓标本逆从之理,不难理解,但在具体运用中,又不易达到要求。

    治反为逆,治得为从:治疗违反标本之理,则为治之逆;符合标本之理,则为治之顺。此逆从指治疗效果的成败,与逆治、从治有别。先病而后逆者治其本:逆为病势之逆。一说逆为气血之逆,亦可参。

    先热而后生中满者治其标:中满为腑气不行,水谷难入,是为急候,必先治之。张介宾注:"诸病皆先治本,而惟中满者先治其标,盖以中满为病,其邪在胃,胃者脏腑之本也,胃满则药食之气不能行,而脏腑皆失其所禀,故先治此者,亦所以治本也。"先泄而后生他病者治其本:先病为本,证见泄泻,乃脾运失常,尤当即治,以固后天之本。

    有客气,有同气:《新校正》:"按全元起本,'同'作'固'。"作"固"为是。客气为新受的邪气,固气为原在体内的邪气。客气致病为标,固气之病为本。大小不利治其标:大小便不通,在此虽属继发之标病,因其危急,也须先治。张介宾注:"即先有他病,而后为小大不利者,也先治其标。诸皆治本,此独治标,盖二便不通,乃危急之候,虽为标病必先治之,此所谓急则治其标也。"

    病发而有余,本而标之:邪气有余的实证,先治其本,后治其标,即先治病本的实邪,而后调治其他证候。病发而不足,标而本之:正气不足的虚证,先治其标,后治其本,即先治现症之标,然后再补正气不足之本。

    间者并行,甚者独行:间者,指病轻;甚者,指病重。并行,即标本同治。独行,治标或治本,单独施行,以求治之精专。

    语译

    病情的属阴和属阳,治疗的逆治和从治,疾病的标病和本病,这些道理,看起来很小,但实际上包含着很大的意义。从对一个疾病的标病和本病,逆治和从治的认识,可以举一反三,触类旁通,进一步了解许多疾病的原理及其对人体造成的危害。使人们的知识由少到多,由浅显到深广,言一而知百。从浅便能知道深,从近便能知道远。尽管如此,标病和本病的道理,说起来容易理解,但要真正掌握,在临床实践中自如运用,却不是那么简单的。

    不懂得标本的道理,治疗时违反了标本的原则,称为逆治;知道标本的道理,治疗时顺从标本的原则,则称为从治。一般说来,如果病人先患某种病,然后才出现气血紊乱的,则先患之病是本病,气血紊乱是标病,应该首先治疗病人的本病;如果病人先出现气血紊乱,然后再出现某种病变的,则气血紊乱就是本病,后出现的病为标病,应该首先治疗气血紊乱;如果病人先出现寒证而后产生其它病变的,则其寒为本病,其它病为标病,应当先治其寒;如果病人先患某种疾病,然后才出现寒性病症的;那么本身先患的病是本病,应当先治其本身的病;如果病人先患热病,然后才出现其它病变的,则热病是本病,其它病是标病;如果病人先患某种疾病,而后才出现发热的,则病人先病为本病,发热为标病,应当先治疗发热的标病;如果病人先患某种疾病,然后才引起泄泻的,则病人先患之病为本病,泄泻为标病,应当先治疗本病;如果病人先有泄泻,然后才引起其它疾病的,则泄泻为本病,其它病为标病,应当先治疗本病,必须首先把泄泻调理好,然后才能治疗其他疾病;如果病人先患某种病,然后才引起脘腹部胀满的,则先病为本病,脘腹部胀满为标病,应该先解除脘腹部胀满的标病;如果病人先发生脘腹部胀满的症状,然后才产生心烦的,则脘腹部胀满为本病,心烦为标病,应当先治脘腹胀满的本病;人体发生疾病有的是新感受外界邪气引起的,有的则是体内本身固有的邪气所引起的,新感邪气致病为标病,固有邪气致病为本病;凡是由某种疾病而引起大小便不通利的,应当先治大小便不通这个标病;如果病人先出现大小便不通利,而后才引起其他病变的,则大小便不通利是本病,应当先解决大小便不通利这个本病;一般来说,由于邪气亢盛有余而导致的实性疾病,应当采限"本而标之"的治法,也就是先治本病,然后才治疗标病,也就是先驱除邪气,然后才调理人体阴阳气血的紊乱;如果是正气虚损不足所引起的虚性疾病,则应采取"标而本之"的治法,也就是先治其标病,然后治其本病。要谨慎仔细地诊察病情的轻重浅深,细心地辨别标本先后,然后再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的治疗。病情比较轻浅的,可以同时治疗标病和本病;病情深重的,则应当集中力量治疗其最危急的病变,或者单独治疗标病,或者单独治疗本病。

    释义

    由于标本逆从之理,"易而勿及",故本段对标本治则的临证运用作了示范举例。

    ◆ 本病先治。例中这种情况居多。举例:如先病后逆,则治其先发之证,先逆后病治其逆,先寒后病治其寒,先热后病治其热等。

    ◆ 标急治标。例中这种情况虽少,但不容忽视。举例:如腹胀满、大小便不通等症,即使属于后发,也必须立即调治,否则便不能扼制疾病发展,甚至危及生命。后世所谓"急则治其标",实为标急治标。

    ◆ 标本先后。以邪气有余为本之病,则邪易传他处而见标病,应先治其实邪之本,杜绝传变,则标病自然易治;若以正气不足为本之病,则易受乘侮之气,应先治其乘侮之标,才利于扶助正气之本。

    ◆ 间者并行,甚者独行。临证有时需要治标治本两者兼顾,一同施用,有时仅治标或仅治本,一方单行,这完全取决于病情。病证错杂而病势尚轻者,可"并行"。【举例】举例:如《素问·评热病论》治风厥,"表里刺之,饮之服汤",既治发热之表,又兼治烦闷之里。

    但对病势危重者,"并行"反易误事,必须"独行"才能获效。【举例】举例:如《素问·病能论》治怒狂阳厥,"服以生铁洛(落)为饮",正是取其一味生铁落,气寒质重,下气疾速,专任而力更宏。

    按语

    本节标本治则的示例中,治本居多,治标仅中满及小大不利而已。首重治本,体现了治疗疾病的一般规律,为治疗之常。先治标则为治疗之变,为权宜之计,标证解决后,仍以治本收功。故不可止于治标,而忽于治本。【原文】

    原文:张介宾说:"奈何今之医家,多不知求本求标、孰缓孰急之道,以故治标者常八九,治本者无二三,且动称急则治其标,缓则治其本,尚不知孰为可缓,孰为最急,颠倒错认,举手误人,是未明此篇标本之真义耳。"

    在标本逆从的治疗规范中,中满之症除因其急而先治外,还有中满属胃气壅滞,"则药食之气不能行,脏腑皆失所禀",影响及于全身,也必先期处理。【前贤医案示例】

    前贤医案示例: 兹举前贤医案三例,以示经义之运用。

    ◆ 案一 江汝洁治一人,患前后闭三四日,且不能食,甚危急。江视之曰:头痛耳鸣,九窍不利,肠胃之所生也。经曰:北方黑色,入通于肾,开窍于二阴。藏精于肾,精不足则二便难。以锁阳三钱,酒洗焙干为末,煮粥,强与服之。是晚二便俱利,饮食亦进。(《名医类案·秘结》)

    ◆ 案二 东垣治一贵妇,八月中,先因劳役饮食失节,加之忧思,病结痞,心腹胀满,旦食则不能暮食,两胁刺痛,诊其脉,弦而细。至夜,浊阴之气当降而不降,胀尤甚。大抵阳主运化,饮食劳倦,损伤脾胃,阳气不能运化精微,聚而不散,故为胀满。先灸中脘,乃胃之募穴,引胃中生发之气上行阳道。又以木香顺气汤助之,使浊阴之气自此而降矣。(《名医类案·痞满》)

    ◆ 案三 吕沧洲治一人,病下利完谷。众医咸谓洞泄寒中,日服四逆理中等弥剧。诊其脉,两尺俱弦长,右关浮于左关一倍,其目外眦如草兹,盖知肝风传脾,因成飱泄,非脏寒所致。饮以小续命汤减麻黄加白术,痢止。续命非止痢药,饮不终剂而痢止者,以从本治故也。(《名医类案·泻》)

    素问·标本病传论篇第六十五

    复习自测......(后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