肿瘤治疗评价的新标准-RECIST.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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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附件(64kb)。
(Response Evaluation Criteria in Solid Tumors)
肿瘤评价的历史背景
? 癌症临床试验的成功及进展,得归功于1960年左右,美国国家卫生研究院癌症研究组的临床医师们提供了一连串临床试验的经验,并制定了一系列临床试验的标准与规范,才能有今日临床试验的初具规模。
? 这些标准与规范最重要的一点是对选择肿瘤的测量方式,达成一致性的共识,同时也针对疗效有关的临床病情,予以规范,并在治疗后,观察肿瘤的大小来作为有无缓解疗效的依据。
? 当时规定在两种情形下,可被判定为缓解 (positive response):一是肿瘤的总量变小,同时没有任何一个肿瘤增大,也没有新的肿瘤出现;或是二、除了肿瘤大小的测量外,当进行判定的医师群在考虑病人主观的进步及药物的副作用后认为对病人整体而言是有助益,同时规定,缓解期间的认定要连续两次测量肿瘤都维持同样大小或缩小才算开始缓解,连续两次测量肿瘤都增大时缓解结束。如肿瘤变小,维持90天以上为长期缓解 (prolonged response),90天以下则为短暂性的缓解 (transient response)。
肿瘤评论历史背景
? 当时,为了减少人为的错觉,对于肿瘤的测量,尽量鼓励由同一位医护人员来执行,如需要换人时,也希望前后二人能有一次一起来测量的机会。并且,所测量的肿瘤必须有明显的边缘,或容易在X光片上显示。一般建议每一个病人预定测量的肿瘤,每个器官最多五个,总数量最多不超过十个,定时分别测量 (如:表皮或皮下五个,肺部二个及骨头二个等)。在临床追踪时,表皮或皮下的肿瘤,每星期追踪一次,肺部 (利用X光片来测量) 每二星期一次,而骨头的肿瘤则四星期追踪一次,测量方法则是以相同的量尺 (Fisher #12-130, Calipers 0-12 cm) 来量最长直径及与之交叉的最长径,如图A的总面绩a × b来计算并记录。对肺部肿瘤的测量,需在开始治疗三天之内完成,骨头的肿瘤,可在治疗开始后十天之内完成。
肿瘤治疗评价-WHO标准
? Zubrod(Zubrod CG, Schneiderman SM, Frei E. III, Brindley C, Gold GL, Schnider B et al. Appraisal of methods for the study of chemotherapy of cancer in man: Comparative therapeutic trial of nitrogen mustard and thiophosphamide. J. Chronic Dis. 1960; 11:7-33. )等的论文,一直被认为是临床试验的基准,直到1976年,Moertel及Hanley(Moertel CG and Hanley JA: The effect of measuring error on the results of therapeutic trials in advanced cancer. Cancer 1976; 38:388-394.)在Cancer杂志上发表了一篇值得注意的论文,他们请了十六位癌症专家来测量六对 (十二个) 人造的肿瘤,发现肿瘤大小缩减成一半时,同一个测量者有7.8 %及不同人之间有6.8 %的测量差异;如肿瘤大小缩成25 %时,同一个人有19 %及不同人有25 %的不同测量结果。在技术及仪器进步的情形下,大家开始对这个已被使用了快二十年的肿瘤测量方法的可信度产生怀疑,是不是有改良的需要?为此,世界卫生组织 (WHO) 聚集了全球的癌症专家,分别于1977在Turin及1979在Brussel召开了二次的国际性会议,针对癌症治疗疗效,希望能归纳出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全球一致性的评估规则。这个修改过的评估规范由Miller等(Miller AB, Hoogstraten B, Staquet M. and Winkler A: Reporting results of cancer treatment. Cancer 1981; 47:207-214. )于1981年发表在Cancer杂志上 ......
(Response Evaluation Criteria in Solid Tumors)
肿瘤评价的历史背景
? 癌症临床试验的成功及进展,得归功于1960年左右,美国国家卫生研究院癌症研究组的临床医师们提供了一连串临床试验的经验,并制定了一系列临床试验的标准与规范,才能有今日临床试验的初具规模。
? 这些标准与规范最重要的一点是对选择肿瘤的测量方式,达成一致性的共识,同时也针对疗效有关的临床病情,予以规范,并在治疗后,观察肿瘤的大小来作为有无缓解疗效的依据。
? 当时规定在两种情形下,可被判定为缓解 (positive response):一是肿瘤的总量变小,同时没有任何一个肿瘤增大,也没有新的肿瘤出现;或是二、除了肿瘤大小的测量外,当进行判定的医师群在考虑病人主观的进步及药物的副作用后认为对病人整体而言是有助益,同时规定,缓解期间的认定要连续两次测量肿瘤都维持同样大小或缩小才算开始缓解,连续两次测量肿瘤都增大时缓解结束。如肿瘤变小,维持90天以上为长期缓解 (prolonged response),90天以下则为短暂性的缓解 (transient response)。
肿瘤评论历史背景
? 当时,为了减少人为的错觉,对于肿瘤的测量,尽量鼓励由同一位医护人员来执行,如需要换人时,也希望前后二人能有一次一起来测量的机会。并且,所测量的肿瘤必须有明显的边缘,或容易在X光片上显示。一般建议每一个病人预定测量的肿瘤,每个器官最多五个,总数量最多不超过十个,定时分别测量 (如:表皮或皮下五个,肺部二个及骨头二个等)。在临床追踪时,表皮或皮下的肿瘤,每星期追踪一次,肺部 (利用X光片来测量) 每二星期一次,而骨头的肿瘤则四星期追踪一次,测量方法则是以相同的量尺 (Fisher #12-130, Calipers 0-12 cm) 来量最长直径及与之交叉的最长径,如图A的总面绩a × b来计算并记录。对肺部肿瘤的测量,需在开始治疗三天之内完成,骨头的肿瘤,可在治疗开始后十天之内完成。
肿瘤治疗评价-WHO标准
? Zubrod(Zubrod CG, Schneiderman SM, Frei E. III, Brindley C, Gold GL, Schnider B et al. Appraisal of methods for the study of chemotherapy of cancer in man: Comparative therapeutic trial of nitrogen mustard and thiophosphamide. J. Chronic Dis. 1960; 11:7-33. )等的论文,一直被认为是临床试验的基准,直到1976年,Moertel及Hanley(Moertel CG and Hanley JA: The effect of measuring error on the results of therapeutic trials in advanced cancer. Cancer 1976; 38:388-394.)在Cancer杂志上发表了一篇值得注意的论文,他们请了十六位癌症专家来测量六对 (十二个) 人造的肿瘤,发现肿瘤大小缩减成一半时,同一个测量者有7.8 %及不同人之间有6.8 %的测量差异;如肿瘤大小缩成25 %时,同一个人有19 %及不同人有25 %的不同测量结果。在技术及仪器进步的情形下,大家开始对这个已被使用了快二十年的肿瘤测量方法的可信度产生怀疑,是不是有改良的需要?为此,世界卫生组织 (WHO) 聚集了全球的癌症专家,分别于1977在Turin及1979在Brussel召开了二次的国际性会议,针对癌症治疗疗效,希望能归纳出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全球一致性的评估规则。这个修改过的评估规范由Miller等(Miller AB, Hoogstraten B, Staquet M. and Winkler A: Reporting results of cancer treatment. Cancer 1981; 47:207-214. )于1981年发表在Cancer杂志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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