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想你也喜欢我.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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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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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想你也喜欢我,这是一本关于感情散文的书籍,在书里作者一共精选了15篇的情感生活故事相关内容,读者能够在书中读到贴近生活的态度,值得一看。

内容介绍
在我漫长的生命里,最好的时光,是遇见你。
我走你走过的路,听你听过的歌,不是为了证明我有多爱你,只是为了离你近一些。
我也许无法使你摆脱寂寞,但我至少可以陪你一起寂寞。
春光这么好,多想你也喜欢我。
《多想你也喜欢我》是「ONE·一个」常驻作者马叛(@天涯蝴蝶浪子)的首部短篇自选集,精选十五篇最赞故事,陪你度过每一个不眠之夜。
书籍作者信息
马叛,「ONE·一个」常驻作者。不上学的书痴,不上班的工作狂。梦想用摇滚改变世界,最终因写作改变了自己。17岁时离开校园随乐团游历全国各地,21岁时因感情变故停止歌唱。现在隐居西部,昼伏夜出,是有故事的人,也是讲故事的人。
章节目录
CHAPTER 01 最后一个女朋友
CHAPTER 02 别怕有我
CHAPTER 03 光头女友
CHAPTER 04 修琴师的两次爱情
CHAPTER 05 人生的意义
CHAPTER 06 像风一样自由
CHAPTER 07 一梦十年
CHAPTER 08 光棍节的由来
CHAPTER 09 乱离人
CHAPTER 10 我不能悲伤地坐在你身旁
CHAPTER 11 天外天
CHAPTER 12 赤焰大陆
CHAPTER 13 元鹤
CHAPTER 14 云族
CHAPTER 15 守护者
多想你也喜欢我截图


目录
CHAPTER 01 最后一个女朋友
CHAPTER 02 别怕有我
CHAPTER 03 光头女友
CHAPTER 04 修琴师的两次爱情
CHAPTER 05 人生的意义
CHAPTER 06 像风一样自由
CHAPTER 07 一梦十年
CHAPTER 08 光棍节的由来
CHAPTER 09 乱离人
CHAPTER 10 我不能悲伤地坐在你身旁
CHAPTER 11 天外天
CHAPTER 12 赤焰大陆
CHAPTER 13 元鹤
CHAPTER 14 云族
CHAPTER 15 守护者CHAPTER 01 最后一个女朋友
①
和宋佳相恋时她十九岁,我二十五岁。
分手时她二十一岁,我二十七岁。
在一起时所有人都不看好我们,都等着看我们的笑话。我暗暗地发誓要缔造一
个神话,结果还是弄成了笑话。
宋佳常常说我比她大太多,她很吃亏,要我让着她。她不知道,她已经是我谈
过的女朋友里年龄最大的了,大到我暗地里都把她的备注名标记为老女人了。
我不怕被她看到,因为我喜欢“老”这个字,我在乎的人我都这么称呼,如老
爸、老妈、老姐,老女人的未来,我原以为是老婆。
②
二十五岁以前,我觉得结婚这件事情离我还是很遥远的。
会这么想的原因有两个:一是家里还有比我大的姐姐没出嫁,我的婚姻问题还
没有被父母提上日程;二是我谈的女朋友,永远不到法定结婚年龄。
倒也不是我喜欢欺骗未成年少女,而是年龄稍微大点儿的女生对我都没兴趣。
我能吸引到的永远是十七八岁情窦初开的女生,一旦她们长大一点儿思想一成熟,立马就会觉得我不靠谱,找各种理由跟我提分手。
我十七八岁的时候,这事情还不奇怪,毕竟还是在跟同龄人谈恋爱。等过了二
十岁到了二十三四岁的时候,周围的风言风语和看笑话的人就多了。什么“诱拐未
成年”“老牛吃嫩草”之类的老生常谈我一律当成“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
和小女生谈恋爱多好啊,她不图你有豪宅、名车,不图你送她名牌包包,你只
要跟她谈谈人生梦想,她就会觉得你是个与众不同的、有追求的、闪闪发光的男朋友。如果你能在轧马路累了的时候去肯德基买个甜筒给她,那你就是她最最贴心的
人了。
在她们眼里,钱还不是最重要的东西。即便是那些觉得钱挺重要的小女生,在
十七八岁的时候也会觉得自己以后会有很多很多的钱,自己的男朋友以后也会挣很
多很多的钱。在没有被现实摧残过的小女生眼里,未来的一切都是美好的。
说着说着就暴露了我一个致命缺陷,对,那就是穷。二十五岁之前,我不仅仅
是个不婚族,还是个月光族和啃老族。我的那点儿薪水也只够请女朋友去吃个甜筒
什么的,你要是买可乐,都不能买大杯的。这对于那些没有漂亮衣裳和名牌包包搭
配就无法出门的熟女来说是无法忍受的事情。当然我也不愿意骑着自行车送她们去
机场。
当然,我能在二十四岁的时候还坚持跟十七八岁的女生谈恋爱,也不光是因为
我穷。根本原因还是因为我自己思想不够成熟,而且还坚持认为成熟是一件很可耻
的事情。我乐得无忧无虑,乐得幼稚天真,愿意跟单纯的人在一起做单纯的事情。
你让我去想结婚、想赚很多很多的钱去住豪宅开名车,那不如杀了我。我宁愿
去想想诺贝尔文学奖下一年会颁给谁,这种离我很遥远但看上去跟人生梦想还沾点
边的事情。当然,这都是在我二十五岁之前的想法,在遇上宋佳的那一年,我的想
法彻底变了。
③
我说的变化,不是我从不婚族变成了结婚狂,也不是我从啃老族变成了独立的
SOHO一族,更不是我从月光族变成了每个月定时存钱的守财奴。
那是一种由内而外的质的变化。是因为心灵上受到了冲击和震撼,才会导致外
在的行为发生了变化。这样说可能有点悬,简单来说就是,我二十五岁那年认识了
宋佳,她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女生,我们一见倾心,并且没有再见恶心。
不仅是漂亮,就连谈吐、追求、饮食和习惯,她都跟我出奇地合拍。用村上春
树的话说,她就是我的百分百女孩。
从灵魂到肉体,从思想到幻想,她跟我都一致得天衣无缝。用洋人的话说,我觉得她就是我遗失的那根肋骨。
我以前恋爱过很多次,但从未有过这种朝思暮想,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感觉。
过去不管跟谁在一起,我还是会想想我的未来的,我觉得我未来一定会干成一件大
事,爱情什么的不能影响我干大事。直到遇到宋佳我才明白什么叫红颜祸水,才明
白为什么女娲讨厌商纣王之后就送了他三个绝色美女。和宋佳恋爱后,我只想天天
跟她黏在一起,她去上个厕所,都能让我魂不守舍。
可惜的是,这么好的女生,竟然跟我不在一个城市。我认识她的时候,她只是
来长沙看一场音乐会,看完她就回天津读大学了。
而我,一个刚刚辞了工作在音乐会上跟着摆创意集市的姐姐打杂的无业游民,对跨省搞异地恋还是心存恐惧的。
她那么好,离我这么远,要是有人欺负她怎么办?要是有人比我更喜欢她怎么
办?我脑袋里全是这些问题,完全忘了人家没认识我之前也活了十九年。
因为总是想这些问题,所以她离开长沙的时候我去火车站送她,不小心就多买
了一张车票,一路将她送到了天津。
不要觉得哥没出息,二十五岁了还被一个十九岁的姑娘迷得神魂颠倒的。茫茫
人海,两个人能相识相恋是多么不容易的事情。而且哥能在帅哥云集的音乐会上拿
下这么好的一个姑娘,本身就证明哥是有魅力的。
其实说起来我也没啥魅力,完全是运气好。音乐会上人太多了,根本挤不到台
前,就算挤到台前,那种手拉手围着转圈的行为也不是宋佳喜欢的。所以她就远远
地看着,恨不得一阵风吹来把眼前的人全吹走,留她一个人听她喜欢的歌手演唱。
宋佳在台下看着人山人海干着急的时候,我刚抱着吉他到创意集市。相比台上
那些正规军的音乐水平,我从初中到大学苦练了十年的吉他水平并没差到哪儿。我
之所以辞职就是打算干音乐这行,如果不是还没来得及组乐队,那这场音乐会哥肯
定就是在台上了。
所以当看到宋佳远远地走过来的时候,我就弹起了那首让她迈不动脚的歌,给
了她一场专属于她一个人的演唱会。后面的事情就是见招拆招、遇佛杀佛、你情我愿、顺水推舟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穷不可怕,一定要会弹吉他。
④
宋佳回到大学之后,开始给我织毛衣。我及时阻止了她这种荒唐、愚昧的行
为。其实本来织毛衣送情人这件事情挺好的,但被编成歌之后就不好了,有个乐队
专门拿织毛衣作词讽刺那些恋爱中的傻子。
而且还延伸出了各种版本,从流行民谣版的—傻×不爱你,你还给傻×织毛衣。
到乐府诗—少壮不努力,老大织毛衣。再到外国文学《西风颂》里的—傻×已经来
了,毛衣还会远吗?和《安娜·卡列尼娜》里的—幸福的傻×都有毛衣,不幸福的傻
×就不一定了。最后是现代文学版的—这世界上本没有傻×,毛衣织得多了,便成了
傻×,以及黑夜给了你黑色的眼睛,你却用来给傻×织毛衣。
我不想做“傻×”,也不想宋佳做“傻×”。于是就给宋佳朗诵了这些名言警
句。宋佳说:“可是毛线我都已经买好了。”
“那就织围巾吧。”
“毛线用不完。”
“那就织两条,你一条,我一条。”
“还是用不完。”
“那就织三条,你一条,我一条,我妈一条。”
“为什么是你妈一条而不是我妈一条?”
“都一样,不浪费毛线就行。”
“不一样,我妈和你妈都掉水里了你先救谁?”
“我们不是在讨论毛衣和围巾的问题吗……”幸福的爱情总是相同的,不幸的爱情却各有各的不幸。我受不了异地恋的煎
熬,大义凛然地离开长沙去天津找工作。天津迎接我的是一口黄沙、一口土,习惯
了南方湿润气候的我一到北方就被吹得脱了层皮,还倒霉得因水土不服病倒了。
爱情虽好,可是不治感冒。
前面说过,我还是很穷的。虽然离开长沙之前狠狠地压榨了我老妈和老姐一
把,但架不住坐吃山空,到天津三个月,钱用完了,工作还没找到。
于是宋佳开始带着我跟她一起吃食堂。到了他们学校我才发现,在学校这种封
闭的环境里,美女是一种多么稀缺的存在。大街上的美女是属于大众的,学校的美
女只属于学校,我霸占着一个美女,就等于树立了数千个敌人。
在强敌环伺的环境里,我背负着沉重的心理压力吃着软饭。好在时间不长,就
有北京的朋友叫我过去一块儿写剧本了,北京的氛围好,还能顺便卖卖唱。
从北京南站坐城际列车到天津不到一个小时,所以虽然再次面临异地相隔,却
比在长沙的时候好多了,每个周末我们都能在一起。
⑤
在遇到宋佳之前,我觉得自己受了女朋友一长大就会跟我分手的诅咒。我周围
的人也都觉得我最多只能骗骗小姑娘,没人能跟我真正走进婚姻的殿堂。
所以宋佳二十岁生日的时候我是非常开心的,这意味着她到了可以跟我领证的
年龄。我拿着我亲手用吉他弦编织成的戒指,单膝跪地向她求婚。
她笑着接受了。她跟我过去的女朋友不一样,过去的女生因为年纪小,不知道
钱的重要性,不懂得穷的含义,所以在一长大接触到物质,发现我无法带来富足得
让她们在其他人面前可以不自卑的生活后,我身上的光环就立刻消失了,分道扬镳
是必然的事情。
宋佳不同,她知道贫贱夫妻百事哀,她跟我一起经历贫穷,但她不介意。咸菜
就米饭我们吃过几个月,豆瓣酱拌面我们吃了半年。她说她要的只是我,只是我的
一颗永远爱她、永远不变的心,所以吃咸菜没关系,也就只是吃得差点儿,社会主义国家饿不死人。
但婚姻不是我们两个人的事情。
我二十七岁的时候去了宋佳的家里,去之前打听好了二老的喜好。专门挑在最
疼宋佳的外婆的寿宴上登门。
结果还是被赶了出来,二老知道我的存在,一直嫌弃我家离得太远,嫌弃我年
纪太大,嫌弃我没有正经工作。一直疼爱宋佳的外婆也不想外孙女嫁得太远,因为
我的突然出现、宴席上宋佳父亲的拍桌而去以及宋佳的失声痛哭,外婆突发脑溢
血。
虽然抢救过来了,但从此半身不遂。
宋佳成了他们家里的罪人,我也一样。
写到这里时泪水突然落在键盘上,我想起之前读者问我的一个问题。她
说:“大大,你在写故事写到催人泪下的情节时,是先去哭一哭再写,还是写完了
再哭?”
我当时没回答她,因为我从未有过把自己写哭的经历,这是第一次,边流泪边
写,用来擦泪的刚好是宋佳给我织的围巾。
又到了可以戴上围巾的季节,送围巾的那个人却已经和我永别了。
⑥
我离开北京回到老家的时候,正赶上姐姐的婚期,一家人都忙着姐姐的喜事,没人注意到我的失落感。
姐姐结婚后,我的婚事便顺理成章地提上了日程。
我曾经对宋佳说过,如果有一天我们分手了,我想我无法再爱上任何人了。
宋佳笑笑没有说话,后来她给我写信的时候提到这件事情,她说如果有一天我
们分手了,她希望我能把心打扫干净,让后来的人住进去。记得我过去看书或者看身边人的经历时,不能理解有些人为什么要跟自己不喜
欢的人结婚,明明有那么多可以逃避的理由和办法,为什么要勉强自己跟不爱的人
在一起呢?
我曾经很讨厌这种人。
而如今,我终于也变成了这种人。
分手后宋佳接受了父母的安排,尝试和她妈妈介绍的对象谈恋爱。
我也听从父母的话,带着报复的心理和工商局局长的千金领了证。
一切都符合大人的愿望,顺理成章。
夜深人静的时候我常常会想起宋佳,我曾经试着想过无数种我们分手的场景,我以为会有争吵和挽留,却怎么也想不到,我们中间有一天会隔着瘫痪在床的外
婆。说到分手的时候,我们竟都没有犹豫就选择了放弃。
委屈自己,成全一切。这是我无法理解却不得不接受的结果。
我记得刚在一起的时候宋佳问我:“你这个花心大萝卜,我听说你之前谈的女
朋友双手都数不过来,那我是你第几个女朋友?”
我抱着她亲了一口说:“你是我最后一个女朋友。”她愣了愣,一下没明白,我接着说:“傻瓜,跟你谈恋爱之后,我就再也不想跟任何人谈恋爱了。所以你是
最后一个,你一毕业我们就结婚。”
说这话的时候,谁会想到一语成谶呢,我固然是没有食言。宋佳依旧是我最后
一个女朋友,只是待到她毕业的那一天,娶她的人,不再是我。CHAPTER 02 别怕有我
二姐十六岁的时候开始整容,一开始只是微调,后来动作越来越大。有天我在
回家的路上看到一个美女,鲜艳动人就忍不住吹了个口哨,结果对方来一句:“傻×
快过来!”
我这才发现那是我二姐。
她出国玩了几个月,回来整得连亲弟弟都认不出来。怕被爹妈骂,就在路边徘
徊要不要回家,刚好就遇上我了。
“你这次下手有点儿狠啊,整成这样爹妈还敢认你吗?”
“滚蛋,吃屎了吗嘴这么臭。”
“你让我过来的!”
“我让你死你去不?”
我二姐就是这样,跟我说话从来没有温柔可亲过。别人见面都是问你吃饭了
吗?她总是说你吃屎了吗!搞得人没一点儿想要跟她聊下去的胃口。但我还是很喜
欢跟她待在一块儿,不仅仅是别人打我的时候她总替我挡着,主要是我欠她一条
命。
在河南待过的人大都知道,那个人口第一大省的人天生爱攀比,隔壁家生三个
孩子的话自己生两个就会觉得低人一头。隔壁家全是男孩自己都是姑娘的话也会不
好意思去借酱油。
我出生之前,爸妈一直活得很自卑。因为第一胎是女儿,第二胎又是。我妈生
第二胎的时候正赶上计划生育的疯狂期,这边正使劲往下生呢,那边一群人已经在
砸门。也幸好当时我爸正在剥兔子,计划生育的人砸门进来之后我爸就往血淋淋的
兔子身上一指:“刚生下来就死了,你们要的话就拿走吧。”
在死兔子的帮助下,二姐也算是来之不易。但爸妈丝毫没有要珍惜她的意思,他们一心想要男孩,生出来一看是女孩,俩人就面面相觑,觉得很对不住对方,造
人的时候光顾着痛快不知道配合,现在后悔已经晚了。
为了挺胸抬头做人,父母决定再生一胎。因为已经对计划生育的人说了二姐死
了,所以一生下来二姐就被送到了新疆,让外婆暂时养着,伺机送人。新疆人口
少,要送人的话还是很方便的,但外婆心软,养到三岁还没舍得送出去。
小孩子没记性的时候好送,长大了就没人要了,因为孩子记得人和路了就很难
忘掉,别人也不想含辛茹苦把孩子养大了,孩子却嚷嚷着要回去找亲妈。
等到我出生的时候,二姐已经四岁半了。没我的时候爸妈还想着万一怀不上了
就把二姐接回来,等到怀上我生下来一看还是朝思暮想的男孩,爸妈送二姐出去的
心就坚不可摧了。但外婆那关不好过,只能借着春节把二姐接回家玩,然后悄悄送
人。
可惜后来还是被外婆知道了,她连夜坐火车赶到收养二姐的那户人家里,把二
姐要了回来。虽然这事儿我也是后来听妈妈说的,但每次一想到白发苍苍的外婆从
新疆到长春,来回坐一百多个小时的火车接二姐的情景,我就感到很心酸,如果我
死活不出生,二姐也许就可以逃过被送出去的命运,外婆就不会在长途跋涉之后生
了一场大病。
后来外婆的病好了,身体却变差了,二姐七岁的时候外婆去世了。爸妈只好交
了一笔罚款,把二姐接了回来。但是因为长期不在家,二姐跟家里人都没啥感情,对我更是恨之入骨,因为在她看来如果不是我出生,也许外婆就能多活几年,在她
眼里,外婆才是最亲近的人。
二姐回来后,爸妈被罚得特别惨,为了多挣点儿钱养家糊口,他们经常不在
家,大姐要上高中,于是我就由二姐带着,二姐为了我被迫晚上了三年学,一直到
十岁才跟六岁的我一起去读小学一年级。
因为心里带着恨,带我的时候二姐也不正经带,总是动不动就伸手把我胖揍一
顿,我哭得太难看了,又会拿糖给我吃。久而久之,我面对她的时候就很迷茫,不
知道她是要拿糖给我吃,还是要把我胖揍一顿。这一招对付熊孩子特别管用,后来
我大姐生了孩子让我带,我就用“姐传秘方”来带他,闲着没事一会儿打他一顿一会儿拿糖给他吃,他看到我的时候永远是迷茫的,不听谁的话也不会不听我的。这
一招据说最早是蒋介石用来对付下属的,打一巴掌给一个甜枣,恩威并施,让你永
远想吃甜枣又怕巴掌,怕巴掌又想吃甜枣。久而久之,畏惧心和依赖心就都有了。
不过那时候我懵懂无知,真正跟二姐的关系转变是在我十岁那年。姐姐跟男生
出去玩,夜不归宿,爸爸知道后气惨了,拿拖把打她。我仗着是家里最小的孩子,又是男孩,父母宠爱,就在关键时刻冲上去替她挡拖把。爸爸一拖把抽在我身上,心疼死他了,之后也就光顾着给我擦药,不再计较二姐的事情。
从那以后二姐对我就明显不像过去那么随便了,但因为她自小就爱美,一脸鼻
涕的我在外面还是很招她嫌弃的。每次上学都跟我保持一段距离,在学校也是对我
不理不睬。除非有人打我了她才站出来跟人拼命,有时候我问她为啥要这样,她的
回答永远是:因为你是我弟弟,只能我一个人打。
二姐十六岁的时候开始非常叛逆,因为在寄宿学校读书,家长鞭长莫及,她经
常逃课,去美容院打工,有了第一次整容的经历。一开始只是动动眼皮,后来把五
官整了一个遍,垫鼻、削下巴、隆胸、抽脂肪、开眼角、开嘴角样样都来。甚至连
并不算畸形的牙齿都打乱了重新排序。
因为五官都是整的,特别不牢靠,我特别害怕她哈哈大笑的时候下巴突然掉下
来,或者打个喷嚏鼻头飞出老远。
而且不光我自己害怕,她也担心,每次跟特别幽默的人在一起吃饭的时候她都
捧着脸,因为她笑点非常低。对别人她都是说怕笑多了会长皱纹所以捧着脸,只有
我知道她是担心笑着笑着五官变了样。你脑补下吃饭的时候别人哈哈大笑喷你一脸
牙的情景,就能体会到我坐在她面前吃饭时心里的感受。
二姐靠整容成为校园红人之后,就退学了。因为老师也认不出她,每次点她名
字她回答“到”的时候,老师都冤枉她说她替别人点到。她一生气就退学了。退学
后在社会上混得也不好,靠着整容整得好看,给人做做车模和平面模特什么的。在
国内做模特,都不能穿太多,她那些暴露的照片被亲戚朋友看到了,总会招来一片
责难。但她永远无所谓,她说反正过几天我就变样了,照片上的这些都是昨天的
我。因为她是我姐,不管在外面别人怎么说她,我都只能站在她这一边。但实际上
我也有点儿反感她整容,每次她整容前都会问我:你看我的鼻子是不是不够翘,嘴
巴是不是有点儿小?
说实话,就像一个汉字你盯着看久了会觉得不像一样,人的五官如果你带着挑
毛病的心态去看,看久了也会觉得不协调。
但我还是会昧着良心说:“姐你已经很好看了,比我好看多了。”
不过不管我怎么说,二姐都只是暗示我一下,然后立刻就行动了,从来不真正
采纳我的意见。她这样对自己乱来,像杰克逊一样不断地换脸,经常会让我做同样
的噩梦。
梦中我就在老家的堂屋里,她坐在屋子中间,背对着我,看一台满是雪花的电
视,我很怕她转过头,让我看到一张支离破碎的脸。
每次做了噩梦我就劝她,人这一辈子,只能从镜子中看到自己,不管你多么漂
亮,都是给别人看的。何必为了让别人看着舒心,把自己搞得这么累呢!而且整容
不仅风险大还费钱,后期要定时做保养,跟玩车一样。二姐辛辛苦苦挣的血汗钱,全在医院里糟蹋了。但她不以为然,还经常自嘲说:“我这辈子,去过的高消费场
所只有医院,拥有过的奢侈品只有弟弟。”
这倒不是她乱说,我们长大后,河南人的觉悟似乎是在一夜之间提高了,大家
都不再以生子多少论英雄了,甚至生太多的还会被邻里鄙视责骂,说他们拖了发展
的后腿。因为我改名之前就叫马发展,所以每次他们说到谁谁谁家超生了,拖了发
展的后腿的时候,我就不自觉地会摸摸自己的腿,摸到裤子和腿都还在,才放下心
来。
后来我们俩都离开了河南,到北京、上海这样的大城市生活,渐渐发现这里似
乎全是独生子女家庭。跟我们同龄的人也很少有哥哥姐姐、弟弟妹妹的,每次她跟
她的姐妹去吃饭,吃到中途都会有人说,把你弟弟叫来看看吧。就像在谈论一件稀
罕物。
其实弟弟这种存在,只会花姐姐的钱,帮不上姐姐多大忙。但说矫情点儿,一
日为姐,终生难负。只要她还没找到那个“免她惊、免她苦、免她四下流离无枝可依的男人”,我就得一直陪着她等下去。
不过这么多年过去了,随着科技和医学的进步,二姐整得越来越好看了,有时
候她甚至会怂恿我也去整一整,她还经常会拿那些长得好看的作家举例,说:“你
不是写小说吗?整得好看了,书都能多卖两本。”
我虽然面对她的时候还是很茫然没有主见,但我毕竟长大了,不会真听她的去
让别人在我脸上动刀子,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我的传统观念还是很重的。而且我觉
得虽然变好看了,二姐却并没有因为这份好看而变得更加自信,她还是那个经常会
哭泣,经常会站在街头不知道该往哪边走的傻姑娘。她还是担心会被嫌弃。
她之所以不断地在脸上、身上动刀子,究其根源,还是因为爸妈在她小的时候
给她心里丢了太多刀子。所以长大后她就拼命地想把父母给她的身体还回去,我可
以不吃你的不用你的,你还要怎样?要我的身体吗?好,我一刀一刀割下来。她表
面整的是容,实际上整的是心。但容好整,心难变。不管她假装得多么坚强冷酷,心里还是柔软地渴望亲情。
就像这一次,爸爸生日叫我们回来,如果不是我在路上遇到她,她可能走到家
门口看两眼流下几滴泪就离开了。从她退学以后,爸妈就跟她争吵不断,爸爸几次
扬言要跟她断绝父女关系,她也渐渐地从过年回家一次到过很多年都难得回家一
次。
而且不光是爸妈,大姐也视她为耻。尽管她后来实现了模特梦想,跟她整容不
无关系,但在爸妈和大姐那里始终还是不认可她这种行为。用妈妈的话说就
是:“她一点儿也不像我们家的人,该不会送去你外婆那里的几年被人掉了包
吧!”
可是不管家人怎么说,在我心里她还是我骄傲任性勇敢又脆弱的二姐,为了避
免她再半路跑掉,我直接揽住了她的腰:“刚好爸妈让我带女朋友回来,你就假扮
一下我女朋友吧!只要你说话小声点儿,他们绝对认不出来。”
“滚蛋,万一被爸妈发现了怎么办?”
“不用怕,出了事有我兜着,小时候在学校都是你保护我,现在该我保护你
了。”说着我就硬揽着她细嫩的腰往家里走去,从倒影里看,我的背影要比她高大好多好多。她似乎也感觉到,过去那个总是流着鼻涕追在她后面要糖吃的弟弟,已
经长大了。CHAPTER 03 光头女友
·
抱得太紧,会弄疼对方。
爱得太深,会生出绝望。
①
醒来就听到女友在哭泣,打开灯,看到她蜷缩在床头,我心头有些烦躁。
“为什么哭?是因为我,还是因为你妈妈?”我试探性地问了下,其实对答案
并不感兴趣。
“不为什么。”她察觉到我醒了,语气里有一点儿歉意,但身子仍然面对着
墙,背对着我。
“你这样已经影响到我了。我觉得你应该乐观积极一点儿,一大早就哭,你这
样会让我一整天的心情都不好的。”我没话找话地说了几句听起来很自私的话,安
慰了太多次之后,靠口才吃饭的我也有些技穷了。我知道这时候不管我说什么都是
火上浇油,我正确的做法应该是抱住她,用力量融化她的悲伤。
“那我出去。”说完女友就起身了,速度飞快地穿好衣服和鞋子。矫捷的程度
和她刚才蜷缩在床头哭泣时判若两人。在一秒钟从楚楚可怜的小女生变身女战士这
件事上,女友鲜逢对手。
我没有跟出去。
就像最初我看到她哭会心疼,后来渐渐麻木,再后来感到烦躁一样。一次又一
次跟出去劝慰、争执,引来众人侧目之后,我觉得我一点儿也不在乎她出去做什么
了,十次有九次她都是坐在楼下的花坛边哭。
②一直到吃晚饭的时候,我才听到女友的敲门声。关于敲门声,我和她有个约
定,敲两下再敲三下,循环往复就是我们。否则就是送快递的、抄水表的,或者室
友,因为不喜欢和陌生人打交道,所以除非是听到对方的敲门声,否则我们都不会
去开门。
女友早上走的时候没有拿手机也没有拿钥匙,这给我在家死等留下了一个完美
的理由。
万一我出去找的时候你回来了,没有钥匙也进不了家啊。每次我都这样说,其
实我知道我一下楼就能看到她了。她永远不会躲在我看不见的地方。
几乎所有的女生都一样吧,有时候她们哭不是因为难过,而是需要安慰、需要
鼓励、需要甜言蜜语的温暖。她们摔门而去制造出的动静也是为了提醒你赶紧追
来。我的女友也不例外,所以我每次都很配合她,她哭我就哄,她跑我就追。
只是哄她的话越来越不真诚,追她的速度越来越慢吞吞。有一次她摔门而去
后,我愣是在家洗完澡吹干头发把脏衣服丢进洗衣机之后才出门追她。
这一次更过分,我直接不追了。虽然她一直到天黑才回来,但毕竟是回来了,听到敲门声我还是有些窃喜的,心想你肯定是担心天黑了我出去找会看不到你吧,这下以后我都不用出去找了,反正你天黑总会回来的。
我有时候会觉得自己的想法和行为挺渣的,但谁让女朋友这么作呢。我还有很
多事情要做,比如挣足够多的钱维持我们的生活,应酬无数的人发展我的事业。世
界上没有绝对的好人和绝对的坏人,只不过是立场不同罢了。你眼中的渣可能是别
人眼中的花,同样你眼中的花可能是大多数人眼中的花。每次心有所愧的时候我都
会找一堆大道理来宽慰自己。宽以待己,严以律人,我们这个时代很多人都是这样
生活的。
况且我不认为那种天天围着女朋友买各种好吃的、好玩的哄女朋友开心的男人
就是好男人,作为穷二代,我没那么多时间。我估计很多穷二代都是这么想的,当
然,也正是因为有这样的想法,穷二代才一直是穷二代。我就是个鲜明的例证,尽
管我知道家和万事兴,不哄好女朋友我就不可能有成就,但每次遇到女友哭泣的时
候,我心里还是希望她能自己好起来。我以为她看到我这样很快会离开我的,可是七年过去了,我们还是没有分手。
虽然时间并不能证明两个人是相爱的,但毕竟一起度过了这么久,连吵架都成了习
惯。在一起七年,她皱皱眉我就知道她在想什么。但了解不能代表爱,懂一个人和
爱一个人始终是两码事。
上面这堆话是我站在门后时想的,一门之隔的女友已经把二三二三这个节奏循
环了无数次。我故意等到她敲门的速度明显变快变不耐烦了才开门,我觉得她应该
遭受这样的惩罚,结果一拉开门我就惊到了,被惩罚到的是我而不是她。
她出去一天,没有洗脸,没有喝水,没有吃饭,一直在花坛边哭,眼看天要黑
了,她才站起来,活动了下麻掉了的腿,然后毅然决然地去小区门口的理发店剪了
个光头。
你不是不在乎我吗?那我就剃个光头看看你的反应。
我明白女友的心思,愣了一会儿之后,我转身回了房间,女友跟在我身后,脸
上已经没有了哀容,反而有一种报复成功的快感。
她用什么也没发生过的语调说:“我饿了,去做饭吧。”
我煮了她最爱吃的番茄鸡蛋面,这是我最拿手的,但炒鸡蛋的时候,还是不小
心把火开大了,鸡蛋煳了。放盐的时候,还是手抖放多了。过冷水的时候,第一次
烫到了手。我忍住疼,忍下所有情绪,默默吃完就睡了。
煳了的鸡蛋、放多的盐出卖了我,我听到她洗碗的时候在哼歌。因为脸小,皮
肤白皙,女友剪了光头也不难看。但她毕竟是个女生,光头再酷也没有长发飘飘的
时候好看。她知道我最喜欢她长发飘飘的样子,有一次她瞒着我剪了个蘑菇头都被
我凶了很久,这一次直接剪光了,无疑是把刀插在了我最痛的地方。
但我还是没有说分手。我气愤,甚至有些恨她。分手的念头却一直没有。等她
洗完澡回到床上调戏我的时候,我还很配合地用力量融化了她的得意。
以往她都是咬紧牙关默不作声,这一次她放肆得惊动了隔壁的室友。室友上完
厕所后狠狠地摔了下门。我的室友是一个长得非常随便的胖子,一看就是常年找不到女朋友的那种类
型。如果不是北京房租太贵,我是不愿意跟这种没有女友的危险人类合住的。
我和女朋友常常暗地里吐槽他糟糕的穿着、嚣张的鼻毛,还有那站在隔壁楼都
能听到的刺耳鼾声。在这个看脸的世界,这样的人一辈子找不到女朋友也不奇怪。
③
女友剃了光头之后,我给她买了帽子和假发,她心情好的时候会主动戴上,心
情不好了就需要我把她哄开心了她才戴上。为了不在朋友们面前折面子,自从她剃
了光头后,我每次哄她都很认真,说出的每句话都会斟酌一下,我们的关系似乎又
回到了刚开始恋爱时的样子。
其实刚恋爱的时候,女友是不爱哭的。
女友出生在一个离异重组的家庭,从她出生父母就开始争吵,一直到她长大离
开家庭遇到我,才算是过上了相对平静的生活。
刚在一起的时候她就说:“我容易哭,遇到事情你记得让着我,我们不要吵架
好不好?”
我满口答应,并且暗暗发誓要让她过上安乐祥和的生活。我觉得她以往的生活
够不幸了,我应该是她人生的转折点才对。
可惜好景不长,因为工作不顺,我有一阵子心情非常不好,跟她说话的时候明
显有些敷衍,当她拿起一件新衣服问我粉色好看还是白色好看的时候,我却在专心
地玩着游戏。我过了好久才问她说什么,她嘴上说没什么,眼睛里已经写满了失望
和委屈,但她没有哭。她那时候似乎也在跟自己较劲,她也说过和我在一起就不能
哭之类的话。
她第一次哭是在我们在一起五年之后,原因是我的初恋女友回来找我。
初恋和我在一起的时间很短,那时候不是很懂爱情,懵懵懂懂地在一起了,后
来她跟随父母去荷兰了就分手了。
五年后再回来,我有了新女友,她却一直没有找新男友。不过她回来也只是找我吃个饭而已,在初恋眼里分手了还可以做朋友,而在女友眼里从此初恋就是她最
大的情敌,或者说是假想敌。女友把我初恋的微博设为特别关注,还用小号加了她
的QQ。初恋的一举一动都牵动着女友的心。
“你不是说她不会回国了吗?你心里是不是还想着她?”“我就是不想看她过
得好。”女友常常这样质问我,或者自言自语。
其实我很清楚,女友会在乎初恋,只是因为自卑。
如果说女友是美女,那初恋可以说是仙女。女友出生的家庭是重组的,初恋的
父母都是原配。女友大学没念完就退学了,初恋读完了研究生还打算读博士。女友
的妈妈经常给她打电话要钱,初恋的父母给了初恋一张不限额的信用卡。
用女友的话说就是:“她懂四国语言,我连英语都说不好。她吃饭都去五星级
酒店,一顿饭是我一个月的工资,我吃饭不是在家做就是路边小摊。她的父母有亿
万资产,我的妈妈还要用我的钱来维持生活。你为什么不选择她,跟她在一起你可
以少奋斗几十年。”
最初我都会说:“我就是喜欢你这样的,钱财之类的东西我不喜欢别人给我,我觉得还是自己挣来的花着更踏实,孝敬父母是我们做小辈的本分,至于语言,你
想学的话,八国语言你也能学会。”
但不管我怎么安慰,怎么解释,甚至怎么贬低初恋,女友还是会隔三岔五地哭
一场,有一次我半夜醒来听到她用丽江方言说梦话,模模糊糊的,我听懂了她哭泣
的原因大都是因为看了我初恋更新的空间—过去的就这么过去了,你说我听,转瞬
成为曾经。主说一切皆有时,却宣扬自己的永恒。没有什么可以经久传承。誓言这
东西,时间不做尺,我只想许诺你一抹笑容,微微的暧昧,微微的你懂我懂。
女友觉得初恋还在跟我暧昧着,我解释说初恋只是为了押韵才这么写,但女友
不管,她哭着说:“你初恋女友比我好看,比我有钱,连才华都在我之上,你为什
么不选她?”
解释多了就是掩饰,女友始终觉得初恋的存在对她是一种致命的威胁。为了逃
避这种威胁,我带着女友来到了初恋不可能出现的一个城市,为此放弃了坚持多年
的生活和很好的前景,但无所谓,有情饮水饱。到了新的地方,我更加努力地工作,薪酬虽然比过去少了,但陪女友的时间多
了。我以为我们的感情会渐渐好起来,却没想到有一天女友醒来后突然幽怨地问
我:“你说怎样才能让你的初恋过得惨一点儿?我又梦见她来拆散我们了。”
听到这样的话,我才意识到女友的心理出了问题。初恋已经成了女友的心牢,不管我们搬家到哪里,只要她的心还在这座牢里,我们就没法愉快地生活。我打算
带她去看心理医生,被她强烈拒绝。我只好自己翻心理学方面的书籍,然后试图用
正能量拯救她:“想要无视一个人,最好的办法是让自己变强,超越对方。等到你
俯视都看不到她的时候,你对她的介怀自然会消失。”
“可是我不想努力变强,那不知道要过多少年,我就想不费力气就看到她过得
很惨。”
其实说来说去,我想女友的初衷还是怕失去我。所以不管女友的想法怎么不健
康,我还是爱她的,一晃我们就在一起过了七年,直到她剃了光头。
她用光头证明了我还是在乎她的,但她还是不明白我的初恋为什么一直不找男
朋友。我也不明白为什么翻看初恋的各种消息会成为女友的睡前习惯。更不明白为
什么过去七年了,人体的细胞都可以全部更新一遍了,初恋却还是只长智商不长情
商。但我并没有像女友那般为这种事情烦恼,找不找男朋友,那应该是初恋的妈妈
该关心的事情。
④
人的头发剃光了可以再长出来,人的感情用光了,就再也无法爱上任何人。几
个月后,女友终于可以不戴帽子出门了。新长出来的头发乌黑浓密,比之前的好多
了。我把手插进她的头发里揉捏,感觉比我刚认识她的时候更美了。
“你是不是只是把我当作你的玩具?”女友突然蹦出这么一句。
“怎么会,你是我未来的妻子,也是我未来孩子的妈妈。”
“我们会永远在一起吧?”
“当然,我们都已经在一起七年了。”没隔多久,女友又把头发剃光了,她说她觉得她在光头的时候,我爱她更多一
些。她觉得她剃了光头,才能吸引到我更多的注意力。
的确,一个光头在你面前晃来晃去,你想无视都难,她剃了光头之后,我就很
少打游戏了,我把时间全用在了跟她一起挑选假发和帽子,挑选各种品牌的促进头
发快速生长的药剂上。半年的时间,我从一个对头发一无所知的人变成了这方面的
专家,我甚至觉得有天我秃顶了也不用发愁,我有上百种应急方法可以解决没有头
发的尴尬。
但是在她第二次剃光头发之后,我还是绝望了。你无法叫醒一个装睡的人,同
样你也无法治好一个装病的人。我始终不是万能的。
我觉得我们需要分开一段时间,七年的形影不离让我们的关系变质了。我试着
用她可以接受的方式把我的意思表达出来。她明白之后,果断地说,那就分手吧,你去找你的初恋,她能带给你更多。
感情弄到这种地步,人容易疯掉。
我开始喝酒,一开始是菠萝啤,然后是红酒,啤酒,白酒,我想喝醉了揍她一
顿,却始终下不去手。
有一天我从超市买酒回来,刚一进门,就看到室友的房门敞开着,女友坐在室
友的椅子上,室友正在手把手教她打游戏。
女友是个有洁癖的人,每次坐地铁、回家开门、上厕所、坐公交,她都要带足
了塑料袋和隔离垫,而这一次,她一屁股坐在室友那肥腻的身体摩擦过无数次的椅
子上,不垫任何东西,还任凭室友肮脏的爪子捏着她柔软的小手。
她最反感我打游戏,觉得在我心里游戏比她重要。而这一次,她看到我回来,竟说:“你先去做点饭吃吧,我玩完这一局就回去。”
既然你已经不在乎我了,那我就跟你最嫌弃的男人在一起,在你最痛的地方插
上一把刀,唤醒你对我的爱。
我知道她是怎么想的。只是这一次,我不愿意配合了。
⑤
和女友分开后,我选择了逃避,独自找了一个小城市靠写作为生,再没有谈过
恋爱。
女友的QQ头像再没有亮起过,签名永远是那一句—和你分开后,我不会再为任
何男人蓄发。我守着这个样子,只为有一天街头相逢,你能在茫茫人海中,一眼认
出我。
有时候我会在梦里又看到哭泣的她,醒来后习惯性地去看她的空间和签名,她
再没有更新过。
直到后来我回到北京,在和朋友的饭局上遇到初恋,她仍是国内国外两边跑,她问起我跟女友的事情,我说早分手了,之后再没联系。
初恋说:“她去年结婚了,还邀请我去参加她的婚礼,我没去。”
“结婚了?”我有些错愕,跟着问道,“她为什么要邀请你?”
“我怎么知道,我跟她又不熟,不过现在想想,她可能觉得邀请了我,我就会
告诉你吧。”
饭局散的时候,我问初恋这么多年为什么一直不再谈恋爱,她笑了笑,说:“我现在喜欢姑娘。”我知道她在撒谎,但也懒得戳穿了。有时候人不愿意说
真话,只是因为说出真话会尴尬。
初恋有车,我因为听到女友结婚的消息心里有些堵,就没让她送我。只在临别
时,加了对方的微信。
看着初恋的车渐渐消失在视线里,我开始在街头闲走,脑袋里一幕一幕全是女
友哭泣时的样子。
不知道走了多久走了多远,感到有些累了的时候我在街头蹲了下来,泪水滑过
脸颊的时候,我还以为是下雨了。有一辆出租车停在我面前,我就坐了上去。我让司机师傅先随便开着,我靠着窗户,看北京的夜景,看一个个我和女友一
起去过的地方,街还是那样的街,店还是那几个店,只是人都变了,物是人非,大
概就是这种感觉。
车开到三里屯的时候,初恋发来一条微信,她说当面不好说,其实这么多年没
恋爱,说简单点儿是没遇到对的人,说复杂点儿就是一个人惯了,而且一个人也不
缺什么,不知道为什么非要恋爱。多少人以爱的名义在一起,最后却都变成了相互
束缚。谁规定人生下来就一定要恋爱结婚呢?这么说可能很多人不理解,所以这复
杂的说法平时都懒得说。
我没回复,过了一会儿,初恋又发了条微信,里面是女友的结婚照和女友的微
信号。这么多年了,女友竟还保持着关注初恋一切消息的习惯,而初恋,大概在第
一次女友用QQ小号加她的时候,就猜出是女友了吧。
我犹豫了下,还是加了,她立刻就通过了验证,但没有说话。我一条条看着她
发的朋友圈,有美景、美食,有老公,还有一个孩子,看上去很幸福的样子,她的
头发也长到了我们热恋时的长度。原来分开后她的生活并没有断过,不更新空间和
签名只是因为她开始用微信了。
想了想,我还是把她删了,尘归尘,土归土吧,分开了就是分开了,当初分手
时没挽回,现在出现也只会给对方添堵吧。
想通了之后,我就对出租车司机说:“去团结湖。”
那是我和女友第一次相遇的地方。确切地说,是前女友了。CHAPTER 04 修琴师的两次爱情
①
我喜欢高山流水,她喜欢假面舞会。
年少时因为不同而相互吸引,时过境迁,终将因不合而分道扬镳。
②
修琴师刚到北京的时候,和他的女朋友住在北五环一个破旧小区的六楼。一室
一厅的房子,墙壁斑驳、地板翘裂。一到秋天,厨房、厕所和衣柜下面的阴暗处就
爬满了蟑螂。
但那时候北京的天气是极好的,没有沙尘暴和雾霾,在房间里待闷了,他们就
到小区外面散步。附近有一条河,河水虽算不上清澈,却也还能养活鱼,有很多有
信仰的人周末从很远的地方过来放生。
修琴师的女朋友叫六六,和修琴师一样是成都人,他们是结伴来的北京,或者
说,是修琴师陪六六来的北京。对于修琴师来说,这一趟北上,既是不顾一切的爱
情,又是说走就走的旅行。
六六学的专业是法语,待在北京、上海之类的城市会更有前途一些,不像修琴
师有祖传的修琴手艺,只要带着鱼胶、鹿角霜和生漆,在哪儿都能生活。
来北京的时候高铁还没有开通,修琴师买到了两张火车票,都是靠窗的硬座,虽然要坐三十多个小时,但因为两个人都是第一次出远门,新鲜感消除了不少疲
惫。
六六的妈妈提前三天就开始准备各种糕点,临上车的前一天还卤了一锅修琴师
最爱吃的猪蹄,他们上车的时候除了衣物之外,拎着满满三袋子吃的,上车就开始
吃,车开到保定才把东西吃完。
修琴师后来独自坐火车去了很多地方,每次上车前都习惯买很多吃的,下车前一定会吃完。这个不算毛病的习惯,便是源于那一次长途之旅。
刚到北京的时候,修琴师找不到活儿干。北京是高速发展的现代化城市,弹古
琴的已经不多了,就算有一些,琴坏了他们也习惯买新的,而不是去修。
好在来的时候带的钱多,修琴师也不急,只要在第一年房租到期之前找到活
儿,建立起自己的人脉网,就不怕日子过不下去。
六六的状况也不好,一到北京就病倒了,先是水土不服,后来变成肠胃炎,好
不容易好起来了去找工作,也是屡屡碰壁。北京机会多,人才也多,在激烈的竞争
中,六六这个说话还带点儿四川方言的漂亮姑娘,优势并不明显。
但他们都是爱面子的人,并不想轻易回去。尤其是修琴师,来之前信誓旦旦地
答应了六六和六六的妈妈,如果就这样无功而返,他觉得对不起六六。
后来他们去熟食摊买猪蹄,看到很多人在买驴肉火烧,就顺便买了几个。回来
就着自己煮的豆腐汤吃了,味道还真不错。
于是六六就劝修琴师说:“你看在咱们老家,卖猪蹄的绝对不会卖驴肉,都讲
究专业,不会搞兼职。而这里呢,都在搞兼职,没几个把专业做精当回事儿,卖猪
肉的也卖驴肉,卖烤冷面的也卖手抓饼。”
修琴师还在回味驴肉火烧的香味,不是很懂六六的意思,就问:“所以呢?”
“所以我觉得你不一定非要修古琴,小提琴和口琴也可以修一修。”
于是修琴师就开始修各种琴。等到六六和修琴师分手,修琴师搬出他们刚来北
京时租住的小区时,他的业务已经拓展到了修锅、修鞋、修眼镜,虽然跨度有点儿
大,但好在都还是在维修领域。
通过新业务的开展,修琴师的心胸也开阔了,他渐渐不再觉得修鞋、修家具是
俗事,如果不是天赋不允许,他还想去修电脑和手机。
在修理坏掉的乐器和家具等生活用品的时候,修琴师认识了一群独特的朋友。
他们都是怀旧的人,不管家里有钱没钱,东西坏了首先想到的是修,而不是扔了买
新的。这群人对待感情也是一样的,和在乎的人在感情上出现了裂痕后,他们首先做
的就是想尽一切办法修补裂痕,而不是眼睁睁地看着裂痕越来越大,然后找个合适
的时机分手,换个新的人继续生活。在和六六的感情出现裂痕的时候,修琴师首先
想到的也是修补。但他天生情商低,鱼胶、鹿角霜和生漆也帮不上他的忙,六六化
了大浓妆出门的时候,他只会嘱咐一句“早点儿回来,路上小心”,从来不敢硬拉
住六六说:“咱们不去了。”
在成都的时候,六六有六六妈管着,心还没那么野。而且在成都的时候,修琴
师因为本领独特人也老实长情,六六还是很喜欢他的。到了北京,见识到了大场
面、大人物的六六,开始觉得自己的男朋友太不起眼了。
找了工作有了自己的朋友圈子之后,六六从来没有带修琴师参加过朋友的聚
会。修琴师也不在乎这个,他摸着一把古琴,就能打发掉一天,六六不在的时光
里,修琴师就把古琴当作六六。
六六在北京待了两年后,终于腻味了,她想到更大的地方去,但不想带着修琴
师一起。六六眼里那个更大的地方在法国的东南部,一个具有文化城之称的叫里昂
的地方。六六让修琴师在北京等她,并且和她一起瞒着六六的妈妈。
修琴师答应了,还卖掉了随身携带了二十多年祖传的那把古琴。他把卖琴的钱
给六六做盘缠,因为那个地方太远了。去很远很远的地方,一定要带足盘缠,这是
六六妈在成都送他们上车时说的话,六六妈不在身边之后,修琴师感觉自己快变成
了六六的妈妈。
六六到了里昂后,经常打电话回来,最初修琴师是非常期待六六的电话的,在
这个举目无亲的大城市里,听到六六用方言跟他讲话,他会觉得格外亲切,仿佛他
们还在成都,还在相爱,还在那个懵懂无知的年纪里。
修琴师住所的楼下有一个花坛,在六六刚走的那段时间里,每想六六一次,修
琴师就会在花坛里埋下一颗紫罗兰的种子。因为六六跟他说过,紫罗兰的花语是永
恒的爱。修琴师希望花开时,六六能回来。希望他做梦的时候,六六也在想他。
在修琴师看来,他们的爱是一点一点从泥土里生根发芽、渐渐长大的,尽管现
在看上去蔫蔫的不如市场上来路不明的那些鲜花好看,但总有一天,六六会明白还是知根知底的花好,会给它时间让属于他们的花真正盛开。
③
一个人去河边的时候,修琴师会先去一趟农贸市场,买一些活鱼、活虾,虽然
他没有信仰,但放生会带来好运这种说法在六六走后对他来说是一种安慰。
六六在电话里说里昂有很多很多的河流,罗纳河和索恩河更是穿城而过。修琴
师希望自己放生的鱼能漂洋过海去法国,代替他去看看六六。
修琴师知道六六刚到法国的时候过得不好,但他从没有劝过六六回来,最多只
会含蓄地说六六妈那边他快瞒不住了。六六才不管这些呢,打回来电话大多数时候
都是要钱。
修琴师非常期待六六的电话,但又不想六六过得不好,这就让他很矛盾。六六
过得好的时候,根本没空给他打电话。
时间久了,他也就习惯了没有六六电话的日子。他开始把心思放在挣钱上,他
想等钱够多了,也许他也可以去法国。
有时候放生完鱼虾,他会站在河岸边对着水面喊“努力、奋斗!”或者“累了
就回来吧!我等你!”之类的话,就像《喜剧之王》里站在海岸边狂喊的周星驰,很傻,很无奈。
接到六六说分手的电话的时候,修琴师正在努力地粘好一双邻居送来的开了胶
的鞋子。六六在电话里满是愧意,毕竟在一起这么多年,六六妈已经把修琴师当作
女婿了。面对六六的愧疚,修琴师不住地安慰着,就好像爱上别人的姑娘不是他的
女朋友。
挂了电话之后,修琴师哭了。他觉得很累,北京的天气越来越不好,他埋下的
种子始终没有发芽。他觉得他想要的生活,可能永远也实现不了了。他甚至有些后
悔跟着六六来北京,也许他当初强硬点儿、坚持点儿,六六就不会来北京,不会去
法国,不会爱上别人。
但一切都回不去了。后来六六妈打来电话,修琴师心如刀绞却不动声色地说:“不怪她也不怪我,只怪年少时不懂爱情,以为喜欢上了就会是一生。”
④
修琴师后来离开了北京,也没回成都,东游西荡去了很多地方,最后在绍兴停
了下来。
绍兴和成都有一些相似的地方,怀旧的人很多,需要修的琴也很多。不过修琴
师在这里停留不是因为琴,而是因为一个靠调琴为生名叫阿绣的姑娘。
修琴师刚到绍兴的时候,和平常一样,先去了一些琴行。阿绣供职的地方就是
一家琴行,有客人买琴的时候她就负责帮客人把琴调好音,没客人买琴的时候她就
负责弹琴招揽客人。
修琴师被琴声吸引,驻足,然后叹气。
阿绣十指修长,原本是弹钢琴的天才,因为家境不好,一次意外弄伤了手指,没能及时治疗。再后来阿绣以调琴为生,用力过度,手指渐渐僵硬,演艺水平便不
如众人了。不过从未有人为阿绣的手指叹过气,因为她是一个盲人,手指再灵活,在世人眼里也是不幸的残疾人。
听到修琴师叹气,阿绣故意弹了一首难度极高的曲子以示不服。修琴师笑,抚
着店里的古筝,用音乐跟阿绣做了一番交流,两人因此结缘。
在一起之后,修琴师对阿绣说:“你想去哪儿,我带你去,做你的眼睛,替你
看,再讲给你听。我知道你们女孩子都喜欢去远方、去大的地方,你虽然看不见,但到了远方,你可以听到不同的声音,闻到不同的味道。”
阿绣说:“我不想去远方,因为你身上就有远方的味道,我觉得远方是愁苦
的,我们一直待在绍兴就好。”
修琴师已经跟阿绣在一起五年了,他们养育了两个女娃娃,一个学修琴,一个
学弹琴,一家四口在一起其乐融融。修琴师觉得很开心,觉得是阿绣给了他第二次
生命。他常常会想起阿绣刚认识他时跟他的交流。
“你身体健康,来去自如,为何总是闷闷不乐?”“我失去了我曾经视如生命的爱情,现在的我,虽然来去自如,却如同行尸走
肉。”
“你不该只想着你失去的东西,你应该多想想你拥有的东西。你有手有脚,能
看到、能听到,已经比很多人都幸福了,起码比我幸福吧。”
“不能这样相比的,你从来就没有看到过,所以不会觉得看不到有多遗憾。而
我,曾经真真切切地拥有过那份爱。从未得到和得到后再失去的感觉是不一样
的。”
“那你就歇一歇,听我给你弹一曲。”
阿绣不像其他人,没有跟修琴师争论对错,甚至不提自己曾经失去灵活手指的
事情。她只让他听琴,这让修琴师感到非常温暖。他漂泊了那么久,早就累了。关
于爱他也早已放下,但他还是不愿意承认自己爱错了人。
他只是想歇一歇,有一锅不需要修鞋就可以吃到的猪蹄,有一个能听到琴声的
被窝,这就够了。他爱一个人爱得精疲力竭、失去自我,何必再去指责他,给他一
点儿爱,他自己懂得如何在原地满血复活。
⑤
或许幸运的人一生都会遇到两次爱情,一次耗尽了热血,一次融化了坚冰。
而不幸的人,只遇到过一次,从那以后,即便身处万花丛中,也难有笑容。CHAPTER 05 人生的意义
六岁入学,连续六年成绩在全校排名第一。十三岁厌学,次年退学。漂泊四方
一年,十五岁进入艺术学校学习器乐,十七岁再次退学,十九岁开始正式写作,二
十五岁开始正式工作。如今二十七岁,回想下,五年蒙昧无知,八年寒窗苦读,两
年朝九晚五,十二年浪迹江湖。
最怀念的,是混在艺术学校的那段时光,无知无畏,远离家乡,没有约束,又
不至于饿死。除了那两年,剩下的二十五年,不是笼鸡有食汤锅近,便是野鸡无粮
天地宽。
想既有食,又有宽广的天地,真是难而又难,起码我活了二十七年,都没有做
到这一点。而我仍要活下去的未来,全是奔着这一个目的去的,说好听点就是过自
由自在又衣食无忧的生活。
我读小学时,武侠剧热播,最爱看《笑傲江湖》,记得里面有一首诗,传说是
李白所写,名叫《人生江湖》,全诗是:“天下风云出我辈,一入江湖岁月催;皇
图霸业谈笑间,不胜人生一场醉。提剑跨骑挥鬼雨,白骨如山鸟惊飞;尘世如潮人
如水,只叹江湖几人回。”
只叹江湖几人回。
我会在这时候写文章纪念过去,便是因为这句,翻译成现代文就是,我们再也
回不去了。而过去我一直以为我能回去的。十四岁退学离开家那年,我就对自己
说:“别怕,放肆闯荡吧,大不了回家做×××店老板家的儿子,再不济老家还有十
几亩地、十几间房,做个南山采茶的隐士总是没问题的。”
我最喜欢的诗人李白的父亲就是个商人,我最佩服的诗人杜甫的老家就在河
南,所以离开河南外出闯荡的时候我是非常乐观的,觉得混好了就是李白,混不好
就是杜甫,反正不是成仙就是成圣,怕个鬼啊。
刚踏入江湖时,我身上只有五元钱,完全不知道做什么好。因为挣脱了笼子,我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生存。怎样才能做一只比笼鸡吃得饱的野鸡呢?我思考了一年,饿了一年的肚子,然后决定去学一门技能。而对于一个年轻人来说,最酷炫
的技能莫过于玩摇滚了,所以我就进了艺术学校。
在艺术学校的两年里,因为光顾着谈恋爱,忘了自己回到校园的初衷,导致专
业成绩一塌糊涂,最后只能混在小乐队里在别人婚丧嫁娶时挣个辛苦钱。
但是靠着在音乐方面的那点儿技能,我总算能吃饱还能云游四方了。那一年我
十七岁。父母多次催促我回家继承家业,童年时的小伙伴有些已经当了爹。
为了摆脱家人的控制,我满中国游荡,认识了很多作家,发现他们的作品都
跟“屎”一样,于是我也开始写了。算起来从十七岁开始写着玩到十九岁开始正式
写,我写文章的经历至今已经有十年了,十年过去,我还没有写出一篇自认为非常
好的文章,可以像我的老乡杜甫或者跟我一样出身的李白写的那种好的文章。但是
好在,我周围的作家们比我更不争气,写得比我好的活着的至今只有屈指可数的那
几个人。
不过写作从来就不是我的梦想,我的梦想按说应该是云游世界,可自从开始写
作之后,日子就过得穷起来了,而且是越来越穷。十年前发几篇文章就能优哉游哉
地混上一年的时光一去不复返,现在一年出四五本书都不够开销了。
于是跟着大批转影视的作家,我也一起进了影视圈,每天的各种改,异常痛
苦。世界上为什么会有电视剧这种产物?简直是泯灭人性。我在发出这样的怒吼的
同时,再一次审视了一下我的退路。
时隔十二年,家业已经被哥哥继承,房子也都破旧不堪,甚至连那十几亩土
地,因为长久没有人耕种,最终也难免被合并的命运。河南已经在实行城市户口和
农村户口合并为居民户口的政策,失去原有的户口对于漂泊在外的我来说就像失去
了根的野草野花。
只叹江湖几人回。不是不想回,而是真的回不去了。我必须咬牙切齿地混下
去,不写电视剧可以,大不了不住高楼大厦就是了。但如果小说也不写了,多半会
饿死。
而真正决定下半生都写小说了,我又打算换个笔名。早些年因为仰慕古龙,从
古龙的三部书《天涯明月刀》《流星蝴蝶剑》《边城浪子》里前、中、后各取了一词,便有了“天涯蝴蝶浪子”这个笔名。
但如杜甫那句诗说的一样—百年歌自苦,未见有知音。
我遇到太多嘲弄这个笔名的人了,久而久之反倒不愿意换了。生活在这个俗
世,不是嘲弄别人,就是被人嘲弄。没有人能从这个笔名中读出“小李飞刀成绝
唱,人间不见楚留香”的悲凉来。就像很少有人能明白“安妮宝贝”为什么要改名
叫“庆山”。
话说回来,之所以觉得二十七年中只有在艺校的那两年是快活的,主要原因除
了衣食无忧又自由自在之外,更多的是在那时候,我明白了人生的意义。
在那以前,我整个人是十分迷茫的,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却知道自己不想要
什么。童年时的蒙昧无知也就罢了,少年时在学校被老师和家长洗脑是我最不能忍
受的,浪费了那么多时间,只是让我变成了一个不知道自己要干吗的人。甘罗十二
岁就做宰相了,而我十五岁的时候,还在苦苦地思考自己未来究竟该干什么。
在那两年里,我开始接触摇滚乐,我的摇滚导师告诉我,如果想知道人生的意
义,得先明白人死的意义。懂得了死亡,也就无限接近了生。
死亡意味着一切归零,不能吃、不能玩、不能动弹,没有任何意识和知觉。如
果以此为基础,那么我还活着,我还能动弹,还能吃喝玩乐,就足以值得我谢天谢
地了。
进一步说,既然注定要死,何不放肆地生。为了梦也好,为了不做一个庸碌的
人也好,有了目标,就去拼搏。人生的意义,就是不断拼搏,不断进步。不求超越
任何人,但求每天都超越昨天的自己一点点。
有了这样的觉悟之后,我开始疯狂弹琴、疯狂写作、疯狂行走,弹琴固然是没
有弹出什么名堂,但写作,迄今为止我已经发表了近百个短篇、十余本单行本,一
厢情愿地影响了近百万人。
行走也是,虽然一直梦想的环球旅行还在酝酿中,但十二年的漂泊生涯,已经
让我走遍了国内我想去的地方。而这两件事,完全是无目的的,顺其自然的,一点一点积累的。我对自己说,活一天,就要写、要走、要看,要让自己对得起这来之不易的生命。
所以不断地写,不断地走,随着时间的流逝,功名成就一点一点就积累了起
来。如果是从一开始就一定要实现什么,反而容易被宏大的目标压垮。
不为成为什么样的人,只为对得起眼下这一天。因为在艺校的那两年里,从摇
滚乐里有了这样的领悟,所以我才能一直不放弃地行走到今天,包括这篇文章,也
是为了不虚度今日这光阴而写的。
晚唐诗人罗隐有两句诗,叫“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初看会觉
得太消极,但细细品味,这消极中尚暗藏着一种能量,不为明日而愁,不为昨日而
忧,一心过好今日。而过好了今日,便过好了一生。因为漫长的一生,正是由无数
个今日组合而成的。CHAPTER 06 像风一样自由
①
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五点,这个午觉睡得有点长,不过如果不是天气太热的
话,我可能会一口气睡到晚上七八点也说不定。
对于我来说,吃和睡是人生最快乐的两件事,而睡相对于吃来说又比较节约成
本,所以只要吃饱了,我肯定要大睡一觉,睡够了才有力气继续吃。
身上冒了一层细密的汗珠,这证明我是被热醒的而不是饿醒的,温度已经逼近
四十摄氏度,新闻里说已经有好几个人被活活热死了,我向他们致敬。
摇头晃脑的风扇被我调到了最高挡,但只能起到一些心理安慰的作用。我住的
是七层的老房子的七楼,在这种暴热的夏天,住在这么高的地方,除了没有蚊子之
外,实在找不到别的优点了。
房间里倒是有一台空调的,但是太费电了,如果不经常关着的话,一个月要花
四五百元钱电费。我怕被热死,但更怕生不如死,钱用完了就会让人生不如死。
刚看到小说的标题的时候,你可能会觉得主人公是个动不动就会来个说走就走
的旅行的高富帅,看到这里你肯定要失望了,我也不想让你失望,可谁让我是个诚
实的作者,打小口袋里就没有装过超过三百元钱的我,你让我写高富帅我就只能撒
谎了。看在我这么诚实的分上你就继续勉为其难地往下看吧,不准呵呵。
我起来冲了个冷水澡,说是冷水,已经被晒得温热了。然后去冰箱里抱出半个
西瓜,打算到阳台上吃掉它。在这样炎热的夏天,也只有吃冰西瓜的时候,我才觉
得这个世界还有它善意的一面。
阳台上时而吹来的自然风,比风扇带来的感觉要舒服一些。我吃几口西瓜就看
几眼近处的高楼和远处的天空。我所在的城市可以说是一无是处,如果不是天空还
算美丽,房价足够便宜的话,我恐怕早就离开了。但即便房价和其他的省会城市相比足够便宜,我还是买不起房子。
我从很远的地方来到这里,本来是想赚足了钱回去的,结果来了之后就走不了
了,也可以说是万念俱灰,哪儿都不想去了,悲惨的生活彻底摧毁了我的信心,我
觉得自己都已经这样了,就老老实实地待着吧,再去哪儿都是造孽。
究竟这里的生活有多苦逼,我后面慢慢说,现在先说点好的,毕竟是开篇,抱
怨太多就没人看了。这个苦逼的城市也带给了我一些好的东西,比如成熟。
到这里生活一年后,我竟涌起了和一个人扯个证认认真真过一辈子的念头,多
少美少女在知道我动了这样的念头之后,彻底放松了警惕,以致换来心死爱消的悲
惨结局,这个也需要后面再说。看到这里你可能要生气了,这也后面说,那也后面
说,那请问作者你现在到底要说什么?
别着急、消消气,这大热天的生气容易上火,上火容易中暑。(读者:有科学
依据吗?)咱先喝口凉茶,吃块儿西瓜,听我慢慢说。
其实想留在这个城市,主要还是因为遇到了个靠谱的水瓶座女生的缘故。她比
我小四岁,但是很有母爱,很聪明也很傻,这样说并不矛盾。聪明是指她没事能从
我的言谈举止中扯出一点儿蛛丝马迹,然后顺藤摸瓜把所有跟我关系不太正常的女
生都揪出来,比名侦探柯南差不到哪儿去;傻是指查到这些乱七八糟的事儿之后,她怒发冲冠、气急败坏、仰天长啸,却不会对我使什么坏,最多就是在微博、QQ签
名或者微信朋友圈里匿名骂几句“人渣”和“婊子”之类的话。
如果我因为她骂人而提出分手,她会苦苦挽留;如果我不说分手,说出一番痛
改前非、重新做人和所有乱七八糟的女生划清界限的话,她就会转怒为笑,彻底原
谅我。
这样又聪明又傻的女生,如果不好好珍惜,还真是有些不厚道,当然,我从来
也没有厚道过。
吃了半个冰西瓜之后我觉得整个人又活了过来,但是天气依旧炎热,要活下去
还是得讲究一些策略。我想了一会儿,既然没人约我,我就继续到楼下的快餐店里
消磨时光吧,虽然网上说快餐店里的冰块比马桶水还脏五十倍,但是里面冷气开得
让人满意啊。可能真的是冰块的缘故,我坐了半个小时,用手机下了几盘象棋、喝了半杯加
了冰块的饮料之后,肚子突然疼了起来,回想一下,除了这比马桶水还脏五十倍的
冰块,还真想不起来吃了别的不干净的东西,当然,即便什么也不吃,我的肠胃也
经常会跟我闹别扭。
我起身去上厕所,也许是因为提供用不完的纸的缘故,我觉得快餐店里的厕所
也是美好的存在,每次蹲下之后我都觉得如果不多蹲一会儿,就是一种对美好的浪
费。
所谓的占着茅坑不拉屎,拉完屎还要占着茅坑,就是对我此时心境的最佳描
述。我继续下刚才在外面没下完的象棋,这时候突然响起了敲门声。
一个稚气的声音在门外问:“里面有人吗?”
我说“有”。透过门缝往外看,是一个四五岁的小朋友。
“叔叔,我也想上厕所。”
这一声叔叔叫得我腿一软,更站不起来了。叫一声哥哥又不会死人。我没好气
地回了他一句:“你等着。”
话刚出口就听到小朋友机关枪一样地哀求:“叔叔,叔叔,你快点儿吧,我快
拉到裤子上了,求求你了叔叔……”声音越来越小,眼看要急哭了。
我一个不忍心,想安慰他一下,让他不要着急我马上出去,结果他突然又来了
句:“叔叔你还在吗?”
一句话问得我贱心大发,就回了他一句:“叔叔变成蝴蝶飞走了。”
小朋友在门外号啕大哭。
那哭声让我深深地体会到了窦唯那句“地狱天堂皆在人间”的含义。果然世界
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我们都在上厕所我带了纸你没有带,而是我在上厕所你在门
外等我。
幸福果然是相对的,没有绝对的幸福。人生在世,能在想上厕所的时候上厕所,就是最幸福的事情了。再无忧无虑的人,该拉屎的时候你让他憋着,他都会在
心里留下阴影,仇视这个社会,一辈子都不会怀念童年。
在小朋友的哭声中我更新了一条微博:“我在人民广场的厕所里下象棋,而此
时此刻你在哪里?”
我想如此惨痛的生不如死的经历,足以让这个小朋友长大后变成一个忧国忧
民、深知民间疾苦的作家,我小时候就是这么过来的。
是的,我是一个作家,之所以敢大言不惭地称自己是作家而不是写手或者码字
的,是因为还真是出了足够多的书、发表了足够多的文章,并在国内足够有影响力
(这还不是大言不惭啊),我甚至过度自信地觉得自己死了之后可能会更进一步被
尊称为文学家。活着上报纸,死了进博物馆,说的保不准就是我这种人。
不过虽然听起来光鲜亮丽,其实里面有多艰辛你前面也感受到了。除了作家这
个身份之外,我还在一个广告公司担任首席策划的工作,说是首席策划,其实下面
一个人也没有。每天的工作内容就是帮人写广告,诸如“别让这个城市留住了你的
青春却留不住你”之类的句子。
我并不热爱我的工作,出来上班纯粹是为了多赚点儿钱买吃的,同时也多锻炼
点儿生存技能,万一哪天江郎才尽写不出小说和杂文了,不至于饿死就足够了。
看到这里你如果以为我这本书是要写自己的自传,那就大错特错了,自传我之
前已经写过好几本了,现在这本是完完全全的一本讲我身边人的故事的书。(不过
也说不定,因为我总是写着写着就跑题了。)
咱们回过头继续说我那个水瓶座的女朋友,我是在一个选美活动中认识她的,在所有人都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自己的照片的时代,只有她选择了快递洗好的
照片给我。虽然我也承认一切都在电子化,连我自己都在用电脑写作,也承认电子
杂志和电子图书阅读起来是比纸质的东西方便快捷,但我个人还是喜欢看纸质的东
西。我想就像咖啡、奶茶之类的饮料固然不错,但永远也无法取代冲泡的茶;电子
游戏虽然过瘾,但永远也无法取代面对面下象棋一样,电子读物永远也无法取代纸
质读物。
相片也是纸质的,单就这一点,就让我印象很好,更别说她本身就是个身材和五官都超级诱人的美少女了。我翻看着她的照片,把自己作为评审的唯一的一个推
荐的名额给了她。在这个不缺美女的高速时代,能沉下心来放慢速度做事的人,需
要被珍惜。
不过那时候我还是觉得她很遥远的,虽然很美,虽然我心里也涌起过如果这个
姑娘是我的女朋友该多好等邪恶的念头,但毕竟不在一个城市且生活圈子相差太
远,我也只是想想而已,没有做任何行动,填有她个人资料的表格连同她的照片一
直放在我的办公桌上,几个月过去了,我愣是没有打电话给她。
当然主要是也不知道打电话过去说什么,夸对方长得漂亮自己很喜欢?那肯定
会第一时间被当作色狼吧,虽然我还是很擅长调戏别人的,但真面对自己特别喜欢
的人时,我还是有些羞涩的。
如果不是后来同事去联系她拍写真,几乎就要错过她了。活在这个有十几亿人
口的国家,想错过一个人是很容易的事情。别说这种连天都没有聊过的姑娘了,很
多指着天空说要永远在一起的情侣,也都是说着说着就消失在了茫茫人海中。
②
云下是起伏的黄沙,随风肆虐。沙海中间不大的一块绿地上有一棵参天巨树和
一个刀形的湖,湖面平静如镜。
巨树名叫望天,百年开花,万年结果,果子只有一颗,名叫西游。有缘人路过
此地,摘下果子,就着树下的湖水吃掉,便可上天入地、千变万化、长生不死。
沙海下生活着一只巨灵犀,靠食风饮沙而活,望天树因为有它的保护而不至于
被人毁坏。而它的存在,似乎只是为了保护望天树。这种生活非常寂寞,但因为不
懂寂寞,它们已经这样存在了数万年。
我每天就写这样的小说,在吃饱睡足又无事可干的时候。从开始写到现在已经
过去十多年了,估计写下的稿子打印到A4纸上连起来可以绕我的床好几百圈。
单看上面这个开头,你可能会以为我写的是奇幻小说,但你要跟着往下看就会
发现是爱情小说,而且是狗血的爱情小说!我就是这么爱跑题,当然在这个标新立
异的年代,你也可以将我的行为理解为不走寻常路。(“美特斯·邦威”没有给我钱,天地良心。)
不过写什么不重要,因为写作从来都不是我的梦想,仅仅是迫于生活而又擅长
这个。我早些年的梦想是做一名摇滚歌手。为了这个梦想退学到乐队学唱歌,也弹
吉他。还留过长头发,打过耳洞文过身,可惜生就一副破嗓子,唱歌总跑调。硬撑
了很多年,还是不得不放弃了。
当时我周围特别多写小说的,发表了文章就请我吃饭,我看他们的文章写得都
稀烂无比,就也开始写了,那时候怎么也想不到一写就写了十多年,跟我一起写的
那些人现在都不知道去干吗了。
又扯远了,我原本是想说,我在写小说的时候,我的女上司给我打电话,让我
陪她去文身。因为女上司是这个故事里很重要的一个角色,所以得告诉大家,她叫
熊熊,不是我黑她,是她真叫这名。
不知道熊熊从哪个同事那里听说了我屁股上有一个很好看的文身,或者是自己
去厕所里偷窥过也说不定。总之,自从知道了我文身这件事之后,她就总要我带着
她去文身。
我婉言谢绝了无数次,因为提到文身就会让我想起我破碎的那个音乐梦。当初
我胳膊上、背上、胸前都是文身,后来都做手术洗掉了,只剩下屁股上那个小蝴
蝶,算是纪念曾经的年少轻狂。这么私密的事情竟被人发现了,还天天在我耳边
念,我怎么能不心烦呢。
可是再心烦,她也是我的上司,上班时间我还可以推说我比较忙,周末我再说
自己要吃饭、睡觉、写小说的话她可能就要跟我翻脸了。而且她很可能会对我
说:“就你写的那些小说,每一本的主人公都是作家,跟自传一样,有啥意思,你
就不会学学别人,把主人公塑造成司机、律师、军人、富商、演员、歌手或艺术
家?”
为了避免被她吐槽,我关上文档下楼去小区门口等她。她说她会开车来接我,如果不是她太胖的话,其实这应该也算是一个蛮愉快的周末。
熊熊说的那个文身的店我曾路过几次,从未进去过,我觉得这些东西已经距离
我有点儿远了,远得像上辈子的事情。而这辈子,我就应该老老实实、脚踏实地地做点儿实在的事情,挣点儿钱、买个房子、娶个媳妇再生个孩子,平平稳稳地过一
辈子。那南来北往、东游西荡、痛饮狂歌的生活,我应该忘掉了。
可是熊熊这个胖子,硬拉我去面对我不想面对的东西。如果不是那天在店里刚
好遇到了我水瓶座的女朋友,估计接下来一周,我都要在诅咒她每天胖十斤的时光
里度过了。
那天距离我看到她寄给我的照片已经过去好几个月了,她和她的男朋友已经搬
到我所在的城市生活。她男朋友接下了这家文身店,她在一个健身馆应聘上了瑜伽
教练。
当然这些都是我后来才知道的,在她还是别人的女朋友的时候,我就只知道她
好看。黄金比例的脸和身材,紧致柔滑的肌肤,还有看上去很结实的头发。这样的
女生,就是仅仅看过一次照片也能让人过目不忘。尤其是她那混血儿一般的眼睛,极易辨认。
不过在熊熊文身的时候,我并没有对我未来的水瓶座女朋友说我的身份,她也
认不出我。在她眼里我们就只是她男朋友的顾客,她可能还会感到诧异—我看上去
不像是一个重口味的人,怎么会陪一个大胖妞来文身。
文身店的空调坏了,只有一台吊扇吱呀吱呀地转着,也许是觉得我坐着无聊,在她男朋友给熊熊文身的时候,她倒了杯冷饮给我。我当时太挫,愣是没有说话,只是偶尔偷偷地看她几眼,看她一脸甜蜜地看着她的男朋友。
那一天我跟她什么也没发生,但是回去的时候我心情极好,主动请熊熊吃了顿
烧烤。吃完之后熊熊才告诉我,那个女生她见过。说几个月前她来过我们公司,我
同事带她去拍了一组写真,那天我刚好请假在家睡觉所以没碰上,而我那个同事又
刚好是那种遇到美女绝对不会介绍给别人认识的人。
第二天我到公司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到填有她个人资料的表格,把她电话存到
了手机上,但还是不敢打。是的,我不仅很穷也很,这就像鸡和蛋一样。因为很穷
所以很,也因为很所以很穷。我想等我有一天不穷了估计就有自信了就不了,或者
有一天我不了就会跟着摆脱贫穷。
存了号码之后,微信提示我她的手机号码开通了微信,于是我就算是顺藤摸瓜(读者:用这个词真的好吗?)加了她的微信,写验证消息的时候,我踌躇了很
久,还是写上了我们高大上的公司名。因为虽然我写了很多书,但在我国读书的人
太少了,而我在公司又是一个默默无闻的人,所以还是写公司名比较好,她给我们
的活动寄过照片,所以对公司名一定不会感到陌生。
果然,一顿饭的工夫她就通过了验证,但并没有搭理我,我也没搭理她。高冷
妹遇上我这样的人,基本上都是这样的开场。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我通过她微信朋友圈的内容了解到她就在文身店不远的一
个健身馆做瑜伽教练。于是我就在那个健身馆办了张会员卡,这一行为直接导致我
一个夏天都没有多余的钱吃西瓜了。
不要笑我,没有哪条法律规定穷人不可以追求自己喜欢的女生。尽管难度大一
点儿,尽管看到她的男朋友的时候,我会忍不住感到自卑。
她的男朋友算是典型的大帅哥了,笑起来很像金城武,而且还有一家店。我
呢,就一个破屋子还是租来的。不过我并不打算放弃,一个人终其一生,能遇上自
己非常喜欢的人的机会寥寥无几,大多数都只能通过荧屏去兴叹罢了,而我的女神
近在眼前,不试一试,我怎么能甘心。
③
高富帅劈腿一百次也有天真女生投怀送抱,穷矮矬辜负一个妹子就是渣男。我
们现在生活的这个时代就是这样,高富帅似乎天生就可以随心所欲地把妹子,穷矮
矬似乎找到一个女朋友就该谢天谢地,好好珍惜。但其实男人骨子里都是一样的,在对待女人这件事上,高富帅和穷矮矬没有区别。更何况我只是不富而已,而财富
这个东西不是永恒不变的,我只要勤快点儿,也不是没有机会盘下一家健身馆的。
带着这个乐观(幼稚)的想法,我开始没事儿就往健身馆跑,但我只是去跑
步,并不去练瑜伽,只能隔着玻璃看到她。不过这样我已经很满足了,因为当务之
急是我要让自己先富裕起来,这时候跟她走得太近,就不仅仅是一个夏天吃不上西
瓜的问题了。
跑到她下班的时候,我就回家。因为心里装了人,躺床上就睡不着了,吃东西
也不会停不下来了,这样就导致我的时间变得异常的多,且异常的漫长。我把这些时间全部用在了写小说上。这么多年了,我不停地写,却并没有攒下多少钱,归根
结底,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稿费太低,文化行业太不受重视。
我自动忽略了自己写得太差劲这一根本原因,或者说是受卡夫卡的影响,纯粹
把写作当作写作而已。每次都觉得写出来就好了,不到饿肚子的时候,没必要拿去
卖钱。
但如今不仅仅是饿肚子的问题了,已经涉及人生大事了,也就由不得我清高,跑步之余的时间写的小说全被我发给了编辑,换来钱我就存起来。按照我的计划,等我存够了钱,就以工作为理由去约她喝茶,多喝几次应该就能培养出感情了。她
要是不愿意单独跟我去喝,就叫上摄影师,反正公司需要美少女的照片做宣传,多
拍一点儿也无所谓,让同事去拍不如我自己找人去拍。
写到这里需要交代下她的名字—宋泽香,有没有很动听的感觉?敢说没有就打
死你!好吧,你要是真觉得名字普通也没关系,反正又不是我的名字。我的名字好
听就行了,她只需要人好看。
既然已经暴露了女主角,就索性把配角们也都说了吧,不然显得好像我没朋友
一样。其实我只是朋友比较少罢了,这也不能怪我,穷人门前通常都是门可罗雀
的,富人才有门庭若市的资格,丐帮除外。
而且这也仅限于在这个城市,要是回到我曾经叱咤风云的地方,跺跺脚,也是
能冒出一堆死党的。不过那都是过去的事情了,我既然离不开这里,回不到曾经,提当年的勇也就毫无意义了。在这个城市,我就只有我的室友一个朋友。(读者:
天哪,你居然还有一个室友,憋着这么久都不说,不怕被打死吗?)
其实直到现在才说室友,是因为他的存在感太弱了,虽然他跟我一样是个穷
人,可是他穷得有追求,一天到晚都在外面创业,所以这房子名义上是我们俩合租
的,实际上大部分时间都是我在享用,他就只有凌晨到黎明的时候会回来睡上几个
小时,是名副其实的早出晚归,不过尽管这么勤奋,这么有追求,他也还是一个穷
人。这就是血淋淋的现实。
因为以往我都是下了班就去吃饭,吃撑了才回家睡觉。自从开始攒钱大计之后
我下班就回家写小说,就算不写小说也要去健身馆,所以一到下午四点五十五分,你在我们公司就能看到一个急不可待的人目不转睛地盯着打卡机,口中还念念有
词。
一开始还没什么,后来被熊熊发现了,她就问我每天这么火急火燎地去干什
么,我不好意思说去健身馆,怕她发现我的秘密,就只好厚着脸皮说我回家写小
说。
“你还在写你那些花痴女爱上高富帅的小说?咱能不能有点儿追求,不能自己
追不到女朋友,就天天在小说里幻想啊。”熊熊一张口,我就后悔了,早知道还不
如告诉她我要去健身馆呢。
“这回不一样了,我要直面现实,写一个平凡少年征服女神的故事,再不写那
种身边一堆莺莺燕燕的高富帅了。而且这一次我写的不是青春文学,这次是实验性
的纯文学,是奔着文学奖去的。”虽然很尴尬,我还是得给自己辩解,不然她开会
的时候都能拿这个吐槽我。
“祝你早点儿拿诺贝尔文学奖,我的大作家。”
“国外的咱不能指望,能拿茅盾文学奖就行了。”我们边走边说,已经到了楼
下,她去停车场取车,我坐公交车回家。这就是穷人和富人的区别,尽管我满腹经
纶,尽管我自视甚高,可是我下班要去挤公交;尽管她很胖很蠢,可是她有很多房
子和车子,还有很多人恭维而且还是我的上司。我讨厌拿财富去衡量一个人的价
值,但这个社会百分之九十的人,都是靠财富来衡量别人的。
所以我觉得十分孤独。
但再孤独我也是一个人类,比鸡、鸭、鱼、牛、羊、猫、狗,对不起,猫、狗
得删掉,因为它们是宠物,它们有专门的、高级的医院,超市里卖的它们的食物比
我吃的食物种类还多,它们的首饰、玩具、衣服的价格也都是我可望而不可即的。
所以我就只是比鸡、鸭、鱼、牛、羊等动物厉害一点儿,不用面临随时被杀了、加
入快餐店豪华午餐的危险。
为了排遣这种孤独,我尝试睡觉,尝试写作,尝试疯狂地吃东西,但都不如养
一只乌龟来得有效。有时候看着它一发呆就是一整天的样子,我就觉得上帝对我还
是不薄的,毕竟龟的生命也是漫长的啊。有时候夜深人静写完小说,因为思念别人的女朋友而睡不着的时候,我也会听
听歌曲。听得最多的就是那首谢天笑的《让我走》—让我走,带上我的身影带上脚
印让我走。让我走,让我走,向着流淌在身上那无缘无故的河流。
可是去哪儿呢?去遥远的以后,去浩瀚的星球或者无人的星球?那只会更孤
独、更寂寞吧。比起美好的过去,我更不敢面对的是未来,未来我必定会变成一个
遭人嫌弃的老头子,头发会白、会掉光;牙齿会黑、会掉光;皮肤会布满斑点,变
得松垮垮、皱巴巴;浑身没有力气,摔一跤可能就会去见马克思了。
一想到悲惨的未来,我就更觉得现在太可贵了。所以我就请了长假,反正工资
也没多少钱,多写点儿小说就补回来了,我还不如把有限的时间用在对女神的无限
喜爱上呢。
这样我的生活就变成了白天去健身馆犯花痴,晚上写小说。因为去的时间长
了,女神也注意到了我,但她要么就是在纠正别人的动作,要么就是陪来找她的男
朋友去吃饭,就算她是独自一个人的时候,也是戴着耳塞听歌。
有一次我趁着她全神贯注地看书的时候,在休息房看到了她用手机听的歌,是
杨丞琳的《带我走》。真让人伤心,我听谢天笑,她听杨丞琳,我们之间隔着一百
个牛奶@咖啡那么远。
为什么是牛奶@咖啡而不是本兮或者张翰同学?因为牛奶@咖啡有一首歌叫《越
长大越孤单》—多年以后,你回到我身边。不安全,充满了你疲倦的双眼。看着
我,也告诉我,你是否,依然相信童话。你曾对我说,每颗心都寂寞。每颗心都脆
弱,都渴望被触摸。但你的心,永远地燃烧着,永远地不会退缩。越长大越孤单,越长大越不安。也不得不看梦想的翅膀被折断,也不得不收回曾经的话问自己,你
纯真的眼睛哪去了?
④
童话里都是骗人的,爱情小说里也一样。我虽然写了无数个爱情故事,可是轮
到我自己要谈恋爱了,我还是会一筹莫展。眼瞅着自己未来的女朋友在跟别人谈恋
爱,眼瞅着她对我视而不见,我竟然无动于衷,或者只能假装无动于衷。
可是除了看着我还能做什么呢?我总不能走过去说:“美女,你以后是要做我的女朋友的,现在就不要和这个男生来往了。”
或者趁她男朋友不在的时候对她说:“你和你这个男朋友早晚是要分手的,你
以后是要做我的女朋友的,所以晚分不如早分,早点儿跟我在一起吧。”
且不论她信不信我的话,就算是信我的话,当她看到我一副穷困潦倒的文艺男
青年样,当她知道自己以后要落魄到跟我这样的人谈恋爱,她会更加珍惜现在这个
高富帅男朋友吧。
况且万一她反问我:“那以后的以后呢,做了你的女朋友就不会跟你分手吗?
如果做你的女朋友后也是要分手的,那我干吗急着和我现在的男朋友分手,你哪儿
比他强?”
她要是这样问我,我还真会被问得哑口无言,因为未来的事情很难预料,说不
定最后我们也会分手,不到死亡的那一刻,谁知道她会不会在七八十岁时跳广场舞
中认识某个老头。
唉,这种事情想起来可真让人内心伤感啊。
因为总是请假,我被开除了,看我不爽的倒不是熊熊,而是熊熊的上司,他有
一个表妹的堂哥也喜欢写广告文案,他完全可以取代我。看我整天不务正业,正好
就把那个堂哥安排进来了。
失业就失业吧,我倒是无所谓,反正工作的地方离健身馆那么远,我也不想去
了。唯一的遗憾是还没有用公司的名义把宋泽香约出来拍照片,以后是再没有这样
的机会了。不过机会都是人创造的,没有这个机会还会有别的机会,比如很快我就
在健身馆楼下找了份打印的工作。
因为我写小说很快,很多人都叫我“打印机”,所以在打印社工作还是挺适合
我的,“打印机”进打印社,算是找到了组织。而且工作足够清闲,我可以没事就
去楼上的健身馆看看我的宋泽香同学,还可以跟她一起上班、一起下班、一起吃午
饭。
她早就发现我了,可是她故意装作什么也不知道的样子无视我,这让我非常恼
火,这也是为什么后来我追到她之后对她不太好的原因之一,我受不了别人长期无视我。
有一天我实在忍不住了,就趁她独自吃饭的时候跑到她面前,想把憋了很久的
话一口气全告诉她,可惜还没等我开口,她先说话了:“终于忍不住了吧!”
“什么?”
“没什么,我还以为大作家的耐心比一般人强呢。”
“你认识我?”
“不然你以为呢?”
“所以这么久以来,你一直是看戏一样看着我在你周围团团转?”
“反应还挺快。”
“这算是表扬?”
“算是吧。”
天地良心,世界上竟然有这样的人,碰到认识的人也不打个招呼,还故意无视
对方。水瓶座女生都这样吗?(水瓶座女读者看到这里请不要生气,你要是非要生
气,那就,那就随便你!)
“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你喜欢我吧?”她竟然这么直白。
“算是吧。”事到如今我也豁出去了,反正我本来就准备好要表白的,虽然发
展过程出乎了我的意料,但只要结局圆满就好了。
“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一定要回答吗?”
“一定要。”
“从你寄照片到我们公司的时候吧。”“天哪,那足足有半年多了吧,你为什么不早点儿告诉我呢?”
“没准备好,怕被你拒绝。”
“那现在就不怕了?还是你已经准备好了?”
“还是怕,还是没完全准备好。”
“那要不我再给你点儿时间准备准备?”
“不用了,咱们这不是已经开始第一步了,我只要等你跟你男朋友分手就行
了,在你们分手之前,我可以先做你的朋友。”说完这段厚颜无耻的话之后,我不
知道怎么有种小时候考试作弊被老师发现的感觉,她看我的眼神,就像是当年监考
我的老师。偏偏在这时候,饭店里竟然放起了那首歌词里有一句“你终于做了别人
的小三”的歌。
我欲哭无泪,心想以后再也不要来这家饭店吃饭了,这时候不是应该给我配一
首《泰坦尼克号》的主题曲做背景音乐吗?
“那不是我男朋友,你误会了。”
“不是?不会吧,我都看到你们不止一次手牵手地去吃饭了。”
“那是我哥哥,虽然不是我的亲哥哥,但是也和亲哥哥差不多。”
很多年后,关于这个哥哥的问题,在我这里还是一个谜,我还是坚持认为那是
她的男朋友,可她始终坚持说那是她的一个哥哥。我当时没有勇气找她口中的哥哥
证实此事,后来那个所谓的哥哥去了国外,再也没有回来,再后来我和她也分手
了。于是这个谜就永远成了谜。
捅破了窗户纸之后,她再吃饭的时候就会叫上我,或者我去叫她。按她的话
说,如果不是我一副坏叔叔的样子,她早就主动地来结识我了。
她说当初她跟着哥哥离开家到这个城市工作,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我原来待
的那个公司,因为我的推荐,她的照片被不少媒体选中了,但是她并不知道幕后的
推荐人是谁。因为我一直没有联系过她。后来联系她并给她支付照片使用费的是我原来的同事,联系她拍新照的也是我原来的同事。她去公司的时候,也没有见过
我。但是她知道我的存在,因为熊熊跟她介绍过我。说了我当初是多么声嘶力竭地
推荐她,还一天到晚地盯着她的资料表上的信息看,却始终没能鼓起勇气打一个电
话给她。
熊熊在背后就这样把我卖了,但是我并不怪她,我知道她是一番好意。胖子都
没什么坏心眼,她可能也是看人家姑娘不错,想撮合撮合我们吧。
那次去公司,熊熊还送了我的书给她。她留了自己的地址给熊熊后,熊熊还故
意带我去文身,目的就是制造我跟她相遇的机会。结果我是个蠢货,遇到了也没跟
她搭讪。熊熊还以为我见了真人失望了,以为我觉得人家没照片好看呢,于是也就
没再撮合我们。
绕了这么大一个圈子,完全是因为她太矜持、我太傻,其实我平时不那么傻
的,只是陷入了爱情里,智商才降低了。(读者:蠢就是蠢,不要拿爱情来当借
口!)
为了弥补我最近受到的思念之苦,吃饭的时候她会把她的鸡腿分给我。不过她
还是觉得对不起我,说害我丢了工作。
真是的,若觉得对不起我,早点儿告诉我真相不就行了。长得好看了不起啊,长得好看就可以把人玩得团团转?
不过事实证明,长得好看确实了不起,因为我一点儿也不生她的气。不是不想
生气,而是一看到她那粉嫩嫩的小脸蛋儿,我整颗心都融化了,不管她说什么,我
听着都无比动听。
所以丢工作算什么,打印社也没什么不好的。起码不用被上司逼着一遍又一遍
地改广告文案,不用一天到晚跟一群喜欢钩心斗角的弱智们待在一起。
况且就算没有宋泽香同学,我也会被熊熊上司的表妹的堂哥取代的。所以每次
宋同学表示歉意给我鸡腿的时候,我都会在吃完之后边抹嘴边安慰她说:“不关你
的事儿。”
不过尽管不关她的事儿,我也不能一直在打印社干下去,原先干这份工作是因为离她近,现在她都可以随叫随到了,我还干这个干吗?而且干这个还会被她口中
的那个哥哥看不起,有几次她向她的哥哥介绍我,她哥哥都不看我,然后牵着她的
手就上了他的保时捷轿车。
我虽然很生气,但也无可奈何;我虽然也有车,但只是自行车,还没有后座,让她坐我的车,估计天明也到不了家。
一般情况下,在我写的那些萝莉爱大叔、学长爱学妹的小说里,男女主角一旦
搭上关系,很快就能擦出爱的火花并结合在一起。可惜小说毕竟是小说,现实里吃
了三百顿饭也还是朋友。
况且一开始我就说了,主要是要讲我周围的人的故事,讲了这么多我个人的八
卦,已经违背了我的初衷,所以接下来还是要多讲讲宋泽香的事情。
你们已经知道了她是一个水瓶座的女生,拥有典型的水瓶座女生的性格,情商
与演技炉火纯青,爱憎貌似模糊,实则丝丝分明。还比大多数水瓶座的女生都漂
亮。她和我一样,来自一个很远的城市,在这里她没有父母,只有一个明明关系像
男朋友一样,她却非要一口咬定是哥哥的人。而且她那哥哥也不像是什么好人,整
天给乱七八糟的人文身,自己身上却干干净净的。(仅仅凭借这一点就说对方不是
好人好像有吃醋的嫌疑,可是这种事情换谁能不吃醋啊。)
我还知道她在一家健身馆做瑜伽教练,收入不菲,属于典型的白富美;还知道
她喜欢听杨丞琳的歌,喜欢拍很多漂亮照片。从她接受了熊熊馈赠的我的书来看,说不定她还喜欢看书,是个有一定内涵的人。
这样一个文能读书武能瑜伽的白富美,放着高富帅哥哥不理,没事儿就跟一个
似乎永远也看不到前途的打印社的打字员在一起吃饭,在很多人看来,都是一件颇
为费解的事情。
⑤
综上所述,你们应该已经发现,除了我那个早出晚归、勤奋赚钱但还是赚不到
钱的室友,还有我那个迟早会跟我分手的白富美女朋友,以及我前公司的胖上司熊
熊之外,我在这个城市里就没有别的可以去一起吃顿饭的朋友了。其实我对朋友的要求并不高,只要能在吃饭的时候分个鸡腿什么的给我,能在
吃完饭之后帮我埋单就行了。但就是这点儿要求,能满足我的人在这个城市也是屈
指可数的。所以我说这是一个冷漠的城市,一点儿也没有夸大其词。
不过虽然我的现实生活单调艰难,不是吃就是睡,不是在快餐店逗弄小朋友就
是在健身馆犯花痴,但是在网络上,我的生活还是很丰富多彩、很顺畅的。(打
出“顺畅”这个词的时候我犹豫了下,最后还是毅然决然地打出来了,哪怕是骗骗
自己呢,总不能现实和网络都艰辛吧。人还是要有点儿活下去的希望的。)
前面你已经知道了,我把很多时间用在了写小说上,所以我平时要经常和编辑
以及读者交流。因为大家都不在一个城市,只是在网上交流,谁也不用请谁吃饭,所以他们对我还都是蛮热情的。只不过有时候热情得过了度,就让人难以接受了,而且他们对我的“昵称”也一直让我有点消化不良。
我们之间经常会有这样的对话,比如在微博上说,我坚持认为幽默风趣的男生
比高富帅更适合居家旅行,这时候下面就会有一行评论—蠢货,关键是看脸好不
好!
你看到了,我刚才说的“昵称”就是这个“蠢货”,咱先不说看脸这个观点正
确与否,你见过粉丝管偶像叫“蠢货”的吗?
我如果反驳他们,他们就会哭着说这是亲切的爱称,说不让他们这样叫,就说
明我不爱他们了。读者都是我的衣食父母,我能不爱吗?但是打开微博看到下面一
行行触目惊心的评论—蠢货,你今天吃了几个鸡腿?—蠢货,你睡醒了吗?能不让
人心里犯堵吗?(看完这一段之后不许去搜索我的微博,不然打死你!)
读者也就罢了,都是小孩嘛,孩子气点儿、淘气点儿也没什么,关键是我高冷
的编辑也常常语重心长地对我说:“你写的那些爱情文章都不好看,你为啥不多写
写搞(dou)笑(bi)文呢?你是不是觉得你伪装成文艺青年你就真的高大上了?面
对现实吧少年,你骨子里就是一个幽(chun)默(meng)风(dou)趣(bi)的
人,你要做回自己。”
因为不听话就会被退稿,所以我常常要屈服在编辑的“淫威”(这个词虽然不
太好但用在这里挺合适的)之下,用别的笔名写一些蠢兮兮的文章。因为只有在网络上屈服了,我在现实里才有钱追我的女神。虽然女神也不用我的钱,但买个东北
大板(今年夏天很火的一种冰棍)我也是不好意思让人请客的。
其实读者说得也没错,这就是一个看脸的时代。为什么白富美愿意跟我这个打
字机一起吃饭,还不是因为我长得帅吗。(写完这一句,天空中不知道怎么的突然
响起了一串惊雷,最近天气太反常了。)
虽然我不富,可是我幽默风趣、才华横溢,所以她才喜欢跟我在一起吃饭而不
是跟那个总是管着她的、一脸严肃的哥哥在一起。她固然是喜欢那个所谓的哥哥
的,但那是王语嫣不成熟的时候对慕容复的喜欢,等她成熟了,就会发现还是段誉
这样的风(dou)趣(bi)少年更好些。
我虽然没有段誉那么牛的爸爸,但是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我和宋泽香以及她口
中那个哥哥的关系,就跟慕容复、王语嫣、段誉差不多。当然这只是我觉得而已,可能在你眼里,宋泽香就只是为了引起她那个高冷的哥哥的重视才愿意接近我的。
我也不反对你的看法,毕竟你也没有见过我,在这个PS盛行的世界,有图也没真
相,不让你见到我的真身,你是无法感受到帅哥的魅力的。
当然这种魅力仅限于少女,对同性是无效的。比如我的室友,他有回家气,我
魅力再大对他都没用。前面已经说过了,他每天早出晚归地赚钱,虽然赚不到,但
是他还是干得兴致勃勃。经常是我写小说写到凌晨两三点甚至是四五点了,他才摆
地摊或者做兼职回来。
一开始我不知道他有回家气,如果他回来时,正赶上我睡觉前上完厕所,在客
厅里碰到了,就会问候一声:“胖子,回来啦,晚安,我先睡了啊。”
这时候他的回答无一例外:“你才是胖子,你们全家都是胖子。”
天地良心,他真的很胖好不好,我又没说错话,但为了搞好邻里关系,避免他
拿着我的牙刷刷厕所,所以我下次碰到他,就会换句话说:“瘦子,回来啦,晚
安,我先睡了啊。”
这时候他的回答又会变成:“你才是瘦子,你们全家都是瘦子。”
真是的,关我家里人什么事儿啊。脾气大了不起啊,肯定是在外面乱摆摊子被城管罚了,或者就是兼职的时候偷吃东西被老板骂了。算了,大家都是穷人,都不
容易,我也不跟他计较,再遇到他,我就去掉称谓,直接说:“回来了,晚安,我
先睡了啊。”
可是有回家气的人,不管你说什么他都生气,我说晚安,他也要呛我一
句:“天都快亮了还晚安,是早安吧。”
若是我说早安,他又会说:“天还黑着呢!”
你说这算什么人啊,要不是看他一天到晚都不在家,我才不愿意跟他合租呢。
我一直本着睦邻友好、长期发展的和平理念,可是他从来不把我当自己人。
不过他可能确实觉得跟我不是一类人,我看毛片的时候,他看《世界如此险
恶,你要内心强大》;我看动漫的时候,他背各种外语单词、看各种考证资料。
我读书的时候就遇到过这种人,我在课堂上睡觉,他们在拼命地做五年高考、三年模拟。最后呢,一毕业,还是跟我一样挤在这小破房子里,还是一样赚不到
钱,甚至比我过得还辛苦,可是他们内心就是看不起我这种好吃懒做的人,就是从
骨子里觉得高了我一等。
我在小说里不止一次地强调,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我们应该共同讨伐那
些高富帅才对,干吗窝里斗呢?
可是我的这些话也只能在小说里说说而已,我要是去敲他的门,他指定该
说:“火腿肠在冰箱里,想吃自己拿,我房间里已经没有了。”
没法沟通,就是这样没法沟通。但好在这只是在回家的时候,他只有回家气,没有出门气,出门的时候他心情是非常好的,觉得新的一天开始了,一切还是充满
希望的。
他也不管我睡得正香,出门前总要拍拍我的门,大声说:“哥们儿我去工作
啦!早上好啊!”然后咣当一声,摔门而出。
站在他的角度看,他其实真的不是报复或者针对我。因为睡一觉,他就已经把
他前一天的怨气消化掉了,因为看了太多正能量书籍的缘故,新的一天他又变得兴致勃勃、信心百倍,觉得自己可以征服社会,摆平生活。
但是到了晚上,当他被残忍的社会现实打败的时候,又会把气撒到我身上。如
此循环往复,时间久了我也就习惯了。刚开始的时候那真是,每天都想唱那首沙茶
酱之歌—寒叶飘零,撒满我的窗,室友神经,伤透我的心。他讲的话就像冰锥刺透
我的心,哥们儿真的很受伤。
⑥
在这个社会里似乎有一条共识,那就是同学毕业了可以成为好朋友,战友退伍
了可以成为好兄弟。唯独同事,不管在公司时大家玩得多开心,离开公司似乎就立
刻成了不相干的陌生人。
好在我跟熊熊之间,没有摊上熟悉的陌生人的命运。离开公司后,她还是经常
给我打电话。因为难得有这么个习惯埋单的朋友,所以我也没有刻意地疏远她。在
我的女神太忙顾不上理我的时候,如果熊熊约我去吃烤串,我也会扭扭捏捏地答应
下来。
对于没能保住我,让我被大领导干掉这件事,作为我的上司,熊熊是觉得很惭
愧的。她觉得她有责任帮我找到新工作。尽管我跟她已经说过很多次了,我在打印
社干得挺好的,但她还是死皮赖脸地帮我介绍着,因为在她看来,打印社的工作根
本就不能算是工作。
一个著名青年作家怎么能去做打印这样没有创造性的工作呢?简直是亵渎理
想,简直是有辱文学。
不过尽管她看不上打印社的工作,她给我介绍的其他工作,也并没有多高尚。
不是某个上市公司的董事长参谋,就是某个世界五百强的总经理助理。
总之,都是伺候人的事儿,在我看来,不管是为路人甲服务,还是为皇帝服
务,都一样是服务,所以听到还是服务别人我就都给拒绝了。
可是熊熊不这么认为,她刚好就是拿财富衡量一个人的价值的那种人。在她看
来,不管做什么,年薪百万就是比年薪三五万牛。所以在换工作这件事上,我们一直没有达成共识,一起吃了十多次烤串了,我
还是在打印社上班。
尽管我也想换工作,也想让我女神口中的那个所谓的哥哥看得上我,可是总得
换个不用摧眉折腰事权贵的工作吧,比如文身店老板的工作就挺好的。
其实确切地说,是一切老板都挺好的,不管是大老板还是小老板,在我眼里都
是相对自由的人,相对有尊严的人。不用朝九晚五地打卡上下班,不用听上司在耳
边唠叨,不用担心做不好会被开掉,不用担心我女神的那个疑似的男朋友在以后笑
话我的女神丢了西瓜捡了个芝麻。
熊熊在了解到我的真实想法之后,倒是也建议我去开一个什么店,做做老板、做做掌柜的,不过她觉得文艺青年开店大都是会赔钱的,自由只有相对的自由,但
没有绝对的自由。
她问我想开什么店,我仔细想想,能让我觉得舒服的,不是咖啡店就是书店,再或者就是小酒吧和甜品店。但在这个国度,是个文艺青年就想开这样的店,十个
开这样的店的文艺青年九个都要赔钱。
我也想赔钱,但是我没钱可赔。
最后我们讨论的结果是,不如开一家米粉店。成本小、见效快,不容易亏本。
最重要的是,开这样的店,熊熊愿意拿钱给我赔。
人生中有这样一个肯不计钱财支持你的朋友,实在是让人欢喜,哪怕她很胖很
丑也没关系,人和人交往,心灵上的真善美才是最重要的。
这样的朋友有时候比父母都管用,因为和父母之间常常会有代沟,他们固然爱
你,但常常又会用爱来扼杀你,扼杀你的前途与未来,扼杀你的创造性甚至扼杀你
的勇气。
说到父母,其实我也不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我也有爸妈,之所以离开他们到
很远的地方来,就是因为和他们在一起,我的自尊心非常受打击。他们认定了我走
我自己选择的路将会一事无成,不如早点继承家业安安稳稳地过一辈子比较好。而
我觉得我还年轻,不闯荡一番怎么甘心。所以我就出来了,出来之后,梦想倒是也实现了一些,可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勇气渐渐在消退,理想主义的我也渐渐变得现实了,我开始觉得父母的话也是有一
些道理的。要不走这么多弯路的话,我是怎么也不会去思考他们的话的。
我开始渐渐觉得,可能我这一生也就这样了,虽然这样说有些负能量,但个人
在整个社会面前真的是很渺小的,成功的那一部分大都是靠运气而不是努力,大多
数人都还是像我的室友那样,怎么卖力都赚不到钱。而运气好的那部分人,智商也
比较高。而我却不幸,刚好属于那智商一般的大多数人。
我开始渐渐觉得,如果有钱的话,买个房子、买个车子、娶个媳妇、生个孩子
也挺好的,以前我可是很鄙视这些世俗的欲望的,视钱财如粪土,总觉得理想至
上,钱财这种东西只能为理想服务,而不是让理想,甚至让一切都为钱而服务。
但是现在呢,我竟然同意开一家米粉店了,而且决定取名“作家米粉”。简直
是要把过去那个我恶心死。不过如果让我爸妈知道我干的事情,他们做梦恐怕也会
笑醒,因为我们家是开火锅店的。
决定开米粉店之后,熊熊带我去银行,取了十万元现金给我,说不够再找她
要,她还要上班,只能靠我一个人忙活了。
我倒是也不怕一个人,手上有了钱,看谁都像自己人,说夸张点儿,简直是看
谁都像自己的佣人。
而没钱的时候则是看谁都是陌生人,看谁都像老板,看谁都不顺眼。人生就是
这么起伏不定,我在一天之间就找到了有钱人的感觉。
正当我抱着一大包钱坐在路边畅想自己的宏伟前途的时候,一辆保时捷突然在
我面前停下,车窗摇下来,一个戴着拇指粗的金链子的光头问我去骨科医院怎么
走。
他用他俗不可耐的气质让我明白,十万元其实不算什么钱,也就只够租个小点
儿的门面房。我还是得回到现实中来,做穷人该做的事情。
所以我告诉他,往前面直走,到第一个红绿灯左拐,再看到红绿灯的时候右
拐,然后直行五百米,下车后走三百米穿过小巷子就到步行街了,那里人多,你可以问问那里的人。
保时捷的车窗摇上并远去的时候,我感到很内疚,我说了那么多,他居然连句
谢谢也不说,不说谢谢说句傻×也行啊,给个回应又不会死人,有钱人的时间就那么
珍贵?
事实证明,有钱人的时间就是很珍贵,只有穷人才不珍惜时间。比如熊熊,她
的时间永远都规划得很清楚,哪怕是陪我这种无聊的人吃饭聊天,她都会提前规划
好,一旦超时她就会立刻闪人,才不管把我丢下的地方好不好打车、有没有直达的
公交呢。
而我呢,作为一个穷人,有大把的时间可以浪费,我回家也没事,不是睡觉就
是吃西瓜,而第二天醒来反正是要辞职的,也不用担心休息不好导致工作时没精
神。所以尽管天要黑了,我还是一点儿也不着急。
我背着鼓鼓的包走在街上,除了我,谁也不会相信那里面装满了钱。在此之前
里面就只有一支签字笔,而且还是为了提防不小心遇到热情读者所提供的圆珠笔不
好用而准备的。
我抱着“我逛故我在,我留在这里都是命运的安排”的想法,开始环顾四周的
店面。说起来,熊熊约我来的这个地方还是不错的,满街都是高档店铺,偶尔有个
歇脚的地方也是规格很高的咖啡馆或者西餐厅,连肯德基、麦当劳之类的店铺都看
不到。穷人要逛到这里想歇歇脚的话还真是要踌躇一会儿。
熊熊约我来这里吃西餐,可能是为了弥补烤串吃多了的胃,也可能是故意想让
我体验一下上流人士的生活。不管她的目的是什么,当我拿到她的钱之后,目的就
只有一个,那就是尽快租一个不错的店面。
说时迟,那时快。就在我边走边想着店面的事情的时候,两个明晃晃的字出现
在我面前—转租。
真是要什么来什么,缺钱就有人送钱,缺店面就有人转租。遇到女神之后,我
的运气简直像是开了挂。
看着“转租”两个字我想了想,虽然这条街太过高档,开米粉店有点儿奢侈,可要真开起来,穷人就有了歇脚的地方(多么无私奉献、崇高善良的想法,陈××也
不过如此)。虽然这条街富丽堂皇全是高级店铺,虽然这个城市看上去金光闪闪名
扬海外,但是生活在这里的人,还是穷人多,富人少。而且我感觉穷人会越来越
多,富人会越来越少。所以米粉店开起来,顾客应该还是不会少的。
想到这里,我就迈进了要转租的这家店,店主是个眉清目秀的女孩子,如果你
对“眉清目秀”四个字的描述不过瘾的话,我还可以告诉你她皮肤很好,胸很大,如果她走在街上,那不小心撞到墙的男人一定会很多。不过这些外在的东西跟我这
种清心寡欲的人没有什么关系,我就只是想租个店铺而已。因为在外面的时候光看
英文的店铺名看不出这是家什么店,我对外语一窍不通,所以我才进了店里。我才
不会告诉你我是一不小心看到了里面漂亮的店主然后慌不择路冲进去的。
进来以后看着满屋子的饰品我算是明白了,这是一家以卖民族风格首饰为主的
店。我收起不安分的目光,以严肃的姿态问店主为什么要转租。店主也很严肃地告
诉我说:“城市发展太快,而群众的审美档次还停留在很低的层次,我的店开得太
早了,要再过几年这里的群众才需要这样的店,可是到那时候我就饿死了。”
仔细琢磨这段话,还真是寓意深刻。正所谓梦想太丰满,现实太骨感,结局就
只能是转租了。先锋人士总是悲哀的,他们是开拓者,同时也是城市迅速发展的牺
牲品。毕竟要改变一个城市的面貌很容易,砸钱就行了。可是要改变生活在这里的
人的习惯和爱好,砸多少钱都不行,还是得慢慢来。你不能强拉着喜欢吃拉面的人
去吃炸鸡吧?
因为是转租,我担心这个眉清目秀的小姑娘把饰品也留给我,我这个人对漂亮
的女生最心软了,很可能她三言两语就会让我拿十万元钱把整个店的东西都买了,而最后门面还是没租到。
不过好在姑娘是个爽快人,还没等我问,她就把我想知道的全说了。她说这个
店铺生意虽然很差劲,但是她在网上开的淘宝店生意非常好,已经是皇冠级别了,所以货物她是不会留给我的,但是租金一分钱不能少,她签了三年的合同,现在已
经过了一年半,剩下的一年半,加上押金,刚好二十万元。
⑦在民族首饰店付了三千元定金之后,第二天一早我就去打印店辞职。辞职和被
炒这种事情,虽然每天都在发生,可是我经历得并不多,所以看似平常的事情,对
我而言却异常困难。
我住的地方离打印店有一个小时的路程,一路上我都在想措辞,可是到了店门
口,还是没想好。因为店老板对我太好了,刚来找这份工作的时候,他就说:“一
看你就不是一般人,有眼光、有魄力,好好跟着我干,等明年我开了分店,这个店
就交给你打理。我看了你的简历,你跟我一样是有梦想、有追求的人,等我的分店
开遍全城、开遍全国在纳斯达克上市的时候,你就是元老,到时候我当董事长,你
做总经理……”
虽然只是个打印店老板,可是跟所有的老板一样,他善于用语言把员工的职业
前景描绘得光辉灿烂。我只是为了离女神近点儿,没有别的要求,所以也就听他吹
了。
正式入职之后,他因为经常要忙大事,所以店里就只有我一个员工,我去找女
神的时候,就需要关门。按照常理,一般的老板如果看到员工私自关门不营业肯定
会生气,可是打印店的老板从未对我发过火。有时候我陪女神吃完饭,回来看到门
开着,老板一个人蹲在门口等我,他那充满期待的眼神,让我十分愧疚。不过愧疚
归愧疚,下一次,我还是会锁上门去找女神吃饭。
所以辞职的时候,我很怕老板问我:“我对你不好吗?你为什么要抛弃我。现
在就业率那么低,工作那么难找,你为什么不珍惜我给你的机会呢?”
我虽然口才很好,但是面对他的时候真的会常常无言以对,我记得我来面试的
那天,就看到他对一个要辞职的小姑娘说了上述一番话。小姑娘当时找的理由
是:“不是我不珍惜这个工作机会,是我怀孕了,要生孩子,等我生完孩子如果您
这里还需要人,我一定还回来帮您。”
如果我是个女人就好了,我也可以说我要去生孩子了,然后光明正大地离开。
可我偏偏是个男人,而且我离开的理由是要自主创业。这个理由说出来,我那奇葩
的老板一定会拉着我劝上一整天。
“年轻人不要总是异想天开觉得当老板很容易,要脚踏实地地做事,你看看我,四十岁了才开了这家店,是我以前开不起吗?不是,是因为在积累经验。你现
在也一样需要积累经验,草率地开店,肯定会赔钱的。你的钱来得也不容易吧?明
知道要赔钱还要去开,那就是对自己、对钱不负责任啊。你跟着我干,一年以后就
是分店的店长了,和你自己开店也没有什么区别嘛。什么?米粉店?现在谁还吃米
粉啊,现在大家都吃西餐。你店开在哪儿?天哪!那条街开米粉店不出三个月你就
得关门啊……”老板听到我要辞职的话后会有什么反应我都想好了,可是我自己的台
词我还是一句都没准备好。但是没准备好也得上了,时间不等人,我辞职完了还要
去找熊熊再拿十万元把店盘下来。时间拖久了,那个美貌的店老板可能就租给别人
了。
这样想着,我已经走进了店门,和平时不同的是,店里空了许多,老板一个人
坐在平时我坐的那张圆凳上,正垂头丧气地抽着一支烟。
“咦,老板,我们的电脑呢?扫描仪呢?复印机呢?”我环视了下空下来的地
方,平时工作要用的东西全没了,取而代之的是几个纸箱子。
“我正要跟你说,房租要到期了,这个店我打算转出去,你的工资等会儿我跟
你算,你帮我把这几箱子东西抬出去吧,等下车来了一块儿装走。”老板见我来
了,就丢了手里的烟,一脚踩灭对我说道。
“这么快?老板是发现什么大买卖了吗?”我强忍住惊喜的心情,装作一副茫
然无知的样子问道。对于有些星座的男生来说,人世间最让人开心的事情莫过于你
正想辞职,单位倒闭了。
“还是你聪明,当然是有更好的去处了。”老板虽然顺着我的话下了台阶,但
从他沮丧的表情还是可以看出来,他八成是房租都要交不起了。
“老板发达了一定不要忘了我啊。”说出这句话完全是为了避免等会儿老板心
情不好克扣我工钱。
不过事实证明我的担心是多余的。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老板虽然破产了,但还
是比我有钱,一分工钱没少我的,搬完东西就给了我现金。
我拿到钱就去楼上找我的女神了,已经快二十个小时没有见到我的香香了。我
都快要忘记她甩头时发梢打在我脸上的感觉了。我估计她也在想念我,没有我的骚扰信息和电话,她一定会觉得空虚寂寞了很多吧。
我自作多情地走到电梯口,刚想按电梯,就看到宋泽香穿着紧贴着身子的连衣
裙从电梯里走了出来。她也在第一时间看到了我。我本来想先跟她打招呼的,但因
为是第一次看到她穿这么性感的衣服,比在健身房穿的运动服还要性感。一分神,我就忘了跟她说话了。
“你这是要上去跑步?”还好她先说话了,不然继续看她修长的腿和深深的V
领,我可能要流下口水来了。
“不,不是的,我是要去叫你一起吃饭。你今天这个装扮有点儿奇怪啊,你平
时不是喜欢森林系风格的吗?”
“是我哥让我这么穿的,我今天要去陪他见一个朋友,没法跟你一起吃饭了。
你自己吃吧,明天我们再约吧。”说着她就径直地走出了大楼,朝着路边停着的路
虎车走了过去,开车的是一个陌生的男人。
“喂,今天是我最后一天在这里上班了。明天我没有时间的。”我冲着她的背
影喊道。
“那就改天再碰面。”她上车前冲我挥了挥手。
看着远去的“路虎”,我心里也萌生了买车的念头。再不能骑自行车了,不然
永远也追不上女神的。
虽然宋泽香一反常态的装束和态度让我有些失落,如果换成过去,我肯定要找
个地方大吃一顿,然后再大睡一觉才能恢复这被伤害过的心。但是因为有着更重要
的事情要忙,我也就顾不得感叹,直接给熊熊打电话,告诉她工作我已经辞掉,房
子也已经找好,再有十万元就可以开工了。
对于一个完美的店来说,再有十万元肯定是不够的,二十万元刚好够房租,接
下来装修和买材料还有雇人都要钱,可是这些我只能自己掏腰包了,如果全让熊熊
花钱,那就显得我太没有诚意了。关键时刻,我还是得做一个靠得住的青年人,不
然我这唯一的朋友,也要跟我“赛有那拉”了。说到雇人,其实我是很想把宋泽香叫来做老板娘帮忙收银的,如果我开的不是
一家米粉店的话。然后再叫上熊熊来做服务生,叫我的室友来兼职送外卖。再高薪
从新东方找一个厨师,简直是最完美的组合。
但如前所述,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宋泽香不会来米粉店上班,熊熊也不可
能辞职来做服务生,我的室友倒是愿意兼职,但请一个他的钱估计能请三四个找兼
职工作的大学生了。而新东方的厨师,来做米粉也有点儿屈才。
等到吃晚饭的时候,我和熊熊又坐到了一起,还是昨天那家店,因为这里离我
看到的那个铺面近一些,吃完饭就可以直接带她去逛逛。
席间她又纠结起了店名的问题:“你真打算叫‘作家米粉’?”
“不然你以为呢?”
“我以为你会取个文艺点儿的名字,什么孤独美食、蓝调米粉什么的。”
“作家不文艺吗?米粉店太文艺不好吧。”
“不是不文艺,是觉得有点儿怪,没有你这么搭配的。你要么就全文艺,要么
就全接地气。你这样把作家和米粉组合在一起,让人很别扭啊。”
“可现在不就是流行混搭吗?如果叫老汤米粉或者周记粉店也太不出众了。”
“不能光想着出众啊,那你叫红烧作家米粉,或者清蒸作家米粉,更出众了,但是大家能接受吗?”
“你还别说,我还真打算用这个做菜单。咱们的招牌菜就叫红烧作家粉,名字
这么怪,看到的都想尝尝吧。”
“好吧,你要红烧自己,谁也拦不住,我只是希望你再考虑考虑。名字不是别
的,不能随便换。选好了就要用很久的。”
与熊熊吃完饭之后,我的包里就满满当当的有二十万元钱了。按说我应该立刻
去店里找那个眉清目秀的店主谈签合同的事情,但也许是穷得太久了的缘故,拎着
沉甸甸的一袋子钱,我突然有点儿舍不得。一开始熊熊要转账给我的时候,我推说跨行还要手续费不如取现金,早知道拿
到钱会如此不舍,我就该让她转账的。在卡上的时候这些钱就只是一串空荡荡的数
字,等拿在手里,感觉就变了好多。
记得小时候,我的梦想是上学的时候能有一元钱就好了,那样课间的时候就可
以去小卖部买好多好吃的;再后来梦想变成了一百元钱,这样就可以放肆地吃肯德
基了;再再后来变成了一千元钱,因为想坐火车去外面看看;最后变成一万元钱,因为想买摩托车体验速度与激情。
梦想随着年龄在不断膨胀,我不知道未来我会变成什么样,人生虽然漫长,可
能一个人真正能抓得住的,也就眼前这一会儿。所以突然之间我就不那么急了,这
会儿我就想一个人坐坐,回忆回忆过去,想想未来。
记得很早之前就有人告诉我,不要为了钱去做一件事,那样你只会越来越穷,你要为了梦想为了信念去做事,这样事儿才更容易成功,事儿成功了钱就会跟着
来。所谓心有多大,钱包就有多大。
可是多少人明明知道这个道理,却还是把欲望美其名曰为梦想呢。就像我,在
没有遇到宋泽香之前,我其实对金钱并没有多少概念,虽然天天自嘲是穷人,天天
想着要挣大钱,可真挣不到也不会烦恼,一切顺其自然罢了,吃饱睡足就能让我很
开心。
而当我认识她之后,随着与她接触越来越多,她开始不断侵入我的生活,吃饭
的时候她会在我眼前晃,想事情的时候她会在我脑袋里晃,睡觉的时候她又会跑到
我的梦里。我明显地感觉到我不再是我了,却又无可奈何。
我坐在马路边的长椅上,又想起她早上一袭红裙的模样,因为皮肤过于白皙的
缘故,她穿着红裙的样子格外耀眼。一向看惯了她低调装束的我,一下子被她高调
的妆容弄得有些手足无措。她会是去见谁呢?
想到女神之后,我顿时就明白了我对金钱前后态度上的变化。女神的出现伴随
着物质而来,于是我自作多情地觉得,只有拥有了足够多的钱才能有机会拥有她,才能真正融入她的生活,才能给她安全感,才能给我自己一点儿尊严。
社会毕竟是现实的,真爱固然重要,可是若少了金钱作铺垫,我和她就只能是偶尔碰个面聚聚的朋友,她永远会在她的世界里,我永远会在我的世界里。我们虽
然同处一个城市,可是彼此之间的距离却并没有拉近多少。
想到这里,一向没心没肺的我开始忧伤起来。唉,穷人就不该去想爱情啊、幸
福啊这些奢侈的词语。我应该好好想想怎么赚钱才是,既然为了钱去赚钱不容易赚
到钱,那就为了吃去赚钱吧。为了做出最好的米粉而去开店,这样听上去是不是很
励志?
给自己打足了气之后,我就拎着钱,直奔民族饰品店而去。本来跟熊熊说好
的,吃完饭她陪我去看看店面,可是因为店名的问题我们发生了争执之后,她就不
愿意陪我去看店面了,她觉得以她的性格,肯定在选址上也会跟我发生争执。反正
她心里也只是打算支援钱,不想干涉太多,既然明知道会发生争执,索性就不如不
去。一切都由着我来,这样以后赔钱了,我也没法埋怨她。
她不干涉我,我落得一个清静,自然也不会强求她陪我去看,和土豪做朋友,就是得有这种意识,土豪不屑的事情,你也不能当回事儿。
⑧
上次和眉清目秀的店老板相谈甚欢,所以交三千元押金的时候我一点儿讨价还
价的念头也没有。结果等交了钱回到家之后,心里就有些后悔:“怎么说也是这么
大一笔交易,怎么能甲方说多少就是多少呢,也不能因为甲方是美女,我就一点儿
原则也不讲啊。”
所以这次具体要签合同交钱之前,我就打算好了,等会儿见了美女我得机智
点,就算不给我打点儿折扣,送我点儿民族饰品也行啊,我回头可以转送给熊熊和
香香。
结果计划总是赶不上变化,等我到店里的时候,店主已经把房东约来了。房东
倒是对我们俩商量的转让合同没有异议,不过他说要提前跟我说明,一年半后他要
涨百分之十的房租。
民族饰品还没到手,先折进去了一笔未来的钱。虽说一年半后如果生意大好几
千元钱也不算什么,如果生意不好我就不续租了。但折钱事儿小,吃亏事儿大,没
开张先丢了心情,不找补回来实在是说不过去。于是我假装生气的样子对眉清目秀的店老板说:“如果合同到期就涨房租的话我还是不租了,把押金退我吧。”
店老板好不容易遇到我这不还价的人,怎么舍得放弃,转过头就跟房东理论去
了。我懒得听他们吵,就往外走了两步,翻看店里的各种特色饰品,就在这时候,宋泽香走了进来。
回顾我的前半生,最大的失败,就是把时间全浪费在了和各种莫名其妙的怪人
谈恋爱上。如果我把这些时间用来学习、进步、发展别的,恐怕早就成了李嘉诚那
样的人。
可是尽管明白这个道理,我的后半生恐怕还是会浪费在跟各种老一点儿的莫名
其妙的怪人谈恋爱上。这恐怕就是命运,因为遇到宋泽香这样的美女,我完全没有
抵抗力。明明在心里嘀咕了无数遍:“不要跟这个女人走得太近,忘记她吧,她的
美貌会让你丧失一切的,你的尊严、你的未来、你的时间都会奉献给她。”可嘀咕
归嘀咕,真遇上她了,如果她需要,恐怕我会把命也给她,而且丝毫不会觉得可
惜。
想时迟那时快,在看到她走进店来装束已经跟上午大不相同的时候,她也看到
了我。幸好是我先进的店,不然她该以为我跟踪她了。
“你怎么在这里?”看她不像要主动先搭理我的样子,我就先递话了,谁让人
家是女神呢。
“路过,看着这个店挺别致的,就进来看看。你呢,没上班?”听她口气闷闷
的,一定是上午跟我分别后遇到了什么不开心的事。
“我辞职了,这不是正跟房东和店主商量要盘下这家店呢。”
“啊,你要开店?”
“是啊,米粉店,有没有兴趣加盟?你加盟的话就把店名的命名权交给你,可
以叫女神米粉店。”
“汗,这么文艺的店转给你做米粉,真有点儿明珠暗投、人参喂猪的感
觉。”美女毒舌起来也是有横扫千军的气势。“是啊,所以房东要涨房租,我这正考虑不租了要店主退我押金呢。”好在我
脸皮厚,四两拨千斤就当没听见后面半句话。
看我和美女聊得正欢,一边儿的房东忍不住了,就问我宋泽香是谁,我说是我
一个好朋友,在考虑投资加盟我的米粉店。
“这美女是你朋友啊。那大家都是朋友啦,认识下,我是这家店的房东,我叫
郑好。”房东抛弃了眉清目秀的店主,紧走两步过来跟宋泽香握手。
“正好?我看不太好吧,听说你要涨房租他都决定不租了。”宋泽香岂会轻易
让这种色胚占便宜,对他伸过来的手视而不见。
“哪里,哪里,我刚才是开玩笑的,现在已经跟店主说好了,你跟我重新签合
同,我退押金给她,一分钱也不会涨你的。”长得好看就是了不起,宋泽香一来,疯涨的房租就被遏制住了。
在宋泽香这位超级大美女和店主这位眉清目秀的小家碧玉的烘托下,签约过程
十分愉快,签完合同付完钱,店主主动送了我们一人一件首饰,听说我还有个好朋
友,就多送了我一件,然后我们四个人一块儿去吃饭。在所有的事情上,宋泽香都
比我要高端很多,唯独吃,我们是可以吃到一起的。不管是五星级的大饭店还是街
边的小吃摊,只要味道好,她都愿意陪我去吃。
写到这里有必要交代下这位眉清目秀的店主的名字,之前不提她名字是因为只
不过是一场交易。现在人家又送礼又要请吃饭的,就变成了朋友,以后难免还要接
触下,所以不记住人家的名字就太不礼貌了,好在她的名字虽然不像房东郑好的名
字那么好记,也不难记,她叫朱雨珠。听起来是不是很像猪与猪。
吃饭的时候,宋泽香感叹道:“你离开了打印店,以后就没法一起吃午餐了
啊。”
“其实我也不想离开的,是我前同事一直说在打印店工作不是长久之计,她都
愿意投资给我开店了,我要是不答应她实在对不起人家的一片盛情。”
“那你可以在打印店附近开的啊。”“那附近房租太贵了,而且那里的饭店已经饱和了,你没看到我们现在下楼去
任何一家店吃午餐,他们都要送饮料、送豆腐干之类的零食吗?我不喜欢竞争太激
烈的地方。”
“那你也不一定非要开饭店啊,我今天回健身馆的时候看到你原先工作的那个
打印店在转租了,你可以盘下那个店啊。”
“可是我已经把钱付了这个饭店的房租了。”聊到这里,我发现房东郑好和眉
清目秀的店主面面相觑,似乎是担心我要毁约了。
“有钱人还在乎多开一个店啊。”宋泽香对我的话不以为然,真是饱汉不知饿
汉饥。
“是,是,是,有钱人是不用在乎这个,有钱人买面条都要买两碗,吃一碗倒
一碗;有钱人买奔驰,开十辆挂九辆;有钱人买手机,一个听音乐,一个当闹钟;
有钱人买电脑,一台唱歌,一台聊天……”
“所以你就盘下那家店吧,实在没钱我借你。”
“你不是开玩笑吧?”
“我为什么要跟你开玩笑。赚了钱你要分我一半的。”
宋泽香的话让我无言以对,我在想她是不是吃醋了,知道熊熊给我钱了她不
爽,也要给。虽然这事情太损颜面,弄得像被包养了一样。但是如果她真吃醋了,就证明她喜欢我。天哪,这重大发现差点让我噎到。但堂堂七尺男儿,怎么好意思
一直要女生的钱呢,何况她还是我的女神,于是我义正词严地说道:“我们才认识
不久,只不过一起吃了几顿饭,我怎么好意思要你的钱呢,要了你的钱,我以后还
怎么好意思理直气壮地装土豪请你吃饭。唉,说吧,你准备给我多少?”
“熊熊给了你多少钱?”
“没多少,就二三十万吧。”
“那我给你五十万。”说着宋泽香就从包里掏出了一张银行卡,虽然认识不
久,但是据我所知她不是那种喜欢随身带着五十万元银行卡的人,那就一定是上午她那身性感的打扮为她换来的这张卡吧。
“我怎么能要你的血汗钱呢?”我一边婉言拒绝一边把卡拿在手里打量,同时
脑补了下上午她那香艳的装扮,联想了下她要去见的人做的事情。
“什么血汗钱,这里面是一百万元,你取了你要用的,剩下的再还给我。”她
出手这么阔绰让我觉得我要是说熊熊给我两三百万的话她可能也会拿出双倍吧!
“啊,那个,我是说你教人瑜伽的时候很累,所以说是血汗钱。”说完这句话
我感觉到自己的鼻子突然长高了一点儿。
“这不是我的工资卡,是上午一个土鳖给我的,不要白不要。”
“可是这卡给了我,等于要了也白要啊。”
“你怎么这么磨叽,你要是不要就算了。”
“要,要,要,当然要。”
“我还以为你要说要要要,切克闹呢?”女神转嗔成喜,一笑之间我心都融化
了。
话说著名的哲学家罗素先生说过,当你喜欢的女生给你钱或者请你吃饭的时
候,你一定要接受,这样你才有机会以回请她或还钱为理由再跟她约会;同时如果
是你不喜欢的女生请你吃饭或者给你钱,你一定要拒绝,不然你会浪费很多的时间
和精力在不必要的麻烦上。
罗素先生的话固然很有道理,但因为我无法拒绝美好的食物和金钱,所以我只
能听前面半句。前同事给钱我要,女神给钱更不能拒绝。
⑨
同时要开两家店,最缺的就是人手了,虽然我对打印店的业务已经很纯熟,一
个人就能搞定CAD出图、大图复印、数码复印、批量晒图、激光彩打、效果图、标书
装订、精美装订、文档扫描、专业冷裱等业务,但“作家米粉”我也不能不去守着
啊,我不去还叫什么“作家米粉”,也许有人去吃米粉的目的就是为了看作家呢,我不在的话那就是欺诈顾客啊。
但是如果我不留在打印店,那宋泽香一定会生气,她投资我开这个店的目的,就是不想让我离太远,不想让我整天待在熊熊投资给我开的米粉店里。
思前想后,虽然熊熊帮我在前,可谁让她是个胖子呢,关键时刻还是要看脸,我还是得以宋泽香,香香姑娘的店为中心。所以这家打印店就改名叫“香香图文快
印”。我寻思以后生意好了,还要买个单反,开展摄影业务。
我的前老板,因为交不起房租,急于把店让出去,看到是我要盘下来,就给我
打了个八点五折的熟人价,把各种器材也都留给了我。
这样一来,虽然饭店是先租的,但打印店换个招牌就可以营业了,所以虽然朱
雨珠很快就把店铺腾空给我了,我却还是迟迟没去办营业执照和买桌、椅、板凳。
不过我也不着急搞这个,我需要先招到人,只要有了人,让他们替我去买就行
了。所以我把打印店换了招牌开起来后,就用打印店的电脑在网上发布了一条招聘
启事。因为是用微博发的,所以只简短到了一百多个字—“作家米粉”招聘掌柜一
名,大厨一名,店小二一名,账房姑娘一名,月薪丰厚,工作地点长沙,有意者可
私信联系,欢迎文艺青年报名。
说到文艺青年,我想起一件事儿来。那天跟女神还有郑好以及猪与猪,不好意
思又打错她的名字了,不过你们应该能看懂我就不改了,我是想说那天我跟女神一
干人等吃完饭后独自回家,路过一家书店,按说书店平时晚上九点就关门了,可是
眼看快晚上十点了,书店里面还是灯火通明,购书人员更是排成了长龙。
我心中好奇想进去看看,还被人阻拦下来让我好好排队。我想着反正回去也没
事儿,就老实排队看看吧。在队伍里我听前面的人唠叨,说人真是太多了,从中午
到现在,得有上万人了吧,真称得上是万人空巷了。
听着他们的话我再看他们手里的书,才发现这是一场签售会。能把签售会开了
近十个小时的人,估计古往今来就这一个人了。我就着月光和书店里洒出来的灯
光,勉强看清了他们手中的书,作者竟是我童年好友。
关于他的故事,那真是可以写一本长篇巨著。和从小就立志当作家的我不同,他小时候的梦想是做一名医生,救死扶伤、舍己为人。你们可不要以为我是在写鲁
迅先生,后来,因为他发现国人愚昧,医得了体医不了心所以弃医从文。他比鲁迅
先生可差远了,他人生命运的改变不是主动的,而是被动的。
在他十八岁那年,喜欢上了一个女生。这个女生可以说是文能安邦武能定国,生在古代不是武则天就是花木兰,可偏偏生在现代,不过生在现代也没啥不好,如
果从政她肯定也能解决很多领土纷争。但她偏偏热爱文学,而且常常恨自己不是男
儿身。
因为现代文学的主要阅读群体是女性,男性都要忙于养家糊口,偶尔有看书
的,也是像我室友那样看的是正能量的书。例如,《一百天还原一个不一样的你》
或者功能类书籍《家常炒菜一百种》《如何讨好女友欢心》之类的。文学艺术作
品,主要消费群体是女性,她们要么买书给自己看,要么买书给孩子看。所以书的
销量,完全是靠女性来决定的。
基于这样的原因,长得并不倾国倾城的我童年好友的女朋友,写了很多书,要
么出版了没人买,要么没有出版。这种情形一直持续到他们一起读完大学。
毕业后他们跟人合资开了一家文化公司,我还给他们写过一段时间稿子。后来
我的童年好友告诉我,他也决定当一名作家,不过他不打算真写,他只打算出出
镜、拍拍照、给读者看看就行了。因为经过多年的研究,他的女朋友发现在这个女
性消费的时代,男作家的书从数据上来看比女作家的书好卖,打造男作家,尤其是
长得好看的男作家更容易成功。
我当他是在开玩笑,结果没过多久,市面上还真看到了很多挂着他名字和照片
的书,销量还很不错。于是我嘲笑他说:“你一直写这种柔媚的故事,不担心有一
天被读者发现了?”
他说:“读者那么单纯怎么会发现呢,而且我只是出售故事,我的外表只是对
这个故事的一种包装和宣传。感动读者的是故事本身,不是我这个人。”
“可是读者是冲你去买的书啊。你这算不算是虚假宣传?”
“现在虚假的东西还少吗?我只是打着假的脸卖的真故事,起码是好东西。比
那些打着美好的幌子,卖害人的东西的人强多了。”话不投机半句多,因为观点不同,我们虽然在一个圈子,后来却再没有联系
过。他虽然做着虚假的事情,但并不算伤天害理,所以就任由他去吧。在这个看脸
的时代,讲理是没有用的。
突然又在街头遇到他的签售会,我觉得如果我空着手进去,可能会让他有些尴
尬,以为我是来砸场子的,所以我索性还是不去了。在离开书店回去的路上,我有
些担心,眼看他把气球越吹越大,离破碎也就不远了吧。如果真如他所说,等老去
的那天,他要公开给读者致歉,那时候,以他的影响力会造成多大的轰动呢?
我们生活的这个时代,很多时候比小说更像小说,活在我身边的人,每一个都
戴着不同的面具,把自己伪装得足够美好。在这样的前提下,要做一个诚实的人,实在太难了。好了,为了不至于太跑题,关于他的故事就讲到这里。
⑩
招聘启事发出去后,有一百多人在微博下面的评论里报名,但都不大正经。有
人说:“我会铁布衫、水上漂,你们需不需要保安?”还有人说:“新店刚开业需
要装修可以联系电话××××。”
我仔细看了下,正儿八经合适的,只有三五个人,不过也足够了,我要招的也
就这么多。这几个人都是很听话地通过私信报名的,有一个甚至还附了照片。
我通过他们的私信去看他们的微博,从表面上看,除了报名厨师的那位,剩下
的都是女生,看上去年龄也不大,保不准还是我的读者。
我跟他们约了面试时间,然后就和香香一起捣鼓起了打印店,别看她平日里一
副女神打扮,真干起活儿来也挺麻利的。比熊熊靠谱多了,熊熊给了钱就闪人,脏
活累活全让我一个人干。人家女神呢,出钱又出力,又是擦桌子、又是擦玻璃的,简直和那个一身性感装扮出入豪车豪宅的姑娘不像一个人。
说起豪车,我又想起辞职那天早上去找她的事情,那天她出去没多久包里就多
了一张巨额银行卡,我如果是她男朋友的话肯定要就这事儿问个究竟。可惜我不
是,虽然她对我还是不错的,但冷静客观地说,现实中还是我把她当方向盘,她把
我当备胎。所以纠结这些对我没好处,我还是仔细想想怎么把店开好,别把她借给我的钱
全赔进去才好。其实反思一下,打印店之前会招不起员工、交不起房租的根本原因
就是业务太单一,空有那么多台机器,除了打字、复印就没做别的了,稍微赚钱点
儿的业务都被同行抢走了。这就导致前老板不想招人,招来也是闲着。结果不招人
就没法开展太多业务,没有太多业务就不需要招人,如此恶性循环,只能关门大
吉。
正所谓“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当员工时一眼就可以看出的问题,真等我变
成老板之后,却并没有立刻去解决这些问题。尤其是在打扫完店里的卫生之后。按
道理说“新官上任三把火”,我应该先去把时间用在解决前老板没有解决的问题
上,可是面对近在眼前的美女,我脑海里完全被“等下一定要约她一起吃饭”这样
的念头给占据了。至于招人什么的,还是等饭店的人招齐了再说吧,不然两头忙我
会累死的。
开店的初衷就是为了过得不那么艰辛,开两个店更是为了让自己喜欢的女生开
心,如果最后搞得精疲力竭还没讨到心上人欢心的话,那我开什么狗屁店啊。
尽管我一忙完活儿就说“走吧我们去吃点儿好吃的”的时候,香香用那种—这
种整天就想着泡妞甚至开店的目的也是为了泡妞的人,真是让人担心他的未来啊—
眼神看着我,但最后她还是答应了我。
她就是这样矛盾的人,明明几十元钱找个阿姨就能解决的新店卫生问题,她却
不惜弄坏自己贵重的衣服而亲自打扫。明明说句“我喜欢你”就可以解决的问题,却不惜先砸几十万元现金PK一下情敌。
可是我也不能嘲笑她什么,在挥金如土方面我虽然比不上她,在惜爱如金上面
我们却是不相上下。不过我迟迟不敢对她说出心里话,是怕一旦被拒绝了以我死要
面子的性格肯定再也不敢面对她了。她呢,似乎觉得两个人就这样相处也挺好,彼
此都不用为对方负责,一旦戳破了这层关系,反而会尴尬吧。
不管怎么说,都要谢天谢地,因为香香快陪我一整天了,她那该死的哥哥也没
开着豪车来找她,不然我恐怕很难抑制住卖掉一个店去买辆车的冲动。
虽然买来我也不会开。眼看夜色已经降临很久了,再不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就得去开房了。这时候
我是不会主动绅士地说“走吧我送你回去”这样的话的。因为前面说过,如果骑自
行车送她回去,到家天都亮了。我也不想打车送她回去,因为我担心这样一说,她
就真的让我送她回去了,我还没跟她待够呢。和喜欢的人在一起,就是什么也不
做,只是静静地待着,也是一件很享受的事情。
不过即便我什么也不说,她也没有一点儿“要不回家跟我一起玩到天亮”的意
思。我们一开始是在饭店耗着,后来看服务生的脸色不对了,不断来擦桌子,我们
就换了一个咖啡店,但是坐久了,服务生又开始来不断地询问我们要不要再来点儿
什么。真是烦死了,我发誓我要是开店,绝对优先招聘那些不爱说话的服务生,哑
巴更好。
虽然待了一天我的俏皮话和从网上看来的段子已经讲完了,搜肠刮肚也讲不出
新的了,要不是服务生不断地来打断我们,或许香香会转守为攻,主动跟我讲点儿
童年趣事什么的。伟大的哲学家罗素先生说过,“当一对年轻人开始聊起童年,他
们就离相恋不远了”。童年都是弱小的,聊童年是示弱给对方,是渴望爱、渴望保
护的体现。
可惜因为有服务生的存在,我始终没能从香香口中听到她的童年往事,我也不
能为了避开服务生,而带着一个女神坐在马路牙子上让过往的流氓随便打量我的女
神。
在服务生第七次来问我要不要再点点儿什么的时候,我把桌子上的柠檬水喝
完,然后对女神说:“走吧,咱们换个地方。”
“太晚了,我看今天就这样吧,我该回家了。”女神说着拿起了沙发椅上的包
包。
“就两杯柠檬水而已,还是我来埋单吧。”我假装大方地摸了摸空荡荡的包,里面的钱已经全部用来租房子了。只剩下一张还有五十万元的卡,还是我对面的女
神暂时放在我这里的。
“你今天已经花了不少钱了,省着点儿吧,卡里剩下的钱就用来给你招聘的人
发工资吧。”“你是世上最好的白富美。”我能够给她的就只剩下赞美了。
“得了吧,如果有一天我一无所有了,你不嫌弃我我就知足了。”女神说
完“一无所有”以后,神色突然就黯淡下来了。
虽然不知道她藏着什么心事,但我也不想多问惹她不高兴,今天已经玩得够开
心了,花的还都是女神的钱,我简直是人生的大赢家。
女神准备打车回去,我以还想再陪陪她为理由跟她并排坐上了出租车的后座。
在饭店的时候、在咖啡馆的时候我们都没有离得这么近。如今她的手就放在我手
边,车里灯光又十分黯淡,我要是个不正经的人,一定会去抓住她的手。可惜我毕
竟是个正经人,一直到她要下车了,我也没做任何表示,就当是一切尽在不言不动
中吧。女神下车的时候,我没有跟着下去,因为我不想看到她那个所谓的哥哥的那
副臭脸。她住的这个地方我已经骑着自行车悄悄来过很多次了。这大概是这座城市
里最贵的独栋别墅了,不知道他们是租的还是买的。唉,这时候好想哼一曲二手玫
瑰的歌—
哎呀我说命运呐啊啊,生存呐啊啊……
目送女神回到住所以后,我叫师傅原路返回,结果没开出多远,电话响了。我
以为是女神改变主意不想回家,想跟我一起共度良宵了呢,结果摸出手机一看是熊
熊的号码。这死胖子真是扫兴,可她是我的恩人啊,虽然现在不是我的上司了,可
是受人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受人几十万元的馈赠,不能不接电话。结果,接后
里面却是一个男人的声音。
熊熊在我们俩经常去的烧烤摊喝醉了,店主用她的手机给我打电话让我去接
人。唉,这个夜晚太丰富了,我猜到了前半场,却没有猜到结局。
平时熊熊都是开车去吃饭的,要么跟人一起,要么跟我一起。很少独自去,独
自去了也很少喝醉。这次故意不开车,分明就是想买醉来的。可是以她的体格,醉
了也很难有艳遇啊。
我带着同情心,把她塞进了刚才送香香走的那辆出租车,我估计司机肯定暗暗
地对我竖起了大拇指,佩服我胖瘦皆宜、老少通吃。我也懒得解释,直接送她回家。熊熊家就在本地,可是她和父母关系不好,很
早就买了房子自己单独出来住。她装修的时候和搬家的时候我去帮过忙,所以路还
是勉强记得的。没办法,谁让她是个胖子,她要是个女神,那么我就是偶然路过一
次,也会把路记得清清楚楚。
好不容易把她弄到了家,我准备倒杯水放床头柜上就走,结果她一到家竟然清
醒了,扶着墙自己就去厕所吐,吐完了又去厨房里找苹果醋喝。
看她恢复正常了,我就准备安全撤退,结果刚走两步还没到门口,她就从厨房
出来了,看到我之后尖叫了一声,然后看清楚是我之后,她一脸诧异地问道:“你
怎么在这里?”
“大姐,是你喝醉了我把你送回来的。”
“那你还待着干什么?准备趁我睡着了占我便宜?”
“唉,胖子怎么都这么自恋呢?”
“敢说我胖,你找死吧!”
“我是实话实说,我这不正要走呢,我进屋到现在还不到十分钟。”
“十分钟能干很多事了!”
“好吧,我现在马上走,不过走之前我得劝你一句,苹果醋那玩意儿不能解
酒,你还是多喝点儿白开水吧。”
“你管得着吗?我就想喝点儿酸的。”
“好吧,你喝吧,再见。”我快速走到门口,不想再跟这厮废话,这厮喝醉了
脾气就臭,估计还以为她是我上司呢,我不走就只能等着受气被欺压了。
结果我刚打开门,就听到身后“咣当”一声,转身一看,她已经摔倒在地上。
唉,我这个人就是嘴贱心软,一看人摔倒了就想去扶。也不想想自己这小身板儿能
不能扶得起这近二百斤的大胖子。我刚把手伸过去,她就拉着我坐到了地板上。
“别急着走,咱俩聊聊天吧,我一时半会儿也睡不着。”
“可是我困了啊,大姐,你该不会是借酒壮胆想跟我表白吧?”
“你别自恋了,别以为我对你好就是喜欢你,你这个人最爱自作多情,我对你
好,只是本着与人为善的精神。”
“那我是不是要叫你一声同志。”
“别贫嘴了,我今天喝那么多酒,你也不问问是为什么。”
“我是挺好奇的,你今天太反常了,故意不开车,独自去喝酒,是孤独寂寞久
了想找艳遇了?”
“艳遇你妹。我爸走了。”
她一句话,让我浑身一冷,感觉窗口黑乎乎地飘过了一个人。没等我回过神儿
来,熊熊就自言自语地说了起来:“不是我亲爹,是我亲爹的朋友,算是我养父
吧,我也叫他爸爸。我亲爹是公务员,因为我是家里第二个孩子,当时怕影响工
作,我就被他送到了他一个在乡下的战友家里。”
“我爸因为有关系,退伍后成了国家干部。我养父退伍后就回乡务农了。他们
平时也很少联系,因为彼此的生活圈子都不一样。在一起除了回忆下当初一起当兵
的那两三年的生活,再没有别的共同语言了。”
“所以每年就只有过年的时候,养父才会带着我回趟城里,顺便带着满满三大
麻袋的东西,里面装着剥好的花生,还有自己磨好的玉米面和面粉。”
“养父总说,‘家里没别的好东西了,外面就这一个朋友,只能带粮食了。带
别的你爹也不稀罕。’你别小看这点儿粮食,那年月粮食最值钱了。我在乡下待了
十年,后来回到自己家里,再后来去读大学,一转眼三十年过去了,这期间这三袋
粮食年年都没有断过。这种情谊你懂吗?平时几乎没有任何来往的两户人家,彼此
的朋友圈也毫无交集,但就是凭借年轻时在一起当过兵的一点儿友谊,就一直维持
了一生。所以我希望我和你,也是这样的友谊,这样长久的感情。”熊熊说完这段话,就睡着了。我不知道她怎么突然想起跟我回忆这个,不过换
做任何一个人,知道养育了自己十年的人走了,也会难过吧。我听以前的同事说熊
熊以前没这么胖,后来不知道遇到什么变故了才开始暴饮暴食的。
而在我眼里,她一直都是喜怒无常,但又十分包容我的上司。我无意介入她的
个人生活,但是她讲的她亲生父亲和养父之间的友谊,还是让我十分动容,因为回
想一下,这么单纯的朋友,在我的生命里似乎没有,如果不算上熊熊的话。
回顾我这些年来的经历,去过的高档消费场所只有医院,拥有过的奢饰品只有
女朋友。尽管写了不少小说,那也只能说是—我之前的人生在纸上,被风吹乱。
而我一生的渴望是被人收藏好、妥善安放、细心保存,免我惊、免我苦、免我
四处流离、免我无枝可依。
写下上面一段话的时候,香香突然从我身后探出头来,吓了我一跳,想关掉文
档已经来不及了,只能继续写下去。
而她呢,一边看一边感叹:“你这风格转换得也忒快了,前面还是侠骨铮铮的
硬汉子呢,怎么一下就变成柔媚、忧伤、玻璃心的小姑娘了?”
我想解释说那段柔媚的话是我从网上摘抄的,我本人可是一个24K纯金男。可惜
没等我说出口,她就把削好的苹果塞到我嘴里了。
你没看错,打印店正式开始营业的第五天,我就把香香带回家了。女神入手,万事无忧。我入驻两家店,当上CEO,直奔人生巅峰的唯一目的就是迎娶白富美。如
今白富美已端坐家中,讲故事这种苦差事,只好暂时放一放了。CHAPTER 07 一梦十年
①
我是一个刀客,但是从来没有人看到过我的刀,不是因为看到我的刀的人都死
了,而是因为我从来没有刀。
我曾经有一个师父,他告诉我:“刀客所追求的最高境界是人刀合一,而不是
形式上的刀不离身。只要心中有刀,那么世间万物皆可为我所用。”师父说完这些
话就死了。师父死了以后,我开始行走江湖,由于没有达到人刀合一的境界,遇到
对手的时候我常常被砍得血肉模糊,但由于我跑得快,所以一直活到现在。
我身在江湖,却与江湖格格不入。作为一名没有刀的刀客,就像一只没有翅膀
的鸟一样。我试着向鄙视我的人讲述人刀合一的道理,可是他们听不完一句话就拔
刀相向,在他们看来,刀客的嘴巴只是用来吃饭的,像我这样废话连篇的人简直是
侮辱刀客这个行业,应该被千刀万剐。
也曾有人劝我放下屠刀、改行说书,可是我没有刀,也就放不下。就算我想放
下,官府也不允许,因为我杀过人。
那是在蓟城,我那时还不是刀客,迫于生计,我在一家客栈做店小二。某天深
夜,有客人来住店,睡前要了一碗牛肉面,吃完面后,他问我面里为什么会有一只
苍蝇,我说我只是个店小二,不是算命的。如果一定要知道面里为什么会有苍蝇,需要再付一两银子,我去请本城最著名的青年算命师来告诉他。他听完我的话,冷
笑一声,就去拔刀。
那时候的刀客就是这样不讲道理,还好我早有准备,撒腿就跑。他举刀在后面
追我,由于不熟悉地形,他从楼梯上滚了下来,摔到了头,死了。按道理说,刀客
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死了活该。可问题就在于他是一个外国的刀客,而且我们国家
的公主刚嫁给他们国家的王子,我的行为破坏了国际间的友谊,于是我就被关进了
大牢,秋后问斩。
我在牢里待了半年,终于到了秋天,谁承想皇帝生子,大赦天下,于是我的刑期又往后推迟了三年。这三年里我思考了许多人生道理,比如与其做一个老实本分
的店小二,不如做一个横行霸道的刀客。虽然前者包吃包住还有工资,后者四处漂
泊、居无定所,还要常常饿肚子,但是人不能只满足于衣食住行,应该在精神上有
所追求。
有了这样的想法之后,我就开始协助一个要越狱的人挖地洞,这个人是个真正
的刀客,行走江湖多年,杀人无数。我们用了两年多的时间,挖出一个洞逃了出
去。逃出来后,他由于太兴奋、太激动,很快就死了。临死之前我告诉了他我想做
一名刀客,他告诉了我刀客应该有什么样的追求。
这个人就是我的师父,刀客除了有刀之外,还应该有个师父,这是江湖上的规
矩。江湖上总是有许多这样或那样的规矩。我讨厌规矩,但是没有办法,毕竟人在
江湖,身不由己。我因为没有刀,受尽了鄙视,如果再连师父都没有了,那就太对
不起刀客这个职业了。
成为刀客以后,我却再也没有杀过人,不是我不想杀人,实在是没有机会,就
算有机会,也没有能力。为躲避官府的通缉,我去了趟高丽国,整了容。以前我特
别帅,在客栈做店小二,每天可以拿到不低于五两银子的小费。整容之后,连我自
己都认不出自己了,口歪眼斜不说,以前那乌黑的头发也掉光了。这样一来,即使
我想回去做店小二,也不一定会被录用了,客人见了我,一定会食欲大减、失眠多
梦、记忆力减退。
战国时期,刀客分很多种,有的隐居山林独自修炼,最终被野兽吃掉;有的漂
泊四方行侠仗义,最终成为一个传说;也有的混迹于市井之间恃强凌弱,最终被人
砍死。像我这种刚入门什么都不会连温饱问题都无法解决的,就只能躺在街边睡觉
了。
虽然我每天都躺在街边睡觉,看上去和其他乞丐一模一样,但要是有人和我聊
天,就会发现我和那些乞丐还是有区别的。乞丐躺在街边睡觉是在等待施舍;我躺
在街边睡觉,是在等待时机。同样是等待,但是因为等待的东西不同,身份自然也
就不同。
我想:“总有一天会有人来找我,请我吃红烧猪蹄或者卤鸭子,给我一袋金
子,让我去杀某个人。”我的与众不同就像千里马一样,迟早会被伯乐看出来。杀人是一项多么刺激的工作,虽然有些危险,但是如果不杀人,我就永远达不到人刀
合一的境界。
就这样从春天一直躺到冬天。天气越来越冷,总在街上躺着也不是办法,我只
好起身四处溜达。有一天,我看到墙上贴了张告示,说是太子打算招募一批勇士,只要勇敢就可以,干过杀人放火的勾当也不会追究。我有些心动,但又怕是个骗
局,直到很多刀客都进了太子府,领到了俸禄,分配到了房子,我才去报名。由于
我曾经杀过人,再加上相貌狰狞,所以很快就通过了面试,没过多久,就成了太子
府上的正式门客。
那时候流行养门客,齐国有孟尝君,魏国有信陵君,楚国有春申君,赵国有平
原君,现在我们燕国也终于有了太子丹。门客的待遇分为三等,头等门客吃的是鱼
肉,出入有车马;二等门客吃的也是鱼肉,可没有车马;三等门客只吃些粗茶淡
饭,反正饿不着就是了。我就是那三等门客,可即使如此,也比躺在大街上挨饿受
冻强。
因为门客中武艺高强者甚多,所以我平时言行谨慎,不和他们发生冲突,也不
和他们交朋友。除了这些门客,还有两个上宾。一个叫樊於期,原本是秦国的大
将,他煽动秦王的兄弟长安君造反没成功,长安君被杀了,樊於期就逃到了我们这
儿投奔了太子,太子在易水的东边给他盖了一所房子;另一个叫荆轲,他是个剑
客,太子对他最亲切,把自己的饭食给他吃,自己的衣服给他穿,也在易水东边给
他盖了一所房子。
荆轲有个好朋友叫高渐离,容貌秀美,擅长击筑(击弦乐器,颈细肩圆,中
空,十三弦)。他们俩常常一个击筑一个唱歌,说实在的,荆轲的歌声很难听,能
把不哭的小孩儿吓哭,也能把哭着的小孩儿吓得不哭,但因为他是太子的上宾,所
以大家都忍着不去羞辱他。
就这样,我们像猪一样被太子养着,除了吃饭睡觉长肉,不需要做任何事。久
而久之,很多刀客、剑客都放松了对自己的 ......
CHAPTER 01 最后一个女朋友
CHAPTER 02 别怕有我
CHAPTER 03 光头女友
CHAPTER 04 修琴师的两次爱情
CHAPTER 05 人生的意义
CHAPTER 06 像风一样自由
CHAPTER 07 一梦十年
CHAPTER 08 光棍节的由来
CHAPTER 09 乱离人
CHAPTER 10 我不能悲伤地坐在你身旁
CHAPTER 11 天外天
CHAPTER 12 赤焰大陆
CHAPTER 13 元鹤
CHAPTER 14 云族
CHAPTER 15 守护者CHAPTER 01 最后一个女朋友
①
和宋佳相恋时她十九岁,我二十五岁。
分手时她二十一岁,我二十七岁。
在一起时所有人都不看好我们,都等着看我们的笑话。我暗暗地发誓要缔造一
个神话,结果还是弄成了笑话。
宋佳常常说我比她大太多,她很吃亏,要我让着她。她不知道,她已经是我谈
过的女朋友里年龄最大的了,大到我暗地里都把她的备注名标记为老女人了。
我不怕被她看到,因为我喜欢“老”这个字,我在乎的人我都这么称呼,如老
爸、老妈、老姐,老女人的未来,我原以为是老婆。
②
二十五岁以前,我觉得结婚这件事情离我还是很遥远的。
会这么想的原因有两个:一是家里还有比我大的姐姐没出嫁,我的婚姻问题还
没有被父母提上日程;二是我谈的女朋友,永远不到法定结婚年龄。
倒也不是我喜欢欺骗未成年少女,而是年龄稍微大点儿的女生对我都没兴趣。
我能吸引到的永远是十七八岁情窦初开的女生,一旦她们长大一点儿思想一成熟,立马就会觉得我不靠谱,找各种理由跟我提分手。
我十七八岁的时候,这事情还不奇怪,毕竟还是在跟同龄人谈恋爱。等过了二
十岁到了二十三四岁的时候,周围的风言风语和看笑话的人就多了。什么“诱拐未
成年”“老牛吃嫩草”之类的老生常谈我一律当成“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
和小女生谈恋爱多好啊,她不图你有豪宅、名车,不图你送她名牌包包,你只
要跟她谈谈人生梦想,她就会觉得你是个与众不同的、有追求的、闪闪发光的男朋友。如果你能在轧马路累了的时候去肯德基买个甜筒给她,那你就是她最最贴心的
人了。
在她们眼里,钱还不是最重要的东西。即便是那些觉得钱挺重要的小女生,在
十七八岁的时候也会觉得自己以后会有很多很多的钱,自己的男朋友以后也会挣很
多很多的钱。在没有被现实摧残过的小女生眼里,未来的一切都是美好的。
说着说着就暴露了我一个致命缺陷,对,那就是穷。二十五岁之前,我不仅仅
是个不婚族,还是个月光族和啃老族。我的那点儿薪水也只够请女朋友去吃个甜筒
什么的,你要是买可乐,都不能买大杯的。这对于那些没有漂亮衣裳和名牌包包搭
配就无法出门的熟女来说是无法忍受的事情。当然我也不愿意骑着自行车送她们去
机场。
当然,我能在二十四岁的时候还坚持跟十七八岁的女生谈恋爱,也不光是因为
我穷。根本原因还是因为我自己思想不够成熟,而且还坚持认为成熟是一件很可耻
的事情。我乐得无忧无虑,乐得幼稚天真,愿意跟单纯的人在一起做单纯的事情。
你让我去想结婚、想赚很多很多的钱去住豪宅开名车,那不如杀了我。我宁愿
去想想诺贝尔文学奖下一年会颁给谁,这种离我很遥远但看上去跟人生梦想还沾点
边的事情。当然,这都是在我二十五岁之前的想法,在遇上宋佳的那一年,我的想
法彻底变了。
③
我说的变化,不是我从不婚族变成了结婚狂,也不是我从啃老族变成了独立的
SOHO一族,更不是我从月光族变成了每个月定时存钱的守财奴。
那是一种由内而外的质的变化。是因为心灵上受到了冲击和震撼,才会导致外
在的行为发生了变化。这样说可能有点悬,简单来说就是,我二十五岁那年认识了
宋佳,她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女生,我们一见倾心,并且没有再见恶心。
不仅是漂亮,就连谈吐、追求、饮食和习惯,她都跟我出奇地合拍。用村上春
树的话说,她就是我的百分百女孩。
从灵魂到肉体,从思想到幻想,她跟我都一致得天衣无缝。用洋人的话说,我觉得她就是我遗失的那根肋骨。
我以前恋爱过很多次,但从未有过这种朝思暮想,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感觉。
过去不管跟谁在一起,我还是会想想我的未来的,我觉得我未来一定会干成一件大
事,爱情什么的不能影响我干大事。直到遇到宋佳我才明白什么叫红颜祸水,才明
白为什么女娲讨厌商纣王之后就送了他三个绝色美女。和宋佳恋爱后,我只想天天
跟她黏在一起,她去上个厕所,都能让我魂不守舍。
可惜的是,这么好的女生,竟然跟我不在一个城市。我认识她的时候,她只是
来长沙看一场音乐会,看完她就回天津读大学了。
而我,一个刚刚辞了工作在音乐会上跟着摆创意集市的姐姐打杂的无业游民,对跨省搞异地恋还是心存恐惧的。
她那么好,离我这么远,要是有人欺负她怎么办?要是有人比我更喜欢她怎么
办?我脑袋里全是这些问题,完全忘了人家没认识我之前也活了十九年。
因为总是想这些问题,所以她离开长沙的时候我去火车站送她,不小心就多买
了一张车票,一路将她送到了天津。
不要觉得哥没出息,二十五岁了还被一个十九岁的姑娘迷得神魂颠倒的。茫茫
人海,两个人能相识相恋是多么不容易的事情。而且哥能在帅哥云集的音乐会上拿
下这么好的一个姑娘,本身就证明哥是有魅力的。
其实说起来我也没啥魅力,完全是运气好。音乐会上人太多了,根本挤不到台
前,就算挤到台前,那种手拉手围着转圈的行为也不是宋佳喜欢的。所以她就远远
地看着,恨不得一阵风吹来把眼前的人全吹走,留她一个人听她喜欢的歌手演唱。
宋佳在台下看着人山人海干着急的时候,我刚抱着吉他到创意集市。相比台上
那些正规军的音乐水平,我从初中到大学苦练了十年的吉他水平并没差到哪儿。我
之所以辞职就是打算干音乐这行,如果不是还没来得及组乐队,那这场音乐会哥肯
定就是在台上了。
所以当看到宋佳远远地走过来的时候,我就弹起了那首让她迈不动脚的歌,给
了她一场专属于她一个人的演唱会。后面的事情就是见招拆招、遇佛杀佛、你情我愿、顺水推舟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穷不可怕,一定要会弹吉他。
④
宋佳回到大学之后,开始给我织毛衣。我及时阻止了她这种荒唐、愚昧的行
为。其实本来织毛衣送情人这件事情挺好的,但被编成歌之后就不好了,有个乐队
专门拿织毛衣作词讽刺那些恋爱中的傻子。
而且还延伸出了各种版本,从流行民谣版的—傻×不爱你,你还给傻×织毛衣。
到乐府诗—少壮不努力,老大织毛衣。再到外国文学《西风颂》里的—傻×已经来
了,毛衣还会远吗?和《安娜·卡列尼娜》里的—幸福的傻×都有毛衣,不幸福的傻
×就不一定了。最后是现代文学版的—这世界上本没有傻×,毛衣织得多了,便成了
傻×,以及黑夜给了你黑色的眼睛,你却用来给傻×织毛衣。
我不想做“傻×”,也不想宋佳做“傻×”。于是就给宋佳朗诵了这些名言警
句。宋佳说:“可是毛线我都已经买好了。”
“那就织围巾吧。”
“毛线用不完。”
“那就织两条,你一条,我一条。”
“还是用不完。”
“那就织三条,你一条,我一条,我妈一条。”
“为什么是你妈一条而不是我妈一条?”
“都一样,不浪费毛线就行。”
“不一样,我妈和你妈都掉水里了你先救谁?”
“我们不是在讨论毛衣和围巾的问题吗……”幸福的爱情总是相同的,不幸的爱情却各有各的不幸。我受不了异地恋的煎
熬,大义凛然地离开长沙去天津找工作。天津迎接我的是一口黄沙、一口土,习惯
了南方湿润气候的我一到北方就被吹得脱了层皮,还倒霉得因水土不服病倒了。
爱情虽好,可是不治感冒。
前面说过,我还是很穷的。虽然离开长沙之前狠狠地压榨了我老妈和老姐一
把,但架不住坐吃山空,到天津三个月,钱用完了,工作还没找到。
于是宋佳开始带着我跟她一起吃食堂。到了他们学校我才发现,在学校这种封
闭的环境里,美女是一种多么稀缺的存在。大街上的美女是属于大众的,学校的美
女只属于学校,我霸占着一个美女,就等于树立了数千个敌人。
在强敌环伺的环境里,我背负着沉重的心理压力吃着软饭。好在时间不长,就
有北京的朋友叫我过去一块儿写剧本了,北京的氛围好,还能顺便卖卖唱。
从北京南站坐城际列车到天津不到一个小时,所以虽然再次面临异地相隔,却
比在长沙的时候好多了,每个周末我们都能在一起。
⑤
在遇到宋佳之前,我觉得自己受了女朋友一长大就会跟我分手的诅咒。我周围
的人也都觉得我最多只能骗骗小姑娘,没人能跟我真正走进婚姻的殿堂。
所以宋佳二十岁生日的时候我是非常开心的,这意味着她到了可以跟我领证的
年龄。我拿着我亲手用吉他弦编织成的戒指,单膝跪地向她求婚。
她笑着接受了。她跟我过去的女朋友不一样,过去的女生因为年纪小,不知道
钱的重要性,不懂得穷的含义,所以在一长大接触到物质,发现我无法带来富足得
让她们在其他人面前可以不自卑的生活后,我身上的光环就立刻消失了,分道扬镳
是必然的事情。
宋佳不同,她知道贫贱夫妻百事哀,她跟我一起经历贫穷,但她不介意。咸菜
就米饭我们吃过几个月,豆瓣酱拌面我们吃了半年。她说她要的只是我,只是我的
一颗永远爱她、永远不变的心,所以吃咸菜没关系,也就只是吃得差点儿,社会主义国家饿不死人。
但婚姻不是我们两个人的事情。
我二十七岁的时候去了宋佳的家里,去之前打听好了二老的喜好。专门挑在最
疼宋佳的外婆的寿宴上登门。
结果还是被赶了出来,二老知道我的存在,一直嫌弃我家离得太远,嫌弃我年
纪太大,嫌弃我没有正经工作。一直疼爱宋佳的外婆也不想外孙女嫁得太远,因为
我的突然出现、宴席上宋佳父亲的拍桌而去以及宋佳的失声痛哭,外婆突发脑溢
血。
虽然抢救过来了,但从此半身不遂。
宋佳成了他们家里的罪人,我也一样。
写到这里时泪水突然落在键盘上,我想起之前读者问我的一个问题。她
说:“大大,你在写故事写到催人泪下的情节时,是先去哭一哭再写,还是写完了
再哭?”
我当时没回答她,因为我从未有过把自己写哭的经历,这是第一次,边流泪边
写,用来擦泪的刚好是宋佳给我织的围巾。
又到了可以戴上围巾的季节,送围巾的那个人却已经和我永别了。
⑥
我离开北京回到老家的时候,正赶上姐姐的婚期,一家人都忙着姐姐的喜事,没人注意到我的失落感。
姐姐结婚后,我的婚事便顺理成章地提上了日程。
我曾经对宋佳说过,如果有一天我们分手了,我想我无法再爱上任何人了。
宋佳笑笑没有说话,后来她给我写信的时候提到这件事情,她说如果有一天我
们分手了,她希望我能把心打扫干净,让后来的人住进去。记得我过去看书或者看身边人的经历时,不能理解有些人为什么要跟自己不喜
欢的人结婚,明明有那么多可以逃避的理由和办法,为什么要勉强自己跟不爱的人
在一起呢?
我曾经很讨厌这种人。
而如今,我终于也变成了这种人。
分手后宋佳接受了父母的安排,尝试和她妈妈介绍的对象谈恋爱。
我也听从父母的话,带着报复的心理和工商局局长的千金领了证。
一切都符合大人的愿望,顺理成章。
夜深人静的时候我常常会想起宋佳,我曾经试着想过无数种我们分手的场景,我以为会有争吵和挽留,却怎么也想不到,我们中间有一天会隔着瘫痪在床的外
婆。说到分手的时候,我们竟都没有犹豫就选择了放弃。
委屈自己,成全一切。这是我无法理解却不得不接受的结果。
我记得刚在一起的时候宋佳问我:“你这个花心大萝卜,我听说你之前谈的女
朋友双手都数不过来,那我是你第几个女朋友?”
我抱着她亲了一口说:“你是我最后一个女朋友。”她愣了愣,一下没明白,我接着说:“傻瓜,跟你谈恋爱之后,我就再也不想跟任何人谈恋爱了。所以你是
最后一个,你一毕业我们就结婚。”
说这话的时候,谁会想到一语成谶呢,我固然是没有食言。宋佳依旧是我最后
一个女朋友,只是待到她毕业的那一天,娶她的人,不再是我。CHAPTER 02 别怕有我
二姐十六岁的时候开始整容,一开始只是微调,后来动作越来越大。有天我在
回家的路上看到一个美女,鲜艳动人就忍不住吹了个口哨,结果对方来一句:“傻×
快过来!”
我这才发现那是我二姐。
她出国玩了几个月,回来整得连亲弟弟都认不出来。怕被爹妈骂,就在路边徘
徊要不要回家,刚好就遇上我了。
“你这次下手有点儿狠啊,整成这样爹妈还敢认你吗?”
“滚蛋,吃屎了吗嘴这么臭。”
“你让我过来的!”
“我让你死你去不?”
我二姐就是这样,跟我说话从来没有温柔可亲过。别人见面都是问你吃饭了
吗?她总是说你吃屎了吗!搞得人没一点儿想要跟她聊下去的胃口。但我还是很喜
欢跟她待在一块儿,不仅仅是别人打我的时候她总替我挡着,主要是我欠她一条
命。
在河南待过的人大都知道,那个人口第一大省的人天生爱攀比,隔壁家生三个
孩子的话自己生两个就会觉得低人一头。隔壁家全是男孩自己都是姑娘的话也会不
好意思去借酱油。
我出生之前,爸妈一直活得很自卑。因为第一胎是女儿,第二胎又是。我妈生
第二胎的时候正赶上计划生育的疯狂期,这边正使劲往下生呢,那边一群人已经在
砸门。也幸好当时我爸正在剥兔子,计划生育的人砸门进来之后我爸就往血淋淋的
兔子身上一指:“刚生下来就死了,你们要的话就拿走吧。”
在死兔子的帮助下,二姐也算是来之不易。但爸妈丝毫没有要珍惜她的意思,他们一心想要男孩,生出来一看是女孩,俩人就面面相觑,觉得很对不住对方,造
人的时候光顾着痛快不知道配合,现在后悔已经晚了。
为了挺胸抬头做人,父母决定再生一胎。因为已经对计划生育的人说了二姐死
了,所以一生下来二姐就被送到了新疆,让外婆暂时养着,伺机送人。新疆人口
少,要送人的话还是很方便的,但外婆心软,养到三岁还没舍得送出去。
小孩子没记性的时候好送,长大了就没人要了,因为孩子记得人和路了就很难
忘掉,别人也不想含辛茹苦把孩子养大了,孩子却嚷嚷着要回去找亲妈。
等到我出生的时候,二姐已经四岁半了。没我的时候爸妈还想着万一怀不上了
就把二姐接回来,等到怀上我生下来一看还是朝思暮想的男孩,爸妈送二姐出去的
心就坚不可摧了。但外婆那关不好过,只能借着春节把二姐接回家玩,然后悄悄送
人。
可惜后来还是被外婆知道了,她连夜坐火车赶到收养二姐的那户人家里,把二
姐要了回来。虽然这事儿我也是后来听妈妈说的,但每次一想到白发苍苍的外婆从
新疆到长春,来回坐一百多个小时的火车接二姐的情景,我就感到很心酸,如果我
死活不出生,二姐也许就可以逃过被送出去的命运,外婆就不会在长途跋涉之后生
了一场大病。
后来外婆的病好了,身体却变差了,二姐七岁的时候外婆去世了。爸妈只好交
了一笔罚款,把二姐接了回来。但是因为长期不在家,二姐跟家里人都没啥感情,对我更是恨之入骨,因为在她看来如果不是我出生,也许外婆就能多活几年,在她
眼里,外婆才是最亲近的人。
二姐回来后,爸妈被罚得特别惨,为了多挣点儿钱养家糊口,他们经常不在
家,大姐要上高中,于是我就由二姐带着,二姐为了我被迫晚上了三年学,一直到
十岁才跟六岁的我一起去读小学一年级。
因为心里带着恨,带我的时候二姐也不正经带,总是动不动就伸手把我胖揍一
顿,我哭得太难看了,又会拿糖给我吃。久而久之,我面对她的时候就很迷茫,不
知道她是要拿糖给我吃,还是要把我胖揍一顿。这一招对付熊孩子特别管用,后来
我大姐生了孩子让我带,我就用“姐传秘方”来带他,闲着没事一会儿打他一顿一会儿拿糖给他吃,他看到我的时候永远是迷茫的,不听谁的话也不会不听我的。这
一招据说最早是蒋介石用来对付下属的,打一巴掌给一个甜枣,恩威并施,让你永
远想吃甜枣又怕巴掌,怕巴掌又想吃甜枣。久而久之,畏惧心和依赖心就都有了。
不过那时候我懵懂无知,真正跟二姐的关系转变是在我十岁那年。姐姐跟男生
出去玩,夜不归宿,爸爸知道后气惨了,拿拖把打她。我仗着是家里最小的孩子,又是男孩,父母宠爱,就在关键时刻冲上去替她挡拖把。爸爸一拖把抽在我身上,心疼死他了,之后也就光顾着给我擦药,不再计较二姐的事情。
从那以后二姐对我就明显不像过去那么随便了,但因为她自小就爱美,一脸鼻
涕的我在外面还是很招她嫌弃的。每次上学都跟我保持一段距离,在学校也是对我
不理不睬。除非有人打我了她才站出来跟人拼命,有时候我问她为啥要这样,她的
回答永远是:因为你是我弟弟,只能我一个人打。
二姐十六岁的时候开始非常叛逆,因为在寄宿学校读书,家长鞭长莫及,她经
常逃课,去美容院打工,有了第一次整容的经历。一开始只是动动眼皮,后来把五
官整了一个遍,垫鼻、削下巴、隆胸、抽脂肪、开眼角、开嘴角样样都来。甚至连
并不算畸形的牙齿都打乱了重新排序。
因为五官都是整的,特别不牢靠,我特别害怕她哈哈大笑的时候下巴突然掉下
来,或者打个喷嚏鼻头飞出老远。
而且不光我自己害怕,她也担心,每次跟特别幽默的人在一起吃饭的时候她都
捧着脸,因为她笑点非常低。对别人她都是说怕笑多了会长皱纹所以捧着脸,只有
我知道她是担心笑着笑着五官变了样。你脑补下吃饭的时候别人哈哈大笑喷你一脸
牙的情景,就能体会到我坐在她面前吃饭时心里的感受。
二姐靠整容成为校园红人之后,就退学了。因为老师也认不出她,每次点她名
字她回答“到”的时候,老师都冤枉她说她替别人点到。她一生气就退学了。退学
后在社会上混得也不好,靠着整容整得好看,给人做做车模和平面模特什么的。在
国内做模特,都不能穿太多,她那些暴露的照片被亲戚朋友看到了,总会招来一片
责难。但她永远无所谓,她说反正过几天我就变样了,照片上的这些都是昨天的
我。因为她是我姐,不管在外面别人怎么说她,我都只能站在她这一边。但实际上
我也有点儿反感她整容,每次她整容前都会问我:你看我的鼻子是不是不够翘,嘴
巴是不是有点儿小?
说实话,就像一个汉字你盯着看久了会觉得不像一样,人的五官如果你带着挑
毛病的心态去看,看久了也会觉得不协调。
但我还是会昧着良心说:“姐你已经很好看了,比我好看多了。”
不过不管我怎么说,二姐都只是暗示我一下,然后立刻就行动了,从来不真正
采纳我的意见。她这样对自己乱来,像杰克逊一样不断地换脸,经常会让我做同样
的噩梦。
梦中我就在老家的堂屋里,她坐在屋子中间,背对着我,看一台满是雪花的电
视,我很怕她转过头,让我看到一张支离破碎的脸。
每次做了噩梦我就劝她,人这一辈子,只能从镜子中看到自己,不管你多么漂
亮,都是给别人看的。何必为了让别人看着舒心,把自己搞得这么累呢!而且整容
不仅风险大还费钱,后期要定时做保养,跟玩车一样。二姐辛辛苦苦挣的血汗钱,全在医院里糟蹋了。但她不以为然,还经常自嘲说:“我这辈子,去过的高消费场
所只有医院,拥有过的奢侈品只有弟弟。”
这倒不是她乱说,我们长大后,河南人的觉悟似乎是在一夜之间提高了,大家
都不再以生子多少论英雄了,甚至生太多的还会被邻里鄙视责骂,说他们拖了发展
的后腿。因为我改名之前就叫马发展,所以每次他们说到谁谁谁家超生了,拖了发
展的后腿的时候,我就不自觉地会摸摸自己的腿,摸到裤子和腿都还在,才放下心
来。
后来我们俩都离开了河南,到北京、上海这样的大城市生活,渐渐发现这里似
乎全是独生子女家庭。跟我们同龄的人也很少有哥哥姐姐、弟弟妹妹的,每次她跟
她的姐妹去吃饭,吃到中途都会有人说,把你弟弟叫来看看吧。就像在谈论一件稀
罕物。
其实弟弟这种存在,只会花姐姐的钱,帮不上姐姐多大忙。但说矫情点儿,一
日为姐,终生难负。只要她还没找到那个“免她惊、免她苦、免她四下流离无枝可依的男人”,我就得一直陪着她等下去。
不过这么多年过去了,随着科技和医学的进步,二姐整得越来越好看了,有时
候她甚至会怂恿我也去整一整,她还经常会拿那些长得好看的作家举例,说:“你
不是写小说吗?整得好看了,书都能多卖两本。”
我虽然面对她的时候还是很茫然没有主见,但我毕竟长大了,不会真听她的去
让别人在我脸上动刀子,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我的传统观念还是很重的。而且我觉
得虽然变好看了,二姐却并没有因为这份好看而变得更加自信,她还是那个经常会
哭泣,经常会站在街头不知道该往哪边走的傻姑娘。她还是担心会被嫌弃。
她之所以不断地在脸上、身上动刀子,究其根源,还是因为爸妈在她小的时候
给她心里丢了太多刀子。所以长大后她就拼命地想把父母给她的身体还回去,我可
以不吃你的不用你的,你还要怎样?要我的身体吗?好,我一刀一刀割下来。她表
面整的是容,实际上整的是心。但容好整,心难变。不管她假装得多么坚强冷酷,心里还是柔软地渴望亲情。
就像这一次,爸爸生日叫我们回来,如果不是我在路上遇到她,她可能走到家
门口看两眼流下几滴泪就离开了。从她退学以后,爸妈就跟她争吵不断,爸爸几次
扬言要跟她断绝父女关系,她也渐渐地从过年回家一次到过很多年都难得回家一
次。
而且不光是爸妈,大姐也视她为耻。尽管她后来实现了模特梦想,跟她整容不
无关系,但在爸妈和大姐那里始终还是不认可她这种行为。用妈妈的话说就
是:“她一点儿也不像我们家的人,该不会送去你外婆那里的几年被人掉了包
吧!”
可是不管家人怎么说,在我心里她还是我骄傲任性勇敢又脆弱的二姐,为了避
免她再半路跑掉,我直接揽住了她的腰:“刚好爸妈让我带女朋友回来,你就假扮
一下我女朋友吧!只要你说话小声点儿,他们绝对认不出来。”
“滚蛋,万一被爸妈发现了怎么办?”
“不用怕,出了事有我兜着,小时候在学校都是你保护我,现在该我保护你
了。”说着我就硬揽着她细嫩的腰往家里走去,从倒影里看,我的背影要比她高大好多好多。她似乎也感觉到,过去那个总是流着鼻涕追在她后面要糖吃的弟弟,已
经长大了。CHAPTER 03 光头女友
·
抱得太紧,会弄疼对方。
爱得太深,会生出绝望。
①
醒来就听到女友在哭泣,打开灯,看到她蜷缩在床头,我心头有些烦躁。
“为什么哭?是因为我,还是因为你妈妈?”我试探性地问了下,其实对答案
并不感兴趣。
“不为什么。”她察觉到我醒了,语气里有一点儿歉意,但身子仍然面对着
墙,背对着我。
“你这样已经影响到我了。我觉得你应该乐观积极一点儿,一大早就哭,你这
样会让我一整天的心情都不好的。”我没话找话地说了几句听起来很自私的话,安
慰了太多次之后,靠口才吃饭的我也有些技穷了。我知道这时候不管我说什么都是
火上浇油,我正确的做法应该是抱住她,用力量融化她的悲伤。
“那我出去。”说完女友就起身了,速度飞快地穿好衣服和鞋子。矫捷的程度
和她刚才蜷缩在床头哭泣时判若两人。在一秒钟从楚楚可怜的小女生变身女战士这
件事上,女友鲜逢对手。
我没有跟出去。
就像最初我看到她哭会心疼,后来渐渐麻木,再后来感到烦躁一样。一次又一
次跟出去劝慰、争执,引来众人侧目之后,我觉得我一点儿也不在乎她出去做什么
了,十次有九次她都是坐在楼下的花坛边哭。
②一直到吃晚饭的时候,我才听到女友的敲门声。关于敲门声,我和她有个约
定,敲两下再敲三下,循环往复就是我们。否则就是送快递的、抄水表的,或者室
友,因为不喜欢和陌生人打交道,所以除非是听到对方的敲门声,否则我们都不会
去开门。
女友早上走的时候没有拿手机也没有拿钥匙,这给我在家死等留下了一个完美
的理由。
万一我出去找的时候你回来了,没有钥匙也进不了家啊。每次我都这样说,其
实我知道我一下楼就能看到她了。她永远不会躲在我看不见的地方。
几乎所有的女生都一样吧,有时候她们哭不是因为难过,而是需要安慰、需要
鼓励、需要甜言蜜语的温暖。她们摔门而去制造出的动静也是为了提醒你赶紧追
来。我的女友也不例外,所以我每次都很配合她,她哭我就哄,她跑我就追。
只是哄她的话越来越不真诚,追她的速度越来越慢吞吞。有一次她摔门而去
后,我愣是在家洗完澡吹干头发把脏衣服丢进洗衣机之后才出门追她。
这一次更过分,我直接不追了。虽然她一直到天黑才回来,但毕竟是回来了,听到敲门声我还是有些窃喜的,心想你肯定是担心天黑了我出去找会看不到你吧,这下以后我都不用出去找了,反正你天黑总会回来的。
我有时候会觉得自己的想法和行为挺渣的,但谁让女朋友这么作呢。我还有很
多事情要做,比如挣足够多的钱维持我们的生活,应酬无数的人发展我的事业。世
界上没有绝对的好人和绝对的坏人,只不过是立场不同罢了。你眼中的渣可能是别
人眼中的花,同样你眼中的花可能是大多数人眼中的花。每次心有所愧的时候我都
会找一堆大道理来宽慰自己。宽以待己,严以律人,我们这个时代很多人都是这样
生活的。
况且我不认为那种天天围着女朋友买各种好吃的、好玩的哄女朋友开心的男人
就是好男人,作为穷二代,我没那么多时间。我估计很多穷二代都是这么想的,当
然,也正是因为有这样的想法,穷二代才一直是穷二代。我就是个鲜明的例证,尽
管我知道家和万事兴,不哄好女朋友我就不可能有成就,但每次遇到女友哭泣的时
候,我心里还是希望她能自己好起来。我以为她看到我这样很快会离开我的,可是七年过去了,我们还是没有分手。
虽然时间并不能证明两个人是相爱的,但毕竟一起度过了这么久,连吵架都成了习
惯。在一起七年,她皱皱眉我就知道她在想什么。但了解不能代表爱,懂一个人和
爱一个人始终是两码事。
上面这堆话是我站在门后时想的,一门之隔的女友已经把二三二三这个节奏循
环了无数次。我故意等到她敲门的速度明显变快变不耐烦了才开门,我觉得她应该
遭受这样的惩罚,结果一拉开门我就惊到了,被惩罚到的是我而不是她。
她出去一天,没有洗脸,没有喝水,没有吃饭,一直在花坛边哭,眼看天要黑
了,她才站起来,活动了下麻掉了的腿,然后毅然决然地去小区门口的理发店剪了
个光头。
你不是不在乎我吗?那我就剃个光头看看你的反应。
我明白女友的心思,愣了一会儿之后,我转身回了房间,女友跟在我身后,脸
上已经没有了哀容,反而有一种报复成功的快感。
她用什么也没发生过的语调说:“我饿了,去做饭吧。”
我煮了她最爱吃的番茄鸡蛋面,这是我最拿手的,但炒鸡蛋的时候,还是不小
心把火开大了,鸡蛋煳了。放盐的时候,还是手抖放多了。过冷水的时候,第一次
烫到了手。我忍住疼,忍下所有情绪,默默吃完就睡了。
煳了的鸡蛋、放多的盐出卖了我,我听到她洗碗的时候在哼歌。因为脸小,皮
肤白皙,女友剪了光头也不难看。但她毕竟是个女生,光头再酷也没有长发飘飘的
时候好看。她知道我最喜欢她长发飘飘的样子,有一次她瞒着我剪了个蘑菇头都被
我凶了很久,这一次直接剪光了,无疑是把刀插在了我最痛的地方。
但我还是没有说分手。我气愤,甚至有些恨她。分手的念头却一直没有。等她
洗完澡回到床上调戏我的时候,我还很配合地用力量融化了她的得意。
以往她都是咬紧牙关默不作声,这一次她放肆得惊动了隔壁的室友。室友上完
厕所后狠狠地摔了下门。我的室友是一个长得非常随便的胖子,一看就是常年找不到女朋友的那种类
型。如果不是北京房租太贵,我是不愿意跟这种没有女友的危险人类合住的。
我和女朋友常常暗地里吐槽他糟糕的穿着、嚣张的鼻毛,还有那站在隔壁楼都
能听到的刺耳鼾声。在这个看脸的世界,这样的人一辈子找不到女朋友也不奇怪。
③
女友剃了光头之后,我给她买了帽子和假发,她心情好的时候会主动戴上,心
情不好了就需要我把她哄开心了她才戴上。为了不在朋友们面前折面子,自从她剃
了光头后,我每次哄她都很认真,说出的每句话都会斟酌一下,我们的关系似乎又
回到了刚开始恋爱时的样子。
其实刚恋爱的时候,女友是不爱哭的。
女友出生在一个离异重组的家庭,从她出生父母就开始争吵,一直到她长大离
开家庭遇到我,才算是过上了相对平静的生活。
刚在一起的时候她就说:“我容易哭,遇到事情你记得让着我,我们不要吵架
好不好?”
我满口答应,并且暗暗发誓要让她过上安乐祥和的生活。我觉得她以往的生活
够不幸了,我应该是她人生的转折点才对。
可惜好景不长,因为工作不顺,我有一阵子心情非常不好,跟她说话的时候明
显有些敷衍,当她拿起一件新衣服问我粉色好看还是白色好看的时候,我却在专心
地玩着游戏。我过了好久才问她说什么,她嘴上说没什么,眼睛里已经写满了失望
和委屈,但她没有哭。她那时候似乎也在跟自己较劲,她也说过和我在一起就不能
哭之类的话。
她第一次哭是在我们在一起五年之后,原因是我的初恋女友回来找我。
初恋和我在一起的时间很短,那时候不是很懂爱情,懵懵懂懂地在一起了,后
来她跟随父母去荷兰了就分手了。
五年后再回来,我有了新女友,她却一直没有找新男友。不过她回来也只是找我吃个饭而已,在初恋眼里分手了还可以做朋友,而在女友眼里从此初恋就是她最
大的情敌,或者说是假想敌。女友把我初恋的微博设为特别关注,还用小号加了她
的QQ。初恋的一举一动都牵动着女友的心。
“你不是说她不会回国了吗?你心里是不是还想着她?”“我就是不想看她过
得好。”女友常常这样质问我,或者自言自语。
其实我很清楚,女友会在乎初恋,只是因为自卑。
如果说女友是美女,那初恋可以说是仙女。女友出生的家庭是重组的,初恋的
父母都是原配。女友大学没念完就退学了,初恋读完了研究生还打算读博士。女友
的妈妈经常给她打电话要钱,初恋的父母给了初恋一张不限额的信用卡。
用女友的话说就是:“她懂四国语言,我连英语都说不好。她吃饭都去五星级
酒店,一顿饭是我一个月的工资,我吃饭不是在家做就是路边小摊。她的父母有亿
万资产,我的妈妈还要用我的钱来维持生活。你为什么不选择她,跟她在一起你可
以少奋斗几十年。”
最初我都会说:“我就是喜欢你这样的,钱财之类的东西我不喜欢别人给我,我觉得还是自己挣来的花着更踏实,孝敬父母是我们做小辈的本分,至于语言,你
想学的话,八国语言你也能学会。”
但不管我怎么安慰,怎么解释,甚至怎么贬低初恋,女友还是会隔三岔五地哭
一场,有一次我半夜醒来听到她用丽江方言说梦话,模模糊糊的,我听懂了她哭泣
的原因大都是因为看了我初恋更新的空间—过去的就这么过去了,你说我听,转瞬
成为曾经。主说一切皆有时,却宣扬自己的永恒。没有什么可以经久传承。誓言这
东西,时间不做尺,我只想许诺你一抹笑容,微微的暧昧,微微的你懂我懂。
女友觉得初恋还在跟我暧昧着,我解释说初恋只是为了押韵才这么写,但女友
不管,她哭着说:“你初恋女友比我好看,比我有钱,连才华都在我之上,你为什
么不选她?”
解释多了就是掩饰,女友始终觉得初恋的存在对她是一种致命的威胁。为了逃
避这种威胁,我带着女友来到了初恋不可能出现的一个城市,为此放弃了坚持多年
的生活和很好的前景,但无所谓,有情饮水饱。到了新的地方,我更加努力地工作,薪酬虽然比过去少了,但陪女友的时间多
了。我以为我们的感情会渐渐好起来,却没想到有一天女友醒来后突然幽怨地问
我:“你说怎样才能让你的初恋过得惨一点儿?我又梦见她来拆散我们了。”
听到这样的话,我才意识到女友的心理出了问题。初恋已经成了女友的心牢,不管我们搬家到哪里,只要她的心还在这座牢里,我们就没法愉快地生活。我打算
带她去看心理医生,被她强烈拒绝。我只好自己翻心理学方面的书籍,然后试图用
正能量拯救她:“想要无视一个人,最好的办法是让自己变强,超越对方。等到你
俯视都看不到她的时候,你对她的介怀自然会消失。”
“可是我不想努力变强,那不知道要过多少年,我就想不费力气就看到她过得
很惨。”
其实说来说去,我想女友的初衷还是怕失去我。所以不管女友的想法怎么不健
康,我还是爱她的,一晃我们就在一起过了七年,直到她剃了光头。
她用光头证明了我还是在乎她的,但她还是不明白我的初恋为什么一直不找男
朋友。我也不明白为什么翻看初恋的各种消息会成为女友的睡前习惯。更不明白为
什么过去七年了,人体的细胞都可以全部更新一遍了,初恋却还是只长智商不长情
商。但我并没有像女友那般为这种事情烦恼,找不找男朋友,那应该是初恋的妈妈
该关心的事情。
④
人的头发剃光了可以再长出来,人的感情用光了,就再也无法爱上任何人。几
个月后,女友终于可以不戴帽子出门了。新长出来的头发乌黑浓密,比之前的好多
了。我把手插进她的头发里揉捏,感觉比我刚认识她的时候更美了。
“你是不是只是把我当作你的玩具?”女友突然蹦出这么一句。
“怎么会,你是我未来的妻子,也是我未来孩子的妈妈。”
“我们会永远在一起吧?”
“当然,我们都已经在一起七年了。”没隔多久,女友又把头发剃光了,她说她觉得她在光头的时候,我爱她更多一
些。她觉得她剃了光头,才能吸引到我更多的注意力。
的确,一个光头在你面前晃来晃去,你想无视都难,她剃了光头之后,我就很
少打游戏了,我把时间全用在了跟她一起挑选假发和帽子,挑选各种品牌的促进头
发快速生长的药剂上。半年的时间,我从一个对头发一无所知的人变成了这方面的
专家,我甚至觉得有天我秃顶了也不用发愁,我有上百种应急方法可以解决没有头
发的尴尬。
但是在她第二次剃光头发之后,我还是绝望了。你无法叫醒一个装睡的人,同
样你也无法治好一个装病的人。我始终不是万能的。
我觉得我们需要分开一段时间,七年的形影不离让我们的关系变质了。我试着
用她可以接受的方式把我的意思表达出来。她明白之后,果断地说,那就分手吧,你去找你的初恋,她能带给你更多。
感情弄到这种地步,人容易疯掉。
我开始喝酒,一开始是菠萝啤,然后是红酒,啤酒,白酒,我想喝醉了揍她一
顿,却始终下不去手。
有一天我从超市买酒回来,刚一进门,就看到室友的房门敞开着,女友坐在室
友的椅子上,室友正在手把手教她打游戏。
女友是个有洁癖的人,每次坐地铁、回家开门、上厕所、坐公交,她都要带足
了塑料袋和隔离垫,而这一次,她一屁股坐在室友那肥腻的身体摩擦过无数次的椅
子上,不垫任何东西,还任凭室友肮脏的爪子捏着她柔软的小手。
她最反感我打游戏,觉得在我心里游戏比她重要。而这一次,她看到我回来,竟说:“你先去做点饭吃吧,我玩完这一局就回去。”
既然你已经不在乎我了,那我就跟你最嫌弃的男人在一起,在你最痛的地方插
上一把刀,唤醒你对我的爱。
我知道她是怎么想的。只是这一次,我不愿意配合了。
⑤
和女友分开后,我选择了逃避,独自找了一个小城市靠写作为生,再没有谈过
恋爱。
女友的QQ头像再没有亮起过,签名永远是那一句—和你分开后,我不会再为任
何男人蓄发。我守着这个样子,只为有一天街头相逢,你能在茫茫人海中,一眼认
出我。
有时候我会在梦里又看到哭泣的她,醒来后习惯性地去看她的空间和签名,她
再没有更新过。
直到后来我回到北京,在和朋友的饭局上遇到初恋,她仍是国内国外两边跑,她问起我跟女友的事情,我说早分手了,之后再没联系。
初恋说:“她去年结婚了,还邀请我去参加她的婚礼,我没去。”
“结婚了?”我有些错愕,跟着问道,“她为什么要邀请你?”
“我怎么知道,我跟她又不熟,不过现在想想,她可能觉得邀请了我,我就会
告诉你吧。”
饭局散的时候,我问初恋这么多年为什么一直不再谈恋爱,她笑了笑,说:“我现在喜欢姑娘。”我知道她在撒谎,但也懒得戳穿了。有时候人不愿意说
真话,只是因为说出真话会尴尬。
初恋有车,我因为听到女友结婚的消息心里有些堵,就没让她送我。只在临别
时,加了对方的微信。
看着初恋的车渐渐消失在视线里,我开始在街头闲走,脑袋里一幕一幕全是女
友哭泣时的样子。
不知道走了多久走了多远,感到有些累了的时候我在街头蹲了下来,泪水滑过
脸颊的时候,我还以为是下雨了。有一辆出租车停在我面前,我就坐了上去。我让司机师傅先随便开着,我靠着窗户,看北京的夜景,看一个个我和女友一
起去过的地方,街还是那样的街,店还是那几个店,只是人都变了,物是人非,大
概就是这种感觉。
车开到三里屯的时候,初恋发来一条微信,她说当面不好说,其实这么多年没
恋爱,说简单点儿是没遇到对的人,说复杂点儿就是一个人惯了,而且一个人也不
缺什么,不知道为什么非要恋爱。多少人以爱的名义在一起,最后却都变成了相互
束缚。谁规定人生下来就一定要恋爱结婚呢?这么说可能很多人不理解,所以这复
杂的说法平时都懒得说。
我没回复,过了一会儿,初恋又发了条微信,里面是女友的结婚照和女友的微
信号。这么多年了,女友竟还保持着关注初恋一切消息的习惯,而初恋,大概在第
一次女友用QQ小号加她的时候,就猜出是女友了吧。
我犹豫了下,还是加了,她立刻就通过了验证,但没有说话。我一条条看着她
发的朋友圈,有美景、美食,有老公,还有一个孩子,看上去很幸福的样子,她的
头发也长到了我们热恋时的长度。原来分开后她的生活并没有断过,不更新空间和
签名只是因为她开始用微信了。
想了想,我还是把她删了,尘归尘,土归土吧,分开了就是分开了,当初分手
时没挽回,现在出现也只会给对方添堵吧。
想通了之后,我就对出租车司机说:“去团结湖。”
那是我和女友第一次相遇的地方。确切地说,是前女友了。CHAPTER 04 修琴师的两次爱情
①
我喜欢高山流水,她喜欢假面舞会。
年少时因为不同而相互吸引,时过境迁,终将因不合而分道扬镳。
②
修琴师刚到北京的时候,和他的女朋友住在北五环一个破旧小区的六楼。一室
一厅的房子,墙壁斑驳、地板翘裂。一到秋天,厨房、厕所和衣柜下面的阴暗处就
爬满了蟑螂。
但那时候北京的天气是极好的,没有沙尘暴和雾霾,在房间里待闷了,他们就
到小区外面散步。附近有一条河,河水虽算不上清澈,却也还能养活鱼,有很多有
信仰的人周末从很远的地方过来放生。
修琴师的女朋友叫六六,和修琴师一样是成都人,他们是结伴来的北京,或者
说,是修琴师陪六六来的北京。对于修琴师来说,这一趟北上,既是不顾一切的爱
情,又是说走就走的旅行。
六六学的专业是法语,待在北京、上海之类的城市会更有前途一些,不像修琴
师有祖传的修琴手艺,只要带着鱼胶、鹿角霜和生漆,在哪儿都能生活。
来北京的时候高铁还没有开通,修琴师买到了两张火车票,都是靠窗的硬座,虽然要坐三十多个小时,但因为两个人都是第一次出远门,新鲜感消除了不少疲
惫。
六六的妈妈提前三天就开始准备各种糕点,临上车的前一天还卤了一锅修琴师
最爱吃的猪蹄,他们上车的时候除了衣物之外,拎着满满三袋子吃的,上车就开始
吃,车开到保定才把东西吃完。
修琴师后来独自坐火车去了很多地方,每次上车前都习惯买很多吃的,下车前一定会吃完。这个不算毛病的习惯,便是源于那一次长途之旅。
刚到北京的时候,修琴师找不到活儿干。北京是高速发展的现代化城市,弹古
琴的已经不多了,就算有一些,琴坏了他们也习惯买新的,而不是去修。
好在来的时候带的钱多,修琴师也不急,只要在第一年房租到期之前找到活
儿,建立起自己的人脉网,就不怕日子过不下去。
六六的状况也不好,一到北京就病倒了,先是水土不服,后来变成肠胃炎,好
不容易好起来了去找工作,也是屡屡碰壁。北京机会多,人才也多,在激烈的竞争
中,六六这个说话还带点儿四川方言的漂亮姑娘,优势并不明显。
但他们都是爱面子的人,并不想轻易回去。尤其是修琴师,来之前信誓旦旦地
答应了六六和六六的妈妈,如果就这样无功而返,他觉得对不起六六。
后来他们去熟食摊买猪蹄,看到很多人在买驴肉火烧,就顺便买了几个。回来
就着自己煮的豆腐汤吃了,味道还真不错。
于是六六就劝修琴师说:“你看在咱们老家,卖猪蹄的绝对不会卖驴肉,都讲
究专业,不会搞兼职。而这里呢,都在搞兼职,没几个把专业做精当回事儿,卖猪
肉的也卖驴肉,卖烤冷面的也卖手抓饼。”
修琴师还在回味驴肉火烧的香味,不是很懂六六的意思,就问:“所以呢?”
“所以我觉得你不一定非要修古琴,小提琴和口琴也可以修一修。”
于是修琴师就开始修各种琴。等到六六和修琴师分手,修琴师搬出他们刚来北
京时租住的小区时,他的业务已经拓展到了修锅、修鞋、修眼镜,虽然跨度有点儿
大,但好在都还是在维修领域。
通过新业务的开展,修琴师的心胸也开阔了,他渐渐不再觉得修鞋、修家具是
俗事,如果不是天赋不允许,他还想去修电脑和手机。
在修理坏掉的乐器和家具等生活用品的时候,修琴师认识了一群独特的朋友。
他们都是怀旧的人,不管家里有钱没钱,东西坏了首先想到的是修,而不是扔了买
新的。这群人对待感情也是一样的,和在乎的人在感情上出现了裂痕后,他们首先做
的就是想尽一切办法修补裂痕,而不是眼睁睁地看着裂痕越来越大,然后找个合适
的时机分手,换个新的人继续生活。在和六六的感情出现裂痕的时候,修琴师首先
想到的也是修补。但他天生情商低,鱼胶、鹿角霜和生漆也帮不上他的忙,六六化
了大浓妆出门的时候,他只会嘱咐一句“早点儿回来,路上小心”,从来不敢硬拉
住六六说:“咱们不去了。”
在成都的时候,六六有六六妈管着,心还没那么野。而且在成都的时候,修琴
师因为本领独特人也老实长情,六六还是很喜欢他的。到了北京,见识到了大场
面、大人物的六六,开始觉得自己的男朋友太不起眼了。
找了工作有了自己的朋友圈子之后,六六从来没有带修琴师参加过朋友的聚
会。修琴师也不在乎这个,他摸着一把古琴,就能打发掉一天,六六不在的时光
里,修琴师就把古琴当作六六。
六六在北京待了两年后,终于腻味了,她想到更大的地方去,但不想带着修琴
师一起。六六眼里那个更大的地方在法国的东南部,一个具有文化城之称的叫里昂
的地方。六六让修琴师在北京等她,并且和她一起瞒着六六的妈妈。
修琴师答应了,还卖掉了随身携带了二十多年祖传的那把古琴。他把卖琴的钱
给六六做盘缠,因为那个地方太远了。去很远很远的地方,一定要带足盘缠,这是
六六妈在成都送他们上车时说的话,六六妈不在身边之后,修琴师感觉自己快变成
了六六的妈妈。
六六到了里昂后,经常打电话回来,最初修琴师是非常期待六六的电话的,在
这个举目无亲的大城市里,听到六六用方言跟他讲话,他会觉得格外亲切,仿佛他
们还在成都,还在相爱,还在那个懵懂无知的年纪里。
修琴师住所的楼下有一个花坛,在六六刚走的那段时间里,每想六六一次,修
琴师就会在花坛里埋下一颗紫罗兰的种子。因为六六跟他说过,紫罗兰的花语是永
恒的爱。修琴师希望花开时,六六能回来。希望他做梦的时候,六六也在想他。
在修琴师看来,他们的爱是一点一点从泥土里生根发芽、渐渐长大的,尽管现
在看上去蔫蔫的不如市场上来路不明的那些鲜花好看,但总有一天,六六会明白还是知根知底的花好,会给它时间让属于他们的花真正盛开。
③
一个人去河边的时候,修琴师会先去一趟农贸市场,买一些活鱼、活虾,虽然
他没有信仰,但放生会带来好运这种说法在六六走后对他来说是一种安慰。
六六在电话里说里昂有很多很多的河流,罗纳河和索恩河更是穿城而过。修琴
师希望自己放生的鱼能漂洋过海去法国,代替他去看看六六。
修琴师知道六六刚到法国的时候过得不好,但他从没有劝过六六回来,最多只
会含蓄地说六六妈那边他快瞒不住了。六六才不管这些呢,打回来电话大多数时候
都是要钱。
修琴师非常期待六六的电话,但又不想六六过得不好,这就让他很矛盾。六六
过得好的时候,根本没空给他打电话。
时间久了,他也就习惯了没有六六电话的日子。他开始把心思放在挣钱上,他
想等钱够多了,也许他也可以去法国。
有时候放生完鱼虾,他会站在河岸边对着水面喊“努力、奋斗!”或者“累了
就回来吧!我等你!”之类的话,就像《喜剧之王》里站在海岸边狂喊的周星驰,很傻,很无奈。
接到六六说分手的电话的时候,修琴师正在努力地粘好一双邻居送来的开了胶
的鞋子。六六在电话里满是愧意,毕竟在一起这么多年,六六妈已经把修琴师当作
女婿了。面对六六的愧疚,修琴师不住地安慰着,就好像爱上别人的姑娘不是他的
女朋友。
挂了电话之后,修琴师哭了。他觉得很累,北京的天气越来越不好,他埋下的
种子始终没有发芽。他觉得他想要的生活,可能永远也实现不了了。他甚至有些后
悔跟着六六来北京,也许他当初强硬点儿、坚持点儿,六六就不会来北京,不会去
法国,不会爱上别人。
但一切都回不去了。后来六六妈打来电话,修琴师心如刀绞却不动声色地说:“不怪她也不怪我,只怪年少时不懂爱情,以为喜欢上了就会是一生。”
④
修琴师后来离开了北京,也没回成都,东游西荡去了很多地方,最后在绍兴停
了下来。
绍兴和成都有一些相似的地方,怀旧的人很多,需要修的琴也很多。不过修琴
师在这里停留不是因为琴,而是因为一个靠调琴为生名叫阿绣的姑娘。
修琴师刚到绍兴的时候,和平常一样,先去了一些琴行。阿绣供职的地方就是
一家琴行,有客人买琴的时候她就负责帮客人把琴调好音,没客人买琴的时候她就
负责弹琴招揽客人。
修琴师被琴声吸引,驻足,然后叹气。
阿绣十指修长,原本是弹钢琴的天才,因为家境不好,一次意外弄伤了手指,没能及时治疗。再后来阿绣以调琴为生,用力过度,手指渐渐僵硬,演艺水平便不
如众人了。不过从未有人为阿绣的手指叹过气,因为她是一个盲人,手指再灵活,在世人眼里也是不幸的残疾人。
听到修琴师叹气,阿绣故意弹了一首难度极高的曲子以示不服。修琴师笑,抚
着店里的古筝,用音乐跟阿绣做了一番交流,两人因此结缘。
在一起之后,修琴师对阿绣说:“你想去哪儿,我带你去,做你的眼睛,替你
看,再讲给你听。我知道你们女孩子都喜欢去远方、去大的地方,你虽然看不见,但到了远方,你可以听到不同的声音,闻到不同的味道。”
阿绣说:“我不想去远方,因为你身上就有远方的味道,我觉得远方是愁苦
的,我们一直待在绍兴就好。”
修琴师已经跟阿绣在一起五年了,他们养育了两个女娃娃,一个学修琴,一个
学弹琴,一家四口在一起其乐融融。修琴师觉得很开心,觉得是阿绣给了他第二次
生命。他常常会想起阿绣刚认识他时跟他的交流。
“你身体健康,来去自如,为何总是闷闷不乐?”“我失去了我曾经视如生命的爱情,现在的我,虽然来去自如,却如同行尸走
肉。”
“你不该只想着你失去的东西,你应该多想想你拥有的东西。你有手有脚,能
看到、能听到,已经比很多人都幸福了,起码比我幸福吧。”
“不能这样相比的,你从来就没有看到过,所以不会觉得看不到有多遗憾。而
我,曾经真真切切地拥有过那份爱。从未得到和得到后再失去的感觉是不一样
的。”
“那你就歇一歇,听我给你弹一曲。”
阿绣不像其他人,没有跟修琴师争论对错,甚至不提自己曾经失去灵活手指的
事情。她只让他听琴,这让修琴师感到非常温暖。他漂泊了那么久,早就累了。关
于爱他也早已放下,但他还是不愿意承认自己爱错了人。
他只是想歇一歇,有一锅不需要修鞋就可以吃到的猪蹄,有一个能听到琴声的
被窝,这就够了。他爱一个人爱得精疲力竭、失去自我,何必再去指责他,给他一
点儿爱,他自己懂得如何在原地满血复活。
⑤
或许幸运的人一生都会遇到两次爱情,一次耗尽了热血,一次融化了坚冰。
而不幸的人,只遇到过一次,从那以后,即便身处万花丛中,也难有笑容。CHAPTER 05 人生的意义
六岁入学,连续六年成绩在全校排名第一。十三岁厌学,次年退学。漂泊四方
一年,十五岁进入艺术学校学习器乐,十七岁再次退学,十九岁开始正式写作,二
十五岁开始正式工作。如今二十七岁,回想下,五年蒙昧无知,八年寒窗苦读,两
年朝九晚五,十二年浪迹江湖。
最怀念的,是混在艺术学校的那段时光,无知无畏,远离家乡,没有约束,又
不至于饿死。除了那两年,剩下的二十五年,不是笼鸡有食汤锅近,便是野鸡无粮
天地宽。
想既有食,又有宽广的天地,真是难而又难,起码我活了二十七年,都没有做
到这一点。而我仍要活下去的未来,全是奔着这一个目的去的,说好听点就是过自
由自在又衣食无忧的生活。
我读小学时,武侠剧热播,最爱看《笑傲江湖》,记得里面有一首诗,传说是
李白所写,名叫《人生江湖》,全诗是:“天下风云出我辈,一入江湖岁月催;皇
图霸业谈笑间,不胜人生一场醉。提剑跨骑挥鬼雨,白骨如山鸟惊飞;尘世如潮人
如水,只叹江湖几人回。”
只叹江湖几人回。
我会在这时候写文章纪念过去,便是因为这句,翻译成现代文就是,我们再也
回不去了。而过去我一直以为我能回去的。十四岁退学离开家那年,我就对自己
说:“别怕,放肆闯荡吧,大不了回家做×××店老板家的儿子,再不济老家还有十
几亩地、十几间房,做个南山采茶的隐士总是没问题的。”
我最喜欢的诗人李白的父亲就是个商人,我最佩服的诗人杜甫的老家就在河
南,所以离开河南外出闯荡的时候我是非常乐观的,觉得混好了就是李白,混不好
就是杜甫,反正不是成仙就是成圣,怕个鬼啊。
刚踏入江湖时,我身上只有五元钱,完全不知道做什么好。因为挣脱了笼子,我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生存。怎样才能做一只比笼鸡吃得饱的野鸡呢?我思考了一年,饿了一年的肚子,然后决定去学一门技能。而对于一个年轻人来说,最酷炫
的技能莫过于玩摇滚了,所以我就进了艺术学校。
在艺术学校的两年里,因为光顾着谈恋爱,忘了自己回到校园的初衷,导致专
业成绩一塌糊涂,最后只能混在小乐队里在别人婚丧嫁娶时挣个辛苦钱。
但是靠着在音乐方面的那点儿技能,我总算能吃饱还能云游四方了。那一年我
十七岁。父母多次催促我回家继承家业,童年时的小伙伴有些已经当了爹。
为了摆脱家人的控制,我满中国游荡,认识了很多作家,发现他们的作品都
跟“屎”一样,于是我也开始写了。算起来从十七岁开始写着玩到十九岁开始正式
写,我写文章的经历至今已经有十年了,十年过去,我还没有写出一篇自认为非常
好的文章,可以像我的老乡杜甫或者跟我一样出身的李白写的那种好的文章。但是
好在,我周围的作家们比我更不争气,写得比我好的活着的至今只有屈指可数的那
几个人。
不过写作从来就不是我的梦想,我的梦想按说应该是云游世界,可自从开始写
作之后,日子就过得穷起来了,而且是越来越穷。十年前发几篇文章就能优哉游哉
地混上一年的时光一去不复返,现在一年出四五本书都不够开销了。
于是跟着大批转影视的作家,我也一起进了影视圈,每天的各种改,异常痛
苦。世界上为什么会有电视剧这种产物?简直是泯灭人性。我在发出这样的怒吼的
同时,再一次审视了一下我的退路。
时隔十二年,家业已经被哥哥继承,房子也都破旧不堪,甚至连那十几亩土
地,因为长久没有人耕种,最终也难免被合并的命运。河南已经在实行城市户口和
农村户口合并为居民户口的政策,失去原有的户口对于漂泊在外的我来说就像失去
了根的野草野花。
只叹江湖几人回。不是不想回,而是真的回不去了。我必须咬牙切齿地混下
去,不写电视剧可以,大不了不住高楼大厦就是了。但如果小说也不写了,多半会
饿死。
而真正决定下半生都写小说了,我又打算换个笔名。早些年因为仰慕古龙,从
古龙的三部书《天涯明月刀》《流星蝴蝶剑》《边城浪子》里前、中、后各取了一词,便有了“天涯蝴蝶浪子”这个笔名。
但如杜甫那句诗说的一样—百年歌自苦,未见有知音。
我遇到太多嘲弄这个笔名的人了,久而久之反倒不愿意换了。生活在这个俗
世,不是嘲弄别人,就是被人嘲弄。没有人能从这个笔名中读出“小李飞刀成绝
唱,人间不见楚留香”的悲凉来。就像很少有人能明白“安妮宝贝”为什么要改名
叫“庆山”。
话说回来,之所以觉得二十七年中只有在艺校的那两年是快活的,主要原因除
了衣食无忧又自由自在之外,更多的是在那时候,我明白了人生的意义。
在那以前,我整个人是十分迷茫的,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却知道自己不想要
什么。童年时的蒙昧无知也就罢了,少年时在学校被老师和家长洗脑是我最不能忍
受的,浪费了那么多时间,只是让我变成了一个不知道自己要干吗的人。甘罗十二
岁就做宰相了,而我十五岁的时候,还在苦苦地思考自己未来究竟该干什么。
在那两年里,我开始接触摇滚乐,我的摇滚导师告诉我,如果想知道人生的意
义,得先明白人死的意义。懂得了死亡,也就无限接近了生。
死亡意味着一切归零,不能吃、不能玩、不能动弹,没有任何意识和知觉。如
果以此为基础,那么我还活着,我还能动弹,还能吃喝玩乐,就足以值得我谢天谢
地了。
进一步说,既然注定要死,何不放肆地生。为了梦也好,为了不做一个庸碌的
人也好,有了目标,就去拼搏。人生的意义,就是不断拼搏,不断进步。不求超越
任何人,但求每天都超越昨天的自己一点点。
有了这样的觉悟之后,我开始疯狂弹琴、疯狂写作、疯狂行走,弹琴固然是没
有弹出什么名堂,但写作,迄今为止我已经发表了近百个短篇、十余本单行本,一
厢情愿地影响了近百万人。
行走也是,虽然一直梦想的环球旅行还在酝酿中,但十二年的漂泊生涯,已经
让我走遍了国内我想去的地方。而这两件事,完全是无目的的,顺其自然的,一点一点积累的。我对自己说,活一天,就要写、要走、要看,要让自己对得起这来之不易的生命。
所以不断地写,不断地走,随着时间的流逝,功名成就一点一点就积累了起
来。如果是从一开始就一定要实现什么,反而容易被宏大的目标压垮。
不为成为什么样的人,只为对得起眼下这一天。因为在艺校的那两年里,从摇
滚乐里有了这样的领悟,所以我才能一直不放弃地行走到今天,包括这篇文章,也
是为了不虚度今日这光阴而写的。
晚唐诗人罗隐有两句诗,叫“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初看会觉
得太消极,但细细品味,这消极中尚暗藏着一种能量,不为明日而愁,不为昨日而
忧,一心过好今日。而过好了今日,便过好了一生。因为漫长的一生,正是由无数
个今日组合而成的。CHAPTER 06 像风一样自由
①
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五点,这个午觉睡得有点长,不过如果不是天气太热的
话,我可能会一口气睡到晚上七八点也说不定。
对于我来说,吃和睡是人生最快乐的两件事,而睡相对于吃来说又比较节约成
本,所以只要吃饱了,我肯定要大睡一觉,睡够了才有力气继续吃。
身上冒了一层细密的汗珠,这证明我是被热醒的而不是饿醒的,温度已经逼近
四十摄氏度,新闻里说已经有好几个人被活活热死了,我向他们致敬。
摇头晃脑的风扇被我调到了最高挡,但只能起到一些心理安慰的作用。我住的
是七层的老房子的七楼,在这种暴热的夏天,住在这么高的地方,除了没有蚊子之
外,实在找不到别的优点了。
房间里倒是有一台空调的,但是太费电了,如果不经常关着的话,一个月要花
四五百元钱电费。我怕被热死,但更怕生不如死,钱用完了就会让人生不如死。
刚看到小说的标题的时候,你可能会觉得主人公是个动不动就会来个说走就走
的旅行的高富帅,看到这里你肯定要失望了,我也不想让你失望,可谁让我是个诚
实的作者,打小口袋里就没有装过超过三百元钱的我,你让我写高富帅我就只能撒
谎了。看在我这么诚实的分上你就继续勉为其难地往下看吧,不准呵呵。
我起来冲了个冷水澡,说是冷水,已经被晒得温热了。然后去冰箱里抱出半个
西瓜,打算到阳台上吃掉它。在这样炎热的夏天,也只有吃冰西瓜的时候,我才觉
得这个世界还有它善意的一面。
阳台上时而吹来的自然风,比风扇带来的感觉要舒服一些。我吃几口西瓜就看
几眼近处的高楼和远处的天空。我所在的城市可以说是一无是处,如果不是天空还
算美丽,房价足够便宜的话,我恐怕早就离开了。但即便房价和其他的省会城市相比足够便宜,我还是买不起房子。
我从很远的地方来到这里,本来是想赚足了钱回去的,结果来了之后就走不了
了,也可以说是万念俱灰,哪儿都不想去了,悲惨的生活彻底摧毁了我的信心,我
觉得自己都已经这样了,就老老实实地待着吧,再去哪儿都是造孽。
究竟这里的生活有多苦逼,我后面慢慢说,现在先说点好的,毕竟是开篇,抱
怨太多就没人看了。这个苦逼的城市也带给了我一些好的东西,比如成熟。
到这里生活一年后,我竟涌起了和一个人扯个证认认真真过一辈子的念头,多
少美少女在知道我动了这样的念头之后,彻底放松了警惕,以致换来心死爱消的悲
惨结局,这个也需要后面再说。看到这里你可能要生气了,这也后面说,那也后面
说,那请问作者你现在到底要说什么?
别着急、消消气,这大热天的生气容易上火,上火容易中暑。(读者:有科学
依据吗?)咱先喝口凉茶,吃块儿西瓜,听我慢慢说。
其实想留在这个城市,主要还是因为遇到了个靠谱的水瓶座女生的缘故。她比
我小四岁,但是很有母爱,很聪明也很傻,这样说并不矛盾。聪明是指她没事能从
我的言谈举止中扯出一点儿蛛丝马迹,然后顺藤摸瓜把所有跟我关系不太正常的女
生都揪出来,比名侦探柯南差不到哪儿去;傻是指查到这些乱七八糟的事儿之后,她怒发冲冠、气急败坏、仰天长啸,却不会对我使什么坏,最多就是在微博、QQ签
名或者微信朋友圈里匿名骂几句“人渣”和“婊子”之类的话。
如果我因为她骂人而提出分手,她会苦苦挽留;如果我不说分手,说出一番痛
改前非、重新做人和所有乱七八糟的女生划清界限的话,她就会转怒为笑,彻底原
谅我。
这样又聪明又傻的女生,如果不好好珍惜,还真是有些不厚道,当然,我从来
也没有厚道过。
吃了半个冰西瓜之后我觉得整个人又活了过来,但是天气依旧炎热,要活下去
还是得讲究一些策略。我想了一会儿,既然没人约我,我就继续到楼下的快餐店里
消磨时光吧,虽然网上说快餐店里的冰块比马桶水还脏五十倍,但是里面冷气开得
让人满意啊。可能真的是冰块的缘故,我坐了半个小时,用手机下了几盘象棋、喝了半杯加
了冰块的饮料之后,肚子突然疼了起来,回想一下,除了这比马桶水还脏五十倍的
冰块,还真想不起来吃了别的不干净的东西,当然,即便什么也不吃,我的肠胃也
经常会跟我闹别扭。
我起身去上厕所,也许是因为提供用不完的纸的缘故,我觉得快餐店里的厕所
也是美好的存在,每次蹲下之后我都觉得如果不多蹲一会儿,就是一种对美好的浪
费。
所谓的占着茅坑不拉屎,拉完屎还要占着茅坑,就是对我此时心境的最佳描
述。我继续下刚才在外面没下完的象棋,这时候突然响起了敲门声。
一个稚气的声音在门外问:“里面有人吗?”
我说“有”。透过门缝往外看,是一个四五岁的小朋友。
“叔叔,我也想上厕所。”
这一声叔叔叫得我腿一软,更站不起来了。叫一声哥哥又不会死人。我没好气
地回了他一句:“你等着。”
话刚出口就听到小朋友机关枪一样地哀求:“叔叔,叔叔,你快点儿吧,我快
拉到裤子上了,求求你了叔叔……”声音越来越小,眼看要急哭了。
我一个不忍心,想安慰他一下,让他不要着急我马上出去,结果他突然又来了
句:“叔叔你还在吗?”
一句话问得我贱心大发,就回了他一句:“叔叔变成蝴蝶飞走了。”
小朋友在门外号啕大哭。
那哭声让我深深地体会到了窦唯那句“地狱天堂皆在人间”的含义。果然世界
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我们都在上厕所我带了纸你没有带,而是我在上厕所你在门
外等我。
幸福果然是相对的,没有绝对的幸福。人生在世,能在想上厕所的时候上厕所,就是最幸福的事情了。再无忧无虑的人,该拉屎的时候你让他憋着,他都会在
心里留下阴影,仇视这个社会,一辈子都不会怀念童年。
在小朋友的哭声中我更新了一条微博:“我在人民广场的厕所里下象棋,而此
时此刻你在哪里?”
我想如此惨痛的生不如死的经历,足以让这个小朋友长大后变成一个忧国忧
民、深知民间疾苦的作家,我小时候就是这么过来的。
是的,我是一个作家,之所以敢大言不惭地称自己是作家而不是写手或者码字
的,是因为还真是出了足够多的书、发表了足够多的文章,并在国内足够有影响力
(这还不是大言不惭啊),我甚至过度自信地觉得自己死了之后可能会更进一步被
尊称为文学家。活着上报纸,死了进博物馆,说的保不准就是我这种人。
不过虽然听起来光鲜亮丽,其实里面有多艰辛你前面也感受到了。除了作家这
个身份之外,我还在一个广告公司担任首席策划的工作,说是首席策划,其实下面
一个人也没有。每天的工作内容就是帮人写广告,诸如“别让这个城市留住了你的
青春却留不住你”之类的句子。
我并不热爱我的工作,出来上班纯粹是为了多赚点儿钱买吃的,同时也多锻炼
点儿生存技能,万一哪天江郎才尽写不出小说和杂文了,不至于饿死就足够了。
看到这里你如果以为我这本书是要写自己的自传,那就大错特错了,自传我之
前已经写过好几本了,现在这本是完完全全的一本讲我身边人的故事的书。(不过
也说不定,因为我总是写着写着就跑题了。)
咱们回过头继续说我那个水瓶座的女朋友,我是在一个选美活动中认识她的,在所有人都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自己的照片的时代,只有她选择了快递洗好的
照片给我。虽然我也承认一切都在电子化,连我自己都在用电脑写作,也承认电子
杂志和电子图书阅读起来是比纸质的东西方便快捷,但我个人还是喜欢看纸质的东
西。我想就像咖啡、奶茶之类的饮料固然不错,但永远也无法取代冲泡的茶;电子
游戏虽然过瘾,但永远也无法取代面对面下象棋一样,电子读物永远也无法取代纸
质读物。
相片也是纸质的,单就这一点,就让我印象很好,更别说她本身就是个身材和五官都超级诱人的美少女了。我翻看着她的照片,把自己作为评审的唯一的一个推
荐的名额给了她。在这个不缺美女的高速时代,能沉下心来放慢速度做事的人,需
要被珍惜。
不过那时候我还是觉得她很遥远的,虽然很美,虽然我心里也涌起过如果这个
姑娘是我的女朋友该多好等邪恶的念头,但毕竟不在一个城市且生活圈子相差太
远,我也只是想想而已,没有做任何行动,填有她个人资料的表格连同她的照片一
直放在我的办公桌上,几个月过去了,我愣是没有打电话给她。
当然主要是也不知道打电话过去说什么,夸对方长得漂亮自己很喜欢?那肯定
会第一时间被当作色狼吧,虽然我还是很擅长调戏别人的,但真面对自己特别喜欢
的人时,我还是有些羞涩的。
如果不是后来同事去联系她拍写真,几乎就要错过她了。活在这个有十几亿人
口的国家,想错过一个人是很容易的事情。别说这种连天都没有聊过的姑娘了,很
多指着天空说要永远在一起的情侣,也都是说着说着就消失在了茫茫人海中。
②
云下是起伏的黄沙,随风肆虐。沙海中间不大的一块绿地上有一棵参天巨树和
一个刀形的湖,湖面平静如镜。
巨树名叫望天,百年开花,万年结果,果子只有一颗,名叫西游。有缘人路过
此地,摘下果子,就着树下的湖水吃掉,便可上天入地、千变万化、长生不死。
沙海下生活着一只巨灵犀,靠食风饮沙而活,望天树因为有它的保护而不至于
被人毁坏。而它的存在,似乎只是为了保护望天树。这种生活非常寂寞,但因为不
懂寂寞,它们已经这样存在了数万年。
我每天就写这样的小说,在吃饱睡足又无事可干的时候。从开始写到现在已经
过去十多年了,估计写下的稿子打印到A4纸上连起来可以绕我的床好几百圈。
单看上面这个开头,你可能会以为我写的是奇幻小说,但你要跟着往下看就会
发现是爱情小说,而且是狗血的爱情小说!我就是这么爱跑题,当然在这个标新立
异的年代,你也可以将我的行为理解为不走寻常路。(“美特斯·邦威”没有给我钱,天地良心。)
不过写什么不重要,因为写作从来都不是我的梦想,仅仅是迫于生活而又擅长
这个。我早些年的梦想是做一名摇滚歌手。为了这个梦想退学到乐队学唱歌,也弹
吉他。还留过长头发,打过耳洞文过身,可惜生就一副破嗓子,唱歌总跑调。硬撑
了很多年,还是不得不放弃了。
当时我周围特别多写小说的,发表了文章就请我吃饭,我看他们的文章写得都
稀烂无比,就也开始写了,那时候怎么也想不到一写就写了十多年,跟我一起写的
那些人现在都不知道去干吗了。
又扯远了,我原本是想说,我在写小说的时候,我的女上司给我打电话,让我
陪她去文身。因为女上司是这个故事里很重要的一个角色,所以得告诉大家,她叫
熊熊,不是我黑她,是她真叫这名。
不知道熊熊从哪个同事那里听说了我屁股上有一个很好看的文身,或者是自己
去厕所里偷窥过也说不定。总之,自从知道了我文身这件事之后,她就总要我带着
她去文身。
我婉言谢绝了无数次,因为提到文身就会让我想起我破碎的那个音乐梦。当初
我胳膊上、背上、胸前都是文身,后来都做手术洗掉了,只剩下屁股上那个小蝴
蝶,算是纪念曾经的年少轻狂。这么私密的事情竟被人发现了,还天天在我耳边
念,我怎么能不心烦呢。
可是再心烦,她也是我的上司,上班时间我还可以推说我比较忙,周末我再说
自己要吃饭、睡觉、写小说的话她可能就要跟我翻脸了。而且她很可能会对我
说:“就你写的那些小说,每一本的主人公都是作家,跟自传一样,有啥意思,你
就不会学学别人,把主人公塑造成司机、律师、军人、富商、演员、歌手或艺术
家?”
为了避免被她吐槽,我关上文档下楼去小区门口等她。她说她会开车来接我,如果不是她太胖的话,其实这应该也算是一个蛮愉快的周末。
熊熊说的那个文身的店我曾路过几次,从未进去过,我觉得这些东西已经距离
我有点儿远了,远得像上辈子的事情。而这辈子,我就应该老老实实、脚踏实地地做点儿实在的事情,挣点儿钱、买个房子、娶个媳妇再生个孩子,平平稳稳地过一
辈子。那南来北往、东游西荡、痛饮狂歌的生活,我应该忘掉了。
可是熊熊这个胖子,硬拉我去面对我不想面对的东西。如果不是那天在店里刚
好遇到了我水瓶座的女朋友,估计接下来一周,我都要在诅咒她每天胖十斤的时光
里度过了。
那天距离我看到她寄给我的照片已经过去好几个月了,她和她的男朋友已经搬
到我所在的城市生活。她男朋友接下了这家文身店,她在一个健身馆应聘上了瑜伽
教练。
当然这些都是我后来才知道的,在她还是别人的女朋友的时候,我就只知道她
好看。黄金比例的脸和身材,紧致柔滑的肌肤,还有看上去很结实的头发。这样的
女生,就是仅仅看过一次照片也能让人过目不忘。尤其是她那混血儿一般的眼睛,极易辨认。
不过在熊熊文身的时候,我并没有对我未来的水瓶座女朋友说我的身份,她也
认不出我。在她眼里我们就只是她男朋友的顾客,她可能还会感到诧异—我看上去
不像是一个重口味的人,怎么会陪一个大胖妞来文身。
文身店的空调坏了,只有一台吊扇吱呀吱呀地转着,也许是觉得我坐着无聊,在她男朋友给熊熊文身的时候,她倒了杯冷饮给我。我当时太挫,愣是没有说话,只是偶尔偷偷地看她几眼,看她一脸甜蜜地看着她的男朋友。
那一天我跟她什么也没发生,但是回去的时候我心情极好,主动请熊熊吃了顿
烧烤。吃完之后熊熊才告诉我,那个女生她见过。说几个月前她来过我们公司,我
同事带她去拍了一组写真,那天我刚好请假在家睡觉所以没碰上,而我那个同事又
刚好是那种遇到美女绝对不会介绍给别人认识的人。
第二天我到公司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到填有她个人资料的表格,把她电话存到
了手机上,但还是不敢打。是的,我不仅很穷也很,这就像鸡和蛋一样。因为很穷
所以很,也因为很所以很穷。我想等我有一天不穷了估计就有自信了就不了,或者
有一天我不了就会跟着摆脱贫穷。
存了号码之后,微信提示我她的手机号码开通了微信,于是我就算是顺藤摸瓜(读者:用这个词真的好吗?)加了她的微信,写验证消息的时候,我踌躇了很
久,还是写上了我们高大上的公司名。因为虽然我写了很多书,但在我国读书的人
太少了,而我在公司又是一个默默无闻的人,所以还是写公司名比较好,她给我们
的活动寄过照片,所以对公司名一定不会感到陌生。
果然,一顿饭的工夫她就通过了验证,但并没有搭理我,我也没搭理她。高冷
妹遇上我这样的人,基本上都是这样的开场。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我通过她微信朋友圈的内容了解到她就在文身店不远的一
个健身馆做瑜伽教练。于是我就在那个健身馆办了张会员卡,这一行为直接导致我
一个夏天都没有多余的钱吃西瓜了。
不要笑我,没有哪条法律规定穷人不可以追求自己喜欢的女生。尽管难度大一
点儿,尽管看到她的男朋友的时候,我会忍不住感到自卑。
她的男朋友算是典型的大帅哥了,笑起来很像金城武,而且还有一家店。我
呢,就一个破屋子还是租来的。不过我并不打算放弃,一个人终其一生,能遇上自
己非常喜欢的人的机会寥寥无几,大多数都只能通过荧屏去兴叹罢了,而我的女神
近在眼前,不试一试,我怎么能甘心。
③
高富帅劈腿一百次也有天真女生投怀送抱,穷矮矬辜负一个妹子就是渣男。我
们现在生活的这个时代就是这样,高富帅似乎天生就可以随心所欲地把妹子,穷矮
矬似乎找到一个女朋友就该谢天谢地,好好珍惜。但其实男人骨子里都是一样的,在对待女人这件事上,高富帅和穷矮矬没有区别。更何况我只是不富而已,而财富
这个东西不是永恒不变的,我只要勤快点儿,也不是没有机会盘下一家健身馆的。
带着这个乐观(幼稚)的想法,我开始没事儿就往健身馆跑,但我只是去跑
步,并不去练瑜伽,只能隔着玻璃看到她。不过这样我已经很满足了,因为当务之
急是我要让自己先富裕起来,这时候跟她走得太近,就不仅仅是一个夏天吃不上西
瓜的问题了。
跑到她下班的时候,我就回家。因为心里装了人,躺床上就睡不着了,吃东西
也不会停不下来了,这样就导致我的时间变得异常的多,且异常的漫长。我把这些时间全部用在了写小说上。这么多年了,我不停地写,却并没有攒下多少钱,归根
结底,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稿费太低,文化行业太不受重视。
我自动忽略了自己写得太差劲这一根本原因,或者说是受卡夫卡的影响,纯粹
把写作当作写作而已。每次都觉得写出来就好了,不到饿肚子的时候,没必要拿去
卖钱。
但如今不仅仅是饿肚子的问题了,已经涉及人生大事了,也就由不得我清高,跑步之余的时间写的小说全被我发给了编辑,换来钱我就存起来。按照我的计划,等我存够了钱,就以工作为理由去约她喝茶,多喝几次应该就能培养出感情了。她
要是不愿意单独跟我去喝,就叫上摄影师,反正公司需要美少女的照片做宣传,多
拍一点儿也无所谓,让同事去拍不如我自己找人去拍。
写到这里需要交代下她的名字—宋泽香,有没有很动听的感觉?敢说没有就打
死你!好吧,你要是真觉得名字普通也没关系,反正又不是我的名字。我的名字好
听就行了,她只需要人好看。
既然已经暴露了女主角,就索性把配角们也都说了吧,不然显得好像我没朋友
一样。其实我只是朋友比较少罢了,这也不能怪我,穷人门前通常都是门可罗雀
的,富人才有门庭若市的资格,丐帮除外。
而且这也仅限于在这个城市,要是回到我曾经叱咤风云的地方,跺跺脚,也是
能冒出一堆死党的。不过那都是过去的事情了,我既然离不开这里,回不到曾经,提当年的勇也就毫无意义了。在这个城市,我就只有我的室友一个朋友。(读者:
天哪,你居然还有一个室友,憋着这么久都不说,不怕被打死吗?)
其实直到现在才说室友,是因为他的存在感太弱了,虽然他跟我一样是个穷
人,可是他穷得有追求,一天到晚都在外面创业,所以这房子名义上是我们俩合租
的,实际上大部分时间都是我在享用,他就只有凌晨到黎明的时候会回来睡上几个
小时,是名副其实的早出晚归,不过尽管这么勤奋,这么有追求,他也还是一个穷
人。这就是血淋淋的现实。
因为以往我都是下了班就去吃饭,吃撑了才回家睡觉。自从开始攒钱大计之后
我下班就回家写小说,就算不写小说也要去健身馆,所以一到下午四点五十五分,你在我们公司就能看到一个急不可待的人目不转睛地盯着打卡机,口中还念念有
词。
一开始还没什么,后来被熊熊发现了,她就问我每天这么火急火燎地去干什
么,我不好意思说去健身馆,怕她发现我的秘密,就只好厚着脸皮说我回家写小
说。
“你还在写你那些花痴女爱上高富帅的小说?咱能不能有点儿追求,不能自己
追不到女朋友,就天天在小说里幻想啊。”熊熊一张口,我就后悔了,早知道还不
如告诉她我要去健身馆呢。
“这回不一样了,我要直面现实,写一个平凡少年征服女神的故事,再不写那
种身边一堆莺莺燕燕的高富帅了。而且这一次我写的不是青春文学,这次是实验性
的纯文学,是奔着文学奖去的。”虽然很尴尬,我还是得给自己辩解,不然她开会
的时候都能拿这个吐槽我。
“祝你早点儿拿诺贝尔文学奖,我的大作家。”
“国外的咱不能指望,能拿茅盾文学奖就行了。”我们边走边说,已经到了楼
下,她去停车场取车,我坐公交车回家。这就是穷人和富人的区别,尽管我满腹经
纶,尽管我自视甚高,可是我下班要去挤公交;尽管她很胖很蠢,可是她有很多房
子和车子,还有很多人恭维而且还是我的上司。我讨厌拿财富去衡量一个人的价
值,但这个社会百分之九十的人,都是靠财富来衡量别人的。
所以我觉得十分孤独。
但再孤独我也是一个人类,比鸡、鸭、鱼、牛、羊、猫、狗,对不起,猫、狗
得删掉,因为它们是宠物,它们有专门的、高级的医院,超市里卖的它们的食物比
我吃的食物种类还多,它们的首饰、玩具、衣服的价格也都是我可望而不可即的。
所以我就只是比鸡、鸭、鱼、牛、羊等动物厉害一点儿,不用面临随时被杀了、加
入快餐店豪华午餐的危险。
为了排遣这种孤独,我尝试睡觉,尝试写作,尝试疯狂地吃东西,但都不如养
一只乌龟来得有效。有时候看着它一发呆就是一整天的样子,我就觉得上帝对我还
是不薄的,毕竟龟的生命也是漫长的啊。有时候夜深人静写完小说,因为思念别人的女朋友而睡不着的时候,我也会听
听歌曲。听得最多的就是那首谢天笑的《让我走》—让我走,带上我的身影带上脚
印让我走。让我走,让我走,向着流淌在身上那无缘无故的河流。
可是去哪儿呢?去遥远的以后,去浩瀚的星球或者无人的星球?那只会更孤
独、更寂寞吧。比起美好的过去,我更不敢面对的是未来,未来我必定会变成一个
遭人嫌弃的老头子,头发会白、会掉光;牙齿会黑、会掉光;皮肤会布满斑点,变
得松垮垮、皱巴巴;浑身没有力气,摔一跤可能就会去见马克思了。
一想到悲惨的未来,我就更觉得现在太可贵了。所以我就请了长假,反正工资
也没多少钱,多写点儿小说就补回来了,我还不如把有限的时间用在对女神的无限
喜爱上呢。
这样我的生活就变成了白天去健身馆犯花痴,晚上写小说。因为去的时间长
了,女神也注意到了我,但她要么就是在纠正别人的动作,要么就是陪来找她的男
朋友去吃饭,就算她是独自一个人的时候,也是戴着耳塞听歌。
有一次我趁着她全神贯注地看书的时候,在休息房看到了她用手机听的歌,是
杨丞琳的《带我走》。真让人伤心,我听谢天笑,她听杨丞琳,我们之间隔着一百
个牛奶@咖啡那么远。
为什么是牛奶@咖啡而不是本兮或者张翰同学?因为牛奶@咖啡有一首歌叫《越
长大越孤单》—多年以后,你回到我身边。不安全,充满了你疲倦的双眼。看着
我,也告诉我,你是否,依然相信童话。你曾对我说,每颗心都寂寞。每颗心都脆
弱,都渴望被触摸。但你的心,永远地燃烧着,永远地不会退缩。越长大越孤单,越长大越不安。也不得不看梦想的翅膀被折断,也不得不收回曾经的话问自己,你
纯真的眼睛哪去了?
④
童话里都是骗人的,爱情小说里也一样。我虽然写了无数个爱情故事,可是轮
到我自己要谈恋爱了,我还是会一筹莫展。眼瞅着自己未来的女朋友在跟别人谈恋
爱,眼瞅着她对我视而不见,我竟然无动于衷,或者只能假装无动于衷。
可是除了看着我还能做什么呢?我总不能走过去说:“美女,你以后是要做我的女朋友的,现在就不要和这个男生来往了。”
或者趁她男朋友不在的时候对她说:“你和你这个男朋友早晚是要分手的,你
以后是要做我的女朋友的,所以晚分不如早分,早点儿跟我在一起吧。”
且不论她信不信我的话,就算是信我的话,当她看到我一副穷困潦倒的文艺男
青年样,当她知道自己以后要落魄到跟我这样的人谈恋爱,她会更加珍惜现在这个
高富帅男朋友吧。
况且万一她反问我:“那以后的以后呢,做了你的女朋友就不会跟你分手吗?
如果做你的女朋友后也是要分手的,那我干吗急着和我现在的男朋友分手,你哪儿
比他强?”
她要是这样问我,我还真会被问得哑口无言,因为未来的事情很难预料,说不
定最后我们也会分手,不到死亡的那一刻,谁知道她会不会在七八十岁时跳广场舞
中认识某个老头。
唉,这种事情想起来可真让人内心伤感啊。
因为总是请假,我被开除了,看我不爽的倒不是熊熊,而是熊熊的上司,他有
一个表妹的堂哥也喜欢写广告文案,他完全可以取代我。看我整天不务正业,正好
就把那个堂哥安排进来了。
失业就失业吧,我倒是无所谓,反正工作的地方离健身馆那么远,我也不想去
了。唯一的遗憾是还没有用公司的名义把宋泽香约出来拍照片,以后是再没有这样
的机会了。不过机会都是人创造的,没有这个机会还会有别的机会,比如很快我就
在健身馆楼下找了份打印的工作。
因为我写小说很快,很多人都叫我“打印机”,所以在打印社工作还是挺适合
我的,“打印机”进打印社,算是找到了组织。而且工作足够清闲,我可以没事就
去楼上的健身馆看看我的宋泽香同学,还可以跟她一起上班、一起下班、一起吃午
饭。
她早就发现我了,可是她故意装作什么也不知道的样子无视我,这让我非常恼
火,这也是为什么后来我追到她之后对她不太好的原因之一,我受不了别人长期无视我。
有一天我实在忍不住了,就趁她独自吃饭的时候跑到她面前,想把憋了很久的
话一口气全告诉她,可惜还没等我开口,她先说话了:“终于忍不住了吧!”
“什么?”
“没什么,我还以为大作家的耐心比一般人强呢。”
“你认识我?”
“不然你以为呢?”
“所以这么久以来,你一直是看戏一样看着我在你周围团团转?”
“反应还挺快。”
“这算是表扬?”
“算是吧。”
天地良心,世界上竟然有这样的人,碰到认识的人也不打个招呼,还故意无视
对方。水瓶座女生都这样吗?(水瓶座女读者看到这里请不要生气,你要是非要生
气,那就,那就随便你!)
“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你喜欢我吧?”她竟然这么直白。
“算是吧。”事到如今我也豁出去了,反正我本来就准备好要表白的,虽然发
展过程出乎了我的意料,但只要结局圆满就好了。
“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一定要回答吗?”
“一定要。”
“从你寄照片到我们公司的时候吧。”“天哪,那足足有半年多了吧,你为什么不早点儿告诉我呢?”
“没准备好,怕被你拒绝。”
“那现在就不怕了?还是你已经准备好了?”
“还是怕,还是没完全准备好。”
“那要不我再给你点儿时间准备准备?”
“不用了,咱们这不是已经开始第一步了,我只要等你跟你男朋友分手就行
了,在你们分手之前,我可以先做你的朋友。”说完这段厚颜无耻的话之后,我不
知道怎么有种小时候考试作弊被老师发现的感觉,她看我的眼神,就像是当年监考
我的老师。偏偏在这时候,饭店里竟然放起了那首歌词里有一句“你终于做了别人
的小三”的歌。
我欲哭无泪,心想以后再也不要来这家饭店吃饭了,这时候不是应该给我配一
首《泰坦尼克号》的主题曲做背景音乐吗?
“那不是我男朋友,你误会了。”
“不是?不会吧,我都看到你们不止一次手牵手地去吃饭了。”
“那是我哥哥,虽然不是我的亲哥哥,但是也和亲哥哥差不多。”
很多年后,关于这个哥哥的问题,在我这里还是一个谜,我还是坚持认为那是
她的男朋友,可她始终坚持说那是她的一个哥哥。我当时没有勇气找她口中的哥哥
证实此事,后来那个所谓的哥哥去了国外,再也没有回来,再后来我和她也分手
了。于是这个谜就永远成了谜。
捅破了窗户纸之后,她再吃饭的时候就会叫上我,或者我去叫她。按她的话
说,如果不是我一副坏叔叔的样子,她早就主动地来结识我了。
她说当初她跟着哥哥离开家到这个城市工作,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我原来待
的那个公司,因为我的推荐,她的照片被不少媒体选中了,但是她并不知道幕后的
推荐人是谁。因为我一直没有联系过她。后来联系她并给她支付照片使用费的是我原来的同事,联系她拍新照的也是我原来的同事。她去公司的时候,也没有见过
我。但是她知道我的存在,因为熊熊跟她介绍过我。说了我当初是多么声嘶力竭地
推荐她,还一天到晚地盯着她的资料表上的信息看,却始终没能鼓起勇气打一个电
话给她。
熊熊在背后就这样把我卖了,但是我并不怪她,我知道她是一番好意。胖子都
没什么坏心眼,她可能也是看人家姑娘不错,想撮合撮合我们吧。
那次去公司,熊熊还送了我的书给她。她留了自己的地址给熊熊后,熊熊还故
意带我去文身,目的就是制造我跟她相遇的机会。结果我是个蠢货,遇到了也没跟
她搭讪。熊熊还以为我见了真人失望了,以为我觉得人家没照片好看呢,于是也就
没再撮合我们。
绕了这么大一个圈子,完全是因为她太矜持、我太傻,其实我平时不那么傻
的,只是陷入了爱情里,智商才降低了。(读者:蠢就是蠢,不要拿爱情来当借
口!)
为了弥补我最近受到的思念之苦,吃饭的时候她会把她的鸡腿分给我。不过她
还是觉得对不起我,说害我丢了工作。
真是的,若觉得对不起我,早点儿告诉我真相不就行了。长得好看了不起啊,长得好看就可以把人玩得团团转?
不过事实证明,长得好看确实了不起,因为我一点儿也不生她的气。不是不想
生气,而是一看到她那粉嫩嫩的小脸蛋儿,我整颗心都融化了,不管她说什么,我
听着都无比动听。
所以丢工作算什么,打印社也没什么不好的。起码不用被上司逼着一遍又一遍
地改广告文案,不用一天到晚跟一群喜欢钩心斗角的弱智们待在一起。
况且就算没有宋泽香同学,我也会被熊熊上司的表妹的堂哥取代的。所以每次
宋同学表示歉意给我鸡腿的时候,我都会在吃完之后边抹嘴边安慰她说:“不关你
的事儿。”
不过尽管不关她的事儿,我也不能一直在打印社干下去,原先干这份工作是因为离她近,现在她都可以随叫随到了,我还干这个干吗?而且干这个还会被她口中
的那个哥哥看不起,有几次她向她的哥哥介绍我,她哥哥都不看我,然后牵着她的
手就上了他的保时捷轿车。
我虽然很生气,但也无可奈何;我虽然也有车,但只是自行车,还没有后座,让她坐我的车,估计天明也到不了家。
一般情况下,在我写的那些萝莉爱大叔、学长爱学妹的小说里,男女主角一旦
搭上关系,很快就能擦出爱的火花并结合在一起。可惜小说毕竟是小说,现实里吃
了三百顿饭也还是朋友。
况且一开始我就说了,主要是要讲我周围的人的故事,讲了这么多我个人的八
卦,已经违背了我的初衷,所以接下来还是要多讲讲宋泽香的事情。
你们已经知道了她是一个水瓶座的女生,拥有典型的水瓶座女生的性格,情商
与演技炉火纯青,爱憎貌似模糊,实则丝丝分明。还比大多数水瓶座的女生都漂
亮。她和我一样,来自一个很远的城市,在这里她没有父母,只有一个明明关系像
男朋友一样,她却非要一口咬定是哥哥的人。而且她那哥哥也不像是什么好人,整
天给乱七八糟的人文身,自己身上却干干净净的。(仅仅凭借这一点就说对方不是
好人好像有吃醋的嫌疑,可是这种事情换谁能不吃醋啊。)
我还知道她在一家健身馆做瑜伽教练,收入不菲,属于典型的白富美;还知道
她喜欢听杨丞琳的歌,喜欢拍很多漂亮照片。从她接受了熊熊馈赠的我的书来看,说不定她还喜欢看书,是个有一定内涵的人。
这样一个文能读书武能瑜伽的白富美,放着高富帅哥哥不理,没事儿就跟一个
似乎永远也看不到前途的打印社的打字员在一起吃饭,在很多人看来,都是一件颇
为费解的事情。
⑤
综上所述,你们应该已经发现,除了我那个早出晚归、勤奋赚钱但还是赚不到
钱的室友,还有我那个迟早会跟我分手的白富美女朋友,以及我前公司的胖上司熊
熊之外,我在这个城市里就没有别的可以去一起吃顿饭的朋友了。其实我对朋友的要求并不高,只要能在吃饭的时候分个鸡腿什么的给我,能在
吃完饭之后帮我埋单就行了。但就是这点儿要求,能满足我的人在这个城市也是屈
指可数的。所以我说这是一个冷漠的城市,一点儿也没有夸大其词。
不过虽然我的现实生活单调艰难,不是吃就是睡,不是在快餐店逗弄小朋友就
是在健身馆犯花痴,但是在网络上,我的生活还是很丰富多彩、很顺畅的。(打
出“顺畅”这个词的时候我犹豫了下,最后还是毅然决然地打出来了,哪怕是骗骗
自己呢,总不能现实和网络都艰辛吧。人还是要有点儿活下去的希望的。)
前面你已经知道了,我把很多时间用在了写小说上,所以我平时要经常和编辑
以及读者交流。因为大家都不在一个城市,只是在网上交流,谁也不用请谁吃饭,所以他们对我还都是蛮热情的。只不过有时候热情得过了度,就让人难以接受了,而且他们对我的“昵称”也一直让我有点消化不良。
我们之间经常会有这样的对话,比如在微博上说,我坚持认为幽默风趣的男生
比高富帅更适合居家旅行,这时候下面就会有一行评论—蠢货,关键是看脸好不
好!
你看到了,我刚才说的“昵称”就是这个“蠢货”,咱先不说看脸这个观点正
确与否,你见过粉丝管偶像叫“蠢货”的吗?
我如果反驳他们,他们就会哭着说这是亲切的爱称,说不让他们这样叫,就说
明我不爱他们了。读者都是我的衣食父母,我能不爱吗?但是打开微博看到下面一
行行触目惊心的评论—蠢货,你今天吃了几个鸡腿?—蠢货,你睡醒了吗?能不让
人心里犯堵吗?(看完这一段之后不许去搜索我的微博,不然打死你!)
读者也就罢了,都是小孩嘛,孩子气点儿、淘气点儿也没什么,关键是我高冷
的编辑也常常语重心长地对我说:“你写的那些爱情文章都不好看,你为啥不多写
写搞(dou)笑(bi)文呢?你是不是觉得你伪装成文艺青年你就真的高大上了?面
对现实吧少年,你骨子里就是一个幽(chun)默(meng)风(dou)趣(bi)的
人,你要做回自己。”
因为不听话就会被退稿,所以我常常要屈服在编辑的“淫威”(这个词虽然不
太好但用在这里挺合适的)之下,用别的笔名写一些蠢兮兮的文章。因为只有在网络上屈服了,我在现实里才有钱追我的女神。虽然女神也不用我的钱,但买个东北
大板(今年夏天很火的一种冰棍)我也是不好意思让人请客的。
其实读者说得也没错,这就是一个看脸的时代。为什么白富美愿意跟我这个打
字机一起吃饭,还不是因为我长得帅吗。(写完这一句,天空中不知道怎么的突然
响起了一串惊雷,最近天气太反常了。)
虽然我不富,可是我幽默风趣、才华横溢,所以她才喜欢跟我在一起吃饭而不
是跟那个总是管着她的、一脸严肃的哥哥在一起。她固然是喜欢那个所谓的哥哥
的,但那是王语嫣不成熟的时候对慕容复的喜欢,等她成熟了,就会发现还是段誉
这样的风(dou)趣(bi)少年更好些。
我虽然没有段誉那么牛的爸爸,但是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我和宋泽香以及她口
中那个哥哥的关系,就跟慕容复、王语嫣、段誉差不多。当然这只是我觉得而已,可能在你眼里,宋泽香就只是为了引起她那个高冷的哥哥的重视才愿意接近我的。
我也不反对你的看法,毕竟你也没有见过我,在这个PS盛行的世界,有图也没真
相,不让你见到我的真身,你是无法感受到帅哥的魅力的。
当然这种魅力仅限于少女,对同性是无效的。比如我的室友,他有回家气,我
魅力再大对他都没用。前面已经说过了,他每天早出晚归地赚钱,虽然赚不到,但
是他还是干得兴致勃勃。经常是我写小说写到凌晨两三点甚至是四五点了,他才摆
地摊或者做兼职回来。
一开始我不知道他有回家气,如果他回来时,正赶上我睡觉前上完厕所,在客
厅里碰到了,就会问候一声:“胖子,回来啦,晚安,我先睡了啊。”
这时候他的回答无一例外:“你才是胖子,你们全家都是胖子。”
天地良心,他真的很胖好不好,我又没说错话,但为了搞好邻里关系,避免他
拿着我的牙刷刷厕所,所以我下次碰到他,就会换句话说:“瘦子,回来啦,晚
安,我先睡了啊。”
这时候他的回答又会变成:“你才是瘦子,你们全家都是瘦子。”
真是的,关我家里人什么事儿啊。脾气大了不起啊,肯定是在外面乱摆摊子被城管罚了,或者就是兼职的时候偷吃东西被老板骂了。算了,大家都是穷人,都不
容易,我也不跟他计较,再遇到他,我就去掉称谓,直接说:“回来了,晚安,我
先睡了啊。”
可是有回家气的人,不管你说什么他都生气,我说晚安,他也要呛我一
句:“天都快亮了还晚安,是早安吧。”
若是我说早安,他又会说:“天还黑着呢!”
你说这算什么人啊,要不是看他一天到晚都不在家,我才不愿意跟他合租呢。
我一直本着睦邻友好、长期发展的和平理念,可是他从来不把我当自己人。
不过他可能确实觉得跟我不是一类人,我看毛片的时候,他看《世界如此险
恶,你要内心强大》;我看动漫的时候,他背各种外语单词、看各种考证资料。
我读书的时候就遇到过这种人,我在课堂上睡觉,他们在拼命地做五年高考、三年模拟。最后呢,一毕业,还是跟我一样挤在这小破房子里,还是一样赚不到
钱,甚至比我过得还辛苦,可是他们内心就是看不起我这种好吃懒做的人,就是从
骨子里觉得高了我一等。
我在小说里不止一次地强调,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我们应该共同讨伐那
些高富帅才对,干吗窝里斗呢?
可是我的这些话也只能在小说里说说而已,我要是去敲他的门,他指定该
说:“火腿肠在冰箱里,想吃自己拿,我房间里已经没有了。”
没法沟通,就是这样没法沟通。但好在这只是在回家的时候,他只有回家气,没有出门气,出门的时候他心情是非常好的,觉得新的一天开始了,一切还是充满
希望的。
他也不管我睡得正香,出门前总要拍拍我的门,大声说:“哥们儿我去工作
啦!早上好啊!”然后咣当一声,摔门而出。
站在他的角度看,他其实真的不是报复或者针对我。因为睡一觉,他就已经把
他前一天的怨气消化掉了,因为看了太多正能量书籍的缘故,新的一天他又变得兴致勃勃、信心百倍,觉得自己可以征服社会,摆平生活。
但是到了晚上,当他被残忍的社会现实打败的时候,又会把气撒到我身上。如
此循环往复,时间久了我也就习惯了。刚开始的时候那真是,每天都想唱那首沙茶
酱之歌—寒叶飘零,撒满我的窗,室友神经,伤透我的心。他讲的话就像冰锥刺透
我的心,哥们儿真的很受伤。
⑥
在这个社会里似乎有一条共识,那就是同学毕业了可以成为好朋友,战友退伍
了可以成为好兄弟。唯独同事,不管在公司时大家玩得多开心,离开公司似乎就立
刻成了不相干的陌生人。
好在我跟熊熊之间,没有摊上熟悉的陌生人的命运。离开公司后,她还是经常
给我打电话。因为难得有这么个习惯埋单的朋友,所以我也没有刻意地疏远她。在
我的女神太忙顾不上理我的时候,如果熊熊约我去吃烤串,我也会扭扭捏捏地答应
下来。
对于没能保住我,让我被大领导干掉这件事,作为我的上司,熊熊是觉得很惭
愧的。她觉得她有责任帮我找到新工作。尽管我跟她已经说过很多次了,我在打印
社干得挺好的,但她还是死皮赖脸地帮我介绍着,因为在她看来,打印社的工作根
本就不能算是工作。
一个著名青年作家怎么能去做打印这样没有创造性的工作呢?简直是亵渎理
想,简直是有辱文学。
不过尽管她看不上打印社的工作,她给我介绍的其他工作,也并没有多高尚。
不是某个上市公司的董事长参谋,就是某个世界五百强的总经理助理。
总之,都是伺候人的事儿,在我看来,不管是为路人甲服务,还是为皇帝服
务,都一样是服务,所以听到还是服务别人我就都给拒绝了。
可是熊熊不这么认为,她刚好就是拿财富衡量一个人的价值的那种人。在她看
来,不管做什么,年薪百万就是比年薪三五万牛。所以在换工作这件事上,我们一直没有达成共识,一起吃了十多次烤串了,我
还是在打印社上班。
尽管我也想换工作,也想让我女神口中的那个所谓的哥哥看得上我,可是总得
换个不用摧眉折腰事权贵的工作吧,比如文身店老板的工作就挺好的。
其实确切地说,是一切老板都挺好的,不管是大老板还是小老板,在我眼里都
是相对自由的人,相对有尊严的人。不用朝九晚五地打卡上下班,不用听上司在耳
边唠叨,不用担心做不好会被开掉,不用担心我女神的那个疑似的男朋友在以后笑
话我的女神丢了西瓜捡了个芝麻。
熊熊在了解到我的真实想法之后,倒是也建议我去开一个什么店,做做老板、做做掌柜的,不过她觉得文艺青年开店大都是会赔钱的,自由只有相对的自由,但
没有绝对的自由。
她问我想开什么店,我仔细想想,能让我觉得舒服的,不是咖啡店就是书店,再或者就是小酒吧和甜品店。但在这个国度,是个文艺青年就想开这样的店,十个
开这样的店的文艺青年九个都要赔钱。
我也想赔钱,但是我没钱可赔。
最后我们讨论的结果是,不如开一家米粉店。成本小、见效快,不容易亏本。
最重要的是,开这样的店,熊熊愿意拿钱给我赔。
人生中有这样一个肯不计钱财支持你的朋友,实在是让人欢喜,哪怕她很胖很
丑也没关系,人和人交往,心灵上的真善美才是最重要的。
这样的朋友有时候比父母都管用,因为和父母之间常常会有代沟,他们固然爱
你,但常常又会用爱来扼杀你,扼杀你的前途与未来,扼杀你的创造性甚至扼杀你
的勇气。
说到父母,其实我也不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我也有爸妈,之所以离开他们到
很远的地方来,就是因为和他们在一起,我的自尊心非常受打击。他们认定了我走
我自己选择的路将会一事无成,不如早点继承家业安安稳稳地过一辈子比较好。而
我觉得我还年轻,不闯荡一番怎么甘心。所以我就出来了,出来之后,梦想倒是也实现了一些,可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勇气渐渐在消退,理想主义的我也渐渐变得现实了,我开始觉得父母的话也是有一
些道理的。要不走这么多弯路的话,我是怎么也不会去思考他们的话的。
我开始渐渐觉得,可能我这一生也就这样了,虽然这样说有些负能量,但个人
在整个社会面前真的是很渺小的,成功的那一部分大都是靠运气而不是努力,大多
数人都还是像我的室友那样,怎么卖力都赚不到钱。而运气好的那部分人,智商也
比较高。而我却不幸,刚好属于那智商一般的大多数人。
我开始渐渐觉得,如果有钱的话,买个房子、买个车子、娶个媳妇、生个孩子
也挺好的,以前我可是很鄙视这些世俗的欲望的,视钱财如粪土,总觉得理想至
上,钱财这种东西只能为理想服务,而不是让理想,甚至让一切都为钱而服务。
但是现在呢,我竟然同意开一家米粉店了,而且决定取名“作家米粉”。简直
是要把过去那个我恶心死。不过如果让我爸妈知道我干的事情,他们做梦恐怕也会
笑醒,因为我们家是开火锅店的。
决定开米粉店之后,熊熊带我去银行,取了十万元现金给我,说不够再找她
要,她还要上班,只能靠我一个人忙活了。
我倒是也不怕一个人,手上有了钱,看谁都像自己人,说夸张点儿,简直是看
谁都像自己的佣人。
而没钱的时候则是看谁都是陌生人,看谁都像老板,看谁都不顺眼。人生就是
这么起伏不定,我在一天之间就找到了有钱人的感觉。
正当我抱着一大包钱坐在路边畅想自己的宏伟前途的时候,一辆保时捷突然在
我面前停下,车窗摇下来,一个戴着拇指粗的金链子的光头问我去骨科医院怎么
走。
他用他俗不可耐的气质让我明白,十万元其实不算什么钱,也就只够租个小点
儿的门面房。我还是得回到现实中来,做穷人该做的事情。
所以我告诉他,往前面直走,到第一个红绿灯左拐,再看到红绿灯的时候右
拐,然后直行五百米,下车后走三百米穿过小巷子就到步行街了,那里人多,你可以问问那里的人。
保时捷的车窗摇上并远去的时候,我感到很内疚,我说了那么多,他居然连句
谢谢也不说,不说谢谢说句傻×也行啊,给个回应又不会死人,有钱人的时间就那么
珍贵?
事实证明,有钱人的时间就是很珍贵,只有穷人才不珍惜时间。比如熊熊,她
的时间永远都规划得很清楚,哪怕是陪我这种无聊的人吃饭聊天,她都会提前规划
好,一旦超时她就会立刻闪人,才不管把我丢下的地方好不好打车、有没有直达的
公交呢。
而我呢,作为一个穷人,有大把的时间可以浪费,我回家也没事,不是睡觉就
是吃西瓜,而第二天醒来反正是要辞职的,也不用担心休息不好导致工作时没精
神。所以尽管天要黑了,我还是一点儿也不着急。
我背着鼓鼓的包走在街上,除了我,谁也不会相信那里面装满了钱。在此之前
里面就只有一支签字笔,而且还是为了提防不小心遇到热情读者所提供的圆珠笔不
好用而准备的。
我抱着“我逛故我在,我留在这里都是命运的安排”的想法,开始环顾四周的
店面。说起来,熊熊约我来的这个地方还是不错的,满街都是高档店铺,偶尔有个
歇脚的地方也是规格很高的咖啡馆或者西餐厅,连肯德基、麦当劳之类的店铺都看
不到。穷人要逛到这里想歇歇脚的话还真是要踌躇一会儿。
熊熊约我来这里吃西餐,可能是为了弥补烤串吃多了的胃,也可能是故意想让
我体验一下上流人士的生活。不管她的目的是什么,当我拿到她的钱之后,目的就
只有一个,那就是尽快租一个不错的店面。
说时迟,那时快。就在我边走边想着店面的事情的时候,两个明晃晃的字出现
在我面前—转租。
真是要什么来什么,缺钱就有人送钱,缺店面就有人转租。遇到女神之后,我
的运气简直像是开了挂。
看着“转租”两个字我想了想,虽然这条街太过高档,开米粉店有点儿奢侈,可要真开起来,穷人就有了歇脚的地方(多么无私奉献、崇高善良的想法,陈××也
不过如此)。虽然这条街富丽堂皇全是高级店铺,虽然这个城市看上去金光闪闪名
扬海外,但是生活在这里的人,还是穷人多,富人少。而且我感觉穷人会越来越
多,富人会越来越少。所以米粉店开起来,顾客应该还是不会少的。
想到这里,我就迈进了要转租的这家店,店主是个眉清目秀的女孩子,如果你
对“眉清目秀”四个字的描述不过瘾的话,我还可以告诉你她皮肤很好,胸很大,如果她走在街上,那不小心撞到墙的男人一定会很多。不过这些外在的东西跟我这
种清心寡欲的人没有什么关系,我就只是想租个店铺而已。因为在外面的时候光看
英文的店铺名看不出这是家什么店,我对外语一窍不通,所以我才进了店里。我才
不会告诉你我是一不小心看到了里面漂亮的店主然后慌不择路冲进去的。
进来以后看着满屋子的饰品我算是明白了,这是一家以卖民族风格首饰为主的
店。我收起不安分的目光,以严肃的姿态问店主为什么要转租。店主也很严肃地告
诉我说:“城市发展太快,而群众的审美档次还停留在很低的层次,我的店开得太
早了,要再过几年这里的群众才需要这样的店,可是到那时候我就饿死了。”
仔细琢磨这段话,还真是寓意深刻。正所谓梦想太丰满,现实太骨感,结局就
只能是转租了。先锋人士总是悲哀的,他们是开拓者,同时也是城市迅速发展的牺
牲品。毕竟要改变一个城市的面貌很容易,砸钱就行了。可是要改变生活在这里的
人的习惯和爱好,砸多少钱都不行,还是得慢慢来。你不能强拉着喜欢吃拉面的人
去吃炸鸡吧?
因为是转租,我担心这个眉清目秀的小姑娘把饰品也留给我,我这个人对漂亮
的女生最心软了,很可能她三言两语就会让我拿十万元钱把整个店的东西都买了,而最后门面还是没租到。
不过好在姑娘是个爽快人,还没等我问,她就把我想知道的全说了。她说这个
店铺生意虽然很差劲,但是她在网上开的淘宝店生意非常好,已经是皇冠级别了,所以货物她是不会留给我的,但是租金一分钱不能少,她签了三年的合同,现在已
经过了一年半,剩下的一年半,加上押金,刚好二十万元。
⑦在民族首饰店付了三千元定金之后,第二天一早我就去打印店辞职。辞职和被
炒这种事情,虽然每天都在发生,可是我经历得并不多,所以看似平常的事情,对
我而言却异常困难。
我住的地方离打印店有一个小时的路程,一路上我都在想措辞,可是到了店门
口,还是没想好。因为店老板对我太好了,刚来找这份工作的时候,他就说:“一
看你就不是一般人,有眼光、有魄力,好好跟着我干,等明年我开了分店,这个店
就交给你打理。我看了你的简历,你跟我一样是有梦想、有追求的人,等我的分店
开遍全城、开遍全国在纳斯达克上市的时候,你就是元老,到时候我当董事长,你
做总经理……”
虽然只是个打印店老板,可是跟所有的老板一样,他善于用语言把员工的职业
前景描绘得光辉灿烂。我只是为了离女神近点儿,没有别的要求,所以也就听他吹
了。
正式入职之后,他因为经常要忙大事,所以店里就只有我一个员工,我去找女
神的时候,就需要关门。按照常理,一般的老板如果看到员工私自关门不营业肯定
会生气,可是打印店的老板从未对我发过火。有时候我陪女神吃完饭,回来看到门
开着,老板一个人蹲在门口等我,他那充满期待的眼神,让我十分愧疚。不过愧疚
归愧疚,下一次,我还是会锁上门去找女神吃饭。
所以辞职的时候,我很怕老板问我:“我对你不好吗?你为什么要抛弃我。现
在就业率那么低,工作那么难找,你为什么不珍惜我给你的机会呢?”
我虽然口才很好,但是面对他的时候真的会常常无言以对,我记得我来面试的
那天,就看到他对一个要辞职的小姑娘说了上述一番话。小姑娘当时找的理由
是:“不是我不珍惜这个工作机会,是我怀孕了,要生孩子,等我生完孩子如果您
这里还需要人,我一定还回来帮您。”
如果我是个女人就好了,我也可以说我要去生孩子了,然后光明正大地离开。
可我偏偏是个男人,而且我离开的理由是要自主创业。这个理由说出来,我那奇葩
的老板一定会拉着我劝上一整天。
“年轻人不要总是异想天开觉得当老板很容易,要脚踏实地地做事,你看看我,四十岁了才开了这家店,是我以前开不起吗?不是,是因为在积累经验。你现
在也一样需要积累经验,草率地开店,肯定会赔钱的。你的钱来得也不容易吧?明
知道要赔钱还要去开,那就是对自己、对钱不负责任啊。你跟着我干,一年以后就
是分店的店长了,和你自己开店也没有什么区别嘛。什么?米粉店?现在谁还吃米
粉啊,现在大家都吃西餐。你店开在哪儿?天哪!那条街开米粉店不出三个月你就
得关门啊……”老板听到我要辞职的话后会有什么反应我都想好了,可是我自己的台
词我还是一句都没准备好。但是没准备好也得上了,时间不等人,我辞职完了还要
去找熊熊再拿十万元把店盘下来。时间拖久了,那个美貌的店老板可能就租给别人
了。
这样想着,我已经走进了店门,和平时不同的是,店里空了许多,老板一个人
坐在平时我坐的那张圆凳上,正垂头丧气地抽着一支烟。
“咦,老板,我们的电脑呢?扫描仪呢?复印机呢?”我环视了下空下来的地
方,平时工作要用的东西全没了,取而代之的是几个纸箱子。
“我正要跟你说,房租要到期了,这个店我打算转出去,你的工资等会儿我跟
你算,你帮我把这几箱子东西抬出去吧,等下车来了一块儿装走。”老板见我来
了,就丢了手里的烟,一脚踩灭对我说道。
“这么快?老板是发现什么大买卖了吗?”我强忍住惊喜的心情,装作一副茫
然无知的样子问道。对于有些星座的男生来说,人世间最让人开心的事情莫过于你
正想辞职,单位倒闭了。
“还是你聪明,当然是有更好的去处了。”老板虽然顺着我的话下了台阶,但
从他沮丧的表情还是可以看出来,他八成是房租都要交不起了。
“老板发达了一定不要忘了我啊。”说出这句话完全是为了避免等会儿老板心
情不好克扣我工钱。
不过事实证明我的担心是多余的。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老板虽然破产了,但还
是比我有钱,一分工钱没少我的,搬完东西就给了我现金。
我拿到钱就去楼上找我的女神了,已经快二十个小时没有见到我的香香了。我
都快要忘记她甩头时发梢打在我脸上的感觉了。我估计她也在想念我,没有我的骚扰信息和电话,她一定会觉得空虚寂寞了很多吧。
我自作多情地走到电梯口,刚想按电梯,就看到宋泽香穿着紧贴着身子的连衣
裙从电梯里走了出来。她也在第一时间看到了我。我本来想先跟她打招呼的,但因
为是第一次看到她穿这么性感的衣服,比在健身房穿的运动服还要性感。一分神,我就忘了跟她说话了。
“你这是要上去跑步?”还好她先说话了,不然继续看她修长的腿和深深的V
领,我可能要流下口水来了。
“不,不是的,我是要去叫你一起吃饭。你今天这个装扮有点儿奇怪啊,你平
时不是喜欢森林系风格的吗?”
“是我哥让我这么穿的,我今天要去陪他见一个朋友,没法跟你一起吃饭了。
你自己吃吧,明天我们再约吧。”说着她就径直地走出了大楼,朝着路边停着的路
虎车走了过去,开车的是一个陌生的男人。
“喂,今天是我最后一天在这里上班了。明天我没有时间的。”我冲着她的背
影喊道。
“那就改天再碰面。”她上车前冲我挥了挥手。
看着远去的“路虎”,我心里也萌生了买车的念头。再不能骑自行车了,不然
永远也追不上女神的。
虽然宋泽香一反常态的装束和态度让我有些失落,如果换成过去,我肯定要找
个地方大吃一顿,然后再大睡一觉才能恢复这被伤害过的心。但是因为有着更重要
的事情要忙,我也就顾不得感叹,直接给熊熊打电话,告诉她工作我已经辞掉,房
子也已经找好,再有十万元就可以开工了。
对于一个完美的店来说,再有十万元肯定是不够的,二十万元刚好够房租,接
下来装修和买材料还有雇人都要钱,可是这些我只能自己掏腰包了,如果全让熊熊
花钱,那就显得我太没有诚意了。关键时刻,我还是得做一个靠得住的青年人,不
然我这唯一的朋友,也要跟我“赛有那拉”了。说到雇人,其实我是很想把宋泽香叫来做老板娘帮忙收银的,如果我开的不是
一家米粉店的话。然后再叫上熊熊来做服务生,叫我的室友来兼职送外卖。再高薪
从新东方找一个厨师,简直是最完美的组合。
但如前所述,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宋泽香不会来米粉店上班,熊熊也不可
能辞职来做服务生,我的室友倒是愿意兼职,但请一个他的钱估计能请三四个找兼
职工作的大学生了。而新东方的厨师,来做米粉也有点儿屈才。
等到吃晚饭的时候,我和熊熊又坐到了一起,还是昨天那家店,因为这里离我
看到的那个铺面近一些,吃完饭就可以直接带她去逛逛。
席间她又纠结起了店名的问题:“你真打算叫‘作家米粉’?”
“不然你以为呢?”
“我以为你会取个文艺点儿的名字,什么孤独美食、蓝调米粉什么的。”
“作家不文艺吗?米粉店太文艺不好吧。”
“不是不文艺,是觉得有点儿怪,没有你这么搭配的。你要么就全文艺,要么
就全接地气。你这样把作家和米粉组合在一起,让人很别扭啊。”
“可现在不就是流行混搭吗?如果叫老汤米粉或者周记粉店也太不出众了。”
“不能光想着出众啊,那你叫红烧作家米粉,或者清蒸作家米粉,更出众了,但是大家能接受吗?”
“你还别说,我还真打算用这个做菜单。咱们的招牌菜就叫红烧作家粉,名字
这么怪,看到的都想尝尝吧。”
“好吧,你要红烧自己,谁也拦不住,我只是希望你再考虑考虑。名字不是别
的,不能随便换。选好了就要用很久的。”
与熊熊吃完饭之后,我的包里就满满当当的有二十万元钱了。按说我应该立刻
去店里找那个眉清目秀的店主谈签合同的事情,但也许是穷得太久了的缘故,拎着
沉甸甸的一袋子钱,我突然有点儿舍不得。一开始熊熊要转账给我的时候,我推说跨行还要手续费不如取现金,早知道拿
到钱会如此不舍,我就该让她转账的。在卡上的时候这些钱就只是一串空荡荡的数
字,等拿在手里,感觉就变了好多。
记得小时候,我的梦想是上学的时候能有一元钱就好了,那样课间的时候就可
以去小卖部买好多好吃的;再后来梦想变成了一百元钱,这样就可以放肆地吃肯德
基了;再再后来变成了一千元钱,因为想坐火车去外面看看;最后变成一万元钱,因为想买摩托车体验速度与激情。
梦想随着年龄在不断膨胀,我不知道未来我会变成什么样,人生虽然漫长,可
能一个人真正能抓得住的,也就眼前这一会儿。所以突然之间我就不那么急了,这
会儿我就想一个人坐坐,回忆回忆过去,想想未来。
记得很早之前就有人告诉我,不要为了钱去做一件事,那样你只会越来越穷,你要为了梦想为了信念去做事,这样事儿才更容易成功,事儿成功了钱就会跟着
来。所谓心有多大,钱包就有多大。
可是多少人明明知道这个道理,却还是把欲望美其名曰为梦想呢。就像我,在
没有遇到宋泽香之前,我其实对金钱并没有多少概念,虽然天天自嘲是穷人,天天
想着要挣大钱,可真挣不到也不会烦恼,一切顺其自然罢了,吃饱睡足就能让我很
开心。
而当我认识她之后,随着与她接触越来越多,她开始不断侵入我的生活,吃饭
的时候她会在我眼前晃,想事情的时候她会在我脑袋里晃,睡觉的时候她又会跑到
我的梦里。我明显地感觉到我不再是我了,却又无可奈何。
我坐在马路边的长椅上,又想起她早上一袭红裙的模样,因为皮肤过于白皙的
缘故,她穿着红裙的样子格外耀眼。一向看惯了她低调装束的我,一下子被她高调
的妆容弄得有些手足无措。她会是去见谁呢?
想到女神之后,我顿时就明白了我对金钱前后态度上的变化。女神的出现伴随
着物质而来,于是我自作多情地觉得,只有拥有了足够多的钱才能有机会拥有她,才能真正融入她的生活,才能给她安全感,才能给我自己一点儿尊严。
社会毕竟是现实的,真爱固然重要,可是若少了金钱作铺垫,我和她就只能是偶尔碰个面聚聚的朋友,她永远会在她的世界里,我永远会在我的世界里。我们虽
然同处一个城市,可是彼此之间的距离却并没有拉近多少。
想到这里,一向没心没肺的我开始忧伤起来。唉,穷人就不该去想爱情啊、幸
福啊这些奢侈的词语。我应该好好想想怎么赚钱才是,既然为了钱去赚钱不容易赚
到钱,那就为了吃去赚钱吧。为了做出最好的米粉而去开店,这样听上去是不是很
励志?
给自己打足了气之后,我就拎着钱,直奔民族饰品店而去。本来跟熊熊说好
的,吃完饭她陪我去看看店面,可是因为店名的问题我们发生了争执之后,她就不
愿意陪我去看店面了,她觉得以她的性格,肯定在选址上也会跟我发生争执。反正
她心里也只是打算支援钱,不想干涉太多,既然明知道会发生争执,索性就不如不
去。一切都由着我来,这样以后赔钱了,我也没法埋怨她。
她不干涉我,我落得一个清静,自然也不会强求她陪我去看,和土豪做朋友,就是得有这种意识,土豪不屑的事情,你也不能当回事儿。
⑧
上次和眉清目秀的店老板相谈甚欢,所以交三千元押金的时候我一点儿讨价还
价的念头也没有。结果等交了钱回到家之后,心里就有些后悔:“怎么说也是这么
大一笔交易,怎么能甲方说多少就是多少呢,也不能因为甲方是美女,我就一点儿
原则也不讲啊。”
所以这次具体要签合同交钱之前,我就打算好了,等会儿见了美女我得机智
点,就算不给我打点儿折扣,送我点儿民族饰品也行啊,我回头可以转送给熊熊和
香香。
结果计划总是赶不上变化,等我到店里的时候,店主已经把房东约来了。房东
倒是对我们俩商量的转让合同没有异议,不过他说要提前跟我说明,一年半后他要
涨百分之十的房租。
民族饰品还没到手,先折进去了一笔未来的钱。虽说一年半后如果生意大好几
千元钱也不算什么,如果生意不好我就不续租了。但折钱事儿小,吃亏事儿大,没
开张先丢了心情,不找补回来实在是说不过去。于是我假装生气的样子对眉清目秀的店老板说:“如果合同到期就涨房租的话我还是不租了,把押金退我吧。”
店老板好不容易遇到我这不还价的人,怎么舍得放弃,转过头就跟房东理论去
了。我懒得听他们吵,就往外走了两步,翻看店里的各种特色饰品,就在这时候,宋泽香走了进来。
回顾我的前半生,最大的失败,就是把时间全浪费在了和各种莫名其妙的怪人
谈恋爱上。如果我把这些时间用来学习、进步、发展别的,恐怕早就成了李嘉诚那
样的人。
可是尽管明白这个道理,我的后半生恐怕还是会浪费在跟各种老一点儿的莫名
其妙的怪人谈恋爱上。这恐怕就是命运,因为遇到宋泽香这样的美女,我完全没有
抵抗力。明明在心里嘀咕了无数遍:“不要跟这个女人走得太近,忘记她吧,她的
美貌会让你丧失一切的,你的尊严、你的未来、你的时间都会奉献给她。”可嘀咕
归嘀咕,真遇上她了,如果她需要,恐怕我会把命也给她,而且丝毫不会觉得可
惜。
想时迟那时快,在看到她走进店来装束已经跟上午大不相同的时候,她也看到
了我。幸好是我先进的店,不然她该以为我跟踪她了。
“你怎么在这里?”看她不像要主动先搭理我的样子,我就先递话了,谁让人
家是女神呢。
“路过,看着这个店挺别致的,就进来看看。你呢,没上班?”听她口气闷闷
的,一定是上午跟我分别后遇到了什么不开心的事。
“我辞职了,这不是正跟房东和店主商量要盘下这家店呢。”
“啊,你要开店?”
“是啊,米粉店,有没有兴趣加盟?你加盟的话就把店名的命名权交给你,可
以叫女神米粉店。”
“汗,这么文艺的店转给你做米粉,真有点儿明珠暗投、人参喂猪的感
觉。”美女毒舌起来也是有横扫千军的气势。“是啊,所以房东要涨房租,我这正考虑不租了要店主退我押金呢。”好在我
脸皮厚,四两拨千斤就当没听见后面半句话。
看我和美女聊得正欢,一边儿的房东忍不住了,就问我宋泽香是谁,我说是我
一个好朋友,在考虑投资加盟我的米粉店。
“这美女是你朋友啊。那大家都是朋友啦,认识下,我是这家店的房东,我叫
郑好。”房东抛弃了眉清目秀的店主,紧走两步过来跟宋泽香握手。
“正好?我看不太好吧,听说你要涨房租他都决定不租了。”宋泽香岂会轻易
让这种色胚占便宜,对他伸过来的手视而不见。
“哪里,哪里,我刚才是开玩笑的,现在已经跟店主说好了,你跟我重新签合
同,我退押金给她,一分钱也不会涨你的。”长得好看就是了不起,宋泽香一来,疯涨的房租就被遏制住了。
在宋泽香这位超级大美女和店主这位眉清目秀的小家碧玉的烘托下,签约过程
十分愉快,签完合同付完钱,店主主动送了我们一人一件首饰,听说我还有个好朋
友,就多送了我一件,然后我们四个人一块儿去吃饭。在所有的事情上,宋泽香都
比我要高端很多,唯独吃,我们是可以吃到一起的。不管是五星级的大饭店还是街
边的小吃摊,只要味道好,她都愿意陪我去吃。
写到这里有必要交代下这位眉清目秀的店主的名字,之前不提她名字是因为只
不过是一场交易。现在人家又送礼又要请吃饭的,就变成了朋友,以后难免还要接
触下,所以不记住人家的名字就太不礼貌了,好在她的名字虽然不像房东郑好的名
字那么好记,也不难记,她叫朱雨珠。听起来是不是很像猪与猪。
吃饭的时候,宋泽香感叹道:“你离开了打印店,以后就没法一起吃午餐了
啊。”
“其实我也不想离开的,是我前同事一直说在打印店工作不是长久之计,她都
愿意投资给我开店了,我要是不答应她实在对不起人家的一片盛情。”
“那你可以在打印店附近开的啊。”“那附近房租太贵了,而且那里的饭店已经饱和了,你没看到我们现在下楼去
任何一家店吃午餐,他们都要送饮料、送豆腐干之类的零食吗?我不喜欢竞争太激
烈的地方。”
“那你也不一定非要开饭店啊,我今天回健身馆的时候看到你原先工作的那个
打印店在转租了,你可以盘下那个店啊。”
“可是我已经把钱付了这个饭店的房租了。”聊到这里,我发现房东郑好和眉
清目秀的店主面面相觑,似乎是担心我要毁约了。
“有钱人还在乎多开一个店啊。”宋泽香对我的话不以为然,真是饱汉不知饿
汉饥。
“是,是,是,有钱人是不用在乎这个,有钱人买面条都要买两碗,吃一碗倒
一碗;有钱人买奔驰,开十辆挂九辆;有钱人买手机,一个听音乐,一个当闹钟;
有钱人买电脑,一台唱歌,一台聊天……”
“所以你就盘下那家店吧,实在没钱我借你。”
“你不是开玩笑吧?”
“我为什么要跟你开玩笑。赚了钱你要分我一半的。”
宋泽香的话让我无言以对,我在想她是不是吃醋了,知道熊熊给我钱了她不
爽,也要给。虽然这事情太损颜面,弄得像被包养了一样。但是如果她真吃醋了,就证明她喜欢我。天哪,这重大发现差点让我噎到。但堂堂七尺男儿,怎么好意思
一直要女生的钱呢,何况她还是我的女神,于是我义正词严地说道:“我们才认识
不久,只不过一起吃了几顿饭,我怎么好意思要你的钱呢,要了你的钱,我以后还
怎么好意思理直气壮地装土豪请你吃饭。唉,说吧,你准备给我多少?”
“熊熊给了你多少钱?”
“没多少,就二三十万吧。”
“那我给你五十万。”说着宋泽香就从包里掏出了一张银行卡,虽然认识不
久,但是据我所知她不是那种喜欢随身带着五十万元银行卡的人,那就一定是上午她那身性感的打扮为她换来的这张卡吧。
“我怎么能要你的血汗钱呢?”我一边婉言拒绝一边把卡拿在手里打量,同时
脑补了下上午她那香艳的装扮,联想了下她要去见的人做的事情。
“什么血汗钱,这里面是一百万元,你取了你要用的,剩下的再还给我。”她
出手这么阔绰让我觉得我要是说熊熊给我两三百万的话她可能也会拿出双倍吧!
“啊,那个,我是说你教人瑜伽的时候很累,所以说是血汗钱。”说完这句话
我感觉到自己的鼻子突然长高了一点儿。
“这不是我的工资卡,是上午一个土鳖给我的,不要白不要。”
“可是这卡给了我,等于要了也白要啊。”
“你怎么这么磨叽,你要是不要就算了。”
“要,要,要,当然要。”
“我还以为你要说要要要,切克闹呢?”女神转嗔成喜,一笑之间我心都融化
了。
话说著名的哲学家罗素先生说过,当你喜欢的女生给你钱或者请你吃饭的时
候,你一定要接受,这样你才有机会以回请她或还钱为理由再跟她约会;同时如果
是你不喜欢的女生请你吃饭或者给你钱,你一定要拒绝,不然你会浪费很多的时间
和精力在不必要的麻烦上。
罗素先生的话固然很有道理,但因为我无法拒绝美好的食物和金钱,所以我只
能听前面半句。前同事给钱我要,女神给钱更不能拒绝。
⑨
同时要开两家店,最缺的就是人手了,虽然我对打印店的业务已经很纯熟,一
个人就能搞定CAD出图、大图复印、数码复印、批量晒图、激光彩打、效果图、标书
装订、精美装订、文档扫描、专业冷裱等业务,但“作家米粉”我也不能不去守着
啊,我不去还叫什么“作家米粉”,也许有人去吃米粉的目的就是为了看作家呢,我不在的话那就是欺诈顾客啊。
但是如果我不留在打印店,那宋泽香一定会生气,她投资我开这个店的目的,就是不想让我离太远,不想让我整天待在熊熊投资给我开的米粉店里。
思前想后,虽然熊熊帮我在前,可谁让她是个胖子呢,关键时刻还是要看脸,我还是得以宋泽香,香香姑娘的店为中心。所以这家打印店就改名叫“香香图文快
印”。我寻思以后生意好了,还要买个单反,开展摄影业务。
我的前老板,因为交不起房租,急于把店让出去,看到是我要盘下来,就给我
打了个八点五折的熟人价,把各种器材也都留给了我。
这样一来,虽然饭店是先租的,但打印店换个招牌就可以营业了,所以虽然朱
雨珠很快就把店铺腾空给我了,我却还是迟迟没去办营业执照和买桌、椅、板凳。
不过我也不着急搞这个,我需要先招到人,只要有了人,让他们替我去买就行
了。所以我把打印店换了招牌开起来后,就用打印店的电脑在网上发布了一条招聘
启事。因为是用微博发的,所以只简短到了一百多个字—“作家米粉”招聘掌柜一
名,大厨一名,店小二一名,账房姑娘一名,月薪丰厚,工作地点长沙,有意者可
私信联系,欢迎文艺青年报名。
说到文艺青年,我想起一件事儿来。那天跟女神还有郑好以及猪与猪,不好意
思又打错她的名字了,不过你们应该能看懂我就不改了,我是想说那天我跟女神一
干人等吃完饭后独自回家,路过一家书店,按说书店平时晚上九点就关门了,可是
眼看快晚上十点了,书店里面还是灯火通明,购书人员更是排成了长龙。
我心中好奇想进去看看,还被人阻拦下来让我好好排队。我想着反正回去也没
事儿,就老实排队看看吧。在队伍里我听前面的人唠叨,说人真是太多了,从中午
到现在,得有上万人了吧,真称得上是万人空巷了。
听着他们的话我再看他们手里的书,才发现这是一场签售会。能把签售会开了
近十个小时的人,估计古往今来就这一个人了。我就着月光和书店里洒出来的灯
光,勉强看清了他们手中的书,作者竟是我童年好友。
关于他的故事,那真是可以写一本长篇巨著。和从小就立志当作家的我不同,他小时候的梦想是做一名医生,救死扶伤、舍己为人。你们可不要以为我是在写鲁
迅先生,后来,因为他发现国人愚昧,医得了体医不了心所以弃医从文。他比鲁迅
先生可差远了,他人生命运的改变不是主动的,而是被动的。
在他十八岁那年,喜欢上了一个女生。这个女生可以说是文能安邦武能定国,生在古代不是武则天就是花木兰,可偏偏生在现代,不过生在现代也没啥不好,如
果从政她肯定也能解决很多领土纷争。但她偏偏热爱文学,而且常常恨自己不是男
儿身。
因为现代文学的主要阅读群体是女性,男性都要忙于养家糊口,偶尔有看书
的,也是像我室友那样看的是正能量的书。例如,《一百天还原一个不一样的你》
或者功能类书籍《家常炒菜一百种》《如何讨好女友欢心》之类的。文学艺术作
品,主要消费群体是女性,她们要么买书给自己看,要么买书给孩子看。所以书的
销量,完全是靠女性来决定的。
基于这样的原因,长得并不倾国倾城的我童年好友的女朋友,写了很多书,要
么出版了没人买,要么没有出版。这种情形一直持续到他们一起读完大学。
毕业后他们跟人合资开了一家文化公司,我还给他们写过一段时间稿子。后来
我的童年好友告诉我,他也决定当一名作家,不过他不打算真写,他只打算出出
镜、拍拍照、给读者看看就行了。因为经过多年的研究,他的女朋友发现在这个女
性消费的时代,男作家的书从数据上来看比女作家的书好卖,打造男作家,尤其是
长得好看的男作家更容易成功。
我当他是在开玩笑,结果没过多久,市面上还真看到了很多挂着他名字和照片
的书,销量还很不错。于是我嘲笑他说:“你一直写这种柔媚的故事,不担心有一
天被读者发现了?”
他说:“读者那么单纯怎么会发现呢,而且我只是出售故事,我的外表只是对
这个故事的一种包装和宣传。感动读者的是故事本身,不是我这个人。”
“可是读者是冲你去买的书啊。你这算不算是虚假宣传?”
“现在虚假的东西还少吗?我只是打着假的脸卖的真故事,起码是好东西。比
那些打着美好的幌子,卖害人的东西的人强多了。”话不投机半句多,因为观点不同,我们虽然在一个圈子,后来却再没有联系
过。他虽然做着虚假的事情,但并不算伤天害理,所以就任由他去吧。在这个看脸
的时代,讲理是没有用的。
突然又在街头遇到他的签售会,我觉得如果我空着手进去,可能会让他有些尴
尬,以为我是来砸场子的,所以我索性还是不去了。在离开书店回去的路上,我有
些担心,眼看他把气球越吹越大,离破碎也就不远了吧。如果真如他所说,等老去
的那天,他要公开给读者致歉,那时候,以他的影响力会造成多大的轰动呢?
我们生活的这个时代,很多时候比小说更像小说,活在我身边的人,每一个都
戴着不同的面具,把自己伪装得足够美好。在这样的前提下,要做一个诚实的人,实在太难了。好了,为了不至于太跑题,关于他的故事就讲到这里。
⑩
招聘启事发出去后,有一百多人在微博下面的评论里报名,但都不大正经。有
人说:“我会铁布衫、水上漂,你们需不需要保安?”还有人说:“新店刚开业需
要装修可以联系电话××××。”
我仔细看了下,正儿八经合适的,只有三五个人,不过也足够了,我要招的也
就这么多。这几个人都是很听话地通过私信报名的,有一个甚至还附了照片。
我通过他们的私信去看他们的微博,从表面上看,除了报名厨师的那位,剩下
的都是女生,看上去年龄也不大,保不准还是我的读者。
我跟他们约了面试时间,然后就和香香一起捣鼓起了打印店,别看她平日里一
副女神打扮,真干起活儿来也挺麻利的。比熊熊靠谱多了,熊熊给了钱就闪人,脏
活累活全让我一个人干。人家女神呢,出钱又出力,又是擦桌子、又是擦玻璃的,简直和那个一身性感装扮出入豪车豪宅的姑娘不像一个人。
说起豪车,我又想起辞职那天早上去找她的事情,那天她出去没多久包里就多
了一张巨额银行卡,我如果是她男朋友的话肯定要就这事儿问个究竟。可惜我不
是,虽然她对我还是不错的,但冷静客观地说,现实中还是我把她当方向盘,她把
我当备胎。所以纠结这些对我没好处,我还是仔细想想怎么把店开好,别把她借给我的钱
全赔进去才好。其实反思一下,打印店之前会招不起员工、交不起房租的根本原因
就是业务太单一,空有那么多台机器,除了打字、复印就没做别的了,稍微赚钱点
儿的业务都被同行抢走了。这就导致前老板不想招人,招来也是闲着。结果不招人
就没法开展太多业务,没有太多业务就不需要招人,如此恶性循环,只能关门大
吉。
正所谓“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当员工时一眼就可以看出的问题,真等我变
成老板之后,却并没有立刻去解决这些问题。尤其是在打扫完店里的卫生之后。按
道理说“新官上任三把火”,我应该先去把时间用在解决前老板没有解决的问题
上,可是面对近在眼前的美女,我脑海里完全被“等下一定要约她一起吃饭”这样
的念头给占据了。至于招人什么的,还是等饭店的人招齐了再说吧,不然两头忙我
会累死的。
开店的初衷就是为了过得不那么艰辛,开两个店更是为了让自己喜欢的女生开
心,如果最后搞得精疲力竭还没讨到心上人欢心的话,那我开什么狗屁店啊。
尽管我一忙完活儿就说“走吧我们去吃点儿好吃的”的时候,香香用那种—这
种整天就想着泡妞甚至开店的目的也是为了泡妞的人,真是让人担心他的未来啊—
眼神看着我,但最后她还是答应了我。
她就是这样矛盾的人,明明几十元钱找个阿姨就能解决的新店卫生问题,她却
不惜弄坏自己贵重的衣服而亲自打扫。明明说句“我喜欢你”就可以解决的问题,却不惜先砸几十万元现金PK一下情敌。
可是我也不能嘲笑她什么,在挥金如土方面我虽然比不上她,在惜爱如金上面
我们却是不相上下。不过我迟迟不敢对她说出心里话,是怕一旦被拒绝了以我死要
面子的性格肯定再也不敢面对她了。她呢,似乎觉得两个人就这样相处也挺好,彼
此都不用为对方负责,一旦戳破了这层关系,反而会尴尬吧。
不管怎么说,都要谢天谢地,因为香香快陪我一整天了,她那该死的哥哥也没
开着豪车来找她,不然我恐怕很难抑制住卖掉一个店去买辆车的冲动。
虽然买来我也不会开。眼看夜色已经降临很久了,再不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就得去开房了。这时候
我是不会主动绅士地说“走吧我送你回去”这样的话的。因为前面说过,如果骑自
行车送她回去,到家天都亮了。我也不想打车送她回去,因为我担心这样一说,她
就真的让我送她回去了,我还没跟她待够呢。和喜欢的人在一起,就是什么也不
做,只是静静地待着,也是一件很享受的事情。
不过即便我什么也不说,她也没有一点儿“要不回家跟我一起玩到天亮”的意
思。我们一开始是在饭店耗着,后来看服务生的脸色不对了,不断来擦桌子,我们
就换了一个咖啡店,但是坐久了,服务生又开始来不断地询问我们要不要再来点儿
什么。真是烦死了,我发誓我要是开店,绝对优先招聘那些不爱说话的服务生,哑
巴更好。
虽然待了一天我的俏皮话和从网上看来的段子已经讲完了,搜肠刮肚也讲不出
新的了,要不是服务生不断地来打断我们,或许香香会转守为攻,主动跟我讲点儿
童年趣事什么的。伟大的哲学家罗素先生说过,“当一对年轻人开始聊起童年,他
们就离相恋不远了”。童年都是弱小的,聊童年是示弱给对方,是渴望爱、渴望保
护的体现。
可惜因为有服务生的存在,我始终没能从香香口中听到她的童年往事,我也不
能为了避开服务生,而带着一个女神坐在马路牙子上让过往的流氓随便打量我的女
神。
在服务生第七次来问我要不要再点点儿什么的时候,我把桌子上的柠檬水喝
完,然后对女神说:“走吧,咱们换个地方。”
“太晚了,我看今天就这样吧,我该回家了。”女神说着拿起了沙发椅上的包
包。
“就两杯柠檬水而已,还是我来埋单吧。”我假装大方地摸了摸空荡荡的包,里面的钱已经全部用来租房子了。只剩下一张还有五十万元的卡,还是我对面的女
神暂时放在我这里的。
“你今天已经花了不少钱了,省着点儿吧,卡里剩下的钱就用来给你招聘的人
发工资吧。”“你是世上最好的白富美。”我能够给她的就只剩下赞美了。
“得了吧,如果有一天我一无所有了,你不嫌弃我我就知足了。”女神说
完“一无所有”以后,神色突然就黯淡下来了。
虽然不知道她藏着什么心事,但我也不想多问惹她不高兴,今天已经玩得够开
心了,花的还都是女神的钱,我简直是人生的大赢家。
女神准备打车回去,我以还想再陪陪她为理由跟她并排坐上了出租车的后座。
在饭店的时候、在咖啡馆的时候我们都没有离得这么近。如今她的手就放在我手
边,车里灯光又十分黯淡,我要是个不正经的人,一定会去抓住她的手。可惜我毕
竟是个正经人,一直到她要下车了,我也没做任何表示,就当是一切尽在不言不动
中吧。女神下车的时候,我没有跟着下去,因为我不想看到她那个所谓的哥哥的那
副臭脸。她住的这个地方我已经骑着自行车悄悄来过很多次了。这大概是这座城市
里最贵的独栋别墅了,不知道他们是租的还是买的。唉,这时候好想哼一曲二手玫
瑰的歌—
哎呀我说命运呐啊啊,生存呐啊啊……
目送女神回到住所以后,我叫师傅原路返回,结果没开出多远,电话响了。我
以为是女神改变主意不想回家,想跟我一起共度良宵了呢,结果摸出手机一看是熊
熊的号码。这死胖子真是扫兴,可她是我的恩人啊,虽然现在不是我的上司了,可
是受人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受人几十万元的馈赠,不能不接电话。结果,接后
里面却是一个男人的声音。
熊熊在我们俩经常去的烧烤摊喝醉了,店主用她的手机给我打电话让我去接
人。唉,这个夜晚太丰富了,我猜到了前半场,却没有猜到结局。
平时熊熊都是开车去吃饭的,要么跟人一起,要么跟我一起。很少独自去,独
自去了也很少喝醉。这次故意不开车,分明就是想买醉来的。可是以她的体格,醉
了也很难有艳遇啊。
我带着同情心,把她塞进了刚才送香香走的那辆出租车,我估计司机肯定暗暗
地对我竖起了大拇指,佩服我胖瘦皆宜、老少通吃。我也懒得解释,直接送她回家。熊熊家就在本地,可是她和父母关系不好,很
早就买了房子自己单独出来住。她装修的时候和搬家的时候我去帮过忙,所以路还
是勉强记得的。没办法,谁让她是个胖子,她要是个女神,那么我就是偶然路过一
次,也会把路记得清清楚楚。
好不容易把她弄到了家,我准备倒杯水放床头柜上就走,结果她一到家竟然清
醒了,扶着墙自己就去厕所吐,吐完了又去厨房里找苹果醋喝。
看她恢复正常了,我就准备安全撤退,结果刚走两步还没到门口,她就从厨房
出来了,看到我之后尖叫了一声,然后看清楚是我之后,她一脸诧异地问道:“你
怎么在这里?”
“大姐,是你喝醉了我把你送回来的。”
“那你还待着干什么?准备趁我睡着了占我便宜?”
“唉,胖子怎么都这么自恋呢?”
“敢说我胖,你找死吧!”
“我是实话实说,我这不正要走呢,我进屋到现在还不到十分钟。”
“十分钟能干很多事了!”
“好吧,我现在马上走,不过走之前我得劝你一句,苹果醋那玩意儿不能解
酒,你还是多喝点儿白开水吧。”
“你管得着吗?我就想喝点儿酸的。”
“好吧,你喝吧,再见。”我快速走到门口,不想再跟这厮废话,这厮喝醉了
脾气就臭,估计还以为她是我上司呢,我不走就只能等着受气被欺压了。
结果我刚打开门,就听到身后“咣当”一声,转身一看,她已经摔倒在地上。
唉,我这个人就是嘴贱心软,一看人摔倒了就想去扶。也不想想自己这小身板儿能
不能扶得起这近二百斤的大胖子。我刚把手伸过去,她就拉着我坐到了地板上。
“别急着走,咱俩聊聊天吧,我一时半会儿也睡不着。”
“可是我困了啊,大姐,你该不会是借酒壮胆想跟我表白吧?”
“你别自恋了,别以为我对你好就是喜欢你,你这个人最爱自作多情,我对你
好,只是本着与人为善的精神。”
“那我是不是要叫你一声同志。”
“别贫嘴了,我今天喝那么多酒,你也不问问是为什么。”
“我是挺好奇的,你今天太反常了,故意不开车,独自去喝酒,是孤独寂寞久
了想找艳遇了?”
“艳遇你妹。我爸走了。”
她一句话,让我浑身一冷,感觉窗口黑乎乎地飘过了一个人。没等我回过神儿
来,熊熊就自言自语地说了起来:“不是我亲爹,是我亲爹的朋友,算是我养父
吧,我也叫他爸爸。我亲爹是公务员,因为我是家里第二个孩子,当时怕影响工
作,我就被他送到了他一个在乡下的战友家里。”
“我爸因为有关系,退伍后成了国家干部。我养父退伍后就回乡务农了。他们
平时也很少联系,因为彼此的生活圈子都不一样。在一起除了回忆下当初一起当兵
的那两三年的生活,再没有别的共同语言了。”
“所以每年就只有过年的时候,养父才会带着我回趟城里,顺便带着满满三大
麻袋的东西,里面装着剥好的花生,还有自己磨好的玉米面和面粉。”
“养父总说,‘家里没别的好东西了,外面就这一个朋友,只能带粮食了。带
别的你爹也不稀罕。’你别小看这点儿粮食,那年月粮食最值钱了。我在乡下待了
十年,后来回到自己家里,再后来去读大学,一转眼三十年过去了,这期间这三袋
粮食年年都没有断过。这种情谊你懂吗?平时几乎没有任何来往的两户人家,彼此
的朋友圈也毫无交集,但就是凭借年轻时在一起当过兵的一点儿友谊,就一直维持
了一生。所以我希望我和你,也是这样的友谊,这样长久的感情。”熊熊说完这段话,就睡着了。我不知道她怎么突然想起跟我回忆这个,不过换
做任何一个人,知道养育了自己十年的人走了,也会难过吧。我听以前的同事说熊
熊以前没这么胖,后来不知道遇到什么变故了才开始暴饮暴食的。
而在我眼里,她一直都是喜怒无常,但又十分包容我的上司。我无意介入她的
个人生活,但是她讲的她亲生父亲和养父之间的友谊,还是让我十分动容,因为回
想一下,这么单纯的朋友,在我的生命里似乎没有,如果不算上熊熊的话。
回顾我这些年来的经历,去过的高档消费场所只有医院,拥有过的奢饰品只有
女朋友。尽管写了不少小说,那也只能说是—我之前的人生在纸上,被风吹乱。
而我一生的渴望是被人收藏好、妥善安放、细心保存,免我惊、免我苦、免我
四处流离、免我无枝可依。
写下上面一段话的时候,香香突然从我身后探出头来,吓了我一跳,想关掉文
档已经来不及了,只能继续写下去。
而她呢,一边看一边感叹:“你这风格转换得也忒快了,前面还是侠骨铮铮的
硬汉子呢,怎么一下就变成柔媚、忧伤、玻璃心的小姑娘了?”
我想解释说那段柔媚的话是我从网上摘抄的,我本人可是一个24K纯金男。可惜
没等我说出口,她就把削好的苹果塞到我嘴里了。
你没看错,打印店正式开始营业的第五天,我就把香香带回家了。女神入手,万事无忧。我入驻两家店,当上CEO,直奔人生巅峰的唯一目的就是迎娶白富美。如
今白富美已端坐家中,讲故事这种苦差事,只好暂时放一放了。CHAPTER 07 一梦十年
①
我是一个刀客,但是从来没有人看到过我的刀,不是因为看到我的刀的人都死
了,而是因为我从来没有刀。
我曾经有一个师父,他告诉我:“刀客所追求的最高境界是人刀合一,而不是
形式上的刀不离身。只要心中有刀,那么世间万物皆可为我所用。”师父说完这些
话就死了。师父死了以后,我开始行走江湖,由于没有达到人刀合一的境界,遇到
对手的时候我常常被砍得血肉模糊,但由于我跑得快,所以一直活到现在。
我身在江湖,却与江湖格格不入。作为一名没有刀的刀客,就像一只没有翅膀
的鸟一样。我试着向鄙视我的人讲述人刀合一的道理,可是他们听不完一句话就拔
刀相向,在他们看来,刀客的嘴巴只是用来吃饭的,像我这样废话连篇的人简直是
侮辱刀客这个行业,应该被千刀万剐。
也曾有人劝我放下屠刀、改行说书,可是我没有刀,也就放不下。就算我想放
下,官府也不允许,因为我杀过人。
那是在蓟城,我那时还不是刀客,迫于生计,我在一家客栈做店小二。某天深
夜,有客人来住店,睡前要了一碗牛肉面,吃完面后,他问我面里为什么会有一只
苍蝇,我说我只是个店小二,不是算命的。如果一定要知道面里为什么会有苍蝇,需要再付一两银子,我去请本城最著名的青年算命师来告诉他。他听完我的话,冷
笑一声,就去拔刀。
那时候的刀客就是这样不讲道理,还好我早有准备,撒腿就跑。他举刀在后面
追我,由于不熟悉地形,他从楼梯上滚了下来,摔到了头,死了。按道理说,刀客
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死了活该。可问题就在于他是一个外国的刀客,而且我们国家
的公主刚嫁给他们国家的王子,我的行为破坏了国际间的友谊,于是我就被关进了
大牢,秋后问斩。
我在牢里待了半年,终于到了秋天,谁承想皇帝生子,大赦天下,于是我的刑期又往后推迟了三年。这三年里我思考了许多人生道理,比如与其做一个老实本分
的店小二,不如做一个横行霸道的刀客。虽然前者包吃包住还有工资,后者四处漂
泊、居无定所,还要常常饿肚子,但是人不能只满足于衣食住行,应该在精神上有
所追求。
有了这样的想法之后,我就开始协助一个要越狱的人挖地洞,这个人是个真正
的刀客,行走江湖多年,杀人无数。我们用了两年多的时间,挖出一个洞逃了出
去。逃出来后,他由于太兴奋、太激动,很快就死了。临死之前我告诉了他我想做
一名刀客,他告诉了我刀客应该有什么样的追求。
这个人就是我的师父,刀客除了有刀之外,还应该有个师父,这是江湖上的规
矩。江湖上总是有许多这样或那样的规矩。我讨厌规矩,但是没有办法,毕竟人在
江湖,身不由己。我因为没有刀,受尽了鄙视,如果再连师父都没有了,那就太对
不起刀客这个职业了。
成为刀客以后,我却再也没有杀过人,不是我不想杀人,实在是没有机会,就
算有机会,也没有能力。为躲避官府的通缉,我去了趟高丽国,整了容。以前我特
别帅,在客栈做店小二,每天可以拿到不低于五两银子的小费。整容之后,连我自
己都认不出自己了,口歪眼斜不说,以前那乌黑的头发也掉光了。这样一来,即使
我想回去做店小二,也不一定会被录用了,客人见了我,一定会食欲大减、失眠多
梦、记忆力减退。
战国时期,刀客分很多种,有的隐居山林独自修炼,最终被野兽吃掉;有的漂
泊四方行侠仗义,最终成为一个传说;也有的混迹于市井之间恃强凌弱,最终被人
砍死。像我这种刚入门什么都不会连温饱问题都无法解决的,就只能躺在街边睡觉
了。
虽然我每天都躺在街边睡觉,看上去和其他乞丐一模一样,但要是有人和我聊
天,就会发现我和那些乞丐还是有区别的。乞丐躺在街边睡觉是在等待施舍;我躺
在街边睡觉,是在等待时机。同样是等待,但是因为等待的东西不同,身份自然也
就不同。
我想:“总有一天会有人来找我,请我吃红烧猪蹄或者卤鸭子,给我一袋金
子,让我去杀某个人。”我的与众不同就像千里马一样,迟早会被伯乐看出来。杀人是一项多么刺激的工作,虽然有些危险,但是如果不杀人,我就永远达不到人刀
合一的境界。
就这样从春天一直躺到冬天。天气越来越冷,总在街上躺着也不是办法,我只
好起身四处溜达。有一天,我看到墙上贴了张告示,说是太子打算招募一批勇士,只要勇敢就可以,干过杀人放火的勾当也不会追究。我有些心动,但又怕是个骗
局,直到很多刀客都进了太子府,领到了俸禄,分配到了房子,我才去报名。由于
我曾经杀过人,再加上相貌狰狞,所以很快就通过了面试,没过多久,就成了太子
府上的正式门客。
那时候流行养门客,齐国有孟尝君,魏国有信陵君,楚国有春申君,赵国有平
原君,现在我们燕国也终于有了太子丹。门客的待遇分为三等,头等门客吃的是鱼
肉,出入有车马;二等门客吃的也是鱼肉,可没有车马;三等门客只吃些粗茶淡
饭,反正饿不着就是了。我就是那三等门客,可即使如此,也比躺在大街上挨饿受
冻强。
因为门客中武艺高强者甚多,所以我平时言行谨慎,不和他们发生冲突,也不
和他们交朋友。除了这些门客,还有两个上宾。一个叫樊於期,原本是秦国的大
将,他煽动秦王的兄弟长安君造反没成功,长安君被杀了,樊於期就逃到了我们这
儿投奔了太子,太子在易水的东边给他盖了一所房子;另一个叫荆轲,他是个剑
客,太子对他最亲切,把自己的饭食给他吃,自己的衣服给他穿,也在易水东边给
他盖了一所房子。
荆轲有个好朋友叫高渐离,容貌秀美,擅长击筑(击弦乐器,颈细肩圆,中
空,十三弦)。他们俩常常一个击筑一个唱歌,说实在的,荆轲的歌声很难听,能
把不哭的小孩儿吓哭,也能把哭着的小孩儿吓得不哭,但因为他是太子的上宾,所
以大家都忍着不去羞辱他。
就这样,我们像猪一样被太子养着,除了吃饭睡觉长肉,不需要做任何事。久
而久之,很多刀客、剑客都放松了对自己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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