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具盒里的时空漫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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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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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具盒里的时空漫游是由詹姆斯·沃德所著,这是一部关于文具发展演化的趣味文化史,文具的起源是什么,它们背后又有哪些鲜为人知的故事,来书中一起畅游文具史吧。

文具盒里的时空漫游作者简介
詹姆斯·沃德(James Ward),英国人气博客“I Like Boring Things”博主,其博客曾登上过《独立报》(The Independent)、《观察家报》(Observer)以及英国广播公司(BBC)网站。作为文具俱乐部的创始人之一,《华尔街日报》(The Wall Street Journal)和英国广播公司第四广播电台(BBC Radio 4)都对其进行过专题报道。《文具盒里的时空漫游》是他的第一部作品。
文具盒里的时空漫游内容介绍
也许,作为一个狂热的文具爱好者,各大品牌的手帐本、钢笔、圆珠笔、胶棒等等你都能如数家珍,可你是否了解——
在橡皮被发明出来之前,绘图师们使用的替代品居然是面包屑?
1945年雷诺兹圆珠笔发售时的火爆场面堪比今日苹果发布新机?
上世纪末风靡全球的MTV音乐录影带与涂改液原来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被文具控们奉为“文青三宝”之一的MOLESKINE笔记本,也是海明威、梵高、毕加索们的心头好?
也许,对你来说,文具只是日常生活中再平常不过的小物件,可这些文具们的前世今生与隐藏于其中的趣味真的会让你欲罢不能!
这是一部关于文具演化史的通俗作品。作者以一只被遗忘在杂货店角落里的“古董”文具盒为向导,带领我们穿越时空,探询文具们的发展历程——它们如何诞生?又如何成为现在我们所熟悉的模样?透过这些鲜为人知的故事、生动有趣的细节,作者向我们传达了他的洞见:文具的发展史就是一部人类的文 明史。千万不要小看你办公桌上的任何一件小小的文具,它们的经历也许比你想象的要多得多。
文具盒里的时空漫游目录
第一章 缘起:维洛斯1377-旋转文具收纳盒
第二章 关于人的一切,都是笔教我的
第三章 我谈了场恋爱,不过对象是张纸
第四章 千万别招惹铅笔控
第五章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
第六章 带走我吧,我属于你:藏在文具中的小心机
第七章 如果你在就好了:肩负使命的古怪文具们
第八章 要开学了:你缺什么文具?
第九章 我生活中的一抹亮色:荧光笔
第十章 我就这么黏上你了:黏胶
第十一章 冰箱门上的超文本:便利贴
第十二章 你会跳槽,但你的订书机不会
第十三章 知识储藏室:文件分类系统
第十四章 文具不死
文具盒里的时空漫游截图


Adventures In Stationery: A Journey Through Your Pencil Case
Text copyright ? 2014 by James Ward
Simplified Chinese Language edition copyright ? 2016 By Beijing
Alpha Books Co, Inc. arranged with Profile Books Limited
Through Andrew Nurnberg Associates International Limited
All Rights Reserved.
版贸核渝字(2015)第222号
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
文具盒里的时空漫游(英)詹姆斯·沃德著;张健译.--重庆:
重庆出版社,2016.9
书名原文:Adventures in Stationery: A Journey Through Your
Pencil Case
ISBN 978-7-229-11349-0
Ⅰ.①文… Ⅱ.①詹…②张… Ⅲ.①文具-普及读物 Ⅳ.
①TS951-49
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数据核字(2016)第143900号
文具盒里的时空漫游WENJUHE LI DE SHIKONG MANYOU
[英]詹姆斯·沃德 著
张健 译
策 划: 华章同人
出版监制:陈建军
责任编辑:陈 丽
特约编辑:余椹婷
责任印制:杨 宁
封面设计:周伟伟
出版
(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路162号1幢)
投稿邮箱:bjhztr@vip.163.com
北京鹏润伟业印刷有限公司 印刷
重庆出版集团图书发行有限公司 发行
邮购电话:010-858693757677转810
全国新华书店经销开本:880mm×1230mm 132
印张:9
字数:162千
2016年9月第1版 2016年9月第1次印刷
如有印装质量问题,请致电023-61520678
版权所有,侵权必究目录
致谢
第一章 缘起:维洛斯1377-旋转文具收纳盒
第二章 关于人的一切,都是笔教我的
第三章 我谈了场恋爱,不过对象是张纸
第四章 千万别招惹铅笔控
第五章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
第六章 带走我吧,我属于你:藏在文具中的小心机
第七章 如果你在就好了:肩负使命的古怪文具们
第八章 要开学了:你缺什么文具?
第九章 我生活中的一抹亮色:荧光笔
第十章 我就这么黏上你了:黏胶
第十一章 冰箱门上的超文本:便利贴
第十二章 你会跳槽,但你的订书机不会
第十三章 知识储藏室:文件分类系统
第十四章 文具不死致谢
此书是我的第一部作品。没想到,一堆字变成一本书,工序
竟如此繁杂,我有点发懵。由始至终,那么多人为之辛劳,可成
书封面却只署我一人姓名,不甚公平。
若非大卫·海厄姆有限公司[1]
的安德鲁·戈登(Andrew
Gordon)鼎力相助,不断予以支持与鼓励,恐怕根本不会有这本
书。我心中实在感激。同时,也要感谢玛丽戈尔德·阿特基
(Marigold Atkey)。
感激资料书籍出版社[2]
的工作人员费心费力地把我那些零碎
文字整理成书,包括丽莎·欧文斯(Lisa Owens)、瑞贝卡·格蕾
(Rebecca Grey)、丹尼尔·克鲁(Daniel Crewe)、安娜-玛瑞·菲
茨杰拉德(Anna-Marie Fitzgerald)、保罗·弗尔蒂(Paul Forty)
和安德鲁·富兰克林(Andrew Franklin)。尤其要感谢萨拉·赫尔
(Sara Hull)出色的编辑工作,让我的文章变得浑然一体。还要
感谢文字编辑菲奥纳·斯克林(Fiona Screen)帮我纠正了不少措
辞。
这本书意在挖掘文具用品中隐藏的趣味,鉴于此,书本的排
版设计十分要紧。再没有比南森·伯顿(Nathan Burton)更合适的
封面设计师了,这本书需要的是什么,他了然于胸,给出了一个
绝妙的设计。还要感谢资料书籍出版社的皮特·戴尔(Pete
Dyer)、米什林·曼尼恩(Micheline Mannion)为全书编加各色图
片,添了漂亮的衬页。
写这样一本书,定然少不了书中所提到的那些文具品牌和文具公司的帮助。尤其要感激思笔乐(STABILO)[3]
、波士胶
(Bostik)、比克(BIC)、喜力克斯(Helix)、3M公司、瑞曼
(Ryman)、犀飞利(Sheaffer)以及汉高(Henkel)公司为我提
供其公司信息。还要感谢凯凡·阿蒂博瑞(Kevan Atteberry)、杰
夫·尼克尔森(Geoff Nicolson)以及斯宾塞·希尔弗(Spence
Silver)热心解答我的问题。
另外,感激尼尔(Neal),他开的PC(Present Correct)
文具店是伦敦最棒的文具店。快去看看吧,现在就去!
我还要感谢伍斯特公园佛乐斯文具店的鲍勃·帕特尔(Bob
Patel)及其他员工,是他们让文具成为我一生的挚爱。
要不是埃德·罗斯(Ed Ross)在推特网上创建了“文具俱乐部
(stationery club)”这个话题标签,这本书也不太可能诞生。谢谢
你,埃德。
最后,我想感谢娜塔西亚·卡弗尔(Natassia Caffer)。无数
个周末、无数个深夜,我都埋头扎在纸片堆和便利贴堆里苦查资
料,而她始终耐心包容。
(对了,我还得谢谢我老妈,过去这一年里,她几乎逢人就
推荐我的书。)
[1]David Higham Associates。
[2]Profile Books:资料书籍出版社,英国一家独立出版社,成立于1996年。
[3]本书中文具品牌名称凡有官方译名皆用官方译名,其余皆为译者音译。
——译者注第一章
缘起:维洛斯1377-旋转文具收纳盒我自幼在萨里郡小镇伍斯特公园长大。小时候,隔段日子,我就去高街[1]
上那家“佛乐斯”[2]
独立文具店逛逛。我始终对那家
店很感兴趣。是,山脚确有一家规模比它大的W. H.史密斯[3]
,我
也着实花了不少钟头待在那儿看钢笔,但那不一样。佛乐斯更专
注于文具,而W. H.史密斯除文具之外,还卖书、杂志、玩具、糖果和录像带之类的东西。相比之下,佛乐斯更专一,它家卖各
式各样的曲别针和标签,不像W. H.史密斯店里那些玩意儿。佛
乐斯里有大页纸悬挂式文件夹卖,还有其他办公用品,净是些大
人用的东西。店里很安静,呆板严肃,有点图书馆的味道。或者
说,至少有一半如此,我对那半边没兴趣。另外半边卖贺卡、包
装纸,还有些便宜的小礼品。这半边才是我喜欢的,那成架成架
的笔深深地吸引着我。我会在这儿待上许久,仔细琢磨它们,看
看这个,倒腾倒腾那个,偶尔还买几支回家。
几年前,我回了一趟佛乐斯。它还是我印象中的那个样子,几乎没什么变化,连柜台后面的收银员都还是同一个人。也没什
么特别要买的,不过我还是在店里逛了逛,随便看看。在几盒记
录卡(希尔维恩[4]
,204毫米×127毫米,印有平行线)后面,我
瞄到一个看着甚是破旧的方盒子,长宽约莫6英寸,2英寸高的样
子。盒盖上,俗气的粉色底上印着一行白字,“维洛斯1377-旋转
文具收纳盒”,下面还有一行稍微小些的字,“六格,有盖”,旁边
印着黑白的实物展示图。我把盒子从后面取了出来。从未听说
过“维洛斯”这个牌子,不过瞧瞧那盒子,也就不觉得奇怪了,估
计这个文具收纳盒岁数比我还大。看盒子,这大概是上世纪70年
代末的东西。盒子上全是灰,应该不少年没人碰过了。它就这么
一直卡在架子里头,被人遗忘了。我一定得把它买回去,于是我
拿着它去柜台付钱。收银员在盒子上找条形码但没找到——那个
年头还没有条形码扫描仪。好在盒子后头有张已经褪色的价格贴
纸:5.1英镑(这肯定不是最初的售价吧?是的话也太贵了。价格
什么时候被人改过?)。收银员耸了耸肩,往收银机里输了价
格,我付钱的时候,他在一个小存货簿上做了记录。到家后,我很小心地打开盒子,以免把它给弄坏了。盒子里
就放着那个1377-旋转文具收纳盒,它完好无损。这也不奇怪,虽
然它上了年头,但我买回来时,它实际上还是新的。这个文具收
纳盒呈筒状,体积也不大,高抗冲聚苯乙烯材质,顶部有个透明
的封盖,透过它能看到六个分格。这个筒状收纳盒被隔成了六
格,可以放些杂七杂八的零碎物件。从上往下看,这个收纳盒有
些像从中部横切开来的葡萄柚。封盖上有个扇形口,形状大小刚
好跟一个分格的开口吻合,扇形口上面还有个小盖子,你可以转
动它来打开或者关闭那个扇形口。封盖也可以转,因此,不管你
想拿哪个分格里的东西,只要把扇形口对准它,就可以从里面拿
出曲别针、图钉或者其他任何你放进去的东西(盒盖上的实物展
示图展示的是空文具收纳盒,没有“使用建议”——维洛斯相信其
顾客自有创造力)。
我仔仔细细地将我的文具收纳盒填满。现在,第一个分格里
满满地躺着67枚曲别针。我不记得这些曲别针是什么时候买的,也不记得是在哪儿买的,光看这些曲别针也看不出什么线索来。
我只能说,很抱歉,我没记录清楚。不过,在你批评我太粗心之
前,我想说明,我也不过是受了社会环境的影响才会如此。身处
所谓的文明社会,我们一直都十分麻木[5]
——或者说很自负——
以至于我们甚至不愿费心去记录真正发明了曲别针的人是谁。
想到曲别针的时候,你脑中便会立刻出现它熟悉的样子——
两端弯曲的双环设计,像用金属丝做出来的长号。但这其实只是
众多曲别针中的一种,它叫“宝石牌回形针”,这个名字是英国的
宝石有限公司取的。这家公司跟曲别针的发展没什么直接关系,但很显然,它的回形针营销做得很出色,所以回形针这个名字才
如此深入人心。实际上曲别针还有别的(有人觉得是更好的)种
类。为什么我们竟不知道曲别针是谁发明的呢?困难之一在于曲
别针的种类、设计样式实在繁多,于是冒出了大批的“冒牌货”,声称自己是发明者。各种说法层出不穷,这个谜团也变得越来越
复杂。最常见的说法是:曲别针由挪威专利局职员约翰·瓦勒
(Johann Vaaler)于1899年发明。他的专利申请(1899年于德国提交申请材料,两年后转至美国)中申请的曲别针是“用一段可
弯曲的材料(比如金属丝)拧成矩形、三角形或其他形状的环,且材料尾端与起始端并列但朝向不同方向”。其专利申请描述中
提到的个别特征确实跟宝石牌回形针颇为相似,但是“早期办公
室博物馆”[6]
网站(我最爱的网站)毫不留情地指出:“他的设计
既不是最早的,也不怎么重要。”
瓦勒生前,人们并不觉得他“可能是曲别针之父”。可他死
后,关于他的故事不断演变,人们竟试图将他塑造成挪威的一位
民族英雄。当初,纳粹侵占挪威,人们将曲别针佩戴在身上,以
示抗议。这实际上跟瓦勒是个挪威人无甚关联(尽管瓦勒最初提
交的专利申请确实在20世纪20年代就被发现了,但是过了很久人
们才开始相信曲别针是他发明的),但这个事实有个微妙的暗示
——曲别针用于装订、约束,这提醒着挪威人要团结一致,抵抗
侵略军(“我们是绑定在一起的”)。战后那几年,群众普遍开始
相信曲别针是瓦勒发明的,挪威百科全书也收录了这个说法。不
久“曲别针象征着反抗”这样的故事也广为流传。如此一来,曲别
针的地位迅速提升,几乎成了挪威的国家象征。1989年,为了纪
念瓦勒,BI挪威商学院[7]
在桑维卡校区立了一个7米高的回形针
雕塑(后来挪到了奥斯陆校区)。不过,这个雕塑跟瓦勒专利申
请中描述的回形针并不相同——雕塑展示的回形针有所改动(其
中一端更加方正)。无独有偶,十年之后,挪威发行了一套纪念
瓦勒的邮票,邮票上印在瓦勒旁边的回形针并非瓦勒设计的那
种,而是“宝石牌回形针”(尽管邮票背景中还印有他当时的专利
申请书)。
跟瓦勒的设计比起来,另一个设计跟“宝石牌回形针”更像,其专利属于马修·斯库利(Matthew Schooley)。1989年,他改良
了同时期其他回形针造型,设计了这种“纸夹”。他在专利申请中
解释说:
“我知道,此前已经有人设计了一些回形针,跟我
的设计思路大致相同。但是,就我所知,他们设计的回
形针全都有部分突出,不能完全与纸面贴合,这一点让
人不太满意。”
瓦勒设计的回形针是一个平面回环,而斯库利回形针的回环
部分与自身重叠,这样一来,回形针就能与纸面完全贴合,不会
有任何突出部分,因而不会被别的东西勾住。此外,斯库利还补
充道:“这样构造的回形针不会弄皱夹着的纸张。”这确实是一大
改进,但这还不是“宝石牌回形针”。
直到1899年,专利文献中才第一次出现类似“宝石牌”回形针
的设计。威廉·米德尔布鲁克(William Middlebrook)为其能够自
动生产“用来代替图钉、用于装订固定纸张的回形针”的机器申请
专利,专利申请中还附有图片,展示回形针的大致形状与特征。
图中所示回形针酷似“宝石牌回形针”,可是这份专利申请只针对
机器,图片只是为了解释机器能生产出什么样的回形针。而且,在此机器出现之前十多年,人们就已经知道“宝石牌回形针”了。
亨利·波卓斯基教授(Henry Petroski,《利器》[8]
的作者)曾引用
亚瑟·佩恩(Arthur Penn)1883年所著图书《家庭图书馆》(The
Home Library)中的一句话来赞美曲别针,称其在用来“装订分类
纸张资料、信件或者手稿”时,比别的工具好用。
尽管设计出“宝石牌回形针”的不知名人士在斯库利和瓦勒之
前就出现了,但是,还有比那更早的回形针设计。塞缪尔·B.费伊
(Samuel B. Fay)是最受世人认可的“回形针发明者”,不过他发
明回形针时根本没想用它来固定纸张——1867年,他设计这
个“票夹”是为了把标签或票固定在细薄织物上,以取代图钉。在那之前,人们都用图钉戳进细薄织物,但戳出来的小洞多多少少
会损坏织物(不过他在专利说明中也提了一句,说这个票夹也可
以用来夹纸张)。费伊的设计是“将一段铁丝扭成环,然后将余
下的铁丝两端往回掰,直到可以卡进刚才扭成的环中,整体形成
一个弹簧扣”。这个设计多少有点像我放在文具收纳盒第二格里
的交叉回纹针(Premier-Grip Crossover Clip)。
著名哲学家赫伯特·斯宾塞(Herbert Spencer)在1904年出版
的自传中,声称自己在1846年发明了“订书图钉”(Binding
Pin)。如今,人们熟知斯宾塞皆因其名句“适者生存”,却不知他
还是个重要的发明家。他发明这个图钉是为了固定报纸期刊这
些“未装订出版物”,以便阅读(报纸“从中间打开,把图钉戳进报
纸中缝的上端和下端,所有页面都被图钉戳住,也就不会乱
了”)。斯宾塞跟梅塞尔·阿克曼公司(Messrs Ackermann Co.)
签了协议,允许他们生产这种图钉。第一年,这些图钉卖了70英
镑(相当于今天的6150英镑),但此后销量急遽下降。一开始,斯宾塞认为,问题在于阿克曼不懂得怎么卖出更多的图钉(“我
觉得问题在阿克曼,他不善经商,之后不久就破产自杀了”)。
不过,斯宾塞后来声明:问题在于民众“疯狂追求”新奇事物,却“完全不懂辨别好坏,结果反而遗弃了好的东西,开始用虽新
奇但并不称手的东西:根本不会从整体上考量到底哪个更
好。”好了,关于适者生存就说这么多。
在上文所说的这些文具出现之前,人们要固定纸张都用圆柱
销。不过,这种固定工具缺陷很多,显而易见。其中一个主要缺
陷就是需要戳破纸张。纸是固定在一起了,但是每张上面都多了
个洞。这实在是个问题,只要能解决就是一个重大进展。而且,没了尖锐的钉尖,对于手指也安全些。回头想想,回形针——比
如费伊设计的那种——明显比这圆柱销好得多。于是你忍不住想
问:为什么没人早点发明出回形针呢?不过,这个问题——“为
什么没人早点发明出回形针呢?”——忽视了设计过程中的一个
根本问题。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圆柱销并没有什么问题。是,圆柱销有问题,可关键是当时除此之外,别无选择,也就没理由抱怨它不好。圆柱销没有非改进不可的理由,就那样挺好的。因
此,要改良圆柱销,前提是要改变其社会生存环境。19世纪后期
发生了三件事,社会环境因此改变,回形针也就应时而生。
首先,要想回形针能正常运作,必须有带弹性的铁丝。因
此,要有回形针,首先要有生产这些铁丝的可靠技术。其次,回
形针的生产成本和销售价格一定要低廉到大众能够接受的程度
(虽然人们不希望纸被圆柱销戳个洞,但如果回形针太贵不实
用,人们也就不那么在意圆柱销的缺陷了)。最后,一定要有迅
速发展的官僚机构——这是工业化的副作用,也是前面两点的前
提。一定要有新的办公环境和基础设施,才会有大量的纸张作
业,然后就需要新的资料整理方法,回形针的时代就此到来。
任何地方都可能同时满足这三个条件,因此,19世纪末,许
多国家几乎同时出现各种回形针设计,也就不足为奇了。从1867
年起,不少人都在申请专利,各式各样,试图找出一个最好的办
法,靠一根金属固定不少于两张的纸。他们设计的回形针五花八
门——1894年,乔治·法默(George Farmer)设计出“尤里卡
(Eureka)回形针”:从铁片上切割下来的椭圆形铁片,中间有一
条尖齿,用来夹纸;1895年,有人设计出“实用(Utility)回形
针”:形似对折过的老式拉环;1897年出现一款“尼亚加拉
(Niagara)回形针”:基本上就是把两个费伊回形针连起来;
1897年,还有一款“小剪刀(Clipper)回形针”,跟尼亚加拉回形
针相似,只是把环变成尖角;1904年出了一种“韦斯(Weis)回
形针”:等腰三角形中套着一个等边三角形;还有一种名字比较
花哨的“赫拉凯勒斯两用回形针(Herculean Reversible Paper
Clip)”:将铁丝扭成两个略微倾斜的等腰三角形;还有“雷加尔
(Regal)回形针”或“猫头鹰(Owl)回形针”:看上去有点像猫
头鹰——就像是一只猫头鹰被关在一个不够大的笼子里养大,渐
渐长成奇怪的方形;1902年出了一款“完美(Ideal)回形针”:铁
丝被扭成复杂的蝴蝶造型。各种各样的回形针层出不穷——“林
克利普(Rinklip)回形针”、“大人物(Mogul)回形针”、“丹尼
森(Dennison)回形针”、“伊兹翁(Ezeon)回形针”……1902年至1903年,有个名叫乔治·麦吉尔(George McGill)
的人,提出的回形针专利申请约有12份之多。此人想必醉心于文
具设计,一刻也闲不下来(他还设计了纽扣型纸夹、票夹和订书
机)。我猜想,他肯定无时无刻不在信封背面或纸片上涂画新设
计,而他妻子则十分懊丧,对他十分绝望,怀疑他连跟自己一起
躺在床上、一起吃饭的时候,心思也不全然在她身上,还在思考
着如何设计出完美无缺的回形针。他的理想最终实现了几分呢?
看起来,他并没有取得多大成绩。由于麦吉尔造成的混乱,“早
期办公室博物馆”网站并未收录1902年后注册的回形针设计:
“对于1902年后申请专利的回形针,除非有证据证
明它曾投入生产,否则我们不会收录。我们这么做,是
因为1903年出了13种回形针,其中10种的发明者都是乔
治·W.麦吉尔。这10种回形针中,除了‘五弦琴(Banjo)
回形针’之外,全都没有证据表明曾投入生产或打过广
告。”
可能麦吉尔的许多设计确实仅仅止步于得到专利,但是“早
期办公室博物馆”网站的做法对他有点不公平。至少,麦吉尔
1903年设计的一款回形针也曾投入生产——我桌上就有一盒“环
形(Ring)回形针”(该款回形针专利属于乔治·W.麦吉尔,1903
年6月23日及11月7日)。
虽然这段时间涌现了大量回形针设计,沿用最久的仍是狭窄
双回环设计的“宝石牌回形针”,人们常说它是“完美”的设计。纽
约现代艺术博物馆和德国维特拉设计博物馆都曾做过“宝石牌回
形针”的专题展览。《费顿设计经典》丛书的编辑之一艾米莉亚·特拉尼(Emilia Terragni)将回形针列为她的最爱物件之一:
因为回形针中蕴藏着设计的本质:既有漂亮的设
计,又是简便的械具,一百年也不曾变化——还是老样
子。即使过了一百年,它的功能也仍然存在,人人都要
用它。
但是,“宝石牌回形针”真如众人所说的那样完美无缺吗?所
有文章,在谈论回形针的漂亮设计时,都只盯着回形针本身,对
于它在使用中是否仍然美丽,全都避而不谈。其实,一旦拿来夹
纸,回形针有一半会被纸张挡住。如果夹的文档较厚,回形针就
会扭曲变形。很多时候,人们过分珍视回形针简约的设计,对其
功用性的夸赞言过其实。
另外,说它一百年都不曾变化,这一点也值得怀疑。确实,我们如今使用的回形针跟19世纪90年代广告里描绘的回形针十分
相似。但很多回形针,虽然看上去跟“宝石牌回形针”相似,但是
细节上有细微差别。现在有一种回形针,内环顶端微微上翘,这
样的设计使得纸张更容易卡进回形针里(不过乔治·麦吉尔在1903
年的专利申请中就曾提出此构想)。另外还有一个变种是亨利·兰
克努(Henry Lankenau)1934年设计的“哥特式(Gothic)回形
针”——传统回形针的两端都是罗马式圆头,而“哥特式回形针”一
端呈方形以便与纸张齐平,另一端成三角尖形,以便于夹纸。而
波纹型的回形针增加了摩擦力,可以防止纸张滑落。虽然这些变
化都很小,但也不能被无视。去过雷曼文具店(Ryman
Stationery)后,我想说,现如今,原版“宝石牌回形针”和改良版
的“宝石牌回形针”各占半壁江山。
既然“宝石牌回形针”实际上并不像人们想象得那么好,为什
么还被公认为是完美的设计?答案似乎是:不管从什么层面看,宝石牌回形针都能令人满意。虽然它不是完美的,但它已经够好
了。综合各种因素,它能得8分(总分10分)。虽说稍作改动能使它某一方面的性能增强,但与此同时,会导致另一方面出现问
题。比如,使其一端翘起可以让纸张更容易卡进去,但是这样一
来,同样一堆文件需要占用的空间变大。又比如“哥特式回形
针”,虽然更好用,但是容易把纸刮坏或撕破。而用波纹型的回
形针,虽然纸不容易掉出来,可是要想把纸拿出来也不容
易。“宝石牌回形针”尚不完美,人们还会继续努力改进,不过要
面临一个挑战:设计出一种跟它一样,有着微妙平衡的新文具。
不仅维洛斯1377-旋转文具收纳盒上有宣传广告,包装盒上也
有条清单,列着同类型其他产品,包括一系列基础办公用品:
130——印章架
176——旋转文具盒
006——双辊道阻尼器
1365——阻尼器
1502——润湿型印泥台
还有一系列的维洛斯订书机和订书针:
347——长柄装订机
300——猎鹰款
325——温莎款
330——平头钉
23——起钉器
321——猎鸟款还有一些穿孔器和打孔机:
4362——加强型打孔机
4363——简易打孔机
950——打眼及打孔机
4314——闪电款
4316——加强款
4324——四孔款
维洛斯系列还有75种以上不同型号的橡皮圈;5种型号的橡
胶顶针;三层到五层不等的旋转式或层叠式案头文件盒;6种案
头卷笔刀;3种卷笔刀袖珍模型;二十多种颜色的图钉,既有管
装的也有罩板包装的;3种用来装微影卡和索引卡的小柜子
(5′×3′,6′×4′,8′×5′)。每套产品都有实物展示图,背景都是亮
色。这些颜色在当时的报刊彩色增刊上都能找到,全都非常闪
亮,像在蜜糖里泡过一样。从这些文具可以看出,当时的人热衷
于将橙色和褐色搭配在一起,这种颜色组合让我有点怀念我的童
年时光,太久远了,我已经记不太清楚了。
我在维洛斯1377-旋转文具收纳盒的第三个分格里放满了黄铜
图钉。从名字就可以知晓,“图钉”一开始是制图员用来固定图纸
的。这些图钉也曾形态各异、设计不一,从最开始简单的直钉子慢慢变化而来。
图钉的设计日渐完善,人们开始争论到底是谁发明了如今为
人熟知的图钉。有人认为发明者是奥地利工程师海因里希·萨克思
(Heinrich Sachs)。萨克思图钉设计于1888年,是中间有个V型
切口的钢制小圆片。V型部分被折起,形成图钉尖。虽然这种图
钉在英国不怎么流行,但在其他国家很受欢迎。
英国更常见的图钉是我放在文具收纳盒里的那种黄铜图钉,美国人称之为“拇指背”(thumbtack)。这种图钉顶端是个半球状
黄铜,球心向下焊接尖锐的钉尖。还有人说,图钉是德国火柴制
造商约翰·科尔斯滕(Johann Kirsten)于1902年至1903年间发明出
来的。其中一种说法是:在那之前,科尔斯滕(跟此前的很多人
一样,毫无疑问)只是用一根简单的直钉固定图纸。后来,他意
识到,如果钉子顶端稍大一些而且是平面的话,就不会那么容易
伤到手了。于是他敲出一块黄铜小圆片,并将钉子从圆片中间钉
入。不过,这个设计并未给科尔斯滕带来多少好处。虽然他也卖
了一些图钉给当地的工匠,但还是缺钱(很可能是因为他酗酒
——好像还曾叫马车把他从家里送去隔壁的酒吧,而他的孩子全
都在家挨饿),最后不得不把专利卖给工厂主亚瑟·林德斯泰特
(Arthur Lindstedt)。可惜,这个设计有个缺陷:稍一用力,顶
部的圆盘就会脱离钉子,严重影响了其商业潜力。总之就是不够
好。后来,亚瑟的兄弟奥托(Otto)接管工厂,让员工解决了这
个问题。1904年1月8日,奥托在柏林专利办公室为这个改良版图
钉申请了专利(专利号154 957 70E)。靠着改良版图钉,奥托赚
了一大笔钱,林德斯泰特工厂的每个员工每日都能生产成千上万
的图钉,然后出口到欧洲各地(亚当·斯密要是知道这事,一定很
骄傲)。科尔斯滕很快就被人抛诸脑后。
好吧,也没完全被人遗忘。2003年,为了纪念图钉发明100
周年,利兴[9]
城外一家小旅馆经营者克里斯塔·克特(Christa
Kothe)花钱立了一尊雕塑。雕塑既没有立在利兴镇中心,也没
有立在科尔斯滕工作坊附近,而是直接立在了旅馆外面。有人会说,整件事不过是旅馆的宣传噱头,而不是单纯为了纪念这个为
文具作出贡献的“英雄”。其实,这个雕塑不仅立在了错误的市
镇,甚至立在了错误的国家——而且,倘若真是为了纪念图钉发
明100周年,时间上也晚了十年,因为科尔斯滕并不是第一个发
明图钉的人,他的设计晚了好多年。
《牛津英语字典》中对图钉的解释是“用来将绘图纸固定在
板、桌面等平面上的平头钉”,例句引用的是1859年的一个文本
——F. A.格里菲斯的《炮兵男》(Artillerist's Man):
用图钉把它修得牢牢的……
我们还能找到更早的记录。《艺术科学登记簿》(The
Register of the Arts and Sciences)第三卷对图钉有这样的描述:
因此,如果能够把一个小图钉固定在圆心,那么画
出准确的半径会更简单、更精确。
从这段话中看不出所指的图钉是什么形状的,不过文中说它
小而精致,估计只是简单改良了一下用了很久的直钉。另外,这
段话中描述的图钉并不是用来固定图纸而是用来作辅助工具,以
便画出圆润的弧线。因此,那种图钉与我们如今熟知的图钉完全
不是一回事。这样看来,或许我们不该急于否定约翰·科尔斯滕。
不过,罗伯特·格里菲斯·哈特菲尔德(Robert Griffith Hatfield)
1844年写的《美国家庭木匠》(The American House-Carpenter)
有更加详细的描述:
图钉有一个小铜底,从下往上突出一根针。每个角
戳一个图钉,就可以把纸张固定在板上了。约翰·弗莱·希瑟(John Fry Heather)1851年写的《数学工具
论》(Treatise on Mathematical Instruments)中也有相似的描述:
图钉有一个黄铜平面,中间垂直立着一根钢针。
为表明他说的正是我们如今所知的图钉,希瑟还附了一张插
图。确实是我们熟知且喜爱的那种图钉。老约翰(约翰·科尔斯
滕)真可怜。不过,就像另一个约翰(约翰·瓦勒)至少能因为大
家认为回形针是他发明的而心怀慰藉一样,他应该也感到一丝安
慰吧,毕竟他的同胞被他感动,在他死后为他立了个不准确的雕
塑,还选择在错误的时间来纪念他。多“光荣”呀!
看起来,图钉是欧洲的历史产物,不过我的维洛斯-1377旋转
文具收纳盒第四格里放的却是美国的“美式图钉”(pushin)——
新泽西州的艾德温·摩尔(Edwin Moore)设计于1900年。摩尔在
摄影实验室工作,他对当时可用的图钉都不满意,一直想找个更
加简便的方法来悬挂需要晾干的相片:
“可是我发现用这个东西有很多不便,用它戳进相
片之后,不易拿稳,总是手指打滑,不是不小心撕坏相
片就是会在相片上留下红色指纹。而且洗照片的液体会
腐蚀钉子和金属铁帽,在照片上留下污点。”
摩尔的解决办法很简单,就是“给图钉加个柄”。小小的钢针
顶上戴着顶精巧的玻璃帽子。他还曾建议再把针顶弱化,“适当
装饰”一下。为此,他还做了个猪狗熊脑袋(图片不清晰)的小
模型来做阐释。离开摄影实验室之后,摩尔拿出112.60美元的私
人资金,开始经商,生产他设计的图钉。他晚上生产图钉,第二
天早上拿出去卖。接到的第一笔订单只有144个,赚了2美元。不
过他很幸运,接到的订单越来越多,没过多久就接到了来自伊士曼·柯达公司[10]
价值1000美元的大订单。接到订单后,他将赚到
的钱再次投入生产,同时加大力度做广告,宣传自己的产品,第
一支广告刊登于1903年出版的《女士家庭杂志》(The
Ladies'Home Journal),广告费高达168美元,他的公司因此迅速
腾飞。实际上,摩尔美式图钉公司至今仍在营业,主要生产“小
玩意儿”,例如带编号的圆头图钉(长长的细针柄上顶着一个球
形图钉头——我的维洛斯文具收纳盒第五格里就放着这些)、Pic-Sure-Stay(注册商标)牌和Snub-It(商标)牌的相框悬挂
钩、Tacky-Tape(注册商标)牌高温密封胶带,当然了,还有自
家的摩尔美式图钉(不过可惜,早期的玻璃帽图钉已经停产)。
如今,摩尔美式图钉有塑料头的、铝头的和木制头的,还有一种
细图钉(Thin Pin,扁平版的美式图钉,可以弯曲90度后夹资
料,因而不用把纸戳穿)。
与欧式图钉相比,美式图钉有不少优点。因为加了“柄”,美
式图钉更加容易取出,图钉针部被完全戳进平板的时候尤其如
此。1916年版的《大众机械》(Popular Mechanics)杂志曾记
载,有人试图设计出一种新图钉来解决这个问题:……带半圆形柄,柄尾在图钉头部形成圆孔。图钉
的圆头可以一半大一半小,那样柄尾可以与图钉头贴
合,形成闭合的圆孔。
这个设计似乎过于繁杂,而且还是没有脱离“给图钉加个
柄”这个层面,更何况美式图钉已经用更简单的方法解决了这个
问题(虽然美式图钉的造型决定了它无法与其戳入的平面齐平,因此不适合用在狭窄过道里的布告板上,因为路过的人一个不小
心就会刮落用图钉戳在那的A4纸,可能会导致一些小问题)。
有些文具会造成意外伤害,老式图钉也存在危险,美式图钉
则比老式图钉安全得多。老式图钉掉到地上往往针尖朝上,就等
着你不小心踩上去,直接戳进脚底(而你还不知道是什么情况,痛得直叫唤,惨兮兮地单腿跳到附近的椅子上坐下,拎起脚来才
发现原来是图钉戳进了肉里)。而美式图钉头部较小,针部细
长,落在地面上不太可能像老式图钉那样尖端朝上,应该会横躺
着。要是当初RC哈米特屠宰有限公司用的是美式图钉多好,那样
南清福德(South Chingford)的多丽丝·尼科尔斯(Doris
Nichols)女士就不会有那次惨痛经历了。1932年6月18日,尼科
尔斯女士在当地肉铺买了一只鸡、五个猪肉派。当晚,她正开心
地享用着猪肉派,突然嘴里一阵钻心的疼痛,拿手去掏,竟取出
来一根图钉。接着她的喉咙开始红肿发炎,看过医生之后还是不
能进食。《泰晤士报》一则报道中说“至6月22日,她的病情已十
分严重。6月23日及24日,她还出现吐血症状”。后来还有一则报
道,是我见过关于图钉的描述中最可怕的一句话“6月25日,她排
泄出一根图钉”。
肉贩承担了相关责任,但声明这种事故“随处都有可能发
生”。他解释说,可能有人“拆台布的时候取出了固定台布用的图
钉,忘了带走,而送猪肉派的人没留心,把猪肉派放在了图钉
上”。可想而知,尼科尔斯要花上不少时间才能结束这段痛苦,接下去那几个月,她整整瘦了近14磅。同年11月,该案件庭审,尼科尔斯的医生布莱恩·布克利·夏普解释说:“她本来就很容易精
神紧张,这次经历这么可怕的事情,很可能让她极度不安。”最
终,麦克诺顿法官判给尼科尔斯女士200英镑赔偿金,麦克诺顿
表示“没有什么比吞下一个图钉更让人不快,不论是谁,一旦经
历这种事,很难忘记”,但同时,他也承认“这纯粹是个意外,猪
肉派本身也没有错”。
我的维洛斯1377-旋转文具收纳盒最后一个分格里满满地放着
24个不锈钢纸夹,跟瑞克的Supaclip纸夹(Rapesco Supaclip)推
夹器相配套。瑞克推夹器结合了佩斯(Pez)推夹器和索尼克
(Sonic)螺丝刀的优点,是一个透明的手持设备,使用时推动弹
簧拇指触发器即可。夹钳状的金属纸夹从推夹器口出来时,纸夹口会被撑开,牢牢地夹住纸张。纸夹可手动取下,反复使用。瑞
克认为其纸夹“新颖独特、独一无二”,而且深信有很多人想抄袭
该推夹器:
告别回形针吧,注意辨别伪劣仿品。Supaclip(注
册商标)40推夹器最多可夹40张纸——伪劣仿品无法做
到这一点。
或许瑞克纸夹推夹器这么多疑是有道理的。有个问题他们被
问了太多次,最终不得不将它列进常见问题(FAQ):
问:你们的纸夹适用于别的推夹器吗?
答:也许能用,但是会出问题。
1946年3月14日,瑞斯·皮奇福德有限公司(Rees Pitchford
Co. Ltd)注册了维洛斯商标,旗下产品有:
非摄影装备专用的胶黏材料(文具)、油画笔、办
公必需品和电器(非家具)、打印机。小刀、堆垛机、冲压机或类似产品不在销售范围内。
不过,维洛斯这个品牌在注册之前就已存在一段时间了。瑞
斯·皮奇福德有限公司的前身是弗兰克·皮奇福德公司(Frank
Pitchford Co.),成立于20世纪早期,20世纪30年代末改名为
瑞斯·皮奇福德有限公司。维洛斯品牌兴盛了多年,订书机上、卷
笔刀上、打孔机上都印着维洛斯的经典标志“V”。可惜,维洛斯
最终还是跟其他文具品牌一样,于2004年被企业收购,其商标被
分配给亚柯品牌集团(ACCO Brands)。亚柯品牌集团听上去籍籍无名,但其实是数一数二的办公文
具供应商。一直以来,亚柯品牌集团逐步吞并别的公司,将其文
具品牌收入囊中。该集团1903年成立,当时名为美国文具夹公司
(American Clip Company),旗下有威尔逊·琼斯(Wilson
Jones,成立于1893年,发明了3环活页夹)、斯温莱因
(Swingline,成立于1925年,为装订类文具第一品牌,办公文具
如订书机、打孔机、修剪机等领导品牌)、通用装订公司
(General Binding Company,成立于1947年,其装订与层压设备
供应全球领先)、蓝格赛(Rexel,专注设计与创新70年,蓝格赛
旗下产品囊括了各式碎纸机、修剪机、多款文件夹,还有各种案
头办公用品和工具)、德尔文铅笔(Derwent Pencils,“我们从
1832年就开始在坎布里亚郡造铅笔了,我相信这门艺术已在我们
手中臻于完美”)以及其他品牌。
就这样,维洛斯品牌从此不复存在,没入一家“其貌不扬”的
跨国公司。维洛斯一名虽然还在,也不过是聊胜于无。蓝格赛的
打眼机系列产品仍然使用维洛斯这个名字,但是这样一来,原本
一家生产各类基础办公用品和必需文具用品的公司,沦为杂货店
供应商。我对杂货店没兴趣,我只对文具感兴趣。不过,这要紧
吗?我在伍斯特公园的文具店里发现那个旧盒子之前,压根没听
说过这个品牌,为何要在意它的历史?可是,我对维洛斯了解得
越多,就越想了解其他文具公司,还有那些我甚至从未听闻过的
公司。除了维洛斯,必定还有其他品牌,是哪些品牌呢?这些文
具品牌以自己的方式成为我们文化遗产的一部分,它们一度广为
人知,最终却销声匿迹,几乎无迹可寻。于我们而言,如今众所
周知的品牌,未来是否也将如它们一般被人遗忘?除此之外,我
还关心人,那些藏身于我们司空见惯的文具背后的人。他们的生
活,他们身上的往事。他们是谁?他们的种种经历到底如何?我
想弄明白。
[1]高街:high street,一个城镇的主要商业与零售街道。
[2]佛乐斯:Fowlers Stationers。[3]W. H.史密斯:W. H. Smith是大型连锁零售店,出售各种书本、文具、杂
志、报纸等商品。
[4]希尔维恩:Silvine,一个英国文具品牌,由英国约克郡的辛克莱文具店
(Sinclairs Stationers)创立。
[5]麻木:原文是法文blasé,意思是“感觉麻木的,感到乏味的,厌倦一切的。”
[6]早期办公室博物馆:Early Office Museum。
[7]BI挪威商学院:一所得到国际承认的私立大学,位于挪威首都奥斯陆,成
立于1943年,其标志BI来自学院原名Bedtifts Konomisk Institute。
[8]利器:The Evolution of Useful Things。
[9]利兴:Lychen,德国勃兰登堡州的一个市镇。
[10]伊士曼·柯达公司:Eastman Kodak Company,简称柯达公司,曾是世界上
最大的影像产品及相关服务的生产和供应商,总部位于美国纽约州罗切斯特市。第二章
关于人的一切,都是笔教我的动笔写书之前,我同出版商签了一份合同。这是规矩。并非
我们不信任彼此,只是,光握个手点个头还是不太妥当,签份合
同对双方都有好处。这本书讲的是文具,因此,我在签字时倍感
压力,因为我想确保签字时用对笔。
但什么笔才是“对的笔”呢?我琢磨了半天。一开始我想到了
钢笔,它给人以成熟之感。我要用宝蓝色钢笔水签上我的名字。
不过这样好像有点浮夸,而且我总觉得钢笔有些刮纸。用钢笔不
是我的风格。中性笔墨水颜色又太鲜艳,看着不稳重。我越想越
觉得,只有一个选择。其他人可能会选择比较华丽或昂贵的笔,但我不。我想找的笔要不张扬但很经典,要很权威,要简单而又
不平凡。那就是比克水晶(BIC Cristal)圆珠笔。
对许多人而言,圆珠笔就是比克水晶。我们对这笔再熟悉不
过了,可大部分人竟不知其真名。不过,要叫它“比克水晶”又未
免略显矫情。在数百万人眼中,它仅仅是支“比克比罗(Bic
Biro)[1]”,但事实上,比克圆珠笔和比罗圆珠笔原本分属两家公
司,双方官司纠纷不断,直到最后通过收购和联姻,两家才握手
言和。
1951年,马塞尔·比克(Marcel Bich)在法国发售比克水晶圆
珠笔。他之前居住在意大利,20世纪30年代初,搬去法国。在法
国,他和爱德华·比法尔(Eduard Buffard)在一家附属于英国斯
蒂芬斯墨水(Stephens Ink)公司的办公用品公司上班。二战结束
后,他和比法尔在巴黎市郊的克利希[2]
买了间小作坊,开了一家
PPA(La société Porte-plume, Porte-mines et Accessoires)公司,比法尔任生产经理,比克则任总经理,他们开始为当地钢笔公司
生产配件。20世纪40年代末,有订货方开始向他们询问一种新产
品:圆珠笔。比克迅速意识到,这种新的书写工具发展前景广
阔,因此决定自行研发一款圆珠笔产品。
当初在斯蒂芬斯墨水公司工作时,比克结识了商人让·拉佛蕾斯(Jean LaForest)。拉佛蕾斯有家小笔厂。1932年,拉佛蕾斯
跟同事让·皮侬(Jean Pignon)一起申请了圆珠笔机械装置专利。
比克发现,当时市面上的圆珠笔普遍存在一个问题:墨水不好,不是会漏就是会弄脏纸,要么就是在笔杆里干涸掉。因此,比克
跟高-布朗康(Gaut-Blancan)公司合作研发了适用于圆珠笔的新
型墨水。基于拉佛蕾斯和皮侬的成果,比克设法解决了当时圆珠
笔存在的各种问题,其产品远远优于同时期涌进圆珠笔市场的竞
争对手。PPA公司设计团队以传统六边形木质铅笔为模板,最终
设计出如今我们熟知的圆珠笔造型。1950年年底,新笔开始发
售。
我们熟知的“比克(Bic)”品牌取自马塞尔·比克的姓——
Bich,略去了字母“h”。这款笔最初由PPA公司发售(比克公司
——La société BIC两年后才成立),共有五种颜色可供选择,除
普通的黑色、蓝色、红色和绿色之外,还有一种紫色笔——用
来……我也不清楚,用来做特殊标记吧。此外,比克系列圆珠笔
分三款:一次性比克水晶圆珠笔(售价60旧法郎,相当于如今的
1.50英镑)、可换芯的不透明圆珠笔(售价100旧法郎,相当于如
今的2.50英镑)以及奢华款格状纹饰圆珠笔(售价200旧法郎,相
当于如今的5英镑)。综合看来,可换芯的不透明圆珠笔要比一
次性比克水晶圆珠笔划算,可是人们更喜欢一次性比克水晶圆珠
笔,用起来很方便,仅一年时间就售出250万支。
接下去几年,比克公司开始大规模开展营销宣传活动,广
播、纸媒、影片全方位推出广告。1952年环法自行车赛期间,比
克公司租了一辆厢式货车,全程跟随自行车手,车顶放着一个巨
型比克水晶圆珠笔模型。街道两边挤满了观赛人群,现在看来,当时那辆货车用广告语说就是“绝佳方案”,宣传活动颇有成效。
截至1958年,比克公司圆珠笔日产量高达百万支。从那以后,每
逢环法自行车赛,比克公司都会开展宣传活动。起初,圆珠笔笔尖滚珠采用不锈钢材质,1961年改用碳化
钨。这样一来,圆珠笔公司就能够生产出更精细的笔尖。为了跟
标准1毫米笔尖圆珠笔区别开,新推出的0.8毫米笔尖的比克水晶
重新进行设计包装。在那之前,比克公司新近确定明黄色为公司
产品主色调,因此0.8毫米笔尖的比克水晶也以明黄色为包装的主
要颜色。这个颜色一直沿用至今,后来,其他圆珠笔生产商也用
明黄色来区别细线笔与粗线笔。为了宣传0.8毫米笔尖的圆珠笔,比克公司聘请平面设计师雷蒙德·萨维尼亚克(Raymond
Savignac)设计了一个吉祥物——“比克男孩”,一个小男孩把一
支笔藏在身后(小男孩的脑袋刚好也是圆圆的碳化钨)。这个形
象如今仍然在使用。
比克水晶圆珠笔的设计借鉴了传统木质铅笔的设计,不过要
追根溯源的话,比克水晶的设计可以一直追溯到人类文明的源
头。30000年前,人类在墙上和黏土上做标记,以此来探索周围
的世界。最早的洞穴壁画十分简单,就是用手指在黏土上画出来
的。后来,经过编撰规整,这些图像慢慢变形,接近于文字。人们开始用简单的工具画这些象形字符,用芦苇秆在软泥板上写出
楔形文字(这种原始的书写体系由美索不达米亚人发明于公元前
4世纪,“楔形”这个说法来自拉丁词语“cuneus”,意为“楔子”)。
在埃及,人们用煤烟灰和水做成墨水倒进芦苇刷,然后在莎草纸
上写字。渐渐地,芦苇刷被遗弃,取而代之的是芦苇笔——把中
空的芦苇秆一头削尖,尖端正中劈开一道小口,形成笔尖;墨水
从芦苇秆另一端倒进去,淌到笔尖;类似于钢笔。
公元6世纪左右出现了羽毛笔。早先的芦苇笔书写笔画较
粗,莎草纸这样的书写材料表面粗糙,用芦苇笔在上面写字没问
题。但书写材料变得越来越平滑,例如羊皮纸和牛皮纸,在这些
纸上写字笔画要更精细。羽毛(通常是鹅毛)杆比较柔韧,因此
笔尖可以削得更尖,也不会像纤维材质的芦苇那么容易劈裂。公
元624年,塞维利亚的圣伊西多禄[3]
(Saint Isidoro)对羽毛笔
(Pinna)和芦苇笔(calamus)都作了描述。这是关于羽毛笔的
最早记录。从他的描述中可以看出这两种笔都有人用:
抄写员用羽毛笔和芦苇笔把文字记录在纸上。芦苇
笔用植物制成,而羽毛笔用的是鸟的羽毛。笔尖被劈开
一道口,而笔杆保持完整。
圣伊西多禄还解释了这两种笔的称呼由来:
芦苇笔叫“calamus”,是因为笔杆内放有墨水,而出
于某种原因,水手们用“calare”来表示“放(to place)”。
羽毛笔叫“pinna”,这个词来自“hanging(pendendo)”,意思是“飞翔”;而羽毛笔,如上所述,用的正是鸟的羽
毛。
羽毛笔一直到公元9世纪才被金属笔尖取代,在那之前,人们一直都在用羽毛笔。这一点足以证明羽毛笔是十分好用的书写
工具。早在罗马时期就已经出现了用金属笔尖的笔,写出来的笔
画跟羽毛笔同样精细且富表现力,不过这样的笔十分稀罕,因为
那时要造出这样的笔尖实属不易。和羽毛笔相比,芦苇笔和原始
的金属笔都有一个优点,那就是可以在笔杆内存储少量墨水。用
羽毛笔写字需要不停地蘸墨水,这样不仅书写缓慢,而且笔画总
是中断,不够连贯。
公元10世纪,哈里发[4]
穆仪兹[5]
下令研发金属笔,有人认为
那就是钢笔的蓝本。据法蒂玛王朝史学家卡迪[6]
962年所著的
《布道书、旅途伴侣、停留之地及行政法规》(Kitab al-Majalis
wa'l-musayarat wa'l-mawaqif wa'l-tawqi'at)记载,哈里发当时的描
述是要发明出“一种自带墨水存储器的笔,书写时不需要依赖墨
水盒”,笔杆中装满墨水,写完字后“墨水就变干,书写者把笔收
进袖子或随便放在哪里,都不会留下墨渍,墨水也完全不会漏出
来。只有需要让墨水流出或想要写字时,墨水才会流出来。”卡
迪问穆仪兹有没有可能造出这种东西,穆仪兹说:“只要真主愿
意,一切皆有可能。”
短短几天,工匠就“用金子做了一支笔”,不过这支笔“出墨有
点多”,哈里发下令改进,新笔要“就算在手里颠来倒去也不漏一
滴墨水”。卡迪明显被这支笔感动了,他说他从中看到——
(它是)一个完美的道德模范,因为在人需要它的
时候,它便奉献自身所有之物,做些有用的事情。它的
诞生便是为了写有用的东西。真正想要它的人只会从它
那里获益,只有真正得到它认可的人才能召唤出墨水,否则一滴墨水也不会流出来。
可惜,对于这支笔如何评判人的品性卡迪只字未提,也没有
任何细节可以说明这支笔是怎么造出来的。整个16世纪,人们都在不断尝试,试图研发出自带墨水存储
管的笔。莱奥纳多·达·芬奇的《大西洋古抄本》(Codex
Atlanticus)中有张1508年的插图,图中的笔自带圆柱形墨水管,管顶有盖封口,防止墨水泄漏。1632年,瑞典瓦萨王朝国王古斯
塔夫·阿道夫二世(Gustav Adolph II)收到一支自带墨水管的银
笔,续墨之前能连续书写长达两个小时。丹尼尔·斯温特(Daniel
Shwenter)1636年出版的《数理物理学之趣》(Deliciae Physico
Mathematicae)中描述了一种羽毛笔,笔内嵌有另一根羽茎。内
嵌羽茎也会装满墨水,并用软木塞封口。1663年,塞缪尔·佩皮斯
(Samuel Pepys)记得自己曾收到威廉·考文垂(William
Coventry)的信,“信中附有一支银笔,考文垂保证该笔可装墨
水。这非常有用。”后来,佩皮斯曾点着小摊上买来的蜡烛,借
着光在伦敦桥下给汤姆·哈特(Tom Harter)写信,信中说他“从
未想到随身带的笔、墨水和蜡竟然如此有用”。写这封信的时
候,用的说不定正是考文垂给他的那支银笔。
截至18世纪早期,能够连续书写长达12小时的金属笔尖“耐
用”笔陆续研发成功。不过,这样的笔设计繁杂、墨水容易泄漏
而且生产成本高,因此羽毛笔仍是主流。直到19世纪中期,原始
的羽毛笔被带金属笔尖的羽毛笔——蘸水笔——所取代。
19世纪,生产工艺水平提高,生产出来的笔尖较以往更精细
灵巧,所以金属笔尖渐渐风靡。金属笔尖寿命远长于羽毛笔尖,而且成本低廉,可大规模生产。人们将金属笔尖嵌进红木笔杆或
银笔杆,一旦笔尖磨损,换掉笔尖即可。不过,有些人嫌金属笔
尖太尖锐,刮纸。维克多·雨果认为这种笔简直就是“针”,弃之不
用;法国作家兼批评家儒勒·雅南(Jules Janin)更是称之为“一切
邪恶的根源”,他说:“钢制笔尖这种现代发明让我们很不舒服。就像被
逼着爱上这个浸在毒液中、小得几乎看不见的匕首。笔
尖尖锐得像把剑,两侧开锋,好似造谣者的毒舌。”
可惜,雨果和雅南偏爱的羽毛笔还是渐渐消失了。
1809年,派更·威廉姆森(Peregrine Williamson)在巴尔的摩
申请了“金属书写笔”专利。不过,世界钢笔尖生产之都应该是位
于英格兰的伯明翰市。1822年,约翰·米歇尔(John Michelle)研
发出一套设备,开始批量生产钢制笔尖。6年后,约西亚·梅森
(Josiah Mason)开设了一家工厂,很快梅森就成了英国最大的
笔具制造商。截至19世纪中期,全世界半数以上的钢制笔尖均出
产于伯明翰。这些批量生产的笔尖成本低廉、使用寿命长久,所
以在学校很畅销,直到20世纪后半期(甚至直到20世纪80年代,我上的小学里,一些教室的桌面上仍有墨水池)。不过,钢笔尖
蘸水笔虽然取代了羽毛笔,但是它有着跟羽毛笔一样的缺陷:写
几笔就要蘸一下墨水。
早期,钢笔管内墨水一旦用完,需要用滴管或移液管从墨水
瓶里吸墨水滴进钢笔吸水管。滴管由一根细长的玻璃管和套在一
端的橡胶吸球组成。这就意味着,你得时时刻刻把滴管抓在手
中,可是滴管玻璃十分脆弱,一不小心玻璃就碎了。渐渐地,人
们用自带储墨橡皮囊的“自来水笔”取代了滴管。
1892年,德国人雨果·西格特(Hugo Siegert)也设计了一种
给钢笔充墨水的装置,可惜从未流行。他想“将墨水瓶与笔杆连起来”,所有的笔都通过橡皮管连接着巨大的墨水瓶,瓶口有个
橡胶吸球,挤压橡胶吸球可以把墨水抽运进笔中。西格特解释
说,这样“墨水瓶可以连接的橡皮管不止一根,那样就可以同时
给很多只笔供墨。”我想不通,这样的设备为什么没流行起来。
一个巨大的中央墨水瓶通过橡皮管同时为一整个办公室的笔供
墨,看上去肯定超酷,就像是特里·吉列姆(Terry Gilliam)执导
的《妙想天开》(Brazil)里的东西。如果你在办公室里上班,请把这种设备推荐给你的上司或者管文具的人。我们得让这东西
从设想变成现实。
直到1884年,才出现第一支销售成绩出色的钢笔——刘易斯·
爱德森·华特曼(Lewis Edson Waterman)设计的理想牌钢笔。华
特曼1837年出生于纽约,只接受过基础教育,但是他当过老师,推销过书,还卖过保险。他应该是在做保险期间产生了改进钢笔
的想法。当时,他正要跟客户签一单重要的保险合同,钢笔却在
这时候漏水了,在关键文件上滴了个大墨斑。于是他去重新准备
合同,一会儿工夫,等他回来时,客户已经走了。华特曼当即下
定决心,坚决不能再出现这样的失误。
故事听上去很有意思,但实不可信。老式钢笔网站(Vintage
Pens)的大卫·尼什姆拉(David Nishimura)曾研究过华特曼公司
的宣传推广资料。1904年,华特曼公司内部出版的《钢笔先知》
(Pen Prophet)一期杂志中有篇文章,连篇累牍地详述了公司的
创立故事。大卫·尼什姆拉一直找到1921年(距离刘易斯·华特曼
逝世已有20年)的部分,才看到这个故事。因此,尼什姆拉推
测,为了将华特曼塑造成像吉米·史都华(Jimmy Stewart)那样谦
卑朴实、务实可靠的人,华特曼公司广告部编造了这个故事。
华特曼想设计的笔要能“让墨水稳定流畅地均匀流出”笔尖。
笔内有橡胶墨水囊,钢笔尖有深切口,依靠重力作用和毛细作
用,墨水就能顺利从笔尖流出。以早期设计理念来看,华特曼的
设计十分简单。《艺术协会杂志》(Journal of the Society of
Arts)曾刊登詹姆斯·马金尼斯(James Maginnis)1905年发表的一次演讲。詹姆斯·马金尼斯说“理想牌(Ideal)墨水的用法彰显
了简约的本质”。因为设计简约、制作精良,这款笔迅速热卖,畅销不止。不过两三年光景,这款笔的产量就从每周36支蹿至每
天1000支。2006年,刘易斯·爱德森·华特曼的名字入驻美国国家
发明家名人堂(US National Inventors Hall of Fame)。名人堂网
站上关于他的简介这样写道:“据说,有一次,华特曼在跟客户
签一份重要保险合同,钢笔质量太次,墨水滴漏在文件上,他去
换笔时客户离开了。为此,华特曼发誓一定要研发出更好的书写
工具。”呃……呸!
1913年,派克笔公司推出“按钮吸墨(button filler)”系统。
这个系统十分简单,其别致之处在于,吸墨管顶部有个按钮。将
钢笔尖没入墨水后按下按钮,吸墨管内的金属条会压迫内部吸墨
胆,松开按钮后,墨水就吸满了。此外,派克笔公司还推出新
款“折合刀(Jack Knife)安全笔”——钢笔套设计为两层,以防漏
墨。派克后来写到这支笔时说:“顾客被吸引,因为它新奇;买
它,因为它实用。”
派克笔公司那段时期的钢笔大多相当朴素(主要由黑色硬质
橡胶制成),直到1920年,公司职员刘易斯·特贝尔(Lewis
Tebbel)给派克提出一个小建议:我们的产品设计一直针对普通
办公人员,为什么不面向更高层次的消费群体呢?据传,特贝尔
和派克两人从派克笔公司的办公大楼俯瞰街道,数车流中的大型
豪华轿车。当时,经济着实低迷,但仍有人买得起豪华轿车,那
么高端钢笔——卖得更贵——肯定也有市场。
特贝尔设计的就是后来被称为“大红笔”(Big Red)的派克多
福笔(Parker Duofold)。多福笔由橘红色硬质橡胶制成,零售价
高于其他派克钢笔,上市不久就成了身份的象征。之后,多福笔
还出了其他色系(包括“摩登绿”、“中国黄”、“翡翠绿”、“深海绿
珍珠”)。这些颜色的名称似乎都在强调这款笔品位奢华。不
过,1933年,派克笔公司发行派克真空笔,墨水容量几乎是多福
笔的两倍,笔杆由深浅两色赛璐珞材料制成,透过笔杆可以看见墨水余量。多福笔渐渐被真空笔取代。不过,最成功的派克钢笔
当属继真空笔之后推出的“派克51系列”。
“派克51系列”钢笔于1941年上市,既有前瞻性(1951比1941
多出整整十年),又富怀旧色彩(派克51于1939年试制成功,当
年正是派克笔公司成立51周年)。1931年,派克笔公司推出自己
的Quink牌速干墨水,后来又研制出更好的速干墨水(“即写即
干”),而且不止一种颜色(“印度黑”、“突尼斯蓝”、“中国
红”和“泛美绿”)。可惜,这种墨水会腐蚀橡胶墨水囊和赛璐珞笔
杆,而当时市面上绝大多数钢笔用的都是这两种材料。因此,派
克51系列钢笔笔身采用了透明合成树脂材料(当时用作航空材料
的一种透明塑料),能够抵抗墨水腐蚀。笔头为铂钌
(Plathenium,铂金与钌的合金,连接着14K黄金笔尖)。这
种“非常珍贵的金属笔尖”意味着“书写几小时之后,笔尖经过磨合
变得完全契合你的写字风格,书写流畅——此后数十年如一
日。”
如果一个体重200磅的男人用新款派克51钢笔写
字,力道深厚,写上几个时辰,从此,这支笔写出的字
必然充满阳刚之气。而如果用它写字的是个身量纤纤的
小姑娘,那么这支笔从此写出的字必定娟秀清丽。一看
字就能知道笔的主人如何。
派克51系列钢笔笔身呈流线型,由设计师马林·贝克(Marlin
Baker)、盖伦·赛勒(Gaylen Sayler)和弥尔顿·皮库斯(Milton
Pickus)在乔治·派克之子肯尼斯·派克(Kenneth Parker)的指导
下,模仿火箭和轰炸机(派克公司在广告宣传中强调派克51与P-
51野马式战斗机相似,但是两者并无实际联系)的外形设计而
成。此外,派克51系列钢笔一改传统的外露笔尖,转用暗尖,外
加笔嘴护套。此设计一出,立成经典,曾在包豪斯大学任教的拉
斯洛·莫霍伊-纳吉称之为“我们这个时代最成功的实用小物设计之
一”,赞赏有加,称之“轻巧、便利、造型优美、低调且相当实用”。
美国加入二战后,(美国)战时生产委员会将有限物资调配
给军方,派克钢笔的生产受到限制。因战事,其他钢笔公司纷纷
减少宣传,派克笔公司却加大了宣传力度。这样一来,派克笔公
司接到的订单要花费几年时间才能完成。公司广告宣传方对此作
出的解释是“派克51系列钢笔如今只能定量配给经销商。可是,这并不妨碍您去经常惠顾的商店预定我们的钢笔”。
拉斯洛·莫霍伊-纳吉对派克51系列钢笔赞誉有加,而另一位
拉斯洛则对钢笔没什么兴趣。这位拉斯洛·比罗是一位犹太牙医的
儿子,1899年出生于布达佩斯。一战爆发后,比罗于1917年在一所军官学校登记入学。一战结束后,比罗离开军校,跟随哥哥捷
尔吉学习医药。上大学期间,比罗对催眠术很感兴趣,跟哥哥一
起发表了许多关于催眠术的文章。除了演讲之外,比罗也注重实
践论证。尚未毕业,他就离开了学校(后来,他写道:“我是匈
牙利第一个认真研究实际催眠术应用的,靠这个我赚了很多钱,都没心思继续学医药了。”)。
次年,比罗频繁易职,做过保险推销员、图书出版商、石油
进口公司员工,从未在一个职位上久留。在石油进口公司工作
时,他赚了足够的钱,从朋友那里买了一辆二手的布加迪赛车,打算参加两周后在布达佩斯举办的竞赛(尽管他根本不会开赛
车)。他学开车时,发现换挡的离合器用着很不顺手,于是决定
自主研发自动变速箱。这并非比罗的第一项发明,早前他曾在其
父的设计基础上设计过“自来水钢笔”,通过管子将水引入笔杆
中,溶解固体墨芯,形成墨水,这支笔也申请了专利;他还发明
过洗衣机。这些发明一个也没带给他了不起的成就,可是,他一
会儿研究这个,一会儿研究那个,换来换去,根本没空深入研究
一个固定的领域。比罗跟他的一位工程师朋友在一起研究了一
年,总算设计出一个还算令人满意的自动变速箱。他们将设计签
给了通用汽车公司,对方答应每月支付给他们每人100美元(相
当于现在的1025英镑),为期5年。可是,这项设计从未投入生
产。
离开石油进口公司后,比罗成了《伊劳拉周报》(Elore)的
记者。有一天,他去参观报社的文印室,机械运转,屋内温度升
高,他的百利金钢笔开始漏墨。看着滚筒印花机,他开始思考能
否用同样的原理设计出一种笔。据传,1936年的某一天,比罗正
坐在一家咖啡馆里思考这个问题,他遇到一个难题:圆筒(就像
印刷机用的那种)只能朝着一个方向滚动,可笔尖要能向任意方
向转动。一时间,他一筹莫展,干坐在那里看街上小孩玩弹珠。
有个弹珠从一滩尿上滚过,在大理石地面上留下一道痕迹;“解
决方案顿时如闪电般闪现在我脑海中:球!”。想到用球做笔尖这个主意的不止比罗一人。马萨诸塞州的约
翰·劳德(John Loud)曾为其设计的圆珠笔申请专利,这支笔“除
其他用途外,最大的特点是能够在粗糙的表面书写,例如木头、粗糙的包装纸等”。随后,不少设计师都注册了类似的设计,不
过大多数笔尖都相当大,只有两款比较特别,值得注意,分别是
拉佛蕾斯和皮格诺与马塞尔·比克合作设计的圆珠笔,还有保尔·
艾斯纳(Paul Eisner)和文泽尔·克利梅斯(Wenzel Klimes)1935
年出售的Rolphen滚笔。可惜,这些笔不太靠得住,不是漏墨水
就是出墨不畅。有些厂家也像比罗那样,费尽心思改进设计,既
考虑过从笔的工作原理入手,也想过换种墨水。
拉斯洛联系了他的哥哥,当时,他哥哥已经成了牙医。捷尔
吉学过化学,因此拉斯洛请他负责为自己的笔研发墨水。捷尔吉
便拜访了一位应用化学教授,说他想要一种“在笔芯中保持流动
性,一接触到纸面就干的”墨水。教授说这种墨水根本不可能存
在,“这是两种染料。一种干得快,一种干得慢。你想要墨水自
己想干就干,不想干就不干?这样的墨水不存在,也不可能存
在。”此后6年,比罗和哥哥捷尔吉一直坚持不懈地试验,想证明
教授说的不对。
在此期间,比罗仍在报社兼职,每月也从通用公司获取酬
劳。可是,研发圆珠笔样本需要投入巨额资金,仅靠这两项收入
还远远不够。比罗的童年挚友厄姆·格勒特(Irme Gellért)慷慨资
助,可比罗还是意识到:要想吸引更多投资,必须制造出可靠的
实证样本。可到目前为止,那些样本要么漏水,要么根本不能
用。格勒特和捷尔吉见了许多潜在投资人,每次捷尔吉与人谈话
时,格勒特就偷偷在下面试用圆珠笔。如果笔是好的,格勒特就
拿给投资人看;如果笔不能用,他就假装没带笔,与对方约定后
续会议,并保证下一次一定带笔。
有一天,比罗和格勒特去南斯拉夫见银行家吉列尔莫·维格
(Guillermo Vig)。他们提前到达酒店,在接待处填写登记表
时,用的是自己研发的圆珠笔模型(找出了一根能用的)。旁边的一位老者看到了他们用的笔,便向他们咨询。他说自己叫胡斯
托将军,来自阿根廷,对工程学很感兴趣。于是,比罗和格勒特
去了老者的房间,向他详细介绍笔的情况。胡斯托相信这支笔在
阿根廷会很有市场,并说如果比罗和格勒特愿意,他很乐意帮他
们安排办理去阿根廷的护照。为了进一步敲定细节,他们约定几
个月后在巴黎的阿根廷大使馆开一次后续会议。后来,他们顺利
地见到了维格,与之签订了一份分销协议,每年在巴尔干半岛销
售4万支左右圆珠笔。会后,他们跟维格说了阿根廷老者的事
情,还给他看了对方名片。维格告诉他们,这个老者其实是阿根
廷前任总统阿古斯丁·佩德罗·胡斯托将军。他到南斯拉夫来,是
为促进两国贸易交流。
由于意识到该国排斥犹太人的情绪越来越激烈,比罗决定在
年底之前离开匈牙利。1938年12月31日,比罗来到法国,可是他
在法国看不到未来(再说他的签证也要过期了),于是他1940年
去了阿根廷,第二年他哥哥也去了。在法国,他哥哥旧时一位病
人的丈夫路易斯·朗(Luis Lang)跟他合伙开了一家“比罗有限责
任公司”,1942年生产出第一支笔(the Eterpen)。可是,墨水仍
然是个问题——墨水会变干,笔用不起来,笔一坏,客人就会来
退货。公司资金本来就不多,很快便消耗殆尽。于是朗向他的律
师求助,对方介绍他认识了亨利·乔治·马丁(Henry George
Martin)。
马丁1899年出生于英国伦敦,1924年移居阿根廷。朗给他展
示了圆珠笔,马丁对这种笔颇感兴趣,于是以投资方代表的身份
买下了51%的股份。马丁把比罗设计的特许使用权卖给了美国新
近建立合作关系的永锋公司(Eversharp)和埃伯哈德·发贝尔
(Eberhard Faber)。此外,1944年,马丁和迈尔斯航空公司的弗
雷德雷克·迈尔斯(Frederick Miles)合伙在伦敦开了一家迈尔斯-
马丁笔公司。回到阿根廷后,美国商人密尔顿·雷诺兹(Milton
Reynolds)找到了马丁,他听说了圆珠笔的事情,想得到圆珠笔
在美国的经销权。可是,马丁刚刚把特许使用权卖给了永锋埃伯
哈德·发贝尔公司。于是,雷诺兹决定自主研发生产一款圆珠笔,并抢在永锋埃伯哈德·发贝尔公司之前在美国发售。
1945年10月29日,雷诺兹率先在美国发售“雷诺兹国际”圆珠
笔——第一支在美国销售的圆珠笔。他跟纽约的金贝尔斯百货商
店签署了独家销售协议,并在《纽约时报》上刊登了“这支将引
发书写改革的神笔”上市的消息,宣称“这支钢笔卓越超凡,是微
粒时代的奇迹,您曾读过有关它的介绍,心怀好奇且期待已
久”,可以连续用两年不必吸墨(雷诺兹将这款笔称为“钢笔”可能
令读者费解,不过,那时候只要是笔杆中储墨的笔都称作“钢
笔”——像圆珠笔这样的新型笔具,只有等发展到一定程度,才
会出现更加准确的新名称)。同样,这款笔也附有保修说明:
自购买日起两年内,如“雷诺兹国际”品牌笔出现书
写故障,消费者可将笔退还至金贝尔斯百货商店,我们
承诺立即退款。
虽然这款笔的零售价高达12.50美元(相当于现在的160美
元),雷诺兹还是成功超越永锋埃伯哈德·发贝尔公司,获利颇
丰。据《纽约客》(New Yorker)记载,该笔发售当天清
晨,“5000人云集商店门口,只等开门便蜂拥而入。警察局紧急
调动了50名警察到现场控制人群。”当天,整整卖出了1万支“雷
诺兹国际”品牌笔。之后3个月内,销售数量突破百万。事后,雷
诺兹表示,首次发售成功的关键是选择了正确的时机,“我知
道,这支笔要想成功,必须在1945年圣诞节前上市。上市时机必
须掌握好。当时,人们期待看到战后的奇迹,而这支笔正好迎合
大众的需求。倘若晚一年上市,这款笔将一文不值。”
比罗耗时数年,不断完善设计,同时利用毛细作用和重力作
用来使墨水流出笔尖。而雷诺兹设计的圆珠笔匆匆投入生产,只
用了重力作用,因而需要流动性更好的新墨水。雷诺兹将新墨水
称作“Satinflo”,可这种墨水会洇透纸张,经晒便会褪色。此外,雷诺兹设计的圆珠笔笔管没有换气孔,随着墨水减少,笔管中形成真空,由于缺少空气压力,余下的墨水也无法流出。因为没有
换气孔,一旦把笔置于温暖的地方(比如放在上衣口袋里)就会
出现漏墨的情况。所以,这款笔基本没法用。发售后八个月内,换货顾客达到104,643名之多。当时,尚未进军圆珠笔市场的肯尼
斯·派克(Kenneth Parker)评价“雷诺兹国际”品牌笔“只会复制,不会原创”。
1946年,永锋公司终于发行了自己的圆珠笔——“永锋CA”。
这款笔采用比罗受专利保护的设计,采用毛细作用的原理(“毛
细作用”英文为capillary,因此该笔名中有“CA”),质量明显优于
雷诺兹匆匆发行的“雷诺兹国际”。“永锋CA”首发仪式选在纽约瑞
吉酒店的鸡尾酒会上。为了证明这款笔十分坚固,永锋公司将一
支笔捶进了木块;为了证明它即使在飞机中也不会漏墨,永锋公
司将一支笔密封在广口瓶中;为了证明它能经受极端温度,永锋
公司将笔放进了液态氮[7]
中。雷诺兹在梅西百货开售“永锋CA”圆
珠笔的同一天,推出自己的新笔(雷诺兹400)。虽然是新款
笔,可之前的问题依然悬而未决——当天有个亮点:在展示永锋
新笔时,梅西百货员工故意戴上了白手套,而金贝尔斯百货的员
工没办法这么做,因为“雷诺兹400”会把手套弄得一团糟。
圆珠笔带来的新鲜劲渐渐过去,美国消费者手里只剩下那些
有点漏水,基本不能用的圆珠笔。虽说“永锋CA”比“雷诺兹国
际”好很多,可还是有很多毛病,再加上大批言过其实的廉价仿
冒品涌进市场,到20世纪40年代末,美国的圆珠笔年销量暴跌至
5万支。泡沫终于破碎,只留下一滩墨污。
不过,商人帕特里克·弗劳利(Patrick Frawley)仍然相信圆
珠笔有发展前景。他斥资4万美元收购了托德笔公司,改名为弗
劳利公司。1949年,他推出首款“比百美(Paper-Mate)”圆珠
笔,这款笔用的是新研发出来的墨水。第二年,弗劳利公司为自
家研发的按压装置申请专利,推出的“tu-tone”牌活动圆珠笔(售
价1.69美元)则让消费者重拾了对圆珠笔的信心。1953年,公司
强势宣传自己的产品,请到知名演员格雷西·艾伦(格雷西·艾伦说:“我着实喜欢比百美的设计和绚丽的色彩!”)和乔治·伯恩斯
(乔治·伯恩斯说:“比百美的按压设置非常棒——从不出问
题!”)助阵,再加上两颗红心并列相依图案做成的标志,成功
打造了比百美品牌。1950年,弗劳利公司销售额为50万美元,第
二年增至200万美元,到1953年底,公司销售额高达2000万美
元。1955年,弗劳利以1.55千万美元的价格将比百美品牌卖给吉
列公司——相比当初的4万美元投资,这是一笔相当可观的回
报。感谢弗劳利,圆珠笔重新赢得了人们的尊重。
一直以来,派克笔公司始终专注于钢笔市场(尤其是在“派
克51”成功之后),以品质卓越出名,在确保可以生产出无损公
司声誉的圆珠笔之前,派克笔公司不愿意推出圆珠笔。1950年,派克笔公司小试牛刀,以人气超高的霍帕隆·卡西迪(Hopalong
Cassidy)牛仔为原型,生产出一款造型新奇、售价低廉的圆珠
笔。尽管“从生产到销售均由派克笔公司负责”,派克笔公司还是
坚称“这不是派克圆珠笔”、“派克笔公司不做圆珠笔买卖”。不过,派克笔公司最终还是“缴械投降”,大张旗鼓地进军圆珠笔市
场。1953年秋天,派克笔公司展开“仓促行动”,目标是在“仓促慌
乱90天”后,使设计投入生产变为产品。在那之前,公司的设计
团队精心准备了好几年。
1954年1月,“派克记事(Parker Jotter)”圆珠笔上市,至今
仍在销售。这款圆珠笔由一支66人的研发小组研发而成,书写时
长是同类竞争产品的6倍,分3种粗细(极细、细、粗),最关键
的是不漏墨水。每按一次笔端的按压装置,笔尖都会旋转90度,以免笔尖外壳磨损不均。为了保证“派克记事”圆珠笔质量过关,派克笔公司耗尽心力,可仍然担心会出问题,影响公司声誉,因
此早期“派克记事”圆珠笔并未采用派克笔经典的“箭状”笔夹。肯
尼斯·派克希望,万一这款笔出了问题,人们不会把它跟“派克”品
牌联系得太紧密。事实证明他多虑了——这款笔卖得很成功,不
到四年就为自己赢得了“箭状”笔夹,迄今已售出超过7.5亿支。
在美国,密尔顿·雷诺兹这类投机取巧之徒严重损害了圆珠笔
的形象,英国的情况就没这么糟糕了。1945年,迈尔斯-马丁笔公
司在英国首次发售圆珠笔(用的是“比罗”品牌名称),在亨利·马
丁和拉斯洛·比罗的合作下,加上有工程学背景的弗雷德雷克·迈
尔斯,这批圆珠笔卖得很成功。二战刚刚结束,圆珠笔生产原料
稀缺,产量有限,一时间供不应求,零售商每月只能进货25支。
迈尔斯-马丁笔公司打出了这样的广告(用词比较特别,不过字字
精要)——比罗圆珠笔可以连续书写“六个月,甚至更久,具体
情况取决于书写强度”。这款笔可换芯,不过需要去店里换(有
些零售商提供邮寄换芯服务——顾客将墨水用光的笔寄回店里,第二天店家将换好笔芯的笔再寄给顾客)。1947年底,英国开始
出现其他圆珠笔生产商,两年内,英国就有了五十多家圆珠笔公
司。
为了保持领先地位,抢占意义非凡的圣诞节市场,迈尔斯-马
丁笔公司推出了一系列新奇产品。其中有“比罗羽毛笔”(Biro-
quill),这个招人喜欢的新奇圣诞礼物有六种颜色可选,采用真正的羽毛管,内置比罗笔芯。比罗羽毛笔价格便宜,放在任何房
间都能为之添上一抹亮色。还有针对成人消费群体的“比罗
Balita”——嵌有打火机的圆珠笔(独一无二的文具类圣诞礼
物)。
1952年,迈尔斯·马丁笔公司收购梅比·托德有限公司(天鹅
牌钢笔生产商),改名为比罗-天鹅有限公司。同年,亨利·马丁
提出诉讼,控告马塞尔·比克侵犯拉斯洛·比罗的专利权。十分讽
刺,比克的合伙人让·拉佛蕾斯此前曾控告迈尔斯-马丁笔公司,称其产品侵犯了他1932年申请的专利,可惜诉讼失败。这一次,法院仍然站在马丁这边。初审判决没收比克所有股份。可比克转
而与马丁签署了版税协议,同意将售笔收入的6%及换芯收入的
10%支付给比罗-天鹅有限公司。1957年,比克公司共收购了比
罗-天鹅有限公司47%的股权,直到这时,此前的版税协议才失
效。十年后,比克公司收购了比罗-天鹅有限公司剩下的所有股
权。1964年,约翰·马丁(亨利·马丁之子)与马塞尔·比克之女卡
罗琳成婚,两家公司因此联系更加紧密。借着联姻,马丁与比克
两家从此联手,过上了幸福生活。比罗就没有这么幸运了,为解
决公司的资金周转问题,同时也为让家人到阿根廷来与他团聚,他不得不签字出让自己在公司的股份。晚年,他在阿根廷的一家
造笔厂——森笔(Sylvapen)担任顾问。
至20世纪50年代中期,圆珠笔在美国的销量几乎是钢笔的三
倍。圆珠笔如此吃香,一个重要因素在于:用钢笔需要从墨水瓶
里吸墨,很麻烦,容易弄得一团糟。圆珠笔既好用又可靠。为了
与之抗衡,华特曼公司1954年推出新产品——“华特曼
CF(cartridge filled)墨芯墨水笔”,首次使用塑料吸墨管。鹰牌
铅笔公司(Eagle Pencil Company)1890年研发的吸墨管使用的是
玻璃材质,薄脆易碎。华特曼公司曾在1927年和1936年尝试用玻
璃吸墨管,均遇相同问题。直到塑料生产技术提升,塑料吸墨管
才得以成功生产。使用塑料吸墨管变成钢笔的一大优势,可是相较圆珠笔,钢
笔还是不够便宜、不够便利。但有些人正喜欢钢笔的这一特点。
2012年,英国广播公司(BBC)报道称钢笔销量有所上升,亚马
逊公司(Amazon)也表示钢笔销量是前一年的两倍,派克笔公
司也为钢笔“复苏”而庆贺。看样子,钢笔要东山再起了。其实,钢笔曾不止一次起死回生:1980年,“钢笔人气强势回升”;1986
年,“有钱顾客再度对高价钢笔感兴趣”;1989年,钢笔“走出”持
续了几年的“低迷期”,“再次成为珍贵的日常用品”;1992年,钢
笔“人气回升”;1993年,人们“又开始对钢笔感兴趣”;1998
年,“豪华钢笔强势回归”;2001年,“人们又再度迷上经典老式钢
笔”。
钢笔公司出尽奇招,而我们甚至都不仔细辨别真伪,就被吸
引过去了。这也是钢笔回归现象不断重演的一个原因。日子一天
天过去,电子邮件日渐普及,而钢笔销量竟然完全不见减退。钢
笔销量如此稳定(更别说它偶尔还会飙高),似乎不太寻常。不
过,我们总有需要手写的时候,这样的时候越少,我们反而越珍
惜。派克笔公司主管欧洲、中东和亚洲办公用品销售的副总裁戈
登·斯科特(Gordon Scott)评价最近一次钢笔回归时说:“我们跟
钢笔的关系已经变了,从前它只是文具,而现在它变成了一种配
饰。”如今,电邮普及,苹果手机遍布,连便宜的钢笔都可以成
为身份的象征——不一定象征财富,但是能展现持笔者的品位和
优雅。当然了,要是你想炫富,凭钢笔也能做到。
1906年,德国商人阿尔弗雷德·尼希米(Alfred Nehemias)和
工程师奥古斯特·艾伯斯坦(August Eberstein)去了一趟美国,对
市面上的新款钢笔印象深刻。回国后,他们便联系了汉堡市的文
具商克劳斯-约翰尼·沃斯(Claus-Johannes Voss),决心生产自主原创品牌钢笔。两三年后,简便墨水笔公司[8]
(Simplo Filler Pen
Company)便推出了安全墨水笔——“红与黑”。在此之后推出的
一款钢笔则以欧洲第一高峰——勃朗峰(Mont Blanc)命名,似
乎象征其追求卓越品质与完美工艺的目标。1913年,简便墨水笔
公司采用六角白星作为标志,象征勃朗峰的雪岭冠冕。后来公司
名字也改为“万宝龙(Mont Blanc)”。
1924年,万宝龙推出第一批大班系列(Meisterstück)钢笔。
1952年,大班149系列钢笔上市,笔身采用名贵树脂材质,笔帽
上有三道镀金圆环,这三道圆环从未更改,成了大班149钢笔的
一大标志性特征。每只万宝龙钢笔的笔尖都镌刻着数字4810——
勃朗峰的实际高度[9]。
除了大班系列钢笔,万宝龙还推出了其他的大班系列奢侈
品,包括手表、皮具和珠宝。1983年,万宝龙发行“大班极品系
列(Meisterstück Solitaire)”[10]
,其中包括纯金打造的“大班系列
极品149”。1994年,万宝龙的镶钻“大班黄家贵金属系列”钢笔
(共镶钻4810颗)单价高达7.5万英镑,成为世上最贵的钢笔,载
入《吉尼斯世界纪录》。这一纪录在2007年被万宝龙价值73万美
元的“神秘巨匠限量系列”钢笔(万宝龙与梵克雅宝[11]
联手打造)
打破。一支笔卖73万美元。这个世界太疯狂了!
不过,对很多人而言,这样的奢侈品是想都不敢想的,反而
是廉价的圆珠笔更有吸引力。20世纪50年代,圆珠笔越来越受欢
迎,于是消费者杂志《哪一个?》(Which?)在1958年用21支
主流品牌圆珠笔做了一项测验。杂志指出,“这个测验是为测出
这些笔是否漏墨,在不同环境下的表现如何,有多好写,一根替
芯能用多久,质量如何。”为了保证公平公正,科学精确,该测
试环节设计得十分复杂、科学。
《哪一个?》认为“一只设计出色的笔在高空中也不会漏
墨”,于是,他们用未增压机舱将21支笔全都送到了15,000英尺的
高空,悬停1小时,然后返回地面,这样反复12次之后,得出结论:“这21支笔,不管是笔尖还是笔管内部,都没有任何漏墨迹
象。”到目前为止,一切顺利。
为了弄清“如果将笔放在衣服内兜会发生什么情况”,他们将
这些笔悬在90华氏度的烤箱中(笔尖朝下)12个小时,然后查看
漏墨情况。查看完后,又重复上述操作。最后,他们将温度增加
至120华氏度——“如果笔在阳光下暴晒,或放在暖气片上的手提
包或夹克衫口袋中,差不多会达到这样的温度”。我想,要是想
知道把笔放在暖气片上的夹克衫口袋里会不会漏墨,直接把笔放
在夹克衫口袋里,再把夹克衫放在暖气片上,不就行了吗?测试
结果也更准确吧。可惜,“女王道(Queensway)100”、“女王道
125”、“Rolltip Rita活动圆珠笔”和“Rolltip Model 22”圆珠笔在此测
试中都出现漏墨现象,因而被该杂志否定,他们认为“在衣袋或
手提包中容易漏墨的笔不够理想”。
《哪一个?》还检测了哪个品牌的圆珠笔最好写——相比笔
在15,000英尺高空或在120华氏度烤箱中是否会漏墨,这个测验似
乎更有价值。“为了排除人为因素干扰”,他们设计了一个十分精
巧复杂的书写机器,“在相同条件下,同步使用这些笔书写”。在
机器带动下,这些笔会勾画出一个“类似大写字母D,总笔画长度
大约达1英里”的轮廓(“大约”一词削弱了实验的准确性)。
每个品牌的圆珠笔共测3根替芯(有的测了6根,具体情况不
详),“测试用纸逾1000英尺,书写痕迹总长超过130英里。”测
试那天,杂志社办公室一定很热闹。当然,这个测试也很有意
义,最终发现“所有圆珠笔多多少少都有点漏墨”,而且“同一品牌
的替芯质量也有优有劣”。就圆珠笔的关键特性来看,“白金
Kleenpoint Slim”和“Scripto 250”圆珠笔的性价比最高。
有一支笔肯定能通过《哪一个?》的全部测试,那就是“费
舍尔太空笔(Fisher Space Pen)”。一直以来,有个流传甚广的城
市神话[12]
,对比了美国和俄罗斯航空局的办事方法。神话揭秘网
站“Snopes”曾引述过20世纪90年代盛传的一封电邮:今日思想。
早在20世纪60年代,美国与俄罗斯进行太空竞赛。
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NASA)遇到一大难题:宇航员
需要一支能在太空真空条件下书写的笔。为此,美国国
家航空航天局大费周折,最终耗资150万美元研发出“太
空笔”。也许有人对这支笔还有印象。它曾上市出售,卖得还不错。
俄罗斯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他们的解决办法是用
铅笔。
这个故事意在说明“打破思维定式”十分重要,解决问题的最
佳方案往往是最简单的那一种。毋庸置疑,正因此,素有“水平
思考之父”之称的爱德华·德·博诺(Edward de Bono)才将这个故
事收录进他1999年出版的《新千年,新思维》(New Thinking for
the New Millennuim)一书中。不过,这个故事完全不可信。
实际上,双子星座3号飞船(发射于1965年3月23日)上的宇
航员带上飞船的是铅笔。当时,为了“双子星座”计划,NASA共
斥资4,382.50美元订购了34支铅笔(平均每支笔128.84美元——相
当于今天的960美元),可最后只带了两支上飞船。这一事件引
发了很大争议,为何这些铅笔如此昂贵?NASA的罗伯特·吉尔鲁
斯(Robert Gilruth)解释说“实际使用的书写工具是从当地办公用
品公司买来的铅笔,每支1.75美元”,128.84美元是综合价格,包
括了“配套收线盘、底座板、铅笔护盖”所需的钱。总不能直接带
着店里买来的普通铅笔上飞船吧,收线盘、底座板、铅笔护盖显
然必不可少。
早先在“水星计划”中,宇航员曾使用油笔,但是这种笔“不理
想”,因为“宇航员带着笨重的手套,用油笔十分不便”,也无法防
止其“飘走”,有可能卡进关键设备中。为了防止铅笔飘走,“最初
用的是服务员或从事文书工作的人常用的那种内置弹簧的活动铅笔”,每支只要1.75美元。可惜,“测试表明,这种笔运用了重力
作用,在失重环境下无法使用。”所以,为了设计、制造、测试
并限量生产能在太空中用的铅笔,才导致每支笔耗资128.84美
元。吉尔鲁斯解释说:“如果这种笔批量生产,普通办公人员都
能用得上,那么这种笔的单价就会低得多。”
不管怎么说,在零重力环境中,铅笔实在算不上理想的选
择。铅笔尖易断,飘进敏感仪器中会导致设备故障,还容易飘进
宇航员的眼中。用墨水笔会好得多。所以,不能说NASA舍近求
远,放着简单的方法不用,非要用复杂的办法。不过,也不能说
NASA耗资上百万美元造出了太空笔(更d书f享搜索雅
书.YabooK)。
因为开发太空笔的钱根本不是NASA出的。太空笔是发明家
保罗·C.费舍尔(Paul C. Fisher)自费研发出来的产品。二战期
间,费舍尔在一家为飞机螺旋桨生产滚珠的工厂上班。或许正因
为这样,他了解到:生产圆珠笔所用的精巧金属滚珠是一项十分
精细的工程。二战结束后,他生产出一种“通用笔芯”,适用于所
有类型的圆珠笔。在那之前,不同圆珠笔生产商销售不同的笔
芯,专用于同款圆珠笔。“这种情况弊端很多,给消费者和经销
商都造成很大不便”,费舍尔在其1958年提交的专利申请中解释
道:“没有经销商会备齐所有款式圆珠笔的替芯存货。消费者往
往要跑很多家零售店,才能找到适合其圆珠笔款式的替芯。”不
过,费舍尔可不仅仅想解决美国的圆珠笔消费者面临的问题。
1960年,保罗·C.费舍尔同约翰·F.肯尼迪(John F. Kennedy)
竞选美国总统。预备选举在新罕布什尔州的新罕布什尔大学举
行,保罗·费舍尔在肯尼迪主持的群众大会上,“翻越新闻记者
席”,上台要求得到同样长的发言时间。肯尼迪同意了他的要
求,不屑一顾地说:“宪法规定,总统必须是美国人——在美国
出生的公民,而且要达到35周岁。这些条件我跟费舍尔先生倒是
一样符合。”肯尼迪胜出。竞选总统失败后,费舍尔又将精力放回圆珠笔上。1962年,他的对手(肯尼迪)向美国人保证,将在十年内完成登月目标。
毫无疑问,费舍尔是受此启发,才着手研发“无重力笔”。他自掏
腰包,花费一百多万美元,发明出了“能在外太空书写,能在任
意角度下书写,甚至可以倒着写”的密封式气压笔芯。费舍尔把
笔芯寄到美国航空航天局接受测试,竟然通过了各项严格测试,完全符合要求。事实上,美国航空航天局对这款笔芯的表现并无
意见,他们觉得不妥的是费舍尔的市场营销材料——费舍尔提交
了一份广告草案副本,宣称这支笔“由保罗·费舍尔为美国太空计
划研发”。航空航天局建议将这句话改为“由费舍尔研发,可用在
美国太空计划中”。
草案副本中还说费舍尔太空笔“是唯一能在外太空失重的真
空条件下书写的笔”。实际上,纤维笔在外太空也能用,所以美
国航空航天局建议他将这句话改成“是唯一能在外太空失重的真
空条件下书写的圆珠笔”。虽然发生了这些小分歧,在阿波罗计
划期间,美国航空航天局还是以每支4至6美元的价格向费舍尔定
购了几百支太空笔。费舍尔终于可以理直气壮地说他的笔是美国
宇航员在太空使用的笔了。
尽管价格不高,可即使在美苏太空竞赛白热化之际,美国国
家航空航天局也没有购入太多太空笔。所幸,太空笔还吸引了一
大批近期并无登月计划的消费者。在《宋飞传》(Seinfeld)的
《笔》这一集中,杰瑞(Jerry)看到杰克·克劳普斯(Jack
Klompus)用太空笔,十分感兴趣,便问杰克是什么笔,对方答
道:“这支吗?这是宇航员在太空用的笔,倒着也能写出字
来。”“我经常在床上写东西”,杰瑞说,“每次都得趴在那,支着
胳膊写,不然笔不出墨。”从杰瑞的话就可以看出,就算你不在
外太空,一支倒着也能出墨的笔还是很有优势的(虽然我这么
说,但我不确定在外太空有没有“倒着”这一说法)。不过,当杰
克要把笔给杰瑞的时候,杰瑞不该要。费舍尔太空笔“在哪都能
用——零下45摄氏度极寒环境中、120摄氏度高温条件下、失重
的真空环境中、水下、有油的表面,甚至倒着也能写!”“甚至倒着也能写”这句话令我十分困惑。前文说,这支笔在温差高达165
度的环境中都能用,后面则说躺着也能在笔记本上写字,躺在床
上写字也能算一种极端情况吗?
整个20世纪50年代,圆珠笔发展势头强劲,故而不少人开始
关注一个问题:发明圆珠笔是为了用来写字,那么圆珠笔书写效
果如何?1955年,约翰·邓普尔顿(John Le F. Dumpleton)在《自
学书写》(Teach Yourself Handwriting)一书中写道:
从书写角度看,(圆珠笔)最大的缺陷是它的针尖
式笔尖,所写笔画不见粗细变化。再者,笔尖太滑,书
写技法无处施展。尽管如此,若要求不甚严格,经验老
到之人还是能写出令人满意的字体效果来的。
关键似乎在于持笔姿势。派克笔推出圆珠笔时,在用法说明
中建议“书写时使笔与纸面形成的角度大于用钢笔时的角度”,以“获得更佳的书写效果,延长圆珠笔使用寿命”。用传统的钢笔
写字时,笔与纸面最好呈45度角。而圆珠笔笔尖滚珠外有壳,因
此写字时笔要握得更直。有人认为,圆珠笔写出的笔画粗细不
变,抹杀了书写者的写字风格。为反驳这一言论,比罗笔公司在
1951年的英国产业博览交易会上请来了“书法专家”弗兰克·德里诺
(Frank Delino):
11天内,德里诺见了680个人,从他们用比罗笔写
下的字迹中,读出了他们的性格。几乎所有“求诊者”都
不得不承认他读得分毫无差。关于这个故事,就讲这么
多。
德里诺是笔相学——通过分析笔迹解读书写者性格——的拥
趸者之一。新闻短片镜头中,他从演员希拉·西姆(Sheila Sim)的签名中看出她“很有艺术天赋”,而从格雷西·菲尔德斯(Gracie
Fields)的签名中看出她“性格果断”,画外音说“在德里诺看来,笔相学是一种科学,也是一门生意。”主要还是生意。
根据希拉·西姆和格雷西·菲尔德斯的签名解读他们的性格,德雷诺是有优势的:他可能已经知道他们的身份,分析时有所依
据。笔相家如果知道解读对象是什么人,解读时显然会受影响。
2005年,在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期间,《每日镜报》的一名记者
得到一些笔记和涂鸦,让英国笔相家协会的伊莱恩·奎格利
(Elaine Quigley)据此解读托尼·布莱尔(Tony Blair)。伊莱恩·
奎格利说:“他想集中精力,可思绪不定。不过他知道自己能及
时弄清问题原委。这就是铁氟龙[13]
托尼。”《泰晤士报》则刊登
了另一名笔相家作出的解读,称这些涂鸦表明布莱尔“攻击性
强,情绪不稳定,承受着巨大压力”。几天后,真相浮出水面,这些笔记涂鸦并非出自托尼·布莱尔之手,而是来自比尔·盖茨
(Bill Gates)。对此,政府发言人表示,“我们十分惊讶,他们
竟无一人想到要来首相府邸,问明那些涂鸦是否真是布莱尔先生
的笔迹。更别说,这些笔迹跟首相的笔迹天差地别。”
那么,如果笔相学是伪科学(肯定是),我们就无法从一个
人的笔迹看透他的性格吗?也许仍有迹可循,不过不是笔相学说
的什么“弧度大”“笔画上扬”这些说法,而是根据更加明显的特
点:用墨颜色。金斯利·艾米斯(Kinsley Amis)1954年出版的
《幸运儿吉姆》中,吉姆·迪克逊(Jim Dixon)曾收到一封信,那张“从笔记本上匆匆扯下的一张纸上,用绿色的墨水笔涂了几
行潦潦草草的字。”尽管这张纸是从笔记本上“匆匆扯下”的,也就
是说笔也可能是随手拿的,但是墨水的颜色似乎暗示着写信人不
是什么光彩的人物(后文中交代写信人是剽窃者L. S.凯顿)。绿
色的墨水暗示着古怪与反常,这一联系在卡尔·萨根(Carl
Sagan)1973年出版的《宇宙联系》中体现得更为明显。萨根在
书中描述了自己收到的一封信:渥太华一家精神病院的一位绅士给我寄了封信,整
整85页的手写信,用的是绿色圆珠笔。我曾发表过一篇
报告,认为外星有生命体。他在当地的报纸上看到了我
的报告。他写信来,是为了告诉我,他以个人经历保
证,我的设想绝对正确。
很快,“绿墨族”这个说法就诞生了,用来形容那些写冗长晦
涩的信给记者或政客,解释古怪理论或揭露阴谋论的人。绿色墨
水与偏执妄想的阴谋论者紧密相关,而军情六处首任局长曼斯菲
尔德·卡明(Mansfield Cumming)出了名地爱用绿色墨水,这实
在太讽刺了。卡明在信末签名时,都用绿色的墨水写其姓氏首字
母C——这个传统一直保持,现任局长约翰·索厄爵士(Sir John
Sawwer)仍沿用此做法。
圆珠笔与钢笔用的都是染料型墨水,因此墨水可用颜色有
限。圆珠笔用的是黏稠的油基墨水——质地浓稠呈浆糊状,可防
止笔倒置时墨水从换气口流出,不过也因此无法生产出别的颜
色。钢笔用的是较稀的水状墨水,如果用含染料悬浮颗粒的染料
墨水,笔管会被堵住。
远古时期,古埃及人将烟灰与胶水混合,再加入水、树胶或
蜂蜡,制成墨水。加入赭石可调制出红色墨水。在中国,人们将
煤烟灰磨成细粉,与动物胶混合,制成墨条。要用墨水时,墨条一端蘸水,在砚台中垂直打圈研磨,化成墨水。印度人则将骨
头、沥青烧成炭黑,然后与水、虫胶清漆混合,制出一种叫“玛
西(masi)”的材料。
公元79年,作家老普林尼(Pliny the Elder)在《自然史》
(Naturalis Historia)中描述了黑色颜料的制造过程:
燃烧树脂或沥青得到烟灰,可以生产出黑色颜料,因此许多工厂不会将烟排放到空气中去。最高级的黑色
颜料由松脂制成。
制黑色颜料的最后一步是将颜料置于阳光下。用于
制墨的黑色颜料中混入树胶,而用于涂墙的黑色颜料中
则加入胶水。
人们用木蓝来调制靛青色。5世纪左右开始,人们普遍使用
鞣酸铁墨水。这种墨水由鞣酸加铁盐制成,刚写出来的笔迹颜色
非常浅,时间越久,颜色越深。直到19世纪,人们一直都在用这
种墨水。不过,这种墨水中含腐蚀性成分,致使纸张日渐受损,最终破碎。因此,鞣酸铁墨水不可用于钢笔,因为它会腐蚀钢笔
内管,人们需要找到新的制墨配方。
1963年,日本OHTO笔公司研发出宝珠笔:其他厂家的圆珠
笔使用油基墨水而宝珠笔使用的是水基墨水——这种墨水质地稀
薄,笔尖滚珠在纸上滚动十分轻松,所以宝珠笔十分好写,这也
是该笔名为“宝珠”笔的原因。其他厂家纷纷效仿。用水基墨水意
味着可以利用水溶性染料制造出多种颜色的墨水。樱花彩色笔公
司(Sakura Colour Product Corporation)热切想要造出类似的笔,但是,它意识到自己已经远远落后于竞争对手,便决定放弃跟
风,转而推出自主研发的中性墨水。樱花彩色笔公司的研究团队
研究了触变性材料——静态时凝胶极其黏稠,一旦剪切力发生变
化,就变得稀薄,流动性增强。经过数年艰苦研究(实验了大量材料,甚至包括蛋清、磨碎的甘薯),该团队终于研制出了兼具
油基墨水与水基墨水特性的墨水,并于1982年申请专利。他们发
明的中性墨水中能够加入固体颜料,加入铝粉和毛玻璃粉还可以
使所写笔画具金属亮彩。这样一来,这种墨水便可调制成多种颜
色——如今,樱花星座亮彩笔系列下设“月光”系列、“星尘”系
列、“金属光泽”系列、“经典”系列,共有74种颜色和彩晕效果可
供选择。
尽管选择众多,我还是偏爱简简单单的白纸黑字,它能让我
的文字有种威信,我一向欠缺这种威信。
[1]比克比罗:Bic Biro圆珠笔,由拉迪斯劳·比罗(Ladislao Biro)发明,马塞
尔·比克(Marcel Bich)购买了比罗的发明专利。
[2]克利希:Clichy,法国法兰西岛大区上塞纳省的一个镇,位于巴黎郊区。
[3]圣伊西多禄:(560-636),西班牙6世纪末7世纪初的教会圣人,神学家。
[4]哈里发:伊斯兰政治、宗教领袖的称谓。阿拉伯语音译,原意为“代治
者”、“代理人”或“继承者”。
[5]穆仪兹:全名艾布·塔米姆·麦阿德·穆仪兹,法蒂玛王朝第四代哈里发、军
事家,又名穆仪兹。
[6]卡迪:全名Qadial- Nu'man al Tamimi。
[7]液态氮:温度极低,常用于食品冷藏。
[8]简便墨水笔公司:万宝龙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
[9]此处以“米”为计量单位。
[10]大班极品系列:大班系列的贵金属版本。
[11]梵克雅宝:Van Cleef Arpels,法国珠宝世家,著名奢侈品品牌。
[12]城市神话:很多人相信但实际上并不真实的离奇故事。
[13]铁氟龙:Teflon,一种不粘锅材料,也是对名人尤其是政客的昵称,表现
其某些特征。第三章
我谈了场恋爱,不过对象是张纸我书桌后面放着一只索引卡盒,盒上饰有橙色和乳白色(维
洛斯85,购于易贝[1])。盒子旁边摞着3本黑色小笔记本,内页
上都是我随手记下的笔记、信笔乱画的涂鸦、潦草记下的灵感,还有些提示。我大概不会再去看这些内容了(就算看,多半看不
懂当时写的是什么),可我还是把这些本子保存着。这些本子当
然是鼹鼠皮(Moleskine)品牌的,除了鼹鼠皮,也没什么本子能
让人有这么大反应了。这一点毋庸置疑。爱用鼹鼠皮笔记本的人
对这个黑色的小笔记本有着近乎宗教信仰般的热忱。不过,也有
人对此嗤之以鼻,认为用这种本子的人很做作;全世界,不管在
哪座城市,总有人坐在附庸风雅的咖啡馆里,用着这个招摇的本
子,显得自己富有创造力似的。鼹鼠皮笔记本,苹果笔记本电
脑,白咖啡。
每一本鼹鼠皮笔记本都内附一本小册子,详细交代品牌历
史。鼹鼠皮是一本大名鼎鼎的笔记本的继承者,文森特·梵高
(Vincent van Gogh)、巴勃罗·毕加索(Pablo Picasso)、厄内斯
特·海明威(Ernest Hemingway)和布鲁斯·查特文(Bruce
Chatwin)都爱用这个品牌的笔记本。注意,这里用的词是“继承
者”,梵高、毕加索、海明威和查特文用的并非鼹鼠皮笔记本,只是与之相似而已。
设计简约的黑色圆角矩形笔记本,有绑带,内附折
叠式储物袋:完美无缺的无名之辈。
“鼹鼠皮”这个品牌名源自英国旅行作家布鲁斯·查特文的《歌
之版图》(Songlines)。书里说得很清楚,他对巴黎老戏剧院街
上“文具盒(Papeterie)”店里卖的“鼹鼠皮笔记本”情有独钟(这
里的“鼹鼠皮”指的是笔记本的黑色油布封面)。查特文写道:“笔
记本纸张呈矩形,绑带将环衬页固定得很妥帖。”
1986年,查特文要离开巴黎前往澳大利亚,临行前,他去了趟“文具盒”,想买点笔记本在旅途中用。店主告诉他,这种笔记
本越来越难订到,之前的供货商已经很久没有给她回信了。1968
年,有着亿万身家的实业家霍华德·休(Howard Hugh)听说巴斯
金·罗彬斯冰淇淋要停产他最爱的香蕉坚果口味冰淇淋,便一下子
买了1500升制作这种冰淇淋的原料(几天后,他又喜欢上了法式
香草口味,他住的那家酒店——在他名下——只好把香蕉坚果冰
淇淋送给顾客,用了一年多才送完)。无独有偶,听说心爱的笔
记本濒临停产,查特文决定一次性买100本囤着。“一百本够我用
一辈子了,”他在书中写道。可惜,他没有休斯那么好运,来迟
了一步。那天下午,查特文返回“文具盒”看笔记本有没有到
货。“我跟店主约了下午5点见面,去了之后,她告诉我说供应商
已经去世了,供应商的继承人把作坊卖了。她摘下眼镜,以近乎
哀悼的口吻说‘再也没有真正的鼹鼠皮了(Le vrai moleskine n′est
plus)’”。再也没有真正的鼹鼠皮了。
远在查特文之前,甚至远在法国出现之前,人们就已有在碎
纸片上记东西的习惯。纸还没有发明出来的时候,人们用纸莎草
纸。纸莎草学名为Cyperus papyrus,一般生长于浅水区,草茎呈
三角棱柱状,高约4.5米,宽约0.6米。公元前3世纪左右,人们开
始用纸莎草茎制造书写材料,因而称之为“纸莎草纸”。
老普林尼在《自然史》一书中介绍了埃及人制造纸莎草纸的
工艺。首先,将草茎劈成片(“注意,每片宽度应大致相同”),然后将劈好的片放在事先“抹了尼罗河水”的平面上,“泥浆状的尼
罗河水具有胶水的特性”。先纵向排放,裁去两端多余部分,然
后再用草茎片横向穿插在刚才那层中。全部放完后,将其压制成
一体,然后在日光下晾干。待其变成一个整体后,由好至次取
用,直到用完为止。
连续几千年,纸莎草纸一直是最重要的书写材料,直到公元
前190年。公元前190年的某一天,帕加马国王欧迈尼斯二世与埃
及国王托密勒五世产生争端,于是埃及不再向帕加马出口纸莎草
纸。老普林尼在书中写道:“正是在这段时期,人们发明了羊皮纸(parchment)。”事实上,早于当时几百年前,人们就已发明
出羊皮纸,只是这一时期,羊皮纸制造工艺在帕加马得以改
良。“羊皮纸”名称来源于帕加马的拉丁文名“pergamenum”。羊皮
纸原材料取自动物的皮,最常见的是小牛皮、绵羊皮或山羊皮。
动物皮取下后用石灰水清洗,除去毛发,然后置于木框中进行拉
伸。残余毛发用刀除去即可,然后将皮留在木框中晾干。最好的
羊皮纸使用小牛犊的皮制成,叫“犊皮纸”(vellum,取自表示小
牛犊的拉丁文单词“vitulinum”)。
相比纸莎草纸,羊皮纸和犊皮纸优势多多。埃及气候干燥,在这种气候条件下,纸莎草纸相对耐用。可一旦到了稍微湿润些
的地方,例如西欧那种气候,纸莎草纸很容易损坏。此外,纸莎
草纸只有一面可供书写,而羊皮纸可双面书写,更加耐用——实
际上,羊皮纸上的字可以洗掉,可反复使用的羊皮纸又叫“重写
本”(palimpsest),这个词来自古希腊词汇palimpsestos,意为“重
新擦干净”。羊皮纸,尤其是上好的犊皮纸,表面都比纸莎草纸
光滑平整,在上面写出来的字更加精致,尤其是用羽毛笔写的时
候。尽管如此,还是有人反对普及羊皮纸——罗马内科医生克劳
迪乌斯·盖伦(Claudius Galenus)估计就抱怨过羊皮纸表面光得
发亮,伤眼。真是娇气——要是给他用您此刻正在看的这种纸
张,这个可怜鬼肯定都要瞎了。不管怎样,羊皮纸还是不断普
及,到4世纪中期,纸莎草纸的主导地位已经岌岌可危。
当初,“文具盒”店停售鼹鼠皮笔记本,查特文颇为失落。十
年后,鼹鼠皮又重生了。米兰一家小出版公司ModoModo决定
让这个“传奇一样的笔记本”重获新生。鼹鼠皮的名字没有改,ModoModo希望保持其“纯正血统”,“复活一个出色的传统”。首
批产量5000本,仅供给意大利的文具商。几年后,销售范围覆盖
整个欧洲及美国。如今,鼹鼠皮已成为国际知名品牌。2006年,SG资本公司投资450万英镑收购ModoModo出版公司,“立志全
面挖掘鼹鼠皮品牌的发展潜力”,2013年,该公司在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价值已达4300万欧元。曾经的“无名之辈”就这么成了国际名牌,鼹鼠皮的品牌指导
方针和在线商标使用规则也同样出名。该公司官网指出,他
们“很乐意”让“所有能从鼹鼠皮这个名字中找到归属感的人”使用
这个商标名,可是他们不能让人随意使用“鼹鼠皮这个名字背后
的故事和特性”,以及“伴随这个商标名多年的传统”,也就是
说,“任何人想用其商标名都需要经过他们的严格审查”。该公司
要求,任何人要想在线使用“鼹鼠皮这个名字或商标”,都必须直
接向公司提出请求(我们会慎重考虑每个请求,并给出准确答
复)。公司禁止人们将“鼹鼠皮”(MOLESKINE)商标用作“‘笔
记本’、‘记事本’、‘日程本等非注册商标名称的代名词”。
SG资本公司巧妙地借用“鼹鼠皮”这个名字,又扯上了背后说
不清道不明的历史联系,这一市场营销策略十分成功,鼹鼠皮品
牌在国际上声名大噪。同类文具品牌纷纷跟风,也想用同样的招
数分一杯羹。因此,鼹鼠皮才坐立不安,不想让人用鼹鼠皮来代
指“非注册商标名称”吧。不过,如果鼹鼠皮背后所谓的历史并不
足信,那么它还有什么特别之处呢?该公司可能会说他们的鼹鼠
皮笔记本品质优良,同类竞争产品难以与之相提并论,如其所
称,“鼹鼠皮笔记本品质卓越,量身打造,独具质感,批量生产
的笔记本难以超越。”
鼹鼠皮笔记本一直以来都深受文具控的青睐,但近来,英国
推出“灯塔1917”(Leuchtturm 1917),鼹鼠皮的地位岌岌可危。
从名字就可看出,灯塔笔记本公司成立于1917年,不过,直到
2011年,卡罗琳·韦伯尔(Carolynne Wyper)和特雷西·肖特尼斯
(Tracy Schotness)将这个品牌引入英国,灯塔笔记本才开始出
现在英国市面上。
鼹鼠皮笔记本手工装订,采用无酸纸张,灯塔1917笔记本采
用“防洇墨纸张”,这是其价格高出一般笔记本的理由吗?再说,高街上的文具商都生产出了自己的moleskine(小写m,区别于鼹
鼠皮笔记本用的大写M)品牌笔记本。消费者对这些细节究竟有
多敏感?当初,SG资本公司收购鼹鼠皮品牌时,发生一件挺有意思的事。他们在笔记本包装上作了小小的改动,加了一句说明:
中国装订印刷。
这个出产地说明一出现,消费者纷纷认为鼹鼠皮的生产挪到
了中国。实际上,从第一批鼹鼠皮笔记本开始,产地就一直是中
国,只是没有在产品注明罢了。SG资本公司收购前后,鼹鼠皮笔
记本都一个样。可在鼹鼠皮官网留言板和粉丝网上,有人开始指
出,鼹鼠皮品质不如从前了,可哪里不如从前了呢?他们说不上
来:
自从鼹鼠皮产地搬到中国之后……每一本都跟以前
不太一样了。好像封面感觉不一样了,好像装订没以前
松了,味道闻起来好像有点怪什么的。
有些人无意之中做出了跟查特文一样的举动,想大量囤
积“真正的”鼹鼠皮笔记本(一发现鼹鼠皮笔记本生产挪到了中
国,我就赶紧去附近的博德斯书店,买了一些非中国产的鼹鼠皮
笔记本囤着)。我们对笔记本质量的主观臆想是不是典型的安慰
剂效应?就因为它是意大利工匠手工打造的,我们就认为它比所
有同类品牌都好?而它变成在中国批量生产的笔记本,我们立刻
就往坏处想?真是讽刺,人们觉得“中国制造”就意味着质量差,却忘了中国才是造纸术的发源地,造纸工艺领先世界好几百年。
如今,人们都认为造纸术由蔡伦发明。是,埃及人发明了纸
莎草纸这种书写材料,“纸”(paper)一词也来源于此,可是此纸
(纸莎草纸)非彼纸。生产纸莎草纸时,埃及人将植物交错叠
放,压制成一张纸。而蔡伦造纸是将“纤维材料泡软,直到植物
纤维完全散开”。蔡伦是东汉汉和帝时期的一名太监。公元89年,蔡伦晋升,掌管武器研发事务。工作中,他发现有必要造出便宜的书写材
料。据《后汉书·蔡伦传》(公元5世纪著)记载,“自古书契多编
以竹简,其用缣帛者谓之为纸。缣贵而简重,并不便于人。伦乃
造意,用树肤、麻头及敝布、鱼网以为纸。”汉和帝为此赏赐了
他。公元114年,蔡伦封侯。公元105年,汉和帝驾崩,邓皇后临
朝称制。公元121年,邓皇后逝世,汉和帝的侄子汉安帝执掌政
权,为巩固朝政,将汉和帝的很多谋臣移出权力中心。面临囹圄
之灾的蔡伦“乃沐浴整衣冠,饮药而死”。
一直以来,人们都认为是蔡伦发明了造纸术。可是,2006
年,中国甘肃出土了一些公元前8世纪左右的纸片,纸上写有文
字。这些纸片的历史比蔡伦造纸早了整整八百多年。敦煌市博物
馆馆长傅立诚称,这些纸片的制造工艺已“相当成熟”,表明这种
材料在那时之前已经使用了一段时间。尽管如此,傅立诚还是认
为,不能以此抹杀蔡伦的功绩,蔡伦完善造纸术,使之系统科学
化,确定了造纸的工艺,这一贡献是无与伦比的。
蔡伦到底是造纸术的原创者,还是仅仅完善了已存在几百年
的造纸技术,这一点我们暂且按下不表。有了蔡伦造纸术,中国
文化获益匪浅。纸张不仅仅可供书写,传递知识,还有很多别的
用途:装饰艺术、企业管理与信贷、家居装饰以及卫生清洁(6
世纪左右,卫生纸普及)。蔡伦造纸术的详细步骤我们无从知
晓,但肯定包括煮软树皮或布料这一步。煮软后加水,用棒槌捣
击,或者用研钵捣捶,制成纸浆。然后,把纸浆捞出来,平铺在
篦席上过滤水分,形成纸膜,晾干。最后,用石头打磨晾干的纸
面,使之光滑,便于书写。随着造纸工艺不断完善,人们直接用
篦席从缸中捞出纸浆,不再用手去捞纸浆。不过,基本工序没什
么变化。
随着中国与阿拉伯国家的贸易往来增加,阿拉伯国家知道了
纸的存在(“纸”在阿拉伯语中为“kāghid”,可能源自中文词“谷
纸”,意为纸由谷树制成)。公元751年,中国在怛罗斯之战中败给阿拉伯,两个造纸工沦为战俘,为了自由,他们被迫交代了造
纸工艺。这个故事也许不可全信,但不管怎样,怛罗斯之战后,撒马尔罕确实出现了造纸术。公元794年,第二家造纸厂建于巴
格达。到9世纪,造纸工艺已经传到大马士革[2]
和的黎波里[3]
,由
此,造纸术逐渐传遍整个阿拉伯世界。10世纪,菲斯成为造纸中
心,据传,造纸工艺也是从这里传到了欧洲。1150年,欧洲的第
一家造纸厂诞生于西班牙克萨蒂瓦。由此看来,一位英国作家在
法国买到了鼹鼠皮笔记本,在其停产后十分怀念,而一家意大利
公司基于此生产出了同名笔记本,这些笔记本由中国制造会导致
质量下降?这个想法未免有失偏颇吧。
我的鼹鼠皮笔记本上都是些信手写下的笔记涂鸦,当中有些
内容,现在已经完全看不懂了。开头几页纸上,笔迹尚显犹豫慎
重,似乎写的时候很紧张,考虑再三才下笔。新买的笔记本总是
让人有点紧张,总要用一段时间才慢慢放松下来,才觉得写错了
涂涂抹抹也没事。这能不能算鼹鼠皮价格偏高造成的弊端?鼹鼠
皮笔记本越贵,你就越想用它记些比较特别的事情,好对得起这
个价钱。牛津大学图书馆里还收藏着布鲁斯·查特文当年用的那些
最原始的鼹鼠皮笔记本。那些笔记本里确实记着他的写作笔记,也有些《星期日泰晤士报》的文章,不过也有“伊丽莎白·查特文
写的购物清单、家常杂务还有菜谱”。既然查特文可以用鼹鼠皮
笔记本记购物清单,那我也可以在我的鼹鼠皮笔记本里写这些东
西。没必要太拘谨。
既然鼹鼠皮笔记本太贵,用它我会紧张,我或许该另寻他
物,用那种廉价的笔记本。亮黄色的希尔维恩备忘簿比素黑色的
鼹鼠皮笔记本亲切得多。这种窄窄的笔记本纸质较差,跟鼹鼠皮
完全是两个极端——廉价,用完即弃,订书针装订而非手工线
装,随便哪个路边报亭或便民店里都有的卖。尽管如此,鼹鼠皮
笔记本的品牌历史(多半虚构)是精心构思出来的,而希尔维恩
品牌的历史故事却是真实存在的。
威廉·辛克莱(William Sinclair)1816年出生于约克郡奥特利镇,曾跟威廉·沃克(William Walker)一起做学徒,学习印刷和
书籍装订,直到1837年,他在奥特利集镇附近的韦瑟比创业,可
1854年又重回奥特利。奥特利集镇的印刷业欣欣向荣,1858年,沃夫德尔印刷机(最早的圆筒状印刷机之一)问世,奥特利的印
刷业更是如日中天。1865年,威廉·辛克莱离世,两个儿子继承产
业。就这样世代相传,到如今,已经传了六代。1901年,他们注
册了希尔维恩商标,如今希尔维恩旗下产品不下三百多种。20世
纪20年代,希尔维恩系列推出亮黄色备忘簿、收支簿和练习簿,至今仍在销售。
若非19世纪的造纸技术进步,根本不可能有辛克莱家族生产
出的这种用完即弃的廉价笔记本。继蔡伦造纸术之后,造纸工艺
几乎一直止步不前。13世纪,人们开始使用水磨作坊,大大减少
了将造纸原料(通常为麻布或其他破布)制成纸浆所需的人力。
可是,每造一张纸就需要用篦席捞一次浆,这项工作十分耗时
——理查德·贺林(Richard Herring,不是那个喜剧演员)在其
1855年出版的《纸张与造纸》(Paper and Papermaking)描述了
一张“博物馆纸”(Antiquarian paper,尺寸为53英寸×31英寸的
纸)是如何制成的:
造一张纸就需要非常多的纸浆,即使借助轮滑将模
具抬出纸浆缸,也仍需要至少九个人才能抬出篦席。
造纸是项体力活,需要耗费大量人力。实业家们对此有诸多
不满,不断寻求办法,试图用机械代替人力。1790年,法国工程
师路易斯-尼古拉斯·罗伯特(Louis-Nicolas Robert)来到法国埃松
省的迪多造纸厂工作,发现造纸需要如此大的人力投入,很不满
意,设法发明出一种机械来代替人力。数月后,他把自己的计划拿给厂主皮埃尔-弗朗索瓦·迪多
(Pierre-Francois Didot)看,迪多坦言他的计划“不靠谱”,不过
仍然鼓励他继续努力。罗伯特照着自己的设想做了一个机械样
本,结果根本用不起来。尽管罗伯特出师不利,迪多还是很相信
罗伯特。不过,迪多认为他的精力还是用在别处比较好,于是把
他调到了别的岗位。随后六个月,罗伯特暂调去磨坊工作。虽然
这段时间,迪多强行中断过罗伯特的实验,但最终还是鼓励他再
试一次,还找来一些技术人员帮他。他们做了一个微缩版样本
(“比鸟的器官大不了多少”),十分满意,于是制造出了一台大
一点的样本,能够生产24英寸大的纸张(适用于裁成流行的哥伦
比尔裁尺寸纸张)。罗伯特拿了两张给弗朗索瓦的儿子圣·莱热
(Saint-Leger)看,给他留下了深刻印象。次日,圣·莱热就跟他
一起去巴黎,为这项新发明申请了专利。
以前,一个线框只能制出一张纸,而罗伯特发明的机器自带
连续网环。旋转圆筒将纸浆倒在网上,网环不断向前拖,水得以
过滤,滴进下方水缸中。纸浆接着通过覆毡滚筒下,进一步挤压
剩余水分,制造出滚筒等宽而“长度超长”的纸张。罗伯特记载
道,“这个机器,儿童都会操作。”迪多家族曾给予罗伯特鼓励与帮助,可他们最终还是闹翻
了。罗伯特以2.5万旧法郎(相当于现在的4万英镑)的价格把专
利卖给迪多家族,分期付款。可是,1801年,迪多家族逾期付
款,罗伯特收回了自己的专利。法国大革命后,这个发明就没什
么进展了。1799年,圣-莱热·迪多给约翰·甘布尔(John Gamble)
写信,咨询这种机器在英国是否有发展空间。甘布尔联系了伦敦
的文具商亨利·福德利尼尔(Henry Fourdrinier)和西利·福德利尼
尔(Sealy Fourdrinier),他们对这个机器很感兴趣。在技师布莱
恩·唐金(Bryan Donkin)的帮助下,他们改良了罗伯特的设计,制造出一款新机器。此后六年,亨利和西利投资6万英镑(相当
于现在的580万英镑),跟唐金一起全面完善了这款机器。可
惜,他们的专利申请出了问题,这款机器设计很快被人盗用抄
袭,他们的一番心血全都付诸东流。
现代造纸机虽然在纸张干燥和打磨上与福德利尼尔造纸机不
同,但基本工作原理相同。福德利尼尔造纸机生产出来的纸张虽
然有脱水过程,但纸张切割后仍需悬挂晾干。而现在造纸机多了
一道工序,纸张在滚筒上时会经过烘缸作烘干处理,烘干后的纸
张经过两个压光滚筒,变得平整光滑,厚薄均匀。
人们在改进福德利尼尔造纸机时,并未改变纸浆,用的原料
仍是破布。很快,破布就供不应求了。截至19世纪末,英国一年
用于造纸的破布总量高达12万吨,其中四分之三依靠进口(主要
从意大利和德国进口)。寻找新原料的任务迫在眉睫。
1801年,马赛厄斯·库普斯(Matthias Koops)写了一本书,书名非常“壮观”——《关于从远古时期到纸的发明期间用于记录
事件、传播思想的材料的历史叙述》(Historical Account of the
Substances Which Have Been Used to Describe Events, and to Convey
Ideas from the Earliest Date to the Invention of Paper)。当时,大
多数书籍用的仍是由破布纸浆制成的纸,而库普斯这本书用的纸
是由稻草制成的。不过,书的最后几页纸用的原料不是稻草,库
普斯在书末附录中注明:下文用纸全由木材制成,本土出产,不含以前用于
造纸的任何破布、废纸、树皮、稻草或其他植物材料;
如有必要,可提供大量实证。
同年,库普斯为其“利用稻草、干草、蓟草、废麻布、各种
木材及树皮制造,用于印刷及其他用途的纸”这一方法申请专
利。根据库普斯的办法,需要先将木材刨成木屑,浸于石灰水
中,加入结晶碳酸钠煮沸,然后洗涤混合物,再次煮沸。在最终
制成纸张之前,用“常见的造纸步骤”挤压掉多余水分。库普斯还
补充了一点,“有时候,先让材料发酵几天,加热,然后再制成
纸浆,这样制纸浆更加容易。”尽管马赛厄斯·库普斯在造纸原料
中列出了木材,但发现木材可用于造纸的人并不是他,甚至不是
人类,而是黄蜂。
1719年,法国科学家瑞尼·瑞欧莫(René Antoine Ferchault de
Réaumur)发现黄蜂筑巢所用材料与纸十分相近:
美国黄蜂能造出优良的纸张,跟人类造出的纸张一
样;它们从居住地附近的树木中抽取纤维。它们教会我
们,可以用植物纤维造纸,不需要用麻布或其他废布,好像在邀请我们也尝试一下,看看我们人类能否用特定
木材制造出精美优质的纸张。如果我们能找到跟美国黄
蜂造纸所用树木类似的木材,我们就可以造出更白的
纸,因为这种材料本身非常白。将黄蜂用的那种纤维捣
烂成浆糊,可以用来制造出非常出色的纸张。
瑞欧莫也指出,“我们造纸用的废布成本太高,而且造纸商
也都清楚,这种原料越来越难找了”。瑞欧莫虽有以上发现,但
也仅仅止步于此。
后来,有些人尝试用不同材料造纸,也曾注意到瑞欧莫的发现,但最终只有库普斯真正把瑞欧莫提出的概念变成了现实。可
惜,事实证明,这项实验也让他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库普斯及其
投资人斥资4.5万英镑(相当于现在的280万英镑)建了一所大型
造纸厂,工厂所在地即后来声名远扬的伦敦米尔班克。这个造纸
厂成功地用稻草和其他材料造出了纸张,可还是没能收回成本,最终倒闭。1802年12月,工人联名写信给股东,告诉他们造纸厂
关闭后,“大量纸张在缸房中慢慢腐烂,缸里的纸浆也在腐烂”,还说“我们应该感到欣慰,因为你们决定遣散我们只是我们运气
不佳,而不是因为我们犯了错。”他们遭受如此待遇,信末签名
却是“苦恼但依然无比顺从的雇工”,其隐忍令人钦佩。此后几十
年,谁也没能成功地用木材造纸;几十年过后,一下出现了两
个。
1821年,查尔斯·芬那提(Charles Fenerty)出生于加拿大新
斯科舍省。查尔斯家在加拿大林地有个木材厂,他从小就在锯木
坊工作,帮工人在附近的森林里伐木。19世纪二三十年代,加拿
大出现大量造纸厂,而废布供应量持续减少。于是,19世纪40年
代初,芬那提开始尝试用木纤维造纸。1844年,他给当地报社写
了封信,信中附有他制造出的纸张样本:
信里附有一张“纸”,我想查明到底能否用“木
头”造“纸”,这就是我的实验成果。事实证明,此事可
行。先生们,我寄给你们的样纸就是个实证。这个样纸
质地坚挺,纸色洁白。种种迹象表明,它跟用麻布、棉
布或其他材料制成的包装纸一样耐用;而它“实际上是
用云杉木制成的”,将云杉木捣烂成纸浆,其他造纸步
骤与之前无异。当年,芬那提不过二十岁出头,极力说服加拿大各大造纸商
采用他的发明,可是在他们眼里,芬那提不过是个年少轻狂的家
伙。差不多同一时期,德国织布工弗里德里希·哥特罗布·凯勒
(Friedrich Gottlob Keller)发明了碎木机,成功申请到专利。碎
木机中的砂轮可将木块磨碎,变成木质纤维,制成木纸浆。为使
纸张坚挺,凯勒用木纸浆造出的第一张纸中,含有40%的棉纤
维,后来才成功制出纯木浆纸张。1846年,凯勒将专利卖给萨克
森造纸商海因里希·弗尔特(Heinrich Voelter),弗尔特携手工程
师约翰·马休斯·福伊特(Johann Matthaus Voith),大规模生产凯
勒发明的碎木机,而凯勒没能从中获利。(更d书f享搜索雅
书.YabooK)
很快,木制纸张全面取代呢纤维纸张,只有纸币例外。英格
兰银行发行的纸币“采用棉纤维与亚麻纤维制成,不易破损,比
木制纸张更加坚挺耐用”。这种纸币用纸由拥有“纸币印刷许可
证”的专业造纸商供应。2013年,英格兰银行表示将用聚合材料
生产纸币(从印有温斯顿·丘吉尔头像的5英镑纸币开始,将于
2016年投入使用),这种纸币更加“干净、安全、耐用”,寿命是普通纸币的2.5倍。有些人觉得,这种纸币不仅仅寿命较长,还有
别的特点。2013年,加拿大中央银行发行聚合材质制成的100美
元纸币,据传这种纸币内嵌“经摩擦可散发香味”的嵌料,闻上去
像加拿大举世闻名的枫糖浆。加拿大很多人都有这种感觉,可加
拿大中央银行发言人告诉ABC新闻[4]
,“银行并未在纸币中添加
任何气味。”对此,蒙特利尔麦吉尔大学神经学与神经外科学学
院的玛丽莲·琼丝-戈特曼(Marilyn Jones-Gotman)认为,都是“嗅
错觉”在捣鬼,人们认为自己闻到了一种味道,实际上那种味道
并不存在。
凯勒的发明告诉世人,木纸浆是可以用来造纸的。一时间,人们纷纷寻求更高效的制浆法。用凯勒碎木机磨出的木纤维制纸
浆,造出来的纸很容易破损,时间一长便会泛黄。问题在于,磨
出来的纸浆中含有木质素,这是树木细胞壁中的一种化合物。既
已找出问题根源,显然要对症下药,设法除去木纸浆中的木质
素。经过化学处理,木质素被清除,纸张更加坚挺、坚韧耐用
(不过,以前的旧报纸很多都发黄了,可见老式纸浆法并未完全
被遗弃)。
1851年,人们开始尝试制造更加干净的纸张。赫特福德郡的
休·布格斯(Hugh Burgess)和查理·瓦特(Charles Watt)在碎木
条中添加烧碱,高压煮沸,制出纸浆(即“苏打制浆”),造出来
的纸空前白净。可是,他们没能顺利推广苏打制浆法。19世纪60
年代,美国费城发明家本杰明·C.蒂尔曼(Benjamin C.
Tilghman)在制浆时加入硫酸以使纸张更白,不过资金有限,未
能进一步发展。真正成功凭借制浆盈利的是欧洲的卡尔·丹尼尔·
艾克曼(Carl Daniel Ekman)和乔治·弗莱(George Fry)。1872
年,艾克曼效仿蒂尔曼,在纸浆中加入重硫酸盐以及氧化镁。艾
克曼是瑞典人,与乔治·弗莱合作后,才迁至英国居住。1874年,瑞典新建一家造纸厂,采用艾克曼-弗莱的方法制浆,从此这种纸
浆法成为主流。直到20世纪40年代,德国化学家卡尔·F.达尔
(Carl F. Dahl)发明的硫酸盐纸浆法取而代之。这种制浆法采用
硫酸钠材料,纸浆质量更优,制浆法的名称——Kraft是德国单词,意为“力量”。
化学制浆,机械生产,能够又快又好地生产出品质优良、坚
固耐用、多种厚度的纸张。于是,人们开始考虑制定纸张的标准
尺寸和厚度。在那之前,曾有过类似的尝试——博洛尼亚市立考
古博物馆中陈列着一块石灰板,板上描述的估计是最早的标准纸
张尺寸。这块板是1389年的古文物,上面刻着一段话:
此为博洛尼亚市纸张铸模,博洛尼亚市及周边地区
所造棉纸尺寸必须遵循以下规定。
下面一段铭文列出了四组矩形尺寸,分别为“帝国”、“皇
家”、“米凯因”[5]
和“瑞克特”[6]。即使后来采用十进制,前两种尺
寸也仍未被弃用(有微调),其中,“帝国”尺寸很有可能源自纸
莎草纸手稿的常见尺寸。
中世纪后半期,造纸商开始给纸张添加水印,象征品质保
障。当纸张在铸模上成型,他们便将设计好的铁丝压在纸上,印
出水印。水印的用途很多,既是造纸商的标识,也能区分纸张尺
寸,例如“大页纸”(foolscap)——13.5英寸×17英寸大小的纸
张。“大页纸”这一名称源自水印“傻子的帽子”(fool's cap,原始
图案是一顶帽子和一只铃铛,旧时的戏剧书和故事书用的纸上常
见这种图案)。15世纪中期,这个水印传入英国,尽管后来水印
图案变成了“大不列颠”[7]
或狮子,名称还是一样——截至目前,就我所知,布莱恩·伊诺(Brian Eno)的歌里,只有这种纸的名
字被提及过。
1786年,德国物理学家格奥尔格·克里斯托弗·利希滕贝格
(Georg Christoph Lichtenberg)致信科学家约翰·贝克曼(Johann
Beckmann),向他介绍自己给学生出的一道题。他让学生算出一
种纸张尺寸,要求纸张对折后,长宽比例不变。为了说明白,利
希滕贝格在信中附上了一张这种纸,他在信中说,“我已经算出这种比例,想要用剪刀照此尺寸剪出一张来,却惊喜地发现,我
们已经在用这种尺寸的纸了,我现在就在这样的纸上写字
呢。”利希滕贝格原本想把这个问题变成一道数学难题,却发现
答案一直就在眼前:媒介即讯息。
利希滕贝格认为这一比例“令人愉悦,非常特别”,并询问
道:“这一尺寸是什么时候被造纸商采纳并成为惯例的呢?这一
尺寸从何而来,看起来不像是意外发现?”其实,利希滕贝格给
学生出的这个难题并非他的原创,早在1787年,多罗西亚·施洛泽
(Dorothea Schlozer)就已遇到并解决了这一问题。施洛泽是一
位德国学者,也是德国大学五位精英女教师中的一员,她算出了
正确答案(1755年,她拿这个问题去请教老师,没有得到答
案)。
利希滕贝格这个问题的正解,这个神奇的比例,是
(约为1:1.41)。将这种比例的纸张(平行于较短边)从中间剪
开,可以得到两张纸,比例仍为 。如今我们使用的A系列纸
张便符合这一尺寸规律(A3纸从中间剪开可以得到两张A4
纸)。而这一规律竟可追溯至一千多年前(博洛尼亚市立考古博
物馆那块石灰板上列出的四种尺寸中,有两种完全符合这一规
律)。
一战后,德国的沃特·波尔斯曼(Walter Porstman)博士提出
了更加全面、系统的尺寸制度。波尔斯曼1886年出生于吉尔斯多
夫(Geyersdorf),大学时专攻数学与物理专业。1917年,波尔
斯曼首次发表关于标准化的论文,引起了德国标准化协会会长[8]
沃德玛·海尔密希(Waldemar Hellmich)的注意。随后几年,波
尔斯曼进一步细化标准。1922年,德国标准协会采纳这一纸张标
准,编号DIN476。1924年,比利时也采用这一标准,紧接着,世
界各国纷纷效法。截至1960年,共有25个国家使用这一标准,到
1975年底,国际标准化组织将其列为国际标准,编号ISO216。
ISO216详细阐述了A系列纸张的折算公制。最大的A0纸张面积为1平方米,尺寸是841毫米×1189毫米(符合利希滕贝格提出
的比例)。将A0大小的纸张平行于短边对折裁开,得到两张A1
大小的纸张,依此类推:ISO216对B系列纸张(主要用于印刷)
尺寸也作了详细说明。1976年,国际标准组织出台ISO269,详细
说明了用于信封的C系列纸张尺寸——一个C4大小的信封可以装
进一张展开的A4纸,依此类推。
1840年,邮政服务进行改革,改革之前,人们寄信根本不用
信封,因为邮费是按用纸数量计算的,一个信封按一张纸计费。
为了省钱,人们都用邮简,邮简反面写完内容后折叠密封即可,不需要信封。1837年,社会改革家罗兰·希尔(Rowland Hill)出
版了一本手册——《邮局改革的重要性与可行性》(Post Office
Reformation: Its Importance and Practicability),提议改革邮政服
务。希尔建议简化整个邮政服务体系,大幅降低邮费,不再按用
纸数量计费,而按照重量计费。最重要的是,希尔提议,不论收件地址在哪,同一地区价格一致,且由寄信人付费(以往都是由
收信人付费)。1840年,希尔的提议得到采纳,邮局推出两种预
付费方法——买邮票,或者用邮资邮简或邮资信封。
艺术家威廉·马尔雷迪(William Mulready)接受委托,为邮
资邮简及邮资信封设计图案。希尔原以为这些邮资邮简和邮资信
封会比邮票更流行,可是,这些印着不列颠和雄狮图案的邮资邮
简和邮资信封华丽过头,才推出几天就遭受嘲讽。在日记中,希
尔记录了自己的担忧,可能得“用一些新的邮票来代替马尔雷迪
的设计”,因为“人们对这种美无动于衷,甚至有点厌恶”。马尔迪
雷设计的邮简和信封很快就停用了,取而代之的是有凸饰的信
封,图案是威廉·怀恩(William Wyon)设计的维多利亚女王头
像。怀恩设计的这种信封只卖一便士,迅速收到追捧。不过,还
是无法撼动邮票的地位,毕竟邮票好用得多。
邮政改革后,邮费锐减,马尔迪雷设计的邮资邮简和邮资信
封又不受欢迎,人们亟需批量生产的廉价信封(改革前,每年的
信件流通量只有2600万件,截至1850年,流通量上涨至34700万
件,其中30000万件用了信封)。以往,人们将矩形纸张裁成菱
形“模板”,造成极大浪费。1844年,伦敦文具商乔治·威尔逊
(George Wilson)的设计“改良了信封制作方式”,获得专利。按
照他的设计,信封模板变成矩形,可以节约许多纸。次年,罗兰·
希尔的兄弟埃德温和造纸商沃伦·德拉鲁(Warren de la Rue)合
作,发明了一款机器并获得专利。这种机器不仅可用于切割信封
模板,还能自动将模板折成信封(以往,人们需要用锡板手工折
信封)。
渐渐地,信封款式和形状越来越丰富,功用各不相同:开口
在短边的“口袋”信封,开口在长边的“钱夹”信封,传统的菱形“礼
仪信封”,偏矩形的“手册”信封,“票券”信封,“侧缝”信封,“公
告”信封。种类着实繁多,难以细数。传统的“礼仪信封”采用菱形
信封模板,这种信封有个好处:只要密封信封口的尖角即可。不
过,引进阿拉伯胶后,自黏信封的密封就不成问题了。1855年,一位礼仪作家指出,虽然火漆十分优雅,但在“自黏信封”出现
后,“就不再必不可少了”(他还告诫人们,不要用尺寸过小的信
封。他说,“别把太大的信纸或太多信纸塞进小信封里,那样很
没品位,就好像把一只肥硕的手塞进过小的手套,笨拙难
看”)。阿拉伯胶需要变湿才有黏性,可以用舌头舔,也可以用
滚筒沾水把它弄湿。这可不是什么有意思的事。
《宋飞传》里《结婚请柬》这一集中,乔治说服未婚妻苏珊
买杂货店里最便宜的那种结婚请柬,店员说他们要的那种请柬因
为胶水有问题,已经停产好几年了,不过算乔治运气好,他们店
里还剩几箱存货。于是,乔治把舔信封的活交给了苏珊(舔胶水
的感觉太恶心了,她说:“呸,烂透了!”)。舔完那些信封,苏
珊就昏倒了,立刻被送往医院,不治身亡。医生委婉地把这个消
息告知乔治,问他苏珊是不是接触了什么“廉价胶水”,因为在她
血液中发现了“一种有毒的胶水,常用于极其廉价的信封”。乔治
告诉医生,苏珊一直在舔信封,他们差不多要请200位宾客,所
以买廉价信封,情有可原?
不过,这种事情在现实中会发生吗?信封上的胶水对人体有
害吗?2000年,互联网上盛传一个故事:
如果你习惯舔信封上的胶水……看完下文后,你绝
不会再这么做了!
加利福尼亚邮局有位女职员。有一天,她直接用舌头去舔湿信封上的胶水,因为没有海绵块,结果舌面划
开一道伤口。一周后,舌头发肿,她便去看医生,可医
生没发现有何异常。又过了几天,她的舌头肿得更厉害
了,而且异常疼痛,连东西都吃不下。她又去了一趟医
院,要求医生做点什么。医生给她的舌头照了X光片,发现舌头里有肿块,便为她安排了一场小手术。
切开肿块后,一条活蟑螂爬了出来。原来,信封封
条上有些蟑螂卵,口腔内唾液温暖湿润,于是这些卵在
她舌头内部孵化了。
这是真实故事,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曾做
过报道。
斯诺普斯网站已经彻底揭穿了这个故事的虚假面目,可是,它跟其他的城市神话一样,依然流传甚广。
虽然这个故事不足信,但不等于信封对人体无害。1895年,《纽约时报》报道了S.费切海默(S. Fichheimer)的死讯,称他
死于“血液中毒,因为他舔信封时割伤了舌头”。信封确实能致
死,不过不常见——所以放心睡吧,不要做噩梦。
ISO216纸张尺寸标准如此便利,几乎所有国家都采用了这个
标准,可美国却一直拒不接受。这个国家始终不愿意完全接受公
制,格兰帕·辛普森(Grampa Simpson)曾叫苦不迭:“公制是魔
鬼的工具!我的车改装了40次才装好我想要的那种油桶。”是出
于害怕还是仅仅出于惰性?我们无从知晓。不过,美国如此坚决
的抵制还是显得有点不正常。对此,美国中情局(CIA)出版的
《世界概况》解释道:
如今,世上只剩三个国家——缅甸、利比里亚和美
国——尚未采用国际单位制(SI,或公制)作为计重测量标准。1866年,美国法律中已经明确可以采用公制,尽管如此,美国仍然在使用由英国法定标准系统改编而
来的美国习惯计量制,公制的推广收效甚微。美国是唯
一一个在商业事务和传统活动中不采用公制的工业国
家,不过,在科学、医药、政府以及不少行业中,公制
正慢慢被接纳。
抓紧点啊,各位。
ISO216标准的长处如此鲜明,可美国拒绝接受,说明美国仍
在使用基于英寸的计量制度,最常见的是“信纸”(letter,8.5英寸
×11英寸规格),除此之外,美国人还用“法律文件纸”(legal,8.5英寸×14英寸规格)、“小报”(tabloid,11英寸×17英寸规
格)。美国使用的“8.5英寸×11英寸”规格起源并不明确(实际源
于欧洲),可能是从荷兰造纸商17世纪引进的纸框改变而来的,这个纸框尺寸达17英寸×44英寸,人一次能够到的最大面积不过
如此吧。美国的“letter”尺寸正是这个纸框尺寸的四分之一。
从名称即可看出,8.5英寸×14英寸大小的“法律文件纸”是法
律从业人员常用纸张。1884年,马萨诸塞州一家造纸厂的员工托
马斯·霍利(Thomas Holly)收集碎纸片,绑定起来,做成廉价拍
纸簿。对他而言,荷兰造纸商两百多年前界定的最大尺寸纸张毫
无意义,随便多大的纸他都拿来用,每张纸都还比上一张大3英
寸。他还成立了美国纸本纸张公司(AMPAD, American Pad
Paper Company),专卖这种拍纸簿。后来,文具商威廉·博克米
勒(William Bockmiller)联系他,提出一个特别要求。博克米勒
有位顾客是法官,每次买了空白纸张的拍纸簿,回去都要自行画
线,他希望能买到印有平行线的拍纸簿,页面边缘要留有空白,以便添加注释。于是,霍利着手生产这种拍纸簿,也就有了现在
的“法用拍纸簿(legal pad)”。传统的法用拍纸簿纸张皆呈黄
色,原因不详。有人认为,最初的拍纸簿混合了不同厂家的纸,颜色不均匀,为了统一颜色,一律染成了黄色。还有人认为用黄色是为了便于区分文件类型。不管怎样,这个颜色再也没变过,有些人认为黄色纸张没有纯白纸张那么伤眼。
虽然霍利对法定拍纸簿的发展贡献突出,但是,1903年11
月,新闻报道开始曝光该公司内部的金融违规问题:
周六,长期任公司董事长兼财务主管的托马斯·W.
霍利被指控贪污,挪用公款。具体挪用金额数目尚不明
确,可能是3.5万美元。
霍利应该是发行了虚假证券,并从中牟利。几天后,据《洛
厄尔太阳报》报道,他可能逃到了加拿大:
美国纸本纸张公司财务主管托马斯·W.霍利目前行
踪不明,据其好友暗示,他目前在加拿大,想知道政府
将以什么名义来逮捕他。
据说,他所有的人寿保险中都有关于自杀的条款,这将给他及其家人带来好处。他带走了一份保险金高达
3万美元的保险,他有预感,早晚会用得上。一旦他遇
到问题,这份保险可以维持其家人日后的生活。
虽然我们熟悉的美式黄色“法用拍纸簿”由霍利推出,但是最
早卖印有平行线格子的拍纸簿的并不是他。1770年,伦敦的约翰·
泰特洛(John Tetlow)发明了一台能“生产印有平行线格的音乐
用纸或用于其他用途的纸张”的机器,获得专利。7年后,约瑟夫·
费希尔(Joseph Fisher)为其“通用机器”申请专利,这台机器可以
生产“带有辅助书写或绘画的格子的纸张”,包括方格纸。大部分
人觉得,有平行线格和方格就够用了,可有些人觉得不够。这些
人只好去买Writersblok的点状格纹纸张,或是西班牙平面设计师杰米·纳尔瓦埃斯(Jamie Narvaez)设计的夸德尔诺牌笔记本。夸
德尔诺系列笔记本包括:
每套四本,除传统的线格和方格外,还有新图案。
虽然仍然作笔记本用,但也可以看作画册。欢迎使用者
发挥想象,尝试着用它绘画或书写,让我们重新把注意
力放回本子本身。
法用拍纸簿,例如霍利生产的那种,大多在顶部进行装订。
每张纸上方都有一排细密的穿孔,便于撕下来用。除此之外,笔
记本装订方式还有很多:希尔韦恩记事本用的是订书针;鼹鼠皮
笔记本则是手工线装;黑与红笔记本都是精装本;还有线圈装的
便笺簿。我发现这种便笺簿很容易引起困惑,顶部用的是线圈,所以翻页记笔记非常方便,快速潦草记下之后立刻就可以翻过
去,可是,我常常忘了该往上翻页还是往下翻页,就那么愣住
了。如果用的是那种左右翻页的笔记本,我想找某个匆匆记下的
笔记时,至少还能想起来记在了左边还是右边。可是用这种本
子,我根本不知去哪找,到处都是笔记。这种本子需要配备“搜
索”功能。
现在,笔记软件应用越来越流行了,例如苹果手机上可以安
装的Note或印象笔记(Evernote),这样一来,“定位信息”这个
问题就解决了。你可以在不同设备上同步笔记,搜索十分便捷,用笔在纸制本上做笔记显得越来越落伍。可是,这两种记笔记方式并非水火不容。鼹鼠皮推出的印象笔记智能笔记本尝试结合这
种方式——既有实物书写的触觉快感,也能享受云计算和在线搜
索带来的便利。在笔记本上写完笔记后,用户可以给笔记添加相
应主题的“智能标签”(家庭、工作、旅行、操作、同意、拒
绝),然后用扫描摄像头拍下当前笔记。笔迹可辨认度越高,以
后搜索就越容易。不过,我的字迹,软件估计无法识别,因为连
我自己都看得一头雾水。如今,我们越来越依赖高科技产品,打
字水平越来越高,可代价却是我们写字越来越难看。
不过,这个问题很好解决。要想机器能辨识我们的字迹,我
们就要多多练字。多练手写字——电脑需要你这么做。
[1]易贝:即eBay,又译作亿贝。——译者注
[2]大马士革:叙利亚首都。
[3]的黎波里:利比亚首都和最大城市。
[4]ABC新闻:美国广播公司所播新闻节目总称。
[5]米凯因:mecane音译。
[6]瑞克特:recute音译。
[7]大不列颠:Britannia,作为英国象征的一名女子,头戴钢盔,手持盾牌和三
叉戟。
[8]德国标准化协会:Standardisation Committee of German Industry,德国标准
协会(DIN)的前身。第四章
千万别招惹铅笔控自幼,我们就结识了铅笔。长大后,步入成人世界,才开始
用钢笔。因此,我们想当然地认为,铅笔的历史比钢笔悠久。铅
笔十分朴素,尤其是笔身,用的既不是塑料管,也不是金属管,而是普普通通的木头,取于自然,古朴简单。可是,木制铅笔的
历史并不像我们想象得那么悠久。可以说,铅笔比铅笔历史悠
久,而又没有铅笔历史悠久。这句话看起来纯属胡扯,但也有几
分道理。早在铅笔发明之前,就已经有了“铅笔”这个词,只不
过,这里所说的“铅笔”并非我们如今所用的那种传统木杆铅笔。
penicillum这个词跟penis(意思是“尾巴”)源自同一个拉丁词
词根,是一种细头画笔,用来创作精细的书画作品(画笔用的毛
来自动物尾巴。幸好,我们的目的看起来还算单纯,否则,我们
真该为此残忍之举脸红),由此,penicillum演变为古法语词
pincel,最终进入中世纪英语,变成pencil。不过,直到16世纪早
期,pencil这个词才有了“铅笔”这层意思,在那之前一直指画笔。
这里的“铅”也有误导性——古希腊和古罗马人用的尖笔是用铅做
的,而我们用的铅笔并不含铅。值得庆幸,因为铅的毒性很强,不适合用来做小学生使用的铅笔(除非你不喜欢那些小孩)。
......
Text copyright ? 2014 by James Ward
Simplified Chinese Language edition copyright ? 2016 By Beijing
Alpha Books Co, Inc. arranged with Profile Books Limited
Through Andrew Nurnberg Associates International Limited
All Rights Reserved.
版贸核渝字(2015)第222号
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
文具盒里的时空漫游(英)詹姆斯·沃德著;张健译.--重庆:
重庆出版社,2016.9
书名原文:Adventures in Stationery: A Journey Through Your
Pencil Case
ISBN 978-7-229-11349-0
Ⅰ.①文… Ⅱ.①詹…②张… Ⅲ.①文具-普及读物 Ⅳ.
①TS951-49
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数据核字(2016)第143900号
文具盒里的时空漫游WENJUHE LI DE SHIKONG MANYOU
[英]詹姆斯·沃德 著
张健 译
策 划: 华章同人
出版监制:陈建军
责任编辑:陈 丽
特约编辑:余椹婷
责任印制:杨 宁
封面设计:周伟伟
出版
(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路162号1幢)
投稿邮箱:bjhztr@vip.163.com
北京鹏润伟业印刷有限公司 印刷
重庆出版集团图书发行有限公司 发行
邮购电话:010-858693757677转810
全国新华书店经销开本:880mm×1230mm 132
印张:9
字数:162千
2016年9月第1版 2016年9月第1次印刷
如有印装质量问题,请致电023-61520678
版权所有,侵权必究目录
致谢
第一章 缘起:维洛斯1377-旋转文具收纳盒
第二章 关于人的一切,都是笔教我的
第三章 我谈了场恋爱,不过对象是张纸
第四章 千万别招惹铅笔控
第五章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
第六章 带走我吧,我属于你:藏在文具中的小心机
第七章 如果你在就好了:肩负使命的古怪文具们
第八章 要开学了:你缺什么文具?
第九章 我生活中的一抹亮色:荧光笔
第十章 我就这么黏上你了:黏胶
第十一章 冰箱门上的超文本:便利贴
第十二章 你会跳槽,但你的订书机不会
第十三章 知识储藏室:文件分类系统
第十四章 文具不死致谢
此书是我的第一部作品。没想到,一堆字变成一本书,工序
竟如此繁杂,我有点发懵。由始至终,那么多人为之辛劳,可成
书封面却只署我一人姓名,不甚公平。
若非大卫·海厄姆有限公司[1]
的安德鲁·戈登(Andrew
Gordon)鼎力相助,不断予以支持与鼓励,恐怕根本不会有这本
书。我心中实在感激。同时,也要感谢玛丽戈尔德·阿特基
(Marigold Atkey)。
感激资料书籍出版社[2]
的工作人员费心费力地把我那些零碎
文字整理成书,包括丽莎·欧文斯(Lisa Owens)、瑞贝卡·格蕾
(Rebecca Grey)、丹尼尔·克鲁(Daniel Crewe)、安娜-玛瑞·菲
茨杰拉德(Anna-Marie Fitzgerald)、保罗·弗尔蒂(Paul Forty)
和安德鲁·富兰克林(Andrew Franklin)。尤其要感谢萨拉·赫尔
(Sara Hull)出色的编辑工作,让我的文章变得浑然一体。还要
感谢文字编辑菲奥纳·斯克林(Fiona Screen)帮我纠正了不少措
辞。
这本书意在挖掘文具用品中隐藏的趣味,鉴于此,书本的排
版设计十分要紧。再没有比南森·伯顿(Nathan Burton)更合适的
封面设计师了,这本书需要的是什么,他了然于胸,给出了一个
绝妙的设计。还要感谢资料书籍出版社的皮特·戴尔(Pete
Dyer)、米什林·曼尼恩(Micheline Mannion)为全书编加各色图
片,添了漂亮的衬页。
写这样一本书,定然少不了书中所提到的那些文具品牌和文具公司的帮助。尤其要感激思笔乐(STABILO)[3]
、波士胶
(Bostik)、比克(BIC)、喜力克斯(Helix)、3M公司、瑞曼
(Ryman)、犀飞利(Sheaffer)以及汉高(Henkel)公司为我提
供其公司信息。还要感谢凯凡·阿蒂博瑞(Kevan Atteberry)、杰
夫·尼克尔森(Geoff Nicolson)以及斯宾塞·希尔弗(Spence
Silver)热心解答我的问题。
另外,感激尼尔(Neal),他开的PC(Present Correct)
文具店是伦敦最棒的文具店。快去看看吧,现在就去!
我还要感谢伍斯特公园佛乐斯文具店的鲍勃·帕特尔(Bob
Patel)及其他员工,是他们让文具成为我一生的挚爱。
要不是埃德·罗斯(Ed Ross)在推特网上创建了“文具俱乐部
(stationery club)”这个话题标签,这本书也不太可能诞生。谢谢
你,埃德。
最后,我想感谢娜塔西亚·卡弗尔(Natassia Caffer)。无数
个周末、无数个深夜,我都埋头扎在纸片堆和便利贴堆里苦查资
料,而她始终耐心包容。
(对了,我还得谢谢我老妈,过去这一年里,她几乎逢人就
推荐我的书。)
[1]David Higham Associates。
[2]Profile Books:资料书籍出版社,英国一家独立出版社,成立于1996年。
[3]本书中文具品牌名称凡有官方译名皆用官方译名,其余皆为译者音译。
——译者注第一章
缘起:维洛斯1377-旋转文具收纳盒我自幼在萨里郡小镇伍斯特公园长大。小时候,隔段日子,我就去高街[1]
上那家“佛乐斯”[2]
独立文具店逛逛。我始终对那家
店很感兴趣。是,山脚确有一家规模比它大的W. H.史密斯[3]
,我
也着实花了不少钟头待在那儿看钢笔,但那不一样。佛乐斯更专
注于文具,而W. H.史密斯除文具之外,还卖书、杂志、玩具、糖果和录像带之类的东西。相比之下,佛乐斯更专一,它家卖各
式各样的曲别针和标签,不像W. H.史密斯店里那些玩意儿。佛
乐斯里有大页纸悬挂式文件夹卖,还有其他办公用品,净是些大
人用的东西。店里很安静,呆板严肃,有点图书馆的味道。或者
说,至少有一半如此,我对那半边没兴趣。另外半边卖贺卡、包
装纸,还有些便宜的小礼品。这半边才是我喜欢的,那成架成架
的笔深深地吸引着我。我会在这儿待上许久,仔细琢磨它们,看
看这个,倒腾倒腾那个,偶尔还买几支回家。
几年前,我回了一趟佛乐斯。它还是我印象中的那个样子,几乎没什么变化,连柜台后面的收银员都还是同一个人。也没什
么特别要买的,不过我还是在店里逛了逛,随便看看。在几盒记
录卡(希尔维恩[4]
,204毫米×127毫米,印有平行线)后面,我
瞄到一个看着甚是破旧的方盒子,长宽约莫6英寸,2英寸高的样
子。盒盖上,俗气的粉色底上印着一行白字,“维洛斯1377-旋转
文具收纳盒”,下面还有一行稍微小些的字,“六格,有盖”,旁边
印着黑白的实物展示图。我把盒子从后面取了出来。从未听说
过“维洛斯”这个牌子,不过瞧瞧那盒子,也就不觉得奇怪了,估
计这个文具收纳盒岁数比我还大。看盒子,这大概是上世纪70年
代末的东西。盒子上全是灰,应该不少年没人碰过了。它就这么
一直卡在架子里头,被人遗忘了。我一定得把它买回去,于是我
拿着它去柜台付钱。收银员在盒子上找条形码但没找到——那个
年头还没有条形码扫描仪。好在盒子后头有张已经褪色的价格贴
纸:5.1英镑(这肯定不是最初的售价吧?是的话也太贵了。价格
什么时候被人改过?)。收银员耸了耸肩,往收银机里输了价
格,我付钱的时候,他在一个小存货簿上做了记录。到家后,我很小心地打开盒子,以免把它给弄坏了。盒子里
就放着那个1377-旋转文具收纳盒,它完好无损。这也不奇怪,虽
然它上了年头,但我买回来时,它实际上还是新的。这个文具收
纳盒呈筒状,体积也不大,高抗冲聚苯乙烯材质,顶部有个透明
的封盖,透过它能看到六个分格。这个筒状收纳盒被隔成了六
格,可以放些杂七杂八的零碎物件。从上往下看,这个收纳盒有
些像从中部横切开来的葡萄柚。封盖上有个扇形口,形状大小刚
好跟一个分格的开口吻合,扇形口上面还有个小盖子,你可以转
动它来打开或者关闭那个扇形口。封盖也可以转,因此,不管你
想拿哪个分格里的东西,只要把扇形口对准它,就可以从里面拿
出曲别针、图钉或者其他任何你放进去的东西(盒盖上的实物展
示图展示的是空文具收纳盒,没有“使用建议”——维洛斯相信其
顾客自有创造力)。
我仔仔细细地将我的文具收纳盒填满。现在,第一个分格里
满满地躺着67枚曲别针。我不记得这些曲别针是什么时候买的,也不记得是在哪儿买的,光看这些曲别针也看不出什么线索来。
我只能说,很抱歉,我没记录清楚。不过,在你批评我太粗心之
前,我想说明,我也不过是受了社会环境的影响才会如此。身处
所谓的文明社会,我们一直都十分麻木[5]
——或者说很自负——
以至于我们甚至不愿费心去记录真正发明了曲别针的人是谁。
想到曲别针的时候,你脑中便会立刻出现它熟悉的样子——
两端弯曲的双环设计,像用金属丝做出来的长号。但这其实只是
众多曲别针中的一种,它叫“宝石牌回形针”,这个名字是英国的
宝石有限公司取的。这家公司跟曲别针的发展没什么直接关系,但很显然,它的回形针营销做得很出色,所以回形针这个名字才
如此深入人心。实际上曲别针还有别的(有人觉得是更好的)种
类。为什么我们竟不知道曲别针是谁发明的呢?困难之一在于曲
别针的种类、设计样式实在繁多,于是冒出了大批的“冒牌货”,声称自己是发明者。各种说法层出不穷,这个谜团也变得越来越
复杂。最常见的说法是:曲别针由挪威专利局职员约翰·瓦勒
(Johann Vaaler)于1899年发明。他的专利申请(1899年于德国提交申请材料,两年后转至美国)中申请的曲别针是“用一段可
弯曲的材料(比如金属丝)拧成矩形、三角形或其他形状的环,且材料尾端与起始端并列但朝向不同方向”。其专利申请描述中
提到的个别特征确实跟宝石牌回形针颇为相似,但是“早期办公
室博物馆”[6]
网站(我最爱的网站)毫不留情地指出:“他的设计
既不是最早的,也不怎么重要。”
瓦勒生前,人们并不觉得他“可能是曲别针之父”。可他死
后,关于他的故事不断演变,人们竟试图将他塑造成挪威的一位
民族英雄。当初,纳粹侵占挪威,人们将曲别针佩戴在身上,以
示抗议。这实际上跟瓦勒是个挪威人无甚关联(尽管瓦勒最初提
交的专利申请确实在20世纪20年代就被发现了,但是过了很久人
们才开始相信曲别针是他发明的),但这个事实有个微妙的暗示
——曲别针用于装订、约束,这提醒着挪威人要团结一致,抵抗
侵略军(“我们是绑定在一起的”)。战后那几年,群众普遍开始
相信曲别针是瓦勒发明的,挪威百科全书也收录了这个说法。不
久“曲别针象征着反抗”这样的故事也广为流传。如此一来,曲别
针的地位迅速提升,几乎成了挪威的国家象征。1989年,为了纪
念瓦勒,BI挪威商学院[7]
在桑维卡校区立了一个7米高的回形针
雕塑(后来挪到了奥斯陆校区)。不过,这个雕塑跟瓦勒专利申
请中描述的回形针并不相同——雕塑展示的回形针有所改动(其
中一端更加方正)。无独有偶,十年之后,挪威发行了一套纪念
瓦勒的邮票,邮票上印在瓦勒旁边的回形针并非瓦勒设计的那
种,而是“宝石牌回形针”(尽管邮票背景中还印有他当时的专利
申请书)。
跟瓦勒的设计比起来,另一个设计跟“宝石牌回形针”更像,其专利属于马修·斯库利(Matthew Schooley)。1989年,他改良
了同时期其他回形针造型,设计了这种“纸夹”。他在专利申请中
解释说:
“我知道,此前已经有人设计了一些回形针,跟我
的设计思路大致相同。但是,就我所知,他们设计的回
形针全都有部分突出,不能完全与纸面贴合,这一点让
人不太满意。”
瓦勒设计的回形针是一个平面回环,而斯库利回形针的回环
部分与自身重叠,这样一来,回形针就能与纸面完全贴合,不会
有任何突出部分,因而不会被别的东西勾住。此外,斯库利还补
充道:“这样构造的回形针不会弄皱夹着的纸张。”这确实是一大
改进,但这还不是“宝石牌回形针”。
直到1899年,专利文献中才第一次出现类似“宝石牌”回形针
的设计。威廉·米德尔布鲁克(William Middlebrook)为其能够自
动生产“用来代替图钉、用于装订固定纸张的回形针”的机器申请
专利,专利申请中还附有图片,展示回形针的大致形状与特征。
图中所示回形针酷似“宝石牌回形针”,可是这份专利申请只针对
机器,图片只是为了解释机器能生产出什么样的回形针。而且,在此机器出现之前十多年,人们就已经知道“宝石牌回形针”了。
亨利·波卓斯基教授(Henry Petroski,《利器》[8]
的作者)曾引用
亚瑟·佩恩(Arthur Penn)1883年所著图书《家庭图书馆》(The
Home Library)中的一句话来赞美曲别针,称其在用来“装订分类
纸张资料、信件或者手稿”时,比别的工具好用。
尽管设计出“宝石牌回形针”的不知名人士在斯库利和瓦勒之
前就出现了,但是,还有比那更早的回形针设计。塞缪尔·B.费伊
(Samuel B. Fay)是最受世人认可的“回形针发明者”,不过他发
明回形针时根本没想用它来固定纸张——1867年,他设计这
个“票夹”是为了把标签或票固定在细薄织物上,以取代图钉。在那之前,人们都用图钉戳进细薄织物,但戳出来的小洞多多少少
会损坏织物(不过他在专利说明中也提了一句,说这个票夹也可
以用来夹纸张)。费伊的设计是“将一段铁丝扭成环,然后将余
下的铁丝两端往回掰,直到可以卡进刚才扭成的环中,整体形成
一个弹簧扣”。这个设计多少有点像我放在文具收纳盒第二格里
的交叉回纹针(Premier-Grip Crossover Clip)。
著名哲学家赫伯特·斯宾塞(Herbert Spencer)在1904年出版
的自传中,声称自己在1846年发明了“订书图钉”(Binding
Pin)。如今,人们熟知斯宾塞皆因其名句“适者生存”,却不知他
还是个重要的发明家。他发明这个图钉是为了固定报纸期刊这
些“未装订出版物”,以便阅读(报纸“从中间打开,把图钉戳进报
纸中缝的上端和下端,所有页面都被图钉戳住,也就不会乱
了”)。斯宾塞跟梅塞尔·阿克曼公司(Messrs Ackermann Co.)
签了协议,允许他们生产这种图钉。第一年,这些图钉卖了70英
镑(相当于今天的6150英镑),但此后销量急遽下降。一开始,斯宾塞认为,问题在于阿克曼不懂得怎么卖出更多的图钉(“我
觉得问题在阿克曼,他不善经商,之后不久就破产自杀了”)。
不过,斯宾塞后来声明:问题在于民众“疯狂追求”新奇事物,却“完全不懂辨别好坏,结果反而遗弃了好的东西,开始用虽新
奇但并不称手的东西:根本不会从整体上考量到底哪个更
好。”好了,关于适者生存就说这么多。
在上文所说的这些文具出现之前,人们要固定纸张都用圆柱
销。不过,这种固定工具缺陷很多,显而易见。其中一个主要缺
陷就是需要戳破纸张。纸是固定在一起了,但是每张上面都多了
个洞。这实在是个问题,只要能解决就是一个重大进展。而且,没了尖锐的钉尖,对于手指也安全些。回头想想,回形针——比
如费伊设计的那种——明显比这圆柱销好得多。于是你忍不住想
问:为什么没人早点发明出回形针呢?不过,这个问题——“为
什么没人早点发明出回形针呢?”——忽视了设计过程中的一个
根本问题。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圆柱销并没有什么问题。是,圆柱销有问题,可关键是当时除此之外,别无选择,也就没理由抱怨它不好。圆柱销没有非改进不可的理由,就那样挺好的。因
此,要改良圆柱销,前提是要改变其社会生存环境。19世纪后期
发生了三件事,社会环境因此改变,回形针也就应时而生。
首先,要想回形针能正常运作,必须有带弹性的铁丝。因
此,要有回形针,首先要有生产这些铁丝的可靠技术。其次,回
形针的生产成本和销售价格一定要低廉到大众能够接受的程度
(虽然人们不希望纸被圆柱销戳个洞,但如果回形针太贵不实
用,人们也就不那么在意圆柱销的缺陷了)。最后,一定要有迅
速发展的官僚机构——这是工业化的副作用,也是前面两点的前
提。一定要有新的办公环境和基础设施,才会有大量的纸张作
业,然后就需要新的资料整理方法,回形针的时代就此到来。
任何地方都可能同时满足这三个条件,因此,19世纪末,许
多国家几乎同时出现各种回形针设计,也就不足为奇了。从1867
年起,不少人都在申请专利,各式各样,试图找出一个最好的办
法,靠一根金属固定不少于两张的纸。他们设计的回形针五花八
门——1894年,乔治·法默(George Farmer)设计出“尤里卡
(Eureka)回形针”:从铁片上切割下来的椭圆形铁片,中间有一
条尖齿,用来夹纸;1895年,有人设计出“实用(Utility)回形
针”:形似对折过的老式拉环;1897年出现一款“尼亚加拉
(Niagara)回形针”:基本上就是把两个费伊回形针连起来;
1897年,还有一款“小剪刀(Clipper)回形针”,跟尼亚加拉回形
针相似,只是把环变成尖角;1904年出了一种“韦斯(Weis)回
形针”:等腰三角形中套着一个等边三角形;还有一种名字比较
花哨的“赫拉凯勒斯两用回形针(Herculean Reversible Paper
Clip)”:将铁丝扭成两个略微倾斜的等腰三角形;还有“雷加尔
(Regal)回形针”或“猫头鹰(Owl)回形针”:看上去有点像猫
头鹰——就像是一只猫头鹰被关在一个不够大的笼子里养大,渐
渐长成奇怪的方形;1902年出了一款“完美(Ideal)回形针”:铁
丝被扭成复杂的蝴蝶造型。各种各样的回形针层出不穷——“林
克利普(Rinklip)回形针”、“大人物(Mogul)回形针”、“丹尼
森(Dennison)回形针”、“伊兹翁(Ezeon)回形针”……1902年至1903年,有个名叫乔治·麦吉尔(George McGill)
的人,提出的回形针专利申请约有12份之多。此人想必醉心于文
具设计,一刻也闲不下来(他还设计了纽扣型纸夹、票夹和订书
机)。我猜想,他肯定无时无刻不在信封背面或纸片上涂画新设
计,而他妻子则十分懊丧,对他十分绝望,怀疑他连跟自己一起
躺在床上、一起吃饭的时候,心思也不全然在她身上,还在思考
着如何设计出完美无缺的回形针。他的理想最终实现了几分呢?
看起来,他并没有取得多大成绩。由于麦吉尔造成的混乱,“早
期办公室博物馆”网站并未收录1902年后注册的回形针设计:
“对于1902年后申请专利的回形针,除非有证据证
明它曾投入生产,否则我们不会收录。我们这么做,是
因为1903年出了13种回形针,其中10种的发明者都是乔
治·W.麦吉尔。这10种回形针中,除了‘五弦琴(Banjo)
回形针’之外,全都没有证据表明曾投入生产或打过广
告。”
可能麦吉尔的许多设计确实仅仅止步于得到专利,但是“早
期办公室博物馆”网站的做法对他有点不公平。至少,麦吉尔
1903年设计的一款回形针也曾投入生产——我桌上就有一盒“环
形(Ring)回形针”(该款回形针专利属于乔治·W.麦吉尔,1903
年6月23日及11月7日)。
虽然这段时间涌现了大量回形针设计,沿用最久的仍是狭窄
双回环设计的“宝石牌回形针”,人们常说它是“完美”的设计。纽
约现代艺术博物馆和德国维特拉设计博物馆都曾做过“宝石牌回
形针”的专题展览。《费顿设计经典》丛书的编辑之一艾米莉亚·特拉尼(Emilia Terragni)将回形针列为她的最爱物件之一:
因为回形针中蕴藏着设计的本质:既有漂亮的设
计,又是简便的械具,一百年也不曾变化——还是老样
子。即使过了一百年,它的功能也仍然存在,人人都要
用它。
但是,“宝石牌回形针”真如众人所说的那样完美无缺吗?所
有文章,在谈论回形针的漂亮设计时,都只盯着回形针本身,对
于它在使用中是否仍然美丽,全都避而不谈。其实,一旦拿来夹
纸,回形针有一半会被纸张挡住。如果夹的文档较厚,回形针就
会扭曲变形。很多时候,人们过分珍视回形针简约的设计,对其
功用性的夸赞言过其实。
另外,说它一百年都不曾变化,这一点也值得怀疑。确实,我们如今使用的回形针跟19世纪90年代广告里描绘的回形针十分
相似。但很多回形针,虽然看上去跟“宝石牌回形针”相似,但是
细节上有细微差别。现在有一种回形针,内环顶端微微上翘,这
样的设计使得纸张更容易卡进回形针里(不过乔治·麦吉尔在1903
年的专利申请中就曾提出此构想)。另外还有一个变种是亨利·兰
克努(Henry Lankenau)1934年设计的“哥特式(Gothic)回形
针”——传统回形针的两端都是罗马式圆头,而“哥特式回形针”一
端呈方形以便与纸张齐平,另一端成三角尖形,以便于夹纸。而
波纹型的回形针增加了摩擦力,可以防止纸张滑落。虽然这些变
化都很小,但也不能被无视。去过雷曼文具店(Ryman
Stationery)后,我想说,现如今,原版“宝石牌回形针”和改良版
的“宝石牌回形针”各占半壁江山。
既然“宝石牌回形针”实际上并不像人们想象得那么好,为什
么还被公认为是完美的设计?答案似乎是:不管从什么层面看,宝石牌回形针都能令人满意。虽然它不是完美的,但它已经够好
了。综合各种因素,它能得8分(总分10分)。虽说稍作改动能使它某一方面的性能增强,但与此同时,会导致另一方面出现问
题。比如,使其一端翘起可以让纸张更容易卡进去,但是这样一
来,同样一堆文件需要占用的空间变大。又比如“哥特式回形
针”,虽然更好用,但是容易把纸刮坏或撕破。而用波纹型的回
形针,虽然纸不容易掉出来,可是要想把纸拿出来也不容
易。“宝石牌回形针”尚不完美,人们还会继续努力改进,不过要
面临一个挑战:设计出一种跟它一样,有着微妙平衡的新文具。
不仅维洛斯1377-旋转文具收纳盒上有宣传广告,包装盒上也
有条清单,列着同类型其他产品,包括一系列基础办公用品:
130——印章架
176——旋转文具盒
006——双辊道阻尼器
1365——阻尼器
1502——润湿型印泥台
还有一系列的维洛斯订书机和订书针:
347——长柄装订机
300——猎鹰款
325——温莎款
330——平头钉
23——起钉器
321——猎鸟款还有一些穿孔器和打孔机:
4362——加强型打孔机
4363——简易打孔机
950——打眼及打孔机
4314——闪电款
4316——加强款
4324——四孔款
维洛斯系列还有75种以上不同型号的橡皮圈;5种型号的橡
胶顶针;三层到五层不等的旋转式或层叠式案头文件盒;6种案
头卷笔刀;3种卷笔刀袖珍模型;二十多种颜色的图钉,既有管
装的也有罩板包装的;3种用来装微影卡和索引卡的小柜子
(5′×3′,6′×4′,8′×5′)。每套产品都有实物展示图,背景都是亮
色。这些颜色在当时的报刊彩色增刊上都能找到,全都非常闪
亮,像在蜜糖里泡过一样。从这些文具可以看出,当时的人热衷
于将橙色和褐色搭配在一起,这种颜色组合让我有点怀念我的童
年时光,太久远了,我已经记不太清楚了。
我在维洛斯1377-旋转文具收纳盒的第三个分格里放满了黄铜
图钉。从名字就可以知晓,“图钉”一开始是制图员用来固定图纸
的。这些图钉也曾形态各异、设计不一,从最开始简单的直钉子慢慢变化而来。
图钉的设计日渐完善,人们开始争论到底是谁发明了如今为
人熟知的图钉。有人认为发明者是奥地利工程师海因里希·萨克思
(Heinrich Sachs)。萨克思图钉设计于1888年,是中间有个V型
切口的钢制小圆片。V型部分被折起,形成图钉尖。虽然这种图
钉在英国不怎么流行,但在其他国家很受欢迎。
英国更常见的图钉是我放在文具收纳盒里的那种黄铜图钉,美国人称之为“拇指背”(thumbtack)。这种图钉顶端是个半球状
黄铜,球心向下焊接尖锐的钉尖。还有人说,图钉是德国火柴制
造商约翰·科尔斯滕(Johann Kirsten)于1902年至1903年间发明出
来的。其中一种说法是:在那之前,科尔斯滕(跟此前的很多人
一样,毫无疑问)只是用一根简单的直钉固定图纸。后来,他意
识到,如果钉子顶端稍大一些而且是平面的话,就不会那么容易
伤到手了。于是他敲出一块黄铜小圆片,并将钉子从圆片中间钉
入。不过,这个设计并未给科尔斯滕带来多少好处。虽然他也卖
了一些图钉给当地的工匠,但还是缺钱(很可能是因为他酗酒
——好像还曾叫马车把他从家里送去隔壁的酒吧,而他的孩子全
都在家挨饿),最后不得不把专利卖给工厂主亚瑟·林德斯泰特
(Arthur Lindstedt)。可惜,这个设计有个缺陷:稍一用力,顶
部的圆盘就会脱离钉子,严重影响了其商业潜力。总之就是不够
好。后来,亚瑟的兄弟奥托(Otto)接管工厂,让员工解决了这
个问题。1904年1月8日,奥托在柏林专利办公室为这个改良版图
钉申请了专利(专利号154 957 70E)。靠着改良版图钉,奥托赚
了一大笔钱,林德斯泰特工厂的每个员工每日都能生产成千上万
的图钉,然后出口到欧洲各地(亚当·斯密要是知道这事,一定很
骄傲)。科尔斯滕很快就被人抛诸脑后。
好吧,也没完全被人遗忘。2003年,为了纪念图钉发明100
周年,利兴[9]
城外一家小旅馆经营者克里斯塔·克特(Christa
Kothe)花钱立了一尊雕塑。雕塑既没有立在利兴镇中心,也没
有立在科尔斯滕工作坊附近,而是直接立在了旅馆外面。有人会说,整件事不过是旅馆的宣传噱头,而不是单纯为了纪念这个为
文具作出贡献的“英雄”。其实,这个雕塑不仅立在了错误的市
镇,甚至立在了错误的国家——而且,倘若真是为了纪念图钉发
明100周年,时间上也晚了十年,因为科尔斯滕并不是第一个发
明图钉的人,他的设计晚了好多年。
《牛津英语字典》中对图钉的解释是“用来将绘图纸固定在
板、桌面等平面上的平头钉”,例句引用的是1859年的一个文本
——F. A.格里菲斯的《炮兵男》(Artillerist's Man):
用图钉把它修得牢牢的……
我们还能找到更早的记录。《艺术科学登记簿》(The
Register of the Arts and Sciences)第三卷对图钉有这样的描述:
因此,如果能够把一个小图钉固定在圆心,那么画
出准确的半径会更简单、更精确。
从这段话中看不出所指的图钉是什么形状的,不过文中说它
小而精致,估计只是简单改良了一下用了很久的直钉。另外,这
段话中描述的图钉并不是用来固定图纸而是用来作辅助工具,以
便画出圆润的弧线。因此,那种图钉与我们如今熟知的图钉完全
不是一回事。这样看来,或许我们不该急于否定约翰·科尔斯滕。
不过,罗伯特·格里菲斯·哈特菲尔德(Robert Griffith Hatfield)
1844年写的《美国家庭木匠》(The American House-Carpenter)
有更加详细的描述:
图钉有一个小铜底,从下往上突出一根针。每个角
戳一个图钉,就可以把纸张固定在板上了。约翰·弗莱·希瑟(John Fry Heather)1851年写的《数学工具
论》(Treatise on Mathematical Instruments)中也有相似的描述:
图钉有一个黄铜平面,中间垂直立着一根钢针。
为表明他说的正是我们如今所知的图钉,希瑟还附了一张插
图。确实是我们熟知且喜爱的那种图钉。老约翰(约翰·科尔斯
滕)真可怜。不过,就像另一个约翰(约翰·瓦勒)至少能因为大
家认为回形针是他发明的而心怀慰藉一样,他应该也感到一丝安
慰吧,毕竟他的同胞被他感动,在他死后为他立了个不准确的雕
塑,还选择在错误的时间来纪念他。多“光荣”呀!
看起来,图钉是欧洲的历史产物,不过我的维洛斯-1377旋转
文具收纳盒第四格里放的却是美国的“美式图钉”(pushin)——
新泽西州的艾德温·摩尔(Edwin Moore)设计于1900年。摩尔在
摄影实验室工作,他对当时可用的图钉都不满意,一直想找个更
加简便的方法来悬挂需要晾干的相片:
“可是我发现用这个东西有很多不便,用它戳进相
片之后,不易拿稳,总是手指打滑,不是不小心撕坏相
片就是会在相片上留下红色指纹。而且洗照片的液体会
腐蚀钉子和金属铁帽,在照片上留下污点。”
摩尔的解决办法很简单,就是“给图钉加个柄”。小小的钢针
顶上戴着顶精巧的玻璃帽子。他还曾建议再把针顶弱化,“适当
装饰”一下。为此,他还做了个猪狗熊脑袋(图片不清晰)的小
模型来做阐释。离开摄影实验室之后,摩尔拿出112.60美元的私
人资金,开始经商,生产他设计的图钉。他晚上生产图钉,第二
天早上拿出去卖。接到的第一笔订单只有144个,赚了2美元。不
过他很幸运,接到的订单越来越多,没过多久就接到了来自伊士曼·柯达公司[10]
价值1000美元的大订单。接到订单后,他将赚到
的钱再次投入生产,同时加大力度做广告,宣传自己的产品,第
一支广告刊登于1903年出版的《女士家庭杂志》(The
Ladies'Home Journal),广告费高达168美元,他的公司因此迅速
腾飞。实际上,摩尔美式图钉公司至今仍在营业,主要生产“小
玩意儿”,例如带编号的圆头图钉(长长的细针柄上顶着一个球
形图钉头——我的维洛斯文具收纳盒第五格里就放着这些)、Pic-Sure-Stay(注册商标)牌和Snub-It(商标)牌的相框悬挂
钩、Tacky-Tape(注册商标)牌高温密封胶带,当然了,还有自
家的摩尔美式图钉(不过可惜,早期的玻璃帽图钉已经停产)。
如今,摩尔美式图钉有塑料头的、铝头的和木制头的,还有一种
细图钉(Thin Pin,扁平版的美式图钉,可以弯曲90度后夹资
料,因而不用把纸戳穿)。
与欧式图钉相比,美式图钉有不少优点。因为加了“柄”,美
式图钉更加容易取出,图钉针部被完全戳进平板的时候尤其如
此。1916年版的《大众机械》(Popular Mechanics)杂志曾记
载,有人试图设计出一种新图钉来解决这个问题:……带半圆形柄,柄尾在图钉头部形成圆孔。图钉
的圆头可以一半大一半小,那样柄尾可以与图钉头贴
合,形成闭合的圆孔。
这个设计似乎过于繁杂,而且还是没有脱离“给图钉加个
柄”这个层面,更何况美式图钉已经用更简单的方法解决了这个
问题(虽然美式图钉的造型决定了它无法与其戳入的平面齐平,因此不适合用在狭窄过道里的布告板上,因为路过的人一个不小
心就会刮落用图钉戳在那的A4纸,可能会导致一些小问题)。
有些文具会造成意外伤害,老式图钉也存在危险,美式图钉
则比老式图钉安全得多。老式图钉掉到地上往往针尖朝上,就等
着你不小心踩上去,直接戳进脚底(而你还不知道是什么情况,痛得直叫唤,惨兮兮地单腿跳到附近的椅子上坐下,拎起脚来才
发现原来是图钉戳进了肉里)。而美式图钉头部较小,针部细
长,落在地面上不太可能像老式图钉那样尖端朝上,应该会横躺
着。要是当初RC哈米特屠宰有限公司用的是美式图钉多好,那样
南清福德(South Chingford)的多丽丝·尼科尔斯(Doris
Nichols)女士就不会有那次惨痛经历了。1932年6月18日,尼科
尔斯女士在当地肉铺买了一只鸡、五个猪肉派。当晚,她正开心
地享用着猪肉派,突然嘴里一阵钻心的疼痛,拿手去掏,竟取出
来一根图钉。接着她的喉咙开始红肿发炎,看过医生之后还是不
能进食。《泰晤士报》一则报道中说“至6月22日,她的病情已十
分严重。6月23日及24日,她还出现吐血症状”。后来还有一则报
道,是我见过关于图钉的描述中最可怕的一句话“6月25日,她排
泄出一根图钉”。
肉贩承担了相关责任,但声明这种事故“随处都有可能发
生”。他解释说,可能有人“拆台布的时候取出了固定台布用的图
钉,忘了带走,而送猪肉派的人没留心,把猪肉派放在了图钉
上”。可想而知,尼科尔斯要花上不少时间才能结束这段痛苦,接下去那几个月,她整整瘦了近14磅。同年11月,该案件庭审,尼科尔斯的医生布莱恩·布克利·夏普解释说:“她本来就很容易精
神紧张,这次经历这么可怕的事情,很可能让她极度不安。”最
终,麦克诺顿法官判给尼科尔斯女士200英镑赔偿金,麦克诺顿
表示“没有什么比吞下一个图钉更让人不快,不论是谁,一旦经
历这种事,很难忘记”,但同时,他也承认“这纯粹是个意外,猪
肉派本身也没有错”。
我的维洛斯1377-旋转文具收纳盒最后一个分格里满满地放着
24个不锈钢纸夹,跟瑞克的Supaclip纸夹(Rapesco Supaclip)推
夹器相配套。瑞克推夹器结合了佩斯(Pez)推夹器和索尼克
(Sonic)螺丝刀的优点,是一个透明的手持设备,使用时推动弹
簧拇指触发器即可。夹钳状的金属纸夹从推夹器口出来时,纸夹口会被撑开,牢牢地夹住纸张。纸夹可手动取下,反复使用。瑞
克认为其纸夹“新颖独特、独一无二”,而且深信有很多人想抄袭
该推夹器:
告别回形针吧,注意辨别伪劣仿品。Supaclip(注
册商标)40推夹器最多可夹40张纸——伪劣仿品无法做
到这一点。
或许瑞克纸夹推夹器这么多疑是有道理的。有个问题他们被
问了太多次,最终不得不将它列进常见问题(FAQ):
问:你们的纸夹适用于别的推夹器吗?
答:也许能用,但是会出问题。
1946年3月14日,瑞斯·皮奇福德有限公司(Rees Pitchford
Co. Ltd)注册了维洛斯商标,旗下产品有:
非摄影装备专用的胶黏材料(文具)、油画笔、办
公必需品和电器(非家具)、打印机。小刀、堆垛机、冲压机或类似产品不在销售范围内。
不过,维洛斯这个品牌在注册之前就已存在一段时间了。瑞
斯·皮奇福德有限公司的前身是弗兰克·皮奇福德公司(Frank
Pitchford Co.),成立于20世纪早期,20世纪30年代末改名为
瑞斯·皮奇福德有限公司。维洛斯品牌兴盛了多年,订书机上、卷
笔刀上、打孔机上都印着维洛斯的经典标志“V”。可惜,维洛斯
最终还是跟其他文具品牌一样,于2004年被企业收购,其商标被
分配给亚柯品牌集团(ACCO Brands)。亚柯品牌集团听上去籍籍无名,但其实是数一数二的办公文
具供应商。一直以来,亚柯品牌集团逐步吞并别的公司,将其文
具品牌收入囊中。该集团1903年成立,当时名为美国文具夹公司
(American Clip Company),旗下有威尔逊·琼斯(Wilson
Jones,成立于1893年,发明了3环活页夹)、斯温莱因
(Swingline,成立于1925年,为装订类文具第一品牌,办公文具
如订书机、打孔机、修剪机等领导品牌)、通用装订公司
(General Binding Company,成立于1947年,其装订与层压设备
供应全球领先)、蓝格赛(Rexel,专注设计与创新70年,蓝格赛
旗下产品囊括了各式碎纸机、修剪机、多款文件夹,还有各种案
头办公用品和工具)、德尔文铅笔(Derwent Pencils,“我们从
1832年就开始在坎布里亚郡造铅笔了,我相信这门艺术已在我们
手中臻于完美”)以及其他品牌。
就这样,维洛斯品牌从此不复存在,没入一家“其貌不扬”的
跨国公司。维洛斯一名虽然还在,也不过是聊胜于无。蓝格赛的
打眼机系列产品仍然使用维洛斯这个名字,但是这样一来,原本
一家生产各类基础办公用品和必需文具用品的公司,沦为杂货店
供应商。我对杂货店没兴趣,我只对文具感兴趣。不过,这要紧
吗?我在伍斯特公园的文具店里发现那个旧盒子之前,压根没听
说过这个品牌,为何要在意它的历史?可是,我对维洛斯了解得
越多,就越想了解其他文具公司,还有那些我甚至从未听闻过的
公司。除了维洛斯,必定还有其他品牌,是哪些品牌呢?这些文
具品牌以自己的方式成为我们文化遗产的一部分,它们一度广为
人知,最终却销声匿迹,几乎无迹可寻。于我们而言,如今众所
周知的品牌,未来是否也将如它们一般被人遗忘?除此之外,我
还关心人,那些藏身于我们司空见惯的文具背后的人。他们的生
活,他们身上的往事。他们是谁?他们的种种经历到底如何?我
想弄明白。
[1]高街:high street,一个城镇的主要商业与零售街道。
[2]佛乐斯:Fowlers Stationers。[3]W. H.史密斯:W. H. Smith是大型连锁零售店,出售各种书本、文具、杂
志、报纸等商品。
[4]希尔维恩:Silvine,一个英国文具品牌,由英国约克郡的辛克莱文具店
(Sinclairs Stationers)创立。
[5]麻木:原文是法文blasé,意思是“感觉麻木的,感到乏味的,厌倦一切的。”
[6]早期办公室博物馆:Early Office Museum。
[7]BI挪威商学院:一所得到国际承认的私立大学,位于挪威首都奥斯陆,成
立于1943年,其标志BI来自学院原名Bedtifts Konomisk Institute。
[8]利器:The Evolution of Useful Things。
[9]利兴:Lychen,德国勃兰登堡州的一个市镇。
[10]伊士曼·柯达公司:Eastman Kodak Company,简称柯达公司,曾是世界上
最大的影像产品及相关服务的生产和供应商,总部位于美国纽约州罗切斯特市。第二章
关于人的一切,都是笔教我的动笔写书之前,我同出版商签了一份合同。这是规矩。并非
我们不信任彼此,只是,光握个手点个头还是不太妥当,签份合
同对双方都有好处。这本书讲的是文具,因此,我在签字时倍感
压力,因为我想确保签字时用对笔。
但什么笔才是“对的笔”呢?我琢磨了半天。一开始我想到了
钢笔,它给人以成熟之感。我要用宝蓝色钢笔水签上我的名字。
不过这样好像有点浮夸,而且我总觉得钢笔有些刮纸。用钢笔不
是我的风格。中性笔墨水颜色又太鲜艳,看着不稳重。我越想越
觉得,只有一个选择。其他人可能会选择比较华丽或昂贵的笔,但我不。我想找的笔要不张扬但很经典,要很权威,要简单而又
不平凡。那就是比克水晶(BIC Cristal)圆珠笔。
对许多人而言,圆珠笔就是比克水晶。我们对这笔再熟悉不
过了,可大部分人竟不知其真名。不过,要叫它“比克水晶”又未
免略显矫情。在数百万人眼中,它仅仅是支“比克比罗(Bic
Biro)[1]”,但事实上,比克圆珠笔和比罗圆珠笔原本分属两家公
司,双方官司纠纷不断,直到最后通过收购和联姻,两家才握手
言和。
1951年,马塞尔·比克(Marcel Bich)在法国发售比克水晶圆
珠笔。他之前居住在意大利,20世纪30年代初,搬去法国。在法
国,他和爱德华·比法尔(Eduard Buffard)在一家附属于英国斯
蒂芬斯墨水(Stephens Ink)公司的办公用品公司上班。二战结束
后,他和比法尔在巴黎市郊的克利希[2]
买了间小作坊,开了一家
PPA(La société Porte-plume, Porte-mines et Accessoires)公司,比法尔任生产经理,比克则任总经理,他们开始为当地钢笔公司
生产配件。20世纪40年代末,有订货方开始向他们询问一种新产
品:圆珠笔。比克迅速意识到,这种新的书写工具发展前景广
阔,因此决定自行研发一款圆珠笔产品。
当初在斯蒂芬斯墨水公司工作时,比克结识了商人让·拉佛蕾斯(Jean LaForest)。拉佛蕾斯有家小笔厂。1932年,拉佛蕾斯
跟同事让·皮侬(Jean Pignon)一起申请了圆珠笔机械装置专利。
比克发现,当时市面上的圆珠笔普遍存在一个问题:墨水不好,不是会漏就是会弄脏纸,要么就是在笔杆里干涸掉。因此,比克
跟高-布朗康(Gaut-Blancan)公司合作研发了适用于圆珠笔的新
型墨水。基于拉佛蕾斯和皮侬的成果,比克设法解决了当时圆珠
笔存在的各种问题,其产品远远优于同时期涌进圆珠笔市场的竞
争对手。PPA公司设计团队以传统六边形木质铅笔为模板,最终
设计出如今我们熟知的圆珠笔造型。1950年年底,新笔开始发
售。
我们熟知的“比克(Bic)”品牌取自马塞尔·比克的姓——
Bich,略去了字母“h”。这款笔最初由PPA公司发售(比克公司
——La société BIC两年后才成立),共有五种颜色可供选择,除
普通的黑色、蓝色、红色和绿色之外,还有一种紫色笔——用
来……我也不清楚,用来做特殊标记吧。此外,比克系列圆珠笔
分三款:一次性比克水晶圆珠笔(售价60旧法郎,相当于如今的
1.50英镑)、可换芯的不透明圆珠笔(售价100旧法郎,相当于如
今的2.50英镑)以及奢华款格状纹饰圆珠笔(售价200旧法郎,相
当于如今的5英镑)。综合看来,可换芯的不透明圆珠笔要比一
次性比克水晶圆珠笔划算,可是人们更喜欢一次性比克水晶圆珠
笔,用起来很方便,仅一年时间就售出250万支。
接下去几年,比克公司开始大规模开展营销宣传活动,广
播、纸媒、影片全方位推出广告。1952年环法自行车赛期间,比
克公司租了一辆厢式货车,全程跟随自行车手,车顶放着一个巨
型比克水晶圆珠笔模型。街道两边挤满了观赛人群,现在看来,当时那辆货车用广告语说就是“绝佳方案”,宣传活动颇有成效。
截至1958年,比克公司圆珠笔日产量高达百万支。从那以后,每
逢环法自行车赛,比克公司都会开展宣传活动。起初,圆珠笔笔尖滚珠采用不锈钢材质,1961年改用碳化
钨。这样一来,圆珠笔公司就能够生产出更精细的笔尖。为了跟
标准1毫米笔尖圆珠笔区别开,新推出的0.8毫米笔尖的比克水晶
重新进行设计包装。在那之前,比克公司新近确定明黄色为公司
产品主色调,因此0.8毫米笔尖的比克水晶也以明黄色为包装的主
要颜色。这个颜色一直沿用至今,后来,其他圆珠笔生产商也用
明黄色来区别细线笔与粗线笔。为了宣传0.8毫米笔尖的圆珠笔,比克公司聘请平面设计师雷蒙德·萨维尼亚克(Raymond
Savignac)设计了一个吉祥物——“比克男孩”,一个小男孩把一
支笔藏在身后(小男孩的脑袋刚好也是圆圆的碳化钨)。这个形
象如今仍然在使用。
比克水晶圆珠笔的设计借鉴了传统木质铅笔的设计,不过要
追根溯源的话,比克水晶的设计可以一直追溯到人类文明的源
头。30000年前,人类在墙上和黏土上做标记,以此来探索周围
的世界。最早的洞穴壁画十分简单,就是用手指在黏土上画出来
的。后来,经过编撰规整,这些图像慢慢变形,接近于文字。人们开始用简单的工具画这些象形字符,用芦苇秆在软泥板上写出
楔形文字(这种原始的书写体系由美索不达米亚人发明于公元前
4世纪,“楔形”这个说法来自拉丁词语“cuneus”,意为“楔子”)。
在埃及,人们用煤烟灰和水做成墨水倒进芦苇刷,然后在莎草纸
上写字。渐渐地,芦苇刷被遗弃,取而代之的是芦苇笔——把中
空的芦苇秆一头削尖,尖端正中劈开一道小口,形成笔尖;墨水
从芦苇秆另一端倒进去,淌到笔尖;类似于钢笔。
公元6世纪左右出现了羽毛笔。早先的芦苇笔书写笔画较
粗,莎草纸这样的书写材料表面粗糙,用芦苇笔在上面写字没问
题。但书写材料变得越来越平滑,例如羊皮纸和牛皮纸,在这些
纸上写字笔画要更精细。羽毛(通常是鹅毛)杆比较柔韧,因此
笔尖可以削得更尖,也不会像纤维材质的芦苇那么容易劈裂。公
元624年,塞维利亚的圣伊西多禄[3]
(Saint Isidoro)对羽毛笔
(Pinna)和芦苇笔(calamus)都作了描述。这是关于羽毛笔的
最早记录。从他的描述中可以看出这两种笔都有人用:
抄写员用羽毛笔和芦苇笔把文字记录在纸上。芦苇
笔用植物制成,而羽毛笔用的是鸟的羽毛。笔尖被劈开
一道口,而笔杆保持完整。
圣伊西多禄还解释了这两种笔的称呼由来:
芦苇笔叫“calamus”,是因为笔杆内放有墨水,而出
于某种原因,水手们用“calare”来表示“放(to place)”。
羽毛笔叫“pinna”,这个词来自“hanging(pendendo)”,意思是“飞翔”;而羽毛笔,如上所述,用的正是鸟的羽
毛。
羽毛笔一直到公元9世纪才被金属笔尖取代,在那之前,人们一直都在用羽毛笔。这一点足以证明羽毛笔是十分好用的书写
工具。早在罗马时期就已经出现了用金属笔尖的笔,写出来的笔
画跟羽毛笔同样精细且富表现力,不过这样的笔十分稀罕,因为
那时要造出这样的笔尖实属不易。和羽毛笔相比,芦苇笔和原始
的金属笔都有一个优点,那就是可以在笔杆内存储少量墨水。用
羽毛笔写字需要不停地蘸墨水,这样不仅书写缓慢,而且笔画总
是中断,不够连贯。
公元10世纪,哈里发[4]
穆仪兹[5]
下令研发金属笔,有人认为
那就是钢笔的蓝本。据法蒂玛王朝史学家卡迪[6]
962年所著的
《布道书、旅途伴侣、停留之地及行政法规》(Kitab al-Majalis
wa'l-musayarat wa'l-mawaqif wa'l-tawqi'at)记载,哈里发当时的描
述是要发明出“一种自带墨水存储器的笔,书写时不需要依赖墨
水盒”,笔杆中装满墨水,写完字后“墨水就变干,书写者把笔收
进袖子或随便放在哪里,都不会留下墨渍,墨水也完全不会漏出
来。只有需要让墨水流出或想要写字时,墨水才会流出来。”卡
迪问穆仪兹有没有可能造出这种东西,穆仪兹说:“只要真主愿
意,一切皆有可能。”
短短几天,工匠就“用金子做了一支笔”,不过这支笔“出墨有
点多”,哈里发下令改进,新笔要“就算在手里颠来倒去也不漏一
滴墨水”。卡迪明显被这支笔感动了,他说他从中看到——
(它是)一个完美的道德模范,因为在人需要它的
时候,它便奉献自身所有之物,做些有用的事情。它的
诞生便是为了写有用的东西。真正想要它的人只会从它
那里获益,只有真正得到它认可的人才能召唤出墨水,否则一滴墨水也不会流出来。
可惜,对于这支笔如何评判人的品性卡迪只字未提,也没有
任何细节可以说明这支笔是怎么造出来的。整个16世纪,人们都在不断尝试,试图研发出自带墨水存储
管的笔。莱奥纳多·达·芬奇的《大西洋古抄本》(Codex
Atlanticus)中有张1508年的插图,图中的笔自带圆柱形墨水管,管顶有盖封口,防止墨水泄漏。1632年,瑞典瓦萨王朝国王古斯
塔夫·阿道夫二世(Gustav Adolph II)收到一支自带墨水管的银
笔,续墨之前能连续书写长达两个小时。丹尼尔·斯温特(Daniel
Shwenter)1636年出版的《数理物理学之趣》(Deliciae Physico
Mathematicae)中描述了一种羽毛笔,笔内嵌有另一根羽茎。内
嵌羽茎也会装满墨水,并用软木塞封口。1663年,塞缪尔·佩皮斯
(Samuel Pepys)记得自己曾收到威廉·考文垂(William
Coventry)的信,“信中附有一支银笔,考文垂保证该笔可装墨
水。这非常有用。”后来,佩皮斯曾点着小摊上买来的蜡烛,借
着光在伦敦桥下给汤姆·哈特(Tom Harter)写信,信中说他“从
未想到随身带的笔、墨水和蜡竟然如此有用”。写这封信的时
候,用的说不定正是考文垂给他的那支银笔。
截至18世纪早期,能够连续书写长达12小时的金属笔尖“耐
用”笔陆续研发成功。不过,这样的笔设计繁杂、墨水容易泄漏
而且生产成本高,因此羽毛笔仍是主流。直到19世纪中期,原始
的羽毛笔被带金属笔尖的羽毛笔——蘸水笔——所取代。
19世纪,生产工艺水平提高,生产出来的笔尖较以往更精细
灵巧,所以金属笔尖渐渐风靡。金属笔尖寿命远长于羽毛笔尖,而且成本低廉,可大规模生产。人们将金属笔尖嵌进红木笔杆或
银笔杆,一旦笔尖磨损,换掉笔尖即可。不过,有些人嫌金属笔
尖太尖锐,刮纸。维克多·雨果认为这种笔简直就是“针”,弃之不
用;法国作家兼批评家儒勒·雅南(Jules Janin)更是称之为“一切
邪恶的根源”,他说:“钢制笔尖这种现代发明让我们很不舒服。就像被
逼着爱上这个浸在毒液中、小得几乎看不见的匕首。笔
尖尖锐得像把剑,两侧开锋,好似造谣者的毒舌。”
可惜,雨果和雅南偏爱的羽毛笔还是渐渐消失了。
1809年,派更·威廉姆森(Peregrine Williamson)在巴尔的摩
申请了“金属书写笔”专利。不过,世界钢笔尖生产之都应该是位
于英格兰的伯明翰市。1822年,约翰·米歇尔(John Michelle)研
发出一套设备,开始批量生产钢制笔尖。6年后,约西亚·梅森
(Josiah Mason)开设了一家工厂,很快梅森就成了英国最大的
笔具制造商。截至19世纪中期,全世界半数以上的钢制笔尖均出
产于伯明翰。这些批量生产的笔尖成本低廉、使用寿命长久,所
以在学校很畅销,直到20世纪后半期(甚至直到20世纪80年代,我上的小学里,一些教室的桌面上仍有墨水池)。不过,钢笔尖
蘸水笔虽然取代了羽毛笔,但是它有着跟羽毛笔一样的缺陷:写
几笔就要蘸一下墨水。
早期,钢笔管内墨水一旦用完,需要用滴管或移液管从墨水
瓶里吸墨水滴进钢笔吸水管。滴管由一根细长的玻璃管和套在一
端的橡胶吸球组成。这就意味着,你得时时刻刻把滴管抓在手
中,可是滴管玻璃十分脆弱,一不小心玻璃就碎了。渐渐地,人
们用自带储墨橡皮囊的“自来水笔”取代了滴管。
1892年,德国人雨果·西格特(Hugo Siegert)也设计了一种
给钢笔充墨水的装置,可惜从未流行。他想“将墨水瓶与笔杆连起来”,所有的笔都通过橡皮管连接着巨大的墨水瓶,瓶口有个
橡胶吸球,挤压橡胶吸球可以把墨水抽运进笔中。西格特解释
说,这样“墨水瓶可以连接的橡皮管不止一根,那样就可以同时
给很多只笔供墨。”我想不通,这样的设备为什么没流行起来。
一个巨大的中央墨水瓶通过橡皮管同时为一整个办公室的笔供
墨,看上去肯定超酷,就像是特里·吉列姆(Terry Gilliam)执导
的《妙想天开》(Brazil)里的东西。如果你在办公室里上班,请把这种设备推荐给你的上司或者管文具的人。我们得让这东西
从设想变成现实。
直到1884年,才出现第一支销售成绩出色的钢笔——刘易斯·
爱德森·华特曼(Lewis Edson Waterman)设计的理想牌钢笔。华
特曼1837年出生于纽约,只接受过基础教育,但是他当过老师,推销过书,还卖过保险。他应该是在做保险期间产生了改进钢笔
的想法。当时,他正要跟客户签一单重要的保险合同,钢笔却在
这时候漏水了,在关键文件上滴了个大墨斑。于是他去重新准备
合同,一会儿工夫,等他回来时,客户已经走了。华特曼当即下
定决心,坚决不能再出现这样的失误。
故事听上去很有意思,但实不可信。老式钢笔网站(Vintage
Pens)的大卫·尼什姆拉(David Nishimura)曾研究过华特曼公司
的宣传推广资料。1904年,华特曼公司内部出版的《钢笔先知》
(Pen Prophet)一期杂志中有篇文章,连篇累牍地详述了公司的
创立故事。大卫·尼什姆拉一直找到1921年(距离刘易斯·华特曼
逝世已有20年)的部分,才看到这个故事。因此,尼什姆拉推
测,为了将华特曼塑造成像吉米·史都华(Jimmy Stewart)那样谦
卑朴实、务实可靠的人,华特曼公司广告部编造了这个故事。
华特曼想设计的笔要能“让墨水稳定流畅地均匀流出”笔尖。
笔内有橡胶墨水囊,钢笔尖有深切口,依靠重力作用和毛细作
用,墨水就能顺利从笔尖流出。以早期设计理念来看,华特曼的
设计十分简单。《艺术协会杂志》(Journal of the Society of
Arts)曾刊登詹姆斯·马金尼斯(James Maginnis)1905年发表的一次演讲。詹姆斯·马金尼斯说“理想牌(Ideal)墨水的用法彰显
了简约的本质”。因为设计简约、制作精良,这款笔迅速热卖,畅销不止。不过两三年光景,这款笔的产量就从每周36支蹿至每
天1000支。2006年,刘易斯·爱德森·华特曼的名字入驻美国国家
发明家名人堂(US National Inventors Hall of Fame)。名人堂网
站上关于他的简介这样写道:“据说,有一次,华特曼在跟客户
签一份重要保险合同,钢笔质量太次,墨水滴漏在文件上,他去
换笔时客户离开了。为此,华特曼发誓一定要研发出更好的书写
工具。”呃……呸!
1913年,派克笔公司推出“按钮吸墨(button filler)”系统。
这个系统十分简单,其别致之处在于,吸墨管顶部有个按钮。将
钢笔尖没入墨水后按下按钮,吸墨管内的金属条会压迫内部吸墨
胆,松开按钮后,墨水就吸满了。此外,派克笔公司还推出新
款“折合刀(Jack Knife)安全笔”——钢笔套设计为两层,以防漏
墨。派克后来写到这支笔时说:“顾客被吸引,因为它新奇;买
它,因为它实用。”
派克笔公司那段时期的钢笔大多相当朴素(主要由黑色硬质
橡胶制成),直到1920年,公司职员刘易斯·特贝尔(Lewis
Tebbel)给派克提出一个小建议:我们的产品设计一直针对普通
办公人员,为什么不面向更高层次的消费群体呢?据传,特贝尔
和派克两人从派克笔公司的办公大楼俯瞰街道,数车流中的大型
豪华轿车。当时,经济着实低迷,但仍有人买得起豪华轿车,那
么高端钢笔——卖得更贵——肯定也有市场。
特贝尔设计的就是后来被称为“大红笔”(Big Red)的派克多
福笔(Parker Duofold)。多福笔由橘红色硬质橡胶制成,零售价
高于其他派克钢笔,上市不久就成了身份的象征。之后,多福笔
还出了其他色系(包括“摩登绿”、“中国黄”、“翡翠绿”、“深海绿
珍珠”)。这些颜色的名称似乎都在强调这款笔品位奢华。不
过,1933年,派克笔公司发行派克真空笔,墨水容量几乎是多福
笔的两倍,笔杆由深浅两色赛璐珞材料制成,透过笔杆可以看见墨水余量。多福笔渐渐被真空笔取代。不过,最成功的派克钢笔
当属继真空笔之后推出的“派克51系列”。
“派克51系列”钢笔于1941年上市,既有前瞻性(1951比1941
多出整整十年),又富怀旧色彩(派克51于1939年试制成功,当
年正是派克笔公司成立51周年)。1931年,派克笔公司推出自己
的Quink牌速干墨水,后来又研制出更好的速干墨水(“即写即
干”),而且不止一种颜色(“印度黑”、“突尼斯蓝”、“中国
红”和“泛美绿”)。可惜,这种墨水会腐蚀橡胶墨水囊和赛璐珞笔
杆,而当时市面上绝大多数钢笔用的都是这两种材料。因此,派
克51系列钢笔笔身采用了透明合成树脂材料(当时用作航空材料
的一种透明塑料),能够抵抗墨水腐蚀。笔头为铂钌
(Plathenium,铂金与钌的合金,连接着14K黄金笔尖)。这
种“非常珍贵的金属笔尖”意味着“书写几小时之后,笔尖经过磨合
变得完全契合你的写字风格,书写流畅——此后数十年如一
日。”
如果一个体重200磅的男人用新款派克51钢笔写
字,力道深厚,写上几个时辰,从此,这支笔写出的字
必然充满阳刚之气。而如果用它写字的是个身量纤纤的
小姑娘,那么这支笔从此写出的字必定娟秀清丽。一看
字就能知道笔的主人如何。
派克51系列钢笔笔身呈流线型,由设计师马林·贝克(Marlin
Baker)、盖伦·赛勒(Gaylen Sayler)和弥尔顿·皮库斯(Milton
Pickus)在乔治·派克之子肯尼斯·派克(Kenneth Parker)的指导
下,模仿火箭和轰炸机(派克公司在广告宣传中强调派克51与P-
51野马式战斗机相似,但是两者并无实际联系)的外形设计而
成。此外,派克51系列钢笔一改传统的外露笔尖,转用暗尖,外
加笔嘴护套。此设计一出,立成经典,曾在包豪斯大学任教的拉
斯洛·莫霍伊-纳吉称之为“我们这个时代最成功的实用小物设计之
一”,赞赏有加,称之“轻巧、便利、造型优美、低调且相当实用”。
美国加入二战后,(美国)战时生产委员会将有限物资调配
给军方,派克钢笔的生产受到限制。因战事,其他钢笔公司纷纷
减少宣传,派克笔公司却加大了宣传力度。这样一来,派克笔公
司接到的订单要花费几年时间才能完成。公司广告宣传方对此作
出的解释是“派克51系列钢笔如今只能定量配给经销商。可是,这并不妨碍您去经常惠顾的商店预定我们的钢笔”。
拉斯洛·莫霍伊-纳吉对派克51系列钢笔赞誉有加,而另一位
拉斯洛则对钢笔没什么兴趣。这位拉斯洛·比罗是一位犹太牙医的
儿子,1899年出生于布达佩斯。一战爆发后,比罗于1917年在一所军官学校登记入学。一战结束后,比罗离开军校,跟随哥哥捷
尔吉学习医药。上大学期间,比罗对催眠术很感兴趣,跟哥哥一
起发表了许多关于催眠术的文章。除了演讲之外,比罗也注重实
践论证。尚未毕业,他就离开了学校(后来,他写道:“我是匈
牙利第一个认真研究实际催眠术应用的,靠这个我赚了很多钱,都没心思继续学医药了。”)。
次年,比罗频繁易职,做过保险推销员、图书出版商、石油
进口公司员工,从未在一个职位上久留。在石油进口公司工作
时,他赚了足够的钱,从朋友那里买了一辆二手的布加迪赛车,打算参加两周后在布达佩斯举办的竞赛(尽管他根本不会开赛
车)。他学开车时,发现换挡的离合器用着很不顺手,于是决定
自主研发自动变速箱。这并非比罗的第一项发明,早前他曾在其
父的设计基础上设计过“自来水钢笔”,通过管子将水引入笔杆
中,溶解固体墨芯,形成墨水,这支笔也申请了专利;他还发明
过洗衣机。这些发明一个也没带给他了不起的成就,可是,他一
会儿研究这个,一会儿研究那个,换来换去,根本没空深入研究
一个固定的领域。比罗跟他的一位工程师朋友在一起研究了一
年,总算设计出一个还算令人满意的自动变速箱。他们将设计签
给了通用汽车公司,对方答应每月支付给他们每人100美元(相
当于现在的1025英镑),为期5年。可是,这项设计从未投入生
产。
离开石油进口公司后,比罗成了《伊劳拉周报》(Elore)的
记者。有一天,他去参观报社的文印室,机械运转,屋内温度升
高,他的百利金钢笔开始漏墨。看着滚筒印花机,他开始思考能
否用同样的原理设计出一种笔。据传,1936年的某一天,比罗正
坐在一家咖啡馆里思考这个问题,他遇到一个难题:圆筒(就像
印刷机用的那种)只能朝着一个方向滚动,可笔尖要能向任意方
向转动。一时间,他一筹莫展,干坐在那里看街上小孩玩弹珠。
有个弹珠从一滩尿上滚过,在大理石地面上留下一道痕迹;“解
决方案顿时如闪电般闪现在我脑海中:球!”。想到用球做笔尖这个主意的不止比罗一人。马萨诸塞州的约
翰·劳德(John Loud)曾为其设计的圆珠笔申请专利,这支笔“除
其他用途外,最大的特点是能够在粗糙的表面书写,例如木头、粗糙的包装纸等”。随后,不少设计师都注册了类似的设计,不
过大多数笔尖都相当大,只有两款比较特别,值得注意,分别是
拉佛蕾斯和皮格诺与马塞尔·比克合作设计的圆珠笔,还有保尔·
艾斯纳(Paul Eisner)和文泽尔·克利梅斯(Wenzel Klimes)1935
年出售的Rolphen滚笔。可惜,这些笔不太靠得住,不是漏墨水
就是出墨不畅。有些厂家也像比罗那样,费尽心思改进设计,既
考虑过从笔的工作原理入手,也想过换种墨水。
拉斯洛联系了他的哥哥,当时,他哥哥已经成了牙医。捷尔
吉学过化学,因此拉斯洛请他负责为自己的笔研发墨水。捷尔吉
便拜访了一位应用化学教授,说他想要一种“在笔芯中保持流动
性,一接触到纸面就干的”墨水。教授说这种墨水根本不可能存
在,“这是两种染料。一种干得快,一种干得慢。你想要墨水自
己想干就干,不想干就不干?这样的墨水不存在,也不可能存
在。”此后6年,比罗和哥哥捷尔吉一直坚持不懈地试验,想证明
教授说的不对。
在此期间,比罗仍在报社兼职,每月也从通用公司获取酬
劳。可是,研发圆珠笔样本需要投入巨额资金,仅靠这两项收入
还远远不够。比罗的童年挚友厄姆·格勒特(Irme Gellért)慷慨资
助,可比罗还是意识到:要想吸引更多投资,必须制造出可靠的
实证样本。可到目前为止,那些样本要么漏水,要么根本不能
用。格勒特和捷尔吉见了许多潜在投资人,每次捷尔吉与人谈话
时,格勒特就偷偷在下面试用圆珠笔。如果笔是好的,格勒特就
拿给投资人看;如果笔不能用,他就假装没带笔,与对方约定后
续会议,并保证下一次一定带笔。
有一天,比罗和格勒特去南斯拉夫见银行家吉列尔莫·维格
(Guillermo Vig)。他们提前到达酒店,在接待处填写登记表
时,用的是自己研发的圆珠笔模型(找出了一根能用的)。旁边的一位老者看到了他们用的笔,便向他们咨询。他说自己叫胡斯
托将军,来自阿根廷,对工程学很感兴趣。于是,比罗和格勒特
去了老者的房间,向他详细介绍笔的情况。胡斯托相信这支笔在
阿根廷会很有市场,并说如果比罗和格勒特愿意,他很乐意帮他
们安排办理去阿根廷的护照。为了进一步敲定细节,他们约定几
个月后在巴黎的阿根廷大使馆开一次后续会议。后来,他们顺利
地见到了维格,与之签订了一份分销协议,每年在巴尔干半岛销
售4万支左右圆珠笔。会后,他们跟维格说了阿根廷老者的事
情,还给他看了对方名片。维格告诉他们,这个老者其实是阿根
廷前任总统阿古斯丁·佩德罗·胡斯托将军。他到南斯拉夫来,是
为促进两国贸易交流。
由于意识到该国排斥犹太人的情绪越来越激烈,比罗决定在
年底之前离开匈牙利。1938年12月31日,比罗来到法国,可是他
在法国看不到未来(再说他的签证也要过期了),于是他1940年
去了阿根廷,第二年他哥哥也去了。在法国,他哥哥旧时一位病
人的丈夫路易斯·朗(Luis Lang)跟他合伙开了一家“比罗有限责
任公司”,1942年生产出第一支笔(the Eterpen)。可是,墨水仍
然是个问题——墨水会变干,笔用不起来,笔一坏,客人就会来
退货。公司资金本来就不多,很快便消耗殆尽。于是朗向他的律
师求助,对方介绍他认识了亨利·乔治·马丁(Henry George
Martin)。
马丁1899年出生于英国伦敦,1924年移居阿根廷。朗给他展
示了圆珠笔,马丁对这种笔颇感兴趣,于是以投资方代表的身份
买下了51%的股份。马丁把比罗设计的特许使用权卖给了美国新
近建立合作关系的永锋公司(Eversharp)和埃伯哈德·发贝尔
(Eberhard Faber)。此外,1944年,马丁和迈尔斯航空公司的弗
雷德雷克·迈尔斯(Frederick Miles)合伙在伦敦开了一家迈尔斯-
马丁笔公司。回到阿根廷后,美国商人密尔顿·雷诺兹(Milton
Reynolds)找到了马丁,他听说了圆珠笔的事情,想得到圆珠笔
在美国的经销权。可是,马丁刚刚把特许使用权卖给了永锋埃伯
哈德·发贝尔公司。于是,雷诺兹决定自主研发生产一款圆珠笔,并抢在永锋埃伯哈德·发贝尔公司之前在美国发售。
1945年10月29日,雷诺兹率先在美国发售“雷诺兹国际”圆珠
笔——第一支在美国销售的圆珠笔。他跟纽约的金贝尔斯百货商
店签署了独家销售协议,并在《纽约时报》上刊登了“这支将引
发书写改革的神笔”上市的消息,宣称“这支钢笔卓越超凡,是微
粒时代的奇迹,您曾读过有关它的介绍,心怀好奇且期待已
久”,可以连续用两年不必吸墨(雷诺兹将这款笔称为“钢笔”可能
令读者费解,不过,那时候只要是笔杆中储墨的笔都称作“钢
笔”——像圆珠笔这样的新型笔具,只有等发展到一定程度,才
会出现更加准确的新名称)。同样,这款笔也附有保修说明:
自购买日起两年内,如“雷诺兹国际”品牌笔出现书
写故障,消费者可将笔退还至金贝尔斯百货商店,我们
承诺立即退款。
虽然这款笔的零售价高达12.50美元(相当于现在的160美
元),雷诺兹还是成功超越永锋埃伯哈德·发贝尔公司,获利颇
丰。据《纽约客》(New Yorker)记载,该笔发售当天清
晨,“5000人云集商店门口,只等开门便蜂拥而入。警察局紧急
调动了50名警察到现场控制人群。”当天,整整卖出了1万支“雷
诺兹国际”品牌笔。之后3个月内,销售数量突破百万。事后,雷
诺兹表示,首次发售成功的关键是选择了正确的时机,“我知
道,这支笔要想成功,必须在1945年圣诞节前上市。上市时机必
须掌握好。当时,人们期待看到战后的奇迹,而这支笔正好迎合
大众的需求。倘若晚一年上市,这款笔将一文不值。”
比罗耗时数年,不断完善设计,同时利用毛细作用和重力作
用来使墨水流出笔尖。而雷诺兹设计的圆珠笔匆匆投入生产,只
用了重力作用,因而需要流动性更好的新墨水。雷诺兹将新墨水
称作“Satinflo”,可这种墨水会洇透纸张,经晒便会褪色。此外,雷诺兹设计的圆珠笔笔管没有换气孔,随着墨水减少,笔管中形成真空,由于缺少空气压力,余下的墨水也无法流出。因为没有
换气孔,一旦把笔置于温暖的地方(比如放在上衣口袋里)就会
出现漏墨的情况。所以,这款笔基本没法用。发售后八个月内,换货顾客达到104,643名之多。当时,尚未进军圆珠笔市场的肯尼
斯·派克(Kenneth Parker)评价“雷诺兹国际”品牌笔“只会复制,不会原创”。
1946年,永锋公司终于发行了自己的圆珠笔——“永锋CA”。
这款笔采用比罗受专利保护的设计,采用毛细作用的原理(“毛
细作用”英文为capillary,因此该笔名中有“CA”),质量明显优于
雷诺兹匆匆发行的“雷诺兹国际”。“永锋CA”首发仪式选在纽约瑞
吉酒店的鸡尾酒会上。为了证明这款笔十分坚固,永锋公司将一
支笔捶进了木块;为了证明它即使在飞机中也不会漏墨,永锋公
司将一支笔密封在广口瓶中;为了证明它能经受极端温度,永锋
公司将笔放进了液态氮[7]
中。雷诺兹在梅西百货开售“永锋CA”圆
珠笔的同一天,推出自己的新笔(雷诺兹400)。虽然是新款
笔,可之前的问题依然悬而未决——当天有个亮点:在展示永锋
新笔时,梅西百货员工故意戴上了白手套,而金贝尔斯百货的员
工没办法这么做,因为“雷诺兹400”会把手套弄得一团糟。
圆珠笔带来的新鲜劲渐渐过去,美国消费者手里只剩下那些
有点漏水,基本不能用的圆珠笔。虽说“永锋CA”比“雷诺兹国
际”好很多,可还是有很多毛病,再加上大批言过其实的廉价仿
冒品涌进市场,到20世纪40年代末,美国的圆珠笔年销量暴跌至
5万支。泡沫终于破碎,只留下一滩墨污。
不过,商人帕特里克·弗劳利(Patrick Frawley)仍然相信圆
珠笔有发展前景。他斥资4万美元收购了托德笔公司,改名为弗
劳利公司。1949年,他推出首款“比百美(Paper-Mate)”圆珠
笔,这款笔用的是新研发出来的墨水。第二年,弗劳利公司为自
家研发的按压装置申请专利,推出的“tu-tone”牌活动圆珠笔(售
价1.69美元)则让消费者重拾了对圆珠笔的信心。1953年,公司
强势宣传自己的产品,请到知名演员格雷西·艾伦(格雷西·艾伦说:“我着实喜欢比百美的设计和绚丽的色彩!”)和乔治·伯恩斯
(乔治·伯恩斯说:“比百美的按压设置非常棒——从不出问
题!”)助阵,再加上两颗红心并列相依图案做成的标志,成功
打造了比百美品牌。1950年,弗劳利公司销售额为50万美元,第
二年增至200万美元,到1953年底,公司销售额高达2000万美
元。1955年,弗劳利以1.55千万美元的价格将比百美品牌卖给吉
列公司——相比当初的4万美元投资,这是一笔相当可观的回
报。感谢弗劳利,圆珠笔重新赢得了人们的尊重。
一直以来,派克笔公司始终专注于钢笔市场(尤其是在“派
克51”成功之后),以品质卓越出名,在确保可以生产出无损公
司声誉的圆珠笔之前,派克笔公司不愿意推出圆珠笔。1950年,派克笔公司小试牛刀,以人气超高的霍帕隆·卡西迪(Hopalong
Cassidy)牛仔为原型,生产出一款造型新奇、售价低廉的圆珠
笔。尽管“从生产到销售均由派克笔公司负责”,派克笔公司还是
坚称“这不是派克圆珠笔”、“派克笔公司不做圆珠笔买卖”。不过,派克笔公司最终还是“缴械投降”,大张旗鼓地进军圆珠笔市
场。1953年秋天,派克笔公司展开“仓促行动”,目标是在“仓促慌
乱90天”后,使设计投入生产变为产品。在那之前,公司的设计
团队精心准备了好几年。
1954年1月,“派克记事(Parker Jotter)”圆珠笔上市,至今
仍在销售。这款圆珠笔由一支66人的研发小组研发而成,书写时
长是同类竞争产品的6倍,分3种粗细(极细、细、粗),最关键
的是不漏墨水。每按一次笔端的按压装置,笔尖都会旋转90度,以免笔尖外壳磨损不均。为了保证“派克记事”圆珠笔质量过关,派克笔公司耗尽心力,可仍然担心会出问题,影响公司声誉,因
此早期“派克记事”圆珠笔并未采用派克笔经典的“箭状”笔夹。肯
尼斯·派克希望,万一这款笔出了问题,人们不会把它跟“派克”品
牌联系得太紧密。事实证明他多虑了——这款笔卖得很成功,不
到四年就为自己赢得了“箭状”笔夹,迄今已售出超过7.5亿支。
在美国,密尔顿·雷诺兹这类投机取巧之徒严重损害了圆珠笔
的形象,英国的情况就没这么糟糕了。1945年,迈尔斯-马丁笔公
司在英国首次发售圆珠笔(用的是“比罗”品牌名称),在亨利·马
丁和拉斯洛·比罗的合作下,加上有工程学背景的弗雷德雷克·迈
尔斯,这批圆珠笔卖得很成功。二战刚刚结束,圆珠笔生产原料
稀缺,产量有限,一时间供不应求,零售商每月只能进货25支。
迈尔斯-马丁笔公司打出了这样的广告(用词比较特别,不过字字
精要)——比罗圆珠笔可以连续书写“六个月,甚至更久,具体
情况取决于书写强度”。这款笔可换芯,不过需要去店里换(有
些零售商提供邮寄换芯服务——顾客将墨水用光的笔寄回店里,第二天店家将换好笔芯的笔再寄给顾客)。1947年底,英国开始
出现其他圆珠笔生产商,两年内,英国就有了五十多家圆珠笔公
司。
为了保持领先地位,抢占意义非凡的圣诞节市场,迈尔斯-马
丁笔公司推出了一系列新奇产品。其中有“比罗羽毛笔”(Biro-
quill),这个招人喜欢的新奇圣诞礼物有六种颜色可选,采用真正的羽毛管,内置比罗笔芯。比罗羽毛笔价格便宜,放在任何房
间都能为之添上一抹亮色。还有针对成人消费群体的“比罗
Balita”——嵌有打火机的圆珠笔(独一无二的文具类圣诞礼
物)。
1952年,迈尔斯·马丁笔公司收购梅比·托德有限公司(天鹅
牌钢笔生产商),改名为比罗-天鹅有限公司。同年,亨利·马丁
提出诉讼,控告马塞尔·比克侵犯拉斯洛·比罗的专利权。十分讽
刺,比克的合伙人让·拉佛蕾斯此前曾控告迈尔斯-马丁笔公司,称其产品侵犯了他1932年申请的专利,可惜诉讼失败。这一次,法院仍然站在马丁这边。初审判决没收比克所有股份。可比克转
而与马丁签署了版税协议,同意将售笔收入的6%及换芯收入的
10%支付给比罗-天鹅有限公司。1957年,比克公司共收购了比
罗-天鹅有限公司47%的股权,直到这时,此前的版税协议才失
效。十年后,比克公司收购了比罗-天鹅有限公司剩下的所有股
权。1964年,约翰·马丁(亨利·马丁之子)与马塞尔·比克之女卡
罗琳成婚,两家公司因此联系更加紧密。借着联姻,马丁与比克
两家从此联手,过上了幸福生活。比罗就没有这么幸运了,为解
决公司的资金周转问题,同时也为让家人到阿根廷来与他团聚,他不得不签字出让自己在公司的股份。晚年,他在阿根廷的一家
造笔厂——森笔(Sylvapen)担任顾问。
至20世纪50年代中期,圆珠笔在美国的销量几乎是钢笔的三
倍。圆珠笔如此吃香,一个重要因素在于:用钢笔需要从墨水瓶
里吸墨,很麻烦,容易弄得一团糟。圆珠笔既好用又可靠。为了
与之抗衡,华特曼公司1954年推出新产品——“华特曼
CF(cartridge filled)墨芯墨水笔”,首次使用塑料吸墨管。鹰牌
铅笔公司(Eagle Pencil Company)1890年研发的吸墨管使用的是
玻璃材质,薄脆易碎。华特曼公司曾在1927年和1936年尝试用玻
璃吸墨管,均遇相同问题。直到塑料生产技术提升,塑料吸墨管
才得以成功生产。使用塑料吸墨管变成钢笔的一大优势,可是相较圆珠笔,钢
笔还是不够便宜、不够便利。但有些人正喜欢钢笔的这一特点。
2012年,英国广播公司(BBC)报道称钢笔销量有所上升,亚马
逊公司(Amazon)也表示钢笔销量是前一年的两倍,派克笔公
司也为钢笔“复苏”而庆贺。看样子,钢笔要东山再起了。其实,钢笔曾不止一次起死回生:1980年,“钢笔人气强势回升”;1986
年,“有钱顾客再度对高价钢笔感兴趣”;1989年,钢笔“走出”持
续了几年的“低迷期”,“再次成为珍贵的日常用品”;1992年,钢
笔“人气回升”;1993年,人们“又开始对钢笔感兴趣”;1998
年,“豪华钢笔强势回归”;2001年,“人们又再度迷上经典老式钢
笔”。
钢笔公司出尽奇招,而我们甚至都不仔细辨别真伪,就被吸
引过去了。这也是钢笔回归现象不断重演的一个原因。日子一天
天过去,电子邮件日渐普及,而钢笔销量竟然完全不见减退。钢
笔销量如此稳定(更别说它偶尔还会飙高),似乎不太寻常。不
过,我们总有需要手写的时候,这样的时候越少,我们反而越珍
惜。派克笔公司主管欧洲、中东和亚洲办公用品销售的副总裁戈
登·斯科特(Gordon Scott)评价最近一次钢笔回归时说:“我们跟
钢笔的关系已经变了,从前它只是文具,而现在它变成了一种配
饰。”如今,电邮普及,苹果手机遍布,连便宜的钢笔都可以成
为身份的象征——不一定象征财富,但是能展现持笔者的品位和
优雅。当然了,要是你想炫富,凭钢笔也能做到。
1906年,德国商人阿尔弗雷德·尼希米(Alfred Nehemias)和
工程师奥古斯特·艾伯斯坦(August Eberstein)去了一趟美国,对
市面上的新款钢笔印象深刻。回国后,他们便联系了汉堡市的文
具商克劳斯-约翰尼·沃斯(Claus-Johannes Voss),决心生产自主原创品牌钢笔。两三年后,简便墨水笔公司[8]
(Simplo Filler Pen
Company)便推出了安全墨水笔——“红与黑”。在此之后推出的
一款钢笔则以欧洲第一高峰——勃朗峰(Mont Blanc)命名,似
乎象征其追求卓越品质与完美工艺的目标。1913年,简便墨水笔
公司采用六角白星作为标志,象征勃朗峰的雪岭冠冕。后来公司
名字也改为“万宝龙(Mont Blanc)”。
1924年,万宝龙推出第一批大班系列(Meisterstück)钢笔。
1952年,大班149系列钢笔上市,笔身采用名贵树脂材质,笔帽
上有三道镀金圆环,这三道圆环从未更改,成了大班149钢笔的
一大标志性特征。每只万宝龙钢笔的笔尖都镌刻着数字4810——
勃朗峰的实际高度[9]。
除了大班系列钢笔,万宝龙还推出了其他的大班系列奢侈
品,包括手表、皮具和珠宝。1983年,万宝龙发行“大班极品系
列(Meisterstück Solitaire)”[10]
,其中包括纯金打造的“大班系列
极品149”。1994年,万宝龙的镶钻“大班黄家贵金属系列”钢笔
(共镶钻4810颗)单价高达7.5万英镑,成为世上最贵的钢笔,载
入《吉尼斯世界纪录》。这一纪录在2007年被万宝龙价值73万美
元的“神秘巨匠限量系列”钢笔(万宝龙与梵克雅宝[11]
联手打造)
打破。一支笔卖73万美元。这个世界太疯狂了!
不过,对很多人而言,这样的奢侈品是想都不敢想的,反而
是廉价的圆珠笔更有吸引力。20世纪50年代,圆珠笔越来越受欢
迎,于是消费者杂志《哪一个?》(Which?)在1958年用21支
主流品牌圆珠笔做了一项测验。杂志指出,“这个测验是为测出
这些笔是否漏墨,在不同环境下的表现如何,有多好写,一根替
芯能用多久,质量如何。”为了保证公平公正,科学精确,该测
试环节设计得十分复杂、科学。
《哪一个?》认为“一只设计出色的笔在高空中也不会漏
墨”,于是,他们用未增压机舱将21支笔全都送到了15,000英尺的
高空,悬停1小时,然后返回地面,这样反复12次之后,得出结论:“这21支笔,不管是笔尖还是笔管内部,都没有任何漏墨迹
象。”到目前为止,一切顺利。
为了弄清“如果将笔放在衣服内兜会发生什么情况”,他们将
这些笔悬在90华氏度的烤箱中(笔尖朝下)12个小时,然后查看
漏墨情况。查看完后,又重复上述操作。最后,他们将温度增加
至120华氏度——“如果笔在阳光下暴晒,或放在暖气片上的手提
包或夹克衫口袋中,差不多会达到这样的温度”。我想,要是想
知道把笔放在暖气片上的夹克衫口袋里会不会漏墨,直接把笔放
在夹克衫口袋里,再把夹克衫放在暖气片上,不就行了吗?测试
结果也更准确吧。可惜,“女王道(Queensway)100”、“女王道
125”、“Rolltip Rita活动圆珠笔”和“Rolltip Model 22”圆珠笔在此测
试中都出现漏墨现象,因而被该杂志否定,他们认为“在衣袋或
手提包中容易漏墨的笔不够理想”。
《哪一个?》还检测了哪个品牌的圆珠笔最好写——相比笔
在15,000英尺高空或在120华氏度烤箱中是否会漏墨,这个测验似
乎更有价值。“为了排除人为因素干扰”,他们设计了一个十分精
巧复杂的书写机器,“在相同条件下,同步使用这些笔书写”。在
机器带动下,这些笔会勾画出一个“类似大写字母D,总笔画长度
大约达1英里”的轮廓(“大约”一词削弱了实验的准确性)。
每个品牌的圆珠笔共测3根替芯(有的测了6根,具体情况不
详),“测试用纸逾1000英尺,书写痕迹总长超过130英里。”测
试那天,杂志社办公室一定很热闹。当然,这个测试也很有意
义,最终发现“所有圆珠笔多多少少都有点漏墨”,而且“同一品牌
的替芯质量也有优有劣”。就圆珠笔的关键特性来看,“白金
Kleenpoint Slim”和“Scripto 250”圆珠笔的性价比最高。
有一支笔肯定能通过《哪一个?》的全部测试,那就是“费
舍尔太空笔(Fisher Space Pen)”。一直以来,有个流传甚广的城
市神话[12]
,对比了美国和俄罗斯航空局的办事方法。神话揭秘网
站“Snopes”曾引述过20世纪90年代盛传的一封电邮:今日思想。
早在20世纪60年代,美国与俄罗斯进行太空竞赛。
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NASA)遇到一大难题:宇航员
需要一支能在太空真空条件下书写的笔。为此,美国国
家航空航天局大费周折,最终耗资150万美元研发出“太
空笔”。也许有人对这支笔还有印象。它曾上市出售,卖得还不错。
俄罗斯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他们的解决办法是用
铅笔。
这个故事意在说明“打破思维定式”十分重要,解决问题的最
佳方案往往是最简单的那一种。毋庸置疑,正因此,素有“水平
思考之父”之称的爱德华·德·博诺(Edward de Bono)才将这个故
事收录进他1999年出版的《新千年,新思维》(New Thinking for
the New Millennuim)一书中。不过,这个故事完全不可信。
实际上,双子星座3号飞船(发射于1965年3月23日)上的宇
航员带上飞船的是铅笔。当时,为了“双子星座”计划,NASA共
斥资4,382.50美元订购了34支铅笔(平均每支笔128.84美元——相
当于今天的960美元),可最后只带了两支上飞船。这一事件引
发了很大争议,为何这些铅笔如此昂贵?NASA的罗伯特·吉尔鲁
斯(Robert Gilruth)解释说“实际使用的书写工具是从当地办公用
品公司买来的铅笔,每支1.75美元”,128.84美元是综合价格,包
括了“配套收线盘、底座板、铅笔护盖”所需的钱。总不能直接带
着店里买来的普通铅笔上飞船吧,收线盘、底座板、铅笔护盖显
然必不可少。
早先在“水星计划”中,宇航员曾使用油笔,但是这种笔“不理
想”,因为“宇航员带着笨重的手套,用油笔十分不便”,也无法防
止其“飘走”,有可能卡进关键设备中。为了防止铅笔飘走,“最初
用的是服务员或从事文书工作的人常用的那种内置弹簧的活动铅笔”,每支只要1.75美元。可惜,“测试表明,这种笔运用了重力
作用,在失重环境下无法使用。”所以,为了设计、制造、测试
并限量生产能在太空中用的铅笔,才导致每支笔耗资128.84美
元。吉尔鲁斯解释说:“如果这种笔批量生产,普通办公人员都
能用得上,那么这种笔的单价就会低得多。”
不管怎么说,在零重力环境中,铅笔实在算不上理想的选
择。铅笔尖易断,飘进敏感仪器中会导致设备故障,还容易飘进
宇航员的眼中。用墨水笔会好得多。所以,不能说NASA舍近求
远,放着简单的方法不用,非要用复杂的办法。不过,也不能说
NASA耗资上百万美元造出了太空笔(更d书f享搜索雅
书.YabooK)。
因为开发太空笔的钱根本不是NASA出的。太空笔是发明家
保罗·C.费舍尔(Paul C. Fisher)自费研发出来的产品。二战期
间,费舍尔在一家为飞机螺旋桨生产滚珠的工厂上班。或许正因
为这样,他了解到:生产圆珠笔所用的精巧金属滚珠是一项十分
精细的工程。二战结束后,他生产出一种“通用笔芯”,适用于所
有类型的圆珠笔。在那之前,不同圆珠笔生产商销售不同的笔
芯,专用于同款圆珠笔。“这种情况弊端很多,给消费者和经销
商都造成很大不便”,费舍尔在其1958年提交的专利申请中解释
道:“没有经销商会备齐所有款式圆珠笔的替芯存货。消费者往
往要跑很多家零售店,才能找到适合其圆珠笔款式的替芯。”不
过,费舍尔可不仅仅想解决美国的圆珠笔消费者面临的问题。
1960年,保罗·C.费舍尔同约翰·F.肯尼迪(John F. Kennedy)
竞选美国总统。预备选举在新罕布什尔州的新罕布什尔大学举
行,保罗·费舍尔在肯尼迪主持的群众大会上,“翻越新闻记者
席”,上台要求得到同样长的发言时间。肯尼迪同意了他的要
求,不屑一顾地说:“宪法规定,总统必须是美国人——在美国
出生的公民,而且要达到35周岁。这些条件我跟费舍尔先生倒是
一样符合。”肯尼迪胜出。竞选总统失败后,费舍尔又将精力放回圆珠笔上。1962年,他的对手(肯尼迪)向美国人保证,将在十年内完成登月目标。
毫无疑问,费舍尔是受此启发,才着手研发“无重力笔”。他自掏
腰包,花费一百多万美元,发明出了“能在外太空书写,能在任
意角度下书写,甚至可以倒着写”的密封式气压笔芯。费舍尔把
笔芯寄到美国航空航天局接受测试,竟然通过了各项严格测试,完全符合要求。事实上,美国航空航天局对这款笔芯的表现并无
意见,他们觉得不妥的是费舍尔的市场营销材料——费舍尔提交
了一份广告草案副本,宣称这支笔“由保罗·费舍尔为美国太空计
划研发”。航空航天局建议将这句话改为“由费舍尔研发,可用在
美国太空计划中”。
草案副本中还说费舍尔太空笔“是唯一能在外太空失重的真
空条件下书写的笔”。实际上,纤维笔在外太空也能用,所以美
国航空航天局建议他将这句话改成“是唯一能在外太空失重的真
空条件下书写的圆珠笔”。虽然发生了这些小分歧,在阿波罗计
划期间,美国航空航天局还是以每支4至6美元的价格向费舍尔定
购了几百支太空笔。费舍尔终于可以理直气壮地说他的笔是美国
宇航员在太空使用的笔了。
尽管价格不高,可即使在美苏太空竞赛白热化之际,美国国
家航空航天局也没有购入太多太空笔。所幸,太空笔还吸引了一
大批近期并无登月计划的消费者。在《宋飞传》(Seinfeld)的
《笔》这一集中,杰瑞(Jerry)看到杰克·克劳普斯(Jack
Klompus)用太空笔,十分感兴趣,便问杰克是什么笔,对方答
道:“这支吗?这是宇航员在太空用的笔,倒着也能写出字
来。”“我经常在床上写东西”,杰瑞说,“每次都得趴在那,支着
胳膊写,不然笔不出墨。”从杰瑞的话就可以看出,就算你不在
外太空,一支倒着也能出墨的笔还是很有优势的(虽然我这么
说,但我不确定在外太空有没有“倒着”这一说法)。不过,当杰
克要把笔给杰瑞的时候,杰瑞不该要。费舍尔太空笔“在哪都能
用——零下45摄氏度极寒环境中、120摄氏度高温条件下、失重
的真空环境中、水下、有油的表面,甚至倒着也能写!”“甚至倒着也能写”这句话令我十分困惑。前文说,这支笔在温差高达165
度的环境中都能用,后面则说躺着也能在笔记本上写字,躺在床
上写字也能算一种极端情况吗?
整个20世纪50年代,圆珠笔发展势头强劲,故而不少人开始
关注一个问题:发明圆珠笔是为了用来写字,那么圆珠笔书写效
果如何?1955年,约翰·邓普尔顿(John Le F. Dumpleton)在《自
学书写》(Teach Yourself Handwriting)一书中写道:
从书写角度看,(圆珠笔)最大的缺陷是它的针尖
式笔尖,所写笔画不见粗细变化。再者,笔尖太滑,书
写技法无处施展。尽管如此,若要求不甚严格,经验老
到之人还是能写出令人满意的字体效果来的。
关键似乎在于持笔姿势。派克笔推出圆珠笔时,在用法说明
中建议“书写时使笔与纸面形成的角度大于用钢笔时的角度”,以“获得更佳的书写效果,延长圆珠笔使用寿命”。用传统的钢笔
写字时,笔与纸面最好呈45度角。而圆珠笔笔尖滚珠外有壳,因
此写字时笔要握得更直。有人认为,圆珠笔写出的笔画粗细不
变,抹杀了书写者的写字风格。为反驳这一言论,比罗笔公司在
1951年的英国产业博览交易会上请来了“书法专家”弗兰克·德里诺
(Frank Delino):
11天内,德里诺见了680个人,从他们用比罗笔写
下的字迹中,读出了他们的性格。几乎所有“求诊者”都
不得不承认他读得分毫无差。关于这个故事,就讲这么
多。
德里诺是笔相学——通过分析笔迹解读书写者性格——的拥
趸者之一。新闻短片镜头中,他从演员希拉·西姆(Sheila Sim)的签名中看出她“很有艺术天赋”,而从格雷西·菲尔德斯(Gracie
Fields)的签名中看出她“性格果断”,画外音说“在德里诺看来,笔相学是一种科学,也是一门生意。”主要还是生意。
根据希拉·西姆和格雷西·菲尔德斯的签名解读他们的性格,德雷诺是有优势的:他可能已经知道他们的身份,分析时有所依
据。笔相家如果知道解读对象是什么人,解读时显然会受影响。
2005年,在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期间,《每日镜报》的一名记者
得到一些笔记和涂鸦,让英国笔相家协会的伊莱恩·奎格利
(Elaine Quigley)据此解读托尼·布莱尔(Tony Blair)。伊莱恩·
奎格利说:“他想集中精力,可思绪不定。不过他知道自己能及
时弄清问题原委。这就是铁氟龙[13]
托尼。”《泰晤士报》则刊登
了另一名笔相家作出的解读,称这些涂鸦表明布莱尔“攻击性
强,情绪不稳定,承受着巨大压力”。几天后,真相浮出水面,这些笔记涂鸦并非出自托尼·布莱尔之手,而是来自比尔·盖茨
(Bill Gates)。对此,政府发言人表示,“我们十分惊讶,他们
竟无一人想到要来首相府邸,问明那些涂鸦是否真是布莱尔先生
的笔迹。更别说,这些笔迹跟首相的笔迹天差地别。”
那么,如果笔相学是伪科学(肯定是),我们就无法从一个
人的笔迹看透他的性格吗?也许仍有迹可循,不过不是笔相学说
的什么“弧度大”“笔画上扬”这些说法,而是根据更加明显的特
点:用墨颜色。金斯利·艾米斯(Kinsley Amis)1954年出版的
《幸运儿吉姆》中,吉姆·迪克逊(Jim Dixon)曾收到一封信,那张“从笔记本上匆匆扯下的一张纸上,用绿色的墨水笔涂了几
行潦潦草草的字。”尽管这张纸是从笔记本上“匆匆扯下”的,也就
是说笔也可能是随手拿的,但是墨水的颜色似乎暗示着写信人不
是什么光彩的人物(后文中交代写信人是剽窃者L. S.凯顿)。绿
色的墨水暗示着古怪与反常,这一联系在卡尔·萨根(Carl
Sagan)1973年出版的《宇宙联系》中体现得更为明显。萨根在
书中描述了自己收到的一封信:渥太华一家精神病院的一位绅士给我寄了封信,整
整85页的手写信,用的是绿色圆珠笔。我曾发表过一篇
报告,认为外星有生命体。他在当地的报纸上看到了我
的报告。他写信来,是为了告诉我,他以个人经历保
证,我的设想绝对正确。
很快,“绿墨族”这个说法就诞生了,用来形容那些写冗长晦
涩的信给记者或政客,解释古怪理论或揭露阴谋论的人。绿色墨
水与偏执妄想的阴谋论者紧密相关,而军情六处首任局长曼斯菲
尔德·卡明(Mansfield Cumming)出了名地爱用绿色墨水,这实
在太讽刺了。卡明在信末签名时,都用绿色的墨水写其姓氏首字
母C——这个传统一直保持,现任局长约翰·索厄爵士(Sir John
Sawwer)仍沿用此做法。
圆珠笔与钢笔用的都是染料型墨水,因此墨水可用颜色有
限。圆珠笔用的是黏稠的油基墨水——质地浓稠呈浆糊状,可防
止笔倒置时墨水从换气口流出,不过也因此无法生产出别的颜
色。钢笔用的是较稀的水状墨水,如果用含染料悬浮颗粒的染料
墨水,笔管会被堵住。
远古时期,古埃及人将烟灰与胶水混合,再加入水、树胶或
蜂蜡,制成墨水。加入赭石可调制出红色墨水。在中国,人们将
煤烟灰磨成细粉,与动物胶混合,制成墨条。要用墨水时,墨条一端蘸水,在砚台中垂直打圈研磨,化成墨水。印度人则将骨
头、沥青烧成炭黑,然后与水、虫胶清漆混合,制出一种叫“玛
西(masi)”的材料。
公元79年,作家老普林尼(Pliny the Elder)在《自然史》
(Naturalis Historia)中描述了黑色颜料的制造过程:
燃烧树脂或沥青得到烟灰,可以生产出黑色颜料,因此许多工厂不会将烟排放到空气中去。最高级的黑色
颜料由松脂制成。
制黑色颜料的最后一步是将颜料置于阳光下。用于
制墨的黑色颜料中混入树胶,而用于涂墙的黑色颜料中
则加入胶水。
人们用木蓝来调制靛青色。5世纪左右开始,人们普遍使用
鞣酸铁墨水。这种墨水由鞣酸加铁盐制成,刚写出来的笔迹颜色
非常浅,时间越久,颜色越深。直到19世纪,人们一直都在用这
种墨水。不过,这种墨水中含腐蚀性成分,致使纸张日渐受损,最终破碎。因此,鞣酸铁墨水不可用于钢笔,因为它会腐蚀钢笔
内管,人们需要找到新的制墨配方。
1963年,日本OHTO笔公司研发出宝珠笔:其他厂家的圆珠
笔使用油基墨水而宝珠笔使用的是水基墨水——这种墨水质地稀
薄,笔尖滚珠在纸上滚动十分轻松,所以宝珠笔十分好写,这也
是该笔名为“宝珠”笔的原因。其他厂家纷纷效仿。用水基墨水意
味着可以利用水溶性染料制造出多种颜色的墨水。樱花彩色笔公
司(Sakura Colour Product Corporation)热切想要造出类似的笔,但是,它意识到自己已经远远落后于竞争对手,便决定放弃跟
风,转而推出自主研发的中性墨水。樱花彩色笔公司的研究团队
研究了触变性材料——静态时凝胶极其黏稠,一旦剪切力发生变
化,就变得稀薄,流动性增强。经过数年艰苦研究(实验了大量材料,甚至包括蛋清、磨碎的甘薯),该团队终于研制出了兼具
油基墨水与水基墨水特性的墨水,并于1982年申请专利。他们发
明的中性墨水中能够加入固体颜料,加入铝粉和毛玻璃粉还可以
使所写笔画具金属亮彩。这样一来,这种墨水便可调制成多种颜
色——如今,樱花星座亮彩笔系列下设“月光”系列、“星尘”系
列、“金属光泽”系列、“经典”系列,共有74种颜色和彩晕效果可
供选择。
尽管选择众多,我还是偏爱简简单单的白纸黑字,它能让我
的文字有种威信,我一向欠缺这种威信。
[1]比克比罗:Bic Biro圆珠笔,由拉迪斯劳·比罗(Ladislao Biro)发明,马塞
尔·比克(Marcel Bich)购买了比罗的发明专利。
[2]克利希:Clichy,法国法兰西岛大区上塞纳省的一个镇,位于巴黎郊区。
[3]圣伊西多禄:(560-636),西班牙6世纪末7世纪初的教会圣人,神学家。
[4]哈里发:伊斯兰政治、宗教领袖的称谓。阿拉伯语音译,原意为“代治
者”、“代理人”或“继承者”。
[5]穆仪兹:全名艾布·塔米姆·麦阿德·穆仪兹,法蒂玛王朝第四代哈里发、军
事家,又名穆仪兹。
[6]卡迪:全名Qadial- Nu'man al Tamimi。
[7]液态氮:温度极低,常用于食品冷藏。
[8]简便墨水笔公司:万宝龙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
[9]此处以“米”为计量单位。
[10]大班极品系列:大班系列的贵金属版本。
[11]梵克雅宝:Van Cleef Arpels,法国珠宝世家,著名奢侈品品牌。
[12]城市神话:很多人相信但实际上并不真实的离奇故事。
[13]铁氟龙:Teflon,一种不粘锅材料,也是对名人尤其是政客的昵称,表现
其某些特征。第三章
我谈了场恋爱,不过对象是张纸我书桌后面放着一只索引卡盒,盒上饰有橙色和乳白色(维
洛斯85,购于易贝[1])。盒子旁边摞着3本黑色小笔记本,内页
上都是我随手记下的笔记、信笔乱画的涂鸦、潦草记下的灵感,还有些提示。我大概不会再去看这些内容了(就算看,多半看不
懂当时写的是什么),可我还是把这些本子保存着。这些本子当
然是鼹鼠皮(Moleskine)品牌的,除了鼹鼠皮,也没什么本子能
让人有这么大反应了。这一点毋庸置疑。爱用鼹鼠皮笔记本的人
对这个黑色的小笔记本有着近乎宗教信仰般的热忱。不过,也有
人对此嗤之以鼻,认为用这种本子的人很做作;全世界,不管在
哪座城市,总有人坐在附庸风雅的咖啡馆里,用着这个招摇的本
子,显得自己富有创造力似的。鼹鼠皮笔记本,苹果笔记本电
脑,白咖啡。
每一本鼹鼠皮笔记本都内附一本小册子,详细交代品牌历
史。鼹鼠皮是一本大名鼎鼎的笔记本的继承者,文森特·梵高
(Vincent van Gogh)、巴勃罗·毕加索(Pablo Picasso)、厄内斯
特·海明威(Ernest Hemingway)和布鲁斯·查特文(Bruce
Chatwin)都爱用这个品牌的笔记本。注意,这里用的词是“继承
者”,梵高、毕加索、海明威和查特文用的并非鼹鼠皮笔记本,只是与之相似而已。
设计简约的黑色圆角矩形笔记本,有绑带,内附折
叠式储物袋:完美无缺的无名之辈。
“鼹鼠皮”这个品牌名源自英国旅行作家布鲁斯·查特文的《歌
之版图》(Songlines)。书里说得很清楚,他对巴黎老戏剧院街
上“文具盒(Papeterie)”店里卖的“鼹鼠皮笔记本”情有独钟(这
里的“鼹鼠皮”指的是笔记本的黑色油布封面)。查特文写道:“笔
记本纸张呈矩形,绑带将环衬页固定得很妥帖。”
1986年,查特文要离开巴黎前往澳大利亚,临行前,他去了趟“文具盒”,想买点笔记本在旅途中用。店主告诉他,这种笔记
本越来越难订到,之前的供货商已经很久没有给她回信了。1968
年,有着亿万身家的实业家霍华德·休(Howard Hugh)听说巴斯
金·罗彬斯冰淇淋要停产他最爱的香蕉坚果口味冰淇淋,便一下子
买了1500升制作这种冰淇淋的原料(几天后,他又喜欢上了法式
香草口味,他住的那家酒店——在他名下——只好把香蕉坚果冰
淇淋送给顾客,用了一年多才送完)。无独有偶,听说心爱的笔
记本濒临停产,查特文决定一次性买100本囤着。“一百本够我用
一辈子了,”他在书中写道。可惜,他没有休斯那么好运,来迟
了一步。那天下午,查特文返回“文具盒”看笔记本有没有到
货。“我跟店主约了下午5点见面,去了之后,她告诉我说供应商
已经去世了,供应商的继承人把作坊卖了。她摘下眼镜,以近乎
哀悼的口吻说‘再也没有真正的鼹鼠皮了(Le vrai moleskine n′est
plus)’”。再也没有真正的鼹鼠皮了。
远在查特文之前,甚至远在法国出现之前,人们就已有在碎
纸片上记东西的习惯。纸还没有发明出来的时候,人们用纸莎草
纸。纸莎草学名为Cyperus papyrus,一般生长于浅水区,草茎呈
三角棱柱状,高约4.5米,宽约0.6米。公元前3世纪左右,人们开
始用纸莎草茎制造书写材料,因而称之为“纸莎草纸”。
老普林尼在《自然史》一书中介绍了埃及人制造纸莎草纸的
工艺。首先,将草茎劈成片(“注意,每片宽度应大致相同”),然后将劈好的片放在事先“抹了尼罗河水”的平面上,“泥浆状的尼
罗河水具有胶水的特性”。先纵向排放,裁去两端多余部分,然
后再用草茎片横向穿插在刚才那层中。全部放完后,将其压制成
一体,然后在日光下晾干。待其变成一个整体后,由好至次取
用,直到用完为止。
连续几千年,纸莎草纸一直是最重要的书写材料,直到公元
前190年。公元前190年的某一天,帕加马国王欧迈尼斯二世与埃
及国王托密勒五世产生争端,于是埃及不再向帕加马出口纸莎草
纸。老普林尼在书中写道:“正是在这段时期,人们发明了羊皮纸(parchment)。”事实上,早于当时几百年前,人们就已发明
出羊皮纸,只是这一时期,羊皮纸制造工艺在帕加马得以改
良。“羊皮纸”名称来源于帕加马的拉丁文名“pergamenum”。羊皮
纸原材料取自动物的皮,最常见的是小牛皮、绵羊皮或山羊皮。
动物皮取下后用石灰水清洗,除去毛发,然后置于木框中进行拉
伸。残余毛发用刀除去即可,然后将皮留在木框中晾干。最好的
羊皮纸使用小牛犊的皮制成,叫“犊皮纸”(vellum,取自表示小
牛犊的拉丁文单词“vitulinum”)。
相比纸莎草纸,羊皮纸和犊皮纸优势多多。埃及气候干燥,在这种气候条件下,纸莎草纸相对耐用。可一旦到了稍微湿润些
的地方,例如西欧那种气候,纸莎草纸很容易损坏。此外,纸莎
草纸只有一面可供书写,而羊皮纸可双面书写,更加耐用——实
际上,羊皮纸上的字可以洗掉,可反复使用的羊皮纸又叫“重写
本”(palimpsest),这个词来自古希腊词汇palimpsestos,意为“重
新擦干净”。羊皮纸,尤其是上好的犊皮纸,表面都比纸莎草纸
光滑平整,在上面写出来的字更加精致,尤其是用羽毛笔写的时
候。尽管如此,还是有人反对普及羊皮纸——罗马内科医生克劳
迪乌斯·盖伦(Claudius Galenus)估计就抱怨过羊皮纸表面光得
发亮,伤眼。真是娇气——要是给他用您此刻正在看的这种纸
张,这个可怜鬼肯定都要瞎了。不管怎样,羊皮纸还是不断普
及,到4世纪中期,纸莎草纸的主导地位已经岌岌可危。
当初,“文具盒”店停售鼹鼠皮笔记本,查特文颇为失落。十
年后,鼹鼠皮又重生了。米兰一家小出版公司ModoModo决定
让这个“传奇一样的笔记本”重获新生。鼹鼠皮的名字没有改,ModoModo希望保持其“纯正血统”,“复活一个出色的传统”。首
批产量5000本,仅供给意大利的文具商。几年后,销售范围覆盖
整个欧洲及美国。如今,鼹鼠皮已成为国际知名品牌。2006年,SG资本公司投资450万英镑收购ModoModo出版公司,“立志全
面挖掘鼹鼠皮品牌的发展潜力”,2013年,该公司在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价值已达4300万欧元。曾经的“无名之辈”就这么成了国际名牌,鼹鼠皮的品牌指导
方针和在线商标使用规则也同样出名。该公司官网指出,他
们“很乐意”让“所有能从鼹鼠皮这个名字中找到归属感的人”使用
这个商标名,可是他们不能让人随意使用“鼹鼠皮这个名字背后
的故事和特性”,以及“伴随这个商标名多年的传统”,也就是
说,“任何人想用其商标名都需要经过他们的严格审查”。该公司
要求,任何人要想在线使用“鼹鼠皮这个名字或商标”,都必须直
接向公司提出请求(我们会慎重考虑每个请求,并给出准确答
复)。公司禁止人们将“鼹鼠皮”(MOLESKINE)商标用作“‘笔
记本’、‘记事本’、‘日程本等非注册商标名称的代名词”。
SG资本公司巧妙地借用“鼹鼠皮”这个名字,又扯上了背后说
不清道不明的历史联系,这一市场营销策略十分成功,鼹鼠皮品
牌在国际上声名大噪。同类文具品牌纷纷跟风,也想用同样的招
数分一杯羹。因此,鼹鼠皮才坐立不安,不想让人用鼹鼠皮来代
指“非注册商标名称”吧。不过,如果鼹鼠皮背后所谓的历史并不
足信,那么它还有什么特别之处呢?该公司可能会说他们的鼹鼠
皮笔记本品质优良,同类竞争产品难以与之相提并论,如其所
称,“鼹鼠皮笔记本品质卓越,量身打造,独具质感,批量生产
的笔记本难以超越。”
鼹鼠皮笔记本一直以来都深受文具控的青睐,但近来,英国
推出“灯塔1917”(Leuchtturm 1917),鼹鼠皮的地位岌岌可危。
从名字就可看出,灯塔笔记本公司成立于1917年,不过,直到
2011年,卡罗琳·韦伯尔(Carolynne Wyper)和特雷西·肖特尼斯
(Tracy Schotness)将这个品牌引入英国,灯塔笔记本才开始出
现在英国市面上。
鼹鼠皮笔记本手工装订,采用无酸纸张,灯塔1917笔记本采
用“防洇墨纸张”,这是其价格高出一般笔记本的理由吗?再说,高街上的文具商都生产出了自己的moleskine(小写m,区别于鼹
鼠皮笔记本用的大写M)品牌笔记本。消费者对这些细节究竟有
多敏感?当初,SG资本公司收购鼹鼠皮品牌时,发生一件挺有意思的事。他们在笔记本包装上作了小小的改动,加了一句说明:
中国装订印刷。
这个出产地说明一出现,消费者纷纷认为鼹鼠皮的生产挪到
了中国。实际上,从第一批鼹鼠皮笔记本开始,产地就一直是中
国,只是没有在产品注明罢了。SG资本公司收购前后,鼹鼠皮笔
记本都一个样。可在鼹鼠皮官网留言板和粉丝网上,有人开始指
出,鼹鼠皮品质不如从前了,可哪里不如从前了呢?他们说不上
来:
自从鼹鼠皮产地搬到中国之后……每一本都跟以前
不太一样了。好像封面感觉不一样了,好像装订没以前
松了,味道闻起来好像有点怪什么的。
有些人无意之中做出了跟查特文一样的举动,想大量囤
积“真正的”鼹鼠皮笔记本(一发现鼹鼠皮笔记本生产挪到了中
国,我就赶紧去附近的博德斯书店,买了一些非中国产的鼹鼠皮
笔记本囤着)。我们对笔记本质量的主观臆想是不是典型的安慰
剂效应?就因为它是意大利工匠手工打造的,我们就认为它比所
有同类品牌都好?而它变成在中国批量生产的笔记本,我们立刻
就往坏处想?真是讽刺,人们觉得“中国制造”就意味着质量差,却忘了中国才是造纸术的发源地,造纸工艺领先世界好几百年。
如今,人们都认为造纸术由蔡伦发明。是,埃及人发明了纸
莎草纸这种书写材料,“纸”(paper)一词也来源于此,可是此纸
(纸莎草纸)非彼纸。生产纸莎草纸时,埃及人将植物交错叠
放,压制成一张纸。而蔡伦造纸是将“纤维材料泡软,直到植物
纤维完全散开”。蔡伦是东汉汉和帝时期的一名太监。公元89年,蔡伦晋升,掌管武器研发事务。工作中,他发现有必要造出便宜的书写材
料。据《后汉书·蔡伦传》(公元5世纪著)记载,“自古书契多编
以竹简,其用缣帛者谓之为纸。缣贵而简重,并不便于人。伦乃
造意,用树肤、麻头及敝布、鱼网以为纸。”汉和帝为此赏赐了
他。公元114年,蔡伦封侯。公元105年,汉和帝驾崩,邓皇后临
朝称制。公元121年,邓皇后逝世,汉和帝的侄子汉安帝执掌政
权,为巩固朝政,将汉和帝的很多谋臣移出权力中心。面临囹圄
之灾的蔡伦“乃沐浴整衣冠,饮药而死”。
一直以来,人们都认为是蔡伦发明了造纸术。可是,2006
年,中国甘肃出土了一些公元前8世纪左右的纸片,纸上写有文
字。这些纸片的历史比蔡伦造纸早了整整八百多年。敦煌市博物
馆馆长傅立诚称,这些纸片的制造工艺已“相当成熟”,表明这种
材料在那时之前已经使用了一段时间。尽管如此,傅立诚还是认
为,不能以此抹杀蔡伦的功绩,蔡伦完善造纸术,使之系统科学
化,确定了造纸的工艺,这一贡献是无与伦比的。
蔡伦到底是造纸术的原创者,还是仅仅完善了已存在几百年
的造纸技术,这一点我们暂且按下不表。有了蔡伦造纸术,中国
文化获益匪浅。纸张不仅仅可供书写,传递知识,还有很多别的
用途:装饰艺术、企业管理与信贷、家居装饰以及卫生清洁(6
世纪左右,卫生纸普及)。蔡伦造纸术的详细步骤我们无从知
晓,但肯定包括煮软树皮或布料这一步。煮软后加水,用棒槌捣
击,或者用研钵捣捶,制成纸浆。然后,把纸浆捞出来,平铺在
篦席上过滤水分,形成纸膜,晾干。最后,用石头打磨晾干的纸
面,使之光滑,便于书写。随着造纸工艺不断完善,人们直接用
篦席从缸中捞出纸浆,不再用手去捞纸浆。不过,基本工序没什
么变化。
随着中国与阿拉伯国家的贸易往来增加,阿拉伯国家知道了
纸的存在(“纸”在阿拉伯语中为“kāghid”,可能源自中文词“谷
纸”,意为纸由谷树制成)。公元751年,中国在怛罗斯之战中败给阿拉伯,两个造纸工沦为战俘,为了自由,他们被迫交代了造
纸工艺。这个故事也许不可全信,但不管怎样,怛罗斯之战后,撒马尔罕确实出现了造纸术。公元794年,第二家造纸厂建于巴
格达。到9世纪,造纸工艺已经传到大马士革[2]
和的黎波里[3]
,由
此,造纸术逐渐传遍整个阿拉伯世界。10世纪,菲斯成为造纸中
心,据传,造纸工艺也是从这里传到了欧洲。1150年,欧洲的第
一家造纸厂诞生于西班牙克萨蒂瓦。由此看来,一位英国作家在
法国买到了鼹鼠皮笔记本,在其停产后十分怀念,而一家意大利
公司基于此生产出了同名笔记本,这些笔记本由中国制造会导致
质量下降?这个想法未免有失偏颇吧。
我的鼹鼠皮笔记本上都是些信手写下的笔记涂鸦,当中有些
内容,现在已经完全看不懂了。开头几页纸上,笔迹尚显犹豫慎
重,似乎写的时候很紧张,考虑再三才下笔。新买的笔记本总是
让人有点紧张,总要用一段时间才慢慢放松下来,才觉得写错了
涂涂抹抹也没事。这能不能算鼹鼠皮价格偏高造成的弊端?鼹鼠
皮笔记本越贵,你就越想用它记些比较特别的事情,好对得起这
个价钱。牛津大学图书馆里还收藏着布鲁斯·查特文当年用的那些
最原始的鼹鼠皮笔记本。那些笔记本里确实记着他的写作笔记,也有些《星期日泰晤士报》的文章,不过也有“伊丽莎白·查特文
写的购物清单、家常杂务还有菜谱”。既然查特文可以用鼹鼠皮
笔记本记购物清单,那我也可以在我的鼹鼠皮笔记本里写这些东
西。没必要太拘谨。
既然鼹鼠皮笔记本太贵,用它我会紧张,我或许该另寻他
物,用那种廉价的笔记本。亮黄色的希尔维恩备忘簿比素黑色的
鼹鼠皮笔记本亲切得多。这种窄窄的笔记本纸质较差,跟鼹鼠皮
完全是两个极端——廉价,用完即弃,订书针装订而非手工线
装,随便哪个路边报亭或便民店里都有的卖。尽管如此,鼹鼠皮
笔记本的品牌历史(多半虚构)是精心构思出来的,而希尔维恩
品牌的历史故事却是真实存在的。
威廉·辛克莱(William Sinclair)1816年出生于约克郡奥特利镇,曾跟威廉·沃克(William Walker)一起做学徒,学习印刷和
书籍装订,直到1837年,他在奥特利集镇附近的韦瑟比创业,可
1854年又重回奥特利。奥特利集镇的印刷业欣欣向荣,1858年,沃夫德尔印刷机(最早的圆筒状印刷机之一)问世,奥特利的印
刷业更是如日中天。1865年,威廉·辛克莱离世,两个儿子继承产
业。就这样世代相传,到如今,已经传了六代。1901年,他们注
册了希尔维恩商标,如今希尔维恩旗下产品不下三百多种。20世
纪20年代,希尔维恩系列推出亮黄色备忘簿、收支簿和练习簿,至今仍在销售。
若非19世纪的造纸技术进步,根本不可能有辛克莱家族生产
出的这种用完即弃的廉价笔记本。继蔡伦造纸术之后,造纸工艺
几乎一直止步不前。13世纪,人们开始使用水磨作坊,大大减少
了将造纸原料(通常为麻布或其他破布)制成纸浆所需的人力。
可是,每造一张纸就需要用篦席捞一次浆,这项工作十分耗时
——理查德·贺林(Richard Herring,不是那个喜剧演员)在其
1855年出版的《纸张与造纸》(Paper and Papermaking)描述了
一张“博物馆纸”(Antiquarian paper,尺寸为53英寸×31英寸的
纸)是如何制成的:
造一张纸就需要非常多的纸浆,即使借助轮滑将模
具抬出纸浆缸,也仍需要至少九个人才能抬出篦席。
造纸是项体力活,需要耗费大量人力。实业家们对此有诸多
不满,不断寻求办法,试图用机械代替人力。1790年,法国工程
师路易斯-尼古拉斯·罗伯特(Louis-Nicolas Robert)来到法国埃松
省的迪多造纸厂工作,发现造纸需要如此大的人力投入,很不满
意,设法发明出一种机械来代替人力。数月后,他把自己的计划拿给厂主皮埃尔-弗朗索瓦·迪多
(Pierre-Francois Didot)看,迪多坦言他的计划“不靠谱”,不过
仍然鼓励他继续努力。罗伯特照着自己的设想做了一个机械样
本,结果根本用不起来。尽管罗伯特出师不利,迪多还是很相信
罗伯特。不过,迪多认为他的精力还是用在别处比较好,于是把
他调到了别的岗位。随后六个月,罗伯特暂调去磨坊工作。虽然
这段时间,迪多强行中断过罗伯特的实验,但最终还是鼓励他再
试一次,还找来一些技术人员帮他。他们做了一个微缩版样本
(“比鸟的器官大不了多少”),十分满意,于是制造出了一台大
一点的样本,能够生产24英寸大的纸张(适用于裁成流行的哥伦
比尔裁尺寸纸张)。罗伯特拿了两张给弗朗索瓦的儿子圣·莱热
(Saint-Leger)看,给他留下了深刻印象。次日,圣·莱热就跟他
一起去巴黎,为这项新发明申请了专利。
以前,一个线框只能制出一张纸,而罗伯特发明的机器自带
连续网环。旋转圆筒将纸浆倒在网上,网环不断向前拖,水得以
过滤,滴进下方水缸中。纸浆接着通过覆毡滚筒下,进一步挤压
剩余水分,制造出滚筒等宽而“长度超长”的纸张。罗伯特记载
道,“这个机器,儿童都会操作。”迪多家族曾给予罗伯特鼓励与帮助,可他们最终还是闹翻
了。罗伯特以2.5万旧法郎(相当于现在的4万英镑)的价格把专
利卖给迪多家族,分期付款。可是,1801年,迪多家族逾期付
款,罗伯特收回了自己的专利。法国大革命后,这个发明就没什
么进展了。1799年,圣-莱热·迪多给约翰·甘布尔(John Gamble)
写信,咨询这种机器在英国是否有发展空间。甘布尔联系了伦敦
的文具商亨利·福德利尼尔(Henry Fourdrinier)和西利·福德利尼
尔(Sealy Fourdrinier),他们对这个机器很感兴趣。在技师布莱
恩·唐金(Bryan Donkin)的帮助下,他们改良了罗伯特的设计,制造出一款新机器。此后六年,亨利和西利投资6万英镑(相当
于现在的580万英镑),跟唐金一起全面完善了这款机器。可
惜,他们的专利申请出了问题,这款机器设计很快被人盗用抄
袭,他们的一番心血全都付诸东流。
现代造纸机虽然在纸张干燥和打磨上与福德利尼尔造纸机不
同,但基本工作原理相同。福德利尼尔造纸机生产出来的纸张虽
然有脱水过程,但纸张切割后仍需悬挂晾干。而现在造纸机多了
一道工序,纸张在滚筒上时会经过烘缸作烘干处理,烘干后的纸
张经过两个压光滚筒,变得平整光滑,厚薄均匀。
人们在改进福德利尼尔造纸机时,并未改变纸浆,用的原料
仍是破布。很快,破布就供不应求了。截至19世纪末,英国一年
用于造纸的破布总量高达12万吨,其中四分之三依靠进口(主要
从意大利和德国进口)。寻找新原料的任务迫在眉睫。
1801年,马赛厄斯·库普斯(Matthias Koops)写了一本书,书名非常“壮观”——《关于从远古时期到纸的发明期间用于记录
事件、传播思想的材料的历史叙述》(Historical Account of the
Substances Which Have Been Used to Describe Events, and to Convey
Ideas from the Earliest Date to the Invention of Paper)。当时,大
多数书籍用的仍是由破布纸浆制成的纸,而库普斯这本书用的纸
是由稻草制成的。不过,书的最后几页纸用的原料不是稻草,库
普斯在书末附录中注明:下文用纸全由木材制成,本土出产,不含以前用于
造纸的任何破布、废纸、树皮、稻草或其他植物材料;
如有必要,可提供大量实证。
同年,库普斯为其“利用稻草、干草、蓟草、废麻布、各种
木材及树皮制造,用于印刷及其他用途的纸”这一方法申请专
利。根据库普斯的办法,需要先将木材刨成木屑,浸于石灰水
中,加入结晶碳酸钠煮沸,然后洗涤混合物,再次煮沸。在最终
制成纸张之前,用“常见的造纸步骤”挤压掉多余水分。库普斯还
补充了一点,“有时候,先让材料发酵几天,加热,然后再制成
纸浆,这样制纸浆更加容易。”尽管马赛厄斯·库普斯在造纸原料
中列出了木材,但发现木材可用于造纸的人并不是他,甚至不是
人类,而是黄蜂。
1719年,法国科学家瑞尼·瑞欧莫(René Antoine Ferchault de
Réaumur)发现黄蜂筑巢所用材料与纸十分相近:
美国黄蜂能造出优良的纸张,跟人类造出的纸张一
样;它们从居住地附近的树木中抽取纤维。它们教会我
们,可以用植物纤维造纸,不需要用麻布或其他废布,好像在邀请我们也尝试一下,看看我们人类能否用特定
木材制造出精美优质的纸张。如果我们能找到跟美国黄
蜂造纸所用树木类似的木材,我们就可以造出更白的
纸,因为这种材料本身非常白。将黄蜂用的那种纤维捣
烂成浆糊,可以用来制造出非常出色的纸张。
瑞欧莫也指出,“我们造纸用的废布成本太高,而且造纸商
也都清楚,这种原料越来越难找了”。瑞欧莫虽有以上发现,但
也仅仅止步于此。
后来,有些人尝试用不同材料造纸,也曾注意到瑞欧莫的发现,但最终只有库普斯真正把瑞欧莫提出的概念变成了现实。可
惜,事实证明,这项实验也让他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库普斯及其
投资人斥资4.5万英镑(相当于现在的280万英镑)建了一所大型
造纸厂,工厂所在地即后来声名远扬的伦敦米尔班克。这个造纸
厂成功地用稻草和其他材料造出了纸张,可还是没能收回成本,最终倒闭。1802年12月,工人联名写信给股东,告诉他们造纸厂
关闭后,“大量纸张在缸房中慢慢腐烂,缸里的纸浆也在腐烂”,还说“我们应该感到欣慰,因为你们决定遣散我们只是我们运气
不佳,而不是因为我们犯了错。”他们遭受如此待遇,信末签名
却是“苦恼但依然无比顺从的雇工”,其隐忍令人钦佩。此后几十
年,谁也没能成功地用木材造纸;几十年过后,一下出现了两
个。
1821年,查尔斯·芬那提(Charles Fenerty)出生于加拿大新
斯科舍省。查尔斯家在加拿大林地有个木材厂,他从小就在锯木
坊工作,帮工人在附近的森林里伐木。19世纪二三十年代,加拿
大出现大量造纸厂,而废布供应量持续减少。于是,19世纪40年
代初,芬那提开始尝试用木纤维造纸。1844年,他给当地报社写
了封信,信中附有他制造出的纸张样本:
信里附有一张“纸”,我想查明到底能否用“木
头”造“纸”,这就是我的实验成果。事实证明,此事可
行。先生们,我寄给你们的样纸就是个实证。这个样纸
质地坚挺,纸色洁白。种种迹象表明,它跟用麻布、棉
布或其他材料制成的包装纸一样耐用;而它“实际上是
用云杉木制成的”,将云杉木捣烂成纸浆,其他造纸步
骤与之前无异。当年,芬那提不过二十岁出头,极力说服加拿大各大造纸商
采用他的发明,可是在他们眼里,芬那提不过是个年少轻狂的家
伙。差不多同一时期,德国织布工弗里德里希·哥特罗布·凯勒
(Friedrich Gottlob Keller)发明了碎木机,成功申请到专利。碎
木机中的砂轮可将木块磨碎,变成木质纤维,制成木纸浆。为使
纸张坚挺,凯勒用木纸浆造出的第一张纸中,含有40%的棉纤
维,后来才成功制出纯木浆纸张。1846年,凯勒将专利卖给萨克
森造纸商海因里希·弗尔特(Heinrich Voelter),弗尔特携手工程
师约翰·马休斯·福伊特(Johann Matthaus Voith),大规模生产凯
勒发明的碎木机,而凯勒没能从中获利。(更d书f享搜索雅
书.YabooK)
很快,木制纸张全面取代呢纤维纸张,只有纸币例外。英格
兰银行发行的纸币“采用棉纤维与亚麻纤维制成,不易破损,比
木制纸张更加坚挺耐用”。这种纸币用纸由拥有“纸币印刷许可
证”的专业造纸商供应。2013年,英格兰银行表示将用聚合材料
生产纸币(从印有温斯顿·丘吉尔头像的5英镑纸币开始,将于
2016年投入使用),这种纸币更加“干净、安全、耐用”,寿命是普通纸币的2.5倍。有些人觉得,这种纸币不仅仅寿命较长,还有
别的特点。2013年,加拿大中央银行发行聚合材质制成的100美
元纸币,据传这种纸币内嵌“经摩擦可散发香味”的嵌料,闻上去
像加拿大举世闻名的枫糖浆。加拿大很多人都有这种感觉,可加
拿大中央银行发言人告诉ABC新闻[4]
,“银行并未在纸币中添加
任何气味。”对此,蒙特利尔麦吉尔大学神经学与神经外科学学
院的玛丽莲·琼丝-戈特曼(Marilyn Jones-Gotman)认为,都是“嗅
错觉”在捣鬼,人们认为自己闻到了一种味道,实际上那种味道
并不存在。
凯勒的发明告诉世人,木纸浆是可以用来造纸的。一时间,人们纷纷寻求更高效的制浆法。用凯勒碎木机磨出的木纤维制纸
浆,造出来的纸很容易破损,时间一长便会泛黄。问题在于,磨
出来的纸浆中含有木质素,这是树木细胞壁中的一种化合物。既
已找出问题根源,显然要对症下药,设法除去木纸浆中的木质
素。经过化学处理,木质素被清除,纸张更加坚挺、坚韧耐用
(不过,以前的旧报纸很多都发黄了,可见老式纸浆法并未完全
被遗弃)。
1851年,人们开始尝试制造更加干净的纸张。赫特福德郡的
休·布格斯(Hugh Burgess)和查理·瓦特(Charles Watt)在碎木
条中添加烧碱,高压煮沸,制出纸浆(即“苏打制浆”),造出来
的纸空前白净。可是,他们没能顺利推广苏打制浆法。19世纪60
年代,美国费城发明家本杰明·C.蒂尔曼(Benjamin C.
Tilghman)在制浆时加入硫酸以使纸张更白,不过资金有限,未
能进一步发展。真正成功凭借制浆盈利的是欧洲的卡尔·丹尼尔·
艾克曼(Carl Daniel Ekman)和乔治·弗莱(George Fry)。1872
年,艾克曼效仿蒂尔曼,在纸浆中加入重硫酸盐以及氧化镁。艾
克曼是瑞典人,与乔治·弗莱合作后,才迁至英国居住。1874年,瑞典新建一家造纸厂,采用艾克曼-弗莱的方法制浆,从此这种纸
浆法成为主流。直到20世纪40年代,德国化学家卡尔·F.达尔
(Carl F. Dahl)发明的硫酸盐纸浆法取而代之。这种制浆法采用
硫酸钠材料,纸浆质量更优,制浆法的名称——Kraft是德国单词,意为“力量”。
化学制浆,机械生产,能够又快又好地生产出品质优良、坚
固耐用、多种厚度的纸张。于是,人们开始考虑制定纸张的标准
尺寸和厚度。在那之前,曾有过类似的尝试——博洛尼亚市立考
古博物馆中陈列着一块石灰板,板上描述的估计是最早的标准纸
张尺寸。这块板是1389年的古文物,上面刻着一段话:
此为博洛尼亚市纸张铸模,博洛尼亚市及周边地区
所造棉纸尺寸必须遵循以下规定。
下面一段铭文列出了四组矩形尺寸,分别为“帝国”、“皇
家”、“米凯因”[5]
和“瑞克特”[6]。即使后来采用十进制,前两种尺
寸也仍未被弃用(有微调),其中,“帝国”尺寸很有可能源自纸
莎草纸手稿的常见尺寸。
中世纪后半期,造纸商开始给纸张添加水印,象征品质保
障。当纸张在铸模上成型,他们便将设计好的铁丝压在纸上,印
出水印。水印的用途很多,既是造纸商的标识,也能区分纸张尺
寸,例如“大页纸”(foolscap)——13.5英寸×17英寸大小的纸
张。“大页纸”这一名称源自水印“傻子的帽子”(fool's cap,原始
图案是一顶帽子和一只铃铛,旧时的戏剧书和故事书用的纸上常
见这种图案)。15世纪中期,这个水印传入英国,尽管后来水印
图案变成了“大不列颠”[7]
或狮子,名称还是一样——截至目前,就我所知,布莱恩·伊诺(Brian Eno)的歌里,只有这种纸的名
字被提及过。
1786年,德国物理学家格奥尔格·克里斯托弗·利希滕贝格
(Georg Christoph Lichtenberg)致信科学家约翰·贝克曼(Johann
Beckmann),向他介绍自己给学生出的一道题。他让学生算出一
种纸张尺寸,要求纸张对折后,长宽比例不变。为了说明白,利
希滕贝格在信中附上了一张这种纸,他在信中说,“我已经算出这种比例,想要用剪刀照此尺寸剪出一张来,却惊喜地发现,我
们已经在用这种尺寸的纸了,我现在就在这样的纸上写字
呢。”利希滕贝格原本想把这个问题变成一道数学难题,却发现
答案一直就在眼前:媒介即讯息。
利希滕贝格认为这一比例“令人愉悦,非常特别”,并询问
道:“这一尺寸是什么时候被造纸商采纳并成为惯例的呢?这一
尺寸从何而来,看起来不像是意外发现?”其实,利希滕贝格给
学生出的这个难题并非他的原创,早在1787年,多罗西亚·施洛泽
(Dorothea Schlozer)就已遇到并解决了这一问题。施洛泽是一
位德国学者,也是德国大学五位精英女教师中的一员,她算出了
正确答案(1755年,她拿这个问题去请教老师,没有得到答
案)。
利希滕贝格这个问题的正解,这个神奇的比例,是
(约为1:1.41)。将这种比例的纸张(平行于较短边)从中间剪
开,可以得到两张纸,比例仍为 。如今我们使用的A系列纸
张便符合这一尺寸规律(A3纸从中间剪开可以得到两张A4
纸)。而这一规律竟可追溯至一千多年前(博洛尼亚市立考古博
物馆那块石灰板上列出的四种尺寸中,有两种完全符合这一规
律)。
一战后,德国的沃特·波尔斯曼(Walter Porstman)博士提出
了更加全面、系统的尺寸制度。波尔斯曼1886年出生于吉尔斯多
夫(Geyersdorf),大学时专攻数学与物理专业。1917年,波尔
斯曼首次发表关于标准化的论文,引起了德国标准化协会会长[8]
沃德玛·海尔密希(Waldemar Hellmich)的注意。随后几年,波
尔斯曼进一步细化标准。1922年,德国标准协会采纳这一纸张标
准,编号DIN476。1924年,比利时也采用这一标准,紧接着,世
界各国纷纷效法。截至1960年,共有25个国家使用这一标准,到
1975年底,国际标准化组织将其列为国际标准,编号ISO216。
ISO216详细阐述了A系列纸张的折算公制。最大的A0纸张面积为1平方米,尺寸是841毫米×1189毫米(符合利希滕贝格提出
的比例)。将A0大小的纸张平行于短边对折裁开,得到两张A1
大小的纸张,依此类推:ISO216对B系列纸张(主要用于印刷)
尺寸也作了详细说明。1976年,国际标准组织出台ISO269,详细
说明了用于信封的C系列纸张尺寸——一个C4大小的信封可以装
进一张展开的A4纸,依此类推。
1840年,邮政服务进行改革,改革之前,人们寄信根本不用
信封,因为邮费是按用纸数量计算的,一个信封按一张纸计费。
为了省钱,人们都用邮简,邮简反面写完内容后折叠密封即可,不需要信封。1837年,社会改革家罗兰·希尔(Rowland Hill)出
版了一本手册——《邮局改革的重要性与可行性》(Post Office
Reformation: Its Importance and Practicability),提议改革邮政服
务。希尔建议简化整个邮政服务体系,大幅降低邮费,不再按用
纸数量计费,而按照重量计费。最重要的是,希尔提议,不论收件地址在哪,同一地区价格一致,且由寄信人付费(以往都是由
收信人付费)。1840年,希尔的提议得到采纳,邮局推出两种预
付费方法——买邮票,或者用邮资邮简或邮资信封。
艺术家威廉·马尔雷迪(William Mulready)接受委托,为邮
资邮简及邮资信封设计图案。希尔原以为这些邮资邮简和邮资信
封会比邮票更流行,可是,这些印着不列颠和雄狮图案的邮资邮
简和邮资信封华丽过头,才推出几天就遭受嘲讽。在日记中,希
尔记录了自己的担忧,可能得“用一些新的邮票来代替马尔雷迪
的设计”,因为“人们对这种美无动于衷,甚至有点厌恶”。马尔迪
雷设计的邮简和信封很快就停用了,取而代之的是有凸饰的信
封,图案是威廉·怀恩(William Wyon)设计的维多利亚女王头
像。怀恩设计的这种信封只卖一便士,迅速收到追捧。不过,还
是无法撼动邮票的地位,毕竟邮票好用得多。
邮政改革后,邮费锐减,马尔迪雷设计的邮资邮简和邮资信
封又不受欢迎,人们亟需批量生产的廉价信封(改革前,每年的
信件流通量只有2600万件,截至1850年,流通量上涨至34700万
件,其中30000万件用了信封)。以往,人们将矩形纸张裁成菱
形“模板”,造成极大浪费。1844年,伦敦文具商乔治·威尔逊
(George Wilson)的设计“改良了信封制作方式”,获得专利。按
照他的设计,信封模板变成矩形,可以节约许多纸。次年,罗兰·
希尔的兄弟埃德温和造纸商沃伦·德拉鲁(Warren de la Rue)合
作,发明了一款机器并获得专利。这种机器不仅可用于切割信封
模板,还能自动将模板折成信封(以往,人们需要用锡板手工折
信封)。
渐渐地,信封款式和形状越来越丰富,功用各不相同:开口
在短边的“口袋”信封,开口在长边的“钱夹”信封,传统的菱形“礼
仪信封”,偏矩形的“手册”信封,“票券”信封,“侧缝”信封,“公
告”信封。种类着实繁多,难以细数。传统的“礼仪信封”采用菱形
信封模板,这种信封有个好处:只要密封信封口的尖角即可。不
过,引进阿拉伯胶后,自黏信封的密封就不成问题了。1855年,一位礼仪作家指出,虽然火漆十分优雅,但在“自黏信封”出现
后,“就不再必不可少了”(他还告诫人们,不要用尺寸过小的信
封。他说,“别把太大的信纸或太多信纸塞进小信封里,那样很
没品位,就好像把一只肥硕的手塞进过小的手套,笨拙难
看”)。阿拉伯胶需要变湿才有黏性,可以用舌头舔,也可以用
滚筒沾水把它弄湿。这可不是什么有意思的事。
《宋飞传》里《结婚请柬》这一集中,乔治说服未婚妻苏珊
买杂货店里最便宜的那种结婚请柬,店员说他们要的那种请柬因
为胶水有问题,已经停产好几年了,不过算乔治运气好,他们店
里还剩几箱存货。于是,乔治把舔信封的活交给了苏珊(舔胶水
的感觉太恶心了,她说:“呸,烂透了!”)。舔完那些信封,苏
珊就昏倒了,立刻被送往医院,不治身亡。医生委婉地把这个消
息告知乔治,问他苏珊是不是接触了什么“廉价胶水”,因为在她
血液中发现了“一种有毒的胶水,常用于极其廉价的信封”。乔治
告诉医生,苏珊一直在舔信封,他们差不多要请200位宾客,所
以买廉价信封,情有可原?
不过,这种事情在现实中会发生吗?信封上的胶水对人体有
害吗?2000年,互联网上盛传一个故事:
如果你习惯舔信封上的胶水……看完下文后,你绝
不会再这么做了!
加利福尼亚邮局有位女职员。有一天,她直接用舌头去舔湿信封上的胶水,因为没有海绵块,结果舌面划
开一道伤口。一周后,舌头发肿,她便去看医生,可医
生没发现有何异常。又过了几天,她的舌头肿得更厉害
了,而且异常疼痛,连东西都吃不下。她又去了一趟医
院,要求医生做点什么。医生给她的舌头照了X光片,发现舌头里有肿块,便为她安排了一场小手术。
切开肿块后,一条活蟑螂爬了出来。原来,信封封
条上有些蟑螂卵,口腔内唾液温暖湿润,于是这些卵在
她舌头内部孵化了。
这是真实故事,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曾做
过报道。
斯诺普斯网站已经彻底揭穿了这个故事的虚假面目,可是,它跟其他的城市神话一样,依然流传甚广。
虽然这个故事不足信,但不等于信封对人体无害。1895年,《纽约时报》报道了S.费切海默(S. Fichheimer)的死讯,称他
死于“血液中毒,因为他舔信封时割伤了舌头”。信封确实能致
死,不过不常见——所以放心睡吧,不要做噩梦。
ISO216纸张尺寸标准如此便利,几乎所有国家都采用了这个
标准,可美国却一直拒不接受。这个国家始终不愿意完全接受公
制,格兰帕·辛普森(Grampa Simpson)曾叫苦不迭:“公制是魔
鬼的工具!我的车改装了40次才装好我想要的那种油桶。”是出
于害怕还是仅仅出于惰性?我们无从知晓。不过,美国如此坚决
的抵制还是显得有点不正常。对此,美国中情局(CIA)出版的
《世界概况》解释道:
如今,世上只剩三个国家——缅甸、利比里亚和美
国——尚未采用国际单位制(SI,或公制)作为计重测量标准。1866年,美国法律中已经明确可以采用公制,尽管如此,美国仍然在使用由英国法定标准系统改编而
来的美国习惯计量制,公制的推广收效甚微。美国是唯
一一个在商业事务和传统活动中不采用公制的工业国
家,不过,在科学、医药、政府以及不少行业中,公制
正慢慢被接纳。
抓紧点啊,各位。
ISO216标准的长处如此鲜明,可美国拒绝接受,说明美国仍
在使用基于英寸的计量制度,最常见的是“信纸”(letter,8.5英寸
×11英寸规格),除此之外,美国人还用“法律文件纸”(legal,8.5英寸×14英寸规格)、“小报”(tabloid,11英寸×17英寸规
格)。美国使用的“8.5英寸×11英寸”规格起源并不明确(实际源
于欧洲),可能是从荷兰造纸商17世纪引进的纸框改变而来的,这个纸框尺寸达17英寸×44英寸,人一次能够到的最大面积不过
如此吧。美国的“letter”尺寸正是这个纸框尺寸的四分之一。
从名称即可看出,8.5英寸×14英寸大小的“法律文件纸”是法
律从业人员常用纸张。1884年,马萨诸塞州一家造纸厂的员工托
马斯·霍利(Thomas Holly)收集碎纸片,绑定起来,做成廉价拍
纸簿。对他而言,荷兰造纸商两百多年前界定的最大尺寸纸张毫
无意义,随便多大的纸他都拿来用,每张纸都还比上一张大3英
寸。他还成立了美国纸本纸张公司(AMPAD, American Pad
Paper Company),专卖这种拍纸簿。后来,文具商威廉·博克米
勒(William Bockmiller)联系他,提出一个特别要求。博克米勒
有位顾客是法官,每次买了空白纸张的拍纸簿,回去都要自行画
线,他希望能买到印有平行线的拍纸簿,页面边缘要留有空白,以便添加注释。于是,霍利着手生产这种拍纸簿,也就有了现在
的“法用拍纸簿(legal pad)”。传统的法用拍纸簿纸张皆呈黄
色,原因不详。有人认为,最初的拍纸簿混合了不同厂家的纸,颜色不均匀,为了统一颜色,一律染成了黄色。还有人认为用黄色是为了便于区分文件类型。不管怎样,这个颜色再也没变过,有些人认为黄色纸张没有纯白纸张那么伤眼。
虽然霍利对法定拍纸簿的发展贡献突出,但是,1903年11
月,新闻报道开始曝光该公司内部的金融违规问题:
周六,长期任公司董事长兼财务主管的托马斯·W.
霍利被指控贪污,挪用公款。具体挪用金额数目尚不明
确,可能是3.5万美元。
霍利应该是发行了虚假证券,并从中牟利。几天后,据《洛
厄尔太阳报》报道,他可能逃到了加拿大:
美国纸本纸张公司财务主管托马斯·W.霍利目前行
踪不明,据其好友暗示,他目前在加拿大,想知道政府
将以什么名义来逮捕他。
据说,他所有的人寿保险中都有关于自杀的条款,这将给他及其家人带来好处。他带走了一份保险金高达
3万美元的保险,他有预感,早晚会用得上。一旦他遇
到问题,这份保险可以维持其家人日后的生活。
虽然我们熟悉的美式黄色“法用拍纸簿”由霍利推出,但是最
早卖印有平行线格子的拍纸簿的并不是他。1770年,伦敦的约翰·
泰特洛(John Tetlow)发明了一台能“生产印有平行线格的音乐
用纸或用于其他用途的纸张”的机器,获得专利。7年后,约瑟夫·
费希尔(Joseph Fisher)为其“通用机器”申请专利,这台机器可以
生产“带有辅助书写或绘画的格子的纸张”,包括方格纸。大部分
人觉得,有平行线格和方格就够用了,可有些人觉得不够。这些
人只好去买Writersblok的点状格纹纸张,或是西班牙平面设计师杰米·纳尔瓦埃斯(Jamie Narvaez)设计的夸德尔诺牌笔记本。夸
德尔诺系列笔记本包括:
每套四本,除传统的线格和方格外,还有新图案。
虽然仍然作笔记本用,但也可以看作画册。欢迎使用者
发挥想象,尝试着用它绘画或书写,让我们重新把注意
力放回本子本身。
法用拍纸簿,例如霍利生产的那种,大多在顶部进行装订。
每张纸上方都有一排细密的穿孔,便于撕下来用。除此之外,笔
记本装订方式还有很多:希尔韦恩记事本用的是订书针;鼹鼠皮
笔记本则是手工线装;黑与红笔记本都是精装本;还有线圈装的
便笺簿。我发现这种便笺簿很容易引起困惑,顶部用的是线圈,所以翻页记笔记非常方便,快速潦草记下之后立刻就可以翻过
去,可是,我常常忘了该往上翻页还是往下翻页,就那么愣住
了。如果用的是那种左右翻页的笔记本,我想找某个匆匆记下的
笔记时,至少还能想起来记在了左边还是右边。可是用这种本
子,我根本不知去哪找,到处都是笔记。这种本子需要配备“搜
索”功能。
现在,笔记软件应用越来越流行了,例如苹果手机上可以安
装的Note或印象笔记(Evernote),这样一来,“定位信息”这个
问题就解决了。你可以在不同设备上同步笔记,搜索十分便捷,用笔在纸制本上做笔记显得越来越落伍。可是,这两种记笔记方式并非水火不容。鼹鼠皮推出的印象笔记智能笔记本尝试结合这
种方式——既有实物书写的触觉快感,也能享受云计算和在线搜
索带来的便利。在笔记本上写完笔记后,用户可以给笔记添加相
应主题的“智能标签”(家庭、工作、旅行、操作、同意、拒
绝),然后用扫描摄像头拍下当前笔记。笔迹可辨认度越高,以
后搜索就越容易。不过,我的字迹,软件估计无法识别,因为连
我自己都看得一头雾水。如今,我们越来越依赖高科技产品,打
字水平越来越高,可代价却是我们写字越来越难看。
不过,这个问题很好解决。要想机器能辨识我们的字迹,我
们就要多多练字。多练手写字——电脑需要你这么做。
[1]易贝:即eBay,又译作亿贝。——译者注
[2]大马士革:叙利亚首都。
[3]的黎波里:利比亚首都和最大城市。
[4]ABC新闻:美国广播公司所播新闻节目总称。
[5]米凯因:mecane音译。
[6]瑞克特:recute音译。
[7]大不列颠:Britannia,作为英国象征的一名女子,头戴钢盔,手持盾牌和三
叉戟。
[8]德国标准化协会:Standardisation Committee of German Industry,德国标准
协会(DIN)的前身。第四章
千万别招惹铅笔控自幼,我们就结识了铅笔。长大后,步入成人世界,才开始
用钢笔。因此,我们想当然地认为,铅笔的历史比钢笔悠久。铅
笔十分朴素,尤其是笔身,用的既不是塑料管,也不是金属管,而是普普通通的木头,取于自然,古朴简单。可是,木制铅笔的
历史并不像我们想象得那么悠久。可以说,铅笔比铅笔历史悠
久,而又没有铅笔历史悠久。这句话看起来纯属胡扯,但也有几
分道理。早在铅笔发明之前,就已经有了“铅笔”这个词,只不
过,这里所说的“铅笔”并非我们如今所用的那种传统木杆铅笔。
penicillum这个词跟penis(意思是“尾巴”)源自同一个拉丁词
词根,是一种细头画笔,用来创作精细的书画作品(画笔用的毛
来自动物尾巴。幸好,我们的目的看起来还算单纯,否则,我们
真该为此残忍之举脸红),由此,penicillum演变为古法语词
pincel,最终进入中世纪英语,变成pencil。不过,直到16世纪早
期,pencil这个词才有了“铅笔”这层意思,在那之前一直指画笔。
这里的“铅”也有误导性——古希腊和古罗马人用的尖笔是用铅做
的,而我们用的铅笔并不含铅。值得庆幸,因为铅的毒性很强,不适合用来做小学生使用的铅笔(除非你不喜欢那些小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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