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概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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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附件(58kb)。
第一章 概论
第一节 超声检查在临床诊治中地位与作用
现代医学是由经验医学发展而来,逐步走向以数据信息为基础的实验医学,但这一过程尚未完成。包括超声检查仪在内的各种检查仪器和检查手段都只是为临床医师提供某些方面的诊断参考信息。人体的结构和功能异常复杂。人与人之间的个体差异普遍存在,不可能单纯依据某种方法的检查结构,对所有病人都能做出精确的临床诊断。
超声检查属于影像学范围,利用人体组织产生回声形成的间接图像,判断病变的物理性质,并非显微镜下的病理组织学检查。声学原理决定了超声图像可能存在某些伪差与假象。包括医师、病人及仪器条件在内的各种主客观因素,都可能导致超声检查结果与真实病变之间的差异。超声检查医师责任是,在规范操作的前提下,尽可能为临床医师的诊断提供准确的超声检查结果。
超声检查所发现的图像与病变之间不完全存在互相对应的关系,不能机械地"按图索骥"。因为经常有"同图异病"、"同病异图"现象。目前,根据我国超声诊断医师队伍的技术水平和医院所装备的超声仪器设备条件,对超声诊断的一般要求可定为:
①对于某些常见病,检查方法与分析手段已较为成熟,可结合病史及其他临床资料,做出明确的病因诊断,例如心血管疾病、胆囊结石、早孕等。
②对于多数病变,主要对超声检查的发现做出描述性的报告,其中器官与组织异常的区域,对其物理性质进行判断,例如实质性、含液性、含气性等。至于病因性诊断,则仅为分析性或推断性意见。
③对于比较复杂或疑难诊断的病变,以现象描述为主,仅供临床医师作为诊断参考。
第二节 超声检查的质量控制
超声仪器和超声诊断技术发展迅速。设备性能存在差异。超声诊断工作者业务素质有待于整顿规范。临床医师对超声诊断应用的适应症亦需统一。仪器调节、操作手法、观察记录及报告随访等方面,应规范化并进行具体质量控制。与其他医学影像技术相比,进行超声普查是较为特殊的问题,更须规范并行严格控制。
一、超声质量控制的范围
1.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
2.仪器设备性能及调节水平。
3.操作手法及观察分析。
4.记录与报告。
5.随访。
6.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二、超声质量控制的起点与提高
1.在立足于中等医院(二级医院)的基础上,带动基层(一级)医院。
2.参照国内外新技术的开拓、进展和应用情况,不断提高质量控制要求,修订内容,逐步提高质量控制水平。
3.本次指定的质量控制标准是现阶段行业内的基本质量标准,而非最高标准。
三、超声质量控制原则
1.质量控制的内容必须对多数医院具有可操作性;而且必须考虑到超声检查病人数量与占用时间。应删繁就简,又不遗漏要点。
2.质量控制应经权威部门授权组织检查,普查与抽查互相结合。普查由各医院超声诊断部门自查填单,获得面上数据;抽查则可获得多种实际情况,并核实上报内容及数据的真实性。抽查不应事前通知。
3.超声质量检查的具体内容包括:操作手法、报告记录与随访制度等方面。
4.在检查过程中,应同时核查该单位对《超声医学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的学习计划和学习记录;并对其不规范术语进行纠正,使术语科学化、标准化,并于国际术语接轨。
四、质量控制的具体内容
1.人员专业素质
(1)接受医学教育情况、临床专业工作期限。
(2)具有超声物理基础、超声解剖基础,熟悉超声设备并经过正规培训;操作者须有上岗的资格证书(上岗证需待卫生部及地方卫生厅、局或其他卫生管理部门统一颁发)。
(3)对超声诊断专业的继续教育积分记录或考试分数。
2.仪器设备性能及应用中的具体调节
(1)主机要掌握调节深度增益补偿(DGC)、放大器动态范围、前处理、后处理、总增益、贞平均、或机内已设置的不同脏器专用软件,使图像的细微分辨力、对比分辨力与图像均匀度达到最佳状态。在启用超声彩色血流成像之前,应预选彩标量程、彩色灵敏度、滤波等参数。在使用频谱多普勒流速曲线显示时,应适当调节流速量程及滤波器。在检查眼球或胚胎时,应注意声功率的输出(mW/cm2或TI、MI数)不超过规定范围。只会使用电源开关、总增益等几个简单调节钮者,不符合专业人员标准。
(2)超声探头
①原有性能指标。②电缆断线或图形黑条情况。③探头表面裂开或磨损情况。④仿体(标准模块)测试。
凡性能降至原指标参数75%以下者;或者②~④条中具有1条明显不合格者,定为不合格探头,由计量监测部门开具鉴定不合格证,即行报废,不得做诊断使用。
(3)图形打印、记录设备
①检查多头热敏原件是否失效?1点失效者期限在两个月内修复或换新;2点失效者限1个月内换新;3点及3点以上失效者限2周内换新。
②对诊断有关的阳性或阴性切面,应做图形打印或其他图形记录提供临床资料并存档。
3.操作手法、图像记录与观察分析
①操作手法随不同脏器及检查途径而异。通常用平行滑移、原位侧角、原位旋动或上述几种组合性手法;以及各种操作手法的标准化程度。
②必须观察标准切面及特写切面。前者主要查询脏器整体结构,依靠超声解剖学作病灶的定位;后者则针对病灶放大、细察,分析其物理性能等。如做超声血流成像,则进一步分析其血流动力学的改变。在观察过程中,必须经常调节仪器面板上有关功能钮,使之呈现最佳显示。
4.图像记录
对疾病有关的声像图表现对临床拟诊不符的图象表现,检查者应给予记录。记录媒体可采用热敏打印,计算机打印,CD盘存储,工作站存储,光盘刻录等。描图、录象、光学胶片等虽亦可使用,但较陈旧,且易失真(特别对彩色失真)。
(1)观察分析后特征认定。(2)图像中病变(要点)加注释。(3)写出重要观察记录结果,重点指出图象特征。
5.报告单要求
详见本章第三节。
6.随访
(1)常规、重点或专题。(2)随访间期分为单次、不定期、定期。(3)随访内容。
7.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科主任负责、重视,根据全国超声质量控制要求统一规定,结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制定具体项目及要求。
加强学习,分工负责,严格自查,专业质控中心或卫生领导部门抽查、讨论、打分、评比。
五、普查问题
超声普查常可发现无症状早期病变(包括早期癌肿)。但如滥用超声做高速度象征性普查,可使漏检率增加,而贻误病人就诊。因此,超声普查需分类(常规普查与专科普查),规定早期超声常规普查的范围,明确受检脏器必须进行的几组观察切面,以及对每一脏器应支付的最短观察时间,作为普查质量控制中的基本观点。
1.常规普查范围
(1)仅限于黑/白超声二维成像(B超)。
(2)常规普查的脏器为肝脏、胆囊、脾脏及双肾。
2.常规普查准备及要求
(1)遮光检查室工作面积(每台设备)在10m2以上,室内保温23~27℃。设好检查床、桌、凳等用具 ......
第一章 概论
第一节 超声检查在临床诊治中地位与作用
现代医学是由经验医学发展而来,逐步走向以数据信息为基础的实验医学,但这一过程尚未完成。包括超声检查仪在内的各种检查仪器和检查手段都只是为临床医师提供某些方面的诊断参考信息。人体的结构和功能异常复杂。人与人之间的个体差异普遍存在,不可能单纯依据某种方法的检查结构,对所有病人都能做出精确的临床诊断。
超声检查属于影像学范围,利用人体组织产生回声形成的间接图像,判断病变的物理性质,并非显微镜下的病理组织学检查。声学原理决定了超声图像可能存在某些伪差与假象。包括医师、病人及仪器条件在内的各种主客观因素,都可能导致超声检查结果与真实病变之间的差异。超声检查医师责任是,在规范操作的前提下,尽可能为临床医师的诊断提供准确的超声检查结果。
超声检查所发现的图像与病变之间不完全存在互相对应的关系,不能机械地"按图索骥"。因为经常有"同图异病"、"同病异图"现象。目前,根据我国超声诊断医师队伍的技术水平和医院所装备的超声仪器设备条件,对超声诊断的一般要求可定为:
①对于某些常见病,检查方法与分析手段已较为成熟,可结合病史及其他临床资料,做出明确的病因诊断,例如心血管疾病、胆囊结石、早孕等。
②对于多数病变,主要对超声检查的发现做出描述性的报告,其中器官与组织异常的区域,对其物理性质进行判断,例如实质性、含液性、含气性等。至于病因性诊断,则仅为分析性或推断性意见。
③对于比较复杂或疑难诊断的病变,以现象描述为主,仅供临床医师作为诊断参考。
第二节 超声检查的质量控制
超声仪器和超声诊断技术发展迅速。设备性能存在差异。超声诊断工作者业务素质有待于整顿规范。临床医师对超声诊断应用的适应症亦需统一。仪器调节、操作手法、观察记录及报告随访等方面,应规范化并进行具体质量控制。与其他医学影像技术相比,进行超声普查是较为特殊的问题,更须规范并行严格控制。
一、超声质量控制的范围
1.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
2.仪器设备性能及调节水平。
3.操作手法及观察分析。
4.记录与报告。
5.随访。
6.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二、超声质量控制的起点与提高
1.在立足于中等医院(二级医院)的基础上,带动基层(一级)医院。
2.参照国内外新技术的开拓、进展和应用情况,不断提高质量控制要求,修订内容,逐步提高质量控制水平。
3.本次指定的质量控制标准是现阶段行业内的基本质量标准,而非最高标准。
三、超声质量控制原则
1.质量控制的内容必须对多数医院具有可操作性;而且必须考虑到超声检查病人数量与占用时间。应删繁就简,又不遗漏要点。
2.质量控制应经权威部门授权组织检查,普查与抽查互相结合。普查由各医院超声诊断部门自查填单,获得面上数据;抽查则可获得多种实际情况,并核实上报内容及数据的真实性。抽查不应事前通知。
3.超声质量检查的具体内容包括:操作手法、报告记录与随访制度等方面。
4.在检查过程中,应同时核查该单位对《超声医学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的学习计划和学习记录;并对其不规范术语进行纠正,使术语科学化、标准化,并于国际术语接轨。
四、质量控制的具体内容
1.人员专业素质
(1)接受医学教育情况、临床专业工作期限。
(2)具有超声物理基础、超声解剖基础,熟悉超声设备并经过正规培训;操作者须有上岗的资格证书(上岗证需待卫生部及地方卫生厅、局或其他卫生管理部门统一颁发)。
(3)对超声诊断专业的继续教育积分记录或考试分数。
2.仪器设备性能及应用中的具体调节
(1)主机要掌握调节深度增益补偿(DGC)、放大器动态范围、前处理、后处理、总增益、贞平均、或机内已设置的不同脏器专用软件,使图像的细微分辨力、对比分辨力与图像均匀度达到最佳状态。在启用超声彩色血流成像之前,应预选彩标量程、彩色灵敏度、滤波等参数。在使用频谱多普勒流速曲线显示时,应适当调节流速量程及滤波器。在检查眼球或胚胎时,应注意声功率的输出(mW/cm2或TI、MI数)不超过规定范围。只会使用电源开关、总增益等几个简单调节钮者,不符合专业人员标准。
(2)超声探头
①原有性能指标。②电缆断线或图形黑条情况。③探头表面裂开或磨损情况。④仿体(标准模块)测试。
凡性能降至原指标参数75%以下者;或者②~④条中具有1条明显不合格者,定为不合格探头,由计量监测部门开具鉴定不合格证,即行报废,不得做诊断使用。
(3)图形打印、记录设备
①检查多头热敏原件是否失效?1点失效者期限在两个月内修复或换新;2点失效者限1个月内换新;3点及3点以上失效者限2周内换新。
②对诊断有关的阳性或阴性切面,应做图形打印或其他图形记录提供临床资料并存档。
3.操作手法、图像记录与观察分析
①操作手法随不同脏器及检查途径而异。通常用平行滑移、原位侧角、原位旋动或上述几种组合性手法;以及各种操作手法的标准化程度。
②必须观察标准切面及特写切面。前者主要查询脏器整体结构,依靠超声解剖学作病灶的定位;后者则针对病灶放大、细察,分析其物理性能等。如做超声血流成像,则进一步分析其血流动力学的改变。在观察过程中,必须经常调节仪器面板上有关功能钮,使之呈现最佳显示。
4.图像记录
对疾病有关的声像图表现对临床拟诊不符的图象表现,检查者应给予记录。记录媒体可采用热敏打印,计算机打印,CD盘存储,工作站存储,光盘刻录等。描图、录象、光学胶片等虽亦可使用,但较陈旧,且易失真(特别对彩色失真)。
(1)观察分析后特征认定。(2)图像中病变(要点)加注释。(3)写出重要观察记录结果,重点指出图象特征。
5.报告单要求
详见本章第三节。
6.随访
(1)常规、重点或专题。(2)随访间期分为单次、不定期、定期。(3)随访内容。
7.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科主任负责、重视,根据全国超声质量控制要求统一规定,结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制定具体项目及要求。
加强学习,分工负责,严格自查,专业质控中心或卫生领导部门抽查、讨论、打分、评比。
五、普查问题
超声普查常可发现无症状早期病变(包括早期癌肿)。但如滥用超声做高速度象征性普查,可使漏检率增加,而贻误病人就诊。因此,超声普查需分类(常规普查与专科普查),规定早期超声常规普查的范围,明确受检脏器必须进行的几组观察切面,以及对每一脏器应支付的最短观察时间,作为普查质量控制中的基本观点。
1.常规普查范围
(1)仅限于黑/白超声二维成像(B超)。
(2)常规普查的脏器为肝脏、胆囊、脾脏及双肾。
2.常规普查准备及要求
(1)遮光检查室工作面积(每台设备)在10m2以上,室内保温23~27℃。设好检查床、桌、凳等用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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